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住所经营场所 场地使用证明
附件6编号:住所(经营场所)场地使用证明(非住改商样式)(房屋使用人姓名或名称)使用的某某市(房屋地址),由(出租方)出租的(产权方)的房屋,可临时作为生产(经营性)场所使用。
经营者在使用时应注意以下事项:一、本场地使用证明仅用于注册登记使用,不作为对建筑合法性的确认、房地产权属及使用功能的证明和房屋、土地征收补偿的依据。
二、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拆除经营场所所在建筑或要求无条件恢复原场地使用性质的,本证明自动失效,不得作为补偿依据。
经营者出现违法改变房屋结构等情形的,出具本证明的单位有权宣布本证明无效,并通告相关部门。
发证日期:年月日发证机关:本证明文件一式三份,一份留发证部门存档,T分交登记机关存档,一份交申请人保存。
编号:住所(经营场所)场地使用证明(住改商样式)(房屋使用人姓名或名称)使用的某某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地址),由(出租方)出租的(产权方)的房屋,已经利害关系人同意,可临时作为经营性场所使用。
经营者在使用时应注意以下事项:一、本场地使用证明仅用于注册登记使用,不作为对建筑合法性的确认、房地产权属及使用功能的证明和房屋、土地征收补偿的依据。
二、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拆除经营场所所在建筑或要求无条件恢复原场地使用性质的,本证明自动失效,不得作为补偿依据。
三、该场地可以经营的项目有:o经营者不得在该场所从事餐饮、娱乐、洗浴、生产加工、易燃易爆物品销售、存储等容易污染环境、扰民以及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业。
如经营者超出上述可以经营的项目或出现违法改变房屋结构等情形的,出具本证明的单位有权宣布本证明无效,并通告相关部门。
发证日期:年月日发证机关:本证明文件一式三份,一份留发证部门存档,一份交登记机关存档,一份交申请人保存。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2、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3、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4、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5、使用自有房屋作为经营场地开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但因历史原因无法提供合法房地产证明的,提交村(居)民委员会等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申请人拥有该房屋使用权的证明文件。
市场主体住所和经营场所证明
市场主体住所和经营场所证明
一、住所证明。
兹有身份证号:的房屋位于,该房屋为的自有产权,属商业仓库用房,其房屋不在拟征土地红线范围内,不属于拟拆迁房屋。
该房屋属住宅的,已经相关邻里同意改为经营性用房。
自无偿提供用该房屋作为住所,具有房屋使用权。
二、经营场所证明。
位于,该房屋为的自主产权,属商业仓库用房,其房屋不在拟征土地红线范围内,不属于拟拆迁房屋。
该房屋属住宅的,已经相关邻里同意改为经营性用房。
自无偿提供,用该房屋作经营场所,具有房屋使用权。
特此证明。
村委员会(社区)签名:街道(乡镇)签名:
盖章: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证明告知承诺书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证明告知承诺书〔〕号一、基本信息(一)市场主体市场主体名称(含拟设立):市场主体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设立登记不填写):住所(经营场所):湖南省市(自治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路/社区)号房屋权属情况房屋性质房屋使用期限联系方式:(二)登记机关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二、登记机关告知(一)证明事项名称住所(经营场所)证明。
(二)证明用途用于市场主体办理设立或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企业经营场所备案登记。
(三)设定证明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6号)第十六条“申请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三)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相关文件”。
(四)告知内容及相关要求1.采用告知承诺制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文件和《湖南省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规定。
下列情形不适用告知承诺制:①不属于《规定》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证明的;②申请人有较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信用未修复的;③申请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属于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④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重要涉外等风险较大、纠错成本较高、损害难以挽回的;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其他情形。
2.本承诺书应当由申请人作出承诺,不可代为承诺。
3.在登记机关作出登记决定前,申请人有合理理由的,可以撤回告知承诺申请,撤回申请后可以按照提供住所(经营场所)证明方式办理。
4.申请人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应当已依法取得使用权,且申请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应当与实际一致。
5.申请人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不属于非法建筑、危险房屋、被征收房屋、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房屋等依法不得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房屋。
6.申请人不得在住所(经营场所)从事危及国家安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影响人民身体健康、对环境造成污染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不得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的相关规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的相关规定。
1、2009年4月发布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内资登记申请提交材料规范>和<内资企业登记文书规范>的通知》(工商企字[2009]83号),其中对内资有限公司及分公司、内资企业法人及分支机构设立登记、住所变更登记时住所(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规定为: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2、2004年7月发布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登记申请材料及格式规范>的通知》(工商个字…2004‟118号)中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经营场所的规定为:申请人自有经营场所的,应提交房管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租用他人的场所,应当提交有效的租赁协议和房管部门的证明。
以上没有房管部门产权证明的,提交其他产权证明。
在农村,没有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的,可提交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3、2007年5月发布的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做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工商个字[2007]108号),其中对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证明的规定为:某一合伙人自有经营场所作为出资的,提交房管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租用他人的场所,提交租赁协议和房管部门的产权证明。
没有房管部门产权证明的,提交其他产权证明。
在农村,没有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的,提交场所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4、2011年11月将执行的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登记文书格式规范>的通知》中关于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为: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首先,自贸区作为一种特殊经济区域,政策相对宽松,对营业执照的
注册条件相对较为简单。
但也需要提供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以确保企业的办
公场所的合法性。
自贸区经营场所使用证明需要涵盖的内容有:
2.场所符合使用条件的证明:即自贸区的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证明
该经营场所符合自贸区的规划要求和使用标准。
这需要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提供场所所在地的自贸区管委会要求的材料,如相关规划许可证明、申请
报告等。
3.法定用途许可证明:即获取经营场所的使用权时所需要办理的手续。
不同的经营场所对于法定用途许可证明的材料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
比如,对于商业用途的经营场所,就需要提供商业用途的法定用途许可证明;而
对于生产加工类经营场所,则需要提供工商用途的法定用途许可证明等。
4.场所的健康与安全保证证明:即经过卫生、消防等部门的检验合格,并获得相应的合格证明。
这可以确保场所符合规范和安全要求,保障员工
和客户的人身安全。
总的来说,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对于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这个证明能够保证经营场所的合法性和稳定性,是一种法律保障。
只
有具备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才能够在场所内正常开展
商业活动,享受到相应的政策支持。
因此,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在办理相关
手续之前,务必要合法获取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以便顺利开展经营活动。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市场主体名称住所(经营场所)详细地址是否取得产权证房屋用途房屋产权人产权所有人联系电话使用权来源使用期限经营面积是否已经实施拆迁征收(公告已上墙)我(们)已阅读《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指导意见》(苏政发〔2015〕113号)、所在地政府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改革政策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知晓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所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符合规定,并郑重作出以下承诺:1.所提交的文件、证件等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无条件履行证明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的义务,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所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产权明晰,我(们)已经合法取得使用权;该住所(经营场所)符合建筑安全、生产安全和国家安全的要求,符合国家对相关行业的特定要求,不属于违章建筑、非法建筑、危险建筑等依法不能用作住所(经营场所)的建筑物。
3.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在该住所(经营场所)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在取得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前不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4.使用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不从事《“住用商”禁止类行业清单》范围内的经营活动;已知悉《物权法》第77条关于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规定,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的规定;使用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已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5.作为独立民事主体知晓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应当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并在申请营业执照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了解当地政府有关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知晓营业执照不作为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凭证,2010年7月1日以后使用住宅办理工商登记的,营业执照不作为房屋拆迁征收时补偿依据。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签名:(盖章)年月日注:各类企业、农民合作社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人)签名,个体工商户由经营者签名,分支机构由所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人)签名。
自建房用作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证明
年 月 日
房东承诺
承诺服从村(居)委会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门前三包”责任,按照规定安装防火门、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对房屋主体安全负全部责任,对房屋主体安全进行鉴定并定期维护。此次证明及营业执照不作为拆迁时补偿的依据。
房东签字:
年 月 日
所在村(居)
审批意见
该房屋建筑结构稳定,无重大安全隐患,村(居)委会负责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疫情防控、“门前三包”等检查管理工作。
村(居)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街道)
审批意见
分管领导签字(盖章)所(经营场所)证明
房屋所有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承租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详细住所(经营场所)
房屋面积
主要经营
项目或范围
承租人申请
申请该房屋作为经营使用,服从村(居)委会和行业部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门前三包”责任,按照规定配备消防器材,规范用火用电、排水排污,规范使用广告招牌,杜绝违规经营、住人、存储危险化学品等行为。办理证照不作为征收补偿依据。
市场主体住所使用证明
市场主体住所使用证明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是指市场主体在进行经营活动时,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的证明文件,证明其具备合法、合规的住所(经营场所)用于开展经营活动。
该证明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市场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
1.地址证明:证明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的具体位置,可以是房地产产权证、租赁合同、买卖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
市场主体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文件,确保住所(经营场所)的真实性。
2.使用性质证明:证明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使用性质,可以是土地使用证明、建筑物使用证明、工商注册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规定,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的使用性质可能有所不同,需按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容纳能力证明:证明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容纳能力,即能否满足市场主体经营活动所需要的空间条件。
市场主体应提供住所(经营场所)的总面积、可使用面积等相关证明文件,以证明其经营活动所需要的空间条件。
4.安全设施证明:证明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具备必要的安全设施,以保障员工和消费者的人身安全。
市场主体应提供相关消防安全检验合格证明、安全出口设置证明以及其他相关安全设施证明等文件,以证明住所(经营场所)的安全性。
5.环境保护证明:证明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到位,以保护周围环境的正常运行。
市场主体应提供相关环保手续办理证明、噪音防治措施证明、废水处理设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以证明住所(经营场所)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6.其他必要证明: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要求,市场主体可能需要提供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以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总的来说,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是市场主体在进行经营活动前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的证明文件,证明其具备合法、合规的住所(经营场所)用于开展经营活动。
市场主体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文件,确保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场地使用证明(三篇)
场地使用证明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兹有泉____有限公司,地址在____,面积____平方米。
以上场所之所有权属____所有,使用单位已取得该场所的合法使用权,同意作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使用。
取得方式为:□1、向房屋所有权人□租赁□借用;□2、□转租赁□转借用,并已征得所有权人的同意;□3、市场主体自有(注:无产权证或购房合同);____谨此证明以上情况属实。
使用单位盖章(或拟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____住所(经营场所)所有权人签字盖章:____证明单位盖章: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场地使用证明(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兹有我在,有间,面积平方米,产权归所有,现 (拨、借、租)给作办公用房(产权证、租赁合同附后)。
特此证明盖章年月日场地使用证明(三)尊敬的场地管理部门:您好!我是XX公司的负责人。
我通过此信向您申请场地使用证明。
我需要该证明作为证据,以确保我在特定日期和时间内使用您的场地,用于举办我公司的活动。
首先,我想强调的是,我们的公司一直以来都非常注重严格遵守管理规定和法律法规。
我们始终遵循诚信、规范、合法的原则,力求与各方保持友好及有效沟通,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
因此,作为一家负责任的公司,我们希望您能为我们签发场地使用证明,以确保我们在使用场地时不会遇到任何问题。
我们计划使用贵场地举办一个内部活动,活动时间为XX年XX月XX日,活动时间从上午8点到下午5点。
我们已经完成了活动策划,初步确定了活动的详细安排和内容,并确认了活动所需的场地面积和设备。
我们相信,贵场地将是我们举办这次活动的理想场所。
在此,我想向您说明一下我们公司的背景和举办活动的目的。
我公司成立于XX年,在过去的几年里,我们逐渐发展壮大,经营稳定。
作为一家XX行业的领先企业,我们一直致力于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卓越的服务。
为了进一步加强与员工之间的沟通和团队合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满意度,我们决定举办这次内部活动。
关于经营场所证明范本
关于经营场所证明范本
【第1篇】关于经营场所证明范本兹有____市____乡____村民委员会人________在________处(地点)从事________经营,经营所用房屋面积约____平方米,产权属________所有。
特此证明
________村村民委员会
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2篇】关于经营场所证明范本我在________从事________经营,现要办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但其经营场所用房为住宅用户,现需居民委员和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我在此地从事经营活动。
证明人:
1、本人住在____________,是其邻居,同意其在住宅房内从事____经营活动。
签名: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2、本人住在________,是其邻居,同意其在住宅房内从事____经营活动。
签名: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3、本人住在________,是其邻居,同意其在住宅房内从事____经营活动。
签名: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委会证明。
经营场所使用文件
利害关系人同意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证明【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不符
合承诺条件的情况使用】
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证明
(参考样本)
兹有(市场主体名称) 拟将位于(房屋坐落),产权性质为住宅的房屋作为住所(经营场所)进行登记,该房屋所在楼栋共有层,业主户,经全体利害关系人一致同意将其由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使用。
全体利害关系人签字: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第十一条: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所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
【选择住所登记申报承诺制的市场主体使用】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书
全体股东、合伙人、投资人或隶属企业签字或盖章;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时,由全体董事签署。
申请住所变更登记时,由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加盖公章。
2.个体工商户申请设立登记、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本人签字。
经营场所证明(精选20篇)
经营场所证明(精选20篇)经营场所证明 ⼀、证明的释义 1、根据确实的材料判明真实性。
2、指证明书、证明信。
3、证明⾝份或权⼒的⽂件。
4、逻辑学:所有的证明都是以⽭盾律的有效性为前提。
5、真与可证是两个概念。
可证的⼀定是真的,但真的不⼀定可证。
⼆、经营场所使⽤证明类型 1、⾃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 2、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的房产证复印件; 3、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4、出租⽅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使⽤⾃有房屋作为经营场地开办个体⼯商户和私营企业,但因历史原因⽆法提供合法房地产证明的,提交村(居)民委员会等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申请⼈拥有该房屋使⽤权的证明⽂件。
三、经营场所证明(精选20篇) 经营范围,是指个体⼯商户开展经营活动所属的⾏业类别。
登记机关根据申请⼈申请,参照《国民经济⾏业分类》中的类别标准,登记个体⼯商户的经营范围。
以下是⼩编精⼼整理的经营场所证明(精选20篇),欢迎⼤家分享。
经营场所证明1 拟申请设⽴的_________公司,营业场所地址在:武平县_____镇_____路_____号(或武平_____⼯业集中区第_____栋_____层标准⼚房),共有使⽤⾯积________平⽅⽶,以上经营场所所有权系__________所有,现租赁给__________公司使⽤,使⽤期限⾃____年___⽉___⽇⾄____年___⽉___⽇。
该经营场所符合安全⽣产条件。
证明单位负责⼈签字:__________(公章) ____年___⽉___⽇ 经营场所证明2______市⼯商⾏政管理局: 我单位所有的_________平⽅⽶房屋(场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决定以_________形式给予_______________组建(主办)的_____________________使⽤,使⽤期限为_______年(必需⼤写),⾃_____年___⽉___⽇起⾄_____年___⽉____⽇⽌。
市场主体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告知承诺书
市场主体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一、市场主体(申请人)基本信息市场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设立登记时不填):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的地址(注:一般应当按照省、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街(路)、门牌、房号申报。
无门牌号的,应当对地址所处的具体位置进行必要的文字描述):房屋权属情况(在□里勾选):□自有□租赁□无偿使用□其他房屋性质(在□里勾选,“其他”选项据实填写):□工业或商用□住宅□其他使用期限:二、行政机关告知(一)政务服务事项名称市场主体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二)证明事项(证明材料)内容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三)证明事项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市场主体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云政办规〔2022〕8号)等关于市场主体设立、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定。
(四)告知承诺适用对象对于本证明事项,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申请人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仍然按照正常申请程序提交证明材料。
(五)承诺方式1.本证明事项采用书面承诺方式,市场主体愿意作出承诺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签字盖章后的告知承诺书原件。
市场主体通过网上业务系统申请设立、变更登记的,本承诺书由业务系统自动生成,市场主体在线完成电子验签后提交。
— 1 —2.市场主体申请设立登记时,本承诺书由全体投资人(参见市场监管总局制发的《市场主体登记申请文书规范》规定的有权签字人)签署(投资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投资人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加盖公章)。
3.市场主体申请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时,在“承诺人”处加盖市场主体公章。
4.分支机构申请设立登记、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时,由隶属市场主体加盖公章。
5.本证明事项必须由申请人作出承诺,不可代为承诺。
经营场所证明(15篇)
经营场所证明(15篇)经营场所证明1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拟申请设立(变更)的__________(企业或个体户名称),住所(经营场所)地址在__________(详细门牌号码),共有使用面积_____平方米,__________(企业或个体工商房名称)对该场所具有使用权,可作为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住所(经营场所)。
以上住所(经营场所)的所有权系__________所有。
(注:该证明仅供办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住所或经营场所登记之用)拟申请设立人签字(盖章)证明单位盖章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经营场所证明2地球商会:昆明市盘龙区双龙乡大凹村,面积300平方米,该事业单位产权为胃余清洁油,现委托下用管理、租赁。
该经营场所不属于非法建筑物,出租、借用、非法买卖、擅自建设集体土地,不属于道路两侧,开窗撞墙,破坏绿地,擅自盖章。
如果这个地方的产权有争议,由我们部门全权负责。
借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年、月、日封面经营场所证明3_______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兹有_______在_______经营______________,其经营地址所在处的房产、场地权属____________所有。
其经营用房产、场地贴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
特此证明居民(村民)委员会(盖章)____年____月____日经营场所证明4我__________公司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有房_____间,面积_____平方米,产权归__________所有,现(拨、借、租)给__________作办公用房(产权文件、租赁文件附后)。
我单位保证本证明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并为此承担一切责任。
特此证明(产权人)盖章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经营场所证明5地球商会:昆明市盘龙区双龙乡大凹村,面积300平方米,该事业单位产权以重油清洁油现委托管理租赁。
经营场所证明(范本10篇)
经营场所证明(范本10篇)兹有_______在_______经营______________,其经营地址所在处的房产、场地权属____________全部。
其经营用房产、场地贴合《xxxxx土地管理法》、《xxxxx马路法》、《xxxxx物权法》的相关规定。
特此证实居民(村民)人员会(盖章)____年____月____日经营场所证实(二):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讨论同意将坐落在_________房屋__________间__________米2。
场地________米2。
其中:营业面积______米2,仓库面积______米2,办公用房____米2。
用于开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用法。
其产权属于______________,用法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___年出具证实单位:__________(公章)负责人:_________(签字)____年____月____日经营场所证实(三):我在________从事________经营,现要办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但其经营场所用房为住所用户,现需居民人员和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我在此地从事经营活动。
证实人:1、本人住在____________,是其街坊,同意其在住所房内从事____经营活动。
签名: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2、本人住在________,是其街坊,同意其在住所房内从事____经营活动。
签名: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3、本人住在________,是其街坊,同意其在住所房内从事____经营活动。
签名: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居委会证实相关利害关系人,已经同意将____住所用房,用作为经营场所用房,从事________经营,特此证实。
居委会盖章____年____月____日[由收拾]经营场所证实(四):兹有位于 (具体地址) 的建造物,土地用法面积平方米,建造面积平方米,其产权属于 (企业或个人名称) 全部。
场地使用证明怎么开
场地使用证明怎么开什么是场地使用证明?场地使用证明是指由场地管理员或场地拥有者提供的一项证明文件,用于证明他人在特定时间段内可以使用该场地进行特定活动。
开具场地使用证明的步骤1.确定证明开具的目标群体:首先需要确定将要提供场地使用证明的群体。
这可以包括个人、团体、组织或企业。
2.确定证明的内容:场地使用证明的内容应明确包含以下方面信息:–场地的具体名称和地址–开始和结束使用的日期和时间–使用目的:特定活动、会议、培训等–使用者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管理员或拥有者的签名和联系方式3.获取场地管理员或拥有者的许可:在开具场地使用证明之前,必须与场地管理员或拥有者取得联系,获得他们的许可。
这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方式进行。
4.准备证明文件模板:创建一个符合公司或组织标准的证明文件模板,以便填写所需的信息。
可以使用Word、Pages、Google Docs等工具进行创建。
5.填写证明信息:根据需要,使用所选择的模板填写证明文件中的各项信息。
确保所有必要信息都被正确填写并清晰易读。
6.核实信息的准确性:在提交或打印证明之前,仔细核对所提供的信息,确保其准确性。
这包括核对场地名称、日期和时间等具体细节。
7.证明文件的签名和盖章:在证明文件上留出管理员或拥有者签名的空白处。
如果需要的话,可以使用公司或组织的印章盖章。
8.提供证明文件的方式:根据接收者的要求,决定以电子邮件、传真、邮寄或个人递送等方式提供证明文件。
9.保留备份:在提供证明文件给申请者之前,确保自己留有一份备份。
这样可以防止证明文件丢失或遗失。
常见问题和注意事项1.前期沟通:在准备场地使用证明之前,与场地管理员或拥有者进行详细的沟通。
确保他们理解你的需求,并且同意提供证明文件。
2.提前准备:为了避免临时抱佛脚,尽量提前一段时间联系场地管理员或拥有者,并事先准备好所需的信息。
3.信息的准确性:在填写证明信息时务必仔细核对,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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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由经营者签名,分支机构由所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人)签名。
变更住所(经营场所)的,各类企业、农民合作社同时还需加盖公章。
分支机构无论设立、变更(经营场所)均需同时加盖所属企业公章。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以下简称《使用证明》)适用各类市场主体(含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申请设立登记(开业登记)或者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时使用。
2、申请人提交此《使用证明》作为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需认真阅读《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
场所)登记条件的实施意见》(镇政办发〔2016〕64号)文件,如实、准
确、规范、完整填写相关信息;所有信息项均为必填项,其中标注□的为
单选项,需选择相应的内容并在□中打√或涂■;《使用证明》的实质内
容不得涂改。
3、各类企业、农民合作社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人)签名,个体工商户由经营者签名,分支机构由所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人)签名。
上述签名应当系本人书写。
变更住所(经营场所)的,各类企业、农民合作社同时还需加盖公章。
分支机构无论设立登记、变更(经营场所)登记均需同时加盖所属企业公章。
4、申请书、章程等材料中住所(经营场所)的表述应当与《使用证明》记载的地址书写一致。
住所(经营场所)应按所在市、县、(镇)及街道门牌号码的详细地址注册。
5、从事镇政办发〔2016〕64号文件附件2《常见“住用商”禁止类行业清单(2016年)》所列经营项目或业态的,需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协议或《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适用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或场所)》(镇政发〔2014〕12号文件附件4)等材料用于核实房屋用途真实性,企业登记机关需要进一步核实《使用证明》实质内容的,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配合。
其他情形,必要时企业登记机关按照《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业务规范(试行)》启动核实等程序,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证明住所(经营场所)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真实性的书面材料或者配合采取其他方式核实。
《常见“住用商”禁止类行业清单(2016年)》所列经营项目或业态:①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②娱乐场所;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④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和储存;⑤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⑥动物畜禽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⑦旅行社。
6、了解更多信息和政策文件请登录镇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使用证明》表格及示范文本在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可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