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方案】衢江区关于加快推进美丽宜居示范村工程建设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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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方案】衢江区关于加快推进美丽宜居示范村工

程建设的方案

衢江区关于加快推进美丽宜居示

范村工程建设的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改善我区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房改造建设示范村工程的意见》(浙政办发〔2012〕135号)等文件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快推进美丽宜居示范村工程(原名为农房改造建设示范村工程)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推行“政府引导、村级主体、社会参与、统筹推进”的美丽宜居示范村工程建设模式,加快推动形成具有地域特色、生态特色和人文特色的农村风貌。截止2016年3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复全区美丽宜居示范村达到11个,已通过省级验收

2个(全旺镇楼山后村、湖南镇破石村)。根据市美丽宜居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全市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情况的通报》(衢村镇示范办[2016]1号),我区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今年计划通过省级验收5个,分别是云溪乡车塘村、举村乡洋坑村、大洲镇狮子山村、全旺镇马蹊村,峡川镇东坪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强化村级主体责任意识。按照总体规划和村庄布局规划要求,整合资源、优化布局,与美丽乡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形成“连点成线、连线成片”的空间发展

格局。坚持农民群众主体地位,充分发挥村级组织作用,引导农民群众共建共享美丽幸福家园。

(二)坚持科学规划,注重长效管理。在现有村庄规划建设的基础上,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编制修编示范村建设规划。严格控制村庄建设对自然生态和人文遗存的破坏,慎砍树、不填湖、少拆房,充分利用原地形地貌进行村庄建设,延续原有水网与村落肌理,合理布置公共服务设施。

(三)坚持立足实际,着力彰显特色。立足村庄现有基础,把握村庄肌理结构和文化内涵,深入挖掘、培育、做强村庄个性特色,防止千户一面、千村一面,做到一村一品、一片一韵。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建新拆旧”政策,做到各类用地安排合理紧凑、村庄布局适度集中。项目建设要优先实施路面保洁、污水处理、“赤膊墙”整治、堆物处理等基础性工程。加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生活污水治理力度,大力开展村庄绿化美化,建设绿色生态村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快完善工作制度。区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整合资源、优化服务,合力推进美丽宜居示范村工程建设。各乡镇(办事处)要成立美丽宜居示范村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自的主体责任,把美丽宜居示范村工程建设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和监督作用,严格执行示范村的民主推荐程序、建设项目的公开公示程序。区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健全督查、考核等工作机制,牵头组织对各示范村的实施情况开展工作督查和年终考核。

(二)加强建设资金保障。各乡镇(办事处)及各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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