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理合同范文本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同编号:特别条款
标准条款
一、定义
1.1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本合同的下列词汇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保理:指保理商受让应收账款,并向卖方提供应
收账款融资、应收账款管理、应收账款催收、还款保证中全
部或部分服务的经营活动。
1.1.2有追索权保理:指保理商在应收账款到期,且无
法从买方处收回时,可以向卖方反转让应收账款的保理类型。
1.1.3公开保理:指应收账款转让时,将应收账款转让
事实通知买方的保理类型。
1.1.4隐蔽保理:指应收账款转让时,未将应收账款转
让事实通知买方的保理类型。
1.1.5直接回款保理:指要求买方直接向保理商支付应
收账款的保理类型。
1.1.6间接回款保理:指不要求买方直接向保理商支付
应收账款的保理类型。
1.1.7基础交易合同:指卖方与买方签订的据以产生应
收账款的合同及其全部补充或修改文件。
1.1.8应收账款:指基于基础交易合同而形成的,卖方
对买方的以人民币形式表现与支付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
益。
1.1.9已受让应收账款:指卖方向保理商申请转让且保
理商已同意受让的应收账款。
1.1.10应收账款到期日:指基础交易合同所规定的买方
应向卖方支付应收账款的日期,具体以《应收账款转让申请
暨确认书》载明的日期为准。
1.1.11宽限期:指本合同项下约定的应收账款到期日届满后,一个不按照应收账款已到期处理的延长期限。
1.1.12商业纠纷:指卖方与买方之间存在的有关应收账款的任何异议,包括买方拒绝接受基础交易合同项下的货物、服务、出租资产或发票,或对应收账款提出(包括由于第三方对应收账款主张权利而引起)扣减、抗辩、抵销或反索赔。
1.1.13应收账款融资:指在已受让应收账款到期日之前,保理商向卖方支付保理首付款的行为。
1.1.14应收账款融资额度:指本合同项下保理商为卖方核定的融资额度。根据本合同特别条款的约定,应收账款融资额度可以是可循环额度或不可循环额度。
1.1.15保理转让款:指保理商因受让应收账款而应支付给卖方的应收账款转让对价。
1.1.16保理首付款:指保理商因受让应收账款,而在已受让应收账款到期日之前,按照一定比例向卖方预先支付的保理转让款。
1.1.17保理余款:指扣除保理首付款,保理商因受让应收账款而应支付的保理转让款的余款。
1.1.18应收账款融资额度承诺费:指因在规定期限内卖方未向保理商首次申请应收账款融资,保理商额外收取的额度占用费用。
1.1.19保理手续费:指保理商因按照约定调查和核准额度、受让应收账款、处理各项单据,提供应收账款融资、管理、催收、还款保证中全部或部分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1.1.20保理首付款使用费:指保理商因支付保理首付款而收取的资金占用费用。
1.1.21保理商收款账户:指保理商指定的、用于收取应收账款融资额度承诺费、保理手续费、保理首付款使用费、保证金等款项的保理商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