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刑法中的意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谈我国刑法中的“消防责任事故罪

摘要:我国火灾形势不容乐观,其中某些单位和个人无视消防责任安全,造成火灾的发生,屡屡危害人民生活的安定,我国刑法中规定的消防责任事故罪对其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本文分析了此罪的背景和意义以及该罪的主客观要件,从法理学角度探讨了消防责任事故罪的作用和意义。最后笔者结合在实际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初步探讨了如何预防该罪的发生,以减少消防安全方面的责任事故。

关键词:责任事故;消防监督;管理法规

近年来,我国火灾形势与以往相比虽然有了很大的好转,但依然十分严峻,2(139年l至l1月份,全国共发生火灾116653起,死亡945人,受伤551人,直接财产损失11.6亿元。这些火灾中不乏重特大事故,其中很大一部分是由于一些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无视法纪,不仅给国家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带来巨大的损失,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建设和社会安定。对此,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消防责任事故罪。消防责任事故罪是指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一、消防责任事故罪存在的背景及意义一)背景年以前,我国没有完整的刑法典,刑法多是以单行法规的形式存在,对消防责任事故罪更是无从提及。由于没有具体的规定火灾责任事故的处罚方法,受社会形势、人为因素的影响,个别人被处以重刑,有的却只是受了一定的行政处分。

我国制定了第一部刑法,虽然此法对消防责任事故罪同样未明确提出,但在后期的一些行政法规当中有类似的附属刑法条款。随着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我国的火灾的发生率不断提高,重特大责任事故频繁发生,伤亡和损失惨重,于是在年修订的刑法当中,增设了消防责任事故罪的条款,使得在今后对消防责任事故的处理上有了明确的依据。

二)意义我国刑法中消防责任事故罪在刑事立法以及实际应用中都有重要意义,具体有以下三点:

一是此罪的设立完善了我国消防方面的立法。在修订前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并未有对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的规定。1997年新刑法的规定,在消防管理中引入刑罚手段,增加了消防管理的严肃性。该罪名的确立,完善了消防法规体系,为新颁布的《消防法》中设立附属刑法条款奠定了基础。

二是此罪的设立能督促各单位加强消防管理工作、树立消防监督机构权威性。消防责任事故罪的确立对于增强全民消防意识,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将火灾防患于未然,确保消防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该罪也是对消防监督机构的巨大支持,树立了消防监督机构监督执法的权威性,使消防监督机构的监督行为更具有法律意义。这一规定无疑为更好的贯彻我国“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打击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导致的行为提供了有效法律保障。

三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消防责任事故罪的确立,是预防消防责任事故、减少火灾损失的必要手段。

其可以通过对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的犯罪行为的制裁,达到预防和减少火灾的目的,从而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不受损害,维护社会安定,更好地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行。如果消防工作搞不好,国家财产和公民的人身、财产得不到保障,人就不稳定,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就会受到影响。

二、消防责任事故罪的构成一)主体和主观方面、消防责任事故罪的主体对于消防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多数^.认为是一般主体,但也有少数认为该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中对消防工作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由于任何一个单位或个人,都受到消防法规的制约,任何人都有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的可能,同时也都有义务改正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的行为,所以,我认为消防责任事故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行为人既包括自然人,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也包括单位。

消防责任事故罪的主观方面消防责任事故罪,犯罪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对造成严重后果所持的心理态度应是过失。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可以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这里所说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对其所造成的危害结果的心理状态而言。行为人主观上并不希望火灾事故的发生,但其行为上却一意孤行,不仅违反消防管理法律法规,而且经消防机构通知整改而拒绝执行,其行为明显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行为人明知是违反了消防管理法规,但却未想到会因此立即产生严重后果,或者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严重后果。

客体和客观方面、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消防监督制度和公共安全。我国对消防工作实行严格的监管责任制,为此,有关部门专门制定了《消防法》、《消防监督程序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等一系列消防法律法规,这些法规中明确指出,我国消防工作由国家各级公安机关负责监督,县以上公安机关设消防监督部门,消防监督部门一旦发现有重大火灾隐患的,应及时向被查出问题的单位或居民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发出《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接到整改通知的防火负责人,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彻底清除火灾隐患,并将整改后的具体情况及时上报给相关消防监督部门。2、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具体表现为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并且经消防监督部门通知整改后却拒绝执行的违法行为。违反消防管理法规而造成严重后果,是这种犯罪行为的本质特征。构成了该罪的犯罪行为的整体。构成该罪的犯罪行为中必须同时具备“违反消防管理法规”和“经通知而拒绝执行改正措施”这两个行为,二者缺一不可。如果行为人实施了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但由于没有接到过消防监督管理机构下发的《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则即使造成了严重危害结果,也不构成本罪。

三、消防责任事故罪的预防我国当前火灾事故频繁,就目前形势来看,只研究如何惩治消防责任事故罪是不够的,我们应从更深、更广的层次研究火灾责任事故的原因、对策,从根本上预防消防责任事故的发生。

一)全社会都要重视消防,在思想上提高认识全社会要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规划中,正确处理好经济建设与消防安全的矛盾,使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消防安全抓的好会推动经济建设的发展,尤其是各级政府应切实负责,应依法将消防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充分认识加强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