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药品带量采购相关问题研究
药品带量采购中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联合采购办公室与中标企业超额供应问题的博弈分析
药品带量采购中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联合采购办公室与中标企业超额供应问题的博弈分析药品带量采购是近年来我国解决“看病贵”问题的关键举措,实施以来成效显著。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联合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联采办”)于2018年11月在11个试点城市开展了第一批“4+7”带量采购工作,并分别于2020年的1月17日与7月29日完成了第二批、第三批带量采购的招标工作。
第四批带量采购的招标工作也于2021年1月启动,对45个品种进行集中采购。
在联采办2018年发布的《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18-1)、2019年发布的《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19-2)、2020年发布的《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0-1)以及2021年发布的《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1-1)中,都提到了“医疗机构将优先使用本次药品集中采购的中选药品”“在提前完成采购量的情况下,超额部分中选企业仍按中标价进行供应”“采购协议每年一签,续签协议时,约定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该中选药品上年的约定采购量”。
可见,在中选药品供应价格不变的前提下,联采办对中标企业的持续供应持鼓励态度。
由于最终的实际采购量难以被准确预估,采购协议中并未对中标企业供应量的上限做出规定,在市场有需求的情况下,许多中标企业的供应量往往会超出约定的市场份额。
2020年10月27日江西省发布的《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情况通报》显示,在半年不到的时间里,36个品种中已有26个品种完成了约定采购量,其中阿比特龙完成了约定采购量的2433.85%。
带量采购政策下药品市场对中选品种的消化极其迅速,这也给中标企业的供应带来了更多机遇与挑战。
药品带量采购政策的落地,挤掉了中标企业的营销成本,并且对采购量进行了约定,理论上能让中标企业将更多生产资料投入到创新研发中。
但在实际情况下,由于采购的总额难以预估,往往需要中标企业超额地进行药品供应,使中标企业获得了更多“以价换量”的机会。
国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的供应短缺问题研究
国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的供应短缺问题研究
王彪;廖鹏;唐啸宇;贾韵;罗力
【期刊名称】《卫生经济研究》
【年(卷),期】2024(41)2
【摘要】目的:分析我国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的供应短缺现状,提出相关建议。
方法:收集全国前5批集采药品的采购和供应数据,对药品供应短缺情况进行分析。
结果:集采药品在中选后一年内出现供应短缺的占比达82%,东部和中部地区、临床用量大和价格低的集采药品供应短缺情况更为严重。
结论:加强中选企业行为的履约监管,建立参与主体的信用评价制度,综合考虑地区、药理类型和价格因素,优化集采招标规则,提升集采中选药品生产供应保障能力。
【总页数】4页(P40-43)
【作者】王彪;廖鹏;唐啸宇;贾韵;罗力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上海市重大传染病和生物安全研究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R19
【相关文献】
1.药品带量采购中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联合采购办公室与中标企业超额供应问题的博弈分析
2.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第一、二、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京津冀药品联合带量采购等中选结果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医保发[2021]16号)
3.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及采购规则优化方向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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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药品的短缺情况分析与对策建议5.国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疗效与安全性的真实世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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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思考
〉〉大势纵论会越来越小,甚至稳定在某一个价位上,起始阶段降价幅度高达百分之四五十,甚至七八十的,所谓的“溢出效应”也就会不复存在了)。
届时,很有可能使这项改革的后来者处于政绩不够“显著”的被动和尴尬的境地。
因此,应当从更高层面、更广范畴,即从医保制度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重大意义。
在我看来,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除了具有降低药价虚高的功用外,至少还具有如下五方面“价外”意义:一是,可以有效推动药品、医用耗材等医药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在深化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中发挥引领作用,有利于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统一规范的市场环境和竞争充分、价格合理、程序规范的医药服务供应保障体系。
二是,可以改进和丰富医保治理手段和政策工具,大力促进医保支付由被动“埋单”,向主动战略性购买转变(也就是经济学意义上的“囚徒困境”向“帕累托优化”转变)。
三是,可以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和谈判准入等“门槛”的设置和“以量换价”机制的运用,助力国内医药产业的良性发展,提升药品(特别是国产仿制药)质量,促进民族医药产业升级换代和赶超式、跨越式发展,扩大市场占有率。
四是,可以优化医药市场营商环境,有效遏制商业贿赂,降低药品交易成本(公关费用),既有利于企业提质增效,又能让老百姓用上性价比相当的好药,增强获得感。
五是,可以促进医保治理现代化,在实践中培养锻炼医保队伍,有效提升综合素养(如询价能力、谈判能力和谈判技巧,等等),成为多学科、多专业知识系统集成的复合型医保人才,增强医保治理现代化的能力,促进医保改革由“制”到“治”,将医保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成治理效能。
(四)药品、医用耗材等医药服务供给是实现医疗保障功能、增进人民健康的物质基础,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切的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
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是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1+4+2”总体架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药品集中采购则是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的重要支点和鲜明亮点,同时又是一个“牵一发动全身”的社会系统工程。
对药品集中采购相关问题的思考
现代经济信息90对药品集中采购相关问题的思考赵 明 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摘要:药品集中采购是降低过高药价和纠正药品购销领域不正之风的重要政策手段。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施以来,在保持了招标药品平均价格下降趋势的同时,也暴露了一些问题。
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明确公立医院在采购中的主体地位,加强药品采购和使用全过程的管理是实现药品集中采购政策目标的关键。
关键词:药品;集中采购;政策中图分类号:F253.2;R97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06-000090-01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
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实施以来,药品中标价格持续走低,但不合理的购销行为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未从根本上解决药价虚高的问题,[1]群众就医负担特别是用药经济负担仍然较重,直接影响了政策效果。
如何在现有的制度框架下,理顺相关工作部署,创新管理理念、方法和工具,充分调动参与改革各方的积极性,推动公立医院加强药品采购和使用管理,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安全、降低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是落实改革要求,推动改革目标顺利实现的关键。
[2]一、我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基本情况为确保药品使用质量,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切实减轻社会医药费用负担,保障患者健康权益,2001年国家卫生部开始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2015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3]进一步细化实化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相关政策措施,增强对实际工作的指导性、操作性。
药品集中采购实施以来,在保持了招标药品平均价格下降趋势的同时,也出现了部分药品“一招就死”、新药创制含金量偏低、药品规格乱象丛生等问题,其根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药品集中招标 “量价脱钩”。
药品集中采购是在政府完成集中招标后,由医院自主采购。
2001年制定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曾要求医院明确采购数量,但由于覆盖的医疗机构和药品品种太多,招标药品的规格太过复杂,许多地区放弃了对采购数量的规范。
药品带量采购政策分析
等,复杂的环节链条对政策衔接和精细化治理提出了极高 医疗机构、流标企业、未竞标企业都在不同程度上受到了
的要求。而且,各个试点城市的政策内容和实施状况受到 “4+7”的影响,企业纷纷参与价格联动,进行药价下调,公
诸如地方经济水平、地方政府治理水平、医疗资源分布情 立医疗机构积极响应带量采购政策。第一轮试点工作开始
域差异大,必然具有很强的复杂性。政策的制定与实施,都 作落地之后,“4+7”中标企业以及产品本身在全国范围内
涉及到复杂的部门利益协调,更牵涉到市场和社会领域的 进行价格联动,国家给予非“4+7”地区的政府对政策实施
多元主体。药品的招标、量价、采购、配送、使用、医保管理 的自主选择权,鼓励非试点区域跟进政策。非试点地区的
国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实现资源有效配置,是药品采购政 工作实行过程中试点地区统一公开面向企业招投标,双方
策制定的目的。
通过直接签署购赊合同的方式向企业承诺销量,中标企
另一方面,人口老龄化、居民生活水平提高,人民对健 业直接把药品以中标价格输送到各地区的公立医疗机
康及医保的需求快速增长,居民健康服务的公平性也受到 构,免去了药品宣传等额外支出。中选品种会在各试点地
1 案例描述 为降低虚高药价,减轻群众药费负担,政府进行了多 次政策改革,不断探索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如取消药品 加成、“两票制”、抗癌药纳入医保和药品带量采购等。其 中,药品带量采购是近两年来影响一些药品价格最重要的 因素。20 世纪 90 年代,我国开始探索药品集中采购模式[1], 四川省早在 2000 年就进行了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工 作。 2015 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 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 号)和《关于落实完善 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药政 发〔2015〕70 号)相继颁布后,逐渐形成了“以政府主导、以 省为单位、集中分类采购”的模式[2]。各省份、各试点也依据 自身情况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办法,上海从 2014 年 12 月至 2019 年就进行了三批带量采购工作,验证了带量采购在 医疗市场上的可行性,并为在更大范围推行带量采购试点 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此基础上,我国于 2018 年 11 月开始在多个地区进行药品带量采购试点,并在此后逐渐 扩围。 2018 年 11 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 使用试点方案通知》(国办发 〔2019〕2 号)(以下简称 《方 案》),《方案》要求“4+7”带量采购政策由国家组织药品集 中采购进行试点,试点城市由北京、天津、重庆、上海 4 个 直辖市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等 11 个 城市(因此简称“4+7”)组成。2019 年 3 月底,政策在全部 试点城市落地执行。“量价挂钩、分类采购、招采合一”的采 购模式旨在降低药品价格,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 问题;优化行业环境,切断医药购销领域的不正当交易;规 范公立医院用药,进一步打破“以药补医”的格局。 在“4+7”试点地区实施第一轮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半年
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全流程管理典型案例分析
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全流程管理典型案例分析全文共3篇示例,供读者参考采购管理案例篇1:a零售商是德国最大的零售商,正式进入中国,在中国辛苦10年还没有实现赢利。
这其中很大的问题就是出在“采购”环节上了。
据一位知情者透露,年初,a零售商在上海建立自己的全国配送中心,a 零售商原本希望配送中心介入到供应商管理,即把不同供应商的货物汇集到一起再配送到各个门店。
a零售商以为,比供应商自己送货,物流费用会减少很多。
一位业内人士说。
a零售商的配送中心沿用了它在德国的一套成本核算方法,在这套方法之下,供应商的商品在进入a零售商的配送中心之后,无论是运到上海还是运到哈尔滨的卖场,价格都一样。
采购部门决定了进物流中心的商品价格之后,会在系统中标注一个“进入”的记号,物流部门就会在下一环节当中扣除一定比例的物流费用。
但如果采购部更改记录,将“进入”改成“不进”后,物流费用会自动归零。
如果采购部再将“不进”改成“进入”之后,物流部门的系统上就不会有任何的显示了,这种情况下,商品其实已经进了物流中心,但物流部却浑然不知。
由于是由采购经理跟供应商来决定商品是否进物流中心,因此采购经理们为了能够获得更多的“返点”,便跟供应商达成交易,比如进哈尔滨卖场的货品全部进了物流中心,上海卖场则由供应商直接送。
长此以往,a零售商物流中心里大量聚集着供应商们发至哈尔滨、沈阳等远距离的商品。
采购经理跟供应商谈好商品价格后,同时也向供货商提供进入物流配送中心的选择。
由于不是全部商品都是通过这个配送中心运送,给一些人造成可乘之机。
a零售商的采购管理体系不仅没有达到降低成本的预期,而且漏洞百出,给采购腐败造成了可乘之机。
自年下半年起,a零售商中国区突然颁布了“采购新政”,一场人事地震揭开了a零售商苦心经营物流新政的内幕。
实质上,是a 零售商试图建立起一个更加有效的监管体制,向采购腐败开刀,从而对旧利益体系产生了强烈的冲击,导致了采购部门的许多重要人物纷纷“落马”。
上海药品带量采购相关问题研究
上海药品带量采购相关问题研究摘要本文对上海药品带量采购的主要做法尤其是突出的亮点比如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和采购结算流通进行总结和分析发现上海药品带量采购真正实现了招采合一、带量采购,降价效果显著,有利于推动我国医药产业优化升级,鼓励生产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扶持流通企业做大做强;有利于实现医药分开,促进医院合理用药,并避免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发生;有利于触发和推动三医联动改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短期内无法扩大推广、影响医院的现金流、对医保的资金垫付能力和支付方式的改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笔者认为,上海带量采购采取渐进方式开展和推进的同时也需要三医联动同步配套实施关键词药品招标带量采购三医联动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c 文章---04上海从XX年起率先在全国实行由医保部门牵头进行药品招标采购工作,XX年《上海市“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对“临床必需、用量大、个人自负费用高的药品”实行带量采购, XX年1月上海市*工作报告中首次将“试行部分药品带量采购”列入其中,同年12月,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发布带量采购招标公告,首批3个试点品种阿莫西林、头孢呋辛酯和依那普利,均为口服常释剂型,中标结果于XX年x月x日发布并在x月x日发布执行通知,被认为“真正实现了药品带量采购”[1],第二批试点的6个品种也正在招标中本文将对上海第一批带量采购的主要做法和突出亮点进行分析,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 1 公开招标的方式上海带量采购采取了公开招标的方式,在招标公告中明确了招标品种的具体规格和数量,分别是:阿莫西林、头孢呋辛酯和依那普利这3个产品的生产企业数都在3家以上,属于用量大、市场竞争充分的产品 2 保守设定采购需求量带量采购的招标数量按照上年度医院实际用量的60%来设定,基于两点因素:一是政策制定者认为医院的采购使用量至少有30%的虚多水分;二是本次带量采购品种属于原XX年基本药物招标采购项目中标范围,而在带量采购项目启动时尚在采购周期内,因此,另外40%的用量空间留给原中标品种,但条件是“带量采购品种范围内的原本市中标药品和带量采购招标入围药品,如自愿调价到不高于带量采购中标价格的,医疗机构可以在保证带量采购中标品种用量的前提下继续采购”带量采购最大的技术难题就在于“难以精确估算用药量”[1]上海对于带量采购需求量的设定思路是一种有意义的尝试和探索,在技术上利用在线采购交易平台和医保结算平台精确统计医院的实际需求量,但同时又保守估算采购量,促进医院合理用药,既保障供应又达到控制医药费用的目标 3 评标和中标规则综合质量评价体系基于投标主体合法性和能够满足供应的基本要求,设定了投标企业的3个必备条件,对投标品种则通过综合质量评价体系进行了严格的质量筛选,更具特色的是将原研药品、进口药品和具备一定条件的国产仿制药品放在同一层面公平竞争针对国产药品的评价指标,既有质量管理方面的国际认证,又有内控标准等技术性参数具体评价指标是:①符合4个条件之一:获得国家食药监局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认定;获得美、英、法、德、日质量体系认证并依此生产;获得美、英、法、德、日质量认证机构认可的权威机构生物等效性评价认定;获得香港医管局采购资格并依此生产②满足7项条件中至少4项:自产原料或原料药符合美国认证等情形;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在工信部排名前30位;实验室获得国家实验室认可证书;通过环境管理系列标准或国家环保部的行业清洁生产标准;内控标准优于国家标准;其他提高药品质量和安全的方法我国以仿制药生产为主,低水平重复生产已成为制约我国医药产业发展的瓶颈在“十一五”国家科技计划及“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以来,我国新药的研发呈现了强劲的增长态势,然而从XX年注册申报的一类新药中却发现,其中- 的品种占据了绝大多数,不少还是“自主知识产权新药”,并不是“自主创新新药”[2]因此,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全面提高仿制药质量,通过提升产业集中度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我国医药产业做大做强,是我国医药产业发展的方向,也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政策目标同时,基于医保控费的理念,用高质量的仿制药品替代进口原研药品将成为未来的用药格局但这套综合质量评价体系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和限制条件一是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工作进展缓慢,根据计划最快也要到XX年底才能有一部分产品通过评价;二是通过国际认证的国内企业数量有限,根据国家工信部XX年的《中国医药统计年报》,通过制剂国际认证的国内企业数只有35家这就制约了上海药品带量采购短期内无法扩大推广,只能采取渐进方式开展渐进决策的好处是边探索边前进,有利于避免因决策严重失误所产生的持久性后果,把步子迈得小一些,那么发现了问题就能够及时纠正但不足之处是效果不能立竿见影,无法全面评估带量采购政策的实施效果,需要*管理者具有足够的耐心从投标企业角度来看,在带量采购逐步推广期间,可以有较为充分的时间做好准备和应对,对国内企业来说,积极提高质量管理水平获取国际权威认证既是应对带量采购的前提,也为通过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增加成功的筹码,更是产品走出国门走向国际市场的机会;而对外资企业来说,对上市多年专利保护期失效的成熟产品需要调整收益预期和市场销售策略,注重创新药品的研制才能使企业一直保持核心竞争力和不可替代性中标规则不区分质量层次,报价最低者中标,次低者候选中标在报价环节没有设定限价,而是让投标企业在市场机制下充分竞价而候选中标的规则避免了中标产品无法供应时造成临床用药短缺,供应有了安全保障 4 配送模式要求一个品种只委托一家配送企业负责全市配送,而且要求必须是中标生产企业直接委托,不允许配送企业通过第三方购买中标产品这一政策直接改变了当前药品的流通格局,最大程度缩短了药品流通环节,避免药品在流通中间环节层层加价的可能,通过压缩流通链条达到控制药品价格的效果,并利用统一集中配送降低采购成本药品配送权事实上是资源配置和再分配的过程,一家配送企业集中配送有利于企业的规模化、集约化发展,而“积极做大医药商业”也是《上海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部署的重点任务之一5 订购结算流程按照上海带量采购招标文件,中标之后由上海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作为甲方、医药配送企业作为乙方、医药生产企业作为丙方签订三方合同,实现了招标和采购合一完成,而向供货方预先支付货款也成为上海带量采购最突出的亮点之一药事所预先垫付了货款,这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配送企业垫付货款的资金压力,也有利于生产企业及时组织再生产活动;同时,这种既有采购量的承诺又预先支付货款的方式,使生产企业不需再额外组织临床推广活动,减少了销售费用的支出其衍生效果是:①切断了医院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之间的直接业务关系,斩断了彼此间的销售利益链条,避免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发生,并有助于实现医药分开;②通过药品的采购结算流程触动了医疗、医保和医药的改革,为建立三医联动机制,推动三医联动改革提供了一个切入点。
药品带量采购的政策路径分析及思考
•»>>>>>»»>>>>>>»>>>>»>>>>>3^s药品相关政策研究与解读专题5'y<<C<<CC<<<CCCC<C<<•综述.药品带量采购的政策路径分析及思考龚波,罗永兴,孙惠姣(上海市医疗保障局,上海200125)摘要:上海从2015年开始,陆续开展了3批次的药品带量采购试点,形成了较完整的制度框架和操作规范,为国家组织药S品集中釆购和使用(国家集釆)工作提供了上海经验。
本文在总结上海药品带量釆购试点和国家集釆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分析当前药品带量釆购工作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为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促进带量釆购工作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新思路。
关键词:药品带量釆购;医保;支付标准中图分类号:R19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2-9188(2021)01-0004-07DOI:10.13683/j.wph.2021.01.002Analysis and consideration on policy and path of drug volume-based procurementGONG Bo,LUO Yongxing,SUN Huijiao{Shanghai Municipal Medical Security Bureau,Shanghai200125,China)Abstract:Since2015,Shanghai has successively carried out three batches of drug volume-based procurement(VBP), forming a relatively complete institutional framework and operating norms,providing Shanghai experience for the state-organized VBP.On the basis of summarizing the practical experience of Shanghai and national on VBP,this paper analyzes the problems and challenges faced by the current work,so as to provide new ideas for further improving the relevant policies and promoting the healthy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VBP.Key words:drug volume-based procurement;medical insurance;payment standard1上海医保药品带量采购试点的地方实践作为国内最早探索药品带量采购的城市之一,上海自2015年起,对部分临床常用的医保药品试点带量采购,经过2015年至2018年间的3批次试点,42个中标药品在保证质量和供应的基础上,价格平均降幅超过50%。
当前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当前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当前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问题:
1、集中带量采购中的医疗耗材投标竞争不够激烈,投标单位主要还是有限的品牌厂商,导致采购价格不可调整。
2、集中带量采购中的耗材品种略少,无法满足国家采购目标,也不能满足多样化的医院需求。
3、项目竞标文件资料审核流程复杂,耗费时间和资源,影响采购效率,以及采购结果的公正性。
4、付款延迟现象突出,严重影响供应商的正常经营,也不利于推进廉价药的社会化采购进程。
二、建议:
1、可以为投标单位开放更多机会,按照质量、价格、服务三维度进行考核,以增强竞争性,提高采购价格调整空间。
2、能够加大对品种和型号的采购配置,扩大采购覆盖面,满足医院的特殊需求。
3、应该深化审核流程,实施严格的细化管理来提高采购效率,确保采购结果的公正性。
4、完善采购结算制度,加强供应商的合理赔偿和补偿机制,以推进廉价药的社会化采购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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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集中采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药品集中采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一、药品集中采购存在的问题近年来,我国推行了药品集中采购政策,旨在降低药价、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垄断现象明显由于集中采购通常只选择少数几家企业进行竞标,导致市场上的供应商变得有限。
这种局面容易引发垄断现象,使部分药企或经销商通过控制价格来获利。
这不仅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原则,也对患者和消费者的利益构成威胁。
(二)影响药品质量为了以更低的价格获得合同,在竞标过程中,一些企业可能会牺牲药品质量以追求成本优势。
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患者的健康权益,并且给医疗机构带来额外风险。
(三)缺乏监管和透明度目前,针对药品集中采购过程缺乏监管以及信息透明度不高的问题仍然存在。
从政府到医院再到患者,各方对于采购过程了解的信息有限,难以评估采购是否真正公平、透明。
(四)政策配套不完善尽管目前已出台了一系列药品集中采购相关政策措施,但在实施过程中还发现了政策配套不完善的问题。
例如,缺乏对中小药企和创新药的支持,可能导致这些药企无法生存;同时,相关政策也没有充分考虑到基层医院和农村地区的特殊性。
二、针对药品集中采购问题的建议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并确保药品集中采购达到预期效果,我们提出以下建议:(一)加强监管与问责建立严格的监管机制,包括加强对参与竞标企业的监督检查以及加大违规处罚力度。
另外,在采购过程中应当设立独立第三方机构,负责监督整个采购程序,并公开整个流程,确保透明度和公平性。
(二)扩大市场竞争鼓励更多合格企业参与竞标过程,通过扩大市场竞争来避免垄断现象的发生。
政府可以通过减少行政审批和降低准入门槛等方式,吸引更多中小型药企参与。
(三)加强药品质量监管对集中采购的药品进行更严格的质量监管,确保符合国家标准,并设立相应的惩罚机制以防止不良企业违规行为。
此外,建立一个信息共享平台,供医疗机构和患者了解药品质量情况。
(四)建立完善的政策支持体系针对中小型药企和创新药研发,政府可以出台针对性支持政策,包括税收优惠、科研资金支持等,以促进其发展;并且,在基层医院和农村地区的实施上,应考虑到其特殊环境和需求,并提供必要的援助措施。
新时代的药品带量采购实践与思考
新时代的药品带量采购实践与思考在新时代背景下,药品带量采购已经成为医疗卫生领域的一项重要改革措施。
本文将介绍药品带量采购的实践过程,并对其进行深入思考和总结。
药品带量采购是指在进行药品采购时,根据医疗机构或药店预先公布的药品需求量,由药品生产商或供应商进行报价竞标,最终选择价格合理、质量可靠的药品供应。
这一举措旨在降低药品价格、减少中间环节、提高采购效率,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自药品带量采购政策实施以来,全国各地已经开展了几批次的带量采购。
以下以某省药品带量采购为例进行详细阐述。
制定实施方案:该省卫生健康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制定了详细的药品带量采购实施方案,明确了参与对象、采购目录、采购流程等内容。
公布采购目录:根据实施方案,该省公布了第一批次药品带量采购目录,包括20种常见病、多发病的药品。
组织报价竞标:在采购目录公布后,符合条件的药品生产商或供应商可进行报价竞标。
经过多轮竞标,最终20种药品均成功采购,其中15种药品降价幅度超过50%。
签订合同:该省药品采购中心与中标企业签订了购销合同,明确了药品的价格、质量、供应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实施效果:自实施药品带量采购以来,该省医疗机构药品费用明显降低,患者负担得到减轻。
据统计,第一批次药品带量采购共节省医保基金约3000万元。
然而,在实践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挑战。
例如,不同地区医疗机构的需求量存在差异,导致部分地区的药品供应过剩或不足。
部分药品生产商或供应商可能存在恶意压价竞争的行为,影响药品质量和安全。
针对药品带量采购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和挑战,本文提出以下建议和展望:完善带量采购机制:进一步扩大药品带量采购的覆盖范围,实现更多品种、更大范围的药品降价。
同时,优化采购流程和标准,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
加强药品质量监管:建立健全药品质量保障体系,对参与带量采购的药品生产商或供应商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核和质量监督,确保中标药品的质量可靠。
促进合理用药:加强医生培训和管理,推行临床路径管理,规范医生用药行为,确保患者合理使用中标的降价药品。
供应链视角下药品带量采购的问题分析
供应链视角下药品带量采购的问题分析【摘要】患者进行就医的过程中购买药物所需要的费用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因此对于药品的带量采购问题应给予足够的重视。
国家正在不断推进招标方式的改变,对于进行药品带量采购的招标方式十分赞赏。
同时相关医疗机构在以计划采购量为前提的药品购进工作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
本文将站在供应链的视角之下,对药品带量采购现状进行调查,目的是搜寻供应链视角下药品带量采购的问题。
本文的分析充分考虑到了相关政策的内容,整个分析过程从生产、流通、使用及环境等角度进行。
【关键词】供应链;药品;带量采购;问题分析供应链角度是从生产供应方、运行方、需求方的角度进行问题的思考。
将药品带量采购与上下游企业相结合,在进行采购时将药品的生产及整个流通的环节等内容纳入考虑范围之内。
其基本思路是用计划定量打动药品供应商,实现为购药患者谋取福利的最终效果。
在看到相关文献及期刊当中对于药品带量采购进行积极效果分析的同时,应该关注到其存在的问题,并在供应链视角下对药品带量采购问题进行分析,以达到促进整个机制不断完善的效果。
1.政策分析1.1国家政策国家对于带量采购的相关政策的发布时间分为三个阶段。
以省为单位的采购政策发布时间为2009年,地方试点的政策颁布时间为2015年,由试点扩展全国政策颁布时间为2018年[1]。
相关政策主要由国家医疗保障局负责发布,并受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影响,其性质变成了此项工作的领导性部门。
1.2上海政策上海地区关于药品带量采购问题的专注度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其相关政策的发布主要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并在后期转移到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具体年份为2018年。
上海市的药品采购工作地进行是通过互联网进行的,并于2015年开展此项工作,并开展采购试点工作[2]。
上海地区在2018年之际为列为带量采购的经验性示范城市。
1.出现问题2.1尚未找出解决方法的问题目前带量采购药品存在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进展缓慢的问题,目前为止,尚未出台明确法令对此问题进行解决。
“4+7”带量采购背景下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医院他汀类药物使用情况分析
“4+7”带量采购背景下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医院他汀类药物使用情况分析为实现药价明显降低,减轻患者药费负担;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净化流通环境,改善行业生态;引导医疗机构规范用药,支持公立医院改革;探索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机制和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2019G01G01,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11个城市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工作。
2019G03G18,国家医保局发布《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监测方案》,本次带量采购拟招标31种药品,最后流标6种,共有25种药品中选。
其中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医院涉及他汀类药物品种两个,各有两种规格,分别为阿托伐他汀钙片(10mg×7片/盒)、阿托伐他汀钙片(20mg×7片/盒)、瑞舒伐他汀钙片(10mg×28片/盒)、瑞舒伐他汀钙片(5mg×28片/盒)。
本研究通过对比分析2018年3月至2019年9月本院他汀类药物的使用情况,以期为更好地推进合理用药和带量采购提供参考。
1资料和方法1.1一般资料所有数据来源于医院信息系统(HIS)及信息科统计资料,分别调取“4+7”带量采购施行开始半年内(即2019G03G20至2019G09G19)和“4+7”带量采购施行前上一年同期(即2018G03G20至2018G09G19)本院用药数据,包括药品消耗量、销售金额等。
1.2方法采用药物利用研究中的国际标准——限定日剂量(defined daily dose, DDD)分析方法,统计每种药物的销售金额、用药频度(DDDs)和限定日费用(DDDc)。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官方网站提供的药物DDD、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处《关于报送国家集中采购药品相关监测数据的通知》所附药品费用结构监测表以及相关药品说明书,确定各药物的DDD值。
DDDs=某药的消耗总剂量/该药DDD值,DDDs反映了某药物的使用频率,该值越大,说明该药使用频率越高,为临床常用品种。
医疗机构落实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中的问题及建议
医疗机构落实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中的问题及建议目的探讨医疗机构实施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以下简称集采)政策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优化建议。
方法基于德尔菲法,于2023年8—12月,通过立意抽样选取全国11名三级甲等医院药学专家进行调查研究,调查内容为“推进国家药品集采提速扩面、集采医保资金结余留用的相关政策建议”。
结果调查参与者反馈了医疗机构在药品集采政策实施中存在的系列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优化方法。
专家咨询的肯德尔和谐系数为0.332(P<0.05),表明专家意见具有较好的一致性和集中性。
其中,关于药品供应保障问题的赋分最高(重要性均数为4.45分),同时对于加强监测预警和协调调度,切实保障集采药品供应的建议赋分最高且集中程度最高(重要性均数为4.91分,变异系数为0.06)。
结论本研究通过德尔菲法调查揭示了医疗机构实施药品集采中的问题并提出优化方法,对于医药领域实施的改进和未来政策调整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前言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以下简称集采)是医保支付改革的重要举措,旨在降低群众药费负担,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提高药品可及性。
目前改革已进入常态化、制度化的新阶段,采购覆盖范围持续扩大。
随着药品集采工作的提速扩面,公立医院作为政策的最终履行机构,在临床诊疗、药事管理和财务运营工作等方面均面临一定的挑战。
如何落实医保结余留用资金激励机制,调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是目前“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面临的考验。
为更好地推动国家药品集采的“提质扩面”和医保结余资金激励机制,同时保障医疗质量安全,提升合理用药水平,本研究采用德尔菲法调查全国医疗机构在落实药品集采相关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建议,以期为进一步完善我国集采政策提供参考。
对象与方法一、研究方法2023年8—12月,通过立意抽样法选取全国11名三级甲等医院药学专家,围绕“研究提出推进国家药品集采提速扩面、集采医保资金结余留用的相关政策建议”进行德尔菲调查。
带量采购存在的问题
带量采购存在的问题
带量采购存在以下问题:
1. 降低药品质量:为了追求低价,带量采购可能导致药品生产商为达到成本要求而降低药品质量,可能出现药品质量不稳定、掺假掺杂等问题,从而影响患者的治疗效果。
2. 削弱供应保障:带量采购由于集中采购,可能导致只有少数企业生产或供应特定药品,一旦这些企业无法供应,可能造成药品短缺,影响患者的正常用药。
3. 增加药品分销环节:带量采购可能增加药品的分销环节和环节成本,使药价最终并未明显下降,反而增加医保支付的成本。
4. 抬高药品价格:由于带量采购药品数量大幅减少,生产企业可能抬高销售价格以弥补降低销售量带来的损失,造成药品价格反弹。
5. 影响药企创新动力:由于带量采购使药品市场价格高度竞争,药企的利润空间受到压缩,可能降低研发新药的动力,影响医药科技创新。
6. 不利于医生开药权益:带量采购可能限制了医生选择药品的权益,使医生无法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需要,选择最合适的药品进行治疗,从而可能影响治疗效果。
7. 降低患者用药可及性:由于药品的集中采购和限定供应商,
可能导致药品在部分地区无法获得,限制了患者的用药可及性,从而影响患者的治疗效果。
综上所述,带量采购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药品价格,但也存在一系列问题,需要在实施过程中加以解决和改进。
药品集中采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药品集中采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引言:药品集中采购作为一种新型的医药采购模式,在国内得到了广泛应用。
然而,随着实际操作过程中的诸多问题逐渐暴露出来,人们开始关注它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以改进。
一、存在的问题1. 价格操纵:由于供应商数量较少且市场竞争不充分,部分供应商通过串通恶意抬高价格。
这导致了政府支出增加和民众负担加重。
2. 药品质量不稳定:在集中采购过程中,有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选择使用劣质原料或工艺较差进行生产。
这给消费者带来了风险和健康安全隐患。
3. 品种单一化:在集中采购后期谈判阶段,常常只选择某几个主要疾病领域相关药品进行投标谈判,导致其他疾病领域相关药物缺乏保障。
4. 投标程序复杂: 投标流程冗长、复杂不透明等因素使得大量时间和人力成本浪费,影响效率。
二、改进的建议1. 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供应商的监管,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执法和检查。
对于虚报价格等违规行为,进行严格处罚,并公开曝光。
2. 提高采购透明度:建立健全的信息公示制度,在药品招标过程中及时向社会披露相关信息。
通过提高透明度,降低不合理定价的可能性。
3. 加强品种平衡:在谈判阶段尽量选择覆盖更多疾病领域相关药物,避免部分患者因无法获得必要药物而受到损失。
4. 简化流程:优化整个采购过程,取消复杂冗长的程序环节。
同时利用科技手段提高效率,在线化办理投标手续,并确保审批结果及时反馈给申请人。
结论:药品集中采购模式为节约医保资金、降低民众负担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在推广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解决并进一步完善机制。
这需要各级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共同努力,建立更加严格的监管制度,提高采购透明度并优化流程。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以及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
参考文章结构:一、引言- 介绍药品集中采购在国内应用广泛- 暴露出问题,并需提出相应建议二、存在的问题1. 价格操纵- 描述供应商通过串通抬高价格的行为对政府支出和人民负担带来的影响2. 药品质量不稳定- 解释企业降低成本可能导致使用劣质原料或工艺较差生产药品现象,带来健康风险和安全隐患3. 品种单一化- 提及集中采购过程谈判阶段常选择主要疾病领域相关药物缺乏其他领域相关药物保障情况4. 投标程序复杂- 分析投标流程冗长、复杂不透明等因素对时间和人力成本造成浪费情况及其对效率影响三、改进的建议1. 建立监督机制- 加强对供应商的监管,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执法和检查,并惩罚违规行为- 强调公开曝光的重要性2. 提高采购透明度- 建立健全的信息公示制度,及时向社会披露相关信息以降低不合理定价可能性3. 加强品种平衡- 在谈判阶段尽量选择覆盖更多疾病领域相关药物,避免患者因无法获得必要药物而受损失4. 简化流程- 优化采购过程、取消复杂冗长环节,并利用科技手段提高效率和便捷性四、结论。
带量采购存在问题及改进方法
带量采购存在问题及改进方法一、问题概述随着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带量采购逐渐成为医药行业的一种新型采购方式。
带量采购是指政府或其他采购主体按照一定的规则和程序,以固定的价格和数量向药品生产企业采购药品。
然而,在实践中,带量采购也存在一些问题。
二、问题分析1. 市场垄断:由于带量采购是政府或其他采购主体向药品生产企业进行大规模固定数量的药品采购,导致市场上只有少数几家大型企业能够参与竞标,从而形成市场垄断。
2. 药品质量问题:由于价格压缩和竞争激烈,部分药品生产企业为了降低成本而降低了产品质量标准,导致部分带量采购的药品质量不稳定。
3. 供应链管理问题:由于带量采购需要大规模固定数量的药品供应,对供应链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但是,目前我国医疗行业中仍存在一些供应链管理不规范、效率低下的问题。
三、改进方法1. 增加竞争:政府或其他采购主体可以增加带量采购的招标数量,从而增加市场竞争度,降低市场垄断程度。
此外,政府还可以鼓励中小型药品生产企业参与带量采购竞标,从而促进市场多元化。
2. 加强质量监管:政府或其他采购主体应该对带量采购的药品质量进行严格监管。
对于质量不符合标准的药品,应该及时停止采购,并追究相关企业的责任。
3. 提高供应链管理水平:政府或其他采购主体应该加强对供应链管理的监督和指导,推广先进的供应链管理理念和技术。
同时,各个环节之间也需要加强沟通和协作,提高整个供应链的效率和稳定性。
4. 优化带量采购模式: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政府或其他采购主体可以考虑优化带量采购模式。
例如,在招标时可以根据不同地区和医院的需求进行分区域、分级别招标;在合同签订后可以加强对供应链的监管和协调,确保药品的及时供应和质量稳定。
四、总结带量采购是医药行业的一种新型采购方式,其优点在于能够降低药品价格、促进市场竞争。
但是,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市场垄断、药品质量问题和供应链管理问题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政府或其他采购主体需要采取多种措施,如增加竞争、加强质量监管、提高供应链管理水平和优化带量采购模式等。
带量采购存在问题及改进方法
带量采购存在问题及改进方法引言带量采购是一种政府或医保机构采购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采购方式,通过集中采购大量的药品和器械,来降低价格和控制医疗费用。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带量采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对带量采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方法,以期能更好地解决这些问题。
问题1:缺乏公平竞争在一些地区,由于采购药品和器械的市场集中度较高,带量采购可能导致缺乏公平竞争的情况。
少数几家大型制药企业垄断了市场,通过压低价格获得了更多的采购份额,而一些小型企业则面临着较大的竞争压力。
改进方法•提高采购门槛,鼓励小型企业的参与。
可以通过设立一定的资质要求或准入门槛,鼓励更多的小型企业参与到带量采购中。
•加强市场监管,防止垄断行为。
加强对大型企业的监管,防止其滥用市场垄断地位,保障公平竞争的环境。
问题2:药品和器械质量问题在批量采购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质量问题,例如药品的不合格率增加、器械的性能不稳定等。
这可能会对患者的健康和治疗效果造成影响。
改进方法•强化质量控制,提高药品和器械的质量。
加强对供应商的资质审核和质量管理的监管,确保药品和器械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
•建立药品和器械质量追溯体系。
建立完善的追溯体系,对药品和器械的生产、流通和使用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
问题3:挤压医疗机构利润空间带量采购可以通过降低药品和器械的采购价格,来减少医疗费用。
然而,如果降低的采购成本不能得到合理的补偿,就可能会挤压医疗机构的利润空间,影响其正常运营和提供医疗服务的能力。
改进方法•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
在确定采购价格的同时,考虑医疗机构的成本和利润,确保其合理获得补偿,维护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营。
•优化医疗服务价格体系。
通过细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更加准确地反映医疗服务的实际价值,从而减少对药品和器械价格的依赖,降低挤压医疗机构利润的风险。
问题4:缺乏信息透明度在带量采购过程中,缺乏充分的信息透明度可能导致一些问题,例如采购过程的不公开、需求预测的不准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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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药品带量采购相关问题研究摘要本文对上海药品带量采购的主要做法尤其是突出的亮点比如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和采购结算流通进行总结和分析。
发现上海药品带量采购真正实现了招采合一、带量采购,降价效果显著,有利于推动我国医药产业优化升级,鼓励生产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扶持流通企业做大做强;有利于实现医药分开,促进医院合理用药,并避免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发生;有利于触发和推动三医联动改革。
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短期内无法扩大推广、影响医院的现金流、对医保的资金垫付能力和支付方式的改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因此,笔者认为,上海带量采购采取渐进方式开展和推进的同时也需要三医联动同步配套实施。
关键词药品招标带量采购三医联动中图分类号:R193.2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006-1533(2016)09-0058-04Study on the issue related to Shanghai drug procurement with target quantityWU Qirong(School of International and Public Affairs, Shanghai Jiao Tong University,Shanghai 200030, China)ABSTRACT This article summarizes and analyzes the major practices especially the outstanding highlights of Shanghaidrug procurement with target quantity such as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index of quality, procurement and payment process.It is found that the combination of bidding with purchasing is successfully realized in Shanghai drug procurement with target quantity,which results in the obvious effect of price reduction and is of benefit to promoting the optimization and upgrade of the pharmaceutical industry,encouraging the independent innovation of the manufacturing enterprises,supporting the enlarging and strengthening of distribution enterprise. It is also helpful to realize the reform of medical care, promote the rational medication in clinic and avoid the commercial bribery in the field of medicine purchase-and-sell.It will also activate and promote the tripartite system reform. However, there exist some problems such as the limit of expandin a short time, the decrease of cash flow for hospitals, the higher requirement to the improvement of the advance payment ability and payment method of medical insurance funds. So this paper argues that Shanghai drug procurement with target quantity will be promoted step by step and at the same time the tripartite system reform should be simultaneously implemented. KEY WORDS drug; bidding; purchase with target quantity; the tripartite system reform上海从2010年起率先在全国实行由医保部门牵头进行药品招标采购工作,2013年《上海市“十二五”期间(2013-2015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对“临床必需、用量大、个人自负费用高的药品”实行带量采购, 2014年1月上海市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将“试行部分药品带量采购”列入其中,同年12月,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发布带量采购招标公告,首批3个试点品种阿莫西林、头孢呋辛酯和依那普利,均为口服常释剂型,中标结果于2015年4月28日发布并在5月13日发布执行通知,被认为“真正实现了药品带量采购”[1],第二批试点的6个品种也正在招标中。
本文将对上海第一批带量采购的主要做法和突出亮点进行分析,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
1 公开招标的方式上海带量采购采取了公开招标的方式,在招标公告中明确了招标品种的具体规格和数量,分别是:阿莫西林(0.25 g/片,450万片;0.5 g/片,900万片)、头孢呋辛酯(0.25 g/片,3 000片)和依那普利(5 mg/片,850万片;10 mg/片,650万片)。
这3个产品的生产企业数都在3家以上,属于用量大、市场竞争充分的产品。
2 保守设定采购需求量带量采购的招标数量按照上年度医院实际用量的60%来设定,基于两点因素:一是政策制定者认为医院的采购使用量至少有30%的虚多水分;二是本次带量采购品种属于原2010年基本药物招标采购项目中标范围,而在带量采购项目启动时尚在采购周期内,因此,另外40%的用量空间留给原中标品种,但条件是“带量采购品种范围内的原本市中标药品和带量采购招标入围药品,如自愿调价到不高于带量采购中标价格的,医疗机构可以在保证带量采购中标品种用量的前提下继续采购”。
带量采购最大的技术难题就在于“难以精确估算用药量”[1]。
上海对于带量采购需求量的设定思路是一种有意义的尝试和探索,在技术上利用在线采购交易平台和医保结算平台精确统计医院的实际需求量,但同时又保守估算采购量,促进医院合理用药,既保障供应又达到控制医药费用的目标。
3 评标和中标规则3.1 综合质量评价体系基于投标主体合法性和能够满足供应的基本要求,设定了投标企业的3个必备条件,对投标品种则通过综合质量评价体系进行了严格的质量筛选,更具特色的是将原研药品、进口药品和具备一定条件的国产仿制药品放在同一层面公平竞争。
针对国产药品的评价指标,既有质量管理方面的国际认证,又有内控标准等技术性参数。
具体评价指标是:①符合4个条件之一:获得国家食药监局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认定;获得美、英、法、德、日质量体系认证并依此生产;获得美、英、法、德、日质量认证机构认可的权威机构生物等效性评价认定;获得香港医管局采购资格(2012-2014年)并依此生产。
②满足7项条件中至少4项:自产原料或原料药符合美国FDA认证等情形;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在工信部排名前30位;实验室获得国家实验室(CNAS)认可证书;通过ISO 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或国家环保部的行业清洁生产标准;内控标准优于国家标准;其他提高药品质量和安全的方法。
我国以仿制药生产为主,低水平重复生产已成为制约我国医药产业发展的瓶颈。
在“十一五”国家科技计划及“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以来,我国新药的研发呈现了强劲的增长态势,然而从2013年注册申报的一类新药中却发现,其中me-too 的品种占据了绝大多数,不少还是“自主知识产权新药”,并不是“自主创新新药”[2]。
因此,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全面提高仿制药质量,通过提升产业集中度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我国医药产业做大做强,是我国医药产业发展的方向,也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政策目标。
同时,基于医保控费的理念,用高质量的仿制药品替代进口原研药品将成为未来的用药格局。
但这套综合质量评价体系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和限制条件。
一是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工作进展缓慢,根据计划最快也要到2018年底才能有一部分产品通过评价;二是通过国际认证的国内企业数量有限,根据国家工信部2013年的《中国医药统计年报》,通过制剂国际认证的国内企业数只有35家。
这就制约了上海药品带量采购短期内无法扩大推广,只能采取渐进方式开展。
渐进决策的好处是边探索边前进,有利于避免因决策严重失误所产生的持久性后果,把步子迈得小一些,那么发现了问题就能够及时纠正。
但不足之处是效果不能立竿见影,无法全面评估带量采购政策的实施效果,需要政府管理者具有足够的耐心。
从投标企业角度来看,在带量采购逐步推广期间,可以有较为充分的时间做好准备和应对,对国内企业来说,积极提高质量管理水平获取国际权威认证既是应对带量采购的前提,也为通过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增加成功的筹码,更是产品走出国门走向国际市场的机会;而对外资企业来说,对上市多年专利保护期失效的成熟产品需要调整收益预期和市场销售策略,注重创新药品的研制才能使企业一直保持核心竞争力和不可替代性。
3.2 中标规则不区分质量层次,报价最低者中标,次低者候选中标。
在报价环节没有设定限价,而是让投标企业在市场机制下充分竞价。
而候选中标的规则避免了中标产品无法供应时造成临床用药短缺,供应有了安全保障。
4 配送模式要求一个品种只委托一家配送企业负责全市配送,而且要求必须是中标生产企业直接委托,不允许配送企业通过第三方购买中标产品。
这一政策直接改变了当前药品的流通格局,最大程度缩短了药品流通环节,避免药品在流通中间环节层层加价的可能,通过压缩流通链条达到控制药品价格的效果,并利用统一集中配送降低采购成本。
药品配送权事实上是资源配置和再分配的过程,一家配送企业集中配送有利于企业的规模化、集约化发展,而“积极做大医药商业”也是《上海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4-2017年)》部署的重点任务之一。
5 订购结算流程按照上海带量采购招标文件,中标之后由上海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作为甲方(购货方,简称“市药事所”)、医药配送企业作为乙方(配送方)、医药生产企业作为丙方(供货方)签订三方合同,实现了招标和采购合一完成,而向供货方预先支付货款也成为上海带量采购最突出的亮点之一(图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