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分析PPT

合集下载

经典案例之二刑事案件ppt【精品共享-ppt】

经典案例之二刑事案件ppt【精品共享-ppt】

16
h
ß 上述第一种观点的理由是,从法条的规定 来看,“犯罪的人”当然是指经过审判被 确定为有罪的人,另外,窝藏无罪的人也 不会对正常的司法活动造成实际的侵害和 影响;
17
h
ß 相反的,第二种观点的理由是,不将犯罪 嫌疑人包括在内的话,就难以对正常的司 法活动予以切实有力的保障,而且,如果 将“犯罪的人”理解为“经过审判被确定 为有罪的人”的话,那么,在窝藏行动成 功,被窝藏的人顺利逃脱了司法机关的制 裁的场合,因为对被窝藏的人无法经过审 判确定为罪犯,那么,窝藏者的行为就永 远无法被认定为犯罪;
20
h
ß 因为其符合我国现行刑法规定窝藏罪的宗 旨。按照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窝藏罪属 于妨害司法活动秩序的犯罪,其侵害的客 体是司法机关对罪犯的刑事追诉和刑罚执 行活动。
21
h
ß 因此,一切以窝藏嫌疑人的方式,妨害国
家的刑事追诉和刑事执行活动的行为,都
应当说是对本罪保护客体的侵害,具有社
会危害性。就本案而言,王甲在明知王乙
24
h
ß 因为,就实施窝藏行为的人而言,即便在最 后证明其实施了窝藏罪犯的行为,但成立本 罪,还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有故意,即 认识到自己所窝藏的对象就是“刑法意义上 的罪犯”,即完全合乎窝藏罪的犯罪构成四 个方面内容要求的人。这种要求,对于刑事 法律专家来说,可能并不过分,但对于通常 犯窝藏罪的一般人来说,显然是过分的要求 ,一般人哪里会知道成立窝藏罪,还有这么 多具体要求呢?其结果必然是,一般人就会 以没有该种程度的认识即没有犯本罪的故意 为借口而逃避刑事追究;
23
h
ß 相反的,要求窝藏罪中的“犯罪的人”一 定是指刑法意义上的罪犯即“经过审判被 确定为有罪的人”的见解则是不妥当的。 因为,所谓“刑法意义上的罪犯”,就是 符合成立犯罪所要求的客体、客观方面、 主体、主观方面这四个方面的要件的人。 但是,这种要求对于绝大多数犯窝藏罪的 行为人来说,显然是过分要求。

2011十大刑事案件ppt课件

2011十大刑事案件ppt课件

浙江省宁海县检察院在办理“地沟油”案中发现,济南格
林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名为生产柴油、油酸、硬脂酸的“新能源”
企业,实际为加工“地沟油”销往食用油市场非法牟取暴利的 黑色产业,日产量达五六十吨。8月10日,宁海县检察院以生产、 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批准逮捕了柳立国等11名犯罪嫌 疑人。
10
11
12
16
五、青岛聂磊涉黑案
■案情简介:2011年12月20日,引发全国公众关注的聂磊涉黑案在山东 省胶州市法院正式开庭审理。
2011年4月,青岛市检察院审查认定“聂磊组织、领导、参加黑
社会性质组织案”后向该市中院提起公诉。
“聂磊案”涉及犯罪嫌疑人多达209人。其中,聂磊本人被控十
项罪名。起诉书显示,1995年以来,曾两次获刑、一次劳教的山东青
民之心、倾听民意、关注民生、为民解困的市长,一个勤勉、勤政的
市长,一个对城市发展重大问题有思想的市长。许宗衡落马后,深圳 市民惊讶之余,将其称为官场“双面人”。
9
三、“地沟油”案
■批捕机关:浙江省宁海县检察院
■案情简介:2011年7月4日,公安部统一指挥山东、浙江等地警 方协同作战,当场抓获格林公司实际主要经营者柳立国等犯罪 嫌疑人14名,扣押利用“地沟油”炼制的成品、半成品食用油 70余吨。根据格林公司成品油的流向,7月14日,浙江、河南警 方在郑州庆丰粮油市场等地抓获销售商袁一等17名犯罪嫌疑人, 当场查获箱装假冒品牌食用“地沟油”100余箱、油罐散装食用 “地沟油”30余吨,查实销售了100余吨,主要在河南等地。
2011年12月19日,铁岭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张建强受贿、非国家工
作人员受贿案。张建强被控受贿260万元,成为足球反腐系列案受审第一人。

故意伤害案件ppt课件

故意伤害案件ppt课件

相互制约
在矫治过程中,社会矫治和司法 矫治应当相互配合、协调一致, 避免出现矛盾和冲突。同时,也 要相互制约,防止矫治权力的滥
用和不当干预。
THANKS FOR WATCHING
感谢您的观看
量刑幅度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对于轻微故意伤害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严重故意伤害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对于特别严重的故意伤害罪,如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 一般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全面了解案情
深入了解案件事实和证据,为 委托人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维护委托人利益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程 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与当事人沟通
与当事人保持良好的沟通,确 保其充分了解自身权利和义务 。
参与调解与和解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参 与调解或和解,为当事人争取
利益。
辩护与代理的异同
职责不同
06
故意伤害罪的预防与矫 治
预防措施
立法预防
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明确故意伤害行为的定义和 处罚标准,提高法律的威慑 力。
教育预防
加强公民法律意识教育,提 高公众对故意伤害行为危害 性的认识,倡导文明、友善 的社会风气。
社会预防
建立和完善社会矛盾调解机 制,减少社会矛盾激化导致 的故意伤害行为,加强社区 治理和监管。
05
故意伤害罪的辩护与代 理
辩护要点
无罪辩护
从事实和证据出发,证 明被告人的行为并不构
成故意伤害罪。
罪轻辩护

伤人案.pptx

伤人案.pptx
舆论关注
多家媒体对该案件进行了报道,网友纷纷留言谴责暴 力行为,呼吁加强法治建设,保障市民安全
02 案件调查过程
现场勘查与证据收集
现场保护
确保现场原状,防止证据丢失 或被破坏,设立警戒线,限制
人员进出。
勘查细节
对现场进行细致勘查,记录现 场环境、物品摆放、痕迹等,
拍摄现场照片和录像。
证据收集
收集与案件相关的物证,如凶 器、血迹、指纹等,并妥善保
嫌疑人
张某,男,35岁,有多次犯罪记 录,系当地无业人员
受害人
李某,女,28岁,系当地某公司 员工
案件性质与严重程度
案件性质
故意伤害案
严重程度
受害人李某被张某持刀刺伤,经鉴定为重伤二级,目前仍在医院接受治疗
社会影响及舆论关注
社会影响
该案件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民众对治安问题表示 担忧,要求警方加大打击力度
毒物与药物分析
如案件涉及毒物或药物,进行相关的毒物分析和药物检测,揭示 案件真相。
03 案件事实认定及法律分析
事实认定依据及结论
依据
根据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包括现场 勘查、物证检验、证人证言等,结合 相关视频监控资料,对案件事实进行 全面、客观的认定。
结论
被告人因琐事与被害人发生争执,后 升级为肢体冲突,最终导致被害人受 伤。事实清晰,证据确凿,足以认定 被告人的犯罪行为。
量刑建议
在量刑时,应充分考虑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危害后果、悔罪 表现等因素,提出合理的量刑建议。例如,可建议判处被告 人有期徒刑一年至一年半,并视情况决定是否适用缓刑。
辩护观点及理由阐述
辩护观点
被告人可能主张自己行为系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或者对事实认定、证据采信等方面提 出异议。

青少年刑事犯罪法律案例分析幻灯片PPT

青少年刑事犯罪法律案例分析幻灯片PPT

再看一段视频: 中学女生打群架 男生围观助威呐喊
点击
影响
1、对被害人的危害。 轻那么一生伤残,重那么失去生命! 2、对被害人家人的危害。沉重的精神打击! 3、对自己的危害。深陷囹圄,个人前途尽毁! 4、对自己家人的危害。终生愧疚,沉重的精神打击!
启示
这些案例给我们的教训是深刻的,在日常学习生活中,我们一 定要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只有认识到不良行为与违法犯罪之 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仅仅是一步之遥,如果让不良行为任其 开展,必然会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实施每一个行为时,一定要冷静 思考,想想是不是违法?假设违法即止步。法律是正值青少年的我 们安康成长的保护神。聪明的人不是不犯错误,而是不犯大错误。 要想不犯大错误,就要学会自我保护,学会拒绝。
WHAT DO WE DO?
THANK YOU!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 以上的人的; 〔三〕屡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相关法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对首要 分子和第其二他百积三极十参四加条的故,意处伤三害年他以人上身十体年的以,下处有三期年徒以刑:
下〔有一期〕徒屡刑次、聚拘众役斗或殴者的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期〔徒二刑〕;聚致众人斗死殴亡人或数者多以,特规别模残大忍,手社段会致影人响重恶伤劣造的成; 严〔重第三残二〕疾百的在三,公十处共二十场条年所故以或意上者杀有交人期通的徒要,刑道处、聚死无众刑期斗、徒殴无刑,期或造徒者成刑死社会秩序严重 混乱或刑的。者;本十法年另以有上规有定期的徒,刑依;照情规节定较。轻的,处三年以上 十〔年四以〕下持有械期聚徒众刑斗。殴的。

《刑法案例分析》PPT课件

《刑法案例分析》PPT课件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大致可分为:第一,未满14周岁的人, 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第二,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 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 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三,已满 16周岁的人犯罪,都应当负刑事责任。
Guilty/not guilty
h
3
Legal Analysis
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任何 行为,如不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时,均不构成 犯罪,因此《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 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 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 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 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 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 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 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 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h
2
Does his behavior constitute a crime?
Judgement of the court:法院判决认为,被告 人乔甲,虽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 上实施了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但其社 会危害性不大,情节显著轻微,可不作犯罪处 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条的 规定,对乔甲宣告无罪。
h
5
其二,乔甲的盗窃数额虽达到盗窃罪所要求的“数额较大” 的标准,但盗窃的数额是否较大,不是区分盗窃罪与非罪界 限的唯一标准,还应综合其他犯罪情节考虑。被告人乔甲 采取的是趁乔乙不注意而秘密窃取的方法获得财物的,不 像其他盗窃犯罪分子那样用拔门撬锁、挖墙掏洞等性质比 较恶劣的手段,并且乔甲每次窃取的财物数额很少,而不是 将所见到的乔乙财物全部拿走,因而综合本案的全部情况 看,乔甲的盗窃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其三,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 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盗窃自己家里的财物或者 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 必要的,在处理时也要同在社会上作案有所区别。”所以, 乔甲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法院对被告人乔甲作出无罪判决 是正确的。

刑事案件经典案例制作模板ppt课件

刑事案件经典案例制作模板ppt课件

案 作 作侵 作 嫌 作作 手 作 侦 侦 件 案 案害 案 犯 案案 段 案 查 查 性 时 地结 人 特 工过 特 条 范 方 质 间 点果 数 征 具程 点 件 围 向
案件性质:概念:案件本身所具有的与其它案件不同种类的特征。 提示:1、案件严重程度(特大、重大、系列、变态等);2、作 案的动机、目的(报复杀人、抢劫杀人、伤害致死、抢劫、盗窃、 爆炸、绑架、敲诈、诈骗、投毒、恐怖事件等); 分析依据:
——分析方法详见《现代科技与犯罪对策》第七章.第二节.技术分析 心痕认定
案 作 作侵 作 嫌 作作 手 作 侦 侦 件 案 案害 案 犯 案案 段 案 查 查 性 时 地结 人 特 工过 特 条 范 方 质 间 点果 数 征 具程 点 件 围 向
作案工具:概念:犯罪嫌疑人作案时所使用、利用的器具和一切 身外之物。提示:1、现场遗留的外来作案工具;2、现场原有被 利用的作案工具;3、现场痕迹反映的作案工具;4、作案结果反 映的现场无痕作案工具(如移动通信工具)等。 分析依据:
——分析方法详见《现代科技与犯罪对策》第七章.第二节.技作 侦 侦 件 案 案害 案 犯 案案 段 案 查 查 性 时 地结 人 特 工过 特 条 范 方 质 间 点果 数 征 具程 点 件 围 向
作案时间:概念:作案活动的延续性、间隔性和顺序性,通常是 以年、月、日、时、分、秒计量描述。提示:1、单一案件作案或 涉案活动开始至结束延续的时间段;2、数起案件作案或涉案活动 所间隔的时间长短;3、数起案件作案或涉案活动的先后时间顺序; 分析依据:
员的调查访问情况; (五)对现场遗留痕迹物证性能、来源、生产销售渠道和使用群体等的
专项调查访问情况; (六)对现场足迹等痕迹物证,排除非涉案人员遗留的调查访问和检验

刑事案例分析——药家鑫案(完成)课件

刑事案例分析——药家鑫案(完成)课件

PPT学习交流
15
客观事实
• 由案件事实可知,药家鑫开车将被害人张妙撞倒 后,看到张妙记其车牌号,在思考2、3秒后持尖 刀捅刺被害人数刀,将被害人杀死。在此过程中, 张妙并未做出任何行为刺激药家鑫,而药家鑫在 捅刺张妙之前也有一个思考的过程。因此,不满 足E1、E2、E3,故不应认作“激情杀人”,更不能减 刑。
PPT学习交流
16
悔过
• 在一审最后陈述时,药家鑫边哭边说:“我知道我 的行为深深伤害了两个家庭,我和我的家人将会 尽最大的努力赔偿张妙的家人,希望张妙的家人、 父母还有孩子能好过一些。”说到这里,药家鑫的 声音颤抖不停:“我会怀抱着一颗忏悔的心、感恩 的心,回报社会给我的机会,向受害人的家属赎 罪。如果有可能的话,我愿意给张妙的父母养老, 给他们当牛做马,请求他们的宽恕……我对不起他 们……”最后,药家鑫向法庭递交了悔过书,以表达 自己的忏悔之意。
PPT学习交流
8
• (2)客观要件(B)――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 施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 (B1)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 均可构成;
• (B2)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
• (B3)直接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和间接故意杀人罪以 被害人死亡为要件,但是,只有查明行为人的危害 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才能 断定行为人负罪责。 本案中,药家鑫驾车撞伤受害 人后,在清醒的状态下,用尖刀连捅受害人数刀, 最终致其死亡,非法剥夺了受害人的生命权,属直 接故意杀人罪。刑事案源自分析——药家鑫案PPT学习交流
1
案情回顾
• 2010年10月20日22时30分许,西安音乐学院学生药家鑫驾 驶陕A419N0号红色雪弗兰小轿车从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 区返回市区途中,将前方在非机动车道上骑电动车同方向 行驶的被害人张妙撞倒。药家鑫恐张妙记住车牌号找其麻 烦,即持尖刀在张妙胸、腹、背等处捅刺数刀,将张妙杀 死。逃跑途中又撞伤二人。同月22日,公安机关找其询问 被害人张妙被害案是否系其所为,药家鑫矢口否认。同月 23日,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

2011十大刑事案件ppt课件

2011十大刑事案件ppt课件
23
■案情简介:2011年5月9日晚,高晓松驾驶一辆英菲尼迪越野车 连撞三车,致四人受伤。5月10日凌晨,警方对高晓松进行抽 取血液样本检测,结果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3.04毫 克,已经超过醉酒驾车标准3倍。一周后,高晓松被吊销驾照, 5年内不能再摸车。
16
五、青岛聂磊涉黑案
■案情简介:2011年12月20日,引发全国公众关注的聂磊涉黑案在山东 省胶州市法院正式开庭审理。
2011年4月,青岛市检察院审查认定“聂磊组织、领导、参加黑
社会性质组织案”后向该市中院提起公诉。
“聂磊案”涉及犯罪嫌疑人多达209人。其中,聂磊本人被控十
项罪名。起诉书显示,1995年以来,曾两次获刑、一次劳教的山东青
岛人聂磊主要以狱友、邻居、亲属三类人打造了自己的班底,成立了
多家房地产公司并开办了多家游戏厅、娱乐城等游戏场所,获利颇丰。
之后的15年间,聂磊没有任何犯罪记录,而恰恰在这15年间,他
带领自己的兄弟扩张势力范围,并对外以“聂磊公司”统称。从2000
年起,“聂磊公司”开始向赌博业和色情业延伸,扩张势力范围,
13
四、药家鑫故意杀人案
■案情简介:2010年10月20日晚,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驾车去西安外国语大学长看 望女友。两人分别后,药家鑫独自驾车返回市区,在途中,药家鑫将路人张妙撞倒在地。
此时张妙并未死亡,如抢救及时不至于丧命。可药家鑫不但没有救人,反而用携带的一
把八寸长刀连捅张妙8刀,致其死亡。后来药家鑫在接受采访时,被问到杀人理由,他回答
5月9日,郑州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许宗衡犯受贿罪,
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在2009年初的一次会议上,许宗衡许下“不飘浮、不作秀、不忽

刑法——刑法案例分析ppt课件

刑法——刑法案例分析ppt课件

完整版ppt课件
5
案例一 1.下列哪些情形可以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 不认为犯罪? A.甲偶尔强拿强要低年级学生少量财物的 B.甲盗窃财物数额不够较大,使用暴力威胁情节轻 微的 C.法院认定甲的犯罪行为情节轻微,决定免予刑事 处罚 D.法院认定甲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结果,判决 免除处罚
完整版ppt课件
完整版ppt课件
பைடு நூலகம்
14
【答案及解析】(1)甲致丙死亡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属于不作为犯。 另故意杀人罪通常需要作为行为构成,而甲以不作为构成该罪,是不纯 正不作为犯。(2)乙抛弃丙且知道甲、丙母女生活在困难之中,构成遗 弃罪,属于不作为犯。但是,因为“遗弃罪”行为本身就是不作为,所以 乙属于纯正的不作为犯。甲乙同样以不作为形式损害了丙的权益,但是 二人的犯罪性质是不同的。产生这种差异的原因是:①主观认识不同, 甲能够清楚的认识到自己的不作为行为发生丙死亡的结果,具有杀人的 故意(间接故意);而乙没有这种程度的认识,只有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故 意。②作为义务的程度不同,甲是唯一照料丙的人,因此甲对保障丙的 生存具有极强的作为义务;而乙可以合理期待有甲照料丙,其对丙生命 权益而言,作为义务程度较低。所以甲乙对丙的危害都要负刑事责任, 但是负责的程度是不同的。
完整版ppt课件
24
2.甲在火车上盗窃到乘客的一个提包,下车打开 看,发现内有一支手枪和一份国家绝密文件,没 有其它财务。甲连同提包内中的物品一同抛到一 池塘中。(1)甲是否成立盗窃枪支罪和非法获取 国家秘密罪?(2)假如甲没有将枪支丢弃,会有 何种影响?
完整版ppt课件
25
(答案及解析)甲不成立盗窃枪支罪和非法获取国家机密罪,因为甲只有盗窃得故意,没有盗窃枪支和国家秘密的 故意。 (1)要点是:1、故意的认识因素是指行为人对某一“构成要件事实”有认识,所谓“构成要件事实”是指分则条文中 规定的事实,就本题中涉嫌的盗窃枪支罪而言,盗窃行为和盗窃对象“枪支”,属于该罪的构成要件事实,行为人 对此事实有认识才能成立该罪的故意。换言之,犯罪故意必须是“具体犯罪”得故意。即盗窃罪、故意杀人罪这样 具体罪名中的具体故意,而不仅仅是“有意而为”的意思。本题中的张某在盗窃时 并无此认识,仅有盗窃(普通) 财务之认识,故因为缺乏盗窃枪支故意而不成立盗窃枪支罪。本案中,甲偷包虽然是有意为之的,但是这种故 意只是一种普遍意义上的有意偷窃,尚不能确认具有特定犯罪的故意。虽然足以认定有盗窃的故意,但是尚不 足以证明具有盗窃枪支、国家秘密的故意,所以只能认定成立盗窃罪,不能认定成立盗窃枪支罪、非法获取国 家秘密罪。2、对犯罪对象的认识(认识因素)或“追求”” (意志因素),是认定特定犯罪故意的重要内容,本案 的家有追求窃取财物(盗窃罪对象)的故意,所以,尽管事实上不是财务,也因此而未获得财务,却可以认定 为盗窃未遂;相反,甲没有盗窃枪支、国家秘密的认识(不知 包中有枪,国家秘密)也没有这种追求(目的), 虽然客观上盗窃了枪支、国家秘密,也不成立该罪,假如甲本有盗窃枪支、国家秘密的故意,那么,即使事实 上未得手,也应当成立盗窃枪支罪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未遂)。3、“认识”与“意志”的关系。假如甲知道“认 识”到包内有枪而执意窃取,通常认为它是追求该结果的。如果明知包内有枪因为贪图包内的财务而不顾及枪支 的问题,可能是一种“放任”态度,即对盗窃(财务)是直接故意的,对盗窃枪支是间接故意。但是明知包内有枪, 对盗窃枪支的心态有时需要参考事后行为认定。假如甲盗取枪支后又持有,就很难排斥具有直接故意了(恐怕 甲无法令人相信他没有偷抢得意愿)假如甲得手后留下财务丢弃枪支,倒是可以印证他“当时”的确不是希望偷枪 结果发生,可以认为是(盗窃枪支的间接故意)。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此时,已完全排除李梅(没有作案时间)、 刘晓林(没有作案时间,与张永成之间存在 真实的感情)、张燕(没有作案时间)、顾 大海(作案时间存疑,也对铁路周边环境十 分熟悉,但是所藏刀具与张永成身上的伤口 不吻合)的作案嫌疑。
顾大海因为私藏管制刀具被治安拘留 韩志刚联系不到,但是其弟弟证明韩志 刚案发当晚在家
侦查策略的转变 案件陷入僵局,主动转换思维,引蛇出洞
证据: 1.那堆带血的沙堆怎么发现的?——侦查员发现有苍蝇在围绕沙 堆飞,拨开看见血迹 2.埋尸体的具体地点怎么发现的?——埋尸体的地方的土与周边 土的颜色不同 3.运沙车上的血迹怎么发现的?——非比寻常的细心与耐心 4.杀人凶器怎么发现的?——我真的很佩服发现凶器的人员,因 为视频里面没有讲,我也分析不出来,本年度的膝盖已献上!
组 长:李珺 组 员:吕雪苗 李春愉 王玙 王雅晴 李楠 制作人:李珺
1.接到群众报案,在自家院子发现迷彩血衣一件 2.经走访现场调查,同村张永成已经失踪一周 3.张燕做梦称自己亲弟弟被害,尸体就在铁路旁——警方经不住 张燕求助,前往调查——发现尸体——张永成 4.接下来展开调查
(1)人物关系图(简单介绍之间的关系网)
(2)发现以下情况 a、韩志刚在尸体发现的第二天就里离开了,说去看上大学的女儿,随后电话失 联 b、顾大海案发当晚在值班,但无法证明其在值班的时候是否未曾离开过 c、张永成身上13处开放性创口均为利刃造成 d、刘晓林在警方的一再追问下,说丈夫曾经带过两把刀回家藏于衣柜中,案发 后刀不见了 e、顾大海的弟弟将刀具交出,但刀上没有任何血迹、指纹 f、韩志刚弟弟正式案发当日晚上韩志刚一直在家 g、血衣是在刘晓林家门口的柴垛下面发现的 h、刘晓林与张永成家只相隔20米,中间有一堆沙子,里面有血迹——张永成
搜查证到手
除了一件带血(张永成的血)的外衣,重要的是下面这个证据的发现!
可编辑
经提取上面残留的血迹 为张永成的血迹,在铁 的证据前,韩志刚对犯 罪事实供认不讳。
韩志刚占有欲极强,认为刘晓林不能跟其他男 人再好。发现刘晓林与张永成的事情后 知道是张永成害的自己“失宠”,遂起杀意。 提前挖好了坑,蹲在张永成家附近守着,正好 碰见其从刘晓林家里出来,怒火中烧,上去就 刺了几刀,张永成跟韩志刚反抗的时候外衣掉 落,挣扎中被踢进了柴垛中。张永成又往家跑, 被韩志刚追上刺死在自己家外面的沙堆上,此 时天已经很黑了(晚上九点)。韩志刚没管尸 体,所以大量血迹留在了沙堆里。他回家拿了 铁锹、塑料布等,此时其弟弟刚好出来看见了 哥哥,但是天黑没看见哥哥身上的血迹。韩志 刚出去借了一辆运沙车,接下来的过程大家就 清楚了~
主要负责办案指挥的警察说:证据是一定会有的,关键 就是需要我们这些做警察的更为细心的一点一点的寻找。
继续走访调查关于韩志刚的 情况: 一位村民反映案发当晚,韩 志刚向一位村民借了一辆运 沙车,说是晚上要运沙子。
车子在第二天就被归还,并且被 洗的干干净净 细心的侦查员还是发现了蛛丝马迹 哈哈哈
→韩志刚成为头号嫌疑人
1.如果韩志刚不跑的话, 接下来的案情该如何突破? 2.怎样能够在需要搜查的 范围内,快速准确的寻找 出相关证据? 3.张永成姐姐的梦真的没 有依据吗?(给大家小小 的解释下~)
这就是本起案件的侦查指挥人员,原来是个物 理老师哦,每天晚上还给女儿电话辅导功课!
可编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