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基础科研项目实施方案和任务书编制要求

合集下载

国防科工局关于发布国防科技工业强基工程基础研究与前沿技术项目指南(2018年)的通知

国防科工局关于发布国防科技工业强基工程基础研究与前沿技术项目指南(2018年)的通知

国防科工局关于发布国防科技工业强基工程基础研究与前沿技术项目指南(2018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公布日期】2018.07.03
•【文号】科工技〔2018〕950号
•【施行日期】2018.07.0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防科技
正文
国防科工局关于发布
国防科技工业强基工程基础研究与前沿技术项目指南
(2018年)的通知
科工技〔2018〕950号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调动全社会优势力量资源参与国防基础研究与前沿技术创新科研任务,提升国防科技工业自主创新能力,现发布《国防科技工业强基工程基础研究与前沿技术项目指南(2018年)》(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1)。

请根据《指南》和《国防科工局基础科研管理办法》(科工技〔2010〕136号)有关规定要求开展项目论证,编制项目建议书(初审参考标准详见附件2),于2018年7月31日前按规定渠道报送我局(项目建议书3份,同时提交电子文档),并附带申报项目汇总表(EXCEL格式见附件3)。

联系人及电话:裴毅东,************。

附件:1.国防科技工业强基工程基础研究与前沿技术项目指南(2018年)
2.项目建议书初审参考标准
3.申报项目汇总表(格式)
国防科工局
2018年7月3日。

国防科工局基础科研管理办法

国防科工局基础科研管理办法

国防科工局基础科研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公布日期】2010.03.01•【文号】科工技〔2010〕136号•【施行日期】2010.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防科技正文国防科工局基础科研管理办法科工技〔2010〕13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防基础科研计划管理工作,提高投资效益,依据国防科工局科研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防基础科研计划是以建设先进的国防科技工业为目标、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主线、以提升军工核心能力为主要任务,对国防科技和武器装备发展发挥重要支撑作用的专项科研计划。

第三条国防基础科研计划包括先进工业技术研究和国防基础研究两个领域。

根据国防科技发展趋势和武器装备研制生产需要,在领域内设立专题。

(一)先进工业技术研究,是指为解决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中的瓶颈制约问题,提高先进设计、工艺与装备、试验与测试、材料工程化等技术水平,促进国防科技工业转型升级和支撑武器装备升级换代,开展的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和工程应用研究。

(二)国防基础研究,是指为推动国防科技原始创新,增强基础和核心技术储备,开展具有新思想、新概念、新原理和新方法特色的国防应用基础研究,以及制约国防科技工业发展和武器装备研制的基础理论和关键机理研究。

第四条国防基础科研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一)重大项目,是指围绕国家和国防重大战略需求,以提升军工核心能力,实现共性关键技术群体性突破和工业技术升级应用为目标,具有集成性、示范性、带动性和标志性特点的项目。

以跨领域、跨专题形成产品工程样机、重大技术系统并实现工程应用为主要成果。

(二)重点项目,是指具有较明确应用背景,以实现关键技术突破或工程应用为目标的项目。

以形成原理(验证)样机、实用新技术、先进装(设)备或集成应用系统、标准规范等为主要成果。

(三)一般项目,是指探索性、基础性较强,以增强原始创新能力、支撑国防特色学科发展和获取自主知识产权为目标的项目。

国防基础科研项目中期评估

国防基础科研项目中期评估

国防基础科研项目中期评估工作手册国防科工委科技与质量司二〇〇七年六月为了加强国防基础科研项目的实施管理,保证国防基础科研计划的执行效果,按照《国防基础科研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国防基础科研2006年、2007年年度计划和《项目任务书》,对2006年开始实施的第一批项目进行中期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项目调整的重要依据。

一、评估重点1.研究内容、关键技术突破的进度完成情况,是否达到计划和任务书规定的进度。

2006年的研究任务应全部完成; 2007年的研究任务应完成约三分之一;研究周期为3年、4年和5年的项目,关键技术突破的数量应分别达到总数的二分之一、三分之一和四分之一。

2.项目研究方案和关键技术的解决途径的实现情况,是否正确、有效。

项目应按照审查通过的《实施方案》预定的方案开展研究,重点评估按照实施方案和关键技术解决途径开展研究的实现程度和有效性。

3.阶段性研究目标、技术指标与研究成果的完成情况,是否达到任务书规定的要求。

阶段性的成果和技术指标应明确、具体,可考核。

4.项目研究的作用和创新性。

重点评估已完成的研究工作对实现项目总体研究目标的作用和贡献;研究工作与国内外同类研究相比是否有创新性;阶段性研究成果的水平如何。

5.项目的研究前景与风险。

重点评估后续研究工作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是否能够完成项目总体研究内容、突破所列关键技术,是否存在技术风险。

6.经费到位及使用情况。

重点考察国拨经费是否划拨到承研单位及分任务承研单位,自筹经费是否落实,使用是否合理。

7.项目管理情况,重点考察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和有效,配套条件是否完备。

8.项目负责人作用是否显著、管理是否到位,研究队伍及其分工是否合理。

重点考察是否项目负责人,汇报是否清晰,答辩是否准确,对项目进展情况是否全面了解;研究队伍结构是否合理,分工是否明确。

二、评估程序1.组织单位主持召开项目评估会议(1)领导讲话;(2)宣布评估要求;(3)宣布专家组名单,确定专家组长。

国家基础性研究重大关键项目计划编制和立项暂行办法-[91]国科发高字521号

国家基础性研究重大关键项目计划编制和立项暂行办法-[91]国科发高字521号

国家基础性研究重大关键项目计划编制和立项暂行办法正文:---------------------------------------------------------------------------------------------------------------------------------------------------- 国家基础性研究重大关键项目计划编制和立项暂行办法(1991年7月22日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91]国科发高字52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家对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以下简称基础性研究)工作的领导,根据我国经济建设的需要和科学发展的趋势,国家在以指导性的方式支持基础性研究中科学家自选课题、学科发展重点课题的同时,设立国家基础性研究重大关键项目。

第二条国家基础性研究重大关键项目是基础性研究中对国家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具有全局性和带动性、需要国家有组织、有计划开展的重要项目。

国家基础性研究重大关键项目计划是国家基础性研究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科学家充分论证,由国家以指令性的方式推动实施。

第三条国家基础性研究重大关键项目由国家科委主持,会同国家教委、中国科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有关部委共同遴选。

坚持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专家评议,多方协商,择优支持。

第二章计划编制第四条国家基础性研究重大关键项目由国家科委以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纲领》为指导,在广泛征求专家意见的基础上采取由上而下、由下而上相结合的办法统一规划。

第五条国家基础性研究重大关键项目计划要与国家科技攻关计划、高技术发展计划、其它研究发展计划及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工作相互协调和衔接。

第六条国家基础性研究重大关键项目应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之一:(一)学科前沿性基础研究项目,已有较好基础,估计在本世纪末有可能取得重大突破的;(二)具有重要应用背景的基础研究项目,为我国经济建设所急需,国际上很活跃,预计在本世纪内有可能做出优异成绩的;(三)能发挥我国自然地理和资源特点的基础研究项目,预计在本世纪内有可能得到具有中国特色的研究工作成果的;(四)我国已在国际上有优势,居领先地位的基础研究项目,预计在本世纪末将继续取得重大进展的。

国防基础科研项目建议书

国防基础科研项目建议书
联系电话
办公电话:与封面一致移动电话:与封面一致
项目性质
(不超过2项)
(填序号)
Ⅰ基础研究类Ⅱ技术研究与开发类
Ⅲ工程研制类Ⅳ其它
项目类 型
(填序号,与封面一致)
1-重大项目
2-重点项目
3-一般项目
主要研究内容
(200字左右)
(分条列出,分号隔开,句号结束。要与正文研究内容小标题相对应)
项目关键技术
分条列出,分号隔开,句号结束。对于重大项目应根据技术成熟度评价报告,列出关键技术。序号用加注括号的阿拉伯数字顺序表示。如(1);(2)等。
7.正式行文报国防科工局。
8.版本修改日期:2012年2月10日。
国防基础科研项目
主承研单位诚信承诺书
我单位已仔细阅读国防基础科研计划相关的管理办法,理解其有关规定和要求,现郑重承诺:
项目材料真实、可靠,所申报的项目未列入国家或军队其他科研计划,申报渠道唯一。对因申报内容失实或违反有关规定所造成的后果,我单位愿承担相关责任。
项目负责人:(签字)
主承研单位:(盖章)
主管单位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基本信息表
项目编号
与封面一致
项目名称
与封面一致
承研单位
主承研单位
与封面一致
合作单位
1.不含外协单位,重大项目合作单位不超过4个,重点项目合作单位不超过2个,一般项目合作单位不超过1个。
2.
……
主管部门
与封面一致
项目负责人
与封面一致
关键技术指标
(100字左右)
量化可考核,针对性强,能够体现项目关键技术特征。分条列出,分号隔开,句号结束。对于重大项目应根据技术成熟度评价报告,列出关键技术当前成熟度等级及要达到的等级。序号用加注括号的阿拉伯数字顺序表示。如(1);(2)等。

国防科技工业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国防科技工业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科工计【2009 】289 号2009 年 3 月 6 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防科技工业科研项目管理,促进自主创新,规范管理行为,提高投资效益,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研项目,是指使用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由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以下简称国防科工局)审批的基础科研、技术基础、民用航天、核能开发、军用技术推广、基础产品创新、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和军品配套与民口整机等科研计划中所安排项目的统称。

第三条科研项目管理遵循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程序规范、决策科学、实施顺畅、监督有力、考核严密的原则。

第四条科研项目分为基础研究类、技术研究与开发类和工程研制类三类。

基础研究类项目是指探索新原理、新概念、新方法、并进行原理性验证的研究项目;支撑行业发展的技术基础项目。

技术研究与开发类项目是指运用基础研究和其他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开展单项或若干项新技术研究开发或验证,从而形成实用新技术或基础性产品的研究项目。

工程研制类项目是指集成相关技术研究成果,研制开发可直接交付使用或直接推向市场的新型号、新产品或新系统的项目。

第五条科研项目管理按阶段划分为:规划与指南、论证与审批、年度计划、组织实施、验收与后评价五个阶段第六条国防科工局是国防科技工业科研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科研项目规划与指南编制、科研项目审批、年度计划下达、监督组织实施、组织验收与后评价等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中央直属企业,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以下简称有关部门和单位)承担本部门(单位)的科研项目管理职责,负责科研项目的论证和申报、组织实施过程管理,提出年度计划建议、协助国防科工局开展五年规划编制、组织实施情况检查和报告、验收与后评价准备等工作。

有关部门和单位所属的承担研究任务的单位(以下简称承研单位)是科研项目的责任主体,按要求负责开展具体科研工作。

第七条科研项目承研单位应具备企事业法人资格。

国防科工局基础科研管理办法

国防科工局基础科研管理办法

国防科工局基础科研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防基础科研计划管理工作,提高投资效益,依据国防科工局科研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防基础科研计划是以建设先进的国防科技工业为目标、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主线、以提升军工核心能力为主要任务,对国防科技和武器装备发展发挥重要支撑作用的专项科研计划。

第三条国防基础科研计划包括先进工业技术研究和国防基础研究两个领域。

根据国防科技发展趋势和武器装备研制生产需要,在领域内设立专题。

(一)先进工业技术研究,是指为解决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中的瓶颈制约问题,提高先进设计、工艺与装备、试验与测试、材料工程化等技术水平,促进国防科技工业转型升级和支撑武器装备升级换代,开展的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和工程应用研究。

(二)国防基础研究,是指为推动国防科技原始创新,增强基础和核心技术储备,开展具有新思想、新概念、新原理和新方法特色的国防应用基础研究,以及制约国防科技工业发展和武器装备研制的基础理论和关键机理研究。

第四条国防基础科研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一)重大项目,是指围绕国家和国防重大战略需求,以提升军工核心能力,实现共性关键技术群体性突破和工业技术升级应用为目标,具有集成性、示范性、带动性和标志性特点的项目。

以跨领域、跨专题形成产品工程样机、重大技术系统并实现工程应用为主要成果。

(二)重点项目,是指具有较明确应用背景,以实现关键技术突破或工程应用为目标的项目。

以形成原理(验证)样机、实用新技术、先进装(设)备或集成应用系统、标准规范等为主要成果。

(三)一般项目,是指探索性、基础性较强,以增强原始创新能力、支撑国防特色学科发展和获取自主知识产权为目标的项目。

以实现原理验证,形成专项技术报告、发明专利等为主要成果。

第五条国防基础科研计划管理分为规划与指南、年度预算与计划、项目论证与审批、项目组织实施、验收与后评价等五个阶段。

第六条国防基础科研计划遵循分级负责、程序规范、决策科学、考核严密、注重绩效的管理原则。

国防科技工业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国防科技工业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科工计【2009】289号2009年3月6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防科技工业科研项目管理,促进自主创新,规范管理行为,提高投资效益,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研项目,是指使用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由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以下简称国防科工局)审批的基础科研、技术基础、民用航天、核能开发、军用技术推广、基础产品创新、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和军品配套与民口整机等科研计划中所安排项目的统称。

第三条科研项目管理遵循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程序规范、决策科学、实施顺畅、监督有力、考核严密的原则。

第四条科研项目分为基础研究类、技术研究与开发类和工程研制类三类。

基础研究类项目是指探索新原理、新概念、新方法、并进行原理性验证的研究项目;支撑行业发展的技术基础项目。

技术研究与开发类项目是指运用基础研究和其他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开展单项或若干项新技术研究开发或验证,从而形成实用新技术或基础性产品的研究项目。

工程研制类项目是指集成相关技术研究成果,研制开发可直接交付使用或直接推向市场的新型号、新产品或新系统的项目。

第五条科研项目管理按阶段划分为:规划与指南、论证与审批、年度计划、组织实施、验收与后评价五个阶段。

第六条国防科工局是国防科技工业科研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科研项目规划与指南编制、科研项目审批、年度计划下达、监督组织实施、组织验收与后评价等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中央直属企业,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以下简称有关部门和单位)承担本部门(单位)的科研项目管理职责,负责科研项目的论证和申报、组织实施过程管理,提出年度计划建议、协助国防科工局开展五年规划编制、组织实施情况检查和报告、验收与后评价准备等工作。

有关部门和单位所属的承担研究任务的单位(以下简称承研单位)是科研项目的责任主体,按要求负责开展具体科研工作。

第七条科研项目承研单位应具备企事业法人资格。

国防科技工业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概要

国防科技工业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概要

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科工计【2009】289号2009年3月6日第一章总则第四条科研项目分为基础研究类、技术研究与开发类和工程研制类三类。

基础研究类项目是指探索新原理、新概念、新方法、并进行原理性验证的研究项目;支撑行业发展的技术基础项目。

技术研究与开发类项目是指运用基础研究和其他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开展单项或若干项新技术研究开发或验证,从而形成实用新技术或基础性产品的研究项目。

工程研制类项目是指集成相关技术研究成果,研制开发可直接交付使用过程管理,提出年度计划建议、协助国防科工局开展五年规划编制、组织实施情况检查和报告、验收与后评价准备等工作。

有关部门和单位所属的承担研究任务的单位(以下简称承研单位)是科研项目的责任主体,按要求负责开展具体科研工作。

第七条科研项目承研单位应具备企事业法人资格。

承担有保密要求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多个单位联合承担科研项目.应明确牵头责任单位。

第八条国防科工局鼓励和引导有资格的承研单位有序竞争科研项目,具备条件的科研项目要招标择优确定承研单位。

对于技术难度特别大的科研项确定。

第十二条科研项目规划与指南按照国防科技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总体部署,根据实际需要分科目编制。

应包括总体发展目标、发展思路、重点支持的领域和方向、重大科研项目、政策措施等。

第十三条各科目科研项目的规划与指南经批准后,按规定的密级要求,在相应的范围内发布。

第十四条根据实际执行情况,国防科工局负责适时组织科研项目规划与指南的调整工作。

第十六条科研项目建议书重点论证开展科研的必要性、现有的研究基础(含已掌握的知识产权)、研究目标和主要研究内容、研究周期、研究经费匡算等。

第十七条科研项目建议书的申报审批程序:(一)论证申报。

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国防科工局印发的科研项目规划与指南,组织所属单位开展科研项目论证,编制科研项目建议书。

(二)形式审查。

国防科工局对科研项目建议书进行形式审查,主要审查科研项目是否符合规划与指南要求、承研单位的资格要求和科研项目建议书局。

西南科技大学国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西南科技大学国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西南科技大学国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为我国国防建设服务,规范我校国防科研项目的管理工作,确保我校军工科研项目按时保质完成,根据军工部门的有关项目管理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防科研项目是指以国防建设为目的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型号研制项目。

项目来源包括:1.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总参谋部及海军、空军等各军兵种下达我校的各类计划项目。

2.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国防科工委)及航天、航空、船舶、兵器、核工业等军工行业集团公司下达的各类计划项目。

3.国家科技部、信息产业部及其它部委军工司(局、办)下达的各类国防科技计划项目。

4.上述各部门所属研究院(所)、基地、军工院校、部队、企业等单位委托我校横向协作的各类国防军工项目(简称军工横向项目)。

第三条国防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任务是组织项目申报、项目管理、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成果的管理(成果的验收、鉴定、登记、报奖等)。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四条学校军工办,具体负责军工项目的申报、过程管理、资料保存及成果等管理工作。

第五条军工办负责督促国防科研项目、检查项目的执行情况,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按时保质完成。

第六条军工办设主任1名,办公室设专职工作人员1-2名。

第三章项目管理第七条凡申请各军工主管部门、军工集团公司及所属的院、所、校、企业委托的国防科研项目,必须经学校军工科研专家组审查,由军工办统一上报。

第八条国防科研项目在完成与任务下达单位签订合同、项目经费到校、项目负责人与军工办就项目年度进展详细计划及项目经费分年度预算方案等事项签订项目执行任务书后,方视为合同生效。

第九条国防科研项目必须由军工办统一对外签订合同,加盖西南科技大学合同章(公章)(对于军工横向项目视情况可加盖西南科技大学军工办合同章)方可生效,并具法律效力。

第十条国防科研项目一经下达,任何部门(单位)不得任意变更,特殊情况需要对项目进度、项目经费、标准名称、标准适用范围、标准级别、研究项目的技术指标进行调整的,项目组应编写《国防科研项目调整申请报告》,经军工办审核,于计划规定完成时间6个月以前报主管部门(单位)(四川省国防科工办)审核后,由军工办及时报国防项目下达单位。

国防基础科研计划项目任务书

国防基础科研计划项目任务书

附件3 密级:国防基础科研计划项目任务书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所属专题:起止时间:经费概算:万元(其中国拨:万元)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主)承研单位:通讯地址:主管部门:填报日期:年月日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制填写说明1.编制样式与格式(1)A4纸双面打印。

(2)封面四号宋体(加粗),正文小四号宋体,单倍行间距(表格除外)。

(3)封面普通打印、装订,勿加封皮。

(4)文档页码应连续、底端居中,并将正文首页作为起始页码1。

(5)篇幅不够,可添加同版式附页。

2.封面(1)“密级”按国家有关规定标明。

(2)项目编号应与项目建议书一致。

(3)“起止时间”按年填写,如2010年—2012年。

(4)“经费概算”填写国拨、匹配(教育部、中科院等)和自筹经费之和,国拨经费为国防科工局划拨的中央财政经费。

(5)“项目负责人”为符合基础科研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的项目第一申请人,项目负责人应只有一名。

(6)“(主)承研单位”应与项目建议书保持一致。

(7)“联系电话”为项目负责人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

(8)“主管部门”填写主承研单位归口管理部门(单位)的全称,包括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军工集团公司、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等。

3.项目基本信息表(1)“合作单位”应满足三个方面的要求:有任务,需承担项目部分研究内容;有经费,应有合作单位的总经费和年度经费概算表;有人员,主要研究人员名单表中应有合作单位人员。

(2)匹配经费是指按照与国防科工局达成的有关协议,教育部、中科院等应投入的项目研究经费;(3)“预期成果”栏中的“样件”为符合技术要求的用于展示的加工制造零部件,包括零件、部件、组件、元器件等。

(4)投入总人年数按项目组所有研究人员的年度工作时间(人〃年/年)×项目研究周期(年)之和计算。

4.主要研究人员(1)填写项目主承研单位和合作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人员,不得填写外协等其他单位的人员;(2)“职务/职称”为项目参加人员的行政职务和专业技术职称,不应填写学位,研究生填写“博士生”或“硕士生”。

国防科技工业科研项目管理规定概要

国防科技工业科研项目管理规定概要

国防科技工业科研项目管理规定概要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科工计【2009】289号 2009年3月6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防科技工业科研项目管理,促进自主创新,规范管理行为,提高投资效益,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研项目,是指使用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由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以下简称国防科工局)审批的基础科研、技术基础、民用航天、核能开发、军用技术推广、基础产品创新、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和军品配套与民口整机等科研计划中所安排项目的统称。

第三条科研项目管理遵循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程序规范、决策科学、实施顺畅、监督有力、考核严密的原则。

第四条科研项目分为基础研究类、技术研究与开发类和工程研制类三类。

基础研究类项目是指探索新原理、新概念、新方法、并进行原理性验证的研究项目;支撑行业发展的技术基础项目。

技术研究与开发类项目是指运用基础研究和其他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开展单项或若干项新技术研究开发或验证,从而形成实用新技术或基础性产品的研究项目。

工程研制类项目是指集成相关技术研究成果,研制开发可直接交付使用或直接推向市场的新型号、新产品或新系统的项目。

第五条科研项目管理按阶段划分为:规划与指南、论证与审批、年度计划、组织实施、验收与后评价五个阶段。

第六条国防科工局是国防科技工业科研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科研项目规划与指南编制、科研项目审批、年度计划下达、监督组织实施、组织验收与后评价等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中央直属企业,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以下简称有关部门和单位)承担本部门(单位)的科研项目管理职责,负责科研项目的论证和申报、组织实施过程管理,提出年度计划建议、协助国防科工局开展五年规划编制、组织实施情况检查和报告、验收与后评价准备等工作。

有关部门和单位所属的承担研究任务的单位(以下简称承研单位)是科研项目的责任主体,按要求负责开展具体科研工作。

国防科工委关于印发《国防科技工业标准化科研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科工法[2004]175号

国防科工委关于印发《国防科技工业标准化科研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科工法[2004]175号

国防科工委关于印发《国防科技工业标准化科研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制定机关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4.02.20施行日期2004.02.20文号科工法[2004]175号主题类别标准化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国防科工委关于印发《国防科技工业标准化科研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科工法[2004]175号)各军工集团公司,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委属各高校:现将《国防科技工业标准化科研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防科工委2004年02月20日国防科技工业标准化科研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规范国防科技工业标准化科研管理工作,依据《国防科技工业技术基础科研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国家军用标准和核、航天、航空、船舶及兵器行业标准的制修订、标准化技术研究以及标准化技术管理等科研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国防科技工业标准化科研管理包括计划管理、预算项目库项目管理和计划项目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标准化年度科研计划是开展标准化科研工作的依据。

标准化年度科研计划的编制与下达程序如下:(一)每年6月底前,国防科工委编写并发布下一年度标准化科研计划编制要点。

(二)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发布的标准化年度科研计划编制要点,组织编制本部门(单位)下一年度标准化科研计划建议草案并报国防科工委。

计划建议草案中的项目应从标准化预算项目库中选取。

(三)国防科工委对有关部门(单位)上报的年度计划建议草案进行审查,编制年度标准化科研预算草案。

(四)年度标准化科研第一轮预算经财政部批准后,国防科工委根据预算指标编制年度标准化计划建议及第二轮预算。

国防基础科研管理办法-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令第9号

国防基础科研管理办法-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令第9号

国防基础科研管理办法正文:---------------------------------------------------------------------------------------------------------------------------------------------------- 国防基础科研管理办法(2002年1月16日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令第9号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防基础科研管理工作,提高科研计划及科研项目管理的效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防基础科研包括先进工业技术研究、基础研究和军民两用技术研究三个领域。

(一)先进工业技术研究是指为提高国防科技工业设计、试验、生产能力和总体水平而开展的共性基础技术研究和工程应用研究。

主要包括综合设计与系统集成技术、现代工程制造技术、试验与测试技术研究三个部分。

(二)基础研究是指在基础学科和工程技术领域中,探索新思想、新概念、新原理、新方法在国防科技工业的潜在应用价值和科学依据的研究。

(三)军民两用技术研究是指具有重要军事应用价值和民用产业化前景的军民共用高技术的研究。

主要包括先进民用技术转向军用和主要满足军事目的需要的军民通用高技术的研究。

第三条国防基础科研管理工作的任务是计划编制、项目管理和对计划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国防科工委)统一管理国防基础科研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含国务院有关部门、军工集团公司、国防科工委委管单位,下同)负责管理本部门(单位)的国防基础科研工作。

第五条为提高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国防基础科研管理充分发挥专家组的咨询和评价作用。

第二章计划管理第六条国防基础科研计划分为五年计划和年度计划。

五年计划是开展项目前期论证、项目审批和制定年度计划的依据。

其主要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安排原则、发展目标、研究方向和重点、经费概算及政策措施。

第七条五年计划编制与发布程序:(一)发展战略研究。

项目贯彻国防要求报告

项目贯彻国防要求报告

项目贯彻国防要求报告摘要:1.项目背景及目标2.项目贯彻的国防要求3.项目实施的具体措施4.项目的预期成果和影响5.总结和建议正文:一、项目背景及目标随着现代科技的迅速发展,国防事业的建设也日益重要。

为了提高我国的国防实力,保障国家安全,本项目应运而生。

项目的主要目标是研发一种新型国防装备,以满足现代国防需求。

二、项目贯彻的国防要求在本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我们始终贯彻以下国防要求:1.高度重视国防技术创新,提升国防装备的性能和战斗力。

2.强化国防装备的质量意识,确保装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3.积极推进国防装备的现代化建设,提高国防科技水平。

4.坚持军民融合,促进国防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紧密结合。

三、项目实施的具体措施为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我们采取了以下具体措施:1.组织专家团队,进行充分的论证和研究,确保项目的技术路线和方案的科学性。

2.加强与相关科研院所的合作,形成产学研一体化的创新体系。

3.设立专门的项目管理团队,全程跟踪和监控项目进度,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

4.对参与项目的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队伍的专业素质和执行力。

四、项目的预期成果和影响本项目预计将在未来几年内完成,预期成果包括:1.成功研发新型国防装备,提升我国国防实力。

2.培养一批具有高素质的国防科技人才,为我国国防事业储备力量。

3.推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国家经济增长。

4.提升我国在国际事务中的地位,彰显国家实力。

五、总结和建议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始终贯彻国防要求,确保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国防基础科研计划项目任务书

国防基础科研计划项目任务书
四、组织管理
1.项目组织方式
2.主要管理措施
五、任务分工、进度及经费安排(不包括外协单位)
1.任务分工
单位名国拨
匹配
自筹
主承研
单位
按“样机;样品;样件;装(设)备(置);集成验证或演示系统;数据库;标准;规范;研究报告;专利;商标;软件登记;论文;专著。”序列填报,分号隔开,句号结束
(6)“(主)承研单位”应与项目建议书保持一致。
(7)“联系电话”为项目负责人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
(8)“主管部门”填写主承研单位归口管理部门(单位)的全称,包括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军工集团公司、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等。
3.项目基本信息表
(1)“合作单位”应满足三个方面的要求:有任务,需承担项目部分研究内容;有经费,应有合作单位的总经费和年度经费概算表;有人员,主要研究人员名单表中应有合作单位人员。
(2)匹配经费是指按照与国防科工局达成的有关协议,教育部、中科院等应投入的项目研究经费;
(3)“预期成果”栏中的“样件”为符合技术要求的用于展示的加工制造零部件,包括零件、部件、组件、元器件等。
(4)投入总人年数按项目组所有研究人员的年度工作时间(人·年/年)×项目研究周期(年)之和计算。
4.主要研究人员
(分条列出,分号隔开。对于重大项目应根据技术成熟度评价报告,列出关键技术当前成熟度等级及要达到的等级)
关键技术指标
(100字左右)
预期成果
原理样机
材料样品(kg)
样件
装(设)ﻫ备(置)
集成验证或演示系统
数据库
技术标准
工艺(规范)
发明专利
商标
软件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2
国防基础科研项目实施方案和
任务书编制要求
1.实施方案和任务书的主要内容应与可行性论证报告的相关内容基本一致,并按可行性论证报告评审的专家意见进行修改,有较大变化的应予以说明。

实施方案和任务书的相关内容要保持一致。

2.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起止时间、项目经费等均以批复为准编报。

3.研究目的和作用,要言简意赅,原则上字数限制在500字以内。

4.主要研究内容要完整,关键技术要明确,突出重点和创新性。

5.技术指标和研究目标要明确、具体,技术指标要完整,要体现项目的关键技术特征,具有先进性,量化可考核,验证方法、环境和条件明确可行。

6.最终成果形式要具体,不仅要有名称(报告、软件、样机、标准、规范、发明专利等)和数量,还要有成果的具体内容,如样机、软件的名称,标准规范和发明专利的技术方向等。

7.实施方案中要详细论述技术方案,关键技术和技术
难点的解决途径要分项详细论述。

突破关键技术具备的基础中要明确叙述现有的研究条件(包括软硬件条件)、已完成的相关项目及成果水平,尚不具备的条件如何解决。

8.任务的分工、进度及经费安排要详细。

主承担单位和各联合承担单位的任务、经费和成果形式要详细明确。

9.年度研究进度要按主承担单位和各联合承担单位分列研究内容、成果形式、考核指标和经费额度。

10.经费预算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按主承担单位和各联合承担单位分列详细预算。

11.效益和应用分析,要注明应用单位、应用型号、产品的具体情况。

12.项目负责人只能有1人;课题组成员只能有主承担单位和各联合承担单位的人员,其他单位(如外协单位)的人员不予列入;研究人员要注明每人、每年平均为本项目进行研究工作的月数;任务书中需要本人签字。

13.依托国防科技实验室和国防科技工业先进技术研究应用中心的项目,应在封面承担单位后面注明。

14.承担单位(包括各联合承担单位)要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项目主管部门(单位)要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15.各单位按照保密规定,确定项目及各项文档的密级。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