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正当防卫制度的思考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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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正当防卫在我国实践中的思考

关于正当防卫在我国实践中的思考

关于正当防卫在我国实践中的思考1. 引言1.1 正当防卫的定义正当防卫是指个人为了防卫自身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而采取的合理必要的行为。

在我国法律中,正当防卫是法定的防卫权利,是公民依法拥有的一项合法权利。

正当防卫是一种受到法律保护的行为,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正当防卫的基本原则是合法性、必要性和适当性,只有在这些原则的基础上才能构成正当防卫。

在我国刑法中,对于正当防卫也有详细的规定,包括正当防卫的条件、限制和适用范围等。

公民在正当防卫时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不能超出必要的限制,而且只有在必要时才能采取必要的行动。

正当防卫的范围包括对非法侵害行为的抵抗和防卫,但不能超出法定范围。

正当防卫是我国法律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的安宁和秩序。

在现实生活中,正当防卫也起着重要的作用,帮助人们有效应对各种不法侵害行为,为社会的和谐发展贡献力量。

1.2 正当防卫的法律依据正当防卫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根据《刑法》第十二章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正当防卫是指在现行非法侵害自己、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时,为了制止、驱散或者抗拒不法侵害行为而采取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于符合正当防卫条件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撤销立案,检察机关应当不予追诉。

正当防卫的法律依据明确了在何种情况下可以采取正当防卫行为,为公民提供了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

依据法律规定,只有在现行非法侵害下采取的防卫行为才能被认定为正当防卫,保护了公民在面对突发情况时的自主权和合法权益。

正当防卫的法律依据旨在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我国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保障之一。

1.3 正当防卫在我国的重要性正当防卫在我国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正当防卫是维护国家法律权威和社会秩序的有效手段。

正当防卫制度适用的现状与建议

正当防卫制度适用的现状与建议

正当防卫制度适用的现状与建议首先,正当防卫制度在我国的现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是对正当防卫的认定较为模糊。

根据现行法律,正当防卫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违法侵害必须是正在进行的,正当防卫必须是为了排除非法侵害,且正当防卫的手段必须适度。

然而,在具体案例中,对于违法侵害的判断以及正当防卫的手段是否适度往往存在争议,容易导致对正当防卫的限制或过度。

其次,正当防卫制度在一些特定情况下产生了不少争议。

例如,对于防卫过当的界定,以及对于防卫过当行为的处罚标准是否过重等问题。

在实际操作中,容易出现对于正当防卫边界的过度扩大或收缩,导致一些本应被允许防卫的行为被判定为犯罪,使得个体承受了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再次,现行法律对于特定群体的正当防卫保护还不够完善。

例如,在家庭暴力问题中,对于遭受家暴的被害人采取的正当防卫行为,往往无法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使得被害人继续处于弱势地位。

此外,在合法职业的行使中,例如民警、消防员等,他们在履职过程中采取的正当防卫行为也往往难以获得足够的法律保护。

针对上述问题,可以提出以下建议。

首先,应加强对正当防卫制度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公众对正当防卫的正确理解。

在教育体系中加强法律教育的力度,提高公民的法律素养,使得公众能够正确理解和运用正当防卫制度。

其次,在对正当防卫的认定上,应提供更加明确的标准和指导。

通过法律法规的修订,明确什么情况下可以视为正在进行的违法侵害,什么样的手段可以视为适度,避免给法官带来过多的自由裁判空间,降低判决结果的主观性。

此外,应加大对特定群体的正当防卫保护力度。

对遭受家暴的被害人采取的正当防卫行为,应予以充分的法律保护,确保被害人能够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对于履行职责中的合法职业人员,应设立相应的判定标准,确保他们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采取的正当防卫行为得到充分的法律保护。

综上所述,正当防卫制度在我国当前的现状中存在一些问题,但通过加强宣传普及、明确准确的认定标准以及加大特定群体的保护力度等措施,可以进一步完善正当防卫制度,保护公民个人和社会的安全。

浅谈正当防卫制度

浅谈正当防卫制度

浅谈正当防卫制度内容摘要正当防卫是我国刑法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是正当行为的一种,是法律赋予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一种重要权利和手段,是法律赋予公民在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可采取的正当行为。

其目的是鼓励公民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作斗争,从而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及公民的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本文从正当防卫的历史渊源及发展概况,说明了正当防卫在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及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过程。

提出我国正当防卫的概念。

199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分三款进行了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为了防止不法分子滥用,又规定了正当防卫的五个构成要件:1.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2.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3.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4.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5.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

并逐一对这些条件进行了阐述。

对正当防卫中的无过当防卫进行了评析,同时提出了关于防卫过当及反防卫、无过当防卫的缺陷及自已的一些浅见。

总之,新刑法的修改,使正当防卫制度更加准确、具体,无论是对概念的修改,还是增加的无过当防卫的规定,都充分反映了我国在法制制度方面的不断完善,这不仅有利于鼓励公民积极与犯罪分子作斗争,保护人民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还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发展良好的社会秩序,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保障经济的发展。

关健词:正当防卫不法侵害防卫过当无过当防卫浅谈正当防卫制度正当防卫是我国刑法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是正当行为的一种,是法律赋予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一种重要权利和手段,是法律赋予公民在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可采取的正当行为。

关于正当防卫在我国实践中的思考

关于正当防卫在我国实践中的思考

关于正当防卫在我国实践中的思考正当防卫是指在遭受非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身或他人的合法权益,采取必要的防卫行为的合法行为。

正当防卫是我国刑事法律中的重要制度,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建设法治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实践中,对于正当防卫的认识和应用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们深入思考。

一、对正当防卫的认识存在模糊正当防卫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但是在实际应用中,对于正当防卫的认识存在一定程度的模糊。

有的人认为只要是为了保护自身或他人的权益,采取的行为都是正当防卫,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实际上,正当防卫的范围是有明确规定的,在我国法律中规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必须是遭受非法侵害;二是采取的防卫行为必须是紧急的、必要的、适度的、不能超过必要限度;三是不得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在实践中,必须深入理解正当防卫的含义和条件,才能避免误解和错误的运用。

在实际应用中,对于正当防卫的适用存在一定的争议。

一方面,在不同情境下,人们对于正当防卫的适用标准、防卫行为的程度等存在不同看法;另一方面,很多人在面对被侵害的情况时会受到情绪的影响而采取过激的行为,导致正当防卫的适用成为争议焦点。

为了避免正当防卫的误解和错误的运用,我们应该在实践中注重以下几点:一是深入学习正当防卫的含义和条件,确保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要求;二是克制情绪,理智对待被侵害的情况,采取必要的防卫行为;三是在行为后及时报案,主动接受司法机关的调查和审查,避免因过激行为引起法律问题。

三、正当防卫的适用标准需要进一步明确对于正当防卫的适用标准需要进一步明确。

当前,我国法律仅规定了正当防卫的基本要素,但对于不同情境下的具体适用标准,如何衡量防卫行为的“必要性”和“适度性”等问题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在实践中,这种情况容易产生误解和争议,使得正当防卫的适用更加困难。

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对正当防卫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提出一些可实施的标准和方法。

在此基础上,制定更加明确、科学的正当防卫适用标准,使其在实践中更加具有指导意义。

关于正当防卫在我国实践中的思考

关于正当防卫在我国实践中的思考

关于正当防卫在我国实践中的思考正当防卫是指在面临或即将面临不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而采取的合法行为。

在我国,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也是法律规定的一种合法行为。

在实践中,正当防卫往往存在一些问题和困境,需要我们进行思考和探讨。

正当防卫的适用范围和条件是一个关键问题。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正当防卫必须符合三个条件:即存在非法侵害行为,危害人身或者财产安全的性质,以及超过了正当防卫的限度。

这三个条件相互关联,相互制约,需要在实践中进行具体的解释和判断。

由于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各不相同,判断正当防卫的界限往往存在主观性和不确定性,给执法者和公民带来了困难。

我们需要进一步明确和界定正当防卫的适用范围和条件,以便更好地保护公民的权益。

正当防卫在实践中容易引发公众的关注和争议。

有时候,正当防卫的行为可能会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或伤害,比如造成不法侵害者的伤亡。

对于这些情况,公众往往持有不同的观点和看法。

一方面,有人认为正当防卫是依法行使的权利,不应该受到过度限制和指责;也有人担心正当防卫可能被滥用,导致滋生私刑行为。

我们需要加强对正当防卫的宣传和教育,使公众更加理性地看待和判断正当防卫的行为,减少不必要的争议和疑虑。

正当防卫在实践中的执行也存在一些问题。

有时候,正当防卫的行为需要依靠公民自身的判断和决策,但是并非每个人都具备准确判断和冷静决策的能力。

正当防卫的行为还需要公民对自身行为的合法性有足够的信心,但往往因为缺乏对法律知识的了解或对执法者的不信任而产生犹豫和抵触情绪,导致公民在面临危险时无法及时采取行动。

我们需要加强对公民的法律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素养和自我保护能力,使正当防卫的行为得到更好的展开和实施。

正当防卫在我国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和困境,需要我们进行思考和探讨。

通过明确正当防卫的适用范围和条件、加强对正当防卫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素养和自我保护能力等措施,可以更好地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公平和公正,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浅析正当防卫制度

浅析正当防卫制度

浅析正当防卫制度[摘要]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一种重要权利和手段,是为实现我国刑法的既定任务而服务的,其目的是保障公共利益及公民的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但是,法律赋予公民的这种权利和手段也必须正确行使,才能达到正当防卫的目的,如行使不当,反而会危害社会,转化成犯罪。

[关键词] 正当防卫要件特殊防卫一、概念正当防卫属于正当行为中的一种,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方法,制止其不法侵害且没有超过必要限度的行为。

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是刑法理论中阻却犯罪的事由之一,(我国刑法学界将这类形式上符合犯罪构成要件,但实质上不具备社会危害性,也不具备刑事违法性的行为,称作“排除危害性行为”、“排除违法性行为”或者“排除犯罪性行为”。

)但是行为人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不得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二、构成要件(一)侵害方面的要件是1.必须存在不法侵害的行为。

即不是防卫人凭主观想象臆造和推测的。

2.侵害行为必须是正在进行的。

对于预备的或想象的侵害行为,不能借口正当防卫,先发制人,而只能采取预防措施;对已经实施的侵害行为,如果没有实施到底而中止或已经实施完了,也不能适用正当防卫的规定。

(二)防卫方面的要件是1.防卫必须针对侵害人本人,而不能针对第三人。

如果实施了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方法,不能适用正当防卫的规定。

2.防卫不能过当。

即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必要限度不是指防卫者和侵害者的损害是否基本均衡,而是指是否超过了有效地制止不法侵害的限度。

如果防卫行为不是当时制止不法侵害行为所必需,因而对侵害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就是防卫过当。

为避免正当防卫被利用作为免除刑事责任的借口,对正当防卫的成立做了严格的限定条件。

其中包括起因条件,时间条件,对象条件,主观条件,及限度条件。

在此只分析时间条件和限度条件。

完善正当防卫制度的建议

完善正当防卫制度的建议

完善正当防卫制度的建议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在面对不法侵害时,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而采取必要措施的权利。

然而,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正当防卫制度的适用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争议。

为了更好地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有必要对正当防卫制度进行进一步的完善。

首先,应当明确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当前,对于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在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中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导致在具体案件中判断标准不一致。

应当进一步明确“不法侵害”的范围和程度,不仅包括暴力犯罪,还应涵盖一些非暴力但具有紧迫性和危害性的违法行为。

同时,对于“防卫时间”的界定,应当更加精准,既要防止防卫过早,也要避免因过度限制而导致公民在遭受侵害时无法及时采取有效防卫措施。

其次,建立健全相关的司法解释和指导案例制度。

通过发布权威的司法解释,对正当防卫制度中的一些关键概念和疑难问题进行明确和细化,为司法实践提供更加具体、可操作的指引。

同时,整理和发布具有代表性的正当防卫指导案例,让各级法院在审理类似案件时有例可循,统一裁判尺度,减少同案不同判的现象。

再者,加强对公众的法律宣传和教育。

很多公民对于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缺乏清晰的了解,导致在面临危险时不敢防卫或者防卫不当。

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如普法宣传、法律讲座、媒体报道等方式,向公众普及正当防卫的法律知识,让公民明白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正当防卫,以及如何进行合法有效的防卫。

此外,优化司法程序也是完善正当防卫制度的重要环节。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应当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利,允许其提供充分的证据和理由来证明自己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同时,对于有争议的案件,可以引入专家证人制度,邀请法学专家、心理学家等参与案件的审理,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还有,完善相关的证据规则。

在正当防卫案件中,由于事发突然,往往证据难以收集和固定。

应当建立一套适应正当防卫案件特点的证据规则,在证据的采信和判断上,充分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对于被告人的合理陈述和辩解,应当给予足够的重视。

正当防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正当防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正当防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引言正当防卫作为一种法律原则,允许个人在面临不法侵害时采取适当的自卫行为。

然而,正当防卫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本文将全面、详细、完整地探讨这些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问题一:定义模糊子标题1:主观判断•并没有明确的标准来界定何为“不法侵害”,使得判断依据主观化,容易出现个人主观情绪等因素影响判断结果。

子标题2:合理性限制•正当防卫的行为必须是“必要”和“无过当”才能被认可,但这两个词的界定也缺乏明确的准则。

•由于合理性限制的存在,正当防卫面临着很大的法律风险。

问题二:应对不对等力量子标题1:武装情况•在面对武装侵害时,个人往往没有与之匹敌的武力装备,使得正当防卫的实施受到限制。

子标题2:自卫能力•大多数人缺乏专业的自卫技能,导致在危急时刻无法有效应对,容易受到侵害。

问题三:社会不信任和误解子标题1:打击报复•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正当防卫的名义进行报复活动,破坏了法治社会的正常秩序。

子标题2:媒体误导•媒体对正当防卫案件的报道往往夸大个别现象,使得公众对正当防卫持有偏见,形成对社会稳定的负面影响。

解决方案子标题1:明确法律界定•需要通过制定明确的法律规定,明确“不法侵害”、“必要”和“无过当”的标准,以减少主观判断的干扰。

子标题2:加强法律教育•加强对正当防卫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正确判断能力。

子标题3:完善自卫技能培训体系•建立全面、系统的自卫技能培训体系,让更多的人能够接受专业的自卫培训,提高自身的自卫能力。

子标题4:加强舆论引导•媒体应加强对正当防卫案件的客观报道,避免夸大和误导,减少社会的不信任和误解。

结论虽然正当防卫在保护个人和社会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也值得我们深思和改进。

通过明确法律界定、加强法律教育、完善自卫技能培训体系和加强舆论引导等措施,我们可以不断完善正当防卫机制,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确保正当防卫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方面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认定正当防卫的几点思考

认定正当防卫的几点思考

对于预先 安装防卫装 置进行防卫 的行为, 由于我 国刑法在规定 正当防卫时 要 以不法侵 害正在进行 为必要条件 , 而行 为人 基于防范 不法侵害人 的侵害事先 安装 防卫装置 的行为似 乎并不符合 正当 防卫 所要求 的时间限制, 这使得对 其定 性又 产 生了一 定 困难 。关 于这 一点 , 者认为 由于预 先安 装防卫装 置 有其 自 作 身特 点, 如行 为的预先 性, 旋的被动 性等, 措 决定了我们在 对其防卫 时问认定上 应 当以防卫效果 发生的 时间为准而 不是 以安装 装置的 时间, 并没有 出现 实 倘若 际 的危 害行为那 么其防卫 装置也就 毫无意义, 正当防卫及其 发生的时 间也将 无 从谈起 , 以应 当认 为它符 合 正当 防卫的 时间 要求。至 于对 这一行 为刑事 责 所 任 的认定, 同上文 所述 关于事 先携带 凶器进 行防卫 一样, 应根据行 为人 主观 心 理及其 它客 观情况 具体分 析 : 在行为 人安装 装置 时, 由于 尚不存在 现实 的不法 侵 害, 当然 不是正 当防 卫: 装置设 立后, 在 没有遇到 不法侵 害, 防卫 装置 没有起 到制止不法侵 害 的作用, 同样 不是 正当防卫 : 置设立后, 在装 遇到 了正在进行的 不 法侵 害, 并在必 要 限度 内制 止 了不 法行 为, 应当认 定其是 正当防卫 。例如 就 行 为人 为防 盗窃 在围墙 上放 置玻 璃碎片 的行 为 。但 是, 为人 在预先 设置 防 行 卫 装置 时必须是 不能危 及到 公共安 全的, 否则就 是违法 的, 对其造 成的危害 结 果 , 为人 应当 以故意 犯罪 论处 。如行 为人在 自家 房屋周 围私 设 电网造成 了 行 他 人伤亡 的后 果, 行为人主 观上 就具有 了犯罪 的间接 故意, 此时应 当以危害 公 共安 全罪论处。 3对不 作 为犯能 否实 行正 当防 卫 侵 害行 为按 其形 式可 以分为 作为 与不作 为。所 谓不作 为, 是行 为人负 就 有实 施某种 积极行 为的特 定法律 义务 , 并且 能够 实行而 不实行 的行为 。 对于作 为犯可 以进行正 当防卫现 在 已没有太 大争议, 而对 不作为犯 能否进行正 当防卫 理论 界还是存 在着 一定 的分歧 。 目前主要存 在着否 定说 与肯定说 两种观点 : 否 定说认 为对不作 为犯不能 实行正当 防卫 , 并论证到 不作 为犯之所 以不能引起 正 当防卫 , 在于它 不能 形成侵 害的紧 迫性 。 就 而肯 定说则认 为对不 作为犯 可以进 行 正 当防卫 。 中我们 可以看 出, 从 两种 观 点产 生分 歧的关键 就在于 他们对 不作 为犯能 否形成 紧迫 的危害性 有着不 同 的态度 。在此 , 者更赞 同后一种 观点 , 作 即对不 作为犯 可 以实 行正 当防卫 。首 先, 在某 些情况 下, 不作为犯 可 以形成 侵 害 的紧迫性, 如锅炉 工故意 不给 锅炉加 水, 以至形 成锅炉爆炸 的现实危险, 或者 在 火车 即将到站 时扳 道工故 意不履 行扳 道义务等 。 次, 其 从对不作 为犯进 行防 卫所 起到 的效果 上来看 , 其可 以起 到排 除危 险、消除妨 害的作用 , 强迫不给 如 婴儿 哺乳 的母亲 给婴儿 哺乳等 。 是, 但 对于这些 不作 为犯所 实行的正 当防卫也 应 当有条件限制 : 即只有在 行为人没 有能力或其 他专 门技 术防止危害 结果发生 的情况 下才能对不 作为犯 罪人实行正 当防卫, 果其能够直接 防止危害结 果的 如 发生 , 没有 必要实行 正 当防卫从 而造成 他人人 身财产 损害 。此外 , 于不作 就 对 为犯实行 正 当防卫也 必须要 注意到 防卫 的限度, 在某 些场合 下, 如果不作 为人 声称坚决 不履行作 为的义务, 在对其进 行一定打 击后, 不能动摇其意 志的, 仍 继 续打击造 成的损害 后果可 能要 大于所保 护的利益 时, 行为人就 不得继续对其 进 行侵 害 。 否则 对于行 为人通 过防 卫造成他 人不 必要 的人身伤亡 后果 的, 当承 应 担 防 卫 过 当 的刑 事 责 任 。 结语 正当防卫制 度, 作为法律 赋予公 民通 过私力救 济手段捍卫 自身及他人权益 的权 利, 由于 其诞生 之初恰 逢与 我国 “ 打 ”的刑事政策 相冲突 , 使其在 多 严 致 年来 的实 际生活 中并没有 发挥 出应有 的作用 但随着 近年来 我 国刑 事政策 的 日趋 缓和, 民维权 意识 的不断提 高, 公 再加之 司法工 作人员 在处理相 关案件 时 手段逐 步放 开, 正当防 卫制度 的功 能越加显 著, 对打 击违反犯 罪活动 、维护社 会安定 有序 已经起 到 了不可 替代 的作用 !

浅析正当防卫制度

浅析正当防卫制度

浅析正当防卫制度
正当防卫制度是一个基于自卫性原则的司法制度,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公民的生命、财
产和合法权益。

正当防卫是一种合法的行为,只有在具备一定条件下采取行动才是合法的。

正当防卫是指在遭受攻击、威胁或者危险时,为了保护自己或者他人的生命、财产和合法
权益所采取的行为。

正当防卫制度的核心是判断正当性和合法性。

正当防卫必须符合两个基本条件:主体
必须是被侵害者,即是针对自身的合法防卫措施;被侵害者采取的防卫必须是必要的,即
是在合理范围内采取的合理行动。

第一条件主要是确定被侵权人的身份。

也就是说,身为侵权人的是攻击者,而身为被
侵权人的是防御者。

当被侵害人需要采取自卫行为时,需由该人自己或者其家庭成员、法
定代理人、被授权代理人、见义勇为者等等仅有合法主体才能采取正当防卫措施。

第二条件则是要求被侵害人采取必要的防卫手段,防卫行为应当符合必要原则。

必要
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必要原则是根据被侵权人面临的情况采取相应的防
卫手段,在最小必要的情况下保障自身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其次,必要原则是采取可行的
行为进行防卫。

比如,如果可以通过报警,求助于相关部门来解决问题,就不应当采取过
度的暴力手段。

总的来说,正当防卫制度是一项基于法律原则的制度,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必要保障。

在实际行使中,正当防卫应当本着法律规范,尊重生命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对
袭击者采取合理的自卫措施,以保护自身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如果无法确定被侵害人的身份,或者防卫行为严重违反必要性原则,就有可能面临相应的法律惩罚。

正当防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正当防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正当防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前言正当防卫是指在遭受非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的合法权益,采取必要的防卫行为所产生的后果不负刑事责任的法律原则。

正当防卫是现代刑法中一个重要的概念,是保护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秩序稳定的重要手段。

但是,正当防卫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二、正当防卫存在的问题1. 正当防卫标准不明确正当防卫标准并非绝对明确,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这就导致了在实践中出现了一些争议案件,比如“超过必要限度”、“过度反击”等问题。

2. 正当防卫适用范围有限正当防卫只适用于遭受非法侵害时采取必要的防卫行为所产生的后果不负刑事责任。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即使被侵害人采取了必要的防卫行为,仍然可能会因为过度反击等原因被追究刑事责任。

3. 正当防卫与人权保护的矛盾在实践中,正当防卫与人权保护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

如果过于强调正当防卫,可能会导致被侵害人采取过度反击行为,从而侵犯到侵害人的人权;如果过于强调人权保护,可能会导致侵害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

三、正当防卫存在的不足1. 正当防卫不能完全避免非法侵害正当防卫只是在非法侵害已经发生后采取的一种补救措施,并不能完全避免非法侵害的发生。

因此,在预防非法侵害方面还需要加强社会管理和法律教育等方面的工作。

2. 正当防卫容易受到滥用在实践中,有些人可能会利用正当防卫来逃避刑事责任。

比如,在打架斗殴时,有些人可能会故意挑衅对方,并在对方反击时采取必要的防卫行为来逃避刑事责任。

3. 正当防卫难以平衡各方利益正当防卫涉及到被侵害人、侵害人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等多方利益的平衡。

在实践中,往往难以做到各方利益的平衡,导致一些争议案件的发生。

四、结语正当防卫在保护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秩序稳定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但是,正当防卫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为了更好地维护公正、公平、公开的法治环境,我们需要不断完善和改进相关法律制度,并加强社会管理和法律教育等方面的工作,从而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刑法正当防卫读后感

刑法正当防卫读后感

刑法正当防卫读后感读完刑法里关于正当防卫的部分,那感觉就像是在看一场超级英雄拯救世界的大戏,只不过这个“超级英雄”可能就是咱们身边普普通通的人。

以前我就觉得,这正当防卫嘛,不就是别人欺负你,你还手,这多简单的事儿。

但真读进去才发现,这里面的门道可太多了。

比如说,这个防卫得是“正当”的,不是说别人轻轻推了你一下,你就掏出刀把人家给捅了,这就明显过界了。

就像两个人吵架,一方只是嘴巴不干净骂了几句,另一方要是直接拿砖头砸过去,这肯定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标准呀,这简直就是从“防卫”变成“攻击”了,还特别像那种借题发挥的小心眼儿行为。

但是呢,正当防卫又给了那些真正受到威胁的人一个强有力的保护盾。

想象一下,要是有个坏人半夜闯进你家,拿着刀张牙舞爪的,你这时候要是还得小心翼翼地考虑怎么反击才不算违法,那可就太可怕了。

正当防卫就是在这种紧急时刻,让你可以勇敢地站起来保护自己、保护家人。

这时候的你,就像是被法律赋予了超能力一样,可以和坏人对抗。

而且我觉得这正当防卫也体现了一种法律的智慧。

它既维护了社会的秩序,不让人们随便滥用暴力,又保护了那些处于危险之中的人的权益。

这就像是在走钢丝,一边是保障人权,一边是防止暴力泛滥,而正当防卫这个概念就稳稳地走在这条钢丝上。

我还想到一些新闻里的事儿,有时候一些案件会引起大家对正当防卫认定的争议。

比如说,有人被欺负了很久,最后在一次冲突中奋起反击,这时候到底算不算正当防卫呢?这就说明,在实际生活中,这个界限虽然有法律条文规定,但有时候还真不是那么一目了然的。

这也让我觉得,咱们在日常生活中得懂点法律知识,不然真到事儿上了,可能有理都说不清。

总的来说,刑法里的正当防卫就像是一个隐藏在法律条文里的侠客准则。

它告诉我们,在合法的范围内,我们可以勇敢地捍卫自己的权益,但同时也警告我们,可别借着防卫的名义去做坏事。

这部分内容让我对法律多了一份敬畏,也多了一份亲近感,毕竟它是真真切切地在保护我们每一个人的。

正当防卫问题若干层面的反思

正当防卫问题若干层面的反思

正当防卫问题若干层面的反思引言正当防卫作为法律赋予公民在特定情况下保护自身和他人合法权益的一种权利,一直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

然而,在实际应用中,正当防卫的认定与界定却常常引发争议。

本文将从法律、社会、心理等多个层面对正当防卫问题进行深入反思,以期为解决相关争议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一、法律层面的反思1. 正当防卫的界定正当防卫的界定是法律实践中的核心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如何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往往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如行为人的主观意图、行为的紧迫性、行为的必要性和适度性等。

这些因素之间往往存在相互交织、相互影响的关系,使得正当防卫的认定变得复杂而困难。

2. 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界限在正当防卫的认定中,一个重要的争议点是如何区分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

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在实践中,由于行为人的行为往往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情绪、环境等,因此很难准确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防卫过当。

这就要求我们在法律上进一步明确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界限,为司法实践提供更为明确的指导。

二、社会层面的反思1. 舆论对正当防卫认定的影响舆论对正当防卫认定的影响不容忽视。

在一些涉及正当防卫的案件中,舆论往往会对司法判决产生重要影响。

一方面,舆论的关注可以推动司法机关更加重视正当防卫的认定问题,促进司法公正;另一方面,舆论的过度炒作也可能对司法判决产生负面影响,导致判决结果偏离法律原则。

因此,在处理涉及正当防卫的案件时,我们应该理性看待舆论的影响,确保司法判决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2. 社会环境对正当防卫行为的影响社会环境对正当防卫行为的影响同样值得我们关注。

在一个充满暴力和犯罪的社会环境中,人们往往更容易采取极端手段来保护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关于正当防卫在我国实践中的思考

关于正当防卫在我国实践中的思考

关于正当防卫在我国实践中的思考【摘要】正当防卫是我国刑法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其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正当防卫的条件包括合法防卫对象、危害事实、必要性等。

适用范围涵盖了个人、国家、公民团体和法人等。

正当防卫权利受到限制,需在临界点进行权衡。

衡量标准主要依据于合理防卫行为与被告人的主观意图等。

在我国法制中,正当防卫的地位较为重要。

正当防卫在实践中启示我们应当保护正当防卫权利,加强司法解释和实践中的统一,促进正当防卫的完善和现代化,为维护公民合法权益起到积极的作用。

【关键词】正当防卫、我国、实践、思考、法律依据、条件、适用范围、权利限制、衡量标准、法制地位、启示、完善、现代化1. 引言1.1 正当防卫的概念正当防卫是指在面对非法侵害时,为保卫自身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而采取的合理防卫行为。

正当防卫是一种法律认可的行为,是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对于非法行为的一种合理反击。

正当防卫的核心是在保护自己或他人的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采取必要的防卫手段,从而维护社会正义和法律尊严。

正当防卫的概念既具有普适性又具有特殊性,因为正当防卫是基于特定情况下的自卫行为,其合法性和合理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正当防卫的核心在于实现对非法侵害的合理反击,同时要求防卫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不得超出限度。

1.2 正当防卫的法律依据正当防卫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我国刑法和我国刑事诉讼法。

在我国刑法中,关于正当防卫的规定主要包括第二十行为法典》第二十二章中的相关条款。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对于处于被侵害的状态下以合理防卫手段抵御攻击的行为,法律应当予以保护。

我国刑法还规定了在紧急情况下可以采取的正当防卫行为,以及正当防卫可能对侵权人造成的不致命损害所属的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

而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也对正当防卫的法律依据作出了规定。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对于涉及正当防卫的案件,要求刑事诉讼机关在进行刑事诉讼时,要根据正当防卫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审查,确保正当防卫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刑法正当防卫读后感

刑法正当防卫读后感

刑法正当防卫读后感读了刑法里关于正当防卫的内容,那感觉就像是在看一场超级英雄拯救世界的大戏,但又有着严谨的法律规则在背后支撑着,可有意思了。

以前就觉得正当防卫是那种特别酷的事儿,别人欺负你了,你能还手还不犯法,这多解气啊。

但深入了解之后才发现,这里面的门道可多着呢。

就好比说,你不能别人只是轻轻推了你一下,你就掏出刀把人家给捅了,还说是正当防卫。

这就有点过分了,正当防卫得有个限度。

就像我们在生活里开玩笑,你轻轻拍我一下,我顶多回你一个小玩笑式的回击,要是直接上拳头那就是玩过火了。

在法律里也是这个道理,要和侵害行为的严重性相匹配。

而且啊,正当防卫的时机也很重要。

不是说人家打完你走了,你过了好几天才想起来去“防卫”,那肯定不行。

这就像打游戏,你得在敌人攻击你的时候进行反击,要是敌人都跑没影了,你还满世界追着打,这就不符合规则了。

还有一种情况特别让人觉得合理又解气。

就是面对那种正在进行的严重暴力犯罪,比如说有人拿着刀要杀人了,这个时候你要是把他给打伤或者打死了,很可能就是正当防卫。

这就像是在紧急关头,你挺身而出,做了一件大好事。

这时候法律就像是一个智慧的长者,在旁边说:“干得好,这是应该的。

”从这个正当防卫的规定里,我也看到了法律的公平性。

它既保护了那些被欺负、被侵害的好人,给他们反抗的权利;又防止了有人借着“防卫”的名义去做坏事。

这就像是在走钢丝,两边都要平衡好。

总的来说,刑法里的正当防卫规定就像是生活中的一个小警钟。

它提醒我们在保护自己的时候要注意分寸,同时也告诉那些想要作恶的人,别以为别人只能乖乖挨打,要是把人逼急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是会被反击的。

这也让我觉得法律不是那种高高在上、冰冷冷的条文,而是跟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在维护着我们的正义和安全呢。

对正当防卫制度的思考

对正当防卫制度的思考
正当防卫属于犯罪构成体系之外的排除
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即外表上似乎符合某种犯 罪构成, 实质上不具有社会危害性。把正当防 卫规定为不负刑事责任的行为, 因为, 一方面, 正当防卫行为根本不具备犯罪构成条件。 即实 施正当防卫的行为人,主观上不仅没有恶性, 不存在危害社会的故意和过失。另一方面, 我 国刑法理论对正当防卫还主张权利侵害说, 认 为正当防卫不仅不是犯罪行为, 而且是一种权 利行为, 作为一种法律上的权利, 防卫权自然 具有其他法律权利的共性特征。 这些表述实际 将正当 防卫当 成一种权利, 认为法律不容许对 权利侵犯, 在权利受到侵害时, 应当对受到侵 害的权利予以保护。 保护权利通常情况下应由 国家进行, 但在事态紧急时, 则容许个人以自 己的力量保护权利。 正当防卫既然是保护权利 的手段, 当然不应受到刑罚的处罚。 正如古罗马法学家塞尔苏斯所说 “ 法乃 善与正义之科学”正义是法律的首要价值, , 是 一切法律原则都应该追求的价值目的。 侵害权 利行为是非正义的, 而保护权利行为不管是国 家实施还是个人实施, 都有正义性。保障功能 和保护功能为刑法的两大基本功能。 正当防卫 是正义与秩序、 保障与保护对立统一、 综合作 用的产物。 从正义 秩序的 统一出 才 只有 与 对立 发, 能解释为什么正当 防卫应当 被法律允许, 才能解释
通常含义要窄的解释, 把暴力侵害的“ 暴来自度”防卫限度无限防
正当防卫是当代各国刑事立法中所确定
的一项重要制度, 历来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
我国将正当防卫规定在刑法第 20 条 : “ 为了使 国家、 公共利益、 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 财产和 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
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 的, 属于正当防卫, 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 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 应当负刑事 责任, 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 行行凶、 杀人、 抢劫、 强奸、 绑架以及其他严重 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采取防卫行为, 造 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 不属于防卫过当, 不负

正当防卫读后感

正当防卫读后感

正当防卫读后感篇一正当防卫读后感最近读了关于正当防卫的一些内容,哎呀,我这心里可真是五味杂陈啊!说起来,正当防卫这个概念,可能很多人觉得简单明了,不就是保护自己嘛。

可真深入去琢磨,那可真是复杂得让人头疼。

我就想啊,要是我在那种危险的境地下,能不能准确判断自己的行为是不是正当防卫呢?也许能,也许不能。

万一我太紧张,下手重了,会不会就变成防卫过当了?这可不好说。

就拿那些案例来说,有的人为了保护自己和家人,奋起反抗,最后被认定为正当防卫,这让人觉得正义得到了伸张,心里那叫一个舒坦。

但也有一些,明明觉得是在保护自己,结果却被判定不是正当防卫,这能不让人憋屈吗?我觉得吧,正当防卫的界限有时候真的挺模糊的。

就像在大雾里走路,可能走着走着就跑偏了。

比如说,要是遇到个小偷,我把他打得鼻青脸肿,这算正当防卫吗?可能有人说算,有人说不算。

正当防卫这个事儿,真不是一句两句能说清楚的。

它关系到法律的严谨,也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

我就在想,法律能不能再明确一点,再人性化一点呢?不然我们普通人遇到危险的时候,得多纠结啊!总之,读了关于正当防卫的这些东西,我是又困惑又感慨,这可真是个让人头疼又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啊!篇二正当防卫读后感哇塞,读完关于正当防卫的内容,我这脑子都快炸了!你们说,啥叫正当防卫?我觉得吧,就是在自己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奋起反击呗。

可这反击的度咋把握?这可太难了!比如说,有人拿刀冲过来要砍我,我是不是能不顾一切地跟他拼命?我可能会想,万一我把他打死了,我是不是就犯罪了?这可咋办?也许我应该先跑,可要是跑不掉呢?再想想,要是只是有人言语上威胁我,我能动手吗?这好像又不太对。

哎呀,我都被这些问题绕晕了!我就觉得,法律在这方面是不是应该更灵活一点?别那么死板。

毕竟,危险发生的时候,谁能那么冷静地去思考那么多规则啊?难道要我们在生死关头还掏出一本法律书来翻翻?这不是搞笑嘛!还有啊,那些判定正当防卫的标准,有时候真让人摸不着头脑。

正当防卫 观后感

正当防卫 观后感

正当防卫观后感篇一正当防卫观后感最近看了关于正当防卫的一些案例和相关的讲解,我心里那叫一个五味杂陈啊!咱先说说啥是正当防卫。

简单来说,就是当有人要对你下狠手,危及你的生命安全时,你采取必要的手段保护自己。

这听起来挺合理的吧?可真到实际情况里,那可复杂得让人头疼。

我就想啊,这正当防卫的界限有时候咋就那么模糊呢?也许有人觉得,只要动手反击了就是防卫过当。

可要是不反击,难道就乖乖等着被欺负吗?我觉得这中间的尺度太难把握了。

就拿有的案例来说,有人被坏人追着打,反抗的时候下手重了点,结果就被说成防卫过当。

这不是让人寒心吗?也许有人会说,那法律得严谨啊,不能随便让人乱来。

可万一要是我遇到这种情况,我能冷静地去思考到底怎么做才不过分吗?我觉得很难啊!再想想,要是有人欺负到我头上,我可能脑子一热,啥也顾不上,先保护自己再说。

那这时候万一超过了所谓的“度”,我是不是就得倒霉了?这真的公平吗?不过话说回来,正当防卫这个概念的存在还是有必要的。

要是没有它,那坏人不就更嚣张了?咱老百姓不就更没有安全感了?只是希望在具体判断的时候,能多考虑考虑实际情况,别让好人受委屈。

你们说呢?这正当防卫到底该怎么整才好?篇二正当防卫观后感嘿,朋友们!今天咱来聊聊我看完关于正当防卫的那些事儿之后的感受,这可真是让我思绪万千呐!你说这正当防卫,听起来好像挺简单明了的,不就是保护自己嘛。

但真琢磨起来,那里面的弯弯绕绕可多了去了。

我就在想啊,要是我走在大街上,突然有个疯子冲过来要揍我,我下意识地还手,这能算正当防卫不?也许能,可万一我把对方打得挺严重,会不会又说我过了?这可真不好说。

还有啊,现在社会这么复杂,有时候危险来得让人猝不及防。

比如说在那种黑漆漆的小巷子里,有人拿着刀威胁我,我拼了命反抗,这肯定是正当防卫吧?但万一我不小心把对方弄伤得太厉害,会不会又有人说我做得不对?我觉得吧,正当防卫这个事儿,不能光看结果,得看看当时的情况。

比如说,我一个小姑娘,面对一个五大三粗的壮汉欺负,我能不拼命吗?我要是不狠点,那倒下的就是我啦!可难道就因为我反抗得厉害,就得说我不对?这不是搞笑吗?还有些案例,真的让人很无语。

正当防卫读后感

正当防卫读后感

正当防卫读后感篇一正当防卫读后感最近读了关于正当防卫的一些内容,我心里那叫一个五味杂陈呐!你说这正当防卫,到底啥算正当?啥时候能防卫?这界限有时候还真不好说。

也许在某些极端危险的情况下,人的本能反应就是出手反击,那这能算正当防卫不?我觉得吧,可能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就像有时候新闻里报道的那些事儿,有人被欺负得不行了,奋起反抗,结果呢,法律的判定却让人摸不着头脑。

这就让人忍不住要问啦,难道我们就只能乖乖挨打,不能保护自己?我想起有个故事,说有个人走夜路,突然被几个混混围住要打劫。

这人吓得要命,拼命挣扎,不小心把其中一个混混弄伤了。

这算正当防卫不?也许有人会说,那肯定算啊,不然还能咋样?但万一这混混伤得重了,又有人会说,是不是防卫过当了?这可真让人头疼。

正当防卫这个事儿,就像走在钢丝上,一不小心就可能掉下去。

它既保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又让我们在行动的时候得万分小心。

说不定一个不小心,原本是为了保护自己,结果却把自己给搭进去了。

咱普通人啊,就希望法律能清清楚楚地告诉我们,啥时候能大胆出手,啥时候得悠着点。

不然遇到危险,心里都没个底,那得多慌啊!篇二正当防卫读后感嘿,读完关于正当防卫的这些东西,我这心里真是跟打翻了五味瓶似的!说真的,正当防卫,这四个字看着简单,琢磨起来可复杂得很!啥叫正当?啥程度算防卫?我一直在想,也许在那种性命攸关的时刻,脑子根本来不及思考,身体就先做出反应了,这能算正当防卫吗?像有些案例,真的让人很纠结。

比如说有人被追着打,实在没办法,随手拿起个东西反击,结果把对方弄伤了。

这时候就有人跳出来说,这是不是过了?我就想问,难道被打的人就得乖乖等着挨打?这合理吗?我给你讲个我虚构的事儿。

有个小姑娘晚上下班回家,路上遇到个醉汉对她动手动脚。

小姑娘急了,狠狠推了醉汉一把,醉汉摔倒受伤了。

这小姑娘的行为算正当防卫不?可能有人觉得算,有人觉得不算。

这中间的尺度到底咋把握?正当防卫就好像是个迷宫,一不小心就迷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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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正当防卫制度的思考(一)正当防卫作为法律制度在自古就有,但作为法律制度在刑法中地位的真正确立,是1791年的法国刑法典。

现代意义上的正当防卫制度,是十八世纪启蒙思想家所鼓吹的天赋人权论的产物。

纵观古今中外,正当防卫制度经历了一个无限防卫、有限防卫、有限制的无限防卫的过程。

特定情况下的防卫行为,因其不具有社会危害性而成为刑法保护的行为。

我国刑法也将之明文规定为合法行为。

其目的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鼓励公民和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作斗争,震慑犯罪分子,使其不敢轻举妄动。

从意图、起因、客体、时间、限度等方面为其规定了较为严格的法律要件,这些要件及其本质决定了该项制度的正当性。

正当防卫在犯罪构成评价中有着重要地位。

我国刑法对正当防卫的适用对象的限定存在一定的缺陷,刑法第20条第3款之规定,无过当之防卫的适用对象是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如何理解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其含义宽泛,难以界定。

对正当防卫的民事责任的规定、举证责任问题,值得认真研究。

『关键词〗正当防卫;犯罪;必要限度、正当防卫的历史渊源从习俗到法律、从观念到学说,正当防卫经历了一个漫长而又曲折的历史发展过程,它萌生于复仇,蜕变于私刑,历史渊源一直可追溯到原始社会。

正当防卫在人类社会的早期表现为充满恐怖的自然复仇,“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古老格言在广为流传的同时,将复仇形态的正当性防卫凝化成一种习惯在漫长的原始社会予以保留。

随着奴隶社会阶级统治的出现,稳定的统治秩序需要行为规范披上法律的外衣被普遍的遵从,因此,复仇形态的正当防卫经过庄严的仪式以社会理性的形式得以肯定,正当防卫行为从原始社会的行为习惯到奴隶社会以成文法的面目出现,历经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完成了从个人本位到社会本位的嬗变。

(一)中国古代正当防卫的法律制度。

正当防卫作为法律制度在我国自古有之,《周礼•地官•调人》中说:“凡杀人而义者,不同国,勿令雠(仇),雠(仇)之则死。

”其中,“杀人而义者,即今日之所谓正当防卫及(紧)救护紧急危难之行为也。

《后周律》规定:”盗贼群攻乡邑及入人家者,杀之,无罪“。

《汉律》规定:”无故入人室宅庐舍,上人车船,牵引欲犯法者,其时格杀之,无罪。

“是指无故入人室宅舍,上人车船,索引人欲犯法者,其时杀之,无罪。

这是公然允许对有盗窃嫌疑者,可以立即杀死。

《唐律》中”诸夜无故入人家者,笞四十。

主人登时杀者,勿论“的规定,《清律》有”妻妾与人通奸,而于奸处亲获奸夫,奸妇,登时杀者,勿论“的规定。

可以说是正当防卫在中国封建法律确定时期的基本标志。

(二)西方古代正当防卫的法律制度。

在古代西方也有正当防卫法律制度规定。

如古罗马《十二铜表法》规定,如果于夜间行窃,就地被杀,则杀人者是合法的。

《汉穆拉比法典》规定:“自由民侵犯他人之居者,应在此侵犯处处死并掩埋之。

雅典法也有这样的规定:”妻子与人通奸,丈夫有权当场杀死奸夫“。

(三)现代意义的正当防卫的法律制度。

现代意义上的正当防卫制度,是十八世纪启蒙思想家所鼓吹的天赋人权论的产物。

特点有二:一是将正当防卫视为紧急情况下的自力救助;二是以个人为出发点阐述正当防卫性质,强调个人权利神圣不可侵犯。

在近代西方法制史上,最早在刑法中明确规定正当防卫的是1791年的法国刑法典。

该法典第6条规定:“防卫他人对于自己或他人生命伤害而杀人时不为罪。

”这条关于正当防卫的规定,泛指行为的外部特征虽象是具备犯罪构成要件,但实质上不仅对社会不具有危害性,而且还有利于国家,这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被排除,被认为是合法的。

《德国刑法典》第53条也规“由于正当防卫而不得不为的行为不罚。

”“自己或他人遭受现在和不法的侵害时,为了抗拒侵害所必要的防卫称为正当防卫。

英国和1845年沙俄的刑事立法也有类似的规定。

、正当防卫的目的意义(一)正当防卫的目的。

从正当防卫的法定概念我们可以看出正当防卫行为的目的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 1”正当防卫的目的在正当防卫的概念中有主导地位,它对于理解我国刑法中的正当防卫的本质以及确定正当防卫的构成重要条件都有重要的意义。

目的的正当性表明正当防卫不是违法侵害,更不是对不法侵害人的惩罚,它有正当防卫的性质,是一种有限度的防卫行为。

它可以充分说明是对不法侵害的一种反击。

(二)正当防卫的意义。

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它的主要意义在于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鼓励公民和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作斗争,震慑犯罪分子,使其不敢轻举妄动。

可以说正当防卫不仅是免除正当防卫行为的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而且是公民和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作斗争的法律武器。

特别是当今社会治安往往因各种暴行而趋于严峻,法律倘能促使社会群起而攻之,则其制止和预防犯罪的及时有效性,便相对大于司法机关的事后究办。

正当防卫行为从积极方面肯定其有利无害、有功无过社会效果,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

现行刑法中对正当防卫规定作了重大的修改补充,主要立法精神是适当地放宽正当防卫的构成条件,除原则性地规定正当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以外,还对某些特定情况下的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作了特别规定,这就有利于公民大胆地运用正当防卫的法律武器同不法侵害作斗争。

三、正当防卫的概念及构成条件(一)正当防卫的概念刑法第二十条分三款进行了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

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二)正当防卫的构成条件。

法律赋予每个人的正当防卫权利不可滥用,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在刑法理论上,必须同时具备五个条件:(1)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一一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

1、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

对合法行为不能实施防卫。

2、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真实存在的,而不是假想的。

没有不法侵害,行为人误以为有不法侵害发生而实施所谓的防卫,称为假想防卫。

假想防卫,则看行为人主观上有无罪过而确定行为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3、不法侵害行为通常应是人的不法行为。

(2)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一一不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

即已经开始,尚未结束。

这个条件解决的是不法侵害的真实性和适时性问题。

如果不符合这个时间条件的防卫,称为防卫不适时。

防卫不适时,有两种:不法侵害尚未开始就实施防卫,叫事前防卫;不法侵害行为已经结束实施的防卫,叫事后防卫。

防卫不适时,属于故意犯罪。

(3)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一一只能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而不能及于与侵害行为无关的第三人。

如果对第三者实施,属于故意犯罪。

如果针对不法侵犯人以外的第三人包括其亲友进行防卫,不仅不能达到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的目的,反而可能造成新的不法侵害。

“2”(4)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一一防卫意图。

所谓防卫意图,是指防卫人意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为了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而决意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心理状态。

(5)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一一我们每一位公民在运用正当防卫这个法律武器的同时,也必须要把握住正当防卫的界限,防止滥用法律赋予的权利,造成防卫过当。

根据新刑法第20条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是防卫过当。

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

四、正当防卫在犯罪构成评价中的地位我国刑法理论认为,正当防卫问题是在犯罪成立条件体系之外解决,把正当防卫视为权利行为,这说明正当防卫在我国刑法理论中具有更积极的意义。

我国刑法之所以在犯罪成立要件的体系之外解决正当防卫问题,是因为,犯罪构成由四个方面的要件一一犯罪主体、犯罪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构成。

具备了四个构成要件的行为也就具有犯罪属性成立犯罪,缺少其中一个要件,即不构成犯罪。

正当防卫属于犯罪构成体系之外的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缺少其中一个要件,即不构成犯罪。

正当防卫属于犯罪构成体系之外的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即外表上似乎符合某种犯罪构成,实质上不仅不具有社会危害性,而且对国家和人民有益的行为。

把正当防卫规定为不负刑事责任的行为,是因为我国刑法理论认为,正当防卫行为根本不具备犯罪构成条件。

即实施正当防卫的行为人,主观上不仅没有恶性,不存在危害社会的故意和过失,相反,其主观上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客观上正当防卫行为不仅没有社会危害性,相反,它是同违法犯罪做斗争,保护国家、社会和人民利益的行为,是排除社会危害性的合法行为。

这样的行为,不仅不应受到法律的制裁,相反,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支持和鼓励。

总体说来,正当防卫之所以发展成为世界性的法律制度,原因就在于正当防卫具有坚实的法学根据和道义根据。

现实中,正当防卫不但赋予公民以合法的防卫权,而且可以对不法侵害者本人起到警告、震慑作用,给不法侵害者带来一种恐惧;可以警告社会上那些企图实施不法侵害的行为人;可以使公民认识到正当防卫的意义,鼓励公民以此为武器与一切不法侵害行为做斗争,从而有效地保护合法权益。

因此,正当防卫对于维护国家安全,保护公共利益,保护受害人的合法利益,鼓励见义勇为行为,打击各种违法犯罪,弘扬社会正气,都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五、我国刑法对正当防卫规定的不足之处及其完善的意见(一)关于正当防卫的适用对象的限定存在缺陷。

刑法第20条第3款之规定,无过当之防卫的适用对象是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那么,如何理解这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呢?严格地说,行凶并不是一个正式的法律术语,因而其含义十分宽泛,难以界定。

例如打架是行凶、伤害是行凶、杀人也是行凶。

赤手空拳可以行凶、手持凶器可以行凶。

因此,修订后的刑法采用行凶一词,存在一定的缺陷。

对此,我们认为应当对行凶一词加以限制解释,限于使用凶器的暴力行凶。

因而构成无过当之防卫的行凶,应当是指使用凶器、对被害人进行暴力袭击,严重危及被害人的人身安全。

在这种情况下,才能对之实行无过当之防卫。

杀人、是指故意杀人,而且在一般情况下是指使用凶器,严重危及被害人的生命安全的情形。

对于那些采取隐蔽手段的杀人、例如投毒杀人等,事实上也不存在防卫的问题,更谈不上无过当之防卫。

抢劫和强奸,根据修订后的刑法第20条之规定,是无过当之防卫的对象。

那么,是否对一切抢劫和强奸犯罪都可以实行无过当之防卫呢?我们的回答是否定的,因为强奸和抢劫,从犯罪手段上来看,有暴力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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