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博士引进与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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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高级人才引进管理制度

医院高级人才引进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医院综合竞争力,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高层次人才、领军人才团队、博士研究生等的引进。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人才的实际能力和业绩,突出人才引进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二章引进对象及条件第四条引进对象:(一)高层次人才: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技术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且同时满足相应条件。

(二)领军人才团队: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必须具备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中1人属于二类及以上人才。

(三)博士研究生:取得博士学历和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第五条引进条件:(一)高层次人才:1. 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技术职称;2. 具有丰富临床一线实践经验,能独立熟练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3. 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具有引领本学科发展的能力。

(二)领军人才团队:1. 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具备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 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组织管理能力;3. 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力。

(三)博士研究生:1. 取得博士学历和学位;2. 以排序第一作者或排序末尾通讯作者发表原创性研究SCI论文3篇及以上,其中中科院区论文1篇;3.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临床实践能力。

第三章引进程序第六条引进程序:(一)制定引进计划:根据医院发展战略和学科建设需要,制定引进高层次人才、领军人才团队和博士研究生的计划。

(二)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医院官网、学术期刊、人才市场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三)资格审查: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引进条件的候选人。

(四)面试考察: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候选人进行面试、考察,了解其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

(五)确定引进人选:根据面试、考察结果,确定引进人选。

(六)签订合同:与引进人选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引进待遇及考核第七条引进待遇:(一)高层次人才:根据人才层次和贡献,给予年薪100万—500万元不等。

医院人才引进管理实施办法

医院人才引进管理实施办法

医院人才引进管理实施办法为了加快实施人才强院战略,XXX制定了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以积极引进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

根据绵阳市的政策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本实施办法旨在推进人才引进和人力资源管理的工作。

引进原则包括突出重点、按需进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任人XXX、德才兼备、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礼遇人才、特事特办等。

引进对象包括学科带头人、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人员、硕士研究生、市级及以上名中医、特别优秀的实用型人才等。

引进条件包括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

基本条件要求应聘者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敬业守职,具有严谨的学术作风,身体健康。

具体条件要求应聘者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临床、科研和教学能力,且年龄不超过相应职称的限制,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医院紧缺的专业人才优先引进。

福利待遇包括基本待遇和其他支持。

基本待遇纳入医院编制内管理,工资、福利等待遇按国家政策及医院规定执行。

其他支持包括医院为人才提供设备、设施、人员等支持,为人才开展科研和教学活动提供相应条件,协助解决配偶就业、户口和子女上学等问题,急需的特殊重要人才待遇可再面议。

引进程序要求应聘人员提供有关材料,医院根据应聘者的情况安排其工作和任职。

个人资料应包括个人简历、应聘申请、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申请应包含本人意愿、未来工作设想和预期目标。

有效证件应包括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和职称等证书。

近五年个人论著和论文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主持完成的省、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项目和经费数量等情况的证明材料,获奖情况证明材料等也应包含在个人资料中。

医院将对有意来院工作且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考核考察。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共同意愿后,可以直接考核引进。

医院和被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约定相关事项。

引进人员的合同服务期不得少于10年。

服务期以服务周年计算,实际工作满一年算一年服务期,不满一年不计算。

服务年限不包括半年以上脱产研究或进修时间、半年以上病假时间、其他各种原因离院半年及以上时间和未独立执业时间。

医院人才引进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人才引进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提高医院整体实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类人才的引进、培养、使用和考核。

第三条人才引进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人才引进第四条人才引进范围:(一)高层次人才:包括国家级、省级、市级等高层次人才。

(二)领军人才团队: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团队。

(三)博士研究生:取得博士学历和学位的人员。

(四)硕士研究生:取得硕士学历和学位的人员。

(五)本科生:取得本科学历的人员。

第五条人才引进条件:(一)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具备较强的临床实践能力和科研能力。

(四)年龄、学历、职称等符合岗位要求。

第六条人才引进程序:(一)制定人才引进计划。

(二)发布人才引进信息。

(三)组织人才招聘、考核。

(四)签订聘用合同。

第三章人才培养第七条人才培养目标:(一)提高人才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提升人才的专业技能和临床实践能力。

(三)培养人才成为医院发展的中坚力量。

第八条人才培养措施:(一)组织参加各类培训、学术交流。

(二)提供科研项目、临床实践机会。

(三)设立人才培养基金。

(四)建立导师制度,指导年轻人才成长。

第四章人才使用第九条人才使用原则:(一)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二)充分发挥人才的专长和潜力。

(三)鼓励人才创新,支持人才发展。

第十条人才使用措施:(一)设立各类专业技术岗位,明确岗位职责。

(二)开展岗位培训和技能考核。

(三)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四)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

第五章人才考核第十一条人才考核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

(二)客观、全面、动态。

(三)注重实际工作表现。

第十二条人才考核内容:(一)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三)工作业绩和贡献。

(四)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

第十三条人才考核程序:(一)制定考核方案。

(二)组织实施考核。

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模板】

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模板】

**学院附属医院高层次人材引进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为全面落实医院 36520 工程,实施人材强院战略,加强人材队伍建设,规范和完善人材引进工作,推动医院各学科发展,建设一支梯队合理、业务精湛、爱岗敬业的高水平人材队伍,不断提高医疗、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水平,根据《**学院人材引进实施办法(试行)》,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科学规划、按需引进。

环绕医院发展的总体规划,根据医院学科建设和人材队伍建设的需求,按照“按需引进、公开招聘、择优聘用”的原则进行引进。

第二条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优先引进重点学科、博士点建设学科和紧缺专业急需的高层次人材。

重点引进在国际上有一定知名度或者在国内有较大影响,学科建设急需且有发展潜力的人材。

同时统筹考虑充实其他学科发展所需的高层次人材。

第三条注重学术、德才兼备。

引进的人材需德才兼备、爱岗敬业、具有团队精神。

坚持学术与业绩并重、科研与教学兼顾的考察标准,严格考核,确保质量。

第四条积极引进、重在使用。

根据人材需求,各学科要开辟视野,积极主动引进人材,同时要努力搭建事业平台,创新机制,营造良好环境,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材的作用。

第二章引进人材的分类及评价指标第五条为适应学科发展需要,原则上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材认定办法(试行)》(桂办发〔2022〕36 号)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将引进的范围和对象分为六个类别,具体评价参考指标如下:(一)高端人材: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材认定办法(试行)》 (桂办发〔2022〕36 号)文件规定的认定参考目录中 A、B 层次及 C 层次人才的第(一)项中的第 1-8 项之一者。

(二)第一层次人材:博士,且业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1.八桂学者,或者等同于“八桂学者”层次的特聘人材,如珠江学者等;2.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材认定办法(试行 )》(桂办发〔2022〕36 号)文件中规定的认定参考目录中 D 层次人材的第(一) 项中的第 1-9 项之一者;4.近 5 年以第一完成人获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含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5.近 5 年承担美国 RO1 基金或者等同于美国 RO1 基金层次的国外课题项目的主持人;6.近5 年以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排名第一位)或者通讯作者、共同通讯作者(排名最后一位)发表本专业原创性专业学术论著,被SCI 收录,单篇影响因子 20 分以上(包含 20 分)论著一篇或者单篇影响因子 10 分以上(包含 10 分)论著两篇,或者单篇影响因子10 分以上(包含 10 分)论著一篇,且另有Ⅰ区(按中科院分区)论著三篇。

丽水市人民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实施办法

丽水市人民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实施办法

丽水市人民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人才引进工作力度,建设一支梯队合理、业务精湛、爱岗敬业的高水平人才队伍,不断提高医疗、教学、科研水平,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科学规划,按需引进。

根据医院学科建设总体规划,结合人才队伍建设需求,坚持“按需引进、公开招聘、择优聘用”的原则引进高层次人才。

第二条德之为先,学术为要。

引进的人才应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顾全大局注重团结,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工作实践能力。

第三条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优先引进重点学科和紧缺专业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统筹考虑其他学科发展的人才配套支撑,抓好东城院区人才储备工作。

第四条合理使用,注重培养。

坚持“感情留人、事业留人、待遇留人”理念,充分调动高层次人才的积极性,科学处理好高层次人才使用和培养之间的互促互进关系。

努力搭建事业平台,创新机制,营造良好环境,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的作用。

第二章组织实施机构第五条医院成立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第一副组长由院长担任,常务副组长或副组长由分管干部人事的领导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处,负责高层次人才的引进、使用、培养、考核和服务等具体工作。

第三章引进人才的分类第六条根据《关于加强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丽委发〔2016〕3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引进高层次人才,具体对象如下:(一)高端人才。

《丽水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认定的A、B、C、D类人才。

(二)高级人才。

《丽水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认定的E类人才。

具体对象:1.博士研究生导师;2.硕士研究生导师;3.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才。

(三)特殊人才。

对于特殊学科紧缺性人才或具有特别专长的优秀人才,可放宽相应的应聘条件,由双方共同商定确定相应层次标准。

第四章引进人才的程序第七条高层次人才引进程序:(一)制定计划。

根据相关学科的人才需求情况,人力资源处制定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二)发布信息。

医院人才引进和使用管理办法

医院人才引进和使用管理办法

医院人才引进和使用管理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海南省委省政府百万人才进海南有关人才战略,积极为海南省自由贸易港建设做好招才引智工作,为“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创造良好的条件, 促进医院在人才引进和使用管理上更加规范和高效,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所指人才的范围是:因医院工作需要,经省或市有关政府部门,或经医院自主招聘引进达到以下人才分类标准的各类高级职称、高学历人才,包含刚性和柔性引进人才。

(一)人才分类根据《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19)》人才分类标准及琼海市人才引进有关政策,并结合医院实际工作情况予以确定。

第一类:大师人才。

对应海南省高层次人才A类人才,包括两院院士;专业技术一级岗位人才等。

第二类:杰出人才。

对应海南省高层次人才B类人才,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项目负责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主任;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科学技术奖(含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第一、第二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中国青年科技奖;国医大师;白求恩奖章;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海南省杰出人才奖等。

第三类:领军人才。

对应海南省高层次人才C类人才,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才、博士生导师(持续受聘3年以上);海南省委联系服务重点专家;海南省“百人专项”人选;海南省“南海名家”人选;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省部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主任(平台经过验收);全国名中医等。

第四类:拔尖人才。

对应海南省高层次人才D类人才,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国家卫生健康委(含原卫生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专业技术三级岗人才、硕士生导师(持续受聘3年以上);博士后(取得国家项目资助或奖励,已出站2年,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海南省“南海英才”人选;海南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515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医疗机构省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海南省委联系服务重点专家后背人选;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省级各类领军人才培养项目第一层次人选等。

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

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

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学科建设和教学、科研、医疗水平,满足学科建设和人才梯队建设中高水平人才需求,医院决定在稳定、培养现有人才队伍的同时,加大吸引优秀人才来院工作力度,并在整合以往人才引进政策的基础上,根据当前形势和医院实际需要,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人才引进工作要坚持以提高学科的整体水平、优化学科梯队结构为目的;坚持“引进”与“培养”并重,正确处理“引进”与“培养”的关系;坚持不拘一格、任人唯才、德才兼备、择优聘任、合约管理、医疗、教学、科研并重的原则;坚持充分尊重基层和相关学科专家意见,进一步多层次、多渠道汇聚高层次、创造性人才。

二、组织领导成立医院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培养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管理科,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招聘计划制定、资格审核、等级及待遇认定、评价及考核工作。

三、引进对象和基本条件(一)引进对象第一层次: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及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第二层次“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创新团队的学术带头人、国家重点项目的首席科学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国家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国家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具有相同学术地位和成就的海内外专家学者。

第三层次: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省部级重点项目主要负责人;省部级重点学科或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博士研究生导师;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第一完成人;具有相同学术地位和成就的海内外中青年学者。

第四层次:在本学科领域学术水平较高或医疗业绩突出且具有博士学位的主任医师;国内一流院校、一流学科及知名科研院所的优秀博士研究生。

同时具备在本专业公开发行医学期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 论文至少2篇及以上,影响因子单篇不低于2.0;或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科技进步二等奖第一完成人;或临床业绩突出,担任省级学会副主任委员及以上职务,外系能独立完成四级手术,且有一定的影响力。

医院博士引进与管理办法

医院博士引进与管理办法

(试行)为加强我院学科专业建设,优化医师队伍结构,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学科建设规划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依据《关于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人材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粤组通〔2022〕46 号)精神,创造吸引海内外博士来院工作的环境和条件,制定本办法。

基本条件1.年龄普通不超过 40 周岁;2.国内外高院或者科研机构培养的博士;3.身体和心理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要求;4.遵纪守法,热爱医疗事业,治学严谨,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5.教育背景或者研究方向必须与引进学科、专业相同或者相近;6.具有本专业、岗位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相应的学术造诣,能胜任教学工作、承担科研任务;7.具有发展潜力,在学科建设、医疗改革和学术研究方面有独到见解,有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研究项目和研发创新的能力。

近五年取得以下业绩成果或者经历:1.作为前 3 名完成人完成国家级项目、课题 1 项;2.作为前 2 名完成人完成省部级项目、课题 1 项,或者主持完成市厅级项目、课题 2 项;3.作为前 2 名完成人完成50 万元以上的横向合作项目 1 项;4.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在国家权威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3 篇(含 SCI、SSCI、EI、A&HCI、CSSCI 收录);5.作为前 4 名完成人获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奖 1 项,或者作为前 3 名完成人获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 1 项;6.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2 项;7.经医院相关部门认定,与以上业绩成果同级别的其他成果;8.具有一年以上海外留学或者工作经历。

优秀博士分四个层次进行引进,具体规定如下:(一)第一层次为具备本办法第三条规定业绩成果 3 项以上者;(二)第二层次为具备本办法第三条规定业绩成果 2 项者;(三)第三层次为具备本办法第三条规定业绩成果 1 项者;(四)第四层次为医院研究允许引进的符合办法第二条的优秀博士。

医院引进高级人才管理制度

医院引进高级人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提升医院整体实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发展战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引进各类高级人才,包括但不限于高层次人才、领军人才团队、博士研究生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人才的品德、能力、业绩和潜力。

第二章引进对象与条件第四条引进对象:1. 高层次人才: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2. 领军人才团队: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须具备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中至少1人属于二类及以上人才。

3. 博士研究生:取得博士学历和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3篇及以上。

第五条引进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

3.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

4. 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

第三章引进程序第六条报名与资格审查:1. 符合引进条件的应聘者,按照规定程序提交报名材料。

2. 医院人力资源部门对报名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

3.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进入下一环节。

第七条考核与选拔:1.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组织面试、笔试、实际操作考核等环节。

2. 考核结果由医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工作经历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

3. 选拔出优秀人才,报医院领导班子审批。

第八条签订合同与待遇:1. 经批准引进的人才,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

2. 医院为引进人才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住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等。

3. 对特别优秀的人才,可给予一事一议的特殊待遇。

第四章人才培养与使用第九条医院设立人才发展基金,用于支持引进人才的成长和发展。

第十条医院为引进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科研平台和培训机会。

第十一条医院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对引进人才在医疗、科研、教学等方面取得的成果给予表彰和奖励。

医院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管理办法

医院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管理办法

医院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管理办法(讨论稿)为切实推进本院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充实医疗保健业务骨干,推动学科发展,根据本院发展目标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高层次人才系具有医学类专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具有特殊才能医院紧缺急需的市内知名特色专家等。

第二条引进原则(一)优化结构,合理分布,加强重点学科、新兴学科的建设。

(二)注重实用,不拘一格,引进与引智并举。

(三)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第三条引进方式根据个人意愿并经考核,分为聘用和录用。

聘用按有关聘用签订聘用手续,录用按引进人才办理编制手续。

第四条引进条件(一)具有爱岗敬业,医德高尚,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

(二)专业理论功底扎实,业务技术精湛,创新意识强,具有较强的业务培训、科学研究、决策咨询的能力。

(三)年龄在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可放宽至50岁。

(四)身体健康。

正式录用人员均纳入事业单位全额拨款编制管理,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及院内现行绩效待遇外,还可享受医院提供的如下优惠待遇,聘用人员参照正式录用人员执行。

(一)博士研究生医院提供以下待遇:1、特殊人才津贴每月5000元;2、科研启动经费15万元;3、酌情配备专业实验室、助手和秘书,配备手提式电脑一台;4、安排三室一厅住房一套;5、安家费30万元,协助解决配偶和子女随调问题。

6、每月发放本人手机通讯费。

(二)硕士研究生医院提供以下待遇:1、特殊人才津贴每月2000元;2、科研启动费5万元;3、医院在一定时期内(5年左右)提供租住房(三室一厅)使用,水、电、气及物业管理等费用自理。

如不需要住房的,每月补助1000元。

3、医院配备用于科研及工作手提式电脑一台,每月发放本人手机通讯费。

4、安家费10万元,(三)特殊才能医院紧缺急需的市内知名特色专家按专业要求及聘期时限院内临时研究决定其他待遇。

(一)投递简历。

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暂提供就业推荐表)、职称、获奖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直接送交本院人事科。

医院人才引进实施方案3篇

医院人才引进实施方案3篇

医院人才引进实施方案3篇Implementation plan of talent introduction in hospital汇报人:JinTai College医院人才引进实施方案3篇前言:公务文书是法定机关与组织在公务活动中,按照特定的体式、经过一定的处理程序形成和使用的书面材料,又称公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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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1、篇章1:医院引进人才工作实施方案2、篇章2:医院引进人才实施方案3、篇章3:医院“千万人才引进工程”实施方案篇章1:医院引进人才工作实施方案一、组织领导在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和市监察局的监督指导下,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申锦林院长、申惠龙书记,小组成员:黄志坚、罗晓波、刘小平、资小龙、蔡春香、邹建军、周素英、唐业华,小组办公室设人事科,由人事科具体负责组织,院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二)坚持学历层次和实际能力相结合、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一)遵纪守法,政治素质好,热爱卫生事业;(二)符合高级人才引进的条件,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年龄及专业要求(见附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简章发布地址:事业单位招聘网四、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五、招聘程序(一)发布信息在核定的使用计划内,拟定招聘信息报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审核通过后,通过市人社局和本院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1、报名时间: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节假日除外).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含各高等院校和省人社厅组织的人才招聘会)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

现场报名:在市监察局、市人社局和市卫生局的指导监督下,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到南方医科大学、xxx大学等高等院校和省人社厅组织的人才招聘会现场进行双选。

医院博士培养考核办法

医院博士培养考核办法

医院博士培养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快“人才强院”战略的实施,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我院工作,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科研水平,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根据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博士培养原则与措施1、医院对引进人才实行合约管理,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引进人才在享受相关待遇的同时,应履行应尽的义务。

有关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等按照医院的统一规定执行,并接受相应的考核。

对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胜任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医院予以解聘。

2、博士的日常管理以科室为主,人事科、科研科和医务科负责协调、监督。

各科室要坚持培养和使用相结合的原则,关心博士的工作、学习、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充分发挥引进博士的作用。

3、建立导师制:医院为博士遴选科研和临床导师,负责对其科研和临床的培养、帮助。

导师遴选采取双方自愿的原则,自由组合。

科研导师由医院公开遴选,建立科研导师库;临床导师由医院会同科室推荐,原则上应为所在科室主任、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

导师应密切关心所配对博士的科研、临床培养,关心关注其生活和思想动态,积极协助、引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4、实行目标管理:医院组织院内外专家根据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及其他要求定期对引进博士进行考核。

每年进行一次年度汇报,第三年和第五年结束分别进行阶段考核。

5、实行脱产科研制:对于博士实行脱产科研制,在不影响用人科室临床工作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入院三年内,给予90天的脱产科研时间,医院给予发放平均奖,博士可充分利用脱产科研时间开展本学科的科学研究工作。

二、博士的基本工作要求及考核内容(一)基本工作要求1、从事本专业临床工作,完成本岗位基本临床工作量,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并取得实效。

2、发挥科研工作优势,积极参与科研项目申报、科学研究、论文撰写,并取得较好成绩。

3、积极参与教学工作,完成课堂授课、临床带教工作任务,取得较好的教学评估成绩。

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提高人才队伍建设水平,根据医院学科发展、学科建设和科研规划的需要,优化资源配置,优先保证重点学科、新兴学科和医院近期重点发展的学科,兼顾其他学科,坚持人才引进、人才培养与学科建设相协调,进一步完善公平、公开、公正、择优聘任、合同管理、目标考核的制度,积极引进德才兼备的一流人才,实现医院人才队伍建设的科学发展。

二、引进对象及基本条件(一)博士研究生1.身体健康,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2.研究生前所学专业与硕、博所学专业相符或相近;3.具备执业医师资格;4.有三级医院工作经历或高、中级职称者优先。

(二)学科带头人1.身体健康,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位,高级职称,年龄50 岁以下。

2.有二甲医院工作经历,有较强的临床管理经验和科研能力,能指导学科学术梯队建设,具有带领学术团队进入或保持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

3.具有三级医院经历者优先。

(三)学科骨干1.身体健康,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位,中级以上职称,年龄45 岁以下。

2.有二甲医院10 年以上工作经历,有较强的临床工作和科研能力。

3.具有三级医院经历者优先。

三、工作和生活待遇根据引进人才具体情况给予相应待遇,包括安家费、科研启动基金、住房、车辆、家属子女工作调动等,享受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待遇,享受本单位同资历人员同等福利待遇。

四、引进工作程序(一)公开招聘:医院每年制定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并通过报刊、网络等媒体发布招聘信息。

(二)提交资料:应聘者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个人简历和相关资料。

(三)资格审查:人力资源部对应聘资料进行初步筛选审查后报院领导审批,同意引进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安排面试事宜。

(四)面试:经医院同意面试的应聘者提交首次聘任的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由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小组对应聘者进行面试。

(五)体检: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应聘者进行身体检查。

(六)确定录用人员:人力资源部将应聘人员面试考察情况、体检情况等进行汇总,提出初步待遇意见,报院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录用人员。

医院高层次专业人才培养激励措施

医院高层次专业人才培养激励措施

医院高层次专业人才培养激励措施为促进医院学科发展,加强医院高层次专业人才的引进与培养,结合医院实际,特制订本措施。

一、高层次专业人才培养方式采取学历提升的方式进行培养,包括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职博士研究生及引进博士研究生的培养。

(一)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通过全国博士研究生统一招考,取得录取通知书后,需在医院科教科、人事科提出申请,并备案登记。

(二)在职博士研究生通过在职博士研究生考试,取得录取通知书后,需在医院科教科、人事科提出申请,并备案登记。

(三)引进博士研究生通过医院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办理相关手续后,到科教科、人事科备案登记。

二、高层次专业人才培养待遇(一)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凡考取全日制博士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读博之前需到人事科签订法律协议;按照约定毕业后回院工作不得少于5年;读博期间申报的科研立项、科研成果奖及发表的论文须以我院为第一完成单位,同时可享受医院科研成果奖及论文发表的奖励政策。

2.签署协议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读博期间,工资和福利待遇与在院期间相同;绩效奖金按照医院平均绩效发放。

取得博士学位后,凭学位证报销博士期间学费。

3.签署协议后,顺利毕业并拿到博士毕业证及学位证的专业技术人员,回院工作即认定为科室副主任(科研);达到职称晋升标准,优先考虑。

(二)在职博士研究生1.凡考取在职博士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读博之前需到人事科签订法律协议:按照约定毕业后回院工作不得少于5年;读博期间申报的科研立项、科研成果奖及发表的论文须以我院为第一完成单位,同时可享受医院科研成果奖及发表论文的奖励政策。

2.签署协议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读博外出实验期间,工资和福利待遇与在院期间相同;绩效奖金按照医院平均绩效发放。

取得博士学位后,凭学位证报销博士期间学费。

3.签署协议后,顺利毕业并拿到博士学位证的专业技术人员,回院工作,原则上安排科室副主任(科研);达到职称晋升标准,优先考虑。

(三)引进博士研究生引进博士按医院政策规定或按协议约定执行,给予科室副主任职务。

市卫生人才引进方案(最新)

市卫生人才引进方案(最新)

市卫生人才引进方案为大力实施“科教兴医”、“人才强医”战略,改善和优化全市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提升卫生人才队伍素质,加快卫生事业发展进程,制定本方案。

一、引进对象(一)三甲医院专科主任(主任医师、教授),省、直辖市级科技进步奖获得者。

(二)同时具备博士研究生、副高级以上职称、3年以上三级医院工作经历。

(三)同时具备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以上职称、5年以上三级医院工作经历。

以上引进人才,第1类所列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2、3类所列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

二、引进方式对引进人才实行开放宽松的引进政策,以引进知识、能力为核心,采取公开招录、调动、聘用、兼职、咨询、讲学以及科研和技术合作、技术和资金入股等多种形式,引进国内外各类医疗人才来我市工作。

三、人才待遇(一)政策待遇符合引进人才条件的人员,愿意到我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由市及县(市、区)机构编制部门在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所需编制,相关部门办理调转聘用手续,并且可以按原任职资格直接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建立专业技术资格聘任“绿色通道”,对来我市工作、业绩突出的国内外人才的专业技术资格聘任可简化手续,直接考核聘任,不受职数限制。

对短期或以兼职、咨询、讲学、科研技术合作、技术资金入股等方式来我市服务的各类人才,不调转关系的,可根据工作项目签定协议或短期聘用合同,其劳动报酬由政府统一制定。

引进人才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可随调随迁,根据本人意愿,可以在x及各县(市、区)落户,享受我市常住人的有关待遇。

引进人才的配偶有工作单位的,由组织和人社部门和引进单位根据其学历、专业和原工作单位性质,帮助安排相应工作;无工作单位的根据个人情况由人社部门介绍就业。

随迁子女由教育部门安排就近入学,系大中专毕业生的,享受我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同等待遇。

(二)经济待遇第一类人才。

年薪80万元,一次性安家补助费20万元,连续工作满5年并经各年度考核均优秀后一次性支付30万元住房专项补贴。

医院人才引进激励协议

医院人才引进激励协议

医院人才引进激励协议一、引言在当前医疗行业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医院如何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成为了提升整体医疗服务质量和院内管理水平的关键。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制定一套切实有效的人才引进激励协议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医院人才引进激励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步骤。

二、协议目的本协议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多种形式的激励措施,吸引各类优秀人才加盟我院,为医院的发展注入新鲜血液。

同时,为了保持团队的稳定和积极性,还将制定相应的保留措施。

三、适用范围本协议适用于以下人员: 1. 医学博士、硕士 2. 高级职称的专业人才 3. 有丰富临床经验的医务工作者 4. 其他急需引进的特殊人才四、激励措施为了更好地吸引人才,需要实施多种激励措施,具体包括:4.1 财务激励•签约奖金:新引进人才在签约时可获得一次性签约奖金,金额为_________元。

•年终奖金:根据工作表现和医院整体盈利情况,设立年终奖金,预计每位员工年终奖金不低于_________元。

4.2 职业发展•培训与进修:为新员工提供不定期的培训和进修机会,涵盖专业技能提升、管理培训等多个方面,费用由医院全额承担。

•晋升激励:设立明确的职业晋升通道,对表现优秀且满足条件的员工给予升职机会,并相应调整薪酬。

4.3 生活保障•住房支持:为新进员工提供临时住房,租金由医院负担,期限为_________个月;并根据实际情况,对租房进行补贴。

•子女教育:对于有子女的引进人才,提供教育补贴,每位子女每年不低于_________元的补贴。

五、协议的实施与管理本协议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实施与监督。

具体步骤包括:1.人才引进计划:制定年度人才引进计划,明确招聘目标与预算。

2.宣传与推广:通过多渠道宣传医院的引才政策和激励措施,吸引更多人才的关注。

3.考核评价:定期对新引进人才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实施薪酬和奖金的调整。

六、协议的修改与解除协议的任何 modificaion及解除均须通过如下渠道:•双方协商:协议的修改和解除均需医院与人才的双方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记录。

人才引进办法

人才引进办法

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为坚持“人才兴院、科技强院”的战略方针,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增强医院核心竞争力,全面推进医院人才引进和管理工作。

现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人才引进管理原则
人才引进遵循公平公正、择优选用的原则,坚持工作业绩和实践能力相结合的原则,着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人才管理遵循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从优、高层次人才优先的原则,着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用人氛围。

二、人才引进的层次及条件
1.人才引进的层次
(1)第一层次: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级学科带头人等;
(2)第二层次:医院学科建设需要且具有卫生系统正高级职称人员和全日制博士毕业生;(3)第三层次:医疗、教学、科研能力较强的具有卫生系列副高级职称人员,且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担任科室副主任及以上职务的业务骨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等。

2. 引进人才的条件
(1)基本条件:忠诚党和国家卫生、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艰苦创业和开拓进取的精神,愿意为我院医疗、教学、科研事业建设与发展作贡献的人员。

(2)年龄要求:第一层次人才原则上要求50岁以下;第二层次人才原则上要求45岁以下;第三层次人才原则上要求40岁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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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博士引进与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学科专业建设,优化医师队伍结构,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学科建设规划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依据《关于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粤组通〔2017〕46号)精神,创造吸引海内外博士来院工作的环境和条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引进条件
第二条基本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国内外高院或科研机构培养的博士;
3.身体和心理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要求;
4.遵纪守法,热爱医疗事业,治学严谨,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5.教育背景或研究方向必须与引进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6.具有本专业、岗位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相应的学术造诣,能胜任教学工作、承担科研任务;
7.具有发展潜力,在学科建设、医疗改革和学术研究方面有独到见解,有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研究项目和研发创新的能力。

第三条近五年取得以下业绩成果或经历:
1.作为前3名完成人完成国家级项目、课题1项;
2.作为前2名完成人完成省部级项目、课题1项,或主持完成市厅级项目、课题2项;
3.作为前2名完成人完成50万元以上的横向合作项目1项;
4.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家权威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含SCI、SSCI、EI、A&HCI、CSSCI收录);
5.作为前4名完成人获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奖1项,或作为前3名完成人获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1项;
6.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授权2项;
7.经医院相关部门认定,与以上业绩成果同级别的其他成果;
8.具有一年以上海外留学或工作经历。

第三章引进待遇
第四条优秀博士分四个层次进行引进,具体规定如下:
(一)第一层次为具备本办法第三条规定业绩成果3项以上者;
(二)第二层次为具备本办法第三条规定业绩成果2项者;
(三)第三层次为具备本办法第三条规定业绩成果1项者;
(四)第四层次为医院研究同意引进的符合办法第二条的优秀博士。

医院所需紧缺专业的优秀博士(以医院每年公布为准)最低按第三层次引进。

第五条引进待遇
(一)第一层次引进的博士,医院提供工作启动经费20万元。

(二)第二层次引进的博士,医院提供工作启动经费15万元。

(三)第三层次引进的博士,医院提供工作启动经费10万元。

(四)第四层次引进的博士,医院提供工作启动经费5万元。

工作启动经费为引进人才来院工作后,用于开展教学、科研工作的支持经费,按照医院相关管理规定使用。

其他符合我院师资需要,业绩成果极为突出的优秀博士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兑现引进待遇。

第六条引进的博士人才(以下简称引进人才)专业技术职务晋升采取定职的方式。

业绩条件达到要求者,到我院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两年以上,可申报晋升副高级职务。

成果突出且满足相应条件者,到我院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后,即可申报晋升副高级职务。

尚未获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新入院博士,可享受二年的专业技术副高三档院内岗贴收入待遇。

第四章引进程序
第七条人才引进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医院(部)、科研机构根据本单位各学科的发展规划、本科专业的变动及各专业师生比等因素,有针对性地制定博士进人计划方案上报人事处。

(二)人事处根据省人社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通知要求及各院(部)、科研机构计划上报情况,汇总并审核医院博士人才年度引进计划,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经董事会同意。

将最终形成的博士人才引进计划上报省教育厅和人社厅,经省教育厅和人社厅审核通过后面向院内外公开发布。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博士通过网络进行报名,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网络初审报名者资格。

(四)现场确认。

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现场确认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复审,应聘博士需携带现场确认所需相关材料。

(五)考核与考察。

该项工作由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考核可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采取试讲、答辩和实践操作等方式进行,要求对应聘人员学术背景、学术报告、科研项目汇报、实验室操作和适应工作能力等考核指标进行量化细化、打分评判。

考察采取调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应聘人员政治素质及德、能、勤、绩、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六)体检、公示及聘用
1.确定体检名单。

医院按照招聘计划以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名单,组织体检。

2.确定拟聘人员。

医院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报医院党委常委会审定。

3.公示。

医院将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在规定的网站上公示。

4.聘用。

医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上报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对经批准的招聘人员,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档案、户籍迁转等相关手续。

第五章聘期管理
第八条医院以聘用合同方式约定与引进人才的待遇、职责、聘期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引进人才实行年度考核与首个聘期考核(入院前五年)相结合的管理方式。

年度考核按照医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由所在医院(部)具体组织实施。

年度工作职责由所在医院(部)根据聘期岗位职责与个人协商确定。

第十条聘期考核由人事处组织,提交院学术委员会或相应专门委员会评议,对引进人才聘期内业绩成果及岗位完成情况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第十一条聘期考核结果为优秀者,医院给予工作启动经费
总金额20%的奖励,达到相应条件直接进入医院红柳人才培养系列计划。

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者,执行第二个聘期合同。

第十二条引进人才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按以下办法办理:
(一)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医院予以警示;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医院可视情况解除聘用合同。

(二)聘期考核中,若第一个聘期考核不合格,医院视其工作业绩情况做出解聘、缓发或停发人才引进待遇和聘期待遇等处理。

(三)若因第一个聘期考核不合格,医院做出缓发、停发人才引进待遇的人员,本人在完成第二个聘期岗位职责基础上还完成了前一聘期未完成的岗位职责,可全额补发其引进待遇和聘期待遇。

(四)两个聘期考核不合格者,医院视工作业绩情况对其做解聘、取消引进待遇、另行约定聘用期等处理。

第十三条医院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与引进人才协商后,对其聘期工作做出具体安排,确保引进人才切实有效履行聘期岗位职责。

第十四条引进人才经费按以下方式进行管理:
(一)安家费医院一次性拨发。

(二)工作启动经费分两次拨发,签定聘用合同后拨付50%,第一个聘期考核合格后拨付剩余的50%,考核优秀者剩余工作启动经费的50%和工作启动经费总额20%的奖励部分在第一个聘期
考核完成后一次性发放。

第六章岗位职责
第十五条专任教师岗位引进人才职责
在较好的完成年度考核所要求的岗位职责的前提下,聘期内需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第一层次引进的博士
1.完成以下科研工作任务之一
(1)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
(2)主持省级重大、重点项目1项,或主持一般项目2项;
(3)主持50万元以上的横向合作项目1项;
(4)作为前2名完成人获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1项;
(5)以第一作者在国家权威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5篇(含SCI、SSCI、EI、A&HCI、CSSCI收录);
2.参与医院、医院(部)相关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工作。

(二)按第二层次引进的博士
1、完成以下科研工作任务之一
(1)作为前2名获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
(2)作为前2名获省级重大、重点项目1项或一般项目2项;
(3)作为前2名获50万元以上的横向合作项目1项;
(4)作为前3名完成人获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1项;
(5)以第一作者在国家权威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含SCI、SSCI、EI、A&HCI、CSSCI收录);
2.参与医院、医院(部)相关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工作。

(三)按第三层次引进的博士
1.完成以下科研工作任务之一
(1)作为前3名获省级重大、重点项目1项;
(2)作为前2名获一般项目2项;
(3)作为前3名获50万元以上的横向合作项目1项;
(4)作为前2名完成人获市厅级科研成果一等奖1项;
(5)以第一作者在国家权威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含SCI、SSCI、EI、A&HCI、CSSCI收录);
2.参与医院、医院(部)相关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工作。

(四)按第四层次引进的博士
1.完成以下科研工作任务之一
(1)作为前5名获省级重大、重点项目1项;
(2)作为前2名获一般项目1项;
(3)作为前3名获30万元以上的横向合作项目1项;
(4)作为前2名完成人获市厅级科研成果二等奖1项;
(5)以第一作者在国家权威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含SCI、SSCI、EI、A&HCI、CSSCI收录);
2.参与医院相关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工作。

3.承担医院(部)安排的公共服务工作。

第十六条专职科研岗位引进人才同等满足第三条相应标准,在确定岗位职责时,体现专职科研工作的特性,标准不得低于医院(部)引进人才,即第十五条中各层次的岗位(除教学任务外)职责,具体由医院会同科研机构确定。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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