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菲迪克(FIDIC)合同条件和指南》及其权威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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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DIC施工合同指引,合同主要条款解读

FIDIC施工合同指引,合同主要条款解读

FIDIC施工合同指引:合同主要条款解读(2)第1条一般规定1.1定义解读:很多人对合同的名词性定义不重视,“不就是我们天天见到的一些项目上的事物吗?”天天见到的事物,未必认识的透彻,把握的精确。

定义,其目的是要清楚地规范事物的内涵与外延,特别是要规范其外延。

只有清楚地说明了名词的涵盖范围(也即其外延)及与其他相关名词之间的边界,才能够清楚说明哪些事情是与本事物关联的,而哪些事情又是与这本事物无关的。

对名词外延范围及外延边界理解有误,搞不清楚这个边界的精确位置,则必然导致合同理解的错误。

比如国内合同工程款(非FIDIC定义)定义,很多人第一感觉就是把它当作一种合同款项,是一笔费用,一笔钱,所以在处理工程款相关事项时,就按款项事件来处理。

实际上呢?这个款项有着严格的限定,它是与工程直接相关的,只有对应于款项的工程相关事项成立,才会有工程款这笔费用成立。

忘记工程事项与工程款的对应关系,只说费用,导致超付等事件发生,就是没有清楚理解合同名词定义所致。

第1.1.1.1条合同解读:本条主要讲明合同组件。

与国内合同不同,FIDIC合同要求最好是把合同组件都装订在一起,包括投标人的中标投标书。

这个装订过的合同有时会有数千页之厚。

这样装订的好处是无论何时要查合同,只需要拿出一本东西就可以了。

不象国内合同,到结算时搜集一个个合同组件有时都会成为一种麻烦。

在合同装订准备正式签订时,合同组件包含哪些具体文件,应该反复核查,确保准确无误。

如果发生本应该是合同组件的文件最终没能进入合同文本,那这个失误就太低级了。

关于“合同”这个名词定义的外延,应该以其组件涵盖范围来理解。

合同规定哪些文件算做合同组件,那么这个文件就是合同的一个部分,这个文件涵盖的范围也就是合同涵盖的范围。

如果可以有依据地推断出某个文件不是合同组件一个部分,那它就不是合同。

它的内容,也就不是合同范围。

合同文件能否成为合同组件,还有个法定生效的问题。

在法律意义上,这个规定是很严格的。

第六章 新版FIDIC合同条件-PPT文档资料

第六章 新版FIDIC合同条件-PPT文档资料
新版FIDIC合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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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DIC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始建于 1913年。经过近一个世纪的发展,现在已 经成为一个拥有80多个会员国的国际组织。 总部设在瑞士洛桑。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代 表我国于2019年10月加入该组织。 FIDIC除下属若干个地区委员会外还下 设许多专业委员会,主要包括 业主-咨询工程师关系委员会(CCRC) 土木工程合同委员会(CECC) 电器机械合同委员会(EMCC) 职业责任委员会(PLC)等。

•Hale Waihona Puke •(1)关于FIDIC合同条件的法律效力
①FIDIC合同条件中的有些规定和我国的现行建筑管理规定不完全一致。 ②若双方当事人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是行为主体可自由决定的合法行为, 在总体上并没有违反我国的现行建筑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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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要对FIDIC合同条件的适用作说明和限制 (3)要对工程质量和竣工交付作特别约定 (4)工程质量等级的约定
• 二 新版合同条件的总体特点 • 1 在编排格式上统一化 • 2 新版合同条件在语言上比以前的老版本更 简明,英文原版中很少出现以前那些陈旧 拗口的古英语用词,句子的结构也相对简 单清楚,因此更易读、易懂。 • 3 新版合同条件之间的分工更加明晰,应用 范围更广,覆盖面更宽。 • 4 新版合同条件对一些关键术语的定义更为 科学、严密。
该合同格式在FIDIC合同范本系列中首次出现。适用 于合同额较小的建筑或工程项目。根据工程的类型和具体 情况,该合同格式也可用于较大金额的合同,特别适用于 简单的或重复性的或工期较短的工程。
• 4 简明合同格式(Short Form of Contract)。

• 四 应用FIDIC合同条件应注意的问题 • 1 我国工程施工中索赔的现状 • 2 FIDIC合同条件在我国直接适用要注意的法律 问题及解决途径

新FIDIC系列合同条件简介pptx

新FIDIC系列合同条件简介pptx

fidic合同条件的未来修订方向
适应市场变化
为了更好地适应国际工程承包市场的变化和发展趋势, fidic合同条件将会进行修订和更新。
增加灵活性
为了更好地满足不同项目的需求,fidic合同条件将会增 加更多的灵活性和选择性。
加强风险管理
为了更好地保障业主和承包商的利益,fidic合同条件将 会加强风险管理,明确责任和权利。
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工作
01
分析和评估
对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评估,确保对合同要求和风
险有充分了解。
02
技术准备
进行技术准备,包括工程设计、施工计划等,确保对技术细节有充分
掌握。
03
财务准备
进行财务准备,包括预算制定、资金筹措等,确保有足够的财务支持

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管理要点
01 质量管理
企业如何应对新fidic系列合同条件的变革
关注市场变化
企业应该密切关注国际工程承包市场的发展趋势和 变化,及时调整自身的战略和业务模式。
加强学习和培训
企业应该加强对新fidic系列合同条件的学习和培训 ,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建立风险管理机制
企业应该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明确责任和权 利,保障企业的利益和安全。
仲裁解决
如果协商无法解决争议,可以申 请仲裁解决。
诉讼解决
如果仲裁无法解决争议,可以向法 院提起诉讼解决。
04
新fidic系列合同条件的案例 分析和风险防范
工程承包合同的案例分析
案例一
工程款项支付纠纷
案例二
工程质量问题
案例三
工程延期和索赔纠纷
工程咨询合同的案例分析
案例一

FIDIC(菲迪克)合同条件

FIDIC(菲迪克)合同条件
FIDIC菲迪克合同条件
FIDIC(菲迪克)合同条件
FIDIC(菲迪克)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的法文缩写。该组织是由英国、法国、比利时等三个欧洲境内咨询工程师协会于1913年创立的。组建联合会的目的是共同促进成员协会的职业利益,向其他成员协会传播有益信息。1949年后,美、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相继加入,现有60多个成员国,下设欧共体分会,北欧成员分会,亚太地区分会,非洲成员分会。总部设在瑞士的洛桑。1996年,中国工程咨询协会正式加入FIDIC组织。
FIDIC合同条件虽然不是法律,也不是法规,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它是全世界公认的一种国际惯例。它伴随着世纪的进程经历了从产生到发展、不断完善的过程。FIDIC合同条件第1版于1957年、第2版于1963年、第3版于1977年、1988年及1992年做了两次修改,习惯对1988年版称为第4版。1999年国际工程师联合会根据多年来在实践中取得的经验以及专家、学者的建议与意见,在继承前四版优点的基础上进行重新编写(即新编FIDC合同条件)。中国工程咨询协会根据FIDIC授权书进行编译、出版,机械工业出版社于2002年5月首次印刷FIDIC合同条件第1版(中、英文对照)。新编FIDIC合同一套四本:《施工合同条件》、《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与《简明合同格式》。此外FIDIC组织为了便于雇主选择投标人、招标、评标,出版了《招标程序》,由此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FIDIC新版合同条件解读与应用---已读---perfect

FIDIC新版合同条件解读与应用---已读---perfect

FIDIC系列标准合同条件
1、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1957, 1965, 1977, 1987, 1992(DAB))
2、土木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条件 (1994)
3、机电设备安装合同条件
(1963, 1980, 1987)
4、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合同条件 (1995)
5、业主与咨询工程师合同协议书 (1979, 1990, 1998)
3、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lectrical and Mechanical Works (1963, 1980, 1987)
4、 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Design-Build and Turnkey (1995)
5、 Conditions of the Client/Consultant Model Services Agreement (1979, 1990, 1998)
(项目采购管理是包含为达到项目范围而从
执行组织外部获取货物和/或服务所需的过程。)
P r o j e c t M a n a g e m e n t I n s t i t u t e
Project Procurement:
Procurement of Works Procurement of Goods Procurement of Consulting Services
8. BOT模式 (Build-Operate-Transfer, BOT)
FIDIC各类合同条件都适用于那种项目采购模式 ?
工程项目合同支付类型:
• 单价合同(Unit Price) • 总价合同(Lump Sum)
单价合同与总价合同的比较:

菲迪克(FIDIC)合同条件

菲迪克(FIDIC)合同条件

0.1.3 已有的4个菲迪克合同条件版本 / The past four generations of FIDIC
Conditions of Contract
第一版:1957年
Version I -- 1957
第二版:1963年
Version II --1963
第三版:1977年
Version III--1977
• 施工合同条件;(28学时) • 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s;
• 简明合同格式;(4学时) • Short Form of Contract;
• 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2 学时) • 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PC/Turnkey Projects;
菲迪克(FIDIC)合同条件 FIDIC CONTRACT CONDITIONS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校区)力学与建筑工程学院 College of Mechanics & Civil Engineering of CUMTB
岩土工程研究中心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Research Center
第四版:1987年/1988/92年修订
Version IV—
1982/1988(92)
(1988年修订版被称为红皮书,1992年修订版被称为紫皮书(小浪底)
,1988 edition-Red book, 1992 edition-Purple book)
0.1.4 1998年试用版 / Trial Version 1998 1998年菲迪克推出了试用版,在全球范围内征求意见和建议并局部试点
General Conditions, Guidance for the Preparation of Particular Conditions, Forms of Letter of Tender, Contract Agreement and Dispute Adjudication Agreement; which may be suitable for the provision on a turnkey basis of a process or power plant, of a factory or similar facility, or of an infrastructure project or other type of development.(generally for the final contact value and duration of project with high degree of certainty, and designed and constructed by the Contractor)

最新菲迪克(FIDIC)简明合同格式-中英对照版

最新菲迪克(FIDIC)简明合同格式-中英对照版

菲迪克(F I D I C)简明合同格式-中英对照版菲迪克(FIDIC)文献译丛中英文对照本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编译中国工程咨询协会1999年第1版Agreement协议书General Conditions通用条件Rules for Adjudication裁决规则Notes for Guidance指南注释Short Form of Contract简明合同格式吕文学陈永强翻译唐萍校译王川徐礼章唐萍审订(1999年第1版)(中英文对照本)(译者对译文的准确度承担全部责任,正式使用发生的争端,以英文原版为准)机械工业出版社菲迪克(FIDIC)授权书I herewith authorize CNAEC to translate FIDIC’s publications (but not the publications as edited by other organizations) into Chinese and publish them.I agree with your statement, as part of the agreement, that you will:a)Provide FIDIC with 10 copies of the translation per document, andb)Make a statement on the inside cover of the translation that the translator takes full responsibility for theaccuracy of the translation and that in case of dispute, the original version in English shall prevail.Peter van der TOGTPublications manager [译文]在此,我授权中国工程咨询协会把FIDIC出版物译成中文并出版(但是,不包括其他组织编写的出版物)。

EPC总承包应该考虑的几个问题——菲迪克(FIDIC)合同条款中几个重要解读与分析

EPC总承包应该考虑的几个问题——菲迪克(FIDIC)合同条款中几个重要解读与分析
21 年第2 期 02 3 科技 Nhomakorabea一向导
◇ 科技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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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迪克(I I ) FDC 合同条款中几个重要解读与分析
浙江 海盐 34 0 ) 1 3 3
女 姜 磊 ( 中国 核 电 工程 有 限公 司 方 家 山项 目部
改革开放 以来 . 中国经济 以令世人瞩 目的高速度发展 . 尤其是亚 应 完成 的实际而准确的工程量 洲金融危机以后 . 中国更 以其独到的经济 管理模式 和技 巧赢得 了世界 实践 中 . 有总承包企业为得到合 同 . 在制作投标书附表列工 程量 的尊重 2 0 年末世界 经济危机爆发 . 08 中国捕捉到 了在世界经济格局 时 . 不列举据实计算出的工程量 , 或因技术性失误 , 计算列明的工程量 甚至遗漏应有项 目 实际发生工程 变动 中崛起 的机会 . 中国政府宣布 . 投资 4万亿元 , 建设一大批大 型、 和将来实 际发生工程量偏差很大 . 超大型工程项 目以拉动 内需 . 抵消经济危机带来 的负面影响。 量超支后 . 他觉得吃了大亏 . 会去找业主方交涉 , 以计算失误或希望业 这些项 目的上马意味着工程总承包合同在国内越来越 常见 , 与此 主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 由. 要求追 加合 同款 . 这在 当前总 承包工 程中 同时, 国内的大型工 程公 司 , 也在积极 向国外发 展 , 国际接轨 , 与 大多 比较常见 。 数提 出了建设国际型工程公 司的目标 . 目前世界上几乎所有工程总 而 但若按 照菲迪克( I I ) 同条款 . FDC 合 这些做法不会被业主认可。 因 此. 建议承包商在投标前 . 必认真 、 务 全面做技术分析 , 合理估算工程 承包合 同都采用菲迪 克( I I ) 同条款 FD C 合 切不可盲 目出击 。 建议业主方在招标 时, 也应对项 目的实际工程量 菲迪 克( I I 合 同以其公正 、 FDC) 公平 、 益均衡 的特征 , 到了包 量 . 利 得 括业主方在内的各方认可 . 中国的工程公司要想走 出去 。 在世界工程 和技术难点做到心中有数 .对于那些投标文件 中提供技术参数失准 、 有理 建设潮 流中占据一席之地 . 开菲迪克 (I I ) 同。 绕不 FD C 合 国内越来越多 估算工程量和实际差异 巨大的投标书 。 由怀疑其所投公 司的履约 甚至可 以直 接作废标处理 . 切不可简单 地以低价或低工程量确 的有识 之士也认识到 . 没有一个让各方都接受和认可 的通用工程总承 能力 . 包合同条款 . 不但给工程前期 合同签订带来诸 多麻烦 . 就是在工程进 定 中标单位 . 若技术 能力很差的承包商中标 , 对业 主来说 , 也绝对 不是 行中 . 也会 出现很多原来在合同中没有 明确约定 、 却绕不过 的分歧 。 基 “ 便宜 ”而是一个噩梦 的开始 . 菲迪克( I I ) 同条款之 1 变更 FD C 合 4: 于此 . 克( I I ) 菲迪 FD C 合同条款在我 国工程实践 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 推动了我国建设工程项 目管理传统模式不可逆转的大变化 。 菲迪 克 (I I ) 同条 款 中的“ FD C 合 变更 ” 通常专指 “ 主提 出的变 , 业 对 各方在工程建设各阶段的权利 、 义务 , 菲迪克 (I I ) 同条款 更 ” FD C 合 。 “ 菲迪克 (I I 合同条款 1 变更 ” FD C) 4: 中规定 , 同有效期 内 , 合 业主 有明确的界定 和描述 。 作为 国内核电建设 E C模式 的先行者 , P 中国核 电工程有 限公 司对菲迪克 ( II ) FD C 合同条款进行 了系统应 用 . 以此推 ( 代表 ) 以通过直接下令或要求承包商提交建议书的形式提出变更 。 可 动着中国核电工程有 限公司跻身国际一流总承包商 的目标 实现。 还规定 , 没有业主( 表 ) 代 的指令或未经业 主( 代表 ) 的核准 , 承包商不 做为方家山核电工程总承包大军中的一 员 . 本文作 者尝试解读 与 得对工程做任何形式更 改和( ) 或 变更 。 若施工文件或工程本身不符合 分析 E C总承包模式与菲迪克 (I I ) P FD C 合同条款 . 希望 以此与 同行共 合同要求 . 则对此所做的修正不得计入“ 变更 ” 。 从 上述条 款可以看 出. 菲迪克合 同条 款关于“ 变更 ” 的规定 . 一方 勉 。对其他条款 . 幅有 限. 因篇 暂不涉及。 面凸现了业主的地位 . 另一方面也体现 了合 同的严肃性 。在工程 实施 1菲迪克 ( I I 合 同条款之 1 合同总价与付款 . FDG) 3: 中. 甲乙双方对“ 变更” 都是慎重的 , 如果业主方认为有变更 的必要 , 则 () 1本工程的付款应 以固定总价为基础 让承包商 在工程实施 中变更 , 可以下令承包商提交 也 () 2 当人工费 、 材料费或其他事务 的费用发生变化时 , 合同总价不 可 以直接下令 . 变更建议书 此 “ 建议 书” 应理解为变更方案尤其 是工程额度 的计算 得 进 行 调 整 书、 设计文件 、 图纸资料 、 变更依据 、 险分析等 。对 于承包商 , 到业 风 接 不得拒绝, 唯一应做 的是按 照业 主要求 , 提 ( ) 标书附表 中可能列 出的工程量仅为估算工程量 , 3投 不能作为 主要求提交变更 建议书时 . 交一 系列文件资料论证 变更事项 , 同时做好统计 和记录 : 从业 主提 出 承包履行本合 同规定义务时应完成 的实际而准确的工程量 。 变更到提交建议 书. 承包商 的费用。一旦 接到建议 书的业主决 定不实 承包商 可以据此索要因编制建议 书而产 生的费用。或业主 在 工程 造价方面 . 与我国传统建设工程项 目 理模 式相 比, 管 菲迪 施该变更 . 要求承包 商编制提交建议书 . 一旦业 主如果 决定 不再变更 . 克( I I ) FD C 合同条款明显不 同 . 它首先强调应 以固定 总价 为基础进行 提 出变更 . 付款 .而不 像 国内一些 承包商 动辄 对合 同进行 变更追 加 。菲迪 克 承包商也要据此对承包商编制建议书产生的费用进行补偿。

菲迪克(FIDIC)合同最新版本是怎样的

菲迪克(FIDIC)合同最新版本是怎样的

菲迪克(FIDIC)合同最新版本是怎样的我们都清楚的了解到,⼀个合同可以直接作为证据使⽤,在我们遇到诉讼纠纷的时候,那么菲迪克(FIDIC)合同最新版本是什么呢?下⾯,店铺⼩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

希望能够解开⼤家的疑惑,接下来⼤家就跟着⼩编⼀起来看看吧。

菲迪克合同最新版本是怎样的国际咨询⼯程师联合会(FIDIC)于1999年出版了菲迪克(FIDIC)合同最新版本第⼀版:《施⼯合同条件》:推荐⽤于业主或其代表⼯程师设计的建筑或⼯程项⽬。

这种合同的通常情况是,由承包商按照业主提供的设计进⾏⼯程施⼯。

但该⼯程可以包含由承包商设计的⼟⽊、机械、电⽓和构筑物的某些部分。

《⽣产设备和设计-施⼯合同条件》:推荐⽤于电⽓和机械设备供货和建筑或⼯程的设计与施⼯。

这种合同的通常情况是,由承包商按照业主要求,设计和提供⽣产设备和或其他⼯程;可以包括⼟⽊、机械、电⽓和构筑物的任何组合。

《设计采购施⼯(EPC)/交钥匙⼯程合同条件》:可适⽤于以交钥匙⽅式提供服务的⼯程项⽬,这种⽅式(1)项⽬的最终价格和要求的⼯期具有更⼤程度的确定性;(2)由承包商承担项⽬的设计和实施的全部职责,业主很少介⼊。

《简明合同格式》:推荐⽤于价值相对较低的建筑或⼯程。

根据⼯程的类型和具体条件的不同,此格式也适⽤于价值较⾼的⼯程,特别是较简单的、或重复性的、或⼯期短的⼯程。

在这种合同形式下,⼀般都是由承包商按照雇主或其代表—⼯程师提供的设计实施⼯程,但对于部分或完全由承包商设计的⼟⽊、机械、电⼒、和或建造⼯程的合同也同样适⽤。

以上就是店铺⼩编为⼤家整理有关这⽅⾯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家有所帮助。

相信⼤家从上⽂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

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者情况⽐较复杂,店铺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法律咨询。

FIDIC合同条件-1-13解析

FIDIC合同条件-1-13解析

团队 文化
项目管理程序与流程
FIDIC新版合同条件导读与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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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IDIC 核心合同条款分析 新版合同条件共用多少条款?
• 新红皮书、新黄皮书、银皮书采用统一格式,都包 括20条,且大多数条款都一样

绿皮书更加简明,共包括15条
• 总体条件编制方法更“项目管理化”。
FIDIC新版合同条件导读与解析
• 计日工明细表由总则、计日工劳务、计日工材料、计日工 施工机械以及计日工汇总表等五个方面内容组成。
FIDIC新版合同条件导读与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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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IDIC 核心合同条款分析
1.1 定义 (Definitions) 1.1.2 合同双方和人员 (Parties and Persons)
1.1.2.1 一方 (Party)
承包商暂停与终止合同
风险与责任 保险 不可抗力
9 竣工检验
10 业主的接收
FIDIC新版合同条件导读与解析
20 索赔,争端与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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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IDIC 核心合同条款分析
新黄皮书的20个条款的结构?
1 一般性规定 2 业主 3 工程师 4 承包商 5. 设计 6 人员与劳工 7 工程设备,材料与工艺 8 开工,延误与暂停 11 12 缺陷责任 竣工后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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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我们中标,我们将提供要求的履约保证,在开工日期后尽快开工, 并在竣工时间内按照上述文件完成工程。
• 在制定和签署一份正式的协议书之前,本投标文件连同你方的书面中 标通知,应构成在我们双方之间具有约束力的合同。 • 我们理解你们并不一定接受你方可能收到的最低投标或任何投标。 • 签字 职务 • 正式授权为或代表 • 地址 • 日期 •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此建议,本段可删除并代之以: 我们不同意你们关于任命争端裁决委员会的建议。 我们已在资料表中提出了我方对此任命的建议,但这些建议不作为本 报价的条件。如果你们不接受我们的建议,我们提议根据合同条件第 20.2款由双方共同任命争端裁决委员会。

新版FIDIC合同条件及其应用

新版FIDIC合同条件及其应用

新版FIDIC合同条件及其应用随着我国加入WTO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工程项目雇主、工程咨询、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都面临着国内外两个国际竞争市场。

一个是按照“国际惯例要求”的国内外资项目、国际基金组织和外国政府对国内的融资项目的承发包市场;一个是按照国际惯例要求的国际项目承发包市场。

企业要在狭缝中求生存,在擦肩中求发展,无论是雇主还是承包商,都要与国际合同条件接轨,以更好的保护各自的应得权益,而FIDIC合同条件正是承发包行业国际接轨的重要方面。

从雇主的角度来看,为了雇主项目的投资利益,面临着国内外承包商的投标竞争,如何维护雇主项目的投资利益,其重要的武器之一就是应用FIDIC合同条件。

雇主应寻求——既熟悉全过程的项目管理技能,又熟悉FIDIC合同条件的咨询实体或咨询工程师,所以,FIDIC合同条件又是工程咨询实体和工程咨询工程师应必备的技能。

从承包商的角度来看,尽管FIDIC主要是为雇主、咨询工程师、国际基金机构和发展中国家咨询业务的发展服务的,但是,各类承包商都要受到按国际惯例招标的雇主的FIDIC合同条件的促进和约束。

而且,1999年版本的FIDIC合同条件对承包商的要求更严。

一、1999年新版FIDIC招标的标准合同条件(一)FIDIC于1999年为适应不同发包项目内容的国际招标编制了《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施工合同条件》、《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和《简明合同格式》4个新版本。

1、新的FIDIC合同条件基本上统一了条款名称、定义、界定和措词,条款数目统一为20条,定义和界定分别为40—60个左右/普遍为160款左右,提高了不同版本之间条款解释的统一性和一致性。

2、四个标准合同条件的最新版本:——新“银皮本”(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适用于工程总承包的发包项目,与原1995年“设计、建造和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有诸多类似之处,但是,合同条件更趋严密详尽,并做了大量的补充和修改,特别是增加了承包商的融资部分等);——新“红皮本”(施工合同条件,适用于土建和安装施工承发包项目,在原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基础上涵盖了土建和安装施工的发包项目,但是,合同条件更趋严密和详尽);——新“黄皮本”(工程设备、设计和施工合同条件,适用于成套设备发包或分项工程的成套设备发包项目,但是,合同条件更趋严密和详尽);——新“绿皮本”(合同的简单格式,适用于中小的简单项目的发包,但是,合同条件更趋严密和详尽)。

菲迪克FIDIC合同条件概述

菲迪克FIDIC合同条件概述

FIDIC合同条件概述“FIDIC”一词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法文FEDERATION INTERNATIONALE DESINGENIEURS - CONSEILS)的缩写。

FIDIC条件的标准文本由英语写成。

FIDIC合同条件第一版由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于1957年颁布,1963年FIDIC合同条件第二版、1977年FIDIC合同条件第三版、1987年FIDIC合同条件第四版相继问世。

目前使用的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编制的《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电气与机械工程合同条件》、《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土木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条件》一般分为协议书、通用(标准)条件和专用特殊条件等三大部分。

(一)FIDIC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条件(白皮书)FIDIC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条件由协议书、标准条件(第一部分)、特殊应用条件(第二部分)等组成,计44条。

并通过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应用指南加以具体指导。

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应用指南由第一章引言、第二章白皮书——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计44条)、第三章白皮书——附加讨论、第四章附件A——服务围、第五章附件B——业主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第六章附件C——报酬和支付、第七章授权围及其制定等组成。

(二)FIDIC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橘皮书)FIDIC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包括:第一部分——通用条件:(1)合同;(2)雇主;(3)雇主代表;(4)承包商;(5)设计;(6)职员与劳工;(7)工程设备、材料和工艺;(8)开工、延误和暂停;(9)竣工检验;(10)雇主的接收;(11)竣工后的检验;(12)缺陷责任;(13)合同价格与支付;(14)变更;(15)承包商的违约;(16)雇主的违约;(17)风险和责任;(18)保险;(19)不可抗力;(20)索赔、争端与仲裁。

FIDIC-菲迪合同指南

FIDIC-菲迪合同指南

目录1 一般规定 (1)1.1定义 (1)1.2解释 (4)1.3通信交流 (5)1.4法律和语言 (5)1.5文件优先次序 (5)1.6合同协议书 (5)1.7权益转让 (6)1.8文件的照管和提供 (6)1.9保密性 (6)1.10雇主使用承包商文件 (6)1.11承包商使用雇主文件 (7)1.12保密事项 (7)1.13遵守法律 (7)1.14共同的和各自的责任 (7)2雇主. (8)2.1现场进入权 (8)2.2许可、执照或批准 (8)2.3雇主人员 (9)2.4雇主的资金安排 (9)2.5雇主的索赔 (9)3雇主的管理 (9)3.1雇主代表 (9)3.2其他雇主人员 (10)3.3受托人员 (10)3.4指示 (10)3.5确定 (11)4承包商 (11)4.1承包商的一般义务 (11)4.2履约担保 (11)4.3承包商代表 (12)4.4分包商 (13)4.5指定的分包商 (13)4.6合作 (13)4.7放线 (14)4.8安全程序 (14)4.9质量保证 (14)4.10现场数据 (14)4.11合同价格 (15)4.13道路通行权于设施 (15)4.14避免干扰 (15)4.15进场通路 (15)4.16货物运输 (16)4.17承包商设备 (16)4.18环境保护 (16)4.19电、水和燃气 (16)4.20雇主设备和免费供应的材料 (17)4.21进度报告 (17)4.22现场保安 (18)4.23承包商的现场作业 (18)4.24化石 (19)5设计 (19)5.1设计义务一般要求 (19)5.2承包商文件 (20)5.3承包商的承诺 (20)5.4技术标准和法规 (21)5.5培训 (21)5.6竣工文件 (21)5.7操作和维修手册 (21)5.8设计错误 (22)6员工 (22)6.1员工的雇用 (22)6.2工资标准和劳动条件 (22)6.3为雇主服务的人员 (22)6.4劳动法 (22)6.5工作时间 (22)6.6为员工提供设施 (23)6.7健康和安全 (23)6.8承包商的监督 (23)6.9承包商人员 (23)6.10承包商人员和设备的记录 (24)6.11无序行为 (24)7生产设备、材料和工艺 (24)7.1实施方法 (24)7.2样品 (24)7.3检验 (24)7.4试验 (25)7.5拒收 (26)7.6修补工作 (26)7.7生产设备和材料的所有权 (26)8开工、延误和暂停 (27)8.1工程的开工 (27)8.2竣工时间 (27)8.3进度计划 (27)8.4竣工时间延长 (28)8.5当局造成的延误 (28)8.6工程进度 (29)8.7误期损害赔偿费 (29)8.8暂时停工 (29)8.9暂停的后果 (30)8.10暂停时对生产设备和材料的付款 (30)8.11托长的暂停 (30)8.12复工 (30)9竣工试验 (31)9.1承包商的义务 (31)9.2延误的试验 (31)9.3重新试验 (32)9.4未能通过竣工试验 (32)10雇主的接收 (32)10.1工程和分项工程的接收 (32)10.2部分工程的接收 (33)10.3对竣工试验的干扰 (33)11缺陷责任 (33)11.1完成扫尾工作和修补缺陷 (33)11.2修补缺陷的费用 (34)11.3缺陷通知期的延长 (34)11.4未能修补的缺陷 (34)11.5移出有缺陷的工程 (35)11.6进一步试验 (35)11.7进入权 (35)11.8承包商调查 (35)11.9履约证书 (35)11.10未履行的义务 (36)11.11现场清理 (36)12竣工后试验 (36)12.1竣工后试验的程序 (36)12.2延误的试验 (37)12.3重新试验 (37)12.4未能通过的竣工后试验 (37)13.1变更权 (38)13.2价值工程 (38)13.3变更程序 (38)13.4以适用货币支付 (39)13.5暂列金额 (39)13.6计日工作 (39)13.7因法律改变的调整 (40)13.8因成本改变的调整 (40)14合同价格和付款 (41)14.1合同价格 (41)14.2预付款 (41)14.3期中付款的申请 (42)14.4付款价格表 (42)14.5拟用于工程的生产设备和材料 (43)14.6期中付款 (43)14.7付款的时间安排 (43)14.8延误的付款 (44)14.9保留金支付 (44)14.10施工报表 (44)14.11最终付款的申请 (45)14.12结清证明 (45)14.13最终付款 (45)14.14雇主责任的中止 (45)14.15支付的货币 (46)15 由雇主终止 (46)15.1通知改正 (46)15.2由雇主终止 (47)15.3终止日期时的估价 (48)15.4终止后的付款 (48)15.5雇主终止的权利 (48)16由承包商暂停和终止 (48)16.1承包商暂停工作的权利 (48)16.2由承包商终止 (49)16.3停止工作和承包商设备的撤离 (50)16.4终止时的付款 (50)17风险与职责 (50)17.1保障 (50)17.2承包商对工程的照管 (51)17.3雇主的风险 (51)17.4雇主风险的后果 (52)17.6责任限度 (53)18保险 (53)18.1有关保险的一般要求 (53)18.2工程和承包商设备的保险 (54)18.3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险 (55)18.4承包商人员的保险 (56)19不可抗力 (56)19.1不可抗力的定义 (56)19.2不可抗力的通知 (57)19.3将延误减至最小的义务 (57)19.4不可抗力的后果 (57)19.5不可抗力影响分包商 (58)19.6自主选择终止、支付和解除 (58)19.7根据法律解除履约 (59)20索赔、争端和仲裁 (59)20.1承包商的索赔 (59)20.2争端裁决委员会的任命 (60)20.3对争端裁决委员会未能取得一致时 (61)20.4取得争端裁决委员会的决定 (61)20.5友好解决 (62)20.6仲裁 (62)20.7未能遵守争端裁决委员会的决定 (63)20.8争端裁决委员会任命期满 (63)1 一般规定1.1定义在合同条件(“本条件”),包括专用条件和通用条件中,下列词语和措辞应具有以下所述的含义.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文中人员或当事各方等词语包括公司和其他合法实体.1.1.1 合同1.1.1.1 “合同”系指合同协议书、本条件、雇主要求、投标书和合同协议书列出的其他文件(如果有).1.1.1.2 “合同协议书”系指第1.6款[合同协议书]中所述的合同协议书及所附各项备忘录.1.1.1.3 “雇主要求”系指合同中包括的,题为雇主要求的文件,其中列明工程的目标、范围、和(或)设计和(或)其他技术标准,以及按合同对此项文件所作的任何补充和修改.1.1.1.4 “投标书”系指包含在合同中的由承包商提交的为完成工程签署的报价,以及随同提交的所有其他文件(本条件和雇主要求除外,如同时提交).1.1.1.5 “履约保证”和“付款计划表”系指合同中包括的具有上述名称的文件(如果有).1.1.2 各方和人员1.1.2.1 “当事方(或一方)”根据上下文需要,或指雇主,或指承包商.1.1.2.2 “雇主”系指在合同协议书中被称为雇主的当事人及其财产所有权的合法继承人.1.1.2.3 “承包商”系指合同协议书中被称为承包商的当事人及其财产所有权的合法继承人.1.1.2.4 “雇主代表”系指由雇主在合同中指名的人员,或有时由雇主根据第3.1款[雇主代表的人员]的规定任命为其代表的人员.1.1.2.5 “承包商代表”系指由承包商在合同中指名的人员,或有时由承包商根据第4.3款[承包商代表]的规定任命为其代表的人员.1.1.2.6 “雇主人员”系指雇主代表、第3.2款[其他雇主人员]中提到的助手、以及雇主和雇主代表的所有其他职员、工人和其他雇员,以及雇主或雇主代表通知承包商作为雇主人员的任何其他人员.1.1.2.7 “承包商人员”系指承包商代表和承包商在现场聘用的所有人员,包括承包商和每个分包商的职员、工人和其他雇员,以及所有其他帮助承包商实施工程的人员.1.1.2.8 “分包商”系指为完成部分工程,在合同中指名为分包商、或被任命为分包商的任何人员,以及这些人员财产所有权的合法继承人.1.1.2.9 “DAB(争端裁决委员会)”系指在合同中如此指名的一名或三名人员,或根据第20.2款[争端裁决委员会的任命]或第20.3款[对争端裁决委员会未能取得一致]的规定任命的其他人员.1.1.2.10 “菲迪克(FIDIC)”系指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1.1.3 日期、试验、期限和竣工1.1.3.1 “基准日期”系指递交投标书截止前28天的日期.1.1.3.2 “开工日期”系指根据第8.1款[工程的开工]的规定通知的日期,合同协议书中另有规定的除外.1.1.3.3 “竣工时间”系指专用条件中规定的,自开工日期算起,至工程或某分项工程(视情况而定)根据第8.2款[竣工时间]规定的要求竣工(连同根据第8.4款[竣工时间的延长]的规定提出的任何延长期)的全部时间.1.1.3.4 “竣工试验”系指在合同中规定或双方商定的,或按指示作为一项变更的,在工程或某分项工程(视情况而定)被雇主接收前,根据第9条[竣工试验]的要求,进行的试验.1.1.3.5 “接收证书”系指根据第10条[雇主接收]的规定颁发的证书.1.1.3.6 “竣工后试验”系指在合同中规定的,在工程或某分项工程(视情况而定)被雇主接收后,根据第12条[竣工后试验]的要求,进行的试验(如果有).1.1.3.7 “缺陷通知期限”系指专用条件中规定的,自工程或某分项工程(视情况而定)根据第10.1款[工程和分项工程的接收]的规定证明的竣工日期算起,至根据第11.1款[完成扫尾工作和修补缺陷]的规定通知工程或分项工程存在缺陷的期限(连同根据第11.3款[缺陷通知期限的延长]的规定提出的任何延长期).如果专用条件中没有提出这一期限,该期限应为一年.1.1.3.8 “履约证书”系指根据第11.9款[履约证书]的规定颁发的证书.1.1.3.9 “日(天)”系指一个日历日,“年”系指365天.1.1.4 款项与付款1.1.4.1 “合同价格”系指在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经商定的工程设计、施工、竣工和缺陷修补的款额,包括以及按照合同做出的调整(如果有).1.1.4.2 “成本(费用)”系指承包商在现场内外所发生(或将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用及类似的支出,但不包括利润. 1.1.4.3 “最终报表”系指第14.11款[最终付款的申请]规定的报表.1.1.4.4 “外币”系指可用于支付合同价格中部分(或全部)款项的当地货币以外的某种货币.1.1.4.5 “当地货币”系指工程所在国的货币.1.1.4.6 “暂列金额”系指合同中规定作为暂列金额的一笔款额(如果有),根据第13.5款[暂列金额]的规定,用于工程某一部分的实施,或用于提供生产设备、材料或服务.1.1.4.7 “保留金”系指雇主根据第14.3款[期中付款的申请]的规定扣留的保留金累计金额,根据第14.9款[保留金的支付]的规定进行支付.1.1.4.8 “报表”系指承包商根据第14条[合同价格和付款]的规定提交的作为付款申请的组成部分的报表.1.1.5 工程和货物1.1.5.1 “承包商设备”系指为实施和完成工程、以及修补任何缺陷需要的所有仪器、机械、车辆和其他物品.但承包商设备不包括临时工程、雇主设备(如果有)、以及拟构成或正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生产设备、材料和其他任何物品.1.1.5.2 “货物”系指承包商设备、材料、生产设备和临时工程,或视情况其中任何一种.1.1.5.3 “材料”系指拟构成或正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各类物品(生产设备除外),包括根据合同要由承包商供应的只供材料(如果有).1.1.5.4 “永久工程”系指根据合同承包商要进行设计和施工的永久性工程.1.1.5.5 “生产设备”系指拟构成或正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仪器、机械和车辆.1.1.5.6 “分项工程”系指在专用条件中确定为分项工程(如果有)的工程组成部分.1.1.5.7 “临时工程”系指为实施和完成永久工程及修补任何缺陷,在现场所需的所有各类临时性工程(承包商设备除外).1.1.5.8“工程”系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视情况指二者之一.1.1.6 其他定义1.1.6.1 “承包商文件”系指第5.2条款[承包商文件]中所述的,承包商根据合同应提交的所有计算书、计算机程序和其他软件、图纸、手册、模型、以及其他技术性文件.1.1.6.2 “工程所在国”系指实施永久工程的现场(或其大部分)所在的国家.1.1.6.3 “雇主设备”系指雇主要求中所述的,由雇主提供的供承包商在实施工程中使用的仪器、机械和车辆(如果有),但不包括尚未经雇主接收的生产设备.1.1.6.4 “不可抗力”见第19条[不可抗力]的定义.1.1.6.5 “法律”系指所有全国性(或洲的)法律、条例、法令和其他法律,以及任何合法建立的公共当局制定的规则和细则等.1.1.6.6 “履约担保”系指根据第4.2款[履约担保]规定的担保(或各项担保,如果有).1.1.6.7 “现场“系指将实施永久工程和运送生产设备与材料到达的地点,以及合同中可能指定为现场组成部分的任何其他场所.1.1.6.8 “变更”系指按照第13条[变更和调整]的规定,经指示或批准作为变更的,对雇主要求或工程所做的任何更改.1.2解释在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需要外:(a)表示某一性别的词,包括所有性别;(b)单数形式的词也包括复数含义,反之亦然;(c)包括“同意(商定)”、“已达成(取得)一致”、或“协议”等词的各项规定都要求用书面记载;(d)“书面”或“用书面”系指手写、打字、印刷、或电子制作,并形成永久性记录.旁注和其他标题在本条件的解释中不应考虑.1.3通信交流本条件不论在何种场合规定给予或颁发批准、证明、同意、确定、通知和请求时,这些通信信息都应:(a)采用书面形式,由人面交(取得对方收据),通过邮寄或信差传送,或用专用条件中提出的任何商定的电子传输方式发送;(b)交付、传送或传输到合同中注明的接收人的地址.但(i)如接收人通知了另外地址时,随后通信信息应按新址发送;(ii)如接收人在请求批准、同意时没有另外说明,可按请求发出的地址发送.批准、证明、同意和确定不得无故被扣压或拖延.1.4法律和语言合同应受专用条件中所述国家(或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法律管辖.当合同任何部分的文本采用一种以上语言编写时,应以专用条件中指定的主导语言文本为准.通讯交流应使用专用条件中指定的语言,如未指定,应使用合同(或其大部分)编写用的语言.1.5文件优先次序构成合同的文件要认为是互相说明的.为了解释的目的,文件的优先次序如下:(a)合同协议书,(b)专用条件,(c)本通用条件,(d)雇主要求,(e)投标书和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1.6合同协议书合同自合同协议书规定的日期起全面实施和生效.为签订合同协议书,依法征收的印花税和类似的费用(如果有)应由雇主承担.1.7权益转让任一方都不应将合同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或合同中或根据合同所具有的任何利益或权益转让他人.但任一方:(a)在另一方完全自主决定的情况下,事先征得其同意后,可以将全部或部分转让;(b)可以作为以银行或金融机构为受款人的担保,转让其根据合同规定的任何到期或将到期应得款项的权利.1.8文件的照管和提供每份承包商文件都应由承包商保存和照管,除非并直到被雇主接收为止.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承包商应向雇主提供承包商文件一式六份.承包商应在现场保存一份合同、雇主要求、承包商文件、变更、以及根据合同发出的其他往来文书.雇主人员有权在所有合理的时间使用所有这些文件.如果一方发现为实施工程准备的文件中有技术性错误或缺陷,应立即将该错误或缺陷通知另一方.1.9保密性除了根据合同履行义务和遵守适用法律的需要以外,双方应将合同的详情视为私人的和秘密的.没有雇主事先同意,承包商不得在任何商业或技术论文或其他场合发表或允许发表、或透漏工程的任何细节.1.10雇主使用承包商文件由承包商(或以其名义)编制的承包商文件及其他设计文件,就当事双方而言,其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应归承包商所有.承包商(通过签署合同)应被认为已经给予雇主一项无限期的、可转让的、不排他的、免版税的,复制、使用和传送承包商文件的许可,包括对它们做出修改和使用修改后的文件的许可.这项许可将:(a)适用于工程相关部分的实际或预期寿命期(取较长的);(b)允许具有工程相关部分正当占有权的任何人,为了完成、操作、维修、更改、调整、修复和拆除工程的目的,复制、使用和传送承包商文件;(c)在承包商文件是计算机程序或其他软件形式的情况下,允许它们在现场和合同中设想的其他场所的任何计算机上使用,包括对承包商提供的任何计算机进行替换.未经承包商同意,雇主(或以其名义)不得在本款允许以外,为其他目的使用、复制由承包商(或以其名义)编制的承包商文件和其他设计文件,或将其传送给第三方.1.11承包商使用雇主文件由雇主(或以其名义)编制的雇主要求以及其他文件,就当事双方而言,其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应归雇主所有.承包商因合同的目的,可自费复制、使用和传送上述文件.除合同需要外,未经雇主同意,承包商不得使用、复制上述文件,或将其传送给第三方.1.12保密事项不得要求承包商向雇主透漏他在投标书中称为是秘密的任何信息.对雇主为了证实承包商遵守合同的情况,正当需要的其他信息,承包商应当透漏.1.13遵守法律承包商在履行合同期间,应遵守适用法律.除非专用条件中另有规定:(a)雇主应已(或将)为永久工程取得规划、区域划定、或类似的许可,以及在雇主要求中所述的雇主已(或将)取得的任何其他许可;雇主应保障并保持使承包商免受因未能完成上述工作带来的伤害;(b)承包商应发出所有通知,缴纳各项税费,按照法律关于工程设计、实施和竣工、以及修补任何缺陷等方面的要求,办理并领取所需要的全部许可、执照或批准;承包商应保障并保持使雇主免受因未能完成上述工作带来的伤害.1.14共同的和各自的责任如果承包商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依照适用法律)组成的联营体、联合体,或其他未立案的组合:(a)这些当事人应被认为在履行合同上对雇主负有共同的和各自的责任.(b)这些当事人应将有权约束承包商及每个当事人的负责人通知雇主.(c)未经雇主事先同意,承包商不得改变其组成或法律地位.2雇主.2.1现场进入权雇主应在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时间(或几个时间)内,给承包商进入和占用现场各部分的权利.此项进入和占用权可不为承包商独享.如果根据合同,要求雇主(向承包商)提供任何基础、结构、生产设备或进入手段的占用权,雇主应按雇主要求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供. 但雇主在收到履约担保前,可保留上述任何进入或占用权,暂不给予.如果在专用条件中没有规定上述时间,雇主应自开工日期起给承包商进入和占用现场的权利.如果雇主未能及时给承包商上述进入和占用的权利,使承包商遭受延误和(或)招致增加费用,承包商应向雇主发出通知,根据第20.1款[承包商的索赔]的规定有权要求:(a)根据第8.4款[竣工时间的延长]的规定,如果竣工已或将受到延误,对任何此类延误,给予延长期;(b)任何此类费用和合理利润,应加入合同价格,给予支付.在收到此通知后,雇主应按照第3.5款[确定]的规定,就此项要求做出商定或确定.但是,如果出现雇主的违约是由于承包商的任何错误或延误,包括在任何承包商文件中的错误或提交延误造成的情况,承包商应无权得到上述延长期、费用或利润.2.2许可、执照或批准雇主应(按其所能)根据承包商的请求,对其提供以下合理的协助:(a)取得与合同有关,但不易得到的工程所在国的法律文本;(b)协助承包商申办工程所在国法律要求的以下任何许可、执照或批准:(i)根据第1.13款[遵守法律]的规定,承包商需要得到的,(ii)为运送货物,包括结关需要的,(iii)当承包商设备运离现场出口时需要的.2.3雇主人员雇主应负责保证在现场的雇主人员和其他承包商做到:(a)根据第4.6款[合作]的规定,与承包商的各项努力进行合作.(b)采取与根据第4.8款[安全程序](a)(b)(c)项和第4.18款[环境保护]要求承包商采取的类似行动.2.4雇主的资金安排雇主在应在收到承包商的任何要求28天内,提出其已做并将维持的资金安排的合理证明,说明雇主能够按照第14条[合同价格和付款]的规定,支付合同价格(按当时估算).如果雇主拟对其资金安排做任何重要变更,应将其变更的详细的情节通知承包商.2.5雇主的索赔如果雇主认为,根据本条件任何条款、或合同有关的另外事项,他有权得到任何付款,和(或)缺陷通知期限的任何延长,他应向承包商发出通知,说明细节.但对承包商根据第4.19款[电、水和燃气]和第4.20款[雇主的设备和免费供应的材料]规定的到期付款,或承包商要求的其他服务的应付款,不需发出通知.通知应在雇主了解引起索赔的事件或情况后尽快发出.关于缺陷通知缺陷任何延长的通知,应在该期限到期前发出.通知的细节应说明提出索赔根据的条款或其他依据,还应包括雇主认为根据合同他有权得到的索赔金额和(或)延长期的事实依据.然后,雇主应按照第 3.5款[确定]的要求,商定或确定(ⅰ)雇主有权得到承包商支付的金额(如果有),和(或)(ⅱ)按照第11.3款[缺陷通知期限的延长]的规定,得到缺陷通知期限的延长期(如果有).雇主可将上述金额在给承包商的到期或将到期的任何应付款中扣减.雇主应仅有权根据本款或第14.6款[期中付款](a)和(或)(b)项的规定,从给承包商的应付款中冲销或扣减,或另外对承包商提出索赔.3雇主的管理3.1雇主代表雇主可以任命一名雇主代表,代表他根据合同进行工作。

菲迪克FIDIC施工合同条件时限条款解析

菲迪克FIDIC施工合同条件时限条款解析

菲迪克FIDIC施工合同条件时限条款解析新版《菲迪克(FIDIC)施工合同条件》是中国咨询工程师协会于2002年5月翻译出版的。

笔者将结合自己的实践经验就该合同条件的时限条款进行解析,和各位专家同行共勉。

项目执行中主要事项的时限条款国际工程项目从开工到缺陷责任期结束取得“履约证书”的全过程,无不贯穿着时间限制的要求。

1.签订合同和发布开工令(Sign agreement & Issue commencement order)对于国际工程,从业主颁发授标函起就开始执行FIDIC合同条件的时限条款了。

收到授标函后应立即着手组织合同谈判人员出国谈判,并立即准备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力争在28天内谈判成功签订合同,开出以上两个保函。

按新版FIDIC合同条件,授标函发出42天内就要开工,对于国际承包商来说这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

但FIDIC合同条件又规定发布开工令后7日内开工,我们可以通过合同谈判让工程师推迟发布开工令,以赢得更充分的施工动员时间。

笔者参加的非洲某国公路项目的合同谈判就成功地利用标书中互相矛盾的条款推迟了开工令的发布,为项目的前期动员赢得了宝贵时间。

该项目的合同条件中说,工程所需土地的征用,承包商提交申请报告后,在没有私人产权要求的地方3个月之内批准;在有私人产权要求的地方9个月之内批准。

然而标书中又要求发布开工令后2个月内要向工程师提供营地办公用房和办公设施。

这里就出现了矛盾,3-9个月才批准土地,承包商如何能在2个月内为工程师提供办公营地?所以合同谈判中我们据理力争,业主终于按我们的意愿在会议纪要中写到:“当承包商的主营地批准以后再发布开工令。

”该项目2002年7月15日颁发授标函,按新版FIDIC合同条件,应在8月19日发开工令,8月26日前开工。

实际情况是,由于业主征地进展很慢,11月13日批准了主营地,11月14日才发布开工令,使该项目几乎多争取了近3个月的动员时间。

发布开工令后28天内承包商提交施工计划,工程师在21天内批复。

FIDIC 菲迪克合同(全部条款)

FIDIC 菲迪克合同(全部条款)

CONTENTS目录1General Provisions一般规定 (9)1.1Definitions定义 (9)1.2Interpretation解释 (19)1.3Communications通信交流 (20)1.4Law and Language法律和语言 (21)1.5Priority of Document文件优先次序 (21)1.6Contract Agreement合同协议书 (22)1.7Assignment权益转让 (22)1.8Care and Supply of Document文件的照管和提供 (23)1.9Confidentiality保密性 (24)1.10Employer’s Use of Contractor’s Documents雇主使用承包商文件 (24)1.11Contractor’s Use of Employer’s Documents承包商使用雇主文件 (25)1.12Confidential Details保密事项 (26)1.13Compliance with Laws遵守法律 (26)1.14Joint and Several Liability共同的和各自的责任 (27)2The Employer雇主 (29)2.1Right of Access to the Site现场进入权 (29)2.2Permits, Licences or Approves许可、执照或批准 (30)2.3Employer’s personnel雇主人员 (31)2.4Employer’s Financial Arrangements雇主的资金安排 (32)2.5Employer’s Claims雇主的索赔 (32)3The Employer’s Administration雇主的管理 (35)3.1The Employer’s Representative雇主代表 (35)3.2The Employer’s personnel其他雇主人员 (36)3.3Delegated Persons受托人员 (36)3.4Instructions指示 (37)3.5Determinations确定 (38)4The Contractor承包商 (40)4.1The Contractor’s General Obligations承包商的一般义务 (40)4.2Performance security履约担保 (41)4.3Contractor’s Representative承包商代表 (43)4.4Subcontractors分包商 (45)4.5Nominated Subcontractors指定的分包商 (46)4.6Co-operation合作 (46)4.7Setting out放线 (48)4.8Safety procedures安全程序 (48)4.9Quality Assurance质量保证 (49)4.10Site Data现场数据 (50)4.11Sufficiency of the Contract Price合同价格 (50)4.12Unforeseeable Difficulties不可预见的困难 (51)4.13Rights of way and Facilities道路通行权于设施 (52)4.14Avoidance of Interference避免干扰 (52)4.15Access Route进场通路 (53)4.16Transport of Goods货物运输 (54)4.17Contractor’s Equipment承包商设备 (55)4.18Protection of the Environment环境保护 (55)4.19Electricity, Water and Gas电、水和燃气 (55)4.20Employer’s Equipment and Free-Issue Material雇主设备和免费供应的材料 (56)4.21Progress Reports进度报告 (58)4.22Security of the Site现场保安 (60)4.23Contractor’s Operations on Site承包商的现场作业 (61)4.24Fossils化石 (62)5Design设计 (64)5.1General Design Obligations设计义务一般要求 (64)5.2Contractor’s Documents承包商文件 (65)5.3Contractor’s Undertakin g承包商的承诺 (68)5.4Technical Standards and Regulations技术标准和法规 (68)5.5Training培训 (69)5.6As-Built Documents竣工文件 (70)5.7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Manuals操作和维修手册 (71)5.8Design Error设计错误 (71)6Staff and Labour员工 (72)6.1Engagement of Staff and Labour员工的雇用 (72)6.2Rates of Wages and Conditions of Labour工资标准和劳动条件 (72)6.3Persons in the Service of Employer为雇主服务的人员 (72)6.4Labour Laws劳动法 (73)6.5Working Hours工作时间 (73)6.6Facilities for Staff and Labour为员工提供设施 (74)6.7Health and Safety健康和安全 (74)6.8Contractor’s Superintendence承包商的监督 (75)6.9Contractor’s Personnel承包商人员 (76)6.10Records of contractor’s Personnel and Equipment承包商人员和设备的记录 (77)6.11Disorderly Conduct无序行为 (77)7Plant, Materials and Workmanship生产设备、材料和工艺 (79)7.1Manner of Execution实施方法 (79)7.2Samples样品 (79)7.3Inspection检验 (80)7.4Testing试验 (81)7.5Rejection拒收 (83)7.6Remedial Work修补工作 (84)7.7Ownership of Plant and Materials生产设备和材料的所有权 (85)7.8Royalties土地(矿区)使用费 (85)8Commencement,Delays and Suspension开工、延误和暂停 (87)8.1Commencement of Works工程的开工 (87)8.2Time for Completion竣工时间 (87)8.3Programme进度计划 (88)8.4Extension of Time for Completion竣工时间延长 (90)8.5Delays Caused by Authorities当局造成的延误 (91)8.6Rate of Progress工程进度 (92)8.7Delay Damages误期损害赔偿费 (93)8.8Suspension of Work暂时停工 (94)8.9Consequences of Suspension暂停的后果 (94)8.10Payment for Plant and Materials in Event of Suspension暂停时对生产设备和材料的付款 (95)8.11Prolonged Suspension托长的暂停 (96)8.12Resumption of Work复工 (96)9Tests on Completion竣工试验 (97)9.1Contractor’s Obligations承包商的义务 (97)9.2Delayed Tests延误的试验 (99)9.3Retesting重新试验 (100)9.4Failure to Pass Tests on Completion未能通过竣工试验 (100)10Employer’s Taking Over雇主的接收 (102)10.1Taking Over of the Works and Sections工程和分项工程的接收 (102)10.2Taking Over of Parts of the Works部分工程的接收 (103)10.3Interference with Tests on Completion对竣工试验的干扰 (104)11Defects Liability缺陷责任 (105)11.1Completion of Outstanding Work and Remedying Defects完成扫尾工作和修补缺陷 (105)11.2Cost of Remedying Defects修补缺陷的费用 (106)11.3Extension of Defects Notification Period缺陷通知期的延长 (107)11.4Failure to Remedy Defects未能修补的缺陷 (107)11.5Removal of Defective Work移出有缺陷的工程 (109)11.6Further Tests进一步试验 (109)11.7Right of Access进入权 (110)11.8Contractor to Search承包商调查 (110)11.9Performance Certificate履约证书 (111)11.10Unfulfilled Obligations未履行的义务 (112)11.11Clearance of Site现场清理 (112)12Tests after Completion竣工后试验 (114)12.1Procedure for Tests after Completion竣工后试验的程序 (114)12.2Delayed Tests延误的试验 (115)12.3Retesting重新试验 (116)12.4Failure to Pass Tests after Completion未能通过的竣工后试验 (117)13Variations and Adjustments变更和调整 (119)13.1Right to Vary变更权 (119)13.2Value Engineering价值工程 (119)13.3Variation Procedure变更程序 (120)13.4Payment in Applicable Currencies以适用货币支付 (121)13.5Provisional Sums暂列金额 (122)13.6Daywork计日工作 (123)13.7Adjustments for Changes in Legislation因法律改变的调整 (124)13.8Adjustments for Changes in Cost因成本改变的调整 (126)14Contract price and Payment合同价格和支付 (127)14.1The Contract Price合同价格 (127)14.2Advance payment预付款 (127)14.3Application for Interim Payments期中付款的申请 (130)14.4Schedule of Payments付款价格表 (131)14.5Plant and Materials intended for the Works拟用于工程的生产设备和材料 (133)14.6Interim Payments期中付款 (133)14.7Timing of Payments付款的时间安排 (135)14.8Delayed Payment延误的付款 (136)14.9Payment of Retention Money保留金支付 (136)14.10Statement at Completion施工报表 (137)14.11Application for Final Payment最终付款的申请 (138)14.12Discharge结清证明 (140)14.13Final Payment最终付款 (140)14.14Cessation of Employer’s Liability雇主责任的中止 (141)14.15Currencies of Payment支付的货币 (141)15Termination by Employer由雇主终止 (144)15.1Notice to Correct通知改正 (144)15.2Termination by Employer由雇主终止 (145)15.3Valuation at Date of Termination终止日期时的估价 (148)15.4Payment after Termination终止后的付款 (148)15.5Employer’s Entitlement to Termination雇主终止的权利 (149)16Suspension and termination by Contractor由承包商暂停和终止 (151)16.1Contractor’s Entitlement to Suspend Work承包商暂停工作的权利 (151)16.2Termination by Contractor由承包商终止 (153)16.3Cessation of Work and Removal of Contractor’s Equipment停止工作和承包商设备的撤离 (154)16.4Payment on Termination终止时的付款 (155)17Risk and Responsibility风险和职责 (156)17.1Indemnities保障 (156)17.2Contractor’s Care of the Works承包商对工程的照管 (158)17.3Employer’s Risks雇主的风险 (159)17.4Consequence of Employer’s Risks雇主风险的后果 (160)17.5Intellectual and Industrial Property Rights知识产权和工业产权 (161)17.6Limitation of Liability责任限度 (163)18Insurance保险 (165)18.1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Insurances有关保险的一般要求 (165)18.2Insurance for Works and Contractor’s Equipment工程和承包商设备的保险 (168)18.3Insurance against Injury to Persons and Damage to Property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险 (172)18.4Insurance for Contractor’s Personnel承包商人员的保险 (174)19Force Majeure不可抗力 (176)19.1Definition of Force Majeure不可抗力的定义 (176)19.2Notice of Force Majeure不可抗力的通知 (177)19.3Duty to Minimise Delay将延误减至最小的义务 (178)19.4Consequences of Force Majeure不可抗力的后果 (179)19.5Force Majeure Affecting Subcontractor不可抗力影响分包商 (180)19.6Optional Termination, Payment and Release自主选择终止、支付和解除 (180)19.7Release from Performance under the Law根据法律解除履约 (181)20Claims, Disputes and Arbitration索赔、争端和仲裁 (183)20.1Contractor’s Claims承包商的索赔 (183)20.2Appointment of the Dispute Adjudication Board争端裁决委员会的任命 (186)20.3Failure to Agreement Dispute Adjudication Board对争端裁决委员会未能取得一致时 (188)20.4Obtaining Dispute Adjudication Board’s Decision取得争端裁决委员会的决定 (190)20.5Amicable Settlement友好解决 (192)20.6Arbitration仲裁 (193)20.7Failure to Comply with Dispute Adjudication Board’s Decision未能遵守争端裁决委员会的决定 (194)20.8Expiry of Dispute Adjudication Board’s Appointment争端裁决委员会任命期满 (195)1General Provisions一般规定1.1Definitions定义In the Conditions of Contract (“these Conditions”), which include Particular Conditions and these General Conditions, the following words and expressions shall have the meaning stated. Words indicating persons or parties include corporation and other legal entities, except where the context requires otherwise.在合同条件(“本条件”),包括专用条件和通用条件中,下列词语和措辞应具有以下所述的含义.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文中人员或当事各方等词语包括公司和其他合法实体.1.1.1The Contract合同1.1.1.1“Contract”means the Contract Agreement, these Conditions,the Employer’s Requirement, the Tender, and further document (if any) which are listed in the Contract Agreement.“合同”系指合同协议书、本条件、雇主要求、投标书和合同协议书列出的其他文件(如果有).1.1.1.2“Contract Agreement” means the contract agreement referredto in Sub-Clause 1.6 [Contract Agreement], including any annexed memoranda.“合同协议书”系指第1.6款[合同协议书]中所述的合同协议书及所附各项备忘录.1.1.1.3“Employer’s requirements”means the document entitledemployer’s requirements, as included in the Contract, and any additions and modifications to such document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ontract. Such document specifies the purpose, scope, and/or design and/or other technical criteria, for the Works.“雇主要求”系指合同中包括的,题为雇主要求的文件,其中列明工程的目标、范围、和(或)设计和(或)其他技术标准,以及按合同对此项文件所作的任何补充和修改.1.1.1.4“Tender” means the Contractor’s signed offer for the Works andall other documents which the Contractor submitted therewith (other than these Conditions and Employer’s Requirements, if so submitted), as included in the Contract.“投标书”系指包含在合同中的由承包商提交的为完成工程签署的报价,以及随同提交的所有其他文件(本条件和雇主要求除外,如同时提交).1.1.1.5“Performance Guarantees” and “Schedule of payments” meanthe documents so named (if any), as included in the Contract.“履约保证”和“付款计划表”系指合同中包括的具有上述名称的文件(如果有).1.1.2Parties and Persons各方和人员1.1.2.1“Party”means the Employer or the Contractor, as the contextrequires.“当事方(或一方)”根据上下文需要,或指雇主,或指承包商。

(完整版)FIDIC合同主要条款的解读

(完整版)FIDIC合同主要条款的解读

(完整版)FIDIC合同主要条款的解读FIDIC合同主要条款的解读(一)本期针对FIDIC合同条款第1条中“一般规定”的内容进行解读。

定义很多人对合同的名词性定义不重视。

定义,其目的是要清楚地规范事物的内涵与外延,特别是规范其外延。

只有清楚说明名词的涵盖范围(也包括外延)及与其他相关名词之间的边界,才能够清楚说明哪些事情是与本事物关联的,而哪些事情又与之无关。

对名词外延范围及外延边界理解有误,则容易导致合同理解的错误。

比如国内合同工程款(非FIDIC定义)定义,很多人第一感觉就是把它当作一种合同款项,是一笔费用,一笔钱,所以在处理工程款相关事项时,就按款项事件来处理。

实际上此款项有严格限定,它与工程直接相关,只有对应于款项的工程相关事项成立,才会有工程款这笔费用成立。

忽视工程事项与工程款的对应关系,没有清楚理解合同名词定义,容易导致超付等事件发生。

合同本条主要讲明合同组件。

与国内合同不同,FIDIC合同要求最好把合同组件装订在一起,包括投标人的中标投标书。

这个装订过的合同有时会有数千页之厚,其好处是无论何时查合同,只需拿出一本资料即可。

而且在合同装订准备正式签订时,合同组件包含哪些具体文件,应该反复核查,确保准确无误。

避免本应该是合同组件的文件最终没能进入合同文本的失误。

关于“合同”定义的外延,应明确其组件涵盖范围。

合同规定哪些文件算做合同组件,那么这个文件就是合同的一个部分,这个文件涵盖的范围也就是合同涵盖的范围。

如果有依据推断出某个文件不是合同组件的一部分,那它就不是合同,其内容也非合同范围。

合同文件能否成为合同组件,还有个法定生效的问题。

在法律意义上此规定很严格。

比如某个文件,图章完备齐全,但文件没有完成送达程序,就不能算有效合同文件。

完成文件送达程序需要法定证据,比如传真记录、签收证明、邮政收据等。

一般快递公司的收件证明不能作为送达证明。

只有拿到快递公司送达对方的签收复印件,才算法定送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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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菲迪克(FIDIC)合同条件和指南》及其权威解释
素有工程合同“圣经”之称的菲迪克条款,继2002年在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了4本最新版《菲迪克(FIDIC)合同条件》中英文对照本后,众望已久的新版《菲迪克(FIDIC)合同指南》中英文对照本也于今年6月正式出版。

至此菲迪克整套新版合同范本和应用指南中译本已全部出齐。

这是我国投资建设领域人们关心的一件大事。

它将推动我国工程项目管理迈向国际标准,走上新的台阶。

新版《菲迪克(FIDIC)合同条件》具有以下突出特点:
一、继承几十年经验,全面改进。

菲迪克作为国际工程咨询业权威性组织,其制订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红皮书)和《电气与机械工程合同条件》(黄皮书)等在国际通行已半个世纪。

这次新版认真吸取了过去的经验,加入新的理念,做了彻底改写。

更好地适应可持续发展和协调保护业主,承包商及社会公众各方利益的需要。

菲迪克认为,这次改版,不是原来几本合同条件的修订版,而是全新版本,所以称为1999年第一版。

二、几种合同范本体现不同的工程承包和项目管理模式。

改变过去以工程类型冠名,按适用的工程类型划分合同条件的旧模式。

采用按不同的工程承包和项目管理模式划分合同条件。

如:
1、《施工合同条件》(新红皮书),适用于业主提供设计;承包商负责设备材料采购和施工,咨询工程师监理,按图纸估价,按实结算,不可预见条件和物价变动允许调价。

是一种业主参与和控制较多,承担风险也较多的合同格式。

2、《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新黄皮书),适用于承包商负责设备采购、设计和施工,咨询工程师监理,总额价格承包,但不可预见条件和物价变动可以调价,是一种业主控制较多的总承包合同格式。

3、《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银皮书),适用于承包商承担全部设计、采购和施工,直到投产运行;合同价格总额包干,除不可抗力条件外,其他风险都由承包商承担;业主只派代表管理,只重最终成果,对工程介入很少。

是较彻底的交钥匙总承包模式。

4、《简明合同格式》(绿皮书),综合上述几种模式,用于较小工程项目的简明灵活的合同格式。

以上几种合同格式,反映了几种主要的工程承包和项目管理模式都适用于土木、机械、电气等各类工程。

可适应业主管理上的需要任意选择。

三、几种合同,格式划一,便于调整"拼装"适应各类需要。

3种主要合同格式都采用固定的20条"通用条件",在各自"专用条件"中可互相借鉴调整"拼装"。

如设计(或部分设计)由谁做,价格(或部分价格)是包干还是可调,雇主和承包商各承担多少风险,都可在"专用条件"中,根据业主的最佳选择,参照其他合同格式做出规定,形成4种新版合同格式可以千变万化适应各种项目管理模式的需要。

四、鉴于以上改进,世界银行已决定,从2003年开始,所有工程项目将采用FIDICl999年第1版合同条件。

新版《菲迪克(FIDIC)合同指南》是菲迪克对如何正确使用新版《菲迪克(FIDIC)合同条件》的权威解释,它通过将3种主要合同条件的特点对比的形式,描述了如何选用适合的合同格式。

说明了主要条款编写时的考虑或理由,对一些条款重点做了说明或解释、以及实施中如何把握的建议,对如何编写合同"专用条件"、附录及附件等提供了指导意见,还对如何编好招标文件等提出了建议。

对帮助我们用好菲迪克合同范本,做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合同管理将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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