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 四年制本科培养方案
法学专业培养方案
1.学生在规定学制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颁发法学学士学位证书。
2.学生在规定学制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优良,达到学位授予条件,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本培养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根据社会发展需求、学科发展和教育政策的变化,适时进行调整。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学校相关规定,确保培养目标的实现。
2.培养学生系统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具备较强的法学思维和法律分析能力。
3.培养学生熟悉我国法律体系,能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具备一定的法律实务能力。
4.培养学生具备法学研究能力,能够独立开展法律实务和法学研究工作。
5.培养学生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培养要求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加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注重过程考核,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七、毕业与学位授予
1.学生在规定学制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颁发法学学士学位证书。
2.学生在规定学制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优良,达到学位授予条件,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本培养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在实施过程中,根据社会需求、学科发展和教育政策的变化,适时进行调整。
(三)专业核心课
1.法律职业伦理
2.法律逻辑
3.法律文书写作
4.证据法学
5.国际法学
6.知识产权法学
7.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8.劳动法学与社会保障法学
(四)实践性教学环节
1.法律实习
2.毕业论文
五、培养方式与手段
1.采用课堂讲授、案例分析、模拟法庭、实习实训等多种教学方法,提高学生的法学素养和实务能力。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培养方案
法学专业本科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的高级法学专门人才。
学生具有广泛的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领域的知识基础;具有较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系统地掌握法学知识和法律规定,了解国内外法学理论发展及国内立法信息,并能用一门外语阅读专业书刊;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质、较强的分析能力、判断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能较熟练地应用有关法律知识和法律规定办理各类法律事务,解决各类法律纠纷,并具有从事法学教育和研究工作的基本能力和素质。
身体健康。
二、培养要求学生通过学习党、国家的法规政策和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和技术,能够较灵活地运用所学理论指导实践工作,具有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组织领导法学实践活动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一)掌握法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二)熟悉法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三)具有一定的法律执法的基本能力;(四)掌握法学理论研究的基本方法,了解法学的前沿理论及其研究的发展动态,具有一定的教学、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五)身体素质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锻炼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具备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能够胜任从事本专业范围内的各项工作的要求,能够履行建设祖国和保卫祖国的神圣义务;(六)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熟练运用并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水平。
三、学制、修业年限与学位授予学制4年;修业年限3-6年。
完成本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要求,考核合格,准予毕业并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四、学分要求总学分为160。
具体分配如下:(一)课堂教学学分:145学分,2838课时每个标准学期为20周,其中课堂教学18周,考试2周。
(二)实践教学学分:15学分1.军 训 第一学期2周 1学分2.公益劳动和志愿服务 第三学期2周 1学分3.社会实践 第五学期4周 2学分4.学年论文第五学期1学分5.专业实习 第七学期10周 4学分6.毕业论文 第七-八学期16周 6学分五、课程设置根据本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结合社会需要,本专业课堂教学课程体系由通识课和专业课构成,通识课和专业课均分别由必修课和选修课组成。
【一课间大学专业培养方案介绍】之法学
法学专业本科培养方案培养目标:培养国家急需的厚基础、宽口径、复合型、高素质的法律人才,使学生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掌握系统的法学专业知识,具备必要的自然科学、经济管理知识与人文素养,能够熟练地从事法律或者相关工作或可以继续攻读研究生的专门人才。
学制:本科学制4年,按照学分制管理机制,实行弹性学习年限。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学位。
专业课程:(1)必修课法学绪论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学民法总论国际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商法学经济法总论刑法总论(2)限选课知识产权法学环境资源法学国际私法学劳动法法理学国际经济法总论(3)选修课A法理学课组法社会学导论法哲学研究比较法导论习惯法导论现代西方法律思潮B宪法与行政法课组比较宪法比较行政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研讨与案例分析C法史课组中国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律思想史近代中国法制研究D民法课组物权法债法侵权行为法侵权行为法外国民法研讨与案例分析亲属与继承法民法研讨与案例分析德国民法概论E商法学课组公司法证券法保险法票据法破产法比较公司法治理信托法F经济法学课组财税法市场管理法金融法会计法经济法研讨与案例分析G刑法学课组刑法各论外国刑法刑事政策学刑法研讨与案例分析H诉讼与仲裁法课组证据学外国民事诉讼法民事证据学仲裁法非诉讼的纠纷解决制度I国际法学课组国际刑法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海商法国际法分论世界贸易组织法J实践课组法律实务法律诊所模拟刑事审判更多权威翔实的专业选择信息,请关注“一课间”微信平台新浪微博:一课间专业体验/yikejiantiyan?topnav=1&wvr=5&topsug=1。
中南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培养方案
中南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培养方案12020年4月19日法学专业本科培养方案一、专业简介法学是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科学活动及其认识成果的总称。
它具体考察研究法律规范,法律关系,法律体系的结构和内容,法的实际效力、效果、作用和价值,以及法的产生、发展及其规律。
法学专业教育以教授法律专业基本理论与知识、培养学生法律素养和法治文化为核心,以法学实践技能教学和训练为重点,让学生在学习法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并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基本训练的基础上,形成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法学是一门应用学科,必须关注和回应社会实践。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法治国家建设的不断推进,社会对法学教育和法律人才的要求也不断提高。
因此,中南大学法学院坚持“创新”理念,高度重视本科教学中的知识更新和课程体系创新,培养复合型、实务型高级专门法律人才。
为此,法学院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了本科生教学计划。
法学院本科生学制为4年,需至少修满188个学分,其中包括通识教育课、学科教育课、法学专业教育课、个性培养课、实务训练课、毕业实习和论文。
通识教育课是教育部规定的全校公共必修课;学科教育课是中南大学加强基础教育和素质教育的又一次改革措施,即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管理学院3个学院分别开出法学大类平台课。
法学专业教育课包括法学专业必修课和法学专业选修课,其定位是强化基础,鼓励创新。
强调完善课程体系,强化素质教育,鼓励创新思维,关注法律实务技能训练,培养学生的学术能力、法律职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人格素养,要求学生面对中国实际,具备国际视野。
二、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修养,系统掌握法学专业基本理论与法律实务技能,熟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并具有法治理念、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国际视野和良好的科学文化素养,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及法学教学、研究工作的德才兼备的实务型法律人才。
法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法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一、专业简介西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专业是改革开放后全国最早恢复招生旳法学专业之一。
通过半个多世纪旳办学积累,在全国首批设置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在西部地区率先设置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经济法学科、诉讼法学科为国家级重点学科,已建成5个省部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法学专业以高水平学科建设为依托,教学科研队伍力量雄厚。
2023年,法学专业成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经济法教学团体、民事诉讼法学教学团体、刑事诉讼法学教学团体先后成为国家级教学团体。
拥有刑事诉讼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法理学、商法学和民法学等6门国家级精品课程和15门重庆市级精品课程。
传承“务实创新”人才培养老式,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成果明显,被誉为新中国政法界旳“黄埔军校”,成为全国重要旳法学本科人才培养基地。
二、培养目旳培养具有系统旳法学专业基础知识、理论和扎实旳实务技能,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良好旳科学文化素养,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及法学教育、研究等工作旳德才兼备旳务实创新人才。
三、培养基本规定(一)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旳基本原理,理解国家旳方针、政策和法规,可以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旳思想道德修养、过硬旳政治素质与合格旳法律职业素养,有敬业品质、团体合作意识和务实创新精神。
(二)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和基本分析措施,熟悉我国法律、政策和国外法律旳基本框架,理解法学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旳趋势;具有运使用方法学理论和措施调查、判断、分析问题旳能力以及运使用方法律知识管理事务、处理问题旳基本能力;掌握法学文献检索、法学资料查询旳基本措施,具有基本旳科学研究能力。
(三)掌握一定旳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知识,具有良好旳语言文字体现能力、口头体现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可以纯熟掌握一门外语。
(四)到达国家规定旳大学生体育锻炼合格原则,具有健全旳心理、健康旳体魄和良好旳社会适应能力。
中南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培养方案
法学专业本科培养方案一、专业简介法学是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科学活动及其认识成果的总称。
它具体考察研究法律规范,法律关系,法律体系的结构和内容,法的实际效力、效果、作用和价值,以及法的产生、发展及其规律。
法学专业教育以教授法律专业基本理论与知识、培养学生法律素养和法治文化为核心,以法学实践技能教学和训练为重点,让学生在学习法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并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基本训练的基础上,形成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法学是一门应用学科,必须关注和回应社会实践。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法治国家建设的不断推进,社会对法学教育和法律人才的要求也不断提高。
因此,中南大学法学院坚持“创新”理念,高度重视本科教学中的知识更新和课程体系创新,培养复合型、实务型高级专门法律人才。
为此,法学院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了本科生教学计划。
法学院本科生学制为4年,需至少修满188个学分,其中包括通识教育课、学科教育课、法学专业教育课、个性培养课、实务训练课、毕业实习和论文。
通识教育课是教育部规定的全校公共必修课;学科教育课是中南大学加强基础教育和素质教育的又一次改革措施,即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管理学院3个学院分别开出法学大类平台课。
法学专业教育课包括法学专业必修课和法学专业选修课,其定位是强化基础,鼓励创新。
强调完善课程体系,强化素质教育,鼓励创新思维,关注法律实务技能训练,培养学生的学术能力、法律职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人格素养,要求学生面对中国实际,具备国际视野。
二、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修养,系统掌握法学专业基本理论与法律实务技能,熟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并具有法治理念、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国际视野和良好的科学文化素养,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及法学教学、研究工作的德才兼备的实务型法律人才。
三、培养要求本专业要求学生接受系统的法学专业知识、法律思维和技能训练,完整地掌握法学基本理论以及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方法和技能,具备法学研究能力和法律职业基本素养。
法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法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一、专业简介自主填写二、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既能适应人的全面发展,又能适应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实际需要的法学人才。
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合理的知识结构,具备依法执行、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高效高质量法律服务能力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法律职业人才。
三、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具有从事法律工作和法学教学的基本能力。
本专业毕业生应获得以下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掌握法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掌握法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形成系统的法学专业知识体系。
2.掌握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础知识,具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能够通过网络获取信息及应用专业数据库,掌握一门外语。
3.掌握法学学科的科学思维方法和研究方法,了解法学前沿理论及研究动态,具有一定的教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具备独立自主地学习并获取本专业知识、更新知识和应用知识的能力。
4.身体素质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具备健全的心理、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
5.具备一定的就业技能,了解就业、创业的基本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业务工作和适应其他领域专业工作的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四、主干学科法学理论、宪法行政法、刑法、民商法、诉讼法、国际法。
五、核心课程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六、学制与修业年限学制:4年,修业年限3—6年。
七、学分要求【黑体,小四】本专业学生在学期间最低修满160学分。
八、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九、课程设置及学分、学时分配1.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2.集中实践环节学分统计3.课程设置及学时统计十、教学计划表【黑体,小四】1.通识教育课程平台通识教育课程最低修满40学分。
法学专业专业培养方案
法学专业(专业代码:030101K)一、专业简介济南大学法学专业于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2001年招收法学专业本科生,2005年招收法学双学位本科生,2013年招收英法双学位本科生,2014年招收法学专业留学生。
基本学制4年(弹性学制3至8年),毕业生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本专业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山东省依法治省战略为指导,适应地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建设工程,提出“培养卓越法律人才”育人目标,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法兼修、高层次、应用型法律人才。
本专业现有专任教师41人。
其中,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21人,占全部教师比例为51.2%;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6人,占全部教师比例为39%;具有双师型资格的教师占50%以上。
专任教师年龄结构、学缘结构合理,学科背景多样,契合本专业高层次、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需求。
本专业拥有校级精品课3门,校级优质课6门,其中2门课程入选学校“百门课程改革试点”项目,学校通识教育核心课程4门;建有模拟法庭实验室,拥有实习基地30余处,为学生实习与实践教学提供充分保障;鼓励和支持学生参与“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及各类专业技能竞赛,提升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和综合素养。
本专业文理兼收,就业领域广阔,就业质量较高。
目前已培养近4000名优秀毕业生,广泛分布在全国各级政府部门、各级法院、各级检察院、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领域。
共有700余名学生到北京大学等国内外知名高等学府继续深造。
二、培养目标法学类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应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际需要。
培养德才兼备,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熟练的职业技能、合理的知识结构,具备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高效高质量法律服务能力与创新创业能力,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复合型、职业型、创新型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西政法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西政法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1.政治坚定,遵守法纪。
能够对国家政治主张、法纪要求本色相互作用关系的基本准则、理论和方式方法理解准确。
2.法学理论知识扎实。
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和基本法学素养,熟悉法学研究方法和思维方式。
3.法律技能全面。
具备良好的法律实践技能,包括法律文书和法律调查、论证能力。
4.综合知识结构丰富。
在法学基础知识的基础上,培养广泛的人文、自然科学知识,适应和解决当代法律和社会问题的能力。
5.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培养良好的沟通表达、协调组织能力,具备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
二、培养模式本科人才培养方案采用学分制培养模式,培养时间为四年。
采用立德树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观念,以强化法律基础学科的教学为中心,注重实践教育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为学生提供广泛的选修课程。
三、课程设置1.法学基础课程政治学、行政法学、刑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法理学、法律史等。
2.法学专业课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劳动法学、经济法学、环境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等。
3.实践教育立法和法律实施工作实践、法律服务实践、刑事侦查实习、法律文书写作等。
通过实践教育,加强学生对法律实际操作的熟悉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四、培养模式1.知识与能力培养相结合。
注重培养学生的基本理论知识,同时注重学生的实践技能和创新能力。
2.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
通过案例分析、模拟法庭、实地考察等教学方式,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
3.个案分析与团队合作相结合。
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和自主学习能力,同时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和组织能力。
五、评价与考核采取多元化的评价与考核方式,包括平时表现、课堂表现、作业报告、实践报告和期末考试等。
综合评价学生的知识掌握情况、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六、实践教学1.专业实践教学。
通过学生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法律实践机构的实习,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
2.社会实践教育。
法学专业四年制本科培养方案
法学专业四年制本科培养方案法学专业四年制本科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与人才规格本专业培养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政治素质、道德素质,系统掌握法学基础理论与基本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中国共产党的相关政策,有较强的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能在司法系统、行政机关系统、律师事务所、其他法律服务机构以及各类企事业从事法律工作、能在中等以上学校从事法学教育和研究的高级专门人才。
人才规格: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接受法律实务的基本技能训练,具备司法实践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党;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具有敬业爱岗、艰苦奋斗、热爱劳动、团结合作的品质;具有科学、民主、创新和人本主义的精神;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 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理论和法制思想;掌握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和司法制度;掌握我国政治、行政以及法律制度之运作的一般规则;掌握我国现行各主要部门法及其诉讼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内容,熟悉这些部门法的实施和运用;掌握法学理论以及宪法法律的基本理论,把握当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能够胜任加入WTO 后的高层次的法律教育法律研究与法律实际工作。
3. 熟悉司法、行政机关、法律中介机构以及企业运作与管理的基本原理,熟悉相关部门之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务,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掌握处理法律事务的基本知识、基本程序以及基本技能,有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和法律适用能力。
4. 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能检索和查阅外语文献,熟练阅读专业外文书刊,具有听、说、写基础,达到国家四级以上的外语水平。
5. 掌握计算机应用知识和应用技能,具有计算机文字处理、数据库、文献检索和网络运用等技能,通过学校计算机课程考试。
6. 具有宽厚的文化修养,良好的审美修养,健康的体魄,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自我调控能力以及健全的人格,具备适应社会生活变化与自身发展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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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四年制本科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与人才规格本专业培养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政治素质、道德素质,系统掌握法学基础理论与基本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中国共产党的相关政策,有较强的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能在司法系统、行政机关系统、律师事务所、其他法律服务机构以及各类企事业从事法律工作、能在中等以上学校从事法学教育和研究的高级专门人才。
人才规格: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接受法律实务的基本技能训练,具备司法实践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党;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具有敬业爱岗、艰苦奋斗、热爱劳动、团结合作的品质;具有科学、民主、创新和人本主义的精神;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 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理论和法制思想;掌握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和司法制度;掌握我国政治、行政以及法律制度之运作的一般规则;掌握我国现行各主要部门法及其诉讼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内容,熟悉这些部门法的实施和运用;掌握法学理论以及宪法法律的基本理论,把握当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能够胜任加入WTO后的高层次的法律教育法律研究与法律实际工作。
3. 熟悉司法、行政机关、法律中介机构以及企业运作与管理的基本原理,熟悉相关部门之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务,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掌握处理法律事务的基本知识、基本程序以及基本技能,有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和法律适用能力。
4. 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能检索和查阅外语文献,熟练阅读专业外文书刊,具有听、说、写基础,达到国家四级以上的外语水平。
5. 掌握计算机应用知识和应用技能,具有计算机文字处理、数据库、文献检索和网络运用等技能,通过学校计算机课程考试。
6. 具有宽厚的文化修养,良好的审美修养,健康的体魄,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自我调控能力以及健全的人格,具备适应社会生活变化与自身发展的基础。
二、学制本专业的标准学制为4年,有效学习年限为6学年。
三、学分要求本专业总学时数为2736,总学分数为167,其中专业必修课中的学位课程为48学分。
四、本专业课程结构特点说明根据以上的培养目标和人才规格,对于本专业学生的培养模式将注重以下三个方面的特色:第一,注重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的并举。
无论是司法系统还是行政系统的法律工作者,也无论是律师还是企事业的法律工作者,都是广义的社会法律工作者。
对于这类法学专业人才,不仅需要具备法学的专业知识,同时还需要广博的政治、经济、人文、社会等方面的基础知识。
而注重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并举的培养模式,是本专业致力实现的目标之一。
第二,注重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的结合。
从培养社会法律工作者的角度出发,本专业强调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而这个实际工作能力是建立在其基本理论基础之上的。
因此,本专业在加强基本理论知识教学的同时,强化其基本技能的训练。
基本技能包括对于社会以及工作的适应能力、书面的以及口头的语言能力、外语和计算机的运用能力等等。
为此,本学科在教学计划的实施中将加强社会实践的以及实习的环节。
第三,注重业务能力与人格素质的统一。
社会法律工作者既需要扎实的业务能力,但更为重要的是需要良好的敬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对此,本专业注重对于学生的人格素质的培养,将学生的人格塑造放到十分重要的地位上给予考虑。
努力通过课堂的、社会的种种教学形式,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人格素质,以实现业务能力与人格素质的统一。
根据本专业的培养模式,课程设置的基本指导思想是: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兼容、理论基础与基本技能并重。
本课程设置主要包括五类: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限定选修课、任意选修课和实践性环节。
五、毕业与获得学位的条件参见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学习指南》(2012年版)中“实施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及“上海师范大学关于学士学位授予的规定”。
教学计划总表学分数% 学时数%公共必修课(学位课)2615.657621.1公共必修课(非学位课)2012.039614.5专业必修课(学位课)4828.786431.6专业必修课(非学位课)10 6.0180 6.6限定选修课3018.050418.4任意选修课127.22167.9实践性环节2112.6总计1671002736100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四年制本科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与人才规格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本专业主要培养在管理、经济、法律等方面具有较宽知识面,了解国际、国内现代人力资源管理领域的最新成果,掌握现代人力资源管理基本理论与方法,熟练运用计算机技术和外语,能够实施现代人力资源管理运作或能够进一步展开研究的管理人才或教学科研人才。
人才规格:法政学院确立的教育宗旨为:为社会输送具有科学精神、民主精神、创新精神、人本主义精神以及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人才。
学院的教育致力于使学生具有冷静的头脑和热情的心,愿意把自己最充沛的精力贡献给社会,并且设法解决身边的社会困苦,直到了解高尚文明之社会生活的全部内容。
1. 思想道德素质(1)学习并把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精神,养成良好政治素养和政治责任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2)学习并热爱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爱党爱国爱人民,具有良好社会素质和社会公德以及对于社会的敬业奉献精神;(3)学习并养成体育、美育、文学等基本素养,养成高尚情操和审美观念,具有健康审美情趣和心理素质。
2. 知识业务素质(1)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及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理论和知识;(2)掌握人力资源管理的定性、定量的分析方法;(3)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及领导的基本能力;(4)熟悉与人力资源管理有关的方针、政策及法规;(5)了解本学科理论前沿与发展动态;(6)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7)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科学研究能力;(8)具有较强的中文、外文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
3. 生理心理素质(1)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2)具有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和心理素质。
二、学制本专业的标准学制为4年,有效学习年限为6学年。
三、学分要求本专业总学时数是2682,总学分数为167,其中专业必修课中的学位课程为39学分。
四、本专业课程结构特点说明课程结构概述根据本专业的培养模式,课程设置的基本指导思想是:突出管理特色、融合经济、法律、社会、心理学等方面知识,强调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兼容、理论基础与基本技能并重,使大学生毕业后切实能做好本专业的工作。
1. 主干课程体系西方经济学、管理学原理、现代人力资源管理、人力资源培训与开发、组织行为学、人员素质测评、薪酬管理、招聘管理、绩效管理、劳动关系与劳动法、管理信息系统、工作分析、人力资源战略管理等。
2. 课程体系及构成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课程体系有必修课、选修课和教学实践环节构成。
同时,本专业还增加了双语教学“现代人力资源管理”。
专业必修课学分为49,学时为882;限定选修课学分为32,学时为540;任意选修课学分为16,学时为288。
教学实践环节共占24学分,其中专业实习10周、8学分,学年论文4周、4学分,毕业论文6学分,人力资源专业实验2周、2学分,管理类基础实验2周、2学分,人才测评实验2周、2学分。
法政学院实行“系列板块”课程选修以及跨专业跨年级课程选修制度。
学生在学好学校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的同时,可以有充分的选择余地和空间,发展自己的课业兴趣和特长。
3. 专业外语、计算机、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安排专业外语教学主要通过学位课程的公共英语必修课的每学期规定学习外,增设了限定选修课的“英语管理文献阅读”、“英语择业文献阅读”。
毕业论文设计安排在第八学期,时间为6周。
4. 课外实践活动安排与要求课外实践活动主要包括专题讨论(学年论文)、专业实习、专业实验课程以及毕业论文。
每一项实践活动都有明确的要求。
其中专业实习安排第八学期,都到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人才交流中心、政府机关和社区等单位。
通过社会实践,学生不仅能接触社会和了解社会,同时也能学到更多的有关专业的实践知识。
课程结构特点鉴于上海师范大学已经形成师范与非师范并举发展的办学结构,同时也考虑到学校在教学改革方面的基本思路,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为非师范类专业,但适当注意其师范生素质的培养。
根据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结合人才市场需求状况设计课程,同时,实现以课程为基础带动专业建设的发展目标。
对于本专业学生的培养模式将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特色:1. 博与专相结合,形成符合培养目标与本科人才规格要求的合理的知识结构。
通过专业基础课和非限定选修课的学习,使学生具有较广博的知识基础。
通过系列专业选修课的学习,使学生受到更专门的专业教育。
对于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人员培养,不仅需要具备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专业知识,同时还需要广博的政治、经济、人文、社会等方面的基础知识。
而注重社会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并举的培养模式,既是本学科的特色,又是本学院的办学特长。
2. 基础与应用相结合。
在强化基础学科教育的同时,保留原有的应用性较强的课程,既着眼于学生未来的发展,也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增强适应性。
从培养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者的角度出发,本专业强调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而这个实际工作能力是建立在其基本理论基础之上的。
因此,本专业在加强基本理论知识教学的同时,强化其基本技能的训练。
基本技能包括对于社会以及工作的适应能力、书面的以及口头的语言能力、外语和计算机的运用能力等等。
为此,本学科在教学计划的实施中将加强社会实践性的环节。
3. 注重业务能力与人格素质的统一。
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者既需要扎实的业务能力,但更为重要的是需要良好的敬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对此,本专业注重对于学生的人格素质的培养,将学生的人格塑造放到十分重要的地位上给予考虑。
努力通过课堂的、社会的种种教学形式,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人格素质,以实现业务能力与人格素质的统一。
4. 在管理学科的框架之下,分设具体专业系列,使学生根据自身学业优势和发展目标作出职业生涯选择。
例如:企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政府人力资源管理。
5. 有选择地开发新课程,优化课程设置,使学生能够较系统地接触到本专业的最新知识与方法。
五、毕业与获得学士学位的条件参见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学习指南》(2012年版)中“实施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及“上海师范大学关于学士学位授予的规定”。
教学计划总表学分数% 学时数% 公共必修课(学位课)2615.657621.5公共必修课(非学位课)2012.039614.8专业必修课(学位课)3923.470226.2专业必修课(非学位课)10 6.0180 6.7限定选修课3219.254020.1任意选修课169.628810.7实践性环节2414.4总计1671002682100公共管理类行政管理专业四年制本科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与人才规格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公共管理学科知识,了解中国国情,了解公共管理学科发展前沿,掌握现代管理技术和方法,知识面宽,素质高,能胜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城乡社区、社会团体等的管理工作,并具有一定研究能力和较高实践能力的专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