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六安市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09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计划的通知-六政办[2009]39号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09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计划的通知正文:----------------------------------------------------------------------------------------------------------------------------------------------------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09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计划的通知(六政办〔2009〕39号)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政府2009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计划》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力量,拟定工作方案,确保按期、保质完成起草任务,如期提请市政府审定。
二○○九年五月二十日市政府2009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计划实施类:序号文件名称起草单位拟发布或送审时间关于2009年全市工业经济工作的意见(六发[2009]1号)市经济委员会已发布2关于2009年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六发[2009]2号)市招商局已发布3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六发[2009]3号)市农业委员会已发布4关于加大有效信贷投入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六发[2009]9号)市政府办公室已发布5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工作意见(六发[2009]10号)市商务局已发布六安市公益性公墓管理暂行办法(六政[2009]4号)市民政局已发布7关于进一步加强六安城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六政[2009]15号)市房产局已发布8六安市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六政[2009]18号)市老龄委已发布9六安市招商引资考核认定实施办法(六办发[2009]4号)市招商局已发布10关于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的通知(六办发[2009]10号)市财政局已发布六安市殡葬服务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六政办[2009]4号)市民政局已发布12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建设的通知(六政办[2009]5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发布13关于当前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六政办[2009]8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已发布14关于认真贯彻实施《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六政办[2009]22号)市房产局已发布15六安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暂行办法(六政办[2009]28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已发布六安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实施办法市综合治理委员会待发布17六安市投资项目审批管理规定市发展改革委待发布18关于促进全市商务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市商务局待发布19六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待发布20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工作的意见人行六安中心支行待发布21六安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市人事局待发布22六安市本级2009年度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市房产局待发布23六安市商贸流通“双百工程”五年行动计划市商务局已起草24六安市城市规划区户外广告管理规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已起草25六安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已起草26六安市建成区廉租住房保障暂行办法市房产局27六安市关于建立涉访特困救助资金的意见市信访局2009.0528六安市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市经济委员会20090529六安市节能奖励办法2009.0630关于开展全民节能行动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实施意见2009.0731六安市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09.1032六安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市民政局33六安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2009.0634六安市审计结果公告办法市审计局2009.0535六安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暂行规定(修订)2009.0636关于加强审计整改的若干规定(修订)2009.0837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非经营性转经营性管理暂行办法市财政局2009.0538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2009.0539市本级预算管理补充规定2009.0640六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市人事局2009.0841六安市安置房土地证、房产证办理实施规定市国土资源局2009.0642关于重新确定六安市城区划拨用地价格标准的通知2009.0643六安市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实施细则市建设委员会2009.0744六安市城市规划区古树名木及大树保护管理暂行规定2009.0545六安市城市污水排放管理办法2009.0646六安市城市规划区户外广告泊位使用权拍卖管理暂行办法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09.0547六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2009.0648六安市主要污染物减排考核奖惩办法市环保局2009.0649六安市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实施方案市林业局2009.0950六安市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市科技局2009.0651六安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修订)2009.1052六安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暂行办法市安监局2009.0853六安市驻外联络处管理暂行办法市招商局2009.0654六安市困难职工帮扶专项资金拨付及管理办法市总工会2009.0655六安市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市工商局2009.07论证类:序号文件名称起草单位1关于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的意见市审计局2关于推动我市文化建设大发展大繁荣的意见市文化局——结束——。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六安市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六安市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六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1.08•【字号】六政办[2012]111号•【施行日期】2012.1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六安市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六政办〔2012〕111号)金安区、裕安区政府,开发区、示范园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六安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皖政秘〔2010〕229号),进一步强化城乡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促进六安市区城乡规划建设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体制的意见》(六政〔2012〕58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加强规划调控作用城乡规划是政府指导、调控城乡建设和发展的基本手段。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及时组织和科学指导市区内城乡规划的编制,按法定程序报批,统一组织实施。
各类相关专业规划必须服从城乡规划的统一要求,体现城乡规划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统筹协调和综合调控作用。
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市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市政工程、综合管线、地下空间开发、户外广告设置等所有建设行为必须符合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确保城乡建设严格按规划实施。
二、全面理顺规划管理体制六安市区(金安区、裕安区、开发区、市示范园区)范围实行市级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发证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体制。
依据收放有度、协调一致、科学高效的原则进行规划管理,将市区划分为三个区域:(一)中心城区范围:即《六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120平方公里。
边界为北至沪蓉(陕)高速,南至宁西铁路,东至三元河,西至商景高速。
管理模式:中心城区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建设项目的前期规划审查工作,提出初步审查意见,报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六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2.22•【字号】六政办[2008]5号•【施行日期】2008.0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六政办〔2008〕5号)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六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县、乡(镇)政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参照本方案,与市政府同步组织编制本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
二○○八年二月二十二日六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07〕46号)要求,为确保2008年3月底前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任务,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一、基本原则依法公开原则。
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凡应当公开的,必须纳入目录编制范围。
分工协作原则。
市编制工作小组负责统一组织、规划、检查、验收编制工作;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部门和单位的编制工作,并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编制工作的指导。
统一规范原则。
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编码规范指南》的要求,确定所辖相关单位的机构代码和信息公开目录,合理统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
二、编制主体市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公共企事业单位,包括:市政府;市政府组成部门;市政府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市属公共企事业单位;中央及省垂直管理单位。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信息反馈机制实施等办法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信息反馈机制实施等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六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6.18•【字号】六政办[2010]88号•【施行日期】2010.06.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信息反馈机制实施等办法的通知(六政办[2010]8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试验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精细化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六政〔2010〕48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六安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信息反馈机制实施办法》、《六安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激励引导机制实施办法》、《六安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监督约束机制实施办法》、《六安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责任落实机制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六月十八日六安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信息反馈机制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信息反馈机制,逐步实现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精细化、数据查询智能化、信息处理网络化目标,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农业综合开发精细化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六政〔2010〕48号)和安徽省农业综合开发局《关于在六安市开展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精细化管理体系建设试点的通知》(农发综〔2010〕32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业综合开发信息反馈机制建设,应坚持条块结合、信息共享,实时监管、辅助决策,操作简便、实用高效的原则。
第三条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信息反馈机制建设,以农业综合开发信息管理系统为平台,利用现代计算机网络技术,对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等进行实时监控、动态管理,为领导决策、监督检查、绩效考评提供依据。
第二章信息反馈第四条农业综合开发信息反馈是指利用信息管理系统平台的项目建设、资金管理、数据查询等功能模块,实现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信息传递。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六安市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六安市新农村建设档
案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六安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9.04.03
•【字号】六政办秘[2009]36号
•【施行日期】2009.04.03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六安市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六政办秘〔2009〕3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领导,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六安市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何颖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涂红松市委副秘书长
李建中市政府副秘书长
胡家英市档案局局长
成员:李承鲁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勇市民政局纪检组长
徐维武市财政局副局长
姚振香市劳动保障局纪检组长
梁修好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
李安林市建委副主任
李实市环保局副局长
武克贵市农委副主任
郑欣欣市林业局纪检组长
魏普庆市水利局副局长
江沛东市文化局副局长
沈永平市卫生局副局长
吴宗胜市计生委副主任
张贤平市档案局纪检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档案局,张贤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董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九年四月三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本级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六政办[2011]16号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本级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本级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六政办〔2011〕16号)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六安市本级预算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2月24日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六日六安市本级预算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市本级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本级预算由市直各部门、单位的预算组成。
按有关规定,实行部门综合财政预算管理,部门、单位预算年度的所有收入、支出全部纳入预算,实行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不得在预算之外留有任何收支项目。
第三条市本级预算编制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既要保证政府公共支出的需要,又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并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高效的要求。
第四条市本级部门、单位预算编制采用“零基预算”方法,同时积极推行绩效预算等其他先进的预算编制方法。
部门、单位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补助)收入、非税收入两部分。
非税收入预算应当根据上年组织收入实绩,结合预算年度政策变化情况,认真测算,合理编制。
部门、单位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两部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
人员支出预算根据国家、省统一规定的人员工资、津贴补贴政策和预算供给政策据实编制。
公用支出预算按照定员、定额标准编制。
市财政部门逐步建立和完善定员、定额标准体系。
(二)项目支出预算。
根据部门、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结合财力可能,按具体项目编制。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六安市农村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六安市农村卫生工作领导小
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共场所与环境卫生
【发文字号】六政办秘[2009]110号
【发布部门】六安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10.10
【实施日期】2009.10.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六安市农村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六政办秘〔2009〕1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六安市农村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现将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1 / 1。
中共六安市委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中共六安市委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共六安市委员会,六安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5.06.16
•【字号】六发〔2015〕10号
•【施行日期】2015.06.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中共六安市委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
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六发〔2015〕10号
各县区委和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园区工委和管委,市直各单位: 根据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六安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实施效果评估规定》,我市组织对市本级2013年12月31日之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清理结果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市委、市政府联合发布,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包括原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即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1.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中共六安市委
六安市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6日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副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六政办[2012]128号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副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正文:----------------------------------------------------------------------------------------------------------------------------------------------------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副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六政办〔2012〕12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园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调整后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分工通知如下:唐云洲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工作,分管市政府督办室、市政府应急办。
王庆和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工作。
余海负责市政府驻京办工作。
李建中负责市电子政务办公室工作。
协助分管市长联系教育、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商务、政府法制、旅游、人防、残联、民族、宗教等方面工作。
李景煜负责市政府发展研究室工作。
协助分管市长联系发展改革、重大项目、招商引资、环境保护、物价、招投标监管、妇儿、科技、地震等方面工作。
黄应松负责市金融办工作。
协助分管市长联系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城市综合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业发展投融资等方面工作。
魏力生负责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工作。
蒋刚负责市农委工作。
黄文应负责市外事(侨务、港澳事务)办公室工作。
协助分管市长联系财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税务、统计、开发区、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信访、政务公开、住房公积金、砂石管理等方面工作。
孙红旗负责市政府法制办工作。
协助分管市长联系交通运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外事、侨务、对台事务、金融、城市建设投融资等方面工作。
郭宏新协助分管市长联系农业、水利、林业、民政、公安、司法行政、人口计生、气象、扶贫、农业综合开发和土地整理等方面工作。
2012年12月31日——结束——。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建立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六政办明电〔2015〕30号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建立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正文:----------------------------------------------------------------------------------------------------------------------------------------------------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建立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六政办明电〔2015〕3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试验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1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15〕14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以下简称“两单”)制度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推行“两单”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重大举措,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基础工程,是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主要内容,是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促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治本之策。
各级政府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办发〔2015〕21号和皖政办明电〔2015〕1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建立乡镇政府“两单”制度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作为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绿色发展的具体行动强力推进。
县区人民政府是乡镇政府“两单”制度建设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工作任务的安排落实。
县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领导小组要切实担负起本地乡镇政府“两单”制度建设的领导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实施,精心布置安排,强化指导调度,抓好任务落实。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政府领导联系县区工作制度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政府领导联系县区工作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六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7.15•【字号】六政办秘[2014]94号•【施行日期】2014.07.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政府领导联系县区工作制度的通知(六政办秘[2014]9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园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与县区的联系和互动,更好推动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实施,市政府决定,建立市政府领导联系县区工作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绿色发展为总取向,坚持深入实际,服务基层,体察民情,为基层和群众解难事、办好事;坚持分类指导,不断提升全市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做大区域经济板块,壮大县域经济实力,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力加快幸福六安建设进程。
二、工作任务(一)指导联系县区找准发展定位,完善发展思路,制定发展规划,确立阶段性发展重点和工作目标。
(二)按照做大区域经济板块、壮大县域经济实力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牢牢把握“四化同步”战略部署,研究谋划推进联系县区发展的工作措施,协调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
(三)按照《安徽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全市产业发展布局,指导联系县区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优势产业发展、园区建设、大企业大集团培育、产业集群发展的具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分阶段、分年度、分领域发展重点和目标要求。
(四)按照省市城镇体系总体规划,指导联系县区完善和实施本区域推进县城、中心镇、小城镇以及美好乡村建设发展规划,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和水平。
(五)按照加强全市“三农”工作总体部署,指导联系县区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现代农业、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等方面,制定完善具体规划和保障措施,督促推进实施。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档案工作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档案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六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3.17•【字号】六政办[2011]18号•【施行日期】2011.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正文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档案工作的通知(六政办〔2011〕1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园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2010年11月份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档案工作(霍山)现场会精神,经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档案工作纳入市政府重点工作和市政府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考评体系。
现就做好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档案工作通知如下:一、总体目标在霍山县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力争在“十二五”期间,通过对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和监管等环节产生的文件资料、记录的集中管理、规范整理、信息加工、检索利用,在全市范围内基本建立各类(项)农产品质量安全档案信息管理体系,实现农产品质量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追究,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二、建档对象和工作步骤(一)建档对象1、农产品生产企业、生产基地;2、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种植养殖大户;3、从事农产品加工、收购、销售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商场(超市)、专卖店、仓储、配送中心的开办者;4、从事农业投入品销售的单位或个人;5、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相关部门。
(二)工作步骤。
工作步骤分为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2011年):全面启动阶段。
主要任务:各县区至少完成1类(项)富有地方特色、有一定规模的农产品建立健全质量安全档案信息管理体系,全面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档案工作。
第二阶段(2012年-2014年):全面推广阶段。
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政风行风热线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政风行风热线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六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2.15•【字号】办[2006]80号•【施行日期】2006.1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政风行风热线实施方案》的通知(办[2006]80号)各县区委和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工委和管委,市直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党风政风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化解社会矛盾,优化发展环境,构建和谐社会,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办六安市“政风行风热线”。
现将《六安市政风行风热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6年12月15日六安市政风行风热线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部门和行业政风行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促进“三大跨越”,构建和谐六安,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办六安市“政风行风热线”。
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替百姓说话、为政府分忧、促社会稳定”为宗旨,紧紧围绕“三大跨越”目标,优化发展环境,通过政风行风热线,整合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行政监督的综合效能,搭建政府与群众联系沟通的“连心桥”,传递政策资讯,提高工作效能,促进经济发展,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六安。
二、组织领导六安市政风行风热线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对热线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定期听取热线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为热线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证。
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纠风办),具体负责热线节目协调等日常工作。
三、运作方式(一)编播构成。
由市政府纠风办主办,以市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栏目为主体,六安电视台、皖西日报、市政府网站等媒体参与组建六安市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组,负责直播、追踪、反馈等具体工作。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六安城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组的通知-六政办秘[2012]106号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六安城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组的通知
正文:
----------------------------------------------------------------------------------------------------------------------------------------------------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六安城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组的通知
(六政办秘〔2012〕106号)
金安区、裕安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示范园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为加强对六安城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依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六安城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六政〔2009〕15号)要求,决定成立六安城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组。
具体组成人员如下:组长:
付新安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
陈新明市委督查组副组长
黄应松市政府副秘书长
魏力生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住建委主任
成员:
霍绍斌金安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吴广进裕安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熊伟开发区管委副主任
丁以美市城管局副局长
黄学军市民政局副局长
黄家玉市公安局副局长
朱世祥市住建委副主任
杨传海市工商局副局长
张琴市物价局副局长
韩晓东市规划局副局长
陈礼红市房产局局长
郑运刚市环保局副调研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房地产管理局,陈礼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特此通知。
2012年10月23日
——结束——。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六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8.12•【字号】六政办[2008]54号•【施行日期】2008.08.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办〔2008〕5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六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八月十二日六安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安徽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六安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的重要意义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性工作,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举措。
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提高政府的信息管理水平,有利于依法保障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有利于社会公众对行政机关的监督。
对于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各县区、各部门和各相关单位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圆满完成。
二、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的要求(一)基本原则1、依法公开原则。
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凡应当公开的,必须纳入目录编制范围。
2、分工协作原则。
市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组织、规划、检查、验收编制工作;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部门和单位的编制工作,并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编制工作的指导。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统筹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通知-六政办[2009]25号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统筹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通知正文:----------------------------------------------------------------------------------------------------------------------------------------------------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统筹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通知(六政办〔2009〕2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实施二十八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整合资源,统筹做好全市农民(工)培训工作,增强农民创业、就业能力,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稳步推进,国家对“三农”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面向农民(工)的培训范围越来越广、资金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
由于对农民(工)培训的管理部门多、补贴标准不统一,致使资金使用分散、形成不了合力。
因此,必须按照市场需求,整合资源,集中财力,统筹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这对提高农民(工)综合素质和创业能力,增强农民(工)在劳动力市场中的就业竞争力,有效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统筹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战略性任务抓紧抓好。
二、整合资源,切实创新农民(工)培训工作机制各地要把组织实施好农民(工)培训工作作为促进农民增收的主要任务,统筹考虑各类培训资源和培训机构的培训能力,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县级整合”的原则,将面向农民(工)的各项培训资金统筹安排使用,着力建立“六个统一”的培训模式。
(一)统一制定培训计划。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六安市社会保障资金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六安市社会保障资金
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六安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03.02
•【字号】六政办秘[2012]16号
•【施行日期】2012.03.02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六安市社会保障资金审计工
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六政办秘〔2012〕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集中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加强对社保资金审计工作的领导,确保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经市政府同意,成立全市社会保障资金审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付新安市委常委、副市长
钟园市政府副市长
刘连生市政府秘书长
黄文应市政府副秘书长
余泳市审计局局长
成员:周家洋市人社局局长
郑丹竹市民政局局长
王琢市财政局局长
潘健市卫生局局长
吴福姐市地税局局长
卢文峰市残联理事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审计局,余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一二年三月二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六安市政法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债务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六安市政法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债务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六安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3.04.28
•【字号】六政办秘[2013]51号
•【施行日期】2013.04.28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审计
正文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六安市政法机关基础设施建
设债务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六政办秘〔2013〕5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园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做好我市政法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债务审计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政法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债务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余泳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孙红旗市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
郭建保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司法局长
成员:
洪晋生市法院副院长
甘正祥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郑在轩市公安局副局长
江晨光市司法局调研员
涂成富市财政局副局长
漆学敏市审计局副局长
谈业文市发改委总经济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漆学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特此通知。
201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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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六安市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六政办秘[2009]36号
【发布部门】六安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4.03
【实施日期】2009.04.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六安市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六政办秘〔2009〕3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领导,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六安市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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