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8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8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治安保卫工作是一个社会单位必须做好的重要工作之一,对于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安全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
为了确保治安保卫工作的落实和效果,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一、检查制度:1.定期检查:每季度或半年度,由治安保卫部门或上级有关部门组织对社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进行检查,包括对保安力量的编制、岗位配备、装备情况、培训水平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2.专项检查:针对特定问题或突发事件,需要进行专项检查,对安保措施、应急预案、保安员值班巡逻等方面进行深入检查,以及对治安情况进行摸底排查。
3.不定期检查:可由上级部门随时组织,对社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进行抽查,以确保整个工作过程的规范性和及时性。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保卫力量的数量、组织结构的完善性、装备是否达标、岗位显著标志的配备情况、应急预案的健全性、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岗位培训的情况等。
二、考核制度:1.综合素质考核:对保安员进行年度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工作态度、服务意识、执勤纪律、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估,并形成综合评定结果。
2.业绩考核:根据社会单位的治安情况、突发事件的处理结果等,对保安员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包括事务处理能力、应急处置能力、现场指挥能力等。
3.培训考核:对保安员的培训情况进行考核,包括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培训成绩、应用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估。
考核结果主要用于确定保安员的岗位分配、岗位晋升、表彰奖励和培训需求等。
三、奖惩制度:1.奖励制度:对在治安保卫工作中表现优异的保安员进行奖励,包括先进个人、先进集体、优秀服务等奖项,并给予相应的奖金、荣誉证书或晋升晋级机会等。
2.惩罚制度:对在治安保卫工作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保安员进行惩罚,包括警告、罚款、降职、开除等处分措施,并在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
3.评价制度:对社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进行评价,将评价结果反馈给上级部门,并对社会单位的好坏作出评级,以便市场选择。
中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奖惩制度
一中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奖惩制度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校园安全已经成为每个学校全体师
生关注的问题,学校治安保卫工作的检查考核奖惩制度也越来越受到关注。
一、检查考核制度
1.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治安保卫工作的检查考核。
2.检查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校园巡逻警力、安全
设施、矛盾纠纷排查和处理、制度建设等。
3.检查考核小组应该由校领导、学工部、保卫处、教
师代表等组成,其中校领导为检查考核小组的组长。
4.检查考核小组应该在全园区范围内进行检查考核并
公告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二、奖惩制度
1.在检查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的单位/个人,将获得表扬,
并有机会获得奖金、加分等。
2.检查考核中被评为合格的单位/个人,将获得肯定,
并有机会获得奖励、加分等。
3.在检查考核中被评为不合格的单位/个人,将受到批
评,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不及时整改的将按规定进行
处理。
4.针对对校园安全做出杰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学校
可作出卓越贡献奖、荣誉称号等的表彰和奖励。
三、建议和总结
学校的治安保卫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程,任何
一环节的疏漏都可能导致不可估量的后果。
因此,学校应该注重制度建设,完善与时俱进的监督检查机制,常态化开展巡逻
工作,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同时也应该加大资金投入,增强安全设施、防犯技术的建设和完善。
总之,加强治安保卫工作管理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该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也是决策和执行者不断改进工作的关键所在。
校园保卫工作奖惩制度范本
校园保卫工作奖惩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校园保卫工作,确保校园安全和教学秩序,充分发挥保卫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校保卫工作人员。
第三条奖励原则(一)奖励要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二)奖励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奖励项目及标准(一)奖励项目1. 个人奖励:包括突出贡献奖、先进个人等。
2. 集体奖励:包括突出贡献奖、先进保卫部门等。
(二)奖励标准1. 在校园保卫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学校挽回重大损失的,给予个人突出贡献奖。
2. 在校园保卫工作中,表现突出,为维护校园安全和教学秩序做出积极贡献的,给予先进个人称号。
3. 保卫部门在工作中成绩显著,为学校保卫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集体突出贡献奖。
4. 保卫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取得其他显著成绩的,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第五条惩罚原则(一)惩罚要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二)惩罚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六条惩罚项目及标准(一)惩罚项目1. 警告:对违反校园保卫工作规定,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
2. 记过:对违反校园保卫工作规定,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处分。
3. 降级:对违反校园保卫工作规定,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降级处分。
4. 撤职:对违反校园保卫工作规定,严重失职、渎职的,给予撤职处分。
5. 解除劳动合同:对违反校园保卫工作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二)惩罚标准1. 对不认真履行保卫工作职责,导致校园安全事故发生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2. 对违反校园保卫工作规定,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
3. 对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给予撤职处分。
4. 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条奖励与惩罚的程序(一)奖励程序1. 个人奖励由所在部门推荐,学校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 集体奖励由所在部门申请,学校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学校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学校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一)成立学校治安保卫工作领导小组。
1、成立以分管校长为组长,各班主任、科任老师参与的学校治安保卫工作领导小组;2、明确职责: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检查督促全体师生在上放学期间的行动,预防突发事件发生及时解决问题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等工作。
领导小组由校长、政教处、少先队、总务处具体负责开展相应工作。
3、建立健全联系制度,定期召开例会,对于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要追究其相应责任。
4、领导小组每月至少一次,研究部署安全工作重点、难点,解决疑难问题,组织交通疏散演练,针对可能出现的意外做好充分准备。
5、领导小组的办公室设在德育处,处理日常安全事务。
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江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建立并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认真进行自查,逐步建立起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帐,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凡因违反校园内规定而造成的后果,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四)建立突发性事件报告制度。
学校师生员工遇到需要救助的紧急情况,要采取措施积极进行抢救,并及时向校方报告。
如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火警、盗窃、爆炸事故、食物中毒等事故,必须及时向当地派出所、学区、村委会汇报。
三、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利用课堂教学和课余活动时间,组织学习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引导他们树立自我保护观念,提高学生辨别是非的能力,增强学生自我保护的能力。
经常利用班会,利用黑板报宣传有关知识,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学校将安排心理辅导教师随班就读,适时进行跟踪服务,帮助学生克服心理困惑,疏导情绪,树立自信,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
学校保卫检查考核奖惩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了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提高保卫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明确保卫检查工作要求,规范保卫人员行为。
2. 提高保卫检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3. 增强保卫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工作积极性。
4. 建立健全奖惩机制,激发保卫队伍的活力。
三、制度内容1. 考核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保卫人员,包括校门保卫、宿舍保卫、校园巡逻等岗位。
2. 考核内容(1)工作态度:包括工作纪律、出勤情况、值班情况等。
(2)业务能力:包括保卫知识掌握、应急处理能力、技能操作等。
(3)工作成效:包括安全事故预防、处理、案件侦破等。
(4)群众满意度:包括服务态度、处理突发事件能力等。
3. 考核方式(1)日常考核:由保卫部对保卫人员日常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考核。
(2)月度考核:由保卫部组织,对保卫人员一个月的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价。
(3)年度考核:由学校组织,对保卫人员一年的工作进行综合评价。
4. 奖惩措施(1)奖励对在保卫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保卫人员,给予以下奖励:1. 表彰奖励:对优秀保卫人员给予表彰,并在全校范围内通报表扬。
2. 荣誉称号:对连续多年表现优秀的保卫人员,授予荣誉称号。
3. 薪酬待遇:对表现优秀的保卫人员,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或晋升机会。
(2)惩罚对在保卫工作中存在严重问题、违反工作纪律的保卫人员,给予以下惩罚:1. 警告: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保卫人员给予警告,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
2. 记过:对情节较重的违反工作纪律的保卫人员给予记过处分。
3. 离职:对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保卫人员,学校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四、制度实施1. 本制度由学校保卫部负责解释和实施。
2. 各级领导和保卫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确保学校安全保卫工作顺利进行。
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制度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保卫部负责修订和完善。
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1、同有关人员未打招呼翻墙越门进入校园的;2、不尽法律义务、知情不报、隐瞒违法犯罪等有碍于案件侦破的;3、看、抄、传、听黄色淫秽书刊、图片、录像的;4、故意损坏学校内部装饰或各种标志的;5、偷窃少量公私财物的;6、参与赌博的;7、违反制度引起火警的;8、危害他人人身安全,干扰他人正常工作与生活的;
参考范本
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
一、贯彻执行《实施办法》成绩显著的部门或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由本校视情给予表彰,可给予100元至500元奖励。
1、认真开展治安保卫工作,严格执行本《实施办法》,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在预防案件预防治安灾害事故等方面成绩显著的。
2、协同公安机关破获木校范围内的各种政治、刑事案件,或积极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成绩显著的。
3、及时发现和制少损失的。
4、妥善调解处理各种纠纷,防止矛盾激化或对有轻微违法行为的人员帮教转化工作成绩显著的。
5、因治安保卫工作成绩突出,受到上级嘉奖、记功的。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学校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学校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
惩制度
1.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治安保卫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和治安防范工作中的漏洞及其它不安全因素。
2.认真做好记录,定期进行分析制度,找出原因,全面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
3.建立和完善各项考核和奖惩制度,具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给予表彰和奖励:
⑴执行安全保卫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成绩显著的。
⑵发现并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事迹突出的。
⑶避免治安灾害事故发生或在抢捡救灾中事迹突出的。
⑷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案件事迹突出的。
⑸在安全保卫工作中认真负责、忠于职守、成绩显著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建立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违反治管理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⑴忽视安全保卫工作,致使单位内部治安秩序混乱,经常发生违法犯罪活动的。
⑵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造成治安灾害事故的。
⑶违反安全保卫制度,致使国家、企业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⑷发现重大隐患不及时报告或能够消除的隐患不及时消除的。
⑸对发生的案件的治安灾害事故隐瞒不报的。
⑹妨碍本单位保卫人员履行职责或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公务的。
幼儿园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幼儿园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目录一、总则...................................................21.1 制定目的与依据.........................................2 1.2 适用范围...............................................31.3 基本原则...............................................3二、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标准...............................42.1 检查内容与方法.........................................6 2.1.1 安全管理制度建设.....................................7 2.1.2 安全设施设备配备.....................................8 2.1.3 安全教育培训.........................................9 2.1.4 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10 2.2 考核周期与流程........................................112.3 考核结果评定..........................................12三、奖惩制度..............................................133.1 奖励措施..............................................14 3.1.1 表彰先进集体........................................15 3.1.2 颁发荣誉证书........................................17 3.1.3 经济奖励............................................17 3.2 惩罚措施..............................................193.2.1 警告与通报批评......................................203.2.2 经济处罚............................................213.2.3 解除劳动合同........................................22四、实施与监督............................................234.1 实施程序..............................................244.2 监督检查..............................................254.3 申诉与复核............................................26五、附则..................................................275.1 制度解释权归属........................................285.2 生效与废止日期........................................285.3 附件与相关表格........................................29一、总则(一)目的和背景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愈发显得重要。
学校保卫人员奖惩管理规章制度范文(4篇)
学校保卫人员奖惩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保卫人员奖惩管理,规范保卫人员的行为,提高保卫安全工作效果,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校所有保卫人员。
第三条保卫人员奖惩管理应坚持激励为主、约束为辅的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条保卫人员奖惩管理工作由校保卫部负责,具体执行由各保卫中队负责。
第五条学校保卫人员应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遵循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严禁违法乱纪行为。
第二章奖励管理第六条保卫人员的奖励应当根据其在保卫工作中的表现和贡献进行评定,奖励形式可以包括以下几种:1.奖金:对在保卫行动中表现突出、作出重大贡献的保卫人员,可根据其工作实绩给予一定数额的奖金。
2.荣誉称号:对具有良好工作表现、品行端正的保卫人员,可授予荣誉称号,并在公示栏上进行公示。
3.物质奖励:对在保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保卫人员,可授予物质奖励,如礼品、证书等。
4.晋升提拔:对在保卫工作中具有突出表现的保卫人员,可根据其实际情况考虑提拔。
第七条奖励的评定应遵循以下原则:1.公平公正:评定奖励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不得有个人偏见和私心。
2.客观公开:奖励的评定应当客观公正,公开透明,保证保卫人员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3.激励导向:奖励的评定应当注重激励作用,激励保卫人员积极向上、勇于担责,使其提高工作热情和责任感。
第八条奖励的程序如下:1.申报:保卫人员可以向所在保卫中队申报个人奖励,申报材料应包括评选依据和相关证明材料。
2.评定:保卫中队将召集评奖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定,评定结果需报校保卫部审核。
3.公示:评定结果经校保卫部审核后,将在公示栏进行公示,保护人员有权进行申诉。
4.授奖:评定结果最终确定后,校保卫部将向获奖保卫人员颁发奖励证书,并颁发相应奖金或物品。
第三章惩罚管理第九条保卫人员的惩罚应当根据其违反纪律的性质、情节和后果以及累计违反纪律的次数,分别进行处理,既要执行即时惩罚,又要进行长期惩戒。
学校保卫科的奖罚制度
学校保卫科的奖罚制度学校保卫科的奖罚制度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工作纪律:- 奖励:按时到岗,无迟到早退现象的员工,给予月度全勤奖。
- 惩罚:迟到或早退累计达到一定次数的员工,将受到警告或罚款。
2. 工作表现:- 奖励: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反应并有效处理问题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金。
- 惩罚:对工作疏忽大意,导致学校安全问题发生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3. 服务态度:- 奖励:对师生态度友好,服务周到的员工,给予年度服务之星称号及奖金。
- 惩罚:对师生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员工,给予警告或调岗处理。
4. 团队协作:- 奖励:积极参与团队合作,对团队建设有显著贡献的员工,给予团队协作奖。
- 惩罚:拒绝团队合作,影响团队整体工作的员工,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处罚。
5. 专业技能:- 奖励:通过专业技能培训,提升工作能力,并通过考核的员工,给予技能提升奖。
- 惩罚:在专业技能考核中不合格,影响工作质量的员工,给予培训机会或处罚。
6. 创新与改进:- 奖励:提出创新方案或改进措施,被采纳并实施后效果显著的员工,给予创新奖。
- 惩罚:对创新和改进持消极态度,拒绝尝试新方法的员工,给予提醒或教育。
7. 安全事故处理:- 奖励:在安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妥善处理,避免或减少损失的员工,给予安全贡献奖。
- 惩罚:因个人原因导致安全事故,造成学校损失的员工,根据损失大小给予相应的处罚。
8. 法律法规遵守:- 奖励: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员工,给予守法模范奖。
- 惩罚:违反法律法规,给学校带来不良影响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严重者可解除劳动合同。
9. 考核与晋升:- 奖励:年度考核优秀,工作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晋升机会或加薪。
- 惩罚:年度考核不合格,工作表现不佳的员工,给予降职或解除劳动合同。
10. 社会贡献:- 奖励: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学校赢得良好社会声誉的员工,给予社会贡献奖。
安全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平安保卫工作,增强全校师生的平安意识和责任感,确保师生的生命平安、学校财产平安,根据上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就学校平安保卫工作的检查、考核、奖惩及责任追究,特制定本制度。
一、平安保卫检查的要害部位学校平安保卫检查要害部位有:实验室、计算机房、图书室、财务室、档案室、电教室、语音室、保管室、配电室、餐厅、学生公寓、教师公寓等。
这些要害部位,对学校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起着重要作用。
有关处室针对所属要害部位特点,从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方面,制定具体相应的平安、防范措施,形成规章制度,并把规章制度、措施落到实处,责任落实到人,并将有关规章制度、措施送交办公室备案、存档。
二、平安保卫工作的检查与监督1、平安员在学校平安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检查学校平安保卫工作。
2、对于学校重点要害部位,各处室要明确各项平安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责任人,经常性检查所负责部门的平安工作。
3、平安员要定期不定期对学校的平安保卫要害部位进行检查,并如实做好情况记载,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4、全体师生均有平安保卫监督的义务,如假设发现不平安隐患,应及时向领导或主管人员汇报。
三、平安保卫工作的考核与奖励学校将平安保卫工作具体情况由办公室如实记载,并纳入教师年度考核和班级考评中。
对在平安保卫工作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要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并在教师职称评定、工资晋升、先进评选、年度考核中予以表达。
1、忠于职守,认真负责,积极工作。
有事及时上报,不迟报、不漏报、不误报,成绩显著者。
2、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者。
3、为了灾情,积极组织人员抢救,救灾奋不顾身者。
4、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同违法、违纪行为做斗争者。
四、平安保卫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平安事故责任追究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出事、谁负责〞的原那么。
对不履行职责,造成不平安隐患或发生不平安事故者,在教师职称评定、工资晋升、先进评选、年度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如假设发生不平安事故,对由于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重大事故、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没有及时发现和平安工作中重大隐患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不履行职责,严重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必要时给予行政处分或承当法律责任。
学校保卫工作检查奖惩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学校保卫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提高保卫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校保卫部门及参与保卫工作的相关人员。
三、奖惩原则1. 奖罚分明,奖优罚劣;2. 公平公正,客观评价;3. 激励与约束并重,促进工作质量提升。
四、奖励条件及标准1. 优秀保卫工作者:(1)认真履行职责,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2)在保卫工作中成绩显著,有效预防和制止各类违法犯罪活动;(3)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校园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4)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和活动,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
奖励标准:(1)给予通报表扬;(2)年度考核优秀;(3)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2. 先进集体:(1)部门团结协作,工作成效显著;(2)保卫工作得到全校师生的高度认可;(3)在上级部门组织的评比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奖励标准:(1)给予通报表扬;(2)年度考核优秀;(3)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五、惩罚条件及标准1. 违反工作纪律:(1)工作时间擅离职守,玩忽职守;(2)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消极怠工;(3)违反保卫工作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
惩罚标准:(1)通报批评;(2)年度考核不合格;(3)扣除相应工资或奖金;(4)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
2. 责任事故:(1)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2)泄露校园保卫工作秘密,损害学校利益。
惩罚标准:(1)通报批评;(2)年度考核不合格;(3)扣除相应工资或奖金;(4)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六、实施与监督1. 本制度由学校保卫部门负责实施;2. 学校成立保卫工作检查小组,定期对保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3. 奖惩情况及时公布,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 本制度由学校保卫部门负责解释。
学校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河北中学学校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一、学校综治、安全小组成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治安保卫工作检查。
二、严格执行门卫安全检查制度,校内物品出校门时,应严格查清情况,如有疑问,应立即扣留物品,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三、细心观察、巡查校内异常情况,安全隐患、火险等不安全因素,随时记载,及时处理和上报有关部门。
四、加强巡查,防火防盗,防止突发事件,检查门窗、电灯电源是否关闭。
五、做好节假日安全保卫工作和夜间安全巡查保卫工作。
六、经考核对学校治安保卫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1、认真开展或支持治安保卫工作,成绩显著,并为群众所公认的。
2、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避免恶性事故产生的。
3、在值班、巡逻中警惕性高、抓获坏人或与犯罪分子搏斗的。
4、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勇于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
5、向公安机关积极提供重要线索,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查处治安灾害事故表现突出的。
七、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罚款或者扣发奖金,或者责令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报上级给予行政处分。
1、忽视治安保卫工作,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以致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或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2、对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中漏洞和隐患,在提出意见后,仍不整改而造成经济损失的。
3、对发生的违法犯罪案件,治安灾害事故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
4、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忽视安全防范,使集体的现金、物资、器材、贵重物品等财产被盗窃、被破坏,造成经济损失的。
5、违反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等安全管理制度,致使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
6、违反保密规定,对秘密文件、图纸、档案、试卷不严密保管,以致发生被窃或丢失的,或口头泄密,造成后果的。
7、违反门卫、值班、巡逻制度,思想麻弊,擅自离开岗位,以致发生重大盗窃案件,使集体财产遭损失的。
8、犯有其他轻微违法、违章行为,需给予处罚的。
校园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3篇)
校园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是为了保障校园安全,保护师生身心健康,维护校园秩序而建立的一套管理机制。
以下是该制度的主要内容:一、校园安全工作考核制度:1. 设立校园安全工作考核指标,包括校园安全设施、安全巡查、安全演练、安全教育等方面。
2. 每学期对校园安全工作进行统一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评价和奖励。
二、奖惩制度:1. 对在校园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积极参与安全维护和救援的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校园安全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和单位进行惩处,包括口头警告、记过、记大过、扣发奖金、停职、降职、开除等处罚。
三、责任追究制度:1. 学校明确各个部门、岗位的安全责任和职责,落实属地管理原则。
2. 对于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相关责任人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和追究,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3. 学校将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对未能及时处理的责任人进行追责。
四、监督与评估:1. 学校设立校园安全委员会,负责对校园安全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2. 学校鼓励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校园安全工作,对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和反馈。
以上是校园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的主要内容,通过建立和完善这一制度,可以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师生的安全与健康。
校园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2)为确保我校正常教学秩序顺利进行,维护校纪校规,保障师生安全,重视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校长是学校第一责任人,各办公室负责人是各科室第一责任人。
2、认真执行目标责任制,落实各项检查和防范措施,每学期考核一次,若没有违纪情况和检查次数、时间、人员到位,可获安全责任奖(每期按____元/人)。
3、凡对安全工作做出成绩者,给予一次性的奖励,有突出贡献者学校将给予特别嘉奖。
4、安全防范检查措施不落实、不到位,按考核扣除安全责任奖,考核根据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进行。
5、发生安全事故,按规定扣除安全奖,事件较为严重的还将扣除年终奖,并实行“一票否决”,部门和当事人当年不得评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学校治安保卫检查制度范本
学校治安保卫检查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治安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治安保卫检查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全面覆盖、动态管理、分工负责、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
第三条学校治安保卫检查工作由学校治安保卫部门负责,有关部门和全体教职员工应当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二、治安保卫检查内容第四条治安保卫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校园治安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如门窗锁闭、防火防盗设施等;(二)校园内的安全隐患,如电线老化、消防设施损坏等;(三)校园内的治安事件,如打架斗殴、盗窃等;(四)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如是否存在非法经营、违规建筑等;(五)学校保安人员的配备和培训情况;(六)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七)其他可能影响学校治安秩序的因素。
三、治安保卫检查制度第五条学校治安保卫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治安保卫检查,对学校内的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和易发生治安案件的地方进行重点检查。
第六条治安保卫检查可以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进行,检查时应当有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并出示工作证件。
第七条检查过程中,发现治安隐患应当及时整改,对重大隐患应当立即上报学校领导,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八条对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依法处理,涉及刑事犯罪的,应当立即报警并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第九条学校治安保卫部门应当对治安保卫检查情况进行记录,并定期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四、奖惩制度第十条对于在治安保卫检查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学校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对于在治安保卫检查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泄露秘密等行为的,学校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三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治安保卫部门所有。
学校保卫人员奖惩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三篇)
学校保卫人员奖惩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一、引言为了提高学校保卫人员的工作效率和纪律意识,健全奖惩制度,确保学校安全和秩序的正常运行,制定了本奖惩管理规章制度。
二、奖励制度1. 奖励对象奖励对象为学校保卫人员中表现优秀、履职尽责的个人或集体。
2. 奖励种类(1)个人奖励:包括先进个人、优秀个人等奖项。
(2)集体奖励:包括先进集体、优秀集体等奖项。
3. 评选标准(1)个人奖励:个人工作成绩、纪律表现、考核结果等为评选标准。
(2)集体奖励:集体工作成绩、协作精神、纪律表现等为评选标准。
4. 奖励措施(1)表彰大会:对被评选为先进个人或集体的人员进行公开表彰。
(2)奖金激励:对被评选为优秀个人或集体的人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3)荣誉称号:对被评选为先进个人或集体的人员颁发荣誉称号证书。
三、惩罚制度1. 惩罚对象惩罚对象为学校保卫人员中存在违纪、失职行为的个人或集体。
2. 惩罚种类(1)个人惩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等纪律处分。
(2)集体惩罚:包括警告、记过等纪律处分。
3. 处罚措施(1)警告: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以提醒被惩罚人员改正错误。
(2)记过:在个人档案中作出记录,并限制个人一定时间内的晋升、奖励等。
(3)记大过:在个人档案中作出记录,并限制个人的奖励、晋升等。
四、奖惩程序1. 奖励程序(1)提名推荐:通过工作考核、群众评议等方式,推荐优秀个人或集体。
(2)评审评选:由相关部门组成奖励评审委员会,对提名的个人或集体进行评审。
(3)公示公示:公示评审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2. 惩罚程序(1)调查核实:对违纪或失职行为进行调查核实,确保情况清楚。
(2)处罚决定:由相关部门根据调查结果作出处罚决定,并通知被惩罚人员。
(3)申诉权利:被惩罚人员有权提起申诉,保障其合法权益。
五、监督机制1. 内部监督学校建立保卫人员互相监督的制度,加强纪律约束和行为规范。
2. 外部监督通过学校领导、家长委员会、学生代表等多方参与,加强对保卫人员工作的监督力度。
学校保卫奖惩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奖励1. 对在安全保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奖励范围包括:(1)及时发现、制止、消除安全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2)积极参与校园巡逻,维护校园治安秩序,表现突出的;(3)在紧急情况下,勇敢救助他人,表现突出的;(4)协助公安机关破获案件,为侦破案件提供线索的;(5)在安全保卫工作中,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3. 奖励形式:(1)授予荣誉称号;(2)颁发奖金;(3)给予其他形式的奖励。
三、惩罚1. 对违反学校安全保卫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个人,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
2. 惩罚范围包括:(1)故意损坏、破坏学校安全设施,造成安全隐患的;(2)在校园内寻衅滋事、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等扰乱校园秩序的;(3)偷盗、抢劫、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4)违反消防安全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5)其他违反学校安全保卫规定的行为。
3. 惩罚形式:(1)批评教育;(2)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3)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实施与监督1. 本制度由学校保卫处负责解释和实施。
2. 学校设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3. 学校对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对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对违反规定的个人给予处罚。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 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学校保卫处负责解释。
小学治安防范责任及奖惩制度(5篇)
小学治安防范责任及奖惩制度为加强学校治安防范的措施得到落实,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奖惩分明,特制订以下学校治安防范责任及奖惩制度。
1、学校成立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做到计划、目标、职责、措施的落实。
2、各领导小组成员对照职责范围,定时检查及时处理事故的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3、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高班主任的安全防范意识。
要求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特别是对学生的上学、课间活动、集会、放学等提出具体的要求,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管理。
学校与班主任每学年签订一次“责任书”。
4、提高教师的师德修养。
教师善于做学生的思想工作,克服简单化、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的发生,学校与各任课教师签订责任书。
5、因学校没有及时处理事故隐患而造成责任事故,追究其责任部门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视情节处理。
6、因缺乏安全教育和疏于管理,学生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而导致的安全事故,将追究学生所班级班主任的责任,其班级取消评文明班的资格,并扣发班主任综合治理当年奖金。
7、因教师教育学生方式简单、粗暴而造成的事故,并酿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关教师的责任,扣其学期奖金,取消其评比先进的资格。
8、安全工作每月自评____次,若未及时完成,则扣发当月安全考核奖。
小学治安防范责任及奖惩制度(2)是学校为了维护校园安全,保护学生身心健康而制定的规章制度。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治安防范责任及奖惩制度的说明:1. 小学治安防范责任:- 学校:负责制定和实施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配备足够数量的安保人员,确保校园安全。
- 教师:负责指导学生培养良好的安全意识和行为习惯,协助学校维护校园秩序,及时报告和处理安全事件。
- 学生:应遵守校规校纪,不参与欺凌、暴力等违法违规行为,主动报告安全隐患,积极参与安全演练等活动。
2. 奖励制度:- 校内奖励:学生遵守校规校纪,积极参与校园安全活动,可获得荣誉称号、奖杯奖状、奖金等奖励。
- 班级奖励:班级为了保持良好的治安秩序,可以设立奖励机制,例如每周最安全班级、最具安全意识学生等。
小学治安防范责任及奖惩制度范文(三篇)
小学治安防范责任及奖惩制度范文是为了保障学校安全,维护学生身心健康而设立的一套制度。
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治安防范责任:学校领导、教职工、学生及家长共同承担维护学校治安的责任。
学校领导要建立健全治安防范机制,并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
教职工要加强安全意识,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学生要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并举报违法、违规行为。
家长要配合学校工作,关心孩子的安全情况。
2. 奖励制度:根据学生或教职工对治安工作的突出贡献,学校可以给予相应的奖励。
例如,设立治安先进个人、集体和优秀治安员等奖项,发放奖金或奖品,表彰他们的杰出表现,激励更多人积极参与治安防范工作。
3. 惩罚制度:对于违反治安规定的学生或教职工,学校将进行相应的惩罚措施。
例如,对于轻微的违规行为,可以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批评;对于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可以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罚措施;对于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处理。
4. 制度宣传与培训:学校要定期组织治安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和家长的安全意识。
同时,要加强治安防范培训,提升教职工的安全管理能力,为学生提供安全的学习环境。
通过以上的治安防范责任和奖惩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提升学校的治安防范工作,保障学生的安全和健康成长。
同时也能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培养他们正确的价值观和法律意识。
小学治安防范责任及奖惩制度范文(二)一、引言近年来,小学校园安全问题时有发生,给师生的身心健康带来了严重威胁。
为了保障小学校园安全,确保学生能够在安全的环境中学习成长,制定并完善小学治安防范责任及奖惩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制定责任制度、奖励制度和惩罚制度三个方面探讨小学治安防范的问题。
二、制定责任制度1. 校长责任:校长是全校治安工作的最高领导,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治安防范方案。
校长应定期召开学校安全会议,对学校治安形势进行分析和研判,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以确保学校安全和秩序的维护。
2. 老师责任:每位教职员工都应对学生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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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中学
学校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一、学校综治、安全小组成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治安保卫工作检查。
二、严格执行门卫安全检查制度,校内物品出校门时,应严格查清情况,如有疑问,应立即扣留物品,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三、细心观察、巡查校内异常情况,安全隐患、火险等不安全因素,随时记载,及时处理和上报有关部门。
四、加强巡查,防火防盗,防止突发事件,检查门窗、电灯电源是否关闭。
五、做好节假日安全保卫工作和夜间安全巡查保卫工作。
六、经考核对学校治安保卫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1、认真开展或支持治安保卫工作,成绩显著,并为群众所公认的。
2、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避免恶性事故产生的。
3、在值班、巡逻中警惕性高、抓获坏人或与犯罪分子搏斗的。
4、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勇于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
5、向公安机关积极提供重要线索,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查处治安灾害事故表现突出的。
七、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罚款或者扣发奖金,或者责令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报上级给予行政处分。
1、忽视治安保卫工作,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以致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或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2、对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中漏洞和隐患,在提出意见后,仍不整改而造成经济损失的。
3、对发生的违法犯罪案件,治安灾害事故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
4、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忽视安全防范,使集体的现金、物资、器材、贵重物品等财产被盗窃、被破坏,造成经济损失的。
5、违反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等安全管理制度,致使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
6、违反保密规定,对秘密文件、图纸、档案、试卷不严密保管,以致发生被窃或丢失的,或口头泄密,造成后果的。
7、违反门卫、值班、巡逻制度,思想麻弊,擅自离开岗位,以致发生重大盗窃案件,使集体财产遭损失的。
8、犯有其他轻微违法、违章行为,需给予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