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违章班组评比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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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能高唐生物发电有限公司

无违章班组评比办法

1 总则

1.1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深入开展“无违章班组”评比活动,根据集团公司反违章管理规定,制订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国能高唐生物发电有限公司各运行、检修各班组的评比工作。

2 定义

按生产活动的组织与事故直接原因的联系,违章可分为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指挥性违章、管理性违章,具体要求见附件一。

3、具体要求

3.1每季度由生产部、安监部、综合部共同对各班组进行一次评比,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二。

3.2 参与无违章班组评比的条件

3.2.1 年度内未发生未遂及以上人身事故,未发生人为责任的

异常及以上设备事故。

3.2.2 年度内班组所有职工违章记分为零,违章查处次数为

零。

3.2.3 班组违章档案、职工违章记分档案齐全、完整、真实,

并按时上报。

3.2.4公司安监部检查中没有发现严重违章行为。

4、奖惩

4.1无违章班组评分达到总分值的90%以上,授予“无违章班组”称号,人均奖励100元。

4.2 达不到总分值90%的,不予奖励。

5、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办法解释权归生产部。

附件一:

1 违章分类

违章分为四类: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管理性违章、指挥性违章。从违章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可能引起的后果,一般可分为:严重违章和一般性违章。

2 定义

2.1 作业性违章:是指在电力工程设计、施工、生产过程中,作业人员违反保证安全的规定、制度及措施的一切不安全行为。

2.2 装置性违章:是指工作现场的装置、设施、环境、安全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符合要求,不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一切不安全状态。

2.3 管理性违章:是指从事电力设计、施工、物资、生产工作的各级行政、技术管理人员,不按规定要求制定规程、管理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的行为。

2.4 指挥性违章:是指各级领导直至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许可人、设计、施工负责人,违反国家及行业技术规程、条例以及

保证人身安全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等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

3 违章的归类划分

3.1 作业违章的归类

3.1.1 不按操作规定进行操作。

3.1.2 不按规定使用个人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

3.1.3 着装不符合规定。

3.1.4 攀、坐、站、倚、行的位置姿态,不符合安全规定。

3.1.5 随意挪用现场安全设施或损坏现场安全标志。

3.1.6 吊物、传运物件操作方法,违反规程规定。

3.1.7 起重作业操作方法、指挥信号违反规程或现场施工安全操作措施规定。

3.1.8 使用的安全工具、安全用具不合格。

3.1.9 工作中不遵守劳动纪律,从事与生产无关的活动。

3.1.10 其它不符合“三不伤害”的作业行为。

3.2 装置性违章的归类

3.2.1 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有缺陷或不符合规程规定。

3.2.2 安全标志、设备标志不全、不清晰或不符合规定。

3.2.3 作业现场不能保证满足规程规定的安全距离。

3.2.4 生产、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不全或不符合规程规定。

3.2.5 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

3.2.6 施工机具、设备、工器具、脚手架结构等不符合安全要求或强度不够。

3.2.7 安全防护用品、用具配备不全、数量不足、质量不良。3.2.8 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防火设施不全或防火措施不符合规定要求。

3.2.9 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位置、地点、环境不符合安全规定。3.2.10 设备在非安全状态下运行。

3.3 管理性违章行为的归类

3.3.1 未及时落实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有关规定;

3.3.2 未按要求制定有关运行、检修、维护规程制度;

3.3.3 制定的反措、安措计划不符合现场实际、不可操作或没能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反措要求;

3.3.4 制定的标准低于国家电力公司行业标准;

3.3.5 设备变更后相应的规程、制度、资料没有做及时更改;3.3.6 没有更改设计而自行更改施工标准;更改设计、施工后未更改竣工图纸;

3.3.7 对违章不制止,不按照规定采取管理措施;

3.3.8 不能综合应用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等方法,对班组和工作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科学分析,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3.3.9 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的例行工作;

3.3.10 安全生产各种措施、计划资金不落实;

3.3.11 违章使用临时工;

3.3.12 不能及时公布有资格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的人员名单。

3.4 指挥性违章行为的归类

3.4.1 不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以及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进行指挥;

3.4.2 现场指挥不符合有关规定;

3.4.3 组织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人员参加电力生产工作;

3.4.4 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拍板、不指挥,等上级人员拿出工作意见;

3.4.5 对各种违章现场不制止、不考核;

3.4.6 插手职责范围以外的工作;

3.4.7 越权管理,代行下属人员的指挥。

4 违章示例

4.1 严重违章示例

4.1.1 严重作业违章示例

4.1.1.1 无票操作或操作时不按规定进行唱票、复诵、核对名称,或不按照倒闸操作票填写的顺序进行操作(事故处理除外);4.1.1.2 无人监护进行操作和作业(有规定的除外);

4.1.1.3 停电作业不验电、不挂接地线;

4.1.1.4 没按规程要求设置封闭围栏;

4.1.1.5 约时停、送电;

4.1.1.6 擅自变更现场安全措施;

4.1.1.7 无票作业或擅自变更、扩大工作内容或工作范围;

4.1.1.8 打开运行中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或将手伸入遮栏内,戴手套或用抹布对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进行其它工作(有规定者除外);

4.1.1.9 登设备、杆塔、构架,不核对名称、编号、杆塔号、色标;

4.1.1.10 随意解除运行设备连锁、报警、保护装置;

4.1.1.11 高处作业不按规定系安全带,进入生产(施工)现场不按规定佩戴和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具;

4.1.1.12 不按规定使用相应的安全工器具进行操作或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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