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与实务实训(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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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实务第二章公司法

经济法实务第二章公司法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3 人至13人。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 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 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 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 工民主选举产生。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
外国公司
第二节 有限责任公司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有限责任公司是由公司法规定的一
定人数的股东所组成,股东以其认缴 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 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 业法人。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股东仅就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 2.公司的资本不分为等额股份,证明股东出资
份额的证书称为出资证明书。 3.股东一般都有最高人数的限制有限责任公司
的股东人数不得超过50人。 4.公司的经营状况不公开。 5.股东的出资转让受到较严格的限制。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一)公司设立的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经理 有限责任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四)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
经营规模较大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其 成员不得少于3人。监事会应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1 名召集人。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 工代表组成,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 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经济法基础考试实训报告

经济法基础考试实训报告

一、实训背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法律制度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日益凸显。

为了提高我国会计从业人员的法律素养,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我国将《经济法基础》纳入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

为了更好地应对考试,本人参加了经济法基础考试实训,以下为实训报告。

二、实训目的1. 掌握经济法基础知识,提高法律素养。

2. 熟悉经济法基础考试的题型和答题技巧。

3. 培养实际操作能力,提高应试水平。

三、实训内容1. 经济法基础知识学习实训期间,我系统地学习了经济法基础课程,包括以下内容:(1)会计法律制度: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法律责任等。

(2)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方式、票据管理、银行账户管理等。

(3)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税种概述、税率和征收范围、税收优惠等。

(4)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税种概述、税率、征收范围、税收优惠等。

(5)其他税收法律制度:关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等。

(6)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等。

(7)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劳动争议处理等。

2. 经济法基础考试题型和答题技巧学习在实训过程中,我了解了经济法基础考试的题型和答题技巧,包括:(1)单项选择题:注意题干中的关键词,排除干扰项。

(2)多项选择题:全面分析题干,选出正确答案。

(3)判断题:准确判断题干中的说法是否正确。

(4)不定项选择题:根据题干,找出符合要求的选项。

3. 实践操作在实训过程中,我通过模拟试题、历年真题等方式进行实践操作,巩固所学知识,提高应试能力。

四、实训收获1. 经济法基础知识得到巩固和提高。

2. 熟悉了经济法基础考试的题型和答题技巧。

3. 实践操作能力得到锻炼,应试水平有所提高。

4. 增强了法律意识,为今后从事会计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五、实训体会1. 经济法基础考试内容广泛,要求考生具备扎实的法律素养。

2. 经济法基础考试题型多样,要求考生掌握答题技巧。

经济法基础 项目4 公司法

经济法基础 项目4 公司法
司的概念与种类
(一)公司的概念与特征 公司是指依法设立,以营利为目的,
由股东投资形成的企业法人。
从法律上讲,我国的公司主要有四项特征。 1.依法设立 公司必须依法定条件、法定程序设立。一方面,要求公司的 章程、资本、组织机构、活动原则等必须合法;另一方面,要 求公司设立要经过法定程序进行工商登记。 2.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 以营利为目的,是指股东即出资者设立公司的目的是为了营 利,即从公司经营中取得利润。因此,营利目的不仅要求公司 本身为营利而活动,而且要求公司有盈利时应当分配给股东。 3.以股东投资行为为基础设立 公司由股东的投资行为设立。股东投资行为形成的权利是股 权。股权是一种独立的特殊权利,不同于所有权,也不同于经 营权等他物权,更不同于债权。 4.具有法人资格 公司是企业法人,应当符合《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 最主要的是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公司法的性质
公司法是组织法与行为法的结合。在调整公司组 织关系的同时,也对与公司组织活动有关的行为加以 调整,如公司股份的发行与转让等,其组织法性质为 公司法的本质特征。公司法规定公司的法律地位,规 范公司股东之间、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关系,调整公司 的设立、变更与终止,规范公司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 与运作,公司与其他企业间的控制关系以及法律责任 等。
1.公司法人财产权 公司作为企业法人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的财产虽然源于股 东投资,但股东一旦将财产投入公司,便丧失对该财产的直接支 配权利,只享有对公司的股权,由公司享有对该财产的支配权利, 即法人财产权。一般认为,法人财产权是指公司拥有由股东投资 形成的法人财产,并依法对财产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 权利。因此,股东投资于公司的财产需要通过对资本的注册与股 东的其他财产明确分开,不允许股东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投资, 或占用、支配公司的资金、财产。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 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 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 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 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接受担保 的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上述事项的表决。 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经济法基础与实务实训(公司法)

经济法基础与实务实训(公司法)
三、成绩评定:
成绩:批阅日期:
(1)饮料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
(2)饮料公司设立保健品厂的行为在公司法上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保健品公司公司设立后,饮料公司原有的债权债务应如何承担?
(3)乙转让股份时应遵循股份转让的何种规则?
【实验(实训)过程】
项目名称:公司法仿真实训
项目名称:公司法仿真实训
【结论】(结果、分析)
1
2
二、实验(实训)内容:
【项目内容】
项目一
张朝阳、圣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晖嵁陶瓷有限公司三投资人分别出资20万元、120万元、100万元成立万豪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张朝阳担任该公司的董事长、李三水担任公司的监事、王生鑫担任公司的总经理并兼任总会计师。公司欲修改公司章程,在圣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晖嵁陶瓷有限公司不同意修改章程的情况下,张朝阳以董事长的身份修改公司章程,还以各种理由解除王生鑫的总经理职务由自己担任,同时私自用公司的财产为其女儿的贷款提供担保。请பைடு நூலகம்答以下问题?
(1)王生鑫担任公司的总经理并兼任总会计师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
(2)张朝阳能否以董事长的身份自行修改公司章程?为什么?
(3)董事长张朝阳能否解除王生鑫的总经理职务由自己担任?为什么?
(4)董事长张朝阳私自用公司的财产为其女儿的贷款提供担保合法吗?为什么?
项目二
甲、乙、丙、丁、戊拟共同组建一有限责任性质的饮料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公司拟不设董事会,由甲任执行董事;不设监事会,由丙担任公司的监事。饮料公司成立后经营一直不景气,已欠A银行贷款100万元未还。经股东会决议,决定把饮料公司惟一盈利的保健品车间分出去,另成立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健品公司。后饮料公司增资扩股,乙将其股份转让给C公司。请回答以下问题?

经济法基础实训总结报告

经济法基础实训总结报告

一、前言为了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和实务操作能力,我们参加了经济法基础实训课程。

通过近一段时间的学习和实践,我们对经济法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现将实训情况总结如下。

二、实训过程1. 实训准备在实训开始前,我们认真学习了经济法基础教材,对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原则、法律关系等内容进行了系统学习。

同时,我们还查阅了相关法律法规,为实训做好准备。

2. 实训实施(1)理论教学在理论教学阶段,我们学习了经济法总论、市场主体法律制度、市场运行法律制度、宏观调控法律制度、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等内容。

通过教师的讲解和案例分析,我们对经济法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2)实践操作在实践操作阶段,我们以《经济法基础与实训》教材为基础,结合实际案例,进行了以下实训:①市场主体法律制度实训:我们模拟设立企业、变更企业登记、注销企业等过程,掌握了市场主体法律制度的相关知识。

②市场运行法律制度实训:我们学习了合同法、担保法、知识产权法等法律制度,通过模拟签订合同、担保、知识产权转让等操作,提高了市场运行法律制度的实际应用能力。

③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实训:我们学习了税收法、金融法、投资法等法律制度,通过模拟税收筹划、融资、投资等操作,掌握了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

④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实训:我们学习了仲裁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制度,通过模拟仲裁、诉讼、调解等途径解决经济纠纷,提高了我们的法律实践能力。

3. 实训总结通过实训,我们深刻认识到经济法在实际工作中的重要性,以下是对实训的总结:(1)提高法律素养通过实训,我们系统地学习了经济法的基本知识,提高了法律素养,为今后从事相关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2)强化实务操作能力实训过程中,我们通过模拟实际案例,掌握了经济法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提高了实务操作能力。

(3)培养团队协作精神在实训过程中,我们分工合作,共同完成任务,培养了团队协作精神。

(4)激发学习兴趣实训让我们对经济法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激发了进一步学习的动力。

公司法实训报告心得体会

公司法实训报告心得体会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深化,公司法作为规范公司组织、行为和责任的基本法律,日益显示出其重要性和必要性。

为了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公司法的相关知识,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我参加了公司法实训课程。

通过这段时间的实训,我对公司法有了更为深入的认识,以下是我对本次实训的心得体会。

一、实训背景本次公司法实训是在我国公司法修订实施的大背景下进行的。

近年来,我国公司法在不断完善,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

此次实训旨在通过模拟真实案例,让学生在实践中掌握公司法的基本原理和实务操作,提高学生的法律应用能力。

二、实训内容1. 公司法基础知识首先,我们系统地学习了公司法的基本概念、原则、适用范围等内容。

通过学习,我了解到公司法对公司设立、组织、行为、解散、清算等方面都有详细的规定,是规范公司运作的重要法律。

2. 公司设立与登记在实训过程中,我们模拟了公司设立与登记的流程。

通过实际操作,我掌握了公司章程的制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设立及其职责,以及公司登记的程序和所需材料。

3. 公司治理结构与运作我们学习了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原则和运作方式,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和职责,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

通过模拟公司治理结构的实际运作,我明白了公司治理的重要性,以及如何有效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4. 股权转让与公司合并、分立实训中,我们学习了股权转让的流程、条件、限制以及公司合并、分立的相关规定。

通过模拟案例,我掌握了股权转让和公司合并、分立的实务操作,了解了相关法律风险。

5. 公司解散与清算最后,我们学习了公司解散与清算的相关规定。

通过模拟清算程序,我掌握了清算组的设立、职责以及清算程序的运作。

三、实训心得体会1. 理论联系实际通过本次实训,我深刻体会到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性。

在课堂上,我们学习了公司法的相关知识,但在实际操作中,我才能真正理解法律条文背后的含义,以及如何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2. 提高法律素养公司法实训使我更加关注法律问题,提高了我的法律素养。

公司法实训报告书

公司法实训报告书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数量不断增加,公司法作为规范企业行为的重要法律,其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公司法的相关知识,提高法律素养,我参加了本次公司法实训课程。

通过实训,我对公司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以下是我对本次实训的总结和报告。

二、实训内容本次公司法实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公司法的概述:了解了我国公司法的立法背景、立法宗旨、适用范围等基本概念。

2. 公司的类型与设立:学习了不同类型公司的特点、设立条件、设立程序等内容。

3. 公司的组织机构与运作:掌握了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职权划分、运作方式等。

4. 公司的股权转让:了解了股权转让的方式、条件、程序以及股权转让的法律后果。

5. 公司的合并、分立与解散:学习了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的条件、程序以及法律后果。

6. 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了解了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基本要求、财务报表的编制与披露等。

7. 公司的法律责任:掌握了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违反公司法时的法律责任。

三、实训过程1. 理论学习:通过课堂讲授、阅读教材等方式,系统学习了公司法的相关知识。

2. 案例分析:结合实际案例,分析了公司法在实际操作中的运用,提高了分析问题的能力。

3. 模拟演练:通过模拟公司设立、股权转让、合并、分立等场景,锻炼了实际操作能力。

4. 交流讨论:与同学们共同探讨公司法在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问题,互相学习、取长补短。

1. 理论知识:通过本次实训,我对公司法有了更加全面、深入的了解,为今后从事法律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 实践能力:通过案例分析、模拟演练等活动,提高了我在实际操作中运用公司法的能力。

3. 团队协作:在实训过程中,与同学们共同完成任务,锻炼了团队协作能力。

4. 法律意识:通过学习公司法,增强了我的法律意识,使我更加关注企业的合法经营。

五、实训总结本次公司法实训使我受益匪浅,以下是我对本次实训的总结:1. 公司法在规范企业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大学经济法基础实训报告

大学经济法基础实训报告

一、实训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法律制度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日益凸显。

为了提高大学生对经济法律知识的掌握和应用能力,我校特开设了经济法基础实训课程。

本次实训旨在使学生在掌握经济法基本理论的基础上,能够将理论知识与实际案例相结合,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实训目的1. 使学生掌握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2. 培养学生运用经济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3. 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4. 为学生将来从事经济法相关工作奠定基础。

三、实训内容1. 实训课程设置本次实训课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经济法概述:介绍经济法的概念、特点、作用和发展历程等。

(2)合同法:学习合同法的基本理论、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3)公司法:学习公司法的基本理论、公司设立、组织机构、股权转让、公司解散和清算等内容。

(4)劳动法:学习劳动法的基本理论、劳动合同、劳动保护、劳动争议处理等内容。

(5)知识产权法:学习知识产权法的基本理论、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的保护。

2. 实训案例本次实训选取了以下案例进行讨论和分析:(1)某公司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被劳动仲裁委员会判决支付双倍工资。

(2)某公司因泄露商业秘密,被竞争对手提起诉讼。

(3)某公司因未履行合同义务,被对方公司起诉。

(4)某公司因违反公司法规定,被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四、实训过程1. 讲座:邀请经济法专家为学生讲解经济法基本理论和案例。

2. 案例分析:学生分组讨论案例,分析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3. 模拟法庭:学生模拟法庭审理案例,提高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 课后作业:学生撰写案例分析报告,总结实训收获。

五、实训成果1. 学生对经济法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2. 学生运用经济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得到提高。

3. 学生法律意识、法律素养得到增强。

4. 学生为将来从事经济法相关工作奠定了基础。

2023-经济法实训

2023-经济法实训
经济法实训
公司法实训课
调查话题:公司设立登记相关问题 调查内容: 1.了解公司设立的一般程序 2.熟悉公司设立的法律文书制作 3.分析我国公司设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 调查对象:湖北省XX市工商局
实训步骤与说明
(一)实训成果:?关于设立XX公司调查报告?
(二)实训目的
帮助实训学员了解公司成立应注意的问题和方 法,并通过审定具体的法律文件对应该注意的问 题和有效的方法有更为深刻的理解。同时,通过 审定?调查报告?,对于内资公司成立过程中的步 骤、股东出资形式和要求等内容有较为深刻的了 解。
第九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方法、职权、议事规那么
第十条 公司设立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行使以下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方案;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
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由 董事长〔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召开会 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 东。
第十二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监事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第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 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会 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需经全体股 东表决通过; 其他事项须经代表三分之二表 决权的股东通过。

经济法基础实训实验报告

经济法基础实训实验报告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法作为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日益显示出其重要性和必要性。

为了提高学生对经济法的认识,培养其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我们开展了经济法基础实训实验。

本次实验旨在通过模拟实际案例,让学生深入了解经济法律制度,掌握经济法的基本原理和实务操作方法。

二、实验目的1. 帮助学生了解我国经济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2. 培养学生运用经济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 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其法治观念。

三、实验内容本次实验以模拟案例的形式进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案例背景:某企业因合同纠纷与供应商发生争议,要求学生分析案情,确定法律关系。

2. 法律依据:根据案情,查找相关法律法规,确定适用法律。

3. 案件处理:针对案情,提出解决方案,包括诉讼、仲裁、调解等途径。

4. 案例分析:对案件进行深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

四、实验过程1. 案例分析:首先,学生需要对案例进行详细阅读,了解案情背景、争议焦点等。

然后,根据所学知识,分析法律关系,确定适用法律。

2. 查找法律依据:在分析案情的基础上,学生需要查找相关法律法规,为案件处理提供法律依据。

3. 案件处理:根据案情和法律依据,学生需要提出解决方案,包括诉讼、仲裁、调解等途径。

在提出解决方案时,学生需要考虑各种方案的优缺点,为当事人提供合理建议。

4. 案例分析:在案件处理完毕后,学生需要对整个案例进行深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借鉴。

通过本次实验,学生掌握了以下内容:1. 经济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2. 运用经济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 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

六、实验总结本次经济法基础实训实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提高了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其法治观念。

2. 培养了学生运用经济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 增强了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和沟通能力。

然而,本次实验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部分学生法律知识掌握不够扎实,案例分析不够深入等。

公司法实训报告实训体会

公司法实训报告实训体会

一、前言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公司法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加深对公司法理论知识的理解,提高实际操作能力,我参加了公司法实训课程。

以下是我在实训过程中的体会和收获。

二、实训过程1. 理论学习在实训开始前,我们对公司法的基本理论进行了系统学习,包括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股权转让、公司治理、公司解散与清算等方面的知识。

通过学习,我们对公司法的基本框架有了初步的认识。

2. 案例分析实训过程中,我们通过分析真实案例,了解公司法在实际操作中的应用。

这些案例涉及公司设立、股权转让、公司治理等多个方面,让我们对法律条文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3. 实操演练在案例分析的基础上,我们进行了实操演练。

我们分组模拟公司设立、股权转让、公司治理等环节,通过角色扮演、撰写法律文书、进行谈判等方式,提高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 总结交流实训结束后,我们进行了总结交流。

各组成员分享了实训过程中的心得体会,共同探讨了在操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法。

三、实训体会1. 提高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通过公司法实训,我将所学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相结合,提高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实训过程中,我学会了如何运用法律条文解决实际问题,为今后从事法律工作打下了基础。

2. 增强团队协作意识在实训过程中,我们分组进行模拟操作,这让我深刻体会到团队协作的重要性。

在解决问题时,我们需要充分发挥团队的力量,共同克服困难。

3. 培养严谨的工作态度公司法实训要求我们严谨认真,确保每一步操作都符合法律规定。

这使我养成了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为今后的工作奠定了基础。

4. 拓宽知识面通过实训,我了解了公司法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拓宽了知识面。

同时,我还认识到,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需要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

四、总结公司法实训是一次宝贵的学习机会,让我在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

经济法实训内容

经济法实训内容

实训一所有权的一般原理和债的一般原理实训内容:一、所有权的一般原理的实训二、债的一般原理实训要求:掌握所有权的一般原理和债的一般原理,运用相关法律知识和原理解决实际问题。

实训时间:2011年9月24日(一)案例:赵某与钱某是夫妻关系,双方于1994年购买了一块瑞士产的手表,价值1万元。

后因二人产生家庭矛盾,钱某未经赵某同意,擅自把手表拿走,并同孙某协商以9000元的价格卖给了孙某。

孙某得到手表后,被周某盗走,并以5000元的价格卖给了邻居武某。

后武某在佩戴该表时被孙某发现,并就手表的归属发生纠纷。

(二)问题:1、孙某能否取得该表的所有权?为什么?2、武某能否取得该表的所有权?为什么?(三)分析:1、孙某能取得对手表的所有权。

《民通意见》第89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

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

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本案中,钱某人作为共同共有人,处分其共有财产,而孙某作为善意第三人,在并不知情的情况下,支付了相当的对价,依法取得了该表的所有权,其所有权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2、武某不能取得对手表的所有权。

动产的善意取得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第一,占有人所转让的必须是动产;第二,转让的占有必须是基于所有人的意思表示;第三,善意第三人必须是有偿地从转让人处取得占有;第四,第三人必须是善意取得占有。

本案中,由于手表是被盗,属于赃物,因此不能适用善意取得。

武某不能取得该表的所有权。

二、债权的一般原理实训(一)案例:甲和乙订立了买卖香蕉的合同,约定甲向乙批发香蕉1000公斤,每公斤1元,共计一千元货款。

在本年度五月份交货付款。

由甲将香蕉运至乙的冷藏库,运费由乙负担。

到了四月,由于天气比往年都热,香蕉提前成熟。

甲自家的冷藏库容纳不了全部香蕉,于是通知乙请求准备冷藏库,他要提前将香蕉交付。

经济法基础与实务第四章(2)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法基础与实务第四章(2)有限责任公司

续上页
万某提出,自己愿意出450万元购买田某所有的股份。 而田某认为:自己是该公司的董事长,有权利决定公 司的各项事务;并且自己所有的股份最多,占全部出 资额的70%,即使投票表决,也应当按照田某自己的 意见处理。另外,田某和孙某签订协议在先,万某的 出价又没有高于孙某,所以不能转让给万某。而杨某 也将转让股份给张某的事情通知其他股东,各位股东 认为其他人根本不知情,并且股东万某当场表示愿意 出80万元购买杨某所有的股份,杨某表示他与张某签 订的协议已经生效,无论出多少钱不可能再度转让, 各位股东争执不下。
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 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 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 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 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 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订立章程——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审批——出资 验资——确立公司的组织机构——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登记
*须注意:设立审批
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前需要审批的是: 1、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审批的,如经营保险业务的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营业项目中有必须报审批的公司 3、国有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
问:
(1)张某、刘某的说法是否正确? (2)姜某和肖某的说法是否正确? (3)金某的说法是否正确? (4)甲公司的债权如何实现?
*有限责任公司和 股份有限公司的比较

4.《经济法基础与实务》各项目任务检测与实训参考答案

4.《经济法基础与实务》各项目任务检测与实训参考答案

《经济法基础与实务》各项目“任务检测”与“项目实训”参考答案项目一经济法的基本原理一、“任务检测一”部分(一)单项选择题1.C2.D3.A4.D5.D6.A7.A8.C9.A 10.C(二)多项选择题1.ABCD2.BCD3.CD4.BC5.BC(三)判断题1.√2.√3.√4.×5.√(四)案例分析题1. (1)本案涉及五种法律关系:李四与张三之间的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的关系;王五与李四之间的转委托代理人与代理人的关系;王五与张三之间的转委托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关系;肇事司机与李四之间的侵权与被侵权的关系;交通警察与李四之间的监管与被监管的关系。

(2)张三的转托行为,没有超越代理权。

李四途中将鱼委托王五处理,是紧急情况下作出的保护被代理人张三利益的转委托行为。

(3)因为李四的转委托行为有效,所以,王五与李四之间是转委托代理人与代理人的关系。

(4)张三的损失首先直接由张三自己承担,但张三有权向造成车祸的侵权人——肇事司机进行追偿。

因为本案发生的代理与复代理行为都符合法律的要求。

2. 乙的诉讼时效期间截止到2010年8月30日。

因为乙的追讨使甲答应付款,导致原诉讼时效期间中断。

所以新的诉讼时效期间是:2009年8月10日至2010年8月10日。

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到最后6个月内的2010年4月14日,乙出差遇险20天,致使原诉讼时效期间中止。

所以事后顺延20天。

截止期限为2010年8月30日。

二、“实训”部分项目实训一民事代理授权委托书的书写(略)项目实训二仲裁申请书的书写(略)项目二公司法律制度与训练一、“任务检测二”部分(一)单项选择题1.C2.C3.D4.A5.B6.A7.C8.B9.D 10.D(二)多项选择题1.CD2.AB3.ABD4.AC5.ABCD(三)判断题1. √2.×3.×4.×5.√(四)案例分析题(1)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任期的规定不符合规定。

经济法实训报告公司法

经济法实训报告公司法

一、实训背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经济法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交易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公司法作为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规范公司行为、维护股东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公司法的相关知识,我们开展了本次公司法实训。

二、实训目的1. 深入了解公司法的基本原理和主要内容。

2. 熟悉公司设立、组织机构、股权转让、公司治理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3. 培养运用公司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 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

三、实训内容本次实训主要围绕公司法的相关内容展开,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公司设立(1)公司设立的条件:公司法规定,设立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公司法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2)公司设立程序: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提交有关文件、资料,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2. 公司组织机构(1)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2)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3)监事会: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

3. 股东权利与义务(1)股东权利:股东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利,包括参加股东大会、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等。

(2)股东义务:股东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履行出资义务,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4. 股权转让(1)股权转让的条件:股权转让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2)股权转让的程序:股权转让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关于公司法的实训报告

关于公司法的实训报告

一、实训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公司法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为了提高学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具有实践能力的法律人才,我校组织了一次公司法实训活动。

本次实训旨在让学生通过模拟企业设立、运营、解散等环节,深入了解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提高法律实践能力。

二、实训目的1. 使学生熟悉公司法的基本理论和实务操作。

2. 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 提高学生团队协作和沟通能力。

4. 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

三、实训内容本次实训分为以下几个环节:1. 企业设立(1)选择企业类型:根据实训要求,学生需选择一种企业类型进行设立。

例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

(2)起草公司章程:学生需根据所选企业类型,结合实际情况,起草公司章程。

(3)办理工商登记:学生需协助企业完成工商登记手续,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2. 企业运营(1)制定企业发展战略:学生需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企业发展战略。

(2)企业财务管理:学生需了解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知识,包括财务报表分析、成本控制等。

(3)人力资源管理:学生需了解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知识,包括招聘、培训、薪酬管理等。

3. 企业解散(1)企业清算:学生需协助企业完成清算工作,包括资产评估、债务清偿等。

(2)企业注销:学生需协助企业完成注销手续,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四、实训过程1. 实训前期准备(1)学生分组:将学生分成若干小组,每组负责一个企业的设立、运营、解散等环节。

(2)资料收集:学生需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案例分析等资料,为实训做好准备。

2. 实训过程(1)企业设立:学生根据所选企业类型,起草公司章程,办理工商登记。

(2)企业运营:学生制定企业发展战略,了解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3)企业解散:学生协助企业完成清算工作,了解注销手续。

3. 实训总结(1)各小组进行实训总结,分享实训心得。

(2)教师对实训过程进行点评,总结实训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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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实验(实训)报告
(公司法仿真实训)
所属课程名称
班级
学号
姓名
指导教师
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监制
一、实验(实训)概述:
【目的及要求】
目的:能够运用公司法的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
基本法律实务问题
要求:能够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案例问题
【基本原理】
1
2
二、实验(实训)内容:
【项目内容】
项目一
张朝阳、圣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晖嵁陶瓷有限公司三投资人分别出资20万元、120万元、100万元成立万豪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张朝阳担任该公司的董事长、李三水担任公司的监事、王生鑫
担任公司的总经理并兼任总会计师。

公司欲修改公司章程,在圣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晖嵁陶瓷有限公
司不同意修改章程的情况下,张朝阳以董事长的身份修改公司章程,还以各种理由解除王生鑫的总经理
职务由自己担任,同时私自用公司的财产为其女儿的贷款提供担保。

请回答以下问题?
(1)王生鑫担任公司的总经理并兼任总会计师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
(2)张朝阳能否以董事长的身份自行修改公司章程?为什么?
(3)董事长张朝阳能否解除王生鑫的总经理职务由自己担任?为什么?
(4)董事长张朝阳私自用公司的财产为其女儿的贷款提供担保合法吗?为什么?
项目二
甲、乙、丙、丁、戊拟共同组建一有限责任性质的饮料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公司拟不设董事会,由甲任执行董事;不设监事会,由丙担任公司的监事。

饮料公司成立后经营一直不景气,已欠
A银行贷款100万元未还。

经股东会决议,决定把饮料公司惟一盈利的保健品车间分出去,另成立有独
立法人资格的保健品公司。

后饮料公司增资扩股,乙将其股份转让给C公司。

请回答以下问题?
(1)饮料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
(2)饮料公司设立保健品厂的行为在公司法上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保健品公司公司设立后,饮料
公司原有的债权债务应如何承担?
(3)乙转让股份时应遵循股份转让的何种规则?
【实验(实训)过程】
【结论】(结果、分析)
三、成绩评定:
成绩:批阅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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