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保护中原真性概念内涵探讨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应该注重原真性保护一辩稿
一辩稿谢谢主席!各位裁判,各位观众,对方辩友,大家好!我方的观点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应该注重原真性保护。
首先,我为大家解释一下几个名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个人、群体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应该是情理上必须或必然如此。
原真性保护则指的是不改变非物质文化最初传达出的信仰、审美、手艺传承及其呈现出的“文化空间”,对非物质文化的原真性保护可以在其基础上进行创新,经历时间的检验,融入各个历史时期的特点。
下面,我方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论述我们的观点。
第一,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中,人的作用尤为重要。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人为本的活态文化遗产,它的保护依托于人存在。
人依靠其本身的的学习能力和记忆能力,对非物质文化进行理解和传承,并使其可持续发展。
因此,对非物质文化的原真性的诉求就更加强烈。
注重原真性保护,可以使得“人”这一核心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其次,注重原真性保护,可以更好地保护非物质文化的真正价值。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正价值在于其所蕴含的审美价值、历史价值和精神内涵等。
注重原真性保护,可以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在价值得以体现及发扬。
若是注重发展产业,容易着重于外在形式,而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髓难以表现甚至丧失。
注重原真性保护,则使得非物质文化的内涵得以发扬,灵魂得以延续。
最后,原真性原则是保护原生的、本来的、真实的文化遗产,保留遗产的真实信息。
而我们之所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最终的目的就是传承民族的文化,保护人类文化的多样性。
这些目的在原真性原则下可以更好地实现。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大特点就是不脱离民族特殊的生活方式,它代表着民族的普遍的心理认同和基因传承。
而现在,各民族特殊的生活方式正处于趋向被现代生活同化的状态,现代元素的无节制渗入,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愈加迫切。
注重原真性保护,不仅保留了民族个性、民族审美习惯,而且增强了民族凝聚力,使民族精神、民族情感、民族历史、民族个性更好地延续下去。
从“原真性”实践反思中国遗产保护——以宏村为例
从“原真性”实践反思中国遗产保护——以宏村为例中国是一个拥有悠久历史和丰富文化遗产的国家,保护和传承这些遗产对于维护国家的文化自信和民族精神至关重要。
然而,在进行遗产保护的实践中,我们常常面临着诸多挑战和问题。
本文将以宏村为例,探讨中国遗产保护面临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可行的对策和反思。
宏村位于安徽省黄山市,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古民居景区之一,也是中国南方地区最有代表性的古村落之一。
宏村以其独特的建筑风格和历史文化价值而闻名于世。
然而,在过去几十年间,由于旅游业的迅速发展和城市化的推进,宏村面临着严重的保护困境。
首先,宏村中的原真性受到了威胁。
原真性是指古村落保留了较为完整的历史建筑风貌和传统文化内涵。
然而,由于迎合旅游市场需求,宏村的部分建筑开始被破坏或改建成商业用途。
原始的传统生活方式也被改变,居民逐渐离开村落居住。
这种原真性的流失,严重影响了宏村作为文化遗产的价值和魅力。
其次,旅游开发带来的商业化问题亟待解决。
随着宏村的知名度提升,大量旅游者涌入村落,给当地居民的生活带来了巨大变化。
商业化的扩张导致大量商店、饭馆等商业设施出现,而传统手工艺和农耕文化等正逐渐被忽视。
商业化的压力造成了村落内部的社会关系破裂和价值观的转变,严重破坏了宏村独特的人文环境。
另外,管理和保护不到位也是宏村遗产保护的难点。
尽管各级政府投入了大量资金进行保护和修复,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监管机制,宏村的保护工作存在一些问题。
一方面,管理者对于保护原真性的意识不强,导致修缮工作不够细致和专业。
另一方面,由于缺乏科学有效的旅游规划,游客数量过多、游客流动无序等现象仍然存在。
这些问题使得宏村的保护工作难以持续和有效进行。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需要从“原真性”实践中进行反思,并提出一些可行的对策。
首先,保护部门应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宏村的修缮和保护工作真正做到精细化和专业化。
其次,要制定科学有效的旅游规划,合理控制游客数量,保持宏村的独特魅力和人文环境。
当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真性保护和文化旅游开发对策
当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真性保护和文化旅游开发对策随着全球化和城市化的推进,传统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真性得到了保护,吸引了更多游客前来旅游。
但是,在文化旅游开发中,如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真性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本文将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真性保护和文化旅游开发方面进行探讨,并提出一些对策。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真性保护1.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和法规建设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目的是保护其独特性和原真性,而要保护它们必须有良好的法规和意识。
因此,必须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法律和相关规章制度。
同时,政府和社会大众应该引导大众抵制文化侵蚀,加强文化自信。
2.坚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相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要保护,还要传承,只有传承,它们的原真性才能被认知和参与。
例如,对于传统手工艺的保护,可以在保护的同时开展手工艺培训课程和展示活动,传承这些技能,使当地手工艺文化得以传承和发展。
3.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宣传的投入要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宣传作为民族文化自信心的体现,增强其保护意识和重要性,必须加大保护和宣传的投入。
可以开展相应的活动,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义演等,来向社会公开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文化旅游开发对策1.制定合理的文化旅游开发规划文化旅游开发必须建立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上,要根据当地的文化资源、自然景观等来确定其文化旅游产品和服务。
同时,要合理安排游客的游览时间和空间,避免文化遗产资源的过度开发和破坏。
2.注重文化旅游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融合文化旅游开发应该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吸引游客的核心元素,让游客更多的了解和体验当地文化。
例如,可以开展节日文化活动、民俗游览、特色美食品尝等活动,让游客感知文化的内涵、流传和传承。
3.重视文化旅游开发与文化产业的融合文化旅游开发应该促进当地产业的发展和就业,应当采取多种方式整合文化产业和旅游开发,将文化作为产业创新、转型升级活力的源泉和支撑点,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提供更好的发展保障。
中国历史文化遗产中“原真性”保护探讨——对《威尼斯宪章》与《奈良文件》的解读
中国历史文化遗产中“原真性”保护探讨 ——对《威尼斯宪章》与《奈良文件》的解读发布时间:2022-01-04T05:11:32.238Z 来源:《新型城镇化》2021年23期作者:殷楠1 王卓标2 [导读] 而应把握其精神内核和立足于本土历史文化遗产实际进行保护的观点,并具体提出了“不改变原状”、“文献研究与实体保护并重”、“审慎的重建”的建议。
1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湖北武汉 4300712武汉市规划研究院湖北武汉 430071摘要:本文通过对《威尼斯宪章》与《奈良文件》“原真性”原则的解读以及评析,阐述了《威尼斯宪章》的意义、局限性和启示,进而提出了对中国文化遗产保护不能刻板遵守《威尼斯宪章》的具体规定,而应把握其精神内核和立足于本土历史文化遗产实际进行保护的观点,并具体提出了“不改变原状”、“文献研究与实体保护并重”、“审慎的重建”的建议。
关键词:《威尼斯宪章》,《奈良文件》,原真性,动态修复,重建“原真性”在有关遗产保护的国际宪章和公约中多次出现。
《威尼斯宪章》第一段即使用“authenticity ” 来表达所要保护和传承于后代的建筑遗产本质内涵。
但“原真性”涵义并未规范过,即使在《关于真实性的奈良文告》中亦无说明。
本文试图通过对两个宪章的解读,以期理解两个宪章的精神实质,进而针对中国历史文化遗产的特点,就原真性原则在中国历史文物建筑保护中的应用进行探讨。
1、《威尼斯宪章》“原真性”评议《威尼斯宪章》作为第一个有关历史文物建筑的国际宪章,第一次以国际共识的形式提出了历史文物建筑保护的原真性原则。
从历史文物建筑的信息传递、修复、增添、补足、添加、重建等方面提出了“历史信息传递的准确性、修复部分的客观性、增添及补足部分的的可识别性、重建行为禁止性”等要求[1]。
根据这些要求,在实践中,进一步发展出了“最低限度干预原则”、“可识别性原则”和“与环境统一的原则”,有效地促进了历史文物建筑的保护与发展。
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原则
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原则1.真实性原则:真实性是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核心原则之一,指的是保护对象的原始状态、历史风貌和文化特征不受损害。
在保护过程中,必须遵循历史证据和学术研究,尽量还原历史的真实面貌。
2.可持续性原则: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不能仅仅是保护一时,还需要确保其持续传承和使用。
这就涉及到保护对象的维护、管理和利用问题,不能因为保护而使其陷入荒废或无人问津的境地。
3.全面性原则: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要考虑到各个方面的因素,包括历史、文化、社会、经济等。
保护的目标是使其成为一个有机整体,不仅仅是保存建筑,还要考虑其所处的环境和周边文化的保护。
4.可读性原则: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不仅要保持其原始特征,还要使之能够传达历史和文化的信息。
保护对象应当能够被观众和游客理解和欣赏,通过展馆、讲解员、标识等方式,提供有关其历史和文化背景的信息。
5.参与性原则: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应该是一个参与的过程,社会各界、居民和相关利益方都应该有参与的权利和义务。
保护工作需要与当地居民和当地文化相关方达成共识,形成共同的保护意识和行动。
6.灵活性原则: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不应当一刀切,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保护方案。
在保护过程中,要灵活运用各种手段和技术,根据物质状况和文化价值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
7.可持续发展原则: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应该与地方的可持续发展相结合。
保护工作不应该只关注保护对象本身,还要考虑其对地方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影响。
保护工作应该支持当地居民的生活和经济发展,形成可持续的保护模式。
总之,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需要遵循多个原则,包括真实性、可持续性、全面性、可读性、参与性、灵活性和可持续发展原则。
只有在遵循这些原则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保护和传承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我们的历史和文化遗产不断发展进步。
文化遗产保护的两大原则:真实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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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原真性质疑
1.2.1文物原状与原真性——并非静态 对历史遗产的原状之争:“宪章派”认为
要保护建筑进行干预之前的状态,包括发 生在建筑上的所有历史叠加信息;
“操作派”认为原状即始建之状,应去掉 有损建筑本体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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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尼斯宪章》(1964)提出“将文化遗产真 实地、完整地传下去是我们的责任”。
详见《奈良真实性宣言》(1994年,日本) (the Nara Document on Authenticity)第13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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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良宣言:想要全方位地评价文化遗产的 真实性,其先决条件是认识和理解遗产产 生之初及其随后形成的特征,以及这些特 征的意义和信息来源。
在和保护,不是为了历史的停滞,而 是为了历史的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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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辛“泰山颂”诗 刻石
高而可登,雄而可亲。 松石为骨,清泉为心。 呼吸宇宙,吐纳风云。 海天之怀,华夏之魂。
【说明】
此诗刻在泰山朝阳洞北约200米盘 路西侧石壁上,刻于1999年春。字面 高110厘米,宽360厘米。诗文10行, 满行4字,凡32字,草书。跋语6行, 满行8字,凡43字,字径8厘米,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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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尼斯宪章》提出保护、修复和发掘过 程中应遵循的“三不”原则:
不移动——保护对象不宜随意移动。
不乱真——修复古迹的可识别原则,既要 整旧如旧,又不能以假乱真。
不重建——不能在无任何遗存的基础上再 建,也不能在原有遗存基础上改建、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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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可持续的观念切入,历史遗产的存
原真性:与文化背景相关的真实性判断必 须联系大量的信息来源,包括形式和设计、 材料和质地、用途和功能、传统和技艺、 位置和设置、精神和感情等
古建筑保护中关于原真性的的认识与判断
古建筑保护中关于原真性的的认识与判断一.关于“原真性”的含义原真性是英文“Authenticity”的译名,又译原生性、真实性。
“Authenticity”作为一个术语,包含了权威性“Authoritative”+本源“Original”双层含义,其所涉及的对象不仅是有关文物建筑等历史遗产,更扩展到自然与人工环境、艺术与创作、宗教与传说等。
对于一件艺术品、文物建筑或历史遗址,原真性可以被理解为那些用来判定文化遗产意义的信息是真实的1)。
一般认为:判定一件艺术品应该考虑它的两个基本性质,即艺术品的创作和艺术品的历史。
艺术品的问世由创作思维过程和实物营造所组成;历史则包含了能够界定该作品时代性的那些重大历史事件及其变化、改动以至风雨剥蚀的现实情况的全部内容2)。
由此可见,创作和历史(信息)共同构成了“原真”的基本价值。
二.关于原真性的历史争论原真性争论的焦点,实际上就是如何定义“真实”的价值标准。
这场由来已久的争论始于东西方之间,以至于互扣“伪造”、“编纂”论和“效忠”、“愚忠”论的头衔。
西方原真性概念主要基于唯一性的观点,即艺术品和建筑物被理解为独一无二的作品,而不是重复性生产过程的产品。
即意味着每一物品都具有各自独特的历史,涉及各种变迁、发展、退化、剥蚀、现代装饰、扩建等等。
因此,任何一件“赝品”,无论它是复制品、仿制品或是复原的成果,也无论是否得到过分的修复,即便可以乱真,也不应被理解为原物(Original)。
构筑物应该作为自己时代的产物被识别,其易于识别的最初的品质或特征不应被破坏。
那些未以历史性为基础的更改和恢复最初面貌的创作将被阻止,可能发生的消除或更改历史性材料或者与众不同的建筑外观特征的行为应该被避免。
1964年的《保护和修复纪念建筑和遗迹的国际宪章》(《威尼斯宪章》)明确强调历史遗迹的一切“原始”特征都应当予以妥善保护——严谨忠实的“效忠”论。
其实追朔“原状”的观念,我国文物古迹保护法中“不改变文物原状”的法律原则(1982第12章15条)就详细规定了不可改变文物的四种原状3)。
谈原真性(authenticity)
性” 就是其中之一 。张松提出 :原真性 (u eti “ at n c h i.
t)又译原生性 、 y, 真实性 、 确实性 、 可靠性 , 主要 有 原始 的、 创 的、 一 手 的、 复制、 原 第 非 非仿 造 等 意
的” o g a) (r i 1 含义 。它并 非是文化遗产领域 的专 in
用术语 , 早在现代文化遗产理论 出现之前 , 已应 就
用于伦理学 、 语言学、 文学艺术等领域。在宗教 占 统治力量的中世纪 ,u et i 用来指宗教经本及 at n cy h it 宗 教遗物 的真实 性_ 。在 英文 词典 W b es t 1 ] e t '9 sr h N w Clga ii a e oeieDco r l t tn y的释义 中,u eti at n cy有 h it o g a 原初 的) r ( 实的 ) t s o h ( in ( ri l 、e 真 l a 、 ut r y 可信 r wt 的) 三层含义 。英 国文化遗产专家 D v o et l ai Lw n a d h
着不可忽略的意义 。o g a( in ri 原初 的) 包含着时间 l ,
维度上的“ , 真” 其中 o g a可理解为第一手的, in ri l 非
复制的。这层意思表明 , teti a hn cy中的“ , u it 真” 是
一
日国务 院办公厅转发了九个部委联合发布的《 关于
加强我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 。这 个文件中使用的就是“ 真实性” 提法。 那么将 at n cy一词译 为“ u eti h it 真实性” 是否合 适呢?下面从该词本身的意义着手, 进行细致分析。 at n cy u eti 一词起源于 中世 纪的欧洲, h it 在希腊
文化遗产修复与维护规范
文化遗产修复与维护规范文化遗产是人类文明的瑰宝,承载着历史、艺术、科学和社会价值。
它们不仅是过去的见证,也是我们未来发展的重要基石。
然而,由于时间的侵蚀、自然的破坏以及人为因素的影响,许多文化遗产面临着损坏和消失的危险。
因此,文化遗产的修复与维护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确保这项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制定一套严格的修复与维护规范是必不可少的。
一、文化遗产修复与维护的基本原则(一)原真性原则原真性是文化遗产修复与维护的核心原则。
这意味着在修复过程中,要尽可能地保留文化遗产的原始材料、结构、工艺和历史信息,使其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当初的建造和使用情况。
任何修复和维护措施都不应改变文化遗产的本质特征和历史价值。
(二)最小干预原则在进行修复工作时,应采取最小干预的策略,即只对那些已经损坏或存在安全隐患的部分进行处理,避免不必要的修复和改动。
同时,修复所使用的材料和技术应与原有的相匹配,以减少对文化遗产的影响。
(三)可逆性原则修复措施应具有可逆性,以便在未来有更好的修复技术和方法出现时,能够方便地进行拆除和重新修复。
这就要求在选择修复材料和方法时,要充分考虑其可拆除性和可替换性。
(四)可识别性原则对于修复的部分,应通过一定的方式使其与原有的部分有所区别,以便后人能够清晰地识别出哪些是原始的,哪些是经过修复的。
这样可以避免造成历史信息的混淆。
二、文化遗产修复与维护的前期准备(一)详细的调查与评估在开展修复工作之前,需要对文化遗产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和评估。
包括对其历史背景、建筑结构、材料状况、损坏程度等方面进行详细的记录和分析。
同时,还需要评估其周边环境对文化遗产的影响。
(二)制定修复方案根据调查和评估的结果,制定科学合理的修复方案。
修复方案应明确修复的目标、方法、步骤、材料和预算等内容,并经过相关专家的论证和审批。
(三)建立档案为每一项文化遗产建立详细的档案,记录其历史变迁、修复过程和维护情况。
档案应包括文字、图片、影像等多种形式的资料,以便为今后的修复和研究工作提供参考。
世界遗产“原真性”的开发与保护
内容摘要:世界遗产的原真性是旅游开发的基础和核心。
旅游开发过程是对世界遗产原真性的认识过程,其开发初期通常表现为对原真性的破坏上,旅游开发在本质上是一种“原真性”的回归,在未来趋势上是一种“原真性”的发展和延伸,旅游开发与遗产的原真性保护之间存在着替代关系且具有不可逆性。
两者的矛盾会在改革与发展中逐步得到解决。
关键词:世界遗产原真性旅游开发对世界遗产原真性的认识原真性源于“Authenticity”,意为原本的、真实的、可靠的、非复制的等等。
1997年,世界遗产委员会制定的《世界遗产公约实施行动指南》(第10版)指出:“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财产至少应具有〈世界遗产公约〉所说的突出的普遍价值中的一项标准以及真实性标准”,“要满足对其设计、材料、工艺或背景环境以及个性和构成要素等方面的真实性的检验”。
真实性是自然与文化遗产价值的基础,是进行遗产的科学研究、保护与修复规划及登录与管理的依据。
世界遗产原真性是追寻和传承人类的物质和精神家园的根基;是教育和提升现代公民素质的媒介;是可持续发展和代际公平思想的体现。
但值得注意的是,世界自然文化遗产的原真性具有相对性、主观性、动态性。
就自然遗产而言,由于受到自然腐蚀、污染、细菌、动植物生长和破坏等客观自然因素以及不科学的发掘与开发、缺乏项目规划、预测与决策失误、公众的忽视、磨损、涂写、走私等主观人为因素的共同作用,使原真性的生态延续更具有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上的相对性。
就文化遗产而言,不同地区、国家的文化根基、价值观念、经济基础、制度背景不同,对自然与文化遗产的开发、保护与管理就不同。
相对而言,发达国家可能更注重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精神层面的作用,发展中国家可能更注重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经济层面的作用。
就口头与非物质遗产而言,它包含了人类无限的情感,在数代人的传承中逐步形成一个民族和社会的文化血脉,它不是原封不动的一种延续,而是一种由时空、文化、情感等因素相互影响的动态发展系统。
谈世界文化遗产的完整性与原真性
谈世界文化遗产的完整性与原真性摘要:原真性与完整性是世界遗产领域的核心理念,我国对遗产原真性和完整性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原真性与完整性内涵、遗产类型、遗产保护案例和旅游原真性四个方面。
总体而言,文化遗产研究的丰富程度高于自然遗产,原真性研究的深入程度高于完整性。
从遗产类型日趋多样化、遗产内涵日趋丰富的现实出发,完整性原则的研究、自然遗产和复合遗产的保护研究、原真性与完整性内涵的关联性研究仍需引起更多关注。
关键词:原真性;完整性;遗产保护;世界文化遗产原真性和完整性是世界遗产领域的核心理念,是世界遗产申报、遗产价值评估、遗产保护和环境整治的直接依据.文化遗产研究的丰富程度高于自然遗产,原真性研究的深入程度高于完整性。
从遗产类型日趋多样化、遗产内涵日趋丰富的现实出发,完整性原则的研究、自然遗产和复合遗产的保护研究、原真性与完整性内涵的关联性研究仍需引起更多关注。
1国内外对文化遗产的保护的措施1.1国际文件中的“原真性”原则“原真性”的概念最早出现于《威尼斯宪章》中,这一宪章主要针对欧洲文物古迹的保护与修复。
自《威尼斯宪章》诞生和现代环境保护运动发祥至今,原真性和完整性一直是文物古迹保护和生态保护领域的基本内容。
2008年,《文化遗产地解说与展示宪章》肯定了原真性保护在文化遗产地解说与展示中的重要性,指出:“通过沟通历史构造与文化价值的意义,保护遗产地价值免受强行引入的解说,尊重文化遗产地的原真性。
”1.2国际文件中的“完整性”原则“完整性”一词来源于拉丁词根,表示尚未被人扰动过的原初状态。
《操作指南》对自然遗产的完整性有如下的界定:应包括其自然关系中所有或大部分重要的相关独立元素;应拥有足够的规模,并包含必要的成分,以展示其所具备的、对于长期保存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而言十分重要的过程;应具有突出的美学价值,并包括对维持景点美景至关重要的区域;应包括代表该生物地区最大限度的多样性特点的动植物的栖息地及其生态系统。
文化遗产保护的原真性原则(精)
阮仪三: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规划系教授、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主任林林: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规划系2000级硕士研究生文化遗产保护的原真性原则阮仪三林林摘要:原真性是国际上定义、评估和监控文化遗产的一项基本因素。
本文提出原真性原则对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和重要性,用以剖析当前文物古迹的修缮、重建和新建仿古建筑中存在的片面认识和问题。
关键词:原真性;文化遗产;保护原则中图分类号:TU 文献标识码:AAuthenticity in R elation to the Conservation of Cultural H eritageRuan Y isan ,Lin Lin(School of A rchitect ure and U rban Planning ,Tongji U niversity ,S hanghai 200092,ChinaAbstract :Authenticity is an essential element in defining ,assessing ,and monitoring cultural heritage.The thesis illustrates the implications of authenticity about cultural heritage in China.The test and principle of authenticity are applied to the conservation practice in China ,such as in relation to heritage sites and historic buildings.K ey Words :Authenticity ;Cultural Heritage ;Principle of Conservation一、什么是文化遗产的原真性“原真性”是英文“Authenticity ”的译名。
国内外世界遗产原真性与完整性研究综述
国内外世界遗产原真性与完整性研究综述国内外世界遗产原真性与完整性研究综述引言:世界遗产是人类历史和文化遗产的瑰宝,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具有全球重要价值的地点、建筑和自然景观。
维护和保护世界遗产的原真性和完整性对于后世的传承与演进至关重要。
因此,国内外众多专家学者都对世界遗产的原真性与完整性进行了深入研究与探索。
本文将对这方面的研究综述进行梳理,旨在促进更好地保护和传承世界遗产。
一、世界遗产原真性研究1. 定义与内涵世界遗产原真性是指世界遗产地在历史、文化和自然方面保持其最初状态、真实性和独特性的程度。
原真性的保护要求尊重遗产的历史和文化背景,以确保其无论是在现实中还是在时间推移中,都能够真实地展示和传达其独特的价值。
2. 评价指标体系为了评价世界遗产的原真性,学者们制定了一套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历史真实性、文化对比性、整体性和传统技艺等。
这些指标能够从不同角度全面评估世界遗产的原真性,为后续的保护工作提供重要依据。
3. 保护与传承实践在实际操作中,各国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保护世界遗产的原真性,例如修复和恢复古建筑、保护文物和推行传统技艺等。
同时,通过开展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社区的参与度和对遗产的认同感,以促进世界遗产的可持续发展。
二、世界遗产完整性研究1. 定义与内涵世界遗产完整性是指世界遗产地所包含的遗址、建筑和景观等方面的完备性和完整性。
完整性的保护要求保存遗产地的原貌、结构和环境,以确保其整体完整呈现其独特的历史和文化意义。
2. 评价指标体系为了评价世界遗产的完整性,学者们提出了一套评价指标体系,包括遗存完整性、功能完整性、环境完整性和认知完整性等。
这些指标能够测定世界遗产的各个方面的完整性,为合理保护和管理提供指导。
3. 保护与可持续发展保护世界遗产的完整性需要平衡遗产的保护与可持续发展之间的关系。
一方面,要采取措施防止人类活动、自然灾害和环境污染对遗产的侵害;另一方面,需要结合社会经济发展,为世界遗产提供必要的保护和管理。
概念的界定 [原真性概念界定]
原真性概念界定原真性是文化遗产评价的重要原则,本文从文化遗产的视角界定原真性。
笔者综合对于此问题的研究,认为遗产原真性首先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第一、遗产原真性时空二维的界定,遗产都具有时间的烙印和空间的痕迹。
从时间上来讲,遗产本身就是历史的物品,虽没有明确的遗产的定义但从包括的历史文物、古代遗迹、古建筑群来看首先是具有历史而且存在历史悠久,距今需具有一定的历史阶段,是历史上遗留下来物质文化遗产,是相对于现代而言的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遗存;原真性不能脱离其历史生存的环境而孤立出来,而这个历史环境由于地域、民族、传统文化、思想等因素的塑造具有时间定格性和地域差异性,不可以用同一个标准来衡量。
从空间来看,遗产不能脱离其原有的自然空间界面或者与原有的自然空间界面相背离。
自然环境是遗产生存的土壤,自然空间的界面是遗产的基底,如果自然空间界面发生了变化或者脱离,不仅会改变遗产的生存条件,对遗产造成隐形破坏,而且从景观欣赏的角度,改变了遗产遗存的肌理,会成为孤岛。
物质文化遗产与特定历史时期的情感信息相吻合,依照文献记载经现代人重新修建的不能称之为遗产无法谈及原真性,对于历史遗留的物质文化遗产有少部分经过修旧如旧,在内部质量和外观风貌和本质特性没有发生变化的可列为文化遗产,如果大面积、大部分的经过翻修,尽管在内部质量和外观风貌和本质特性没有发生变化则不可列为文化遗产,因为已经失去了称为遗产的痕迹。
第二、遗产原真性的信息具有多重面向性并且其信息来源必须真实可靠。
遗产原真性是多方面综合看待的,不能用唯一的标准来衡量,评价遗产原真性的信息符号来源必须真实可靠,而且针对不同类型的遗产应有不同的评价指标即由不同的信息符号来组成。
第三、由于遗产是时空二维共同作用的结果,遗产的原真性因其遗产地的文脉具有传承性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重视遗产所在地历史文脉的可持续性、保护各个历史阶段有价值的文物及建筑等、重视制度文化及行为文化的传承、营造特定历史阶段的遗产本真的状态。
基于原真性的建筑遗产保护策略研究
基于原真性的建筑遗产保护策略研究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建筑遗产作为传承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承载着丰富的历史信息和文化内涵,对于保护和传承建筑遗产具有重要意义。
在保护建筑遗产的过程中,往往存在着原真性保护的困境,即如何在保护建筑遗产的同时保持其原真性,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围绕基于原真性的建筑遗产保护策略展开研究,探讨在保护建筑遗产的过程中,如何实现原真性的保护,并通过具体案例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原真性的概念和重要性原真性是指建筑物在历史、艺术、科学和技术方面的真实性,包括其原始的设计、结构、建造、材料、形态等方面的真实性。
保护建筑遗产的原真性意味着要尽可能保持建筑物在历史上的原始状态,不断强化其历史和文化价值,使其能够真实地反映出特定历史时期的风貌和文化特征。
原真性的保护对于传承历史文化、促进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能够提高建筑遗产的观赏性和研究价值,对于提升城市形象、促进文化旅游等方面也具有积极的意义。
二、现阶段建筑遗产保护存在的问题在当前的建筑遗产保护过程中,原真性保护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
建筑遗产的原始材料和施工工艺逐渐失传,如何还原建筑物的原始状态成为了一个难题。
建筑物长期的使用和自然风化等因素对建筑物造成了一定的破坏,如何在修复和保护的过程中保持原真性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建筑遗产的文化内涵和历史价值也面临严重的丧失和模糊化的现象,如何在保护的过程中不断强化其原真性,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为了实现基于原真性的建筑遗产保护,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策略的制定和实施。
需要加强对建筑遗产保护意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广大公众对建筑遗产的重视和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建筑遗产保护的氛围。
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明确建筑遗产保护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对建筑遗产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其保护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
在原真性保护的具体策略上,需要注重对建筑遗产的科学研究和材料分析,确保在保护的过程中尽可能还原建筑物的原始状态。
文物建筑“原真性”的争辩:历史真实和艺术真实的冲突
一
“ 历 史真 实”与 “ 艺术真 实”的辨析
巴黎 圣 母 院
“ 历史真实 ”与 “ 艺术真 实”既有 交叉 ,也有冲突 ,这两个 存 下来的文物 、遗址 、文本等 ,因此 ,史学研 究试图通过实物
内容和概念 存在 的一致性 。 莱布尼兹指 出了理性 的 ( 必然 的) 真 后 来研 究 中的 “ 底本” ,然而这一底本 只可 接近 , 无法抵达 。也
和 事实的 ( 偶然的 )真 ,康德区别 了分析 的真和综合的真 ,黑 就是说 , “ 历史真 实”强调的是历史叙事对 历史时空中 “ 确有之
文物建筑保护措施体 系大大突破 了建筑 自身 的界 限。“ 艺术真实 ”和 “ 历史真实 这两个概 念之间的
分歧与冲突造成 了保护理论和实践操作上 的困境 。
随着现 代城 市规 模的扩大 ,历史建 筑成为城市规 划中不可
忽 视的重要 问题 。“ 原真性 ”( a u t h e n t i dt y )这一单词 的本 义是
格尔区别了概念与对象相符的真和概念内容与其 自身相符的真 , 事 ”的接近 , 是对对象和表 象间关系的肯定 。而 “ 表象 一认识 ” 这 些都是对真 实问题 的探讨 。可见 ,对 “ 真 实”的这 一判断 中 这一过 程则 已经超 出了历史真实本来的含义 ,与艺术真实密切 涉 及 了对象 一表 象一认识的过程 ,每一步之 间的一致性 都可以 联 系在 了一起 。以海登 ・ 怀特为代表的新 历史主 义将 历史与叙
指真 的 、原 本的 、神圣的 ,而非复制的 、伪造的 ,作为 当今文 物建筑 保护理论 中最核心 的原则 , 人们对其 内涵的理解一直 存
历史遗产保护的原真性--从《威尼斯宪章》和《奈良宣言》谈起
时代不断的前进,我们要有我们这 一代人的文化,遗产保护的目的是“古为 今用,洋为中用”,我们要延续一种文化 的生存,同时保存物质性遗产和非物质 性遗产,以《威尼斯宪章》和《奈良宣言》 等为导则,结合东亚特色和中国国情,考 虑一套自己的保护原则和方法,避免西 方中心论对自身价值的冲击,避免在学 习中迷失自我。
中国建筑遗产的原真状态,是人根
据各种真实的历史信息对文化遗产所进 行的评估。根据各种真实的信息来源, 判断文化遗产的建造年代以及各个历 史时期的真实状态。判断依据是:根据 文化遗产的本质、文化背景以及随时间 的 演进 ,对 原 真性 的 评 判 可 能与 大 量 的 信息来源有关,包括形式与设计、材料与 物质、利用与机能、传统与技术、区位与 场所、精神与感情,以及其他内在或外在 的因素。
首先,由于商业功能的使用要求, 石库门建筑从空间的组织方式上被作 了较大改动。传统石库门建筑前后各有 出 入 口 ,前 立 面 由 天 井 围 墙 、厢 房 山 墙 组成,正中即为“石 库门 ”,以 石料 作门 框 ,配 以 黑 漆 厚 木 门 扇 ;前 后 围 墙 大 致 同高,形成一圈近乎封闭的外立面。所 以虽处闹市,却是高墙深院、闹中取静。 而今原有建筑被开辟了大量门窗,不但 静谧的居住环境被打破,店铺的招牌与 现代装饰也与原有朴素谦和的风格矛 盾冲突。
参考文献 [1] 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法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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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原则
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原则(原创实用版)目录一、引言二、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原则1.原真性原则2.整体性原则3.生产性保护原则4.自然流变性原则5.修旧如旧原则6.不破坏原状原则7.立法保护三、结论正文一、引言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事业,对于传承文化、维护民族特色、促进人类文明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在文化遗产保护的过程中,遵循一些基本的原则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对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原则进行详细的介绍。
二、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原则1.原真性原则原真性原则是指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要尽可能保持文化遗产的原始状态,避免对其进行过多的人为干预。
这有助于提高对文化遗产价值的认识,坚持正确的保护理念和实践,有效地防止伪民俗和伪遗产占用可贵的保护资源和财富。
2.整体性原则整体性原则是指在保护某一具体文化遗产时,不能只关注该遗产本身,而要连同与其生命休戚相关的生态环境一起保护。
这有助于维护文化遗产的完整性和连续性,确保其在新的环境中能够继续传承和发展。
3.生产性保护原则生产性保护原则是指在保护文化遗产的过程中,要兼顾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使其在现代社会中能够得以延续和繁荣。
这需要我们在保护文化遗产的同时,关注其与现实生活的联系,发挥其在现代社会中的作用。
4.自然流变性原则自然流变性原则是指文化遗产在保护过程中,要考虑到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变化,允许文化遗产在一定程度上发生自然流变。
这有助于文化遗产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提高其生命力。
5.修旧如旧原则修旧如旧原则是指在修复文化遗产时,要尽可能恢复其原有的面貌和特征,避免对其进行过多的改造和更新。
这有助于保持文化遗产的原真性,使其在传承文化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6.不破坏原状原则不破坏原状原则是指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要尽量避免对文化遗产进行破坏性的干预,保护其原有的历史、文化、艺术价值。
这有助于维护文化遗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确保其在传承文化过程中不受过多的损失。
7.立法保护立法保护是指通过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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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保护中原真性概念内涵探讨
□邓祖涛
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的发展过程中,人们逐渐认识到原真性的理论和实践有一定的差距,实践操作中有很多特殊性是不得不面对的,于是,原真性概念不再被看做一个僵化的、一成不变的概念,随着现代社会的演化和对遗产的认识而发展,原真性概念有了新的涵义,时至今日已远远超出了它的本身含义。
对原真性片面理解,会影响人们对文化遗产领域中一些重要问题的判断,给文化遗产保护实践带来负面影响。
关于历史建筑保护方法,《威尼斯宪章》,特别是《关于原真性的奈良文件》和《实施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等一系列国际文件已使之变得更加清晰,确立了原真性为文化遗产(包括历史建筑)保护的基本原则,虽然如此,由于人们在解读原真性概念时出现了误解,致使文化遗产保护实践过程中也发生了错位。
所以很有必要对原真性概念的内涵延伸作进一步强调说明。
原真性是国际公认的文化遗产评估、保护和监控的基本因素。
随着中国越来越多地参与到国际文化遗产保护的合作与交流中,原真性概念及原则对促进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有重要的意义。
一方面,在中国文化遗产保护中贯彻原真性的原则,有助于提高对文化遗产价值的认识,改进保护的理论和实践;另一方面,中国也必须在符合国际保护理论精神的基础上,发展出符合中国国情和文化特征的保护理论和方法。
其一,在时间上,由点到线。
即原真性并不一定强调最初性,即最初的形态。
《威尼斯宪章》开篇中“世世代代人民的历史纪念物,饱含着从过去的年月传下来的信息,是人民千百年传统的活的见证。
我们必须一点不走样地(authenticity)把它们的全部信息传下去”,即原真状态既包括建筑物在最早的建造年代所处的状态,也包括后来对它的修缮,经过时间的冲刷所留下来的有价值的历史信息。
《关于原真性的奈良文件》第9条“对文化遗产的所有形式与历史时期加以保护是遗产价值的根本。
我们了解这些价值的能力部分
取决于这些价值的信息来源是否真实可靠。
对这些与文化遗产的最初与后续特征有关的信息来源及其意义的认识与了解是全面评估原真性的必备基础”。
也强调了不同历史时期留下来的信息,并把这些信息与文化遗产的价值联系起来。
事实上,所谓完全的“原真性”只是一种理想的模式,任何文物的保护不可能在被隔绝在真空的世界里,它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出现新的形式或内容,它是一个活的、动态的文化演变场所,即原真性是动态的、发展的,不是静止的、固定不变的。
它有可能实物会扩大,也可能缩小。
比如,一座历史城镇,在经济繁荣的时候,规模不断增大,可当遇到战争等因素的时候,它的规模就会缩小,甚至遭到彻底的毁灭,沦为古迹。
其二,在空间上,由点到面。
即原真性不仅强调历史实物的原真性,也强调历史文物所在的人工环境及周边自然环境的原真性。
19世纪,西方有关历史建筑保护都是围绕建筑单体或者建筑群而展开的,没有将历史建筑所在的人工环境及自然环境纳入到保护名单中。
《威尼斯宪章》第1条“历史文物建筑的概念,不仅包含个别的建筑作品,而且包含能够见证某种文明、某种有意义的发展或某种历史事件的城市或乡村环境”,第6条“保护一座文物建筑,意味着要适当地保护一个环境”。
任何地方,凡传统的环境还存在,就必须保护。
凡是会改变体形关系和颜色关系的新建、拆除或变动都是决不允许的。
第7条“一座文物建筑不可以从它所见证的历史和它所从产生的环境中分离出来”。
《关于原真性的奈良文件》附录2中所定义的文化遗产包括《世界遗产公约》第一条所定义的具有文化价值的纪念物、建筑群与历史场所。
综上所述,在对原真性理解上,我们不仅要强调历史文物本身的原真性,也要强调自然生态环境、社会生活环境(包括传统的习俗、生活方式等)和历史文脉环境也是原真性的体现,这几个部分相互联系,缺一不可。
当然,对环境所体现的原真性也要深刻理解,它和实物原真性一样,也是不断变化的。
我们平时所认为的传统的生活方式、习俗、生活环境也不是最初的,其实,最初的生活方式、习俗和生活环境是什么样的,我们未必很清楚。
任何地域、任何一种文化不会受到它种文化的影响,只是影响的强弱有所不同。
那种文化仍在该地域起着主导作用,发挥着它应有的作用,在现实生活能看见的传统文化,我们就可以理解那种文化仍具有原真性,反之,如果那种文化被同化了,就认为那种文化不具有原真性。
对于自然环境而言,其原真性主要是强调它受自然力和
人类干扰和影响较小,那种滥砍滥伐,污染河流等对自然环境造成破坏而引起的自然环境变化,并不是原真性的体现。
其三,在类型上,由单一走向二元。
首先,在对待原真性的有形载体上,由石构建筑到石木建筑。
西方的历史建筑大多是石构建筑,相对牢固,容易保持,而东方大多是木构建筑,易糟朽、易虫蛀、易失火、易变形,不易保持。
西方注重的是有形的物质价值,而东方注重的无形价值和精神场所,所以,他们所认同的原真性载体是不一样的。
即,西方强调原真性的载体是石构建筑,东方强调原真性载体是木构建筑。
这种观点的差异在奈良会议上逐步达成共识。
也就是说,《关于原真性的奈良文件》针对木结构建筑,从文化遗产的多样性角度重新审视了“西方所持的原真性”法则和标准。
第6条“文化遗产的多样性存在于时间与空间之中,需要对其他文化及其信仰系统的各个方面予以尊重。
在文化价值出现冲突的情况下,对文化多样性的尊重则意味着需要认可所有各方的文化价值的合理性”。
第7条“所有的文化与社会都是根植于以有形与无形手段表现出来的特殊形式和方法,这些形式和方法构成了他们的遗产,应该受到尊重”。
《实施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中第81条“对于文化遗产价值和相关信息来源可信性的评价标准可能因文化而异,甚至同一种文化内也存在差异。
出于对所有文化的尊重,文化遗产的审查和评估必须首先在其所在的文化背景中进行”。
第82条“依据文化遗产类别和其文化背景,如果遗产的文化价值(申报标准所认可的)之下列特征是真实可信的,则被认为具有原真性”。
在这里并没有强调材质是石头还是木质材料。
其四,由有形的物质文化遗产到有形的和无形的文化遗产。
无论是19世纪欧洲两大学说或三大学说,还是20世纪中叶制定的《威尼斯宪章》,强调的保护对象都是有形的历史建筑,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真性保护却没有涉及。
因为“修复”是专门针对有形的历史建筑,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应该是用“传承”等词语。
而在《关于原真性的奈良文件》中明确提出了文化遗产多样性应受到尊重,第5条“整个世界的文化与遗产多样性对所有人类而言都是一项无可替代的丰富的精神与知识源泉。
我们必须积极推动世界文化与遗产多样性的保护和强化,将其作为人类发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第6条“文化遗产的多样性存在于时间与空间之中,需要对其他文化及其信仰系统的各个方面予以尊重。
在文化价值出现冲突的情况下,对文化多样性的尊重则意味着需要认可所有各方
的文化价值的合理性”。
第7条“所有的文化与社会都是根植于以有形与无形手段表现出来的特殊形式和方法,这些形式和方法构成了他们的遗产,应该受到尊重”。
(作者单位:湖北经济学院,武汉理工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