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8年省文化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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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文化厅等部门辽宁省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文化厅等部门辽宁省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文化厅等部门辽宁省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10.07•【字号】辽政办发〔2018〕45号•【施行日期】2018.10.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正文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文化厅等部门辽宁省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18〕45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省文化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辽宁省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0月7日辽宁省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实施意见省文化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传统工艺,是指具有历史传承和民族或地域特色、与日常生活联系紧密、主要使用手工劳动的制作工艺及相关产品,是创造性的手工劳动和因材施艺的个性化制作,具有工业化生产不能替代的特性。

振兴传统工艺,有助于传承与发展辽宁优秀传统文化,涵养文化生态,丰富文化资源,增强文化自信;有助于推动传承人培养更多后继人才;有助于发挥手工劳动的创造力;有助于促进就业,实现精准扶贫,增加居民收入,增强地区发展活力。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文化部等部门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17〕25号)精神,现就加快推动我省传统工艺振兴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立足辽宁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提升我省传统工艺的传承和再创造能力。

在保护传统工艺核心技艺的基础上,推进辽宁传统工艺元素的挖掘和传统工艺的应用,打造辽宁地域文化知名品牌和文化名片,提升传统工艺设计理念与制作水平,提高产品品质,促进辽宁传统工艺与文化艺术、科技发展、设计管理及教育传播的融合发展,培育一批未来市场发展前景好、具有一定规模的传统工艺企业和名牌产品。

到2020年,全省传统工艺的传承和再创造能力、行业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从业者收入以及对城乡就业的促进作用得到进一步提升。

吉林省文化厅关于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绩效考核结果的通报-

吉林省文化厅关于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绩效考核结果的通报-

吉林省文化厅关于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绩效考核
结果的通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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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文化厅关于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绩效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文广新局,公主岭市、梅河口市文广新局:
根据《吉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绩效考核及补助管理暂行办法》(吉文发〔2018〕42号)和《吉林省文化厅关于开展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吉文发〔2018〕160号)的相关要求,我厅委托各市(州)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地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进行了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传承人年度收徒授艺、传承活动与对外交流、传承实践与理论研究等情况。

省文化厅对各地上报的272名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绩效考核结果进行了认真复核,现将复核情况和结果通报如下:称职人数235人(含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21人),不称职人数14人,已故23人(含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1人)。

综上,省级(不含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考核称职的人数为214人(详见附件)。

附件:附件: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业绩考核情况汇总表.xlsx
吉林省文化厅
2018年8月2日
——结束——。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下达2018年文化旅游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支出预算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下达2018年文化旅游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支出预算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下达2018年文化旅游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支出预算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四川省财政厅
•【公布日期】2018.05.10
•【字号】川财投〔2018〕55号
•【施行日期】2018.05.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
正文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下达2018年文化旅游提升工程中央预算
内投资支出预算的通知
川财投〔2018〕55号
相关市(州)及扩权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8年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财建〔2018〕163号)以及《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下达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川发改投资〔2018〕67号),现将2018年文化旅游提升工程(项目代码:
Z135060000070)中央预算内投资支出预算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名称及金额见附件),专项用于文化旅游提升工程项目建设。

预算功能科目“2300307-文化体育与传媒”,经济科目“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请按规定用途安排使用,并接受财政部驻四川专员办和我厅的监督。

为提高中央基建资金的使用效益,请在规定时间内将支出预算分解下达到项目
单位,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监管。

附件:2018年文化旅游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支出预算表
四川省财政厅
2018年5月10日。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项目计划、方案和预算申报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项目计划、方案和预算申报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项目计划、方案和预算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日期】2019.04.15•【字号】•【施行日期】2019.04.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项目计划、方案和预算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市(州)、县(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旅游文化和体育局、财政局,省直文博单位:近期,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印发了《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文﹝2018﹞17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附后),对资金管理作出较大调整:一是调整资金分配方式,对国家文物局批复保护方案的项目作为重点项目,实行项目法分配;对省级及省级以下文物部门批复保护方案的项目作为一般项目,采取因素法砍块分配到各省,再由各省采取项目法进行分配。

二是调整资金补助范围,将省级及省级以下文物保护单位纳入补助范围,并限定不超过一般项目补助的15%;强化了数字化保护和预防性保护内容;增加了文物本体保护范围内保存环境治理、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整体陈列展示等内容。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文物保护项目的科学性和计划性,做好项目储备并合理分配国家下达的砍块资金,以及统筹安排省级文化遗产补助资金(文物保护部分),建立三年项目滚动规划,现将国家文物保护资金项目计划、方案和预算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金补助范围根据《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1.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

主要用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保护等,包括:保护规划编制,文物本体维修保护,安防、消防、防雷等保护性设施建设,文物本体保护范围内的保存环境整治,陈列展示,数字化保护,预防性保护,大遗址保护管理体系建设和世界文化遗产监测管理体系建设等。

对非国有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可以在其项目完成并经过评估验收后,申请专项资金给予适当补助。

吉林省文化厅关于公布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吉林省文化厅关于公布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吉林省文化厅关于公布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
人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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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文化厅关于公布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文广新局,各县(市)文广新局,省直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非遗保护的工作实际,省文化厅开展了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评审工作。

经各地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和复核,确定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共计36人,现予公布。

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掌握并承载着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要知识和技艺,各地区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积极鼓励和支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和保护工作,努力推动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附件:吉林省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吉林省文化厅
2018年5月14日——结束——。

广东省文化厅关于开展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文化厅关于开展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文化厅关于开展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文化厅•【公布日期】2018.08.24•【字号】粤文非遗〔2018〕61号•【施行日期】2018.08.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广东省文化厅关于开展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文非遗〔2018〕61号各地级以上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体旅游)局: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有关规定,省文化厅将开展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以下简称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申报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须符合以下条件:(一)遵纪守法,爱国敬业,德艺双馨;(二)居住或长期工作在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流布地区;(三)熟练掌握其传承的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从事该非遗项目20年以上),在该领域或区域内被公认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四)在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中具有核心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五)已入选该项目的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二、申报范围(一)推荐重点1.新入选第七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2.前六批中无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项目;3.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已去世或丧失传承能力的项目。

本次申报工作重点关注以上三个方面的项目。

此外,部分前六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虽然已经有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如确因传承工作的需要,可适当增补,但要从严掌握。

(二)以下情况不列入推荐1.在项目领域内有争议的传承人;2.丧失传承能力、无法履行传承义务的传承人;3.仅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的人员;4.文化行政部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5.其他不直接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活动的人员。

四川省2015年-2018年重点政府大型工程项目名单

四川省2015年-2018年重点政府大型工程项目名单
三圣片区 (含大观片区)配套公建项目 成都市 250 (三批次一标段)(成都市兴城投资有限公 司公)义镇马林、红旗村安置区建设工程(眉山 眉山市 250 市彭山县国土资源局)
主体工程中标/开 工 设计
设计
文件草议
文件草议
设计
构思
2016年第四季 度
2015年第三季 度
2016年第二季 度
2016年第四季 度
改造、警察培训中心和老干部活动中心(四
川大省英川监北狱监(狱四)川省监狱管理局)
遂宁市 150
新建政务服务中心(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 凉山彝 150
府办公室)
族自治
西南职教园区建设项目(达州中医学校) 州达州市 150
木里林业局、武警凉山州森林支队及凉山州 凉山彝 140 林科所经济适用房项目(四川省木里林业 族自治 局新)津县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等项目(成都 州成都市 135 市天府新区配套区建设指挥办公室)
新都区三河锦绣前城小区(成都市三河互助 成都市 300 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内江市资中县巴蜀万象城(资中县兴资投资 内江市 300 开发集团)
资中县城新区综合体(内江市资中县城乡建 内江市 300 设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
成都中国艺库创意文化产业园(含经济型酒 成都市 300 店)
迁建及职教园区(四川省宣汉职业中专学 达州市 260 校)
罗家湾电子标准厂房,酒店和办公楼(遂宁市 遂宁市 400 大英县工业集中发展区管委会)
成都文化创意产业园(成都市兴锦城市建设 成都市 400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新校区建设(泸州职业技术学院)
泸州市 360
九江街道龙池西锦 (二期A区和B区)(成 成都市 350 都市双流县人民政府九江街道办事处)

四川省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四川省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改扩建
2018
2019
合计 ①供水供电系统改造;②外墙粉刷贴砖 (1050㎡);③场地硬化(1000㎡);④大 门及围墙加固;⑤院内绿化;⑥2KM道路硬 化建设;⑦监控系统建设。 中央预算内 投资 地方预算内 投资
200 160 40
200 160 土建等。 40 旺苍县发展 旺苍县文广 改革局-柳玉 新局-何光贵 富
改扩建
2018
2018
合计 广元市剑阁 县广播电视 台制播能力 提升工程 采购台内前端设备、非线性制作系统、媒体 资产管理系统、硬盘播出系统、演播室系统 等 中央预算内 投资 地方预算内 投资
200 160 40
200 160 40 设备购置等 。 剑阁县发展 剑阁县文广 改革局-何波 新局-何志全 涛
改扩建
2018
2018
广元市剑阁 县郑家山广 播电视高山 无线发射台 站基础设施 建设工程 广元市青川 县广播电视 无线发射台 站基础设施 建设(向阳 山) 广元市旺苍 县广播电视 无线发射台 站基础设施 维修改造工 程 广元市朝天 区广播电视 高山无线发 射台站基础 设施建设二 期项目
合计 配电专用机房60平方米,厕所20平方米,台 站围墙600米等。 中央预算内 投资 地方预算内 投资
200 160 40
200 160 土建等。 40 剑阁县发展 剑阁县文广 改革局-何波 新局-何志全 涛
改建台站机房、道路、给排水、围墙、电 力等基础设施建设 中央预算内 投资 地方预算内 投资
200 160 40
200 160 土建等。 40 青川县发展 青川县文广 改革局-向国 新局-白培峰 宏
1,793 1,434 359
苍溪县黄猫 垭战役遗址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博物馆藏品征集规程(试行)》的通知-苏文旅规〔2018〕1号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博物馆藏品征集规程(试行)》的通知-苏文旅规〔2018〕1号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博物馆藏品征集规程(试行)》的通知正文:----------------------------------------------------------------------------------------------------------------------------------------------------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博物馆藏品征集规程(试行)》的通知苏文旅规〔2018〕1号各设区市文广新局、扬州市文物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文广新局,南京博物院:为加强全省博物馆藏品征集规范化建设,省文化和旅游厅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博物馆藏品征集规程(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2018年11月19日江苏省博物馆藏品征集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博物馆藏品征集规范化建设,促进文博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利用或主要利用财政资金设立的国有博物馆开展的藏品征集活动适用本规程。

第三条博物馆藏品是指博物馆根据社会需求和自身性质、任务和发展需要,履行特定工作程序收藏、管理的人类活动与自然环境的见证物。

第四条藏品征集遵循科学、透明、合理的原则,着眼于现有藏品的系统构成和文博事业的发展趋势,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不得征集来源不明或者来源不合法的藏品。

第五条博物馆应当根据本馆定位和藏品实际确定征集方向、范围,制定藏品征集规划。

第六条博物馆藏品征集工作应当遵守《国际博协博物馆职业道德准则》及《中国文物、博物馆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符合博物馆伦理道德要求。

第二章工作机构第七条博物馆应当成立征集部门或征集小组,负责制定藏品征集规划和年度征集计划,开展日常藏品征集业务。

第八条征集部门或征集小组应当制定藏品征集工作管理办法,征集人员管理办法等工作制度。

浙江省文化厅关于印发《省级文化系统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文计〔2015〕47号

浙江省文化厅关于印发《省级文化系统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文计〔2015〕47号

浙江省文化厅关于印发《省级文化系统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文化厅关于印发《省级文化系统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文计〔2015〕47号为了进一步规范省级文化系统项目经费使用,提高项目经费使用绩效,保障文化工作的顺利完成,促进文化事业的稳步发展,同时加强省级文化系统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规范财政性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根据国家新《预算法》及省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关于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重新修订了《省级文化系统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文化厅2015年6月8日省级文化系统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省级文化系统项目经费使用,提高项目经费使用绩效,保障文化工作的顺利完成,促进文化事业的稳步发展,提升省级文化单位的竞争力和社会服务能力,根据国家新《预算法》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关于省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结余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结合省级文化系统实际,特修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直接或间接取得财政性项目经费拨款的厅属单位。

第三条“项目经费”是指文化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含改制院团)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所获得的经费。

第四条省级文化系统项目经费由省文化厅、省财政厅共同管理。

第二章项目经费申报第五条年度部门预算申报1.根据省财政厅编制年度预算的要求,单位所需项目经费原则上均应列入部门预算申报。

2.单位根据履行行政职能的需要、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在开展前期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合理安排项目的立项和整合,需申报当年新增项目的,应首先考虑动用历年结余资金。

2018年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资金安排表

2018年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资金安排表
非物质文化遗 产保护
横山鸭扎包
10
(四)
汕头市
小计
1159
35
市本级
重点文物保护
汕头市桂园旧址消防建设工 程
30
革命历史博物 馆
36
市本级
重点文物保护
潮海关旧址(华员低级帮办宿 舍)修缮工程
170
市海关
37
市本级
重点文物保护
潮海关旧址(外马路副税务司 公馆)修缮工程
10C
市海关
38
潮南区
重点文物保护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
40
29
龙岗区
非物质文化遗 产保护
龙舞(平湖纸龙舞)
10
30
福田区
非物质文化遗 产保护
祭祖习俗(下沙祭祖)
10
r1
(三)
珠海市
小计
39
31
市本级
非物质文化遗 产保护
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
1
32
市本级
非物质文化遗 产保护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
18
33
香洲区
非物质文化遗 产保护
沙田民歌
10
34
斗门区
重点文物保护
区域考古调查勘探
6C
4
广州鲁迅纪念 馆
重点文物保护
国民党一大旧址修缮工程
100
5
广东省文化厅
非物质文化遗 产保护
国家及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 助
13
省食品行业协 会、省武术协 会
6
广东省文化馆
非物质文化遗 产保护
2018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 系列活动
120
省非物质文化 遗产保护中心
7
广东省文化馆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四川省文物局关于印发《四川省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四川省文物局关于印发《四川省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2019年第03期构拨付资金。

社保机构根据支付信息,按月拨付相关保障资金。

(四)社保机构应于每年11月底前,提出次年代缴费和发放生活补贴等缺口资金需求;经同级人社行政部门审核,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报批后,纳入次年预算安排。

本实施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已有规定与本实施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实施办法执行。

今后国家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实施办法由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自然资源厅根据各自职能职责负责解释。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四川省文物局关于印发《四川省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川文旅发〔2018〕7号四川省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细则各市(州)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文物局:为加强我省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省文物局组织编制了《四川省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该《细则》已经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第1次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省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细则》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四川省文物局2018年12月4日附件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加强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由四川省文物局(以下称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审批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抢险加固工程、修缮工程、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环境整治工程、迁移工程的竣工验收(以下简称工程竣工验收)。

第三条文物保护工程竣工一年后3个月内由工程项目原申报机关提交工程竣工验收34申请。

第四条工程竣工验收由省级文物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也可由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按照本细则验收。

第五条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工程项目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福建省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名单的公示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福建省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名单的公示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福建省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名单的公示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公布日期】2018.12.04
•【字号】
•【施行日期】2018.12.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正文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福建省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项目推荐名单的公示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了第六批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评审,经专家评审、评委会审议并报厅务会研究审定,推荐了福建省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79项,包括新增项目68项,扩展项目7项,新增保护单位4项。

现将福建省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12月4日至12月23日止。

相关投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以来函、来电、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厅社文(非遗)处提出。

来函、来电、电子邮件需使用实名,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及时联系和反馈。

一、联系地址
福州市白马中路25号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社文(非遗)处,邮政编码350005。

二、联系电话(传真)
*************
三、电子邮箱
****************
附件:福建省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名单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8年12月4日。

2018江西省文化艺术规划课题结项名单

2018江西省文化艺术规划课题结项名单

YG2015150 YG2015158 YG2014141 YG2015106 YG2013094 YG2014026 YG2015247 YG2015057 YG2013099 YG2016134 YG2016138 YG2015095 YG2016128 YG2014236 YG2016321Z YG2017013 YG2017014 YG2017117 YG2011045 YG2015236 YG2014088 YG2014092 YG2017382 YG2012081 YG2014102 YG2014033 YG2014031 YG2014036 YG2015208
一般项目 重点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青年项目 青年项目 基地项目 基地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青年项目 一般项目 基地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青年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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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公共文化数字服务区域协作体系构建研究

辽宁省公共文化数字服务区域协作体系构建研究

辽宁省公共文化数字服务区域协作体系构建研究何丹(辽宁省文化艺术研究院,辽宁沈阳110011)[摘要]辽宁公共数字文化区域协作主要利用基于广电网络的“辽宁文化共享频道”和基于互联网的“辽宁文化云”云平台,通过发挥整合优势、数字化赋能形成了辽宁区域发展特色。

利用“5G+直播”、V R等技术,实现了辽宁公共文化数字区域协作的推广。

通过后台管理系统升级、做好内容规划、开展社会化合作等方式,打造公共文化数字服务区域协作体系。

[关键词]区域协作公共数字文化辽宁文化云[分类号]G249国家公共文化云是依托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于2012年启动的国家公共文化数字支撑平台[1],依托省级图书馆分中心、市县(区)支中心和乡村基层服务点的建设,有效提升了公共文化数字化水平。

由于种种原因,绝大多数公共文化云仅能进行图书系统或者文化馆系统的资源建设和服务活动,在资源整合、服务推广上受到一定制约。

2019年,《公共数字文化工程融合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将原有的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与其他三项工程合并,统称为公共数字文化工程[2]。

该方案明确提出了重点任务,其中包含整合工程平台、统筹工程资源建设和服务推广。

2018年,辽宁省进行事业单位改革,成立辽宁省公共文化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文化中心”),整合全省各文化事业单位及其资源,汇聚全省文化人才优势,由此成为辽宁公共数字文化发展的助推器,在原有“辽宁文化共享频道”继续发挥作用的同时,“辽宁文化云”也于2019年10月开始试运行,2020年5月正式上线,辽宁公共数字文化迎来了新的发展时期。

笔者以“辽宁文化云”为样本,对辽宁公共数字文化的区域性发展加以粗浅研究。

1辽宁公共数字文化区域协作概况文化中心是辽宁省委直属事业单位,组建于2018年7月,整合了原省文化厅、省文联、省作协等6个部门的21家单位,承担着全省公共文化服务、文化艺术演出、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文化研究与创作、旅游教育与市场监管、文化产业培育与开发等职能。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文化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文化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文化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文化厅•【公布日期】2018.03.02•【字号】冀财规〔2018〕4号•【施行日期】2018.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文化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文广新局,雄安新区管委会:为规范和加强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和《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若干意见》(冀办发〔2016〕5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们。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文化厅2018年3月2日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第三章资金分配第四章职责分工第五章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第六章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和《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若干意见》(冀办发〔2016〕5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资金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和保护。

专项资金的年度预算根据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省级财力情况核定。

吉林省文化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9年度省级文化遗产保护补助资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通知

吉林省文化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9年度省级文化遗产保护补助资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通知

吉林省文化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9年度省级文化遗产保护补助资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文化厅,吉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8.06.26•【字号】•【施行日期】2018.06.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吉林省文化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9年度省级文化遗产保护补助资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通知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文广新局、财政局,各县(市)文广新局、财政局,省直各相关单位:根据《吉林省省级文化遗产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吉财教〔2018〕176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非遗保护工作实际,现将2019年度省级文化遗产保护补助资金(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及重点(一)申报范围1.入选《2019年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备选项目库》(吉文发〔2018〕146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按省里确定的非遗保护项目申报指标数申报(指标数见附件4)。

2.2016-2018年已获得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补助资金的项目,不在此次申报范围内。

(二)申报重点1.支持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抢救性保护,开展抢救性记录、传习活动及相关实物收集等。

2.支持传统工艺类项目开展理论和技艺研究、传习和推介展示活动等。

3.支持传统表演艺术类项目剧(节)目整理、创作生产、编导排练、服装道具器材购置、人才培养、传习活动等。

二、申报条件(一)项目的申报主体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单位,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3.具有专门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人员。

(二)申报项目具有详细合理的资金预算,计算依据充分,符合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支持范围。

三、申报程序(一)项目申报单位隶属于省直的,应先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文化厅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正式文件及申报材料报送省文化厅、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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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时间 结题时间 2011.7 2012.07 2016.08 2012.07
2014.06 2015.07 2014.06 2015.07 2016.06 2018.08
2016.06 2017.05 2016.06 2017.05 2018.08 2019.07 2018.08 2019.07
主持人 那伟栋 李荣新 刘晓娟
那伟栋 关晓颖
林琳
王卓 洪宇 王卓 洪宇
职称 馆员 教授 副教授
副研究馆员 副研究馆员
讲师
讲师 讲师 副教授 副教授
究项目
所属部门 院长办公室
基础部 基础部
课题参与人
下拔经费 匹配经费 经费合计
杨子臣 杨丽华 曾祥源
0.1
0
0.1
0.1
0
0.1
院长办公室
杨子臣 王淑云
文化厅研究项目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立项课题名称 黑龙江省高校 图书馆特色数 字资源建设模 明代民歌研究 《红楼梦》影 响下的中国现 代女作家研究 黑龙江省高校 图书馆信息资 源共建共享模 关于RFID在图 书馆中的应用 “互联网+文化 产业”知识产 权保护问题研 巴斯内特文化 观下的影视作
品翻译研究 影视作品会话 含义的认知研 影视作品中的 模糊语言翻译 多模态视角下 国家形象宣传 片的语篇分析
课题来源 黑龙江省文化厅 黑龙江省文化厅 黑龙江省文化厅
黑龙江省艺术科 学规划课题
黑龙江省艺术科 学规划课题
黑龙江省文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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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共建项目 共建项目 一般项目 青年项目 扶持项目 青年项目 扶持项目
图书馆
刘爱玲、胡乃志、 那伟 栋、张凡
法律系
陈丽莉、李滨晶
0.1
0.1
0.2
商务英语系
徐亮亮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刘晓婷
0.1
商务英语系
唐艺珊、李凯、刘颖
商务英语系 张春烨、吴非、缪丽伟 0.3
商务英语系
张锐、隋新、展宏玮
0.3
0.1
0.2
0.15 0.15
0.45 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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