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牧民夜校实施方案-社区农牧民夜校培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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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牧民夜校实施方案

农牧民夜校实施方案例 1 为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工作力度,切实加强农民教育引导工作,不断满足广大农民求知、求富、求乐的需求,根据县委组织部、县委农办关于开办“农民夜校”的相关工作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省市县脱贫攻坚相关会议精神,结合“四好村”创建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分类指导,逐步推进,实现“农民夜校”村级全覆盖。以提高农民整体素质为出发点,以丰富农民文化生活为主要内容,集中宣传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法律法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民。

二、建设标准

1.建设场地。各村(社区)“农民夜校”场地建设要坚持“四个一”和“八有”标准,即一个不低于90平方米的教学活动场地、一套运转正常的远程课件收视系统、一套满足正常教学活动需要的教学用具、一批开展文体活动必需的设施装备;有教学场地、有学校标识、有管理人员、有施教设备、有师资配备、有教学教材、有运行机制、有学习活动。各村除在村集中建设1个农民夜校外,在群众相对集中的地

方要建有教学点方便群众。

2.教学设施。以村级组织活动阵地为基础,发挥整体功能作用,统筹整合农家书屋、文化院坝、居民院落、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站点、乡村广播等方面,充分利用现有的相关设施设备,发挥最大功能作用。

3.机构设置。各村都要成立机构明确具体的工作领导小组,“农民夜校”的管理,原则上由1名负责人和12名具体管理人员组成,贫困村的“农民夜校”负责人为第一书记,非贫困村的“农民夜校”负责人为党支部书记,管理人员要坚持组织放心、党员认可、群众满意的标准,重点从村三职干部、村级后备干部、优秀党员中选取。

4.教学师资。乡上将建立专门的师资库,在乡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农业服务中心、畜牧站、文化站、卫生院、天仙法庭、司法所、法律服务中心、国土所、学校等部门中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为每个村相应匹配至少6名可以长期授课的“农民夜校”教师。各级党组织书记、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驻村帮扶工作组干部和第一书记要带头上讲台。

5.教学内容。围绕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律法规、农村环境整治、脱贫攻坚政策宣讲、涉农政策、农村实用技术、农业种养殖信息等方面开展教学活动。

6.教学方式。充分尊重贫困户的意愿,根据农时农事

活动科学安排,利用夜间或劳作之余,集中授课或以分社、院坝会的形式,分组学习,分类因人施教。原则上每个“农民夜校”每月开展集中教学不低于2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

7.建设时限。贫困村“农民夜校”在今年11月底前全部启动建设,12月底前全面开班授课;非贫困村“农民夜校”在XX年1月底前全面开班授课。

三、运行机制

1.强化组织管理。以村党支部为核心,以驻村工作组为基础,培训工作要及时主动与乡“五个一”帮扶协调领导小组进行对接,“农民夜校”的负责人和具体管理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组织好教学计划,开展好教学活动,及时上报教学成果。

2.强化过程管理。建立健全“农民夜校”学校建设、教学培训、活动开展、日常管理等工作台账,要把“农民夜校”组织领导、师资队伍、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每次教学活动的过程资料(含教案、教学资料、签到册、现场照片等)规范存档。每次教学活动后于次日上报到乡扶贫办,信息内容包括教学活动开展的时间地点、主讲教员、教学内容、参加人员规模、取得效果、活动组织的方法经验、现场照片等。

四、督查检查

将“农民夜校”创办工作作为今年村级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乡“五个一”帮扶协调领导小组将会同乡纪委

适时对该项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督查,督查通报将通报到人通报到事,对工作不力,拖延推诿的村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农牧民夜校实施方案例2 为深入贯彻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市政府决定,从XX年起,在全市广大农村开展创办农民夜校试点工作,为全面建设农民夜校探索经验、奠定基础,现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办好农民夜校,对于满足广大农民求知、求富、求乐的要求,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加快农民增收致富步伐,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巩固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根本目标,以提高农民整体素质为出发点,以改善农民科技文化生活为主要内容,以农民夜校为重要形式,以试点为突破口,以点带面,逐步推进。争取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村村有农民夜校,丰富农民的文化生活,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为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的原则。一切为了农民,一切依靠农民。

2.因地制宜的原则。从实际出发,积极而为,量力而行,不搞一刀切。

3.注重实效的原则。力求实际、实用、实效,戒除形式主义。

4.循序渐进的原则。试点先行,积累经验,逐步铺开。

二、试点单位的确定及夜校的建设标准

(一)试点单位

根据市里的总体部署和各县(市)、区的申报,全市农民夜校试点单位共确定21个村(镇)。分别为:榆树市先锋乡民权村,弓棚镇十三号村、五棵树镇;农安县合隆镇谷家岭子村、农安镇红卫村、哈拉海镇金大房子村;德惠市布海镇升阳村、郭家镇东岗村、朝阳乡双利村;九台市九郊街道新立村、龙嘉镇龙嘉村、波泥河镇波兴村;双阳区齐家镇卧龙村、鹿乡镇鹿乡村、山河街道办事处三专村;绿园区西新镇双丰村;朝阳区富锋镇宋家村;宽城区兰家镇广宁村;南关区幸福乡红嘴子村;二道区英俊镇和平村;净月经济开发区新湖镇红田村。

(二)建设标准

根据试点村(镇)经济状况和现有条件,农民夜校建设分为“五有”和“三有”两个实施标准。“五有”,即有教室、图书室、文化活动室、电教室和室外活动场地;“三有”,即有教室、文化活动室和室外活动场地。各活动场所面积应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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