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技术资料编制、交付归档和验收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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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2若同一个项目由建设单位分别发包给几个施工单位施工的,各承包单位负责编制和交付各自承包范围内的竣工资料;对于其中一个整体图号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单位施工形成的竣工资料,由主体施工单位负责汇总,但其他施工单位应在所施工范围内的竣工图上盖竣工章,其共用图纸应由各方同时加盖竣工章,技术文字材料由主体施工单位将各方的合并与相应的竣工图配套移交。
GB/T 50328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QG/PG0056档案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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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细则采用以下术语、定义及缩写语
3.1公司—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
3.2××部门—公司规定某项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公司及分(子)公司对上述部门的确定和调整按相应的职责管理规定执行。
3.3建设工程项目—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工程基本建设单位。它由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在联系的工程所组成。
5.1.4.3.6沉陷观察、位移、变形记录等。
5.1.4.4工程建设前期资料,主要包括:立项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评估、批复、初步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方案、审查、批复、工程地质及地震资料、水文及气象资料、征地搬迁、人员安置、施工准备、招标、机构设置、人员分工、管理办法等。
5.1.4.5外事活动资料,主要包括:技术交流、出国考察、商务谈判、询价、报价、签订协议、合同、出国培训、监制、装箱运输、报关、商检、开箱检查、索赔、外国专家现场服务、质量事故处理、费用支付、设备调试、技术总结等。
5.1.4.6外部配套建设或协作的有关资料,包括原、燃材料、辅助供应、设备供应、动力供应等方面的协议、合同、会议纪要、与此有关的上级和地区有关文件、指示、建设条件、进度、资源情况、资金来源等。
5.1.4.7工程项目建设期间上级或当地与工程有关的各项文件、讲话、指示,召开的各种专题会议文件(纪要、总结、会议资料),预算审批、资金安排、项目调整、进度安排、计划调整等。
5.2工程竣工技术资料的编制
5.2.1工程竣工技术资料的编制责任
5.2.1.1对于实行总承包的项目,若没有实行分包,则由总承包单位全面负责整理交付竣工技术资料;若实行了分包,则各分包单位负责编制分包范围内的竣工技术资料,总承包单位除编制自己施工部分的竣工技术资料外,还要负责汇总、整理一并交付各分包单位的竣工技术资料,以确保整个工程的全部竣工资料达到齐全、完整和准确、系统的要求。
5.1.4.2.8竣工报告。
5.1.4.2.9交工验收证书。
5.1.4.2.10实物交接清单。
5.1.4.2.11工程质量评定证书。
5.1.4.2.12土、岩试验及基础处理记录。
5.1.4.2.13基础验槽及隐蔽记录。
5.1.4.2.14基坑回填压实记录。
5.1.4.2.15各种桩基的施工记录和检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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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工程施工单位负责编制、整理和交付工程竣工技术资Biblioteka Baidu。
4.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质保资料,并出具工程质量评定证书。
4.3工程监理单位负责编制、整理和交付工程监理技术资料,并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技术资料(若工程为监理项目),在“工程竣工资料验收认可证明书”上签字认可。
5.1.3.7造价控制
5.1.3.7.1预付款报审与支付。
5.1.3.7.2月付款报审与支付。
5.1.3.7.3设计变更、洽商费用报审与签认。
5.1.3.7.4工程竣工决算意见书。
5.1.3.8分包资质
5.1.3.8.1分包单位资质材料。
5.1.3.8.2供货单位资质材料。
5.1.3.8.3试验等单位资质材料。
5.1.3.10.4合同变更材料。
5.1.3.11监理工作总结
5.1.3.11.1专题总结。
5.1.3.11.2月报总结。
5.1.3.11.3工程竣工总结。
5.1.3.11.4质量评价意见报告。
5.1.4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全部技术文字材料(以下简称文字材料)
5.1.4.1一类文字材料:主要由设计变更材料(统称变更材料,后同)组成
本细则适用于攀钢(集团)公司基本建设工程(包括工业和民用及各种措施工程、技术改造工程、移地大修工程、基建转大修工程以及改造性大修工程)竣工技术资料的编制、交付归档和验收工作。各分(子)公司可直接引用或转化为本单位实施细则,在转化过程中应保持公司设置的管理控制流程和过程控制基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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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通过本细则的引用而成为本细则条款,凡是未注明版本号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5.1.4.2.16场地平整记录。
5.1.4.2.17隧洞工程喷射混凝土的厚度、强度及锚杆长度与锚固力的测试记录。
5.1.4.2.18施工、安装记录(含水下作业及隐蔽工程)。
5.1.4.2.19施工大事记和质量检查评定材料及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报告。
5.1.4.2.20各种建筑材料及构件等的合格证、配合比、质量鉴定及试验报告。
5.1.3.2.3监理部总控制计划等。
5.1.3.3监理月报中的有关质量问题。
5.1.3.4监理会议纪要中的有关质量问题。
5.1.3.5进度控制
5.1.3.5.1工程开工/复工审批表。
5.1.3.5.2工程开工/复工及暂停令。
5.1.3.6质量控制
5.1.3.6.1不合格项目通知。
5.1.3.6.2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
本细则由攀钢(集团)公司提出。
本细则由攀钢(集团)公司委托公司办公室档案处组织起草。
本细则主要起草人:欧阳继元、黄合明、何琼梅。
本细则为第一版本,没有历次变化记录。
工程竣工技术资料编制、交付归档和验收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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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细则规定了工程竣工技术资料编制、交付归档和验收等工作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竣工技术资料组成、编制、移交、审查验收、认可程序、质量保证措施、工程结算)、检查与考核等。
3.4监理资料—监理单位在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
3.5施工资料—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资料。
3.6竣工图—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3.7竣工验收文件—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
3.8归档—文件形成单位完成其工作任务后,将形成的文件整理立卷后,按规定移交档案管理机构。
5.1.4.1.1图纸会审纪要。
5.1.4.1.2变更通知单(包括变更设计的电传等在内,后同)及除代替图、新增图以外的附图。
5.1.4.1.3业务联系单、工程洽商单及除代替图、新增图以外的附图。
5.1.4.1.4材料代用单。
5.1.4.1.5设备处理委托单(含设备制造单位派驻工程现场代表现场处理单)。
目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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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钢自成立以来形成了大量的工程竣工档案,这些宝贵的信息资源为攀钢的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为进一步提高攀钢工程竣工技术资料的质量,确保工程竣工技术资料齐全、完整、系统、准确,以达到国家要求和满足生产建设使用的需要,根据建设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的要求,结合攀钢竣工资料编制和交付归档的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5.1.4.2.21对各种管线、压力容器(含锅炉)、设备等进行的焊接、检测、探伤、敷设、接地、绝缘、泄漏、试压、防腐、隔热、保温、耐压、防震、耐火、耐酸、脱脂、清洗、消毒、通水、渗水、防爆、密闭、强度及其它功能测试、校核试验的试验记录。
5.1.4.2.22各分部、分项的质量评定及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5.1.4.1.6其它形式的变更材料。
5.1.4.2二类文字材料
5.1.4.2.1施工委托书。
5.1.4.2.2中标通知书。
5.1.4.2.3工程合同(协议书)。
5.1.4.2.4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5.1.4.2.5技术交底。
5.1.4.2.6安全协议。
5.1.4.2.7开工报告(开工报审表)。
5.2.2.3属于公司物资处供应的材料,施工单位须提供物资处开具的材质证明书(抄件)原件,确有困难的,由原件的保留单位在复印件上说明情况并盖单位印章。用于粘贴材质证明书和合格证的胶水须是符合档案保管要求的防蛀胶水。
5.2.2.4工程竣工技术资料中如出现电子文件,归档时应以不可擦写光盘作为长期存储介质,光盘里须有电子文件目录,内容须经使用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审查认可并签字盖章。光盘上应附有标签,标签上须填写光盘的编号、内容和软、硬件平台等,移交时与纸质移交清单一并交付。
5.1.3.9监理通知
5.1.3.9.1有关进度控制的监理通知。
5.1.3.9.2有关质量控制的监理通知。
5.1.3.9.3有关造价控制的监理通知。
5.1.3.10合同与其他事项管理
5.1.3.10.1工程延期报告及审批。
5.1.3.10.2费用索赔报告及审批。
5.1.3.10.3合同争议、违约报告及处理意见。
5.1.4.2.23工程报验单以及材料报验单。
5.1.4.2.24各种管线、设备的调试、调整记录、试车、安装验收记录。
5.1.4.2.25工程的预、决算材料。
5.1.4.3三类文字材料:主要指测量成果
5.1.4.3.1各种地形测量(包括水下)和施工控制测量成果。
5.1.4.3.2一般土建工程的施工定位(含水下)测量成果和竣工测量成果(包括打桩工程的桩位实测记录及最后测量和水下建筑物的竣工测量成果)。
5.2.2工程竣工技术资料的质量要求
5.2.2.1工程竣工技术资料应为原件,其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应为A4幅面(210mm×297mm),并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无任何破损,签字盖章手续完备。文字材料用纸应采用具有一定厚度、便于长期和永久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包括黑色圆珠笔)、复写纸和铅笔等,资料中不得使用涂改液。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要求图面无破损,线条、数据清晰无污点,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按《技术用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T10609.3—1989)统一折叠成整齐、规范的A4图幅(210mm×297mm),做到图面在里,图标栏露在外面,并预留10~15mm的保护边。送交城建档案馆的图纸须折成手风琴形式(非楼梯状),折叠时图纸的左边留出25mm的装订线后的回折需左右对齐。
5.1.4.3.3管线安装工程测量成果(包括管线的起点、中点、拐点、终点和管线交叉点的坐标、标高、坡度)。
5.1.4.3.4各类机器设备安装工程的复测记录、测量成果。
5.1.4.3.5 道路工程的测量成果(包括路面、结构层、桥台、桥墩基础及顶部的测量,隧洞工程施工中在地面上建立的平面与高程控制网,将地面上的坐标、方向和高程传递到地下后在地下建立的平面与高程控制网,工程施工中的施工定位测量和竣工测量,隧洞开挖后的洞底高程、贯通情况、衬砌后的洞底高程、每10米处的洞宽、洞高的测量和横断面图等)。
5.2.2.2对于施工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应提供材质证明书(合格证)的原件。如果同期采购的一批材料多处使用,可将原件放在材料使用量最大的图号中,其他相关图号可使用复印件,但须在复印件上注明原件所在的具体图号,并且原件须交公司档案馆保存。合格证若为金属牌,需在边角处穿孔系绳装入信封中,再将信封边沿与其他合格证装订在二类文字材料中。若材料采购量太少,供货商难以提供材质证明书(合格证)原件的,须在复印件上说明情况,并盖上供货单位的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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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工程竣工技术资料的组成
5.1.1工程竣工图。
5.1.2随机技术资料:包括引进设备及国内设备的出厂合格证、装箱单、开箱记录、说明书、操作规程(手册)、参数值表、设备图纸(含设备现场处理资料)等。
5.1.3监理资料
5.1.3.1监理合同。
5.1.3.2监理规划
5.1.3.2.1监理规划。
5.1.3.2.2监理实施细则。
4.4工程使用单位(包括使用单位的工程管理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初审施工和监理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技术资料,并在“工程竣工资料验收认可证明书”上签字认可。
4.5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复审施工和监理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技术资料,并在工程结算单和工程监理
结算材料上签字盖章。
4.6财务部门负责工程竣工资料保证金的核算和管理,并为已办理完工程竣工技术资料验收认可手续的施工和监理单位办理工程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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