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理论课之范跑跑和郭跳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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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历了多日的论争之后,被称为“范跑跑”的中学老师范美忠仍在执著地为自己的行为“辩解”,认为自己是“中国最优秀的文科老师”,并说“教师只是一种谋生手段”,却“被人为戴上了神圣的光环”。诚然,教师的道德水平并不必然高出普通人,尽管大家都期望这个职业的人具有较高的道德层次。在分工化、职业化的社会中,教师也并不必然因“神圣”而承担额外的道德义务,教师也的确只是众多谋生手段中的一种。
但是,即便作为一种谋生手段,每个职业却都有各自的职业伦理规范,也都有自己的职业责任范围和职业精神,教师这个职业也不例外。何况在法律明文规定的职业职责和义务之外,还存在经时间沉淀而成的公序良俗式的社会诉求,它们在道德伦理和社会舆论等方面的约束下成为了一种不成文的内部机制,也相当于一种“契约”。
以教师这种职业为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明文规定老师有“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和“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等义务。但是当两位学生发生纠纷或者打架时,会自然地找自己的老师去“评理”。《教师法》并未规定教师要承担“评理”、调解的义务,但之所以学生仍然去找老师,是因为在约定俗成的价值观念中,老师有调解学生纠纷的职业责任。
以前小朋友捡到钱都知道“交给警察叔叔”,尽管并没有法律赋予警察接收失物的义务,但大家还是不约而同地认为应该交给警察而不是随便哪个路人,这说明警察除了“公正执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等职业责任之外,还承载了权威、公正的职业形象,而维护这种形象则成了警察的职业责任之一。
可见一些约定俗成的社会共识也在渗进职业规范,形成了一种附加型的职业责任。一个人有不从事某项职业的自由,可一旦从事了某种职业,也就相当于他默认了承载于职业之上的公序良俗,默许了其职业“契约”,也应该具有一种“契约”意识。范美忠曾引述一位朋友的话说他“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发表了错误的言论”,但从上述意义上讲,如果错的话,那么是他“错误”地从事了教师这个职业。
在地震频发的日本,老师一般都是震灾时疏导、安置学生的组织者,倒不是说教师就应该承担什么额外的道德义务,而是作为一名教师,他有这样的职业责任。教师自然是教室里的组织者和责任人,除了平时的监护责任外,组织学生们应对突发事件和躲避灾害也应该是理所当然的职责,范美忠自己也说“此类灾难中,教师确实有疏散的义务”,但事实是,他自己先跑了。
如今社会,职业责任模糊的不止范美忠一人,也不止教师一个职业。有些教授“研究学术”研究成“抄袭”了、导游们的主要职责由“导游”变为“导购”了、裁判们敢于吹“假哨”了、医生也养成收“红包”的习惯了……
我们不必也不应该给某个职业或个人附加过多的道德义务,只是,每个从业者是否也应该凭着职业精神和职业“契约意识”尽力地承担相应的职业责任?道德缺乏刚性,如果职业责任再边界不明,则社会底线不保,社会共识不存,社会规范不再。一个“范跑跑”的出现已经引发了一场论争,也许道德层面的谴责确有“道德审判”之嫌,但“范跑跑”事件所反映的社会职业责任模糊甚至是沦丧的困境,却不得不让我们深思。
除去英国的《卫报》认为范美忠坦率承认自己的行为并大胆辩护“勇气可嘉”以外,大多数对此发表相关评论的西方媒体也同样不能认同“范跑跑”的行为。也就是说,即便是一向标榜自己关注人权的西方主流舆论,也不能接受范老师这种在危险来临时置自己学生于不顾的行为。这也很好的回击了那些以“尊重个人权利”
为理由支持“范跑跑”的言论。——也就是说,不仅仅是在中国,放在地球的任何一个角落,认为老师在危险来临时应当以保护自己的学生为首要选择这样一个观点都是主流,是一种公认的道德行为标准。
然而在谴责“逃跑”的同时,我们也应当更加深入地思考问题,作为一个“国家和学校没有教过我任何逃生、营救技能”的普通人,范美忠在地震发生的瞬间因为惊惶失措而率先逃跑实际上也是“第一反应”,我们可以说他违背师德,我们也可以表达不支持其再继续担任老师的意愿,但我们还应该看到他的逃跑也含有“没有任何逃生营救技能”的因素。在地震较频繁的加州,《民法》第3100条规定所有公职人员是灾难服务人员,“此公职人员包括教师,因此,当灾难发生时,美国教师有疏散学生的职责。”——但是那是建立在一个基本的事实之上:“不论是火灾或地震,加州每个学校都有自己的疏散步骤,在演习时也会检视撤离所有人员需多久的时间,一旦灾难发生,所有人都应依照紧急步骤来避难。”
由此我们也应该吸取一些教训:为什么作为老师的范美忠会“没有接受过任何逃生营救技能的训练”?面对灾难之时,有些人的本性是会惊惶失措的,唯有接受过充分训练之人才更可能保持冷静,更可能做出正确的行动。实际上如果没有相关知识打底,即便范美忠不逃跑,也很可能做出错误的指挥而同样不能保护好自己的学生。在关注孩子们考分高低的同时,我们的学校是否也应该在日常强化一些类似的准备工作呢?也许仅仅从这一点上来说,我们应当庆幸范跑跑的“坦率”,如果没有他的“坦白”,我们可能就会继续忽略这个问题了。
“范跑跑”与“郭跳跳”一样都不是冷血动物
在6月7日凤凰卫视《一虎一席谈》节目中,范美忠就自己“先跑事件”与节目嘉宾展开辩论,作为观点对立方的郭松民用“无耻”“畜牲”“杂种”之类的字眼对范美忠进行了辱骂,情绪异常激动,中途甚至一度愤怒离场,事后被网友冠以“郭跳跳”“郭道德”之类的绰号。
事后时评家郭松民在自己博客上发文《做客凤凰卫视:无悔愤怒》。文中表示,他虽然对自己在台上的愤怒表现感到不满意,但并不后悔。因为“生气,也就是愤怒,在中国仍然是一种稀缺的品质……我具备了某种稀缺的品质。我没有被他们同化,我没有麻木不仁,我不是冷血动物。”
“范跑跑”接受媒体采访,承认自己言论过激,但表示要坚持自己的观点。再次引来一片声讨。关于“范跑跑”事件,笔者曾有拙文《更需关注“范跑跑”给我们带来的“忠告”》。在此,再次呼吁:爆炒“范跑跑”请理性些!不妨掌握好火候。
“范跑跑”弃学生的生死不顾,独自逃命。跑,本身就错了,还发表了一番过激的言论,必然会激怒只要有一点良知的人。“范跑跑”错了无可非议,但“范跑跑”也并未全错。如果把“范跑跑”神化,抓住不放,一棒子打死,不得不说我们也错了,因为我们连起码的宽容之心和原谅别人犯错误的姿态都没有,说明我们也不道德。其实,“范跑跑”和愤骂“范跑跑”的“郭跳跳”也好,还是“郭道德”也罢,都一样,都没有麻木不仁,更不是冷血动物。“范跑跑”作为教师也未完全丧失职业道德,比如他的真诚,他的内心表白,实话实说,他建议加强应急安全知识的教育,提倡关键时候要会自救,要有自我保护能力;建议加强校舍的质量管理,等等,都是有良知的表现。凭这,他还是或多或少尽到了一位教师的职责给人们以警醒。“范跑跑”以现身说法告诫我们:如果有像我这样的人存在,你们难道就等死吗?答案肯定是“否”矣。
因此,我们要正确看待“范跑跑”事件,防止下一个“范跑跑”的存在。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