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学会章程模板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档案学会章程
武汉市档案学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团体的中文名称为武汉市档案学会(以下简称本会), 英文译名为Wu Han Archives Institute;英文缩写为WHAI。
第二条: 本会的性质是由武汉地区档案工作者自愿结成具有法人资格的地方性、学术性的社会团体, 是党和政府联系档案工作者的纽带和助手, 是发展中国档案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组织全体会员, 团结广大档案工作者, 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百花齐放, 百家争鸣"的方针, 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坚持民主办会的原则, 充分发扬学术民主, 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 面向现代化, 面向未来, 开展档案学术研究和咨询活动, 促进武汉地区档案学术水平的提高和档案事业的发展, 为武汉市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
第四条: 本团体所在地为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一元路5号, 邮政编码: 430014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 一) 组织会员开展档案科学技术研究和档案学术理论交流, 加强学科间和学术团体间的联系与协会, 促进本学科发展。
( 二) 开展对会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普及档案科学技术知识。
( 三) 在会员中评选和奖励优秀档案学术研究成果; 培训、发展和推荐人才, 表彰在学会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学会工作者。
( 四) 宣传档案学基础知识和档案法律知识, 介绍国内外档案学研究成果及市档案局、馆编辑出版《武汉档案》, 编印档案学术论文集与有关学术研究资料;
( 五) 加强与兄弟省市档案学会的联系与学术交流, 认真总结工作经验, 推进学会工作活动的开展;
( 六) 向社会各方面提供档案工作及相关档案知识的咨询服务, 调动广大会员积极为领导决策和全市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 七) 鼓励会员为发展我市档案事业, 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广大档案工作者的意见与要求; 维护档案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 八) 举办为会员服务的活动。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 本会会员分为团体会员、个人会员两种。
第八条: 申请加入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 一) 团体会员
( 1) 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 2) 有加入本团体的章程;
( 3) 在本团体业务( 行业、学科) 领域内有一定的影响;
( 4) 应具有一定数量的档案专( 兼职) 人员;
( 二) 申请加入个人会员必须具德下列条件:
( 1) 应具备一年以上的档案工作时间;
( 2) 热心于本会工作并积极支持本会活动的领导;
( 3) 从事其了专业工作, 热心于档案学研究的。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 一) 提交入会申请书;
( 二) 经常务理事会讨论经过;
( 三) 本地区的中国档案学会和湖北省档案学会的个人会员, 可直接吸收为本会个人会员;
( 四) 交纳当年会费;
( 五) 谷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颁发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 一) 本会的选举权, 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 二) 参加本会的活动;
( 三) 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 四) 对本会工作的批语建议权和监督权;
( 五) 参加本会举办的优秀论文评选和奖励活动, 参加本会组织的外地考察学术交流等活动。
( 六) 本会所办期刊在同等条件下, 优先发表会员的稿件;
( 七) 优先取得本会发行的业务参考资料;
( 八) 入会自愿, 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必须发行下列义务:
( 一) 执行本会的决议、决定;
( 二) 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 三) 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参加本会的各种学术活动;
( 四) 按规定缴纳会纲;
( 五) 向本会反映情况, 提供有关资料, 协助档案部门收集散存在社会上的档案和有关资料。
( 六) 积极开展档案宣传工作。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 并并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纲或不参加本会活动, 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惩违反本章程行为, 或在社会上有违法行为败坏本会名誉的, 经常务理事会表决经过, 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 一) 修改章程;
( 二) 选举和罢免理事;
( 三)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 四) 决定终止事宜;
( 五) 制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与学术计划;
( 六) 讨论经过理事会认为需要提交表决的其它重要事项。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 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经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5年召开一次, 因特殊情况提前或延期的, 须由理事会表决经过, 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 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 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责是:
( 一)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 二) 提出修改章程建议, 起草章程修改草案并向会员代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