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零星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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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的相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概况
1.所在项目:
2.工程名称:
3.施工地点:
工程承包范围及施工内容:。
第二条.承包方式
1.包工()、包料()、全包()。
2.乙方自行提供为完成此项工程所需的一切设备设施及完成这些工作必须的所有保护、防护施工措施及辅助工作材料的所有费用,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费用。
第四条.合同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31日历天)
第五条.质量等级及验收标准
1.质量等级:工程质量等级须达到验收标准及达到优良工程,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要求。
2.验收标准:
1)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工程标准。
2)行业规定应达到的施工及竣工验收标准及现行有效的相关专业验收规范。
3)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应达到的工程质量标准。
4)甲方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应达到的工程质量标准。
5)本合同中约定的相关标准。
6)当上述标准中的某项条款有重复时,须按其最高标准执行。
第六条.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
乙方施工前应向甲方提供材料的样品或在合同中约定,经双方确定后做为材料供应和工程竣工材质验收的标准。凡材料不符合样品或合同约定的,按本合同第八条第5款处理,乙方应无条件予以更换,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包干价:一种为总价包干,也称为一口价,固定合同价。注:单价合同签1、2、4条款,包干价合同签3、4条款。)
1.合同单价:人民币(大写)(¥)。
2.数量:。
3.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
4.付款方式:(如有预付款不能超过工程总价款的30%)
1)第一次付款:承包工程竣工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结算审核并填写《工程结算单》,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即人民币(大写)
(¥)。
2)第二次付款:工程保修期满,无施工质量及遗留问题,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付清质量保证金(无利息)。质量保证金为工程总价款的%,即人民币(大写)
(¥)。
第八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情况交底,并建立相关记录。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为实施本项工程在施工现场所进行的一切工作和行为,包括有权制止有损甲
方经济利益及形象、使甲方设备设施和建筑等安全受到威胁的一切工作和行为等。
3.在遇有政府重大政策、经济活动及其它特殊情况时,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停止部分或全部施工,工期顺延。
4.甲方为乙方提供施工现场所需的施工通道、工程材料存放场地,水源和电源。
5.乙方所提出的材料样品认定及其他特殊情况的解决提议,甲方需在接到书面提议后叁个工作日之内给予答复,如甲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未予答复时,乙方应再次提出书面提议,甲方无故未给予答复的则视为认可,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则工期相应延长。
6.甲方委派为现场管理负责人,有权检查、监督乙方的施工进度、质量、以及施工所
用材料等工作。
7.在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内容的情况下,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第九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本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工程的施工进度和计划,并遵照执行。
2.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安排施工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3.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规定、环保规定及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及作法说明施工。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消防、清洁等工作,并保质保量地按期完工;做好相关记录。
4.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施工,使用机械设备时须尽量降低噪音的产生。
5.乙方应保证施工工程达到甲方工程质量及施工方案要求,如发现未达到合同标准或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拆除或重新施工。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至符合约定的标准。在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含隐蔽工程复检部分),由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按违约处理,工期不予顺延。
6.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行业特点为其工作人员交纳各种保险,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须给施工人员配置合格有效的安全防护用具及劳动保护用品,并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教育与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施工安全。
8.乙方在施工中应本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原则,不得将施工材料或杂物土方等堆放在小区道路、绿地及妨碍他人正常出行活动的区域。
9.乙方应对其在本项工程施工现场中的所有人员的一切行为负责,并承担包括正常操作中给甲方及第三方所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经济上的损失。
10.施工期间,如果需要停水、停电工作,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人员及时通知业主做好相应准备。
11.施工过程中更换新管件后,乙方应按国家相关要求对管道进行清洗。如因施工原因造成的停水和水质问题所产生的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12.乙方须及时将井盖、窖门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空间的防护及开关安全有效的归位,因乙方原因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3.乙方不得将工程进行转包、分包,如乙方转包、分包工程,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经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违约责任。
14.乙方委派为施工现场负责人,负责协调与甲方的工作,并全权负责施工现场事务。
第十条. 竣工结算
1.乙方在工程竣工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30天内,向甲方工程管理部递交竣工结算资料。结算资料应包括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竣工图、结算书及工程量计算书各一套,报送各种资料数据真实、准确、及时,不得补做。且必须签字手续完备,不留空缺,不能代签,凭资料原件结算。
2.结算经甲方工程管理部审核确认后上报甲方集团工程审核部审核,最终结算价款以新华联集团工程审核部审核金额为准。
3.甲方应在乙方递交竣工结算资料后60日内完成全部结算审核工作,双方签署结算书。
4.如实际完成情况与图纸不符,甲方有权核减不符部分价款。
第十一条. 竣工验收
1.乙方在工程竣工前5天应将验收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组织有关部门按乙方书面通知的时间及时进行竣工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期组织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另行商定验收日期。
2.竣工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应在自验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工程移交完毕,乙方应在验收合格后3天内搬出现场并清理所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杂物及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