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 12T 3007-2017 混合气体气瓶充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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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气瓶充装制度范文

氧气瓶充装制度范文

氧气瓶充装制度范文氧气瓶充装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氧气瓶充装过程,加强氧气瓶充装管理,确保安全运输及使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氧气瓶充装及使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所有进行氧气瓶充装及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氧气瓶充装过程中的任何违规操作和不当行为,都将严肃处理。

第五条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氧气瓶充装管理部门所有。

第二章充装基本要求第六条氧气瓶充装必须在指定的充装场所进行,且必须具备相应的充装设备和技术人员。

第七条充装场所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充足的通风设备,保证充装过程中的气体排放和通风畅通。

(二)具备稳定的电力供应,确保充装设备正常工作。

(三)具备防火设施和消防设备,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

(四)具备相应的充装设备和仪器,检验设备和仪器符合国家标准。

第八条充装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并持有相关操作证书。

第九条充装前必须对氧气瓶进行检查,包括外观检查、气密性检查和阀门检查等。

第三章充装流程第十条充装前必须清洗氧气瓶,确保内部干净无杂质,清洗时必须使用清洁无菌的水。

第十一条清洗后的氧气瓶必须进行干燥处理,以保证瓶内无水分。

第十二条充装时必须使用专业充装设备,且设备必须经过定期检验。

第十三条充装时必须使用纯净的氧气,确保气体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四条充装过程中必须确保操作环境无明火或静电,以避免发生火灾或爆炸。

第十五条充装完成后,必须进行外观检查,确保充装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六条充装完成后,必须进行相应的记录和标识,包括充装时间、充装人员、充装质量等。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七条充装设备必须进行定期检验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氧气瓶存放必须遵守相应规定,远离热源和易燃物品,防止发生火灾。

第十九条氧气瓶充装场所必须进行安全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事故发生。

第二十条氧气瓶充装过程中必须使用安全防护设备,包括手套、护目镜、防护服等。

DB12_T3006-2017车用气瓶电子标签应用管理规范

DB12_T3006-2017车用气瓶电子标签应用管理规范

ICS35.040A 24DB12天津市地方标准DB12/T 3006—2017车用气瓶电子标签应用管理规范Application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of car cylinder electronic label2017-04-14 发布2017-12-01实施,> t,—*_刖言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组织制定本地方标准,在京、津、冀区域内适用,现予发布。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天津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天津联博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华申智能卡应用系统有限公司、成都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袱春干、薛定、王家振、王绍洋、张掖辉、王恒、刘兴、林建、宋芳芳。

车用气瓶电子标签应用管理规范i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车用气瓶标识用电子标签的术语和定义、初始化、签发、申领、固接和粘贴、安全管理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车用气瓶标识用电子标签的应用和管理,用于车用气瓶应用过程的动态监管。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836.1-2010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A 36-2014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第3部分:术语和定义SJ/T11532.1-2015危险化学品气瓶标识用电子标签通用技术要求第1部分:气瓶电子标识代码 SJ/T11532.2-2015危险化学品气瓶标识用电子标签通用技术要求第2部分:应用技术规范 SJ/T11532.3-2015危险化学品气瓶标识用电子标签通用技术要求第3部分:读写器特殊要求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气瓶充装标准

气瓶充装标准

气瓶充装标准一、气瓶充装的基本概念气瓶充装可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哦,它是把气体装进气瓶里的过程。

这气体可不能乱装,得按照一定的标准来呢。

气瓶就像一个个小房子,不同的气体就是不同的住户,每个住户都得有自己合适的居住环境,也就是合适的气瓶类型和充装条件。

二、气瓶充装的安全重要性这安全可太重要啦!想象一下,如果气瓶充装没做好,那可就像一颗小炸弹一样危险。

充装过量或者充装了不合适的气体,在运输或者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引发大灾难。

这可关系到我们周围好多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呢,所以一定得严格按照标准来。

三、充装前的准备工作1. 气瓶检查首先得看看气瓶有没有破损,就像我们检查房子有没有裂缝一样。

还要检查气瓶的阀门是否正常,这就好比房子的门得能正常开关。

看看气瓶的标志是否清晰,这是气瓶的身份证,要清楚知道这个气瓶能装什么气体,最大充装量是多少等等。

2. 气体检查对于要充装的气体,也要进行严格的检查。

要确保气体的纯度符合要求,不能有杂质混在里面。

就像我们喝的水一样,得是干净的才行。

四、充装过程中的标准1. 充装量不同的气瓶有不同的充装量限制,这是根据气瓶的大小、材质还有气体的性质等因素确定的。

比如说,有的气瓶最多只能充装一定重量或者体积的气体,绝对不能超量充装,就像给杯子倒水,不能倒得溢出来。

2. 充装速度充装速度也有讲究呢。

不能太快,太快可能会导致气瓶内部压力变化太大,就像我们跑步的时候不能突然跑得太快,不然身体会受不了。

要根据气瓶和气体的类型,控制在合适的充装速度范围内。

五、充装后的检查工作1. 再次检查气瓶充装完了之后,要再次对气瓶进行检查。

看看气瓶有没有泄漏的情况,这就像检查房子的水管有没有漏水一样。

如果有泄漏,那可就危险了,得及时处理。

2. 贴好标识给充装完的气瓶贴上正确的标识,让使用者一眼就能看出来这个气瓶里装的是什么气体,有哪些注意事项等等。

六、人员要求1. 充装人员资质进行气瓶充装的人员得有相应的资质才行。

钢瓶充装操作规程

钢瓶充装操作规程

钢瓶充装操作章程气瓶充装人员必须经相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并严格按照本规程要求进行灌瓶作业:1、新钢瓶或检验第一次充装时,必须经过抽真空(真空度不低于600mmHG)或充氮气置换处理。

2、灌瓶用秤应当保持准确,最大称量值应为称量的1.5-3倍,其检验期不得超过三个月,用秤的平台应当铺上胶垫板,在灌装接头上设置静电接地线。

3、灌瓶时,操作人员必须思想集中,首先把液化气钢瓶放在台秤上,接好灌装接头,按标定空瓶重量加上规定的灌瓶重量对好台秤上的滑标位置,然后将灌装嘴的控制阀门打开,再把灌装嘴与角阀接通,分别打开灌装嘴上的开关和钢瓶角阀,液化气即灌入钢瓶,当灌装量达到规定量时,立即关闭灌装嘴上的开关和钢瓶角阀,卸下灌装嘴,便可从台秤上取下钢瓶。

4、对于缺少零部件,皮重不清,新投产(包括检验后打压,第一次使用)没有抽真空,用火烤过,有明显碰撞损伤,有漏气现象或超过使用期限而未检验的钢瓶,一律不准灌装液化气。

5、灌装后的钢瓶要设专人进行抽查复秤,发现超装或漏气的钢瓶必须立即进行处理,严禁入库发给用户。

6、车间内严禁拖、滚钢瓶,严禁用铁器互相敲打,碰撞防止产生火花。

7、对超重瓶漏气快速进行处理,不得发给用户或在仓库过夜,不准在车间内存放。

8、灌瓶时,必须做到每只罐装钢瓶的充装量都以秤控制,不得同时数几只钢瓶并联罐装以其中一只的称重量来代表每只灌装量。

9、认真仔细填写好灌装记录,其内容包括:灌装瓶数,钢瓶容积,实际灌装量、灌装者、泵操作者,开启罐号复验者姓名及充装日期。

10、灌瓶人员应相对稳定,并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消防培训。

11、安全排放连接交管的液及余气后,卸下接连管和接地线。

12、检查作业情况,合格之后双方(泵操作者和押运员)签字填写运转记录。

13、在符合安全要求条件下,槽车离开作业点。

14、严禁运转中的修理设备。

氧气瓶充装管理制度

氧气瓶充装管理制度

氧气瓶充装管理制度(实用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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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充装检查管理规定(3篇)

气瓶充装检查管理规定(3篇)

气瓶充装检查管理规定为了确保气瓶的安全和质量,以及保证相关工作的规范和有效进行,制定了气瓶充装检查管理规定。

以下是具体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气瓶充装检查工作,保证充装气瓶的安全和质量,促进气瓶行业的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充装气瓶的分类和充装检查的要求第二条按照用途和充装介质,充装气瓶分为工业气瓶、医用气瓶、消防气瓶等。

各类气瓶充装检查要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

第三章充装单位的责任第三条充装单位应具备充足的充装设备,并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第四条充装单位应有专职或兼职的充装员,他们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并接受相关培训和考核。

第四章充装检查的程序第五条充装前应对气瓶进行外观检查,检查是否有破损、变形等问题。

第六条充装前应对气瓶进行压力检查,确保气瓶内的压力符合充装要求。

第七条充装前应对气瓶进行净化处理,清洁内壁及附属设备。

第五章充装检查记录和报告第八条充装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充装检查记录和报告系统,记录每台气瓶的充装时间、压力、充装量等相关信息。

第九条充装单位应将每次充装的检查记录和报告定期报送给相关主管部门。

第六章管理和监督第十条相关主管部门应对充装单位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充装工作的规范和有效进行。

第十一条相关主管部门应对充装气瓶进行定期抽样检查,确保充装的气瓶符合相关标准和质量要求。

第七章处罚和责任第十二条对于违反充装检查管理规定的行为,相关主管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等。

第十三条对于因充装不合格而造成的事故,充装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第十四条充装气瓶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质量要求。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是气瓶充装检查管理规定的内容,旨在确保气瓶的安全和质量。

充装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充装作业,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充装单位的监督和检查。

对于违反规定和发生事故的单位,应当依法追究其责任。

气瓶充装检查管理规定(2)一、充装前检查:(1)气瓶是否为站内登记过气瓶。

国家质监总局发布关于气瓶充装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质监总局发布关于气瓶充装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质监总局发布关于气瓶充装有关问题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煤气与热力》
【年(卷),期】2008(28)8
【摘要】为了保证气瓶的使用安全,避免因瓶阀漏气或钢瓶严重腐蚀造成事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8年3月7日发布了关于气瓶充装有关问题的通知(质检特函[2008]17号)。

通知规定:(1)气瓶充装单位应严格执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中气瓶必须专用和不得改装使用的规定,设立专人对气瓶逐只进行充装前、后的检查,保证只充装与气瓶钢印标记一致的介质,不得在民用液化石油气中掺入二甲醚后充入液化石油气钢瓶或在焊接气瓶中擅自加入不明化学添加剂;(2)气瓶使用单位使用气瓶前,应对气瓶进行检查,对气瓶钢印标记和盛装气体性质的一致性进行确认。

【总页数】1页(P4)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U
【相关文献】
1.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在全省气瓶充装单位开展气瓶充装安全与充装质量承诺活动的通知
2.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对气瓶充装站气瓶检验站进行整顿的通知
3.关于颁发《湖南省气瓶充装许可实施细则》的通知
4.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申领换发燃气经营许可证和气瓶充装许可证对接燃气规划的通知
5.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重新确定我市气瓶充装单位最低充装介质储存(生产)能力和最少自有产权气瓶数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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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气瓶充装管理制度(2篇)

氧气瓶充装管理制度(2篇)

氧气瓶充装管理制度气瓶充装是气瓶安全监察的主要环节之一,确保氧气充装符合gb14191及《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达到国家标准、规程、规范化及有关文件规定,就必须严格管理,使气瓶充装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1、气体充装员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凭,经专业技术培训并经当地劳动部门考核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操作,即持证上岗。

2、充装前的气瓶应由专人负责,逐个进行检查,检查内容按gb14194-98符合气瓶充装规定的气瓶允许充气。

3、气瓶充装系统用的压力表,精度不低于1.5级,表盘直径应不小于____mm,压力表应按有关规定定期校验。

4、气瓶充装严格按照《气瓶充装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5、气瓶的充装量要严格控制,确保气瓶在最高使用温度(国内____度)下,瓶内气体压力不超过气瓶充许压力。

6、充装人员责任明确,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

7、由专人负责填写气瓶充装记录,记录内容包括。

充气日期、瓶号、室温(或贮气罐内气体实测温度),充装压力,充装起止时间、有无发现异常情况等。

8、妥善保管充装记录,保存时间至少半年。

设备仪器、仪表校验管理制度1、操作人员熟悉掌握有关设备的构造、性能、安全操作和维护保养知识,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所用设备。

2、要坚持日常维护保养,班前进行认真检查、保持设备与场地干净、整洁。

3、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使用设备。

4、定期对设备进行一二级保养,并做好有关记录。

5、每台设备要定人操作,做好润滑“五定”工作。

6、设备的仪表,安全装置要定期校验,并记录和铅封,特殊情况可提前校验。

7、压力表校验,派专人送检,按类分装,严禁将氧压表和普通压力表混装。

8、设备管理要达到“三好”“四会”“五定”。

三好。

管好、用好、维修好。

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五定:定点、定质、定量、定期、定人。

交接班管理制度1、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当班人员应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交接双方在完成交接手续后应在记录本上签字。

气体充装管理制度

气体充装管理制度

气体充装管理制度一、充装人员管理1. 充装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方可从事气体充装工作,每年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

2. 充装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超负荷充装,严禁在未经检修的气瓶上充装气体。

3. 充装人员必须佩戴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动设备,确保充装工作安全可靠。

二、设备管理1. 充装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充装设备每天必须进行开机前检查,确保设备无漏气、无损坏、无异常情况。

3. 充装设备运行时,必须由专人负责监控和操作,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机检修。

三、气瓶管理1. 充装气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严格按照气瓶检修周期进行检修。

2. 充装气瓶必须定期进行水压试验,确保气瓶安全可靠。

3. 充装气瓶必须有完整的标识和标牌,清晰显示气瓶的使用压力、制造厂家和检验周期等信息。

四、充装作业流程管理1. 充装作业必须在专用的充装车间进行,严禁在无敞开的环境下进行充装作业。

2. 充装作业必须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严格控制气体充装量,不得超越规定的最大充装压力。

3. 充装作业结束后,必须对充装设备和气瓶进行清洁和整理,确保充装车间整洁有序。

五、安全防护管理1. 充装作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加强安全防护,保证作业人员安全。

2. 充装作业必须配备消防器材、急救设备,对发生意外情况及时做好处理。

3. 充装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作业指导书,防止发生操作失误导致事故。

六、质量管理1. 充装作业结束后,必须对充装气瓶进行质量检验,明确合格或者不合格。

2. 充装作业必须建立完整、严格的记录和档案,确保充装作业的可追溯性。

3. 充装作业质量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整改处理,确保充装作业质量合格。

以上就是气体充装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通过严格的制度管理,确保气体充装作业的安全可靠,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保障。

气瓶充装操作规程

气瓶充装操作规程

四川孟林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气瓶充装操作规程
第一条、牢固树立安全充装意识,严格执行加气工艺流程,杜绝违规违章操作,严禁加气中操作功能切换,禁止非操作人员使用加气枪、动用售气机。

第二条、严格执行充装前的安全检查,凡不符合充装八不准规定的一律禁止充装:
第三条、对气瓶进行充装表压不得超过20Mpa,严禁超压充装。

第四条、加气员应按相应标准检查显示屏、加气枪两位三通、加气软管、防静电设施、拉断阀、系统压力是否符合规定,加气管路有无泄漏,售气机性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缺陷充装、带患作业。

第五条、安全员应合理引导加气车辆进入通道,检查加气车辆人员下车、断电熄火,加气员在确认符合充装要求时取下充装车辆防尘塞,检查枪咀“○”型圈到位后插入车辆加气咀内,打开两位三通开关,待稳压无泄漏后,缓慢打开气瓶开关启动加气。

当充装完成时,将两位三通开关把柄旋至“排空”位置放空软管余气,取下加气枪,装上车上加气咀防尘塞。

第六条、加气操作时侧立加气枪一侧,严禁枪口对着人操作、严禁车不到位加气、禁止交叉加气,做到人随枪走。

加气中密切注意观察,严禁汽车启动,发生充装异常立即关闭紧急切断阀,待故障排除后方可实施充装。

1。

气瓶充装管理制度范文

气瓶充装管理制度范文

气瓶充装管理制度范文气瓶充装管理制度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气瓶充装管理,确保气瓶的安全使用,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相关人员对气瓶充装的管理和操作。

第三条气瓶充装管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气瓶的充装质量和安全性。

第四条本制度的宗旨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

第五条气瓶充装管理应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和措施,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气瓶充装的稳定和安全。

第六条气瓶充装管理应做好与用户的沟通和服务工作,满足用户的需求。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七条本单位应建立气瓶充装管理职责明确的领导机构,负责气瓶充装管理的统筹协调工作。

第八条本单位应设立专职或兼职的气瓶充装管理人员,负责气瓶充装的具体操作和管理工作。

第九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气瓶充装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

第十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气瓶充装管理的纪律和奖惩机制,确保管理的严密和有效。

第三章设备和仪器第十一条本单位应购置、使用经国家认可的专用气瓶充装设备,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充装效率。

第十二条气瓶充装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测、维修和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工作和使用寿命。

第十三条本单位应购置、使用精确可靠的气瓶充装仪器,确保气瓶充装质量的检测和控制。

第十四条气瓶充装设备和仪器的使用操作应按照相关的使用说明和规范进行,严禁违规操作。

第四章气瓶管理第十五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气瓶管理制度,落实各项管理措施,确保气瓶的标识、登记、存储和使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第十六条气瓶应定期进行检验、检测和维护,达到国家规定的安全性能要求,方可继续使用。

第十七条气瓶管理人员应熟悉气瓶的种类、规格、性质和使用要求,做好气瓶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气瓶的存储、运输和使用应按照相关的标准和规范进行,禁止超过使用期限继续使用气瓶。

第十九条气瓶管理人员应定期开展气瓶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五章充装操作第二十条气瓶充装操作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相关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

气瓶充装相关规定

气瓶充装相关规定

气瓶充装相关规定6.5充装特殊规定6.5.1气体充装装置(1)气体充装装置,必须能够保证防止可燃气体与助燃气体或者不相容气体的错装,无法保证时应当先进行抽空再进行充装;(2)充装高(低)压液化气体、低温液化气体以及溶解乙快气体时,所采用的称重计量衡器的最大称量值及校验期应当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6.5.2充装压缩气体(1)严格控制气瓶的充装量,充分考虑充装温度对最高充装压力的影响,气瓶充装后,在20℃时的压力不得超过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2)采用电解法制取氢气、氧气的充装单位,应当制定严格的定时测定氢、氧纯度的制度,设置自动测定氢、氧浓度和超标报警的装置,并且定期进行手动检测;当氢气中含氧或者氧气中含氢超过0.5%(体积比)时,严禁充装,同时应当查明原因并妥善处置;3)充装氟或者二氟化氧的气瓶,应当符合《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3.3(4)和3.6.2(5)的要求,且最大充装量不得大于5kg,在20℃时的充装压力不得大于3MPa0瓶阀出气口上应当设置密封盖。

6.5.3充装高(低)压液化气体(1)应当采用逐瓶称重的方式进行充装,禁止无称重直接充装(车用气瓶除外);(2)应当配备与其充装接头数量相适应的计量衡器;(3)计量衡器的选用、规格及检定等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应标准的规定,且计量衡器必须设有超装警报或者自动切断气源的装置;(4)应当对充装量逐瓶复检(设复检用计量衡器),严禁过量充装,充装超量的气瓶不准出站并且应当及时处置。

6.5.4充装低温液化气体及低温液体应当对充装量逐瓶复检(车用焊接绝热气瓶除外),严禁过量完装。

充装超量的气瓶不准出站并及时处置。

6.5.5充装溶解乙焕(1)充装前,按照有关标准规定测定溶剂补加量并补加溶剂;(2)乙快瓶的乙块充装量及乙焕与溶剂的质量比(焕酮比)应当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3)充装过程中,瓶壁温度不得超过40℃,充装容积流速小于O.015m3∕h∙L;(4)一般分两次充装,中间的间隔时间不少于8h;塾置8h后的瓶内压力应当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气瓶充装检查管理规定

气瓶充装检查管理规定

气瓶充装检查管理规定
是指对气瓶充装过程进行管理和监督的一系列规定。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气瓶充装的安全性和质量,保护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括在气瓶充装检查管理规定中的内容:
1. 充装前检查:在充装气瓶之前,必须对气瓶进行外观检查和压力检查,确保气瓶没有损坏和漏气现象。

2. 充装设备要求:充装气瓶的设备必须符合安全标准,并定期检修和维护,以确保其安全性和正常运行。

3. 充装操作规范:充装操作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应的证书,熟悉充装过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4. 充装记录和追溯:对每个充装气瓶进行记录,包括气瓶的信息、充装日期、充装人员等,以用于追溯和溯源。

5. 充装质量检查:充装后,必须进行抽样检验,以确保充装的气瓶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6. 充装安全措施: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如避免气体泄漏、防火防爆措施等,确保充装过程中的安全性。

7. 目视检查:充装过程中,必须进行目视检查,确保气瓶充装的质量和安全性。

8. 定期检查和评估:对充装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以确保其符合相关要求。

以上内容只是一些可能包含在气瓶充装检查管理规定中的内容,具体规定可能因国家、地区和气瓶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参考相应的法规和标准进行具体管理和监督。

气瓶充装操作规程

气瓶充装操作规程

行业资料:________ 气瓶充装操作规程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1 页共5 页气瓶充装操作规程1、每班充装前,首先校正充装秤的0位,检查增铊、游砣;2、检查充装秤的校验有效期及其静电接地导线连接是否良好;3、检查气控装置和空气压力;4、检查充装软管和充装阀是否密封良好。

5、应关阀门:各支路充装阀;应开阀门:充装总阀。

6、通知运行工启动液化石油气泵。

二、充装操作1、将检查合格的气瓶放在充装秤台板中央。

2、根据气瓶自身的重量及充装量,调整增砣值和游砣刻度值。

3、将气瓶角阀与充装枪连接,先开气瓶角阀,检查连接处应密封良好,再开充装阀,进行充装。

4、充装中检查角阀阀杆处应不漏气,否则停止充装。

5、当充装达到规定重量时,充装秤自动关闭液化石油气气源后,先关充装阀后关气瓶角阀。

6、卸下充装枪,移出气瓶,再进行下一个气瓶充装。

三、结束1、充装结束时,及时通知运行工停液化石油气泵。

2、填写充装记录,关闭充装系统的支路充装阀。

3、关灌装管主阀,将灌装管内的液化石油气充放进待装气瓶内。

4、清洁充装秤及充装台地面。

5、关闭空气压缩机及空气主管各支路阀。

四、注意事项第 2 页共 5 页1、上岗作业人员应戴好充装作业人员证,穿棉布工作服和不带钉的鞋,以及工作手套,充装作业时,不许在台上穿、脱衣服。

2、不许就地弛放液化石油气。

充装过程中,如发现钢瓶出现泄漏,要立即停止灌装,并及时回收将瓶内液体。

对超量充装的,要及时将超出量回收。

3、禁止在充装台上敲打气瓶、铁器、检修角阀、,搬运气瓶不许拖、滚、碰撞。

4、充装后经检查合格的气瓶,应粘贴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

5、在下班前,应检查各有关管路阀门开关状态是否正确。

气瓶充装站安全管理规定1、气瓶充装站应取得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充装许可证书;2、充装作业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作业证书方可从事充装工作;3、充装站应设置站长、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气瓶收发员、气瓶检查员、气瓶充装操作员、气瓶维护、气瓶装卸、押运等人员;4、主要从事气瓶充装、气瓶收发、气瓶运输、气瓶储存、气瓶档案、气瓶使用等管理,并对气瓶使用者安全使用气瓶进行培训和指导,提供安全服务;5、建立充装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制度、紧急处理措施,不得使用充装安全技术档案不在本充装站的气瓶;第 3 页共 5 页6、气瓶充装站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其它人员无权干涉其充装工作;7、人员、气瓶、车辆进出充装站,必须履行登记制度,保障人员、车辆不得携带火种、易燃物品进站,防止非本站人员、车辆未经许可进度充装站;8、充装场地、贮槽区域严禁烟火、油脂及堆放易燃物品,在设备维修过程中,确需明火作业的,应报消防、安全部门采取监护措施后方可进行;9、负责本站范围内的设备保养、安全设施、充装场地的管理;10、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条例、规定、规程。

氧气瓶充装制度

氧气瓶充装制度

氧气瓶充装制度
2.1 氧气充装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

2.2 充氧前必须检查确认氧气瓶是否经过充装前检查合格。

2.3 充装前必须对压力表,平安阀,防静电接地确认是否完好,灵敏可靠。

2.4 开启瓶阀应缓慢操作,并应注意监听瓶内有无异常音响。

2.5 瓶内气体压力到达充装压力的三分之一以前,应逐只检查瓶体温度是否大致一样,瓶阀密封是否良好。

发现异常应及时妥善处理。

2.6 汇流排充装压力到达10Mpa以后,禁止再插入空瓶充气。

2.7 严格控制气瓶的充装压力,确保气瓶在最高使用温度60℃时瓶内气体压力不超过气瓶水压试验压力的0.8倍。

2.8 氧气瓶公称工作压力为15Mpa时,最高充装压力不得超过下表规定。

3.1 站长平安员应每天对气体充装与充装质量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要及时纠正,并列入经济考核。

3.2 因操作不当引发的事故,应查明原因追究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1/ 1。

充装注意事项

充装注意事项

加注注意事项
气瓶实行固定充装单位充装制度,气瓶充装单位只充装自有气瓶和托管气瓶,不得为任何其他单位和个人充装气瓶。

气瓶充装前,充装单位应有专人对气瓶逐支进行充装前的检查,确认瓶内气体并做好记录。

无生产许可证的单位生产的气瓶和未经安全监督机构批准的进口气瓶,不得充装,严禁充装超期未检气瓶和改装气瓶。

我厂目前使用的气瓶制造商代码和名称见附表:
填充时,请执行以下操作:(气瓶“七禁止”、充装“八个错误”)
一、气瓶“七禁止”
在以下情况之一下掉落的气缸,应先进行处理,否则严禁充装:
1、漆色、文字和所含气体不符合规定,或漆色、字样脱落,不易识别气瓶种类的;
2、安全附件(瓶帽、瓶阀、防震圈、安全阀)不全、损坏或不合格;
3、瓶内介质未确认或瓶内无残余压力;
4、钢印不完整或难以区分;
5、超过检验期;
6、检查后瓶体外观有缺陷,不能保证安全的
7、氧气瓶或强化气瓶的瓶身或阀门沾有油脂。

二、充装“八个错误”
在以下情况之一下掉落的气缸,应先进行处理,否则严禁充装:
1、钢印标记、色标不符合规定,对瓶内介质未确认的;
2、修改不符合规定或自行修改;
3、安全附件损坏、不完整或不合格;
4、瓶子里没有残余压力;
5、超过检验期;
6、经外观检查,存在明显损伤,需要进一步检查;
7、沾有油脂的氧化性或强氧化性气瓶;
8、易燃气瓶的首次充装或定期检查后的首次充装,未经置换或抽真空处理的。

气瓶条码充装管理制度(2021新版)

气瓶条码充装管理制度(2021新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气瓶条码充装管理制度(2021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气瓶条码充装管理制度(2021新版)1、按照“一瓶、一码、一档”的要求,负责为本单位的气瓶安装符合DB32/1931-2011要求的条码标识,如实记录气瓶技术档案数据。

2、不充装未安装条码标识和未办理使用登记的气瓶;不安装和申报登记未经气瓶安全监察机构备案的条码制造单位提供的条码标识;不应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的气瓶安装条码标识和办理使用登记申请。

3、购买省内制造的气瓶可要求制造单位安装条码标识和录入气瓶登记申报信息;购买外省制造气瓶可委托制造单位负责安装条码并录入气瓶登记申报信息;对送检气瓶可委托定期检验机构对检验合格的气瓶安装条码标识并录入气瓶登记申报信息。

4、安装使用气瓶使用登记申报软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地录入气瓶技术档案和使用登记申请信息。

5、安装条码充装管理软件系统;配备相应扫描采集接收和充装连锁设备。

6、配备有自动连锁功能的充装设备。

6.1满足充装现场的防爆要求,防爆性能符合GB3836.1的规定。

6.2具备定量灌装、到量自动切断的功能。

6.3具备与气瓶充装管理软件的数据交换和同步接口。

6.4具备对无条码、超期未检、过期报废、无技术档案和非自有气瓶自动锁闭的功能。

6.5具备与数据扫描采集接收设备实时通讯的功能。

6.6具有充装记录临时存储和实时上传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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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ICS35.040A 24 DB12 天津市地方标准DB12/T 3007—2017混合气体气瓶充装规定Rules for filling of gas mixture cylinders2017-04-14发布2017-12-01实施前言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组织制定本地方标准,在京、津、冀区域内适用,现予发布。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联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洑春干、薛定、王绍洋、宋芳芳、宋钧。

混合气体气瓶充装规定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混合气体气瓶充装站的基本条件、人员要求,设备、设施及技术要求,混合气体气瓶充装和应急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常温下以气态使用的混合气体(含标准气体)气瓶充装。

其他特殊用途的混合气体气瓶(含标准气体)充装亦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274 气体分析 校准用混合气体的制备 称量法GB/T 5275.1~11 气体分析 动态体积法制备校准用混合气体GB 7144 气瓶颜色标志GB/T 14070 气体分析校准用混合气体的制备 压力法GB 15383 气瓶阀出气口连接型式和尺寸GB 16804 气瓶警示标签GB 27550 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84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35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HG/T 20675 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TSG R0006-2014 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4001-2006 气瓶充装许可规则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混合气体 gas mixture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有效组分,或虽属非有效组分但其含量超过规定限量的气体。

可分为可燃性、氧化性、毒性、腐蚀性、不燃性(一般性1))混合气体。

3.2标准气 calibration gas1)注: 一般性指不燃、不助燃、非氧化、无毒和惰性的泛称。

带有证书的具有计量溯源性的一种或多种准确特性量值、用于校准仪器、评价测量方法或给物质赋值的气体。

3.3充装量 filling mass or pressure气瓶内充装的气体质量或压力。

3.4中间分析 intermediate analysis在充装混合气体到一个气瓶(或多个气瓶)的整个过程中的某一步、为确认已充装组分的量所进行的分析。

3.5钝化处理 passivation在一种反应或吸附性气体与其将要引入的容器或系统之间存在反应或吸附可能性的情况下,为确保一种气体浓度的稳定性,而采用的程序。

钝化通常是采用被惰性气体稀释的含反应混合气体来进行的。

3.6预混合气体 premix mixtures在混合气体的充装过程中被当作一种供气源使用的混合气体。

3.7相容性 compatibility气体与气体之间、气体和气瓶之间或气体和气瓶附件之间不发生作用。

4 基本条件充装站应符合TSG R4001-2006第五条的要求。

5 人员要求5.1 混合气体气瓶充装站相关人员应按TSG R0006-2014的规定,熟知所充装介质的理化特性(易燃易爆、毒性和腐蚀性等)、安全防护措施,及其与各组分气体、气瓶及气瓶附件的相容性,同时还应熟知混合气体气瓶充装的技术及安全要求。

5.2 充装作业(包括混合气体气瓶充装和充装前后检查)人员应取得混合气体气瓶充装作业项目的资质;化验员应取得气体分析工中级工以上等级职业资格。

6 设备、设施及技术要求6.1 必备的充装设备6.1.1 采用分压法配制的应配备压力表精度不低于0.4级的混合气体气瓶充装系统,其量程范围应符合使用压力1.5~3倍的要求。

管道应设置有超压报警或自动切断气源的联锁装置。

6.1.2 采用重量法配制的应配备2台以上计量衡器,其精度符合所配制产品的技术要求,最大称量值符合使用的满量程80%之内。

天平、衡器校验周期不应大于一年,并且至少每班使用前应复核一次。

6.1.3 应配备气瓶充装前处理的加热抽空设备,以满足气瓶的预处理需要。

6.1.4 气瓶充装汇流排应安装独立的放空管线,其安装方式应避免不兼容产品间的任何反应,并根据需要配备惰性气体置换,以确保任何残留气体以安全的方式放空。

接头形式应满足GB 15383的规定。

6.1.5 宜设置气瓶抽真空装置,并且有阻断真空泵油回流的自动装置。

6.1.6 应配备与混合气体相适应的分析仪器,分析原材料、预混合气和最终产品。

6.1.7 宜配备气体混匀设备。

6.2 技术要求6.2.1 使用配气柜充装(配制)混合气体的,其配气柜的设计与制造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6.2.2 采用汇流排方式充装混合气体的应符合下列要求:——混合气体充装站的工艺、设备与设计一致,并且与充装介质、充装数量相适应。

可燃气体与氧化性气体不得在同一个汇流排上充装;——充装管道的安装和检测应符合GB50184、GB50235的规定;——充装设备、管道、阀门、仪表、连接件应选用不与充装介质发生作用的材料;——可燃气体和助燃气体管道管径设计应按其管道气体在工作时最大流量、压力和安全流速来考虑。

6.2.3 配气柜或混合气体气瓶充装汇流排及其相关设备应设置良好的接地保护。

6.2.4 充装站应符合GB27550、GB50016、GB50057、HG/T20675的有关规定。

6.2.5 充装台应独立设置。

实瓶与空瓶分区存放,做好标识。

6.2.6 充装间宜设有相适应的强制排风设施和与气体相适应的报警装置,密闭空间应加装氧气报警器避免窒息。

6.2.7 采用重量法配制的充装间内天平室应符合相关要求。

7 混合气体气瓶充装7.1 充装前准备7.1.1 充装方法的选择7.1.1.1 静态方法通过直接向气瓶内充入定量的组分气体,从而生产混合气体。

混合气体气瓶静态充装的方法通常有压力法和称重法两种。

在向气瓶内充装某些特殊混合气体时,也可能需要联合使用这些方法:——压力法:∙按GB/T 14070 的要求,将各组分气体按照计算的压力依次充入气瓶中,每次充气后测量气瓶内静置压力;∙混合气体的浓度以压力表示,它等于充入该组分气体的分压与混合气体的总压力之比。

计算的压力应考虑到组分的压缩因子,气瓶充装后的温度变化,以确保在混合气体充装过程中及其以后使用时,所有组分气体不会发生液化现象。

——称量法∙按GB/T 5274 的要求,在向气瓶内充入一定已知浓度的组分气体的前后称量气瓶,由两次称量的质量读数之差确定充入气瓶内气体组分的质量。

按此方法充入各种组分气体,便完成混合气体充装;∙混合气体中每各组分的质量浓度(摩尔浓度),为该组分气体的质量(摩尔数)与所有组分气体质量(摩尔数)总和之比。

这些计算的质量应确保准确,以确保在混合气体充装期间及其以后使用时,所有组分气体不会发生液化现象。

7.1.1.2 动态方法按GB/T 5275.1~11 的要求,在充装到气瓶之前,通过准确计算结果,以动态的方式地进行混合气体的充装。

一般情况下,动态的混合气体配制是在低压下进行的,然后再通过加压方式充装到气瓶内。

系统中应有保证在流量控制失效的情况下不能继续配制、充装的措施。

7.1.2 作业指导书编制、批准7.1.2.1 作业指导书内容混合气体气瓶充装作业指导书内容应至少包括:——气瓶和阀门的详细资料以及其他的准备工作(包括充装前预处理和充装前检查);——要充入气瓶的气体组分量以及充入顺序的确定;——充入气瓶气体组分的测量方法和所使用的充装设备;——与组分充入气瓶速度相关的任何特殊限制条件(如尽可能减少温度的提升);——混合各种气体组分的方法;——任何中间分析要求;——产品质量控制方法;——审核意见,确认方案的合理、正确性。

7.1.2.2 作业指导书批准7.1.2.2.1 作业指导书可以采用手写格式或计算机辅助格式。

7.1.2.2.2 作业指导书编制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的技术经验,且应掌握混合气体气瓶充装中遇到的相关理化性质及工作原理、安全操作。

7.1.2.2.3 作业指导书审核、批准人员应符合TSG R4001-2006的职责要求;通常充装单位技术负责人负责作业指导书的审核,负责人负责作业指导书的批准.7.1.3 确认充装设备、设施、仪器等按批准的作业指导书,对充装现场的充装设备、设施、仪器等进行确认,同时确认安全系统符合要求。

7.2 充装前检查7.2.1 混合气体气瓶充装前应由专人负责逐只进行检查。

7.2.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充装混合气体气瓶:——无气瓶制造许可证的单位生产的或者无监督检验标记的;——未获得中国安全监察机构批准或者未经产品安全性能检验合格的进口气瓶;——瓶体表面有明显损伤等缺陷的;——超过气瓶设计使用年限的(如碳钢无缝气瓶30年,铝合金无缝气瓶20年);——超过气瓶检验周期的;——经过改装的气瓶;——颜色标志不符合GB7144的规定或者无法辨识的;——气瓶出口螺纹不符合GB15383规定的;——气瓶附件不全、损坏或者不符合规定的;——瓶体或气瓶附件的材料与所充装介质不相容的;——氧化性气气体气瓶瓶体或阀门沾有油脂或者其它可燃物的;——将要充装的气体与气瓶制造钢印标记中充装气体名称不一致的;——警示标签不符合GB16804的;——作业指导书未经负责人审批签字的。

7.2.3 颜色标志、瓶阀出口螺纹与所装气体的规定不相符,及有不明剩余气体的气瓶,除不予充气外,还应查明原因,进行妥善处理。

7.2.4 无剩余压力的气瓶,应对气瓶进行适当的检查及处理。

7.2.5 新投入使用或经内部检验后首次充气的气瓶,充装前都应按规定经置换抽真空,除去瓶内的空气及水分,经分析合格后方能充气。

返回气瓶,也应按作业指导书的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7.2.6 在检验有效期限内的气瓶,如外观检查发现有重大缺陷或对内部状况有怀疑的气瓶、发生交通事故车上运输的气瓶、瓶阀及其他附件,应先送检验机构,按规定进行技术检验与评定,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

7.2.7 库存和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的气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7.2.8 境外进口的气瓶,外国飞机、火车、轮船上使用的气瓶,要求在我国境内充气时,应先由特种设备安全监检机构进行安全性能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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