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会干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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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管理办法

工会管理办法

工会管理办法工会是代表职工利益、维护职工权益、促进职工工作、生活和文化教育的组织。

为了有效地管理工会组织,提高工会服务职工的能力和水平,各国都出台了相应的工会管理办法。

本文将介绍工会管理办法的概念、内容、实施方式和意义。

一、工会管理办法的概念工会管理办法是指为规范和完善工会组织的各项管理工作,加强工会组织的建设和发展,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法规、规章和制度。

二、工会管理办法的内容1. 工会组织管理制度工会组织管理制度包括工会章程、会员管理制度、代表大会制度、选举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等。

2. 工会干部管理制度工会干部管理制度包括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职工投诉处理制度等。

3. 工会服务管理制度工会服务管理制度包括职工服务项目制度、服务管理流程制度、服务质量评价制度等。

4. 工会经费管理制度工会经费管理制度包括财务预算管理制度、经费使用管理制度、财务监督管理制度等。

三、工会管理办法的实施方式1.法定方式一些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规定了工会管理办法,如中国《工会法》、美国《国家劳动关系法》等。

这些法律包括了工会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工会民主、劳资关系等方面的内容。

2.协商方式在一些国家,工会管理办法也可以通过劳资协商达成共识的方式实施。

例如,瑞典的《工会法》规定,工会组织可以通过与企业、政府等协商达成共识的方式发挥其作用。

3.企业自主方式在一些国家,企业可以自主制定工会管理办法,并按照制定的程序执行,如德国的《工代表法》,该法规定了企业内工会组织的成立和权利,同时也鼓励企业自主制定工会管理办法。

四、工会管理办法的意义工会管理办法在工会组织建设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意义:1.规范工会组织的行为,避免出现违法、违纪和违规问题,提高工会组织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2.推进工会民主,增强工会组织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提高职工参与工会组织和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促进劳资关系和谐稳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企业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稳定做出贡献。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华全国总工会文件总工发[2009]47号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中国民航工会全国委员会、中国金融工会全国委员会,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为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进一步提高基层工会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全国总工会对1998年颁布的《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制定了新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并将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贯彻实施,并将执行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及时函告全总财务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2009年10月28日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为规范和加强基层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为职工服务、为发展工运事业服务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1、遵纪守法原则。

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2、经费独立原则。

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应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3、预算管理原则。

工会经费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4、依法收缴原则。

基层工会应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并按规定留成上缴。

5、服务职工原则。

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6、勤俭节约原则。

工会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7、民主管理原则。

要依靠职工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会员监督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工会经费收入包括:1、会费收入。

指工会会员依照规定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

市总工会干部培训管理办法

市总工会干部培训管理办法

市总工会干部培训管理办法市总工会干部培训管理办法文章标题:市总工会干部培训管理办法为切实加强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促进干部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工会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要眼于工会工作的全局,突出重点、勇于创新,按照实际、实效、实用的原则,采取集中培训与送教上门培训相结合的形式,认真做好工会干部岗前、任职、专业、知识更新等培训,切实提高工会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二、培训内容工会法、劳动法、湖北省实施工会法办法、工会组织建设、工资协商谈判、信访条例、妇女权益保障、职代会操作实务、工会财务制度、工会经审工作、工会资产管理制度、工会劳动福利事业发展及其他理论知识。

三、培训组织与承办(一)本级培训。

由市总机关业务部门年初申报培训计划,经审定后,报组织部、财务部备案,由业务部门主办,市工会干部学校具体承办。

(二)基层培训。

市工会干部学校与县市区总工会,市直产业(行业)、企业工会,部省在宜企事业单位工会和市直机关工会联合组织的培训,由干部学校制定培训计划,报组织部、财务部审定备案,干部学校与基层单位工会共同组织实施。

四、培训经费补助市工会干部学校承办的本级培训、基层培训,实行免费培训。

食宿费、资料费据实收取。

市总工会按60元/人次的标准给予补助。

五、有关要求主办培训的业务部门和基层单位工会,要积极配合市工会干部学校做好参训的组织工作,协调好相关调训计划和任务的落实。

市工会干部学校要加强培训工作的管理,勤俭办学,严格财经纪律,严禁乱收费,管理好、使用好培训经费,树立好、维护好市总机关良好形象。

《市总工会干部培训管理办法》--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基层干部管理规章制度

基层干部管理规章制度

基层干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基层干部管理工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基层干部队伍素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各级基层组织的干部管理工作。

第三条基层干部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党的领导,完善组织制度,严格管理干部队伍,加强干部培训,保障基层工作顺利开展。

第四条基层干部应当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做到清正廉洁,勤勉尽责。

第五条基层干部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对干部的思想教育和组织管理,推动干部队伍建设。

第二章干部选拔任用第六条基层干部选拔任用应当遵循选拔标准公平公正、程序公开公正的原则,坚持能上能下原则,选拔适合的人才担任基层领导岗位。

第七条基层干部选拔任用应当注重综合素质评价,根据干部的政治表现、业务能力、道德品行等因素进行全面考察,确保选人用人公道合理。

第八条基层干部选拔任用应当注重潜力挖掘,鼓励年轻干部积极参与竞争,提高工作能力和领导水平,为干部的良性成长创造条件。

第九条基层干部选拔任用应当注重团队建设,鼓励干部之间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形成优势互补、协同合作的工作团队。

第十条基层干部选拔任用应当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根据干部的工作表现和成绩,及时调整任免,并建立健康充满活力的管理机制。

第三章干部培训教育第十一条基层干部培训教育应当立足于实际需要,制定具体培训计划,保障培训效果,提高干部工作能力。

第十二条基层干部培训教育应当注重专业知识学习,提高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保证工作的高效进行。

第十三条基层干部培训教育应当注重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干部的思想品质和党性修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第十四条基层干部培训教育应当注重实践能力培养,开展实践活动和实践训练,提高干部实际工作能力,增强实战能力。

第十五条基层干部培训教育应当注重素质提升,增强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培养干部的领导潜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第四章干部监督管理第十六条基层干部监督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防范干部腐败行为,提高基层工作效益。

基层工会组织制度模版(2篇)

基层工会组织制度模版(2篇)

基层工会组织制度模版一、干部培训制度为了加强对干部的培养与教育,不断提高工会干部的工作视角和工作修养,更好完成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制度:(一)工会定期举办理论培训班,不断提高工会干部学理论的自觉性,增强理论修养。

(二)定期组织工会干部之间进行渗入式交流学习,通过多种形式,学习工会先进工作经验,开拓工会工作新思路。

(三)积极完成上级工会制定的学习培训任务。

(四)工会干部要认真完成学习培训任务,撰写学习培训心得,并较好地融入到工作实际中去。

二、例会制度为了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保证高效、灵活的工作机制,使工会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例会时间安排。

每单月____日为例会日。

(二)例会参加人员:工会委员(三)例会纪律。

参加人员要准时参加会议,不准替会,如因事不能参加,应提前履行请假手续。

(四)汇报。

参会人员下次开会时,要将贯彻上次会议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工会办公室,同时要把动态反映上来,作为例会个人发言的主要议题。

(五)奖惩。

工会将对例会出勤情况进行考核,并纳入工会年终考核项目。

三、会员管理制度工会会员对象面对裴圩镇范围内的所有在厂职工,会员本人须承认并遵守工会章程,经由会员本人自愿申请加入工会,并按规定的标准交纳会费,有工会登记入册,纳入管理。

(一)工会会员的权利1、在工会的会议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的一切问题进行讨论。

2、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3、工会会员或者代表大会有权撤换或罢免违法、失职的工会工作人员。

4、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5、享受工作举办的文化、福利事业的优惠待遇。

(二)工会会员的义务1、认真学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所属企事业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下达的生产任务。

3、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4、发扬职工友爱,搞好团结互助,做到安全生产。

5、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组织生活,按月交纳会费。

工会老干部工作制度

工会老干部工作制度

工会老干部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发挥工会老干部的作用,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会工作方针,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会老干部工作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工会老干部的政治优势和专业特长,为工会工作的创新发展贡献力量。

第三条工会老干部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情感关怀,提供优质服务,切实保障工会老干部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工会老干部工作应建立健全组织体系,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组织管理第五条各级工会组织应设立老干部工作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工会老干部工作。

第六条工会老干部工作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以及上级工会组织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二)制定工会老干部工作计划,组织老干部开展各项活动;(三)协调解决工会老干部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四)做好工会老干部的统计、档案和信息管理工作;(五)组织开展工会老干部的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六)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七条各级工会组织应定期召开老干部工作会议,研究工作情况,解决存在问题,部署工作任务。

三、活动开展第八条工会老干部工作应根据老同志的兴趣和特长,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老同志身心健康。

第九条工会老干部活动内容主要包括:(一)政治理论学习;(二)参加工会工作调研、咨询和宣传等活动;(三)开展文化、体育、娱乐等活动;(四)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五)其他有益于老同志身心健康的活动。

第十条工会老干部活动应遵循自愿、平等、互助、节俭的原则,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四、服务与保障第十一条各级工会组织应重视工会老干部的服务与保障工作,切实关心他们的生活,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第十二条工会老干部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照顾。

第十三条各级工会组织应定期了解工会老干部的生活状况,及时协调解决他们在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基层工会主席的选举办法及职责

基层工会主席的选举办法及职责

基层工会主席的选举办法及职责1、基层工会委员会的建立(1)工会章程规定:'各种所有制企业、事业、机关等基层单位,应依法建立工会组织,成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会员不足25人的,可以选举组织员1人,也可以选举工会主席、副主席,主持基层工会工作。

(2)基层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工会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可以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基层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3)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

25人以下者,设主席或组织员1人; 200人以下者,设委员3至7人; 201人至1000人者,设委员7至15人; 1001人至5000人者,设委员15至21人; 5001人至10000人者,设委员21至29人; 10000人以上者,委员最多不超过37人。

2、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候选人确定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应以工会小组提名,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工会小组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交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基层工会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可以由上届委员会根据所辖多数工会小组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出;也可以由同级党委与上级工会协商提出建议名单,经工会小组酝酿讨论后,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工会小组的意见提出。

3、基层工会选举的主要程序(1)宣布参加选举的人数和选举任务;(2)表决通过《选举办法》;(3)表决通过正式候选人名单;(4)表决通过监票人、计票人名单;(5)清点核实出席会议的选举人数;(6)检查票箱、贴封;(7)发放选票并报告发出选票数;(8)宣布填写选票注意事项;(9)划写选票;(10)宣布投票顺序、要求;(11)投票;(12)清点选票并宣布选举是否有效;(13)计票;(14)宣布选举计票结果和当选人名单。

4、选举的组织实施召开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基层工会进行选举时,由上届工会主席或组织员主持。

基层工会工作制度模版

基层工会工作制度模版

基层工会工作制度模版【引言】基层工会是职工群众的组织,它承担着维护职工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的重要职责。

为了更好地发挥基层工会的作用,建立健全的工作制度非常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个基层工会工作制度的模板,旨在提供给相关单位参考,以促进基层工会工作的规范化和规范化。

【一、组织机构】1. 基层工会委员会设立(1)基层工会委员会由工会会员选举产生,包括主席、副主席、秘书等职务;(2)基层工会委员会的职责主要包括制定工会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处理职工的困难问题等。

2. 工会会员大会(1)每年召开一次工会会员大会,审议和通过工会工作报告、财务报告、选举工会委员会等事宜;(2)工会会员大会作为基层工会最高权力机构,决议具有约束力。

3. 工会代表大会(1)根据需要,召开工会代表大会,审议和通过有关工会工作的重大决议,例如拟定工会章程、决定工会经费使用等;(2)工会代表大会由基层工会委员会召集,代表来自各个部门和岗位的工会会员,代表人数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工会活动开展】1. 职工关心工资福利活动(1)组织职工对待工资、福利待遇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调查,并向公司相关部门反馈;(2)组织开展工资福利咨询活动,为职工提供劳动法律咨询和权益保护指导。

2. 维权服务活动(1)组织职工维权培训,提高职工维权意识和法律素养;(2)帮助职工解决涉及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工作条件等问题,协调处理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

3. 职工文化体育活动(1)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例如职工篮球比赛、文化艺术展览等;(2)开展职工文体活动评选,表彰在文体活动中表现突出的职工。

【三、工会财务管理】1. 工会财务制度(1)建立工会财务制度,明确财务管理的目标和原则;(2)财务制度应包括财务报告、财务审查、财务监督、财务核算等方面的内容。

2. 财务收支管理(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向工会会员公开工会财务收支情况;(2)经费的使用应合理、公正、透明,重点支持服务职工的各项工会活动。

基层工会工作暂行条例

基层工会工作暂行条例
第八条工会委员会由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由会员或会员代表提名,经过充分酝酿,可以经过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正式选举,以不经过预选,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办法进行选举。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第九条工会委员会的委员,应由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群众服务、办事公道、作风正派的会员担任。委员中应有专业技术人员、青年职工和女职工。
第十三条基层工会的经费审查委员会由会员表大会或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对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闭会期间,对工会基层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经费审查委员会根据有关工会财务工作的规定,审查经费收支情况和财产管理情况。对不正当的经费收支,有权批评或制止。工会会计人员调动交接时,负责监交。经费审查委员会与工会委员会在重大问题上意见不一致时,报请上级工会处理。
第五条基层工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群众路线,把工会办与“职工之家”,工会干部成为“职工之友”。
第二章基本任务
第六条基层工会的基本任务是:
(一)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向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教育,加强法制教育和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纪律的教育。
(二)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组织职工民主管理企业、事业。
基层工会工作暂行条例
(1984年5月3日全国总工会书记处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基层工会是工会组织密切联系群众,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础。为了加强基层工会的建设,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实现党的总任务、总目标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基层工会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充分发挥工会作为联结党和职工群众的纽带、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社会支柱和共产主义学校的作用。

总工办发〔2017〕32号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

总工办发〔2017〕32号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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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2017年 12 月 15日— 1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层工会收支管理 ,规范基层工会经费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结合中华全国总工会(以下简称“全国总工会”)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规定的相关要求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单独或联合建立的基层工会委员会。

第三条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 )遵纪守法原则。

基层工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全国总工会有关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 ,严格工会经费使用 ,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二 )经费独立原则。

基层工会应依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法人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取得工会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并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设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三)预算管理原则。

基层工会应按照《工会预算管理— 2 —办法》的要求 ,将单位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基层工会经费年度收支预算(含调整预算 )需经同级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并报上级主管工会批准。

工会工作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工会工作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工会工作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工会工作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工会工作,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地区各级工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第二章工会组织第三条工会组织应当依照《工会工作管理条例》和本细则,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保障工会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四条工会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工会工作的重要事项。

第三章工会干部第五条工会干部应当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群众基础。

第六条工会干部的选拔任用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章工作职责第七条工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一)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二)组织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三)开展职工文化、教育、体育等活动;(四)推动企业改善劳动条件,提高职工福利待遇;(五)加强工会自身建设。

第五章工作制度第八条工会应当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第九条工会应当定期对职工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

第六章财务管理第十条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工会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工会经费的收支情况应当定期向职工公开。

第七章监督检查第十二条各级工会应当接受上级工会和职工的监督。

第十三条工会工作人员违反本细则的,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第八章附则第十四条本细则由XX工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示例框架,具体的实施细则会根据不同地区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有所不同。

如果需要查阅某个具体地区的工会工作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建议咨询当地的工会组织或相关部门。

工会工作管理办法

工会工作管理办法

工会工作管理办法工会工作管理办法为加强公司工会工作,发挥工会组织在维护职工权益、促进公司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公司制定了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经营管理,并要求各单位遵照执行。

公司工会委员会及其所属各级工会组织以和“为指导,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企业工会工作原则,全面履行工会的各项职能,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和动员职工为实现公司“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做贡献。

公司工会及其所属各级工会组织是___的基层组织,是企业工会会员和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

组织职工依法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和其他形式,参加企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决议的执行。

工会还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定额、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与企业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和各专项集体合同,并监督集体合同和各专项集体合同的履行。

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术协作、发明创造、岗位练兵、技术比赛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

工会还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提高职工综合素质,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培养、评选、表彰劳动模范,并负责做好劳动模范的日常管理工作。

协助和督促企业做好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和保险福利等方面的工作,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参与劳动安全卫生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企业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做好职工互助保险基金、送温暖救助基金和职工特重病救助基金的管理工作,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工会还要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加强组织建设,健全民主生活,做好会员会籍管理工作,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资产。

工会的管理办法及规定通用8篇

工会的管理办法及规定通用8篇

工会的管理办法及规定通用8篇工会的管理办法及规定通用(精选篇1)(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完成上级工会布置的工作任务,组织基层工会的日常工作。

(二)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企业、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三)参加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

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其他协议,并监督执行。

(四)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五)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

(六)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

(七)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象作斗争(八)按“十有”标准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

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

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

(九)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及时上解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和工会的企业、事业。

工会的管理办法及规定通用(精选篇2)一、组织委员职责1、做好工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教育工作,制订工会组织各项工作计划。

2、负责及时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做好新会员的入会工作。

3、抓好工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不断发展壮大工会积极分子队伍。

4、负责组织召开工会委员会和会员大会。

二、财务委员职责1、负责工会经费预、决算和会费收缴工作,按时上缴会费。

2、坚持按章程办事,认真做好会费的拨、交,按时公布帐目。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作者:来源:《老友》2018年第02期总工办发〔2017〕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全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已经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六届书记处第八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2017年12月15日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略)第二章工会经费收入(略)第三章工会经费支出第六条基层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

第七条基层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包括: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资本性支出、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第八条职工活动支出是指基层工会组织开展职工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和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包括:(一)职工教育支出。

用于基层工会举办政治、法律、科技、业务等专题培训和职工技能培训所需的教材资料、教学用品、场地租金等方面的支出,用于支付职工教育活动聘请授课人员的酬金,用于基层工会组织的职工素质提升补助和职工教育培训优秀学员的奖励。

对优秀学员的奖励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

授课人员酬金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文体活动支出。

用于基层工会开展或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职工业余文体活动所需器材、服装、用品等购置、租赁与维修方面的支出以及活动场地、交通工具的租金支出等,用于文体活动优胜者的奖励支出,用于文体活动中必要的伙食补助费。

文体活动奖励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

奖励范围不得超过参与人数的三分之二;不设置奖项的,可为参加人员发放少量纪念品。

文体活动中开支的伙食补助费,不得超过当地差旅费中的伙食补助标准。

基层工会可以用会员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等,开展春游秋游,为会员购买当地公园年票。

会费不足部分可以用工会经费弥补,弥补部分不超过基层工会当年会费收入的三倍。

基层工会工作暂行条例

基层工会工作暂行条例

基层工会工作暂行条例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基层工会工作暂行条例(1984年5月3日全国总工会书记处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基层工会是工会组织密切联系群众,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础。

为了加强基层工会的建设,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实现党的总任务、总目标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基层工会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充分发挥工会作为联结党和职工群众的纽带、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社会支柱和共产主义学校的作用。

第三条基层工会要认真执行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方针,以四化建设为中心,为职工说话、办事,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技术教育,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职工队伍,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

第四条基层工会在上级工会和同级党委的领导下,根据工会组织的特点和广大职工的意愿,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第五条基层工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群众路线,把工会办与“职工之家”,工会干部成为“职工之友”。

第二章基本任务第六条基层工会的基本任务是:(一)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向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教育,加强法制教育和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纪律的教育。

(二)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组织职工民主管理企业、事业。

(三)组织职工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群众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发动职工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四)维护职工的学习权利,吸引和支持职工学习政治、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

(五)保障职工生活福利,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

开展职工互助互济活动,搞好职工生活困难补助。

做好劳动保险工作和劳动工资的群众工作。

基层工会干部管理办法

基层工会干部管理办法

基层工会干部管理办法文号:院工发[2003]1号(2007年1月修订)日期:2003年9月22日为了加强基层工会干部管理,充分调动和发挥各部门工会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履行工会干部的工作职能,真正发挥工会作用,制定本办法。

一、基层工会1、基层工会委员会设置为5职,均为兼职。

其中包括工会主席、组织委员、文体宣传、生活福利、女工委员.2、基层工会委员会必须经过本部门的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不许指派。

如果因工作调动而调整,也要履行相应程序。

3、基层工会主席原则上按同级副职配备。

委员会的其它成员也要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

4、基层工会主席工作质量由学院工会统一考核。

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的工作质量由基层工会考核。

5、基层工会委员会产生后,应及时上报学院工会,接受学院工会的领导。

人员变动也要上报学院工会备案。

二、基层工会主席实行目标考核.(附)工会干部工作目标考核方案(动态)为了充分调动和发挥各部门工会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围绕学院办学质年的中心工作,更好地履行工会干部的工作职能,真正发挥工会作用,本着求真务实的原则,体现出创新、体现出活力、体现出职能、体现出评价绩效,制定本方案.一、考核范围:学院所属部门工会主席。

二、考核内容:围绕学院中心工作,以学院工会和部门工会工作计划为主要考内容.整体工作实行百分制,个别项目实行加分制。

1、按时上交部门工会工作计划、总结。

(满分10分,少交一样扣5分,不按规定时间上交酌情减分)2、按时参加学院工会召开的各种培训、会议、学习。

(满分5分,未经请假缺席一次扣1分,迟到一次0、5分)3、部门工作完成情况.部门工会每年必须完成工运理论学习一次、业务技能竞赛一次、文体活动三次,活动要有记录。

(满分30分,每少一次扣6分,以记录为准)4、学院工会组织的大型集体活动,必须认真组织并积极参加,布置的任务必须完成。

(满分20分,每缺席一次或没有完成任务的扣10分,活动组织的不好或任务完成的不好扣5分)5、民主评议,年终由学院工会到部门工会组织会员实施测评,测评分值占总分的20%。

福建省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

福建省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

福建省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创新工会组织建设,夯实工会工作基础,充实基层工会干部队伍,规范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简称“工会专干”)的招聘和管理,根据全国总工会的要求和我省工会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会专干”是指由市、县级工会统一组织招聘,在核定编制之外、专职从事工会工作的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

第二章工作任务第三条工会专干的任务是:(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与工会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二)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广泛收集社情民意,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反映职工诉求,协助做好职工群众的思想工作;(三)在基层工会负责人领导下,具体负责工会日常、事务性工作;(四)做好本级及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招聘原则和程序第四条招聘工会专干采取面向社会,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工会专干的招聘由市或县级工会(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依据市、县(区)工会及基层工会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招聘名额,统一组织招聘工作。

第六条新招聘的工会专干应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在当地公务员局人事人才网或人才市场发布招聘公告,组织相关的考务工作。

第七条在同等条件下,获得市级以上工会表彰或在工会岗位专职工作过者可优先录取。

第八条用人单位根据招聘最终结果确定工会专干人员名单,并对外公布。

列入省总工会工资补助的工会专干名单应由各设区市总工会汇总报省总工会组织部、基层组织建设部实名制备案。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九条本着“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按照岗位职责对工会专干进行全权管理。

第十条用人单位与工会专干签订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可参考由省总工会组织部提供的统一格式。

第十一条县(区)总工会应当建立工会专干工作档案,记录基本信息、岗位工作、起始时间、薪酬、培训、考核、表彰等情况,并实行动态管理。

县(区)总工会应定期组织工会专干参加工会的业务培训。

第五章考核办法第十二条工会专干应参加用人单位或所在基层工会的年度考核。

基层工会工作暂行条例

基层工会工作暂行条例

基层工会工作暂行条例为了加强基层工会的建设,制定了基层工会工作暂行条例,下面是条例的详细内容。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基层工会是工会组织密切联系群众,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础。

为了加强基层工会的建设,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实现党的总任务、总目标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基层工会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充分发挥工会作为联结党和职工群众的纽带、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社会支柱和共产主义学校的作用。

第三条基层工会要认真执行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方针,以四化建设为中心,为职工说话、办事,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技术教育,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职工队伍,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

第四条基层工会在上级工会和同级党委的领导下,根据工会组织的特点和广大职工的意愿,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第五条基层工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群众路线,把工会办成“职工之家”,工会干部成为“职工之友”。

第二章基本任务第六条基层工会的基本任务是:一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向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教育,加强法制教育和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纪律的教育。

二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组织职工民主管理企业、事业。

三组织职工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群众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发动职工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四维护职工的学习权利,吸引和支持职工学习政治、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

开展有益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的文化、教育、体育事业。

五保障职工生活福利,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

开展职工互助互济活动,搞好职工生活困难补助。

做好劳动保险工作和劳动工资的群众工作。

参与调处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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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会干部管理办法文号:院工发[2003]1号(2007年1月修订)
日期:2003年9月22日
为了加强基层工会干部管理,充分调动和发挥各部门工会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履行工会干部的工作职能,真正发挥工会作用,制定本办法。

一、基层工会
1、基层工会委员会设置为5职,均为兼职。

其中包括工会主席、组织委员、文体宣传、生活福利、女工委员。

2、基层工会委员会必须经过本部门的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不许指派。

如果因工作调动而调整,也要履行相应程序。

3、基层工会主席原则上按同级副职配备。

委员会的其它成员也要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

4、基层工会主席工作质量由学院工会统一考核。

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的工作质量由基层工会考核。

5、基层工会委员会产生后,应及时上报学院工会,接受学院工会的领导。

人员变动也要上报学院工会备案。

二、基层工会主席实行目标考核。

(附)
工会干部工作目标考核方案(动态)
为了充分调动和发挥各部门工会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围绕学院办学质年的中心工作,更好地履行工会干部的工作职能,真正发挥工会作用,本着求真务实的原则,体现出创新、体现出活力、体现出职能、体现出评价绩效,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范围:
学院所属部门工会主席。

二、考核内容:
围绕学院中心工作,以学院工会和部门工会工作计划为主要考内容。

整体工作实行百分制,个别项目实行加分制。

1、按时上交部门工会工作计划、总结。

(满分10分,少交一样扣5分,不按规定时间上交酌情减分)
2、按时参加学院工会召开的各种培训、会议、学习。

(满分5分,未经请假缺席一次扣1分,迟到一次0、5分)
3、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部门工会每年必须完成工运理论学习一次、业务技能竞赛一次、文体活动三次,活动要有记录。

(满分30分,每少一次扣6分,以记录为准).
4、学院工会组织的大型集体活动,必须认真组织并积极参加,布置的任务必须完成。

(满分20分,每缺席一次或没有完成任务的扣10分,活动组织的不好或任务完成的不好扣5分)
5、民主评议,年终由学院工会到部门工会组织会员实施测评,测评分值占总分的20%。

(优秀者20分,良好15分,合格10分,不合格0分)
6、组织新来校职工入会,按时收取、上缴会费。

(满分5分,不按时组织新来校职工入会扣2分,不按时上缴会费一次扣2分)
7、业务、理论考核成绩。

(满分10分,如无故未参加考试或没有上交试卷者一次扣5分,考核成绩没有达到优秀者扣2分)
三、加分项目
1、超过规定要求所交的稿件,每一篇加0.5分。

2、学院组织的演讲比赛活动,每有1人参加预赛加1分,进入决赛的再
加1分。

四、考核及奖罚办法
1、全年工作目标,按实际考核得分情况排出名次,前三名给予表彰及物资奖励。

2、考核成绩末三位者,向党委如实反映其工作情况,考核成绩排在末五位的,取消其单位和个人的当年评优资格。

3、考核时要提供相关记录或佐证材料,否则视为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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