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采掘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大木戛煤矿

采掘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大木戛煤矿生产技术科

2013年3月1日

大木戛煤矿采掘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矿采掘工程管理,合理布置采掘工作面生产,提高资源回收率,提高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采掘工程指列入矿年度开拓

部署方案、实施成本考核的采掘工程。

第三条采掘工程验收由矿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

验收小组进行,办公室设在安监科。

第四条采掘单位制定采掘工程验收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健全验收管理机构。

第二章生产计划编制、调整和实施第五条采掘生产计划由矿根据开拓部署方案按

月拟订,在每月28日前将下月生产制定完毕。

第六条在拟订生产计划时,必须严格遵循开拓部署方案,不得擅自变更部署方案或增减采掘工程项目。

第七条新开拓区域单项巷道开拓工程量以批准

设计文件为准,但矿井开拓工程总量不变。

第八条要严格按照采掘生产计划组织生产,不得擅自变更生产计划。因地质条件或煤层赋存条件发生变化,需要变更矿井采掘部署计划或增减井巷工程项目,应编制变更的技术方案或设计,说明变更理由,未经审

批擅自变更的井巷工程项目,矿不予认可。

第九条要加强生产技术管理,认真分析煤层赋存条件、地质构造变化规律,减少失误。

第十条实施采掘生产计划,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设计规范》的规定进行工程项目设计、编制《作业规程》,采掘井巷工程应基本满足不同用途巷道的安全需要。

第三章验收依据、内容及时间

第十一条采掘工程验收的文件依据:

1、矿年初下达的《开拓部署方案》;

2、矿分月下达的生产计划;

3、制定的采掘工程项目设计文件和《作业规程》

4、《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评分办法》

第十二条采掘工程验收的主要内容:

1、采煤工作面:回采工程质量及特殊支护方法、工作面布置、资源回收率。

2、掘进工作面:当月掘进进尺、巷道断面规格、水沟断面、支护规格、中、腰线、轨道铺设质量、工程质量合格率、防尘设施、斜井安全装置。

第十三条井巷工程验收分为开拓工程项目,准

备巷道、列入专项工程的维修巷道、底分层探煤轨道巷道、临时水仓、联络巷、通风巷道,躲避峒、小绞车房、临时泵房等。

第十四条矿采掘工程验收一般一月一次,在月

末的最后两天进行,验收周期内竣工的巷道工程需提前验收时,由施工单位报告验收小组进行。

/ 第四章现场验收

第十五条采掘工程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向验收小组提供符合的工程设计文件和《作业规程》,否则,不予验收。

第十六条掘进工程项目开工前,验收小组应设置起始点,作好标记和原始记录并在图上注明,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变更。

第十七条验收时,以皮尺作为工具丈量掘进工

程实物量。丈量支护巷道时,以初期起始点或上期止点为起点,止点至最前面一道支架。弯曲巷道沿巷道中线方向拉尺,巷道分岔、片盘以其中部作为起止点。第十八条采掘工程质量验收,执行《矿井安全质量

标准化检查验收评分办法》,并计算工程质量合格率,其中:

1、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合格率低于70%罚款300 元,并停头整改;

2、掘进工程质量单项合格率低于70%为不合格工程,必须进行整改在重新验收合格后才能结算;

第十九条发生下列情况,井巷工程不予验收、认可,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生产技术管理失误报废的巷道;

2、目的不明确,盲目安排的井巷工程;

3、现场管理原因,新掘后垮落而无法恢复的巷道;

4、设计不合理,无法满足运输、行人、通风等安全要求的井巷工程。

第二十条采煤工作面发生滥采乱挖、丢失煤炭资源的现象和行为,根据所造成的损失量扣减当月产量。

第五章验收报告与结算

第二十一条采掘工程现场验收时,参加验收人员应分单项作好验收原始记录,并在现场验收工作结束后交验收小组办公室汇总。

第二十二条采掘工程验收结束,验收小组应编

制验收报告,提出验收意见。

第二十三条计算巷道进尺时,回采巷道按年计

划总量平均分月视同完成,并予以确定。

第二十四条掘进巷道水沟断面不符合要求或水

沟没有跟上前进轨道,按所欠水沟长度的2倍乘以断面折成巷道进尺在当月实物量中扣除。

第二十五条矿按照采掘工程验收组提交的合格

工程实物量对各单位进行结算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采掘验收小组成员对验收结果负

责,应遵照实事求是、合理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 \

不得徇私舞弊。

第二十七条每年底,根据年度计划明细,对开

拓工程进行单项考核检查,每欠计划1米扣减500元,开拓工程项目目的达到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发生破坏或擅自移动验收起止点行

为,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在其实际工程实物量中扣减所移动的距离。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203年1月1日起实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