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乡村旅游特色业态标准及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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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乡村旅游特色业态标准及评定》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总则1

5 基本要求2

6 评定3

7 复核与处理4

附录A(资料性附录)乡村旅游特色业态评定审查表 5

前言

DB11/T 652《乡村旅游特色业态标准及评定》分为以下九个部分:——第1部分:通则;

——第2部分:国际驿站;

——第3部分:采摘篱园;

——第4部分:乡村酒店;

——第5部分:养生山吧;

——第6部分:休闲农庄;

——第7部分:生态渔家;

——第8部分:山水人家;

——第9部分:民族风苑。

本部分为DB11/T 652的第1部分。

本部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北京市旅游局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由北京市旅游局组织实施。

本部分起草单位:北京市旅游局、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慧光、安金明、谷慧敏、赵广朝、张伟、刘玲、牟晓婷。

乡村旅游特色业态标准及评定

第1部分:通则

1范围

DB11/T 652的本部分规定了各“乡村旅游特色业态”应具有的共有要素的基

本要求及评定规则。

本部分适用于“乡村旅游特色业态”的乡村旅游接待单位。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DB11/T 6522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 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6—2008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T 100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0001.2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

GB/T 18973—2003 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1

乡村旅游rural tourism

指通过以乡村为依托,以乡村空间环境为活动场所,以农业生产过程、农村风貌及风俗、农民生活场景等主要旅游吸引物,满足旅游者观光、休闲、娱乐、求知、体验等目的的一种旅游方式。

3.2

乡村旅游接待单位rural tourism household

指由乡村环境、若干建筑物和附属设施等组成,形成一定规模的不同类型的乡村旅游独立经营主体。

3.3

乡村旅游特色业态special rural tourism categories

指通过开展不同类型的乡村旅游经营所形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特定产业形式,它具有类型独特性和空间分布集群性。

4总则

4.1“乡村旅游特色业态”的确定,应达到本部分所列评定条件,否则不具备参评资格。

4.2由若干建筑物或者若干部分组成的接待单位,如果以整体设施申评,则不因各区域财产权的不同而区别对待。

4.3乡村旅游接待单位的建筑、附属设施、服务项目和运行管理应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等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4.4“乡村旅游特色业态”的接待单位应具备合法经营证照,如营业执照、税务证、卫生许可证等。

4.5从业人员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不良嗜好,持卫生部门统一颁发的健康证上岗。

5基本要求

5.1总体环境

环境优美,绿化面积应不少于占地面积的30%。

5.1.1居住建筑周围无污染性工业企业,水源没有受到工业及生活污染。

5.1.2空气质量应符合GB 3095—1996的二级标准;环境噪声限值应符合GB 3096—2008的1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5.1.3游客公共休息设施布置合理,数量充足。

5.1.4地面平整、无杂物,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现象。

5.2住宿设施

5.2.1可供出租的客房3间(套)及以上。

5.2.2门锁为暗锁,有防盗装置,显著位置张贴应急疏散图及相关说明。

5.2.3装修良好,有软垫床、桌、椅、床头柜等配套家具。

5.2.4备有饭店服务指南、价目表、住宿须知。

5.2.516小时提供冷热饮用水。

5.2.6有符合环保标准的采暖、制冷设备。

5.2.7有供客人独立使用的卫生间,洗浴设施齐全。

5.2.8客房、卫生间每天全面整理一次,隔日或应客人要求更换床单、被单及枕套,并做到每客必换。

5.3餐饮设施

5.3.1餐厅

5.3.1.1餐位数应达到10个。

5.3.1.2餐厅餐台摆设整齐美观,餐桌/椅、餐具、饮具、台布、餐巾等完好无破损,保持洁净。

5.3.1.3有设计美观、明码标价的菜单。

5.3.1.4有空调及通风设备。

5.3.1.5有标识明显的吸烟区和非吸烟区。

5.3.1.6地面经过防滑处理、便于冲洗。

5.3.2厨房

5.3.2.1各类设备、器皿完好、洁净,应有单独的冷荤准备空间与厨具。

5.3.2.2有防蚊、蝇、虫、鼠和预防传染疾病措施。

5.3.2.3有使用明火、电、气的安全防火措施。

5.4基础设施

5.4.1所处位置交通便利。

5.4.2主要道路平整干净,可以通行机动车辆,配有路灯。

5.4.3主要道路及路口有指示牌(图),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符合GB/T 10001.1和GB/T 10001.2的规定,各种指示和服务文字应使用规范的中英文同时表示,各种公共信息资料如全景图、标识牌、景物介绍等与整体坏境协调。

5.4.4有方便游客停车的场地,标识清晰,卫生整洁,与周边环境协调。

5.4.5有稳定的供水供电供气系统。

5.4.6有固定公用电话,并配备市内电话簿。

5.4.7可以接收无线信号,无线通讯正常。

5.4.8可以提供宽带网络服务。

5.4.9存放垃圾的设施设备和场地清洁、无异味,垃圾清扫、清运及时,分类处理。

5.4.10公共厕所

5.4.10.1便器、洗漱台、面盆(水池)、镜面、水龙头等设施完好。

5.4.10.2有挂衣钩、卫生纸托架、纸篓、洗手液或香皂等客用设施与物品。

5.4.10.3地面有防滑提示或标志,墙面有防滑扶手。

5.4.10.4卫生符合GB/T 18973—2003一星级旅游厕所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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