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精香料检验验证作业规程
香精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香精检验标准操作规程](https://img.taocdn.com/s3/m/d923774176c66137ef06191b.png)
编码:SOP-QC-207-A
起草:
日期:
审核:
日期:
批准:
日期:
生效日期:
颁发部门:质控部
分发部门:检验室
变更记载修改号
批准日期执行日汇编。
目的:建立一个香精检验的操作规程。
范围:本规程适用于香精的检验。
职责:检验员、质控部经理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3.[贮藏]密封保存
2.3.3微生物限度
取本品10g加至含溶化的(温度不超过45℃)5g司盘80,3g 单硬脂酸甘油酯,10g聚山梨酯80的无菌混合物的烧杯中,用无菌玻棒搅拌成团后,加入45℃的pH7.0的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至100ml,混匀使充分乳化,作为1:10的供试液。取适量供试液,照微生物限度检查平皿法(《中国药典》2005版二部附录Ⅺ J)检查,细菌数、霉菌和酵母菌数分别不得过100个/g,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不得检出为符合规定。
2.3操作方法
2.3.1色泽:取本品50ml,置50ml纳氏比色管中,与对照液(取上述重铬酸钾
标准液(0.10mg/ml)3.7ml,加水稀释至50ml制成)比较,不得更深。
2.3.2溶液的溶解度:取本品1g,在25℃时溶于700~1000倍水中,或溶于300~500倍20%(v/v)乙醇中为符合规定。
2.2试药与试液
2%硫酸溶液
重铬酸钾标准液(1.0mg/ml):取预经干燥至恒重的重铬酸钾1.0000g置1000ml容量瓶中,加2%硫酸溶液使溶解,并稀释至刻度。
重铬酸钾标准液(0.10mg/ml):精密量取上述重铬酸钾标准液(1.0mg/ml)10ml置100 ml量瓶中,用2%的硫酸溶液使溶解,并稀释至刻度。
QC-YJ-093-04桔子香精检验操作程序
![QC-YJ-093-04桔子香精检验操作程序](https://img.taocdn.com/s3/m/725c9b2f5901020207409ca8.png)
桔子香精检验操作程序编号:QC-YJ-093-04
桔子香精检验操作程序
目的:建立一个桔子香精检验操作程序,以规范操作。
范围:适用于桔子香精的质量检验。
责任人:化验员、QA检查员。
程序:
检验依据:企业标准QB1505-92
1、性状:本品为无色至淡黄色的澄清液体,具有桔子香气。
2、检查
2.1、pH值应不得过8.0(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附录Ⅵ H)。
2.2、重金属取本品2.0g,依法检查(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附录Ⅷ H 第二法),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十。
2.3、砷盐取本品0.67g,加水23ml溶解后,加盐酸5ml,依法检查(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附录Ⅷ J第一法),应符合规定(0.0003%)。
2.4 、微生物限度取本品,依法检查(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附录Ⅺ J),每1ml供试品中细菌数不得过800个,霉菌和酵母菌数不得过80个,不得检出大肠埃希菌。
附:检验记录
浙江泰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第1/1页。
香精产品检验方法
![香精产品检验方法](https://img.taocdn.com/s3/m/77d6ddf3856a561253d36f0e.png)
文件编号RD-09-A1标题:香精产品检验方法一、检验要求1、专职的检验人员,在接到生产部门的香精产品送检单后,按照国家的相关标准、取样规则对香精产品进行理化、外观、香气检测,确保不合格的香精产品不入库、不出厂。
2、检验合格的香精产品、应填写检验报告单,并填写合格证标签,贴于香精产品的包装上,合格证标签应填明:品名、规格、数量、日期等字样。
3、经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的香精产品应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4、建立、完善各种检验报表,做好原始记录,并保证数据的准确性,检测报告必须有检验员和审核员的签名。
5、做好检测器具的维护保养工作,定期对仪器、量具进行校准,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
6、对产品的某些指标,本公司没有能力做测试的,应与有关国家检测机构签订委托测试协议,定期送检。
7、按留样管理制度,做好香精产品的留样管理工作。
8、做好本部门的环境卫生工作,保证各种仪器、量具的清洁。
4二、检验取样规则取样是检验工作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如果所取样品不代表整批产品,检验工作即宣告失败。
所以,要求取样人员在取样时对产品应全面观察,如:颜色、透明情况、粘稠程度、水分、杂质、香味等,都应给予适当的注意,如有异样时,应单独取样检验,并在检验报告中坐必要的说明。
检验频率为一个批次做一次检验。
抽样计划,一般情况,在同一批产品为三桶以下时,取其中一桶,四桶以上六桶以下时,取其中二桶,七桶以上十桶以下时,取其中三桶,十桶以上时,按照原料桶数开根号加一取整数的方法,然后将样品混合检验。
判定结果,如果一批产品中,有一个样品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产品。
液体产品的取样:取样方法:使用取样管,取一定量的样品,塞上盖子,附上标签,注明名称、批号、日期等。
注意事项1)取样时,应注意避免任何外来的杂质混入,注意灰尘雨滴等;2)取样用具、混合器、样品瓶和其它有关用具,必须清洁干燥;文件编号RD-09-A1标题:香精产品检验方法3)所取的试样盛入样品瓶中,最好尽可能装满;4)取好的试样,一般要求当日检验,要求做到准确、及时分析,未检验之前应放置避光干燥处;5)取样时,要注意安全,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具;6)检验、留样等过程必须做好原始记录。
香精检验作业指导书
![香精检验作业指导书](https://img.taocdn.com/s3/m/90600c99a1c7aa00b52acb73.png)
香精检验作业指导书1 目的制定本公司香精的采购及验收标准,以保证本公司生产产品的质量。
2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生产所用香精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签、包装、贮存的要求。
3 参考引用标准QB/T 1505-2007 食用香精4 检验标准及方法4.1 检验标准4.1.1 原料供应商首先向本公司提供“三证两报告一标准”。
“三证”:指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两报告”:产品出厂检验报告、经权威机构认证的产品检验报告单;“一标准”:指质量指标执行标准。
4.1.2 技术要求4.2检验方法4.2.1 色状测定:将试样和标准样品分别置于带刻度的同体积小烧杯中至同刻度处,用目测法观察有无差异。
4.2.2香气测定:按GB 14454.2-2008 香料香气评定法执行。
4.2.3 香味测定:按QB/T 1505-20075.3规定方法执行。
4.2.4 折光指数测定:将全自动数显折射仪的检测温度设置为20℃,用蒸馏水校准调零后,测定试样折光指数。
4.2.5 相对密度测定:25℃下,试样绝对密度与蒸馏水绝对密度之比。
5.1 组批同批进货、同一规格的产品视为一批作一次验收,不同批次分别验收。
5.2 抽样每批抽1桶取样80ml左右,分成2份,注明产品名称、批号、生产日期等,一份供检验用,一份作为留样备查(保存到该批次产品使用6个月后)。
5.3检验分类5.3.1来料检验来料检验项目为色状、香气、香味、折光指数,应逐批进行检验。
5.3.2 型式检验5.3.2.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1)出现较大质量问题时;(2)正常生产时,生产厂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5.3.2.2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作业指导书规定的全部检验项目5.4 合格批判定5.4.1如果在检验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应加倍取样,重新检验,核检结果如有一项不符合标准,则整批产品为不合格品5.4.2 未密封或包装不完整的产品应拒收。
食用香精检验方法
![食用香精检验方法](https://img.taocdn.com/s3/m/4ee43c2726d3240c844769eae009581b6bd9bd85.png)
食用香精检验方法香精是一种常见的食品添加剂,用于增加食物的香味和口感。
然而,香精中可能存在一些有害物质,如重金属、农药残留等。
为了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需要对香精进行检验,以确定其符合相关规定的标准。
下面是一种常见的食用香精检验方法的详细介绍。
1.样品准备首先,需要从市场或供应商处获取香精样品。
根据需要,可以选择不同种类的香精样品,例如水果香精、花香精等。
确保样品能够代表所需检测的香精。
2.提取香精将香精样品与适量的提取剂混合,常见的提取剂如乙醇、丙酮等。
混合物需要充分搅拌,并放置一段时间以便提取香精中的化学成分。
可以使用离心机加速提取过程。
3.去除固体残留物提取完成后,使用滤纸或滤膜将提取液过滤,以去除固体残留物。
过滤完毕后获得的液体称为香精提取液。
4.检测重金属残留重金属是一种常见的香精污染物,例如铅、汞等。
可以使用原子吸收光谱仪或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等仪器对提取液进行检测,以确定重金属的含量。
5.检测农药残留香精中可能存在农药残留,因此需要对提取液进行农药残留的检测。
常见的农药检测方法有气相色谱法、液相色谱法等。
先使用固相萃取或液液萃取等方法将农药从提取液中提取出来,然后使用气相色谱仪或液相色谱仪进行分析。
6.检测挥发性物质香精的主要作用是提供香味,因此提取液中可能含有挥发性物质。
可以使用气相色谱仪对提取液进行分析,以确定挥发性物质的种类和含量。
7.检测有害成分除了重金属和农药残留外,香精中可能还含有其他有害物质,如苯、甲醛等。
可以使用紫外光谱仪、红外光谱仪等仪器进行分析,以确定有害成分的存在。
8.数据分析根据检测结果进行数据分析,将实验结果与相关标准进行比较。
如果提取液中的一些成分超出标准范围,可能需要调整香精的配方或购买符合标准的香精。
9.结论和报告最后,将检测结果进行总结和报告,包括样品信息、检测方法、检测结果等。
根据实验结果,可以得出香精的质量和安全性评估。
总结:食用香精的检验方法主要包括样品准备、提取、分析和数据分析等步骤。
橘子香精检验操作规程
![橘子香精检验操作规程](https://img.taocdn.com/s3/m/6a90a03ddf80d4d8d15abe23482fb4daa58d1dae.png)
橘子香精检验操作规程橘子香精是一种常用的食品添加剂,用于增加食品的香味。
为了确保橘子香精的质量安全,需要进行严格的检验和测试程序。
下面是一份橘子香精检验操作规程。
一、检验目的橘子香精检验的目的是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保证食品安全。
二、检验范围橘子香精的检验范围包括外观、气味、化学成分和微生物指标等。
三、检验仪器设备1. 电子天平:用于称量样品。
2. 气相色谱仪:用于检测香精中的化学成分。
3. pH计:用于测定香精的酸碱性。
4. 显微镜:用于观察和检测微生物指标。
5. 微生物培养皿和培养基:用于培养和检测香精中的微生物。
四、检验项目及方法1. 外观检验:(1)取适量橘子香精样品,观察其颜色、气味和透明度等。
(2)外观应为橙黄色,无明显杂质和异味,透明度应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2. 气味检验:(1)取适量橘子香精样品,闻其气味,应具有明显的橘子香气。
(2)如有异味或其他不良气味,应判定为不合格。
3. 化学成分检验:(1)取适量橘子香精样品,使用气相色谱仪进行分析。
(2)分析样品中的有机酸、醇类、酮类和醛类等化学成分,并与相关标准进行比对。
(3)化学成分应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如超过限量,则判定为不合格。
4. 酸碱度检验:(1)取适量橘子香精样品,将其溶解于蒸馏水中。
(2)使用pH计测定香精溶液的pH值。
(3)pH值应在范围内,若超过限值,则判定为不合格。
5. 微生物指标检验:(1)取适量橘子香精样品,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进行微生物检测。
(2)将样品接种于培养皿上,使用适当培养基进行培养。
(3)观察培养皿的菌落形状和数量,并与相关标准进行比对。
(4)微生物指标应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如超过限量,则判定为不合格。
五、检验记录和报告1. 检验记录应详细记录每一项检验项目的结果,包括样品信息、检验方法、操作步骤和结果等。
2. 检验报告应总结所有检验项目的结果,并根据结果进行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
香精产品检验方法
![香精产品检验方法](https://img.taocdn.com/s3/m/39518a062cc58bd63186bdf9.png)
香精产品检验方法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一、检验要求1、专职的检验人员,在接到生产部门的香精产品送检单后,按照国家的相关标准、取样规则对香精产品进行理化、外观、香气检测,确保不合格的香精产品不入库、不出厂。
2、检验合格的香精产品、应填写检验报告单,并填写合格证标签,贴于香精产品的包装上,合格证标签应填明:品名、规格、数量、日期等字样。
3、经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的香精产品应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4、建立、完善各种检验报表,做好原始记录,并保证数据的准确性,检测报告必须有检验员和审核员的签名。
5、做好检测器具的维护保养工作,定期对仪器、量具进行校准,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
6、对产品的某些指标,本公司没有能力做测试的,应与有关国家检测机构签订委托测试协议,定期送检。
7、按留样管理制度,做好香精产品的留样管理工作。
8、做好本部门的环境卫生工作,保证各种仪器、量具的清洁。
4二、检验取样规则取样是检验工作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如果所取样品不代表整批产品,检验工作即宣告失败。
所以,要求取样人员在取样时对产品应全面观察,如:颜色、透明情况、粘稠程度、水分、杂质、香味等,都应给予适当的注意,如有异样时,应单独取样检验,并在检验报告中坐必要的说明。
检验频率为一个批次做一次检验。
抽样计划,一般情况,在同一批产品为三桶以下时,取其中一桶,四桶以上六桶以下时,取其中二桶,七桶以上十桶以下时,取其中三桶,十桶以上时,按照原料桶数开根号加一取整数的方法,然后将样品混合检验。
判定结果,如果一批产品中,有一个样品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产品。
液体产品的取样:取样方法:使用取样管,取一定量的样品,塞上盖子,附上标签,注明名称、批号、日期等。
注意事项1)取样时,应注意避免任何外来的杂质混入,注意灰尘雨滴等;2)取样用具、混合器、样品瓶和其它有关用具,必须清洁干燥;3)所取的试样盛入样品瓶中,最好尽可能装满;4)取好的试样,一般要求当日检验,要求做到准确、及时分析,未检验之前应放置避光干燥处;5)取样时,要注意安全,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具;6)检验、留样等过程必须做好原始记录。
第4章香料香精的检验
![第4章香料香精的检验](https://img.taocdn.com/s3/m/c916a6dff605cc1755270722192e453610665bb6.png)
第4章香料香精的检验第4章香料和香精的检验知识目标:●了解香料和香精油脂的类型、功能和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熟悉香料和香精理化检验项目●掌握香料和香精理化检验项目的常规检验方法能力目标:●能进行检验样品的制备●能进行相关溶液的配制●能根据香料、香精的种类和检验项目选择合适的分析方法●能按照标准方法对香料和香精相关项目进行检验,给出正确结果案例导入:如果你是一名企业的检验人员,供应商给你公司送来了几种香精样品,你如何才能判定其质量是否合格呢。
课前思考题:●香料与香精有什么区别?●天然香料是纯物质吗?香料是能被嗅觉嗅出香气或味觉尝出香味的物质,是配制香精的原料。
香精则是由数种乃至数十种香料,按照一定的配比调和成具有某种香气或香韵及一定用途的调和香料。
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和生活方式的多样化,香料香精的需求量日趋增加,日用化工(化妆品、洗涤剂等)、食品、造纸、涂料、烟酒、印刷等工业中应用也日益广泛。
根据有香物质的来源不同,香料可分为天然香料和合成香料。
天然香料是从天然含香动植物的某些器官(或组织)或分泌物中提取出来,经加工处理而含有发香成分的物质。
天然香料又可分为动物香料,如:麝香,灵猫香、海狸香、龙涎香;植物香料,如:甜橙油、柠檬油、薄荷油和留兰香油等。
合成香料则是利用单离香料或化工原料通过有机合成的方法制备的香料,如:香兰素、苯甲醛、柠檬醛等等,按其化学结构可分为萜烯类、芳香类、合成麝香及脂肪类。
香精是一种人工调配出来的香料的混合物,具有某种香气、香韵及用途。
按用途的不同,香精可分为:日用香精、食用香精、工业香精;按形态的不同,香精可分为:水溶性香精、油溶性香精、乳化香精、粉末香精;按香型的不同,香精可分为:食用香型香精、酒用香型香精、烟用香型香精、花香型香精、果香型香精、非花型香精。
4.1 香料的感官检验香料的感官检验包括香料试样的香气质量、香势、留香时间以及香料的香味和色泽等指标的检验。
为尽量避免不同人感官检验的差异对检验结果带来的误差,通常采用统计感官检验法。
烟用香精香料检验规程(标准格式)
![烟用香精香料检验规程(标准格式)](https://img.taocdn.com/s3/m/65f9a60ca6c30c2259019ef4.png)
济南卷烟厂企业标准QJ/JY.08.012―2007代替:QJ/JY.08.012―2002 烟用香精香料检验规程2007―05―30发布 2007―06―01实施济南卷烟厂发布前言本标准是根据QG/JY.01.001-2001《质量手册》对原QJ/JY.08.012-2002《烟用香精香料检验规程》进行的修订,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QJ/JY.08.012-2002《烟用香精香料检验规程》。
本标准由济南卷烟厂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质量管理处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伟、李吉云。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烟用香精香料检验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烟用香精和料液等进货检验项目和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我厂使用的烟草及烟草制品中添加的香精和料液的进货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YC/T 145.2 烟用香精相对密度的测定YC/T 145.3 烟用香精折光指数的测定YC/T 145. 10 烟用香精抽样3 术语和定义GB/T19000-2000中确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香料香料是一种能被嗅觉嗅出香气或被味感尝出香味的物质。
它可能是单一体,也可能是混合体。
它分为天然香料、合成香料、单离香料三类。
3.2烟用香料单独或经调配成香精后添加于烟草及烟草制品的香料。
3.3香精香精是一种由人工调配而得的混合体。
其中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香料。
3.4烟用香精用两种或两种以上香料、适量溶剂和其他成分调配而成的,在烟草制品加工过程中施加于烟草中能突出或修饰烟草制品风格并能改善刺激性、杂气等烟草制品品质的混合物。
3.5料液在烟草制品加工过程中,施加于烟草上具有改进烟草吃味、增加韧性、提高保润性、改善燃烧性和减少碎损等作用并具有一定香气的混合物。
烟用香精香料检验规程(标准格式)
![烟用香精香料检验规程(标准格式)](https://img.taocdn.com/s3/m/65f9a60ca6c30c2259019ef4.png)
济南卷烟厂企业标准QJ/JY.08.012―2007代替:QJ/JY.08.012―2002 烟用香精香料检验规程2007―05―30发布 2007―06―01实施济南卷烟厂发布前言本标准是根据QG/JY.01.001-2001《质量手册》对原QJ/JY.08.012-2002《烟用香精香料检验规程》进行的修订,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QJ/JY.08.012-2002《烟用香精香料检验规程》。
本标准由济南卷烟厂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质量管理处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伟、李吉云。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烟用香精香料检验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烟用香精和料液等进货检验项目和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我厂使用的烟草及烟草制品中添加的香精和料液的进货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YC/T 145.2 烟用香精相对密度的测定YC/T 145.3 烟用香精折光指数的测定YC/T 145. 10 烟用香精抽样3 术语和定义GB/T19000-2000中确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香料香料是一种能被嗅觉嗅出香气或被味感尝出香味的物质。
它可能是单一体,也可能是混合体。
它分为天然香料、合成香料、单离香料三类。
3.2烟用香料单独或经调配成香精后添加于烟草及烟草制品的香料。
3.3香精香精是一种由人工调配而得的混合体。
其中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香料。
3.4烟用香精用两种或两种以上香料、适量溶剂和其他成分调配而成的,在烟草制品加工过程中施加于烟草中能突出或修饰烟草制品风格并能改善刺激性、杂气等烟草制品品质的混合物。
3.5料液在烟草制品加工过程中,施加于烟草上具有改进烟草吃味、增加韧性、提高保润性、改善燃烧性和减少碎损等作用并具有一定香气的混合物。
香草香精质量标准及检验操作规程
![香草香精质量标准及检验操作规程](https://img.taocdn.com/s3/m/62e7e6bb2f60ddccdb38a04a.png)
复验期
36个月。
同法定标准
类别
药用辅料。
同法定标准
贮藏
密封保存。
同法定标准
8检验操作规程:
8.1试药与试剂:
8.2仪器与用具:烧杯。
8.3外观:符合同一型号的标准样品。
8.4香气:符合同一型号的标准样品。
8.5检查:
8.5.1
8.5.2折光指数(20℃)n标样±0.010(附录24)
2代码:
3供应商:见合格供应商名单
4取样文件编号:
5检验方法文件编号:
6依据:《食用香精》(QB/T 1505-2007)
7质量标准:
项目
法定标准
内控标准
外观
符合同一型号的标准样品
香气
符合同一型号的标准样品
同法定标准
检查
(1)相对密度(25℃/25℃)D标样±0.010
(2)折光指数(20℃)n标样±0.010
XXXXXXXXX有限公司辅料质量标准及检验操作规程
标题
香草香精质量标准及检验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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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号
起草人
起草日期
部门审阅
日期
QA审阅
日期
批准
日期
生效日期
颁发部门
分发部门
变更记录:
修订内容及文件号
修订号:批准日期:生效日期:
变更原因及目的:
修订文件内容
1品名:
1.1中文名:香草香精
1.2汉语拼音:Xiang cao xiang jing
草莓香精检验操作规程
![草莓香精检验操作规程](https://img.taocdn.com/s3/m/b3bf77c225c52cc58ad6be6b.png)
草莓香精检验操作规程
1 目的:建立草莓香精检验操作规程。
2 适用范围:适用于草莓香精的检验操作。
3 职责:检验人员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4 规程:
4.1 编制依据:上海华宝孔雀香精香料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YQRT23-2007。
4.2 质量指标:见《草莓香精质量标准》。
4.3 仪器与用具:阿贝折光仪、比重天平。
4.4 试药与试液:乙醇。
4.5 操作方法:
4.5.1 性状:本品应为无色至微黄色透明液体,具有带奶香的天然草莓香气。
4.5.2 检查
4.5.2.1 折光指数(20℃):用阿贝折光仪按《折光率测定操作规程》测定,温度调节至20℃,用水进行校正到1.3330,用擦镜纸擦干镜面,进行样品测试,读取数值三次,取平均值,应为1.3670±0.005。
4.5.2.2相对密度(25/25℃):按《相对密度测定操作规程》检验,应为0.8840±0.008。
4.5.2.3 溶解度(25℃):取本品1g,在25℃时应能全溶于700-1000倍水中或全溶于300-500倍20%(V/V)乙醇中。
4.5.3 微生物限度:按《微生物限度检查操作规程》检验,应符合规定。
4.6 结果判定:全部符合上述项目范围为符合规定,若有
一项不符合上述范围,则判为不符合规定。
草莓香精批检验记录见附件1。
香料-色泽检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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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P-FF-9-047-A 香料-色泽检定法标准操作规程第 1 页共 2 页题目:香料-色泽检定法标准操作规程编码:SOP-FF-9-047-A 起草: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生效日期:颁发部门:质管部分发部门:检验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4454.3-1993目的:建立香料-色泽检定法的标准操作规程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对固体和液体香料产品的色泽进行检定职责:检验室主任、检验者对本规程实施负责规程:1.仪器与用具100ml容量瓶 10ml、25ml比色管移液管或滴定管2.试药与试液除特别注明外,试验中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试剂,水为蒸馏水或纯度相当的水。
2.1 重铬酸钾标准液[c(K2Cr2O7)=1.0mg/mL]准确称取预经烘干至恒重的重铬酸钾(基准试剂)1.0000g于1000ml容量瓶中,加2%硫酸水溶液溶解,并稀释至刻度。
2.2 重铬酸钾标准液[c(K2Cr2O7)=0.1mg/mL]用移液管准确吸取重铬酸钾标准液(3.1)100ml于1000ml容量瓶中,用2%硫酸水溶液稀释至刻度。
2.3 2%硫酸水溶液注:重铬酸钾标准液应贮存在密封的硬质玻璃瓶中,避光保存。
3.液体标准比色液的配制按表1用移液管准确量取重铬酸钾标准液于100ml容量瓶中,以2%硫酸水溶液稀释至刻度。
4.测定方法4.1 固体:将试样置于一洁净白纸上,用目测法观察其色泽是否在指定范围内4.2 液体:将试样与标准比色液分别置于同体积比色管中至同刻度出,沿垂直方向SOP-FF-9-047-A 香料-色泽检定法标准操作规程第 2 页共 2 页观察评比色泽。
5.注意事项:重铬酸钾标准液应贮存于密封的硬质玻璃瓶中,避光保存。
表1 液体标准比色液的配制颜色色标号重铬酸钾标准液体积和浓度水白0 蒸馏水无色1 2.3ml(0.1mg/mL重铬酸钾标准液)2 3.3ml(0.1mg/mL重铬酸钾标准液)3 5.0ml(0.1mg/mL重铬酸钾标准液)浅柠檬黄4 7.4ml(0.1mg/mL重铬酸钾标准液)5 11.0ml(0.1mg/mL重铬酸钾标准液)淡柠檬黄6 16.0ml(0.1mg/mL重铬酸钾标准液)7 23.0ml(0.1mg/mL重铬酸钾标准液)柠檬黄8 39.0ml(0.1mg/mL重铬酸钾标准液)9 48.0ml(0.1mg/mL重铬酸钾标准液) 深柠檬黄10 71.0ml(0.1mg/mL重铬酸钾标准液)11 11.2ml(1.0mg/mL重铬酸钾标准液)桔色12 20.5ml(1.0mg/mL重铬酸钾标准液)13 32.2ml(1.0mg/mL重铬酸钾标准液)黄橙14 38.4ml(1.0mg/mL重铬酸钾标准液)15 51.5ml(1.0mg/mL重铬酸钾标准液) 桔黄16 78.0ml(1.0mg/mL重铬酸钾标准液)。
食品用香精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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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用香精检验方法B.1.1 液体香精和浆(膏)状香精将试样和标准样品分离置于带刻度的同体积小烧杯中至同刻度处,用目测法观看有无差异。
B.1.2 粉末香精将试样和标准样品分离置于一洁净白纸上,用目测法观看有无差异。
B.2 香味的评定 B.2.1 试液的配制按加香产品的类别,挑选下列一种办法配制: a)分离称取0.1g(精确至0.01g)试样和标准样品置于各自小烧杯中,分离加入糖水溶液[蔗糖8g~12g,0.10g~0.16g,加蒸馏水至100mL配成],配制成含0.1%香精糖水溶液,搅拌匀称即为试液;b)分离称取0.2g~0.5g(精确至0.01g)试样和标准样品置于各自小烧杯中,分离加入盐水溶液(0.5g食盐,加开水至100mL配成,冷却),配制成含0.2%~0.5%香精的盐水溶液,搅拌匀称即为试液; c)分离称取0.1g(精确至0.01g)试样和标准样品置于各自小烧杯中,分离加入100mL蒸馏水,配制成含0.1%香精的水溶液,搅拌匀称即为试液。
B.2.2 评定的办法分离小口品味试液,辨其香味特征、强度、口感有无差异,试样应符合同一型号的标准样品。
每次品味前,均应漱口。
B.3 水分的测定按GB5009.3-2010的规定。
仲裁法为第三法蒸馏法。
B.4 粒度的测定 B.4.1 乳化香精 B.4.1.1 仪器和设备大于600倍的生物显微镜。
B.4.1.2 测定办法取少量经搅拌匀称的试样放在载玻片上,滴入适量的水,用盖玻片轻压试样使成薄层。
用显微镜观看。
B.4.2 胶囊型粉末香精用标准筛过筛的办法测定。
办法一:除另有规定外,称取10g试样(精确至0.1g),置于规定号的标准筛中,筛上加盖并在筛下配备有密合的接受容器,按水平方向旋转振摇3min以上,并时常在垂直方向轻叩筛网。
取接受容器内的颗粒及粉末,称重,计算其所占的百分比(%)。
办法二:除另有规定外,称取30g试样(精确至0.1g),置于规定号的大号标准筛中,筛上加盖并在筛下配备有密合的接受容器,按水平方向旋转振摇起码3min,并时常在垂直的方向轻叩筛网。
食用香料香精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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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香料香精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3.1 适用范围适用于食品用香精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范围包括食品用香精、咸味香精和其他香精。
3.2 产品种类产品种类见表33-4。
表33-4 产品种类名称产品品种名称食品用香精液体香精食品用香精(GB 30616)乳化香精浆(膏)状香精拌和型粉末香精胶囊型咸味香精咸味食品香液体香精油溶性名称产品品种名称水溶性浆(膏体)状香精粉末香精拌和型微胶囊型其他香精食用香精(QB/T 1505)液体香精油溶性水溶性浆(膏)状香精粉末香精拌和型微胶囊型乳化香精(GB 10355)/3.3 检验依据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T 4789.3-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T 5009.11-2003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T 5009.74-2003 食品添加剂中重金属限量试验方法GB 5009.74-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中重金属限量试验GB/T 5009.76-2003 食品添加剂中砷的测定GB 5009.76-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中砷的测定GB 10355 食品添加剂乳化香精GB 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QB/T 1505 食用香精QB/T 2640 咸味食品香精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4 抽样3.4.1 抽样型号或规格预包装产品。
3.4.2 抽样方法及数量原则上在流通环节抽样,流通环节未抽到的产品,可在生产企业抽取。
流通环节抽样时,在货架、柜台、库房抽取同一批次待销产品。
在流通环节或者使用香精的食品生产企业抽样时,抽取样品量等同生产企业抽样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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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精香料检验验证作业规程
1 抽样检验项目
1.1 烟用香料检验项目:香气、色泽、折光指数。
1.2 烟用香精检验项目:香气、色泽、折光指数。
2 抽样
2.1抽样前的准备工作:根据卷烟制造部送检通知单,记录下当日所配制
的香精和香料的牌号、批数(公斤数)和相应的香精或香料罐(桶)代码;将配制的香精或香料的牌号、配制日期及罐号写在标签上贴于棕色磨口瓶上,此瓶作抽样器皿。
2.2 抽样规则:以同一日、同一牌号、同一类型、同一罐、同一次配制的香精、香料为检验批。
2.3 抽样点:香料厨房香精或香料罐(桶)。
2.4 抽样方法:将配制好的香精、香料搅拌均匀后,随机抽取≥100ml的香精、香料密封作为检测样品。
2.5 抽样检验频率:1次/批。
2.6 标准样品:标准样品由川渝中烟工业公司配方研究室配制或确定。
3 实验检验方法
3.1 香气指标检验:
3.1.1 试样的准备
将等量的试样和标准样品分别放在相同而洁净无异味的样品瓶中,然后用辨香纸分别蘸取容器内试样与标准样品约1-2cm(蘸取量应基本相等)。
3.1.2 评香
在空气清新无杂气的评香室内,用两条辨香纸分别蘸取试样和标准样品,凭嗅觉对香气质量(包括香型、香气浓淡、强弱、持久性、杂气)进行评判,评定试样的香气是否与标样一致。
3. 2色泽指标检验:
3.2.1 试剂制备:乙醇和水的混合液:
乙醇为分析纯试剂[含量95%(V/V),水为蒸馏水或纯度相当的水。
乙醇和水的混合液中乙醇的含量(V/V)可以是:0%,50%,55%,60%,65%,70%,75%,80%,85%,90%,95%。
制备混合液时,将蒸馏水加到95%(V/V)分析纯的乙醇中,并用密度仪测量,校正其浓度。
3.2.2 颜色评估
用移液管随机抽取10ml试样与标样分别吸入同等大小的比色管中,在白色背景下沿水平方向观察,评估两者的颜色是否等同。
对于色泽很深的试样用该法不易观察时,则分别取一体积试样和标样,各加1-3体积适当浓度的乙醇水溶液,摇匀后分别置于比色管中,用
上述方法观察,评估两者的颜色是否等同。
3.3 折光指数指标:数字阿贝折光仪检验。
检验步骤:
按“POWER”键启动仪器,观察仪器是否正常。
打开折射棱镜部件,依次用水及酒精清洁其表面,待棱镜干燥后,用滴管滴1-2滴样品于镜面工作面上,然后盖上上面的进光棱镜。
旋转聚光照明部件的转臂和镜筒使上面的进光镜的进光表面得到均匀照明。
通过目镜观察,同时旋转调节手轮,使明暗分界落在视场交叉线的交叉点处。
按“READ”键读数,并做记录。
测试结束后,再用擦镜纸擦拭镜面,依次用水及酒精清洗,待棱镜干燥后,进行下一个样品的测量或关闭仪器。
3.4 各检验项目按《熬配料、配香技术标准》和《检验实验方法》规定执行。
如因设备故障等原因不能完成上述检验项目,应通知设备管理员。
4 检验结果验证
香精、香料料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则判定该批香精、香料为不合格品。
香精料液的香气质量与标准样品不一致;
香精料液颜色、折光指数同时出现不符合规定的技术要求。
5 检验结果处理
5.1 每批检验后,填写《熬配料、配香检验通知单》(附表2),传递至卷烟制造部;彻底清洁仪器及抽样工具。
5.2 娇子系列实验样品需留样7天,其他牌号样品需留样1-2天。
5.3 当检验批出现不合格品时,通知工艺主管,向卷烟制造部、香精香
料配送站发放《熬配料、配香不合格产品通知单》(附表3),一式三份,并监督卷烟制造部人员对该产品作不合格品的标识,执行不合格品评议流程。
5.4 当检验批出现一般质量问题时,填写《熬配料、配香质量问题通知单》(附表4),一式两份,并传递到香精香料配送站。
6 安全注意事项
6.1 检验工在检验取样时应注意安全,遵守生产现场安全要求。
6.2 检验工对实验药品的使用和存放,应按照《实验药品及试剂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6.3 检验工应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检验,每日下班前应断绝不使用的设备电源。
6.4 检验工每日下班前应关闭检验室门窗、及其他照明等电源。
6.5检验工每月定期检查防火、灭火器材,并做签字确认,保证防火、灭火器材能够正常使用。
7 香精香料检验验证记录
7.1 熬配料、配香检验通知单附表1
7.2 熬配料、配香不合格产品通知单附表2
7.3 熬配料、配香质量问题通知单附表3
附表1
熬配料、配香检验通知单
检验工:年月日附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