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樟坑华侨新村土地整备项目实施方案公告
樟坑华侨新村土地整备项目实施方案公告一、项目背景樟坑华侨新村位于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是一座侨乡村。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樟坑华侨新村面临着土地整备的问题。
为了更好地实现村庄振兴和改造,提高农民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潮南区政府决定启动土地整备项目,并发布了《樟坑华侨新村土地整备项目实施方案公告》。
二、项目内容1. 土地整备范围本次项目的整备范围涵盖樟坑华侨新村的全部土地,总面积约XXX亩。
整备范围包括村庄集体建设用地、农村宅基地和耕地。
整备范围内的土地将按照规划重新布局和利用,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2. 整备方案根据樟坑华侨新村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本次土地整备项目将采取综合整理、土地增减挂钩和集体土地入市等措施,推进土地资源的利用和开发。
整备方案将充分考虑土地所有权、流转、补偿等问题,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
3. 实施步骤土地整备项目将分为规划设计、征地拆迁、用地复垦和土地利用等多个阶段进行。
各个阶段的实施步骤将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进行,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推进。
整备项目的实施将由相关政府部门和专业机构联合负责,确保项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三、意义和影响樟坑华侨新村土地整备项目的实施对于村庄振兴、乡村建设和农民生活改善具有重要意义和积极影响。
整备项目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村庄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另项目的实施将改善农民居住环境,提高村庄的整体形象和品质,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和提升。
四、个人观点和理解土地整备项目是当前农村振兴和乡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改善农民生活和村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一个重要的城市化过程中的一部分,土地整备项目既要满足城市化的需要,又要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的合理引导和监督,确保项目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也需要充分尊重当地村民的意愿和诉求,努力实现项目的共赢和可持续发展。
五、总结樟坑华侨新村土地整备项目实施方案公告的发布,标志着樟坑华侨新村土地整备项目的正式启动。
广东省揭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非常全面)
广东省揭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揭阳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一年一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2)一、规划目的 (2)二、规划依据 (2)三、规划范围 (3)四、规划期限 (4)第二章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5)一、土地利用战略 (5)二、土地利用目标 (6)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9)一、农用地结构调整 (9)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11)三、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12)第四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13)第五章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15)一、交通运输项目 (15)二、水利项目 (15)三、能源电力项目 (16)四、工业及高新技术产业项目 (16)五、环保项目 (17)六、其他项目 (18)第六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9)一、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 (19)二、完善规划实施管理 (19)三、加强规划实施的基础建设 (21)四、建立规划的全社会参与制度 (22)第一章总则一、规划目的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统筹城乡区域土地利用,优化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对揭阳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二、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修改通过后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9年1月1日起施行);3、《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2009年3月1日起施行);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5、《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7号);6、《关于印发〈广东省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审批办法〉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09〕198号);7、《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电〔2010〕30号);8、《关于市县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有关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0〕207号);9、《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3-2010);10、《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79号);11、《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0-2009);12、《广东省国土规划(2006-2020)》(报批稿);13、《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14、与本规划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技术标准和规划。
(完整word版)汕头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汕头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征求意见稿)汕头市城乡规划局二〇一〇年五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城乡规划编制 (1)第三章建设用地管理 (5)第四章建筑工程管理 (28)第五章市政工程规划管理 (45)第六章城市防灾 (65)第七章城乡规划勘察测绘 (70)第八章附则 (73)附录一汕头市城乡规划编制体系框图 (74)附录二名词解释 (76)附录二计算规则 (7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保障城乡规划的实施,依据《汕头市城乡规划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汕头市区范围。
其中,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技术指标适用中心城区(包括金平、龙湖、濠江区)和澄海、潮阳、潮南区的区治所在地;建制镇、村庄按国家和省关于村庄、集镇的规划管理规定执行并参照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未予明确的,按国家、省和市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执行。
第四条土地利用和工程建设应符合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并执行本规定。
第五条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管理需要,汕头市区划分为特别控制区和一般建设区。
特别控制区是指旧城区、历史风貌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中心城区的村民集居点。
特别控制区范围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确定。
城市特别控制区以及市人民政府认定区域的规划建设确需突破本规定技术指标的,必须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法定程序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或拟定规划条件,经市政府批准后执行,否则不得进行项目设计、审批、建设。
第二章城乡规划编制第六条汕头市城乡规划包括城市规划、镇规划、村庄规划以及城市规划研究等。
第七条城市规划包括城市总体规划(含近期建设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及单独编制的专项规划和城市设计等。
各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相应的专业规划。
第八条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在编制镇总体规划前,须先制定镇总体规划纲要,作为编制镇总体规划(含近期建设规划)的依据。
汕头经济特区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和容积率规划管理办法-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91号
汕头经济特区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和容积率规划管理办法正文:---------------------------------------------------------------------------------------------------------------------------------------------------- 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91号《汕头经济特区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和容积率规划管理办法》已经2019年12月30日汕头市人民政府第十四届60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市长郑剑戈2019年12月31日汕头经济特区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和容积率规划管理办法(2013年12月31日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47号发布根据2016年12月3日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72号《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汕头经济特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等16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正2019年12月31日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91号修订)第一条为规范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和容积率的规划管理,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汕头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特区范围内建设用地的使用性质和容积率的规划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用地使用性质,按照国家有关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进行分类;所称的建设用地容积率,是指一定地块内计容总建筑面积与建设用地净(实)用地面积的比值。
第四条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本办法,并负责市区(濠江区除外)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和容积率的规划管理工作。
南澳县、濠江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和容积率的规划管理工作。
各功能区管委会和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按照规定职责负责辖区内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和容积率的规划管理工作。
平度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平度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平度市人民政府二○○九年十二月目录前言 (1)第一章规划背景 (3)第一节平度市概况 (3)第二节现行规划实施评价 (4)第三节土地利用现状 (6)第四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8)第二章规划目标 (11)第一节指导原则 (11)第二节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12)第三节规划目标 (12)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15)第一节调整优化原则 (15)第二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5)第三节土地利用总体布局 (17)第四章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20)第一节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20)第二节基本农田安排 (21)第三节基本农田保护区管制管制规则 (24)第五章建设用地调控 (25)第一节城镇村用地安排 (25)第二节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及管制措施 (27)第三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安排 (29)第四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31)第五节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措施 (34)第六章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35)第一节土地生态建设目标 (35)第二节生态建设用地安排及措施 (35)第三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37)第七章土地整治 (41)第一节土地整治目标 (41)第二节土地整治分区 (41)第三节土地开发整理重点区域 (42)第四节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43)第五节农村居民点整治挖潜 (43)第八章土地用途分区管制 (45)第一节土地利用用途分区 (45)第二节土地用途区管制规则 (48)第九章镇(街道)级土地利用控制 (53)第一节镇(街道)级土地利用方向 (53)第二节主要调控指标和要求 (55)第十章规划实施措施 (56)第一节规划实施的行政措施 (56)第二节规划实施的经济措施 (56)第三节规划实施的技术措施 (57)附表: (58)前言为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统筹协调和合理安排各区域、各行业及各类用地,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加强土地利用宏观控制和计划管理,指导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下级规划)编制,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青岛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上级规划)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结合平度市实际,制定《平度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以下简称《规划》)。
《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年(2017年修订)》
《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年)(2017年修订)》主要内容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3日【字体:小大】【打印文章】一、规划范围与空间层次1、本规划分市域、中心城区两个层次:(1)市域范围为汕头市行政辖区,包括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潮阳区、潮南区、澄海区、南澳县,总面积约2245平方千米。
(2)中心城区范围由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以及塔岗围填海片区组成,总面积约483平方千米。
2、城市规划区是汕头市行政辖区范围。
二、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
三、城市发展目标结合汕头特点,坚定改革创新,探索根植性发展、精致型开发、包容性增长发展模式,承担好在新一轮发展周期中,试验转型发展、科学发展的国家特区职能,将汕头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环境优良和潮汕文化特色浓郁的潮人都会、精致汕头、滨海国际化山水人文都市。
四、发展策略以人为本、城乡统筹,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推进新型城镇化。
具体包括:1、以“组团式生态带形都市”和“有机生长”为核心的空间发展策略;2、“精益经济”产业发展策略;3、“精巧系统、精细人性、精明精准设施和精密智慧管理”的交通发展策略;4、基于现代化治理模式的规划实施策略。
五、城市性质与职能城市性质为“海上丝绸之路重要门户,国家经济特区,粤东中心城市”。
城市职能为:海上丝绸之路重要的交通枢纽;面向海外华侨华人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基地;粤东新兴产业和精细制造业基地;粤东金融、商贸、信息、会展、物流等现代服务业中心;粤东文化、教育、科技研发和医疗、体育中心;粤东旅游服务中心。
六、城市规模规划期末全市常住人口控制在650万人左右;中心城区常住人口222万人,其中城市人口212万人。
规划期末全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20平方千米左右,其中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约501平方千米。
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约205平方千米。
七、市域城乡空间布局规划规划市域城乡空间结构为“1心6组团”生态带形都市+“3个生态与乡村片区”,其中:“1心6组团”以金平-龙湖城区为核心,依托带形都市交通走廊串联和构建濠江、潮阳、潮南、澄海、东里-盐鸿和南澳六个紧凑型的城市建设发展组团;“3个生态与乡村片区”指澄海西部、潮阳西部和潮南南部三个片区。
汕头产业转移工业园规划跟踪评价
6)按照“资源化、减量化、再利用”的原则完善固废的收集、储运及处理系 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立足于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其处置应符合有关要求。 危险废物须送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在工业园暂存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 物,其污染控制须符合有关要求,防止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 门处理。
(5)入园单个建设项目应按照国家和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 和要求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 施。园区污染集中处理设施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向汕头市环保局申请环境保护 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
(6)工业园日常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由汕头市环保局负责。
评价范围为规划园区周边海 域,从广澳湾直至海门湾的 连续南海海域,向外海延伸 半径 5‐14km,水域面积约
330km2 以产业园边界处范围为主
同原环评
风险评价范围 生态环境评价范围
/ 陆生生态调查范围为整个汕头 工业经济带的范围,约 118 平 方公里。水生生态调查范围与
海域的评价范围相同
以产业园边界处范围为主 陆生生态调查范围与大气环 境评价的相同;水生生态调 查范围与海域的评价范围相
4)须采用有效措施减少燃烧废气、工艺废气等各类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 园区用能以电能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为主,并推行集中供热。锅炉 燃煤、燃油含硫率应分别控制在 0.7%、0.8%以下,并配套脱硫除尘措施,脱硫 率应大于 80%。工业园濠江片、海门片(不包括华能海门电厂)SO2 排放总量应 控制在 222 吨/年内。
1.3 原规划环评批复要点
《汕头市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于 2009 年 2 月通过原广东 省环境保护局的审查(批文为粤环审〔2009〕96 号),审查意见要点如下: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一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汕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8.30•【字号】汕府办[2006]141号•【施行日期】2006.08.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一五”规划的通知(汕府办〔2006〕14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汕头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一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六年八月三十日汕头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一五”规划前言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也是汕头市实施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今后五到十年,是我市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推进环境建设和生态保护,确保实现汕头市环境保护总目标的重要时期。
紧紧抓住新世纪的历史机遇,着力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是“十一五”我市环境保护工作重要而又艰巨的任务。
因此,在认真总结“十五”环保计划执行情况的基础上,编制和实施好《汕头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一五”规划》,对保障我市的环境安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为总目标,以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出发点,立足我市的资源和环境特点,合理引导工业化和城市化有序发展;依靠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以及循环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坚持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并重方针,突出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推进区域协调;推行清洁生产,发展绿色经济,把我市建成经济持续增长、社会发展进步、生态环境优美、适宜人居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态城市。
中新知识城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年)
中新知识城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年)中新知识城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年,一、规划范围1本规划范围是萝岗区九龙镇行政辖区范围内除迳头村南片外的全部土地~包括长庚村、大涵村、大坦村、枫下村、凤尾村、佛塱村、福洞村、福山村、何棠下村、红卫村、黄田村、金坑村、金坑林场、迳头村北片、迳下村、九楼村、均和村、莲塘村、麦村、埔心村、山龙村、穗北社区、汤村、旺村、蟹庄村、新田村、燕塘村、洋田村、镇龙村和重岗村等30个行政村,社区、林场,~土地总面积为178.66平方公里。
二、规划期限本规划基期年为2012年~规划期限为2013-2020年~规划近期目标年为2015年~规划远期目标年为2020年。
三、土地利用规划目标1、切实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严格保护耕地与基本农田~确保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规划至2015年和2020年~耕地保有量均不低于3016公顷。
规划期1 本规划范围不包括九龙镇迳头村南片区140公顷用地。
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2298公顷以上。
2、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合理安排建设用地布局~重点保障交通、水利、能源、环保以及其他重点建设项目~控制建设用地过快增长。
规划至2015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377公顷以内,规划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4251公顷以内。
3、积极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统筹规划城乡建设用地~推行集约布局、节约发展。
规划至2015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215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080公顷以内,规划至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910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728公顷以内。
4、严格控制建设占用农用地和耕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特别是耕地。
规划至2015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227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面积控制在1148 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控制在407公顷以内,规划至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045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面积控制在1914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控制在900公顷以内。
《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年(2017年修订)》
《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年)(2017年修订)》主要内容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3日【字体:小大】【打印文章】一、规划范围与空间层次1、本规划分市域、中心城区两个层次:(1)市域范围为汕头市行政辖区,包括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潮阳区、潮南区、澄海区、南澳县,总面积约2245平方千米。
(2)中心城区范围由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以及塔岗围填海片区组成,总面积约483平方千米。
2、城市规划区是汕头市行政辖区范围。
二、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
三、城市发展目标结合汕头特点,坚定改革创新,探索根植性发展、精致型开发、包容性增长发展模式,承担好在新一轮发展周期中,试验转型发展、科学发展的国家特区职能,将汕头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环境优良和潮汕文化特色浓郁的潮人都会、精致汕头、滨海国际化山水人文都市。
四、发展策略以人为本、城乡统筹,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推进新型城镇化。
具体包括:1、以“组团式生态带形都市”和“有机生长”为核心的空间发展策略;2、“精益经济”产业发展策略;3、“精巧系统、精细人性、精明精准设施和精密智慧管理”的交通发展策略;4、基于现代化治理模式的规划实施策略。
五、城市性质与职能城市性质为“海上丝绸之路重要门户,国家经济特区,粤东中心城市”。
城市职能为:海上丝绸之路重要的交通枢纽;面向海外华侨华人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基地;粤东新兴产业和精细制造业基地;粤东金融、商贸、信息、会展、物流等现代服务业中心;粤东文化、教育、科技研发和医疗、体育中心;粤东旅游服务中心。
六、城市规模规划期末全市常住人口控制在650万人左右;中心城区常住人口222万人,其中城市人口212万人。
规划期末全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20平方千米左右,其中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约501平方千米。
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约205平方千米。
七、市域城乡空间布局规划规划市域城乡空间结构为“1心6组团”生态带形都市+“3个生态与乡村片区”,其中:“1心6组团”以金平-龙湖城区为核心,依托带形都市交通走廊串联和构建濠江、潮阳、潮南、澄海、东里-盐鸿和南澳六个紧凑型的城市建设发展组团;“3个生态与乡村片区”指澄海西部、潮阳西部和潮南南部三个片区。
广东省市县级规划修编技术指引
广东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技术指引(试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土地勘测规划院二○一○年七月目录一、适用范围及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适用范围..................................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有关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规划修编的总体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工作方针..................................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指导思想..................................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修编原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规划修编主要任务...............................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分析....................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确定规划修编原则及主要目标................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拟定土地利用规模与结构优化方案............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分解落实上级规划约束性指标................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加强用地空间布局研究,划定土地利用空间控制区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落实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提出节约集约用地的目标与措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八)安排土地利用重大工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九)保障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用地................ 错误!未定义书签。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审批程序》的通知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审批程序》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汕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8.15•【字号】汕府〔2018〕74号•【施行日期】2018.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审批程序》的通知汕府〔2018〕7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汕头市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审批程序》业经汕头市人民政府第十四届3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碰到问题,请及时向市“三旧”办反映。
汕头市人民政府2018年8月15日汕头市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审批程序为推进我市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以下简称“三旧”)改造工作,建立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高效顺畅的工作机制,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4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提升“三旧”改造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粤府〔2016〕96号)、《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三旧”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粤府办〔2009〕122号)、《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8〕3号)、《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三旧“改造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汕府〔2017〕70号)、《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若干管理规定〉的通知》(汕府〔2018〕63号)等文件,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程序。
一、审批内容“三旧”改造审批主要包括:“三旧”改造标图入库的审核、“三旧”改造年度实施计划的审批和“三旧”改造方案的审批三个方面的内容。
潮州市潮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潮州市潮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二〇一七年八月目录前言 (1)第一章总则 (2)一、调整目的 (2)二、指导思想 (2)三、调整原则 (3)四、调整依据 (4)五、调整完善范围与期限 (6)六、调整完善基础数据 (6)第二章土地利用状况 (7)一、农用地 (7)二、建设用地 (7)三、其他土地 (7)第三章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8)一、规划主要调控指标执行情况 (8)二、规划修改情况 (9)三、规划实施评价结论 (11)第四章主要指标调整情况 (12)一、潮州市下达主要规划控制指标 (12)二、潮安区规划控制指标调整 (12)三、镇级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调整 (13)第五章空间布局调整情况 (18)一、建设用地调整情况 (18)二、土地用途分区调整情况 (19)三、建设用地管制分区的调整 (23)四、2014年建设用地落实情况说明 (24)五、建设用地复垦区调整情况 (25)六、已审批和已预审的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情况 (25)七、预留建设用地规模情况 (26)八、开发区(产业园区)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情况 (26)九、建设用地结构调整情况 (27)十、重点建设项目规模落实情况 (27)第六章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情况 (30)一、耕地调整情况 (30)二、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情况 (30)第七章中心城区规划调整情况 (34)一、中心城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 (34)二、建设用地情况 (34)三、中心城区空间和用途管制 (35)第八章与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 (38)一、与现行规划的协调衔接 (38)二、与上级规划的协调衔接 (38)三、与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的衔接 (38)四、与城市总体规划的衔接 (39)五、与矿产资源规划的协调衔接 (39)六、与环境保护规划的协调 (39)七、与其他部门规划的协调衔接 (40)第九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41)一、健全规划实施制度 (41)二、完善规划实施的技术保障 (42)三、提高规划实施社会公众参与程度 (42)第十章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44)一、听证情况 (44)二、公示情况 (44)三、市、区两级部门意见及采纳情况 (45)四、专家评审情况 (52)附表:附表1 潮安区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附表2 潮安区规划调整完善前后主要调控指标对比表附表3 潮安区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附表4 潮安区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附表5 潮安区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表附表6 潮安区建设用地指标表附表7 潮安区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及补充耕地表附表8 潮安区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附表9 潮安区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表附表10 潮安区禁止建设区域一览表附图:附图1潮安区土地利用现状图(2014年)附图2潮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附图3潮安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附图4潮安区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附图5潮安区土地整治规划图附图6潮安区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图附图7潮安区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附件:附件1听证公告、公告情况说明、听证会纪要、听证笔录附件2规划公示、公示情况说明及公示反馈意见采纳情况说明附件3市、区部门意见及反馈意见采纳情况说明附件4专家论证意见前言《潮州市潮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于2009年开始编制,2011年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实施1。
汕头经济特区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汕头经济特区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42号《汕头经济特区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9月10日汕头市人民政府第十三届1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0月15日起施行。
市长郑人豪二○一二年九月十日汕头经济特区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土地储备制度,调控土地市场,规范土地市场运行,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汕头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特区范围内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的土地储备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土地储备,是指为实现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目标,依法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储存以备供应土地的行为。
第三条土地储备工作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储备、统一开发、统一经营、统一供应。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土地储备工作。
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市土地储备机构负责土地储备工作,组织实施本办法。
区人民政府和有关园区管理机构以及发展和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城乡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审计、监察、国有资产管理、金融、房产管理、人民银行等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土地储备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市土地储备机构应当建立土地储备管理信息制度,将土地储备与供应数量、储备资金收支、贷款数量等信息与相关部门进行共享。
第二章计划与管理第六条市土地储备机构应当根据调控土地市场的需要,合理确定储备土地规模,优先储备闲置、空闲和低效利用的国有存量建设用地。
第七条土地储备实行计划管理。
市土地储备机构应当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以及市场需求,编制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调整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按照本条前款规定程序报批。
第八条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应当包括:(一)年度储备土地规模;(二)年度储备土地使用性质的结构;(三)年度储备土地前期开发规模;(四)年度储备土地供应规模;(五)年度储备土地临时利用计划;(六)计划年度末储备土地规模。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汕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公告-汕府[2013]129号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汕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公告正文:---------------------------------------------------------------------------------------------------------------------------------------------------- 汕头市人民政府公告(汕府〔2013〕129号)《汕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下称《市级规划》)已于2012年7月8日通过国务院审批(批准文号:国函〔2012〕80号)。
根据国务院的批复,我市应再增加耕地保有量800公顷,基本农田1847公顷,并在《市级规划》的指导下,尽快完成区(县)、镇(街道)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目前我市已全面落实了国务院的要求,更新完善后的各区(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由省国土资源厅发文进行了确认(确认文号:粤国土资规划函〔2013〕2224号),我市也相应对《市级规划》中涉及的相关规划成果进行了更新完善。
按照《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的规定,现将《市级规划》的主要内容及相关图件予以公布,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
《市级规划》是汕头市至2020年土地管理的重要依据,凡在汕头市行政区域内的一切土地利用活动必须符合本《市级规划》,其他有关规划的编制应与《市级规划》互相衔接。
附件:1.《汕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汕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略)3.汕头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略)汕头市人民政府2013年11月12日汕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汕头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三年十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节规划编制目的第二节规划编制依据第三节规划期限与范围第二章规划背景第一节土地利用基本情况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主要结论第三节土地利用存在主要问题第四节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第一节土地利用战略第二节规划编制原则第三节规划主要目标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第一节用地总体结构调整第二节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第三节优化建设用地结构第四节其他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第五章土地利用布局优化第一节保障生态用地第二节严格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第三节保障基础设施用地第四节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第五节拓展城乡生产和绿色空间第六章土地利用区域调控第一节土地利用综合分区第二节土地利用功能分区第三节各区(县)土地利用规划导引第七章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第一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及质量建设第二节整理开发补充耕地第三节其他农用地保护第八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1第一节各类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第二节新增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第三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第九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第一节优先安排生态建设用地第二节构建良好的土地利用生态格局第三节构建生态功能区第十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第一节规划范围与用地规模第二节用地布局第三节用地空间管制分区第四节土地利用用途分区第十一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与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第一节土地利用重大工程第二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安排第十二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第一节树立规划的权威性,保持规划的稳定性第二节强化规划执行力度,落实规划目标第三节运用经济手段,促进规划有效实施第四节利用现代科技,提高规划管理水平第五节加大公众参与力度,营造良好的用地氛围附表1 汕头市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表附表2 汕头市规划期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附表3 汕头市各区(县)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表附表4 汕头市建设用地指标表附表5 2006-2020年汕头市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及补充耕地表附表6 各区、县现代标准农田建设计划表附表7 汕头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表附表8 汕头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表附表9 汕头市基本农田调整表附图1.汕头市区位图(略)2.汕头市土地利用现状图(2005年)(略)3.汕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略)4.汕头市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略)5.汕头市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略)6.汕头市土地整治规划图(略)7.汕头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图(略)8.汕头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图(2005年)(略)9.汕头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略)第一章总则第一节规划编制目的汕头市位于广东省沿海东部,台湾海峡西岸,地处潮汕平原的核心地带,是经济特区、著名侨乡、粤东城市群中心。
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SHENZHEN CITY (2009-2020)目 录第一章 总则 (1)第二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8)第一节 土地利用战略 (8)第二节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9)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 (13)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3)第二节 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优化 (14)第四章 土地利用调控与空间管制 (16)第一节 土地利用调控 (16)第二节 土地利用空间管制 (19)第五章 建设用地节约和集约利用 (23)第一节 建设用地规模减量增长 (23)第二节 新增建设用地控制 (24)第三节 存量建设用地循环利用 (26)第四节 建设用地清退 (29)第五节 合理利用地下空间 (30)第六章 农用地保护与土地生态环境建设 (32)第一节 农用地保护 (32)第二节 优化生态用地结构与布局 (34)第三节 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36)第七章 规划体系和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39)第一节 土地利用规划体系 (39)第二节 中心城区用地规划 (39)第三节 中心城区土地用途分区及空间管制 (40)第八章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 (42)第一节 土地整治 (42)第二节 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用地保障 (42)第三节 重大产业用地保障 (45)第四节 围填海开发 (45)第九章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47)第一节 促进土地利用模式转型的政策措施 (47)第二节 完善土地资源管理体制的政策措施 (49)第三节 推进土地资产资本管理 (51)第四节 规划实施监督和技术支撑措施 (53)附表 (56)SHENZHEN CITY (2009-2020)第一章 总则第1条 规划目的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实施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更好发挥深圳经济特区在中国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和自主创新中的重要作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促进特区一体化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制定本规划。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墓建设总体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墓建设总体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11.03.28•【字号】粤民事[2011]10号•【施行日期】2011.03.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墓殡葬管理正文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墓建设总体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粤民事﹝2011﹞10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民族宗教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物价局、工商局、林业局:《广东省公墓建设总体规划(2011-2020年)》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民政厅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广东省公墓建设总体规划(2011-2020年)为规范公墓建设,优化殡葬资源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5号)规定和国家民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8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墓建设管理的通知》(民发〔2008〕203号)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公墓作为殡葬服务设施的组成部分,对解决滥埋乱葬、节约土地资源、倡导移风易俗具有重要作用。
自1992年民政部《公墓管理暂行办法》颁布以来,我省公墓建设发展步伐加快。
特别是《广东省公墓建设总体规划(1999-2010年)》实施后,通过统筹规划,控制发展,加强管理,有效地促进公墓建设规范有序发展。
全省现有经批准开业的经营性公墓91座,累计安葬(放)骨灰(遗体、骸骨)约50万具;经批准兴建但未获批准开业的经营性公墓12座。
多数经营性公墓进一步加大建设改造和绿化美化力度,改善墓区环境;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管理;加强业务建设,积极开展优质服务活动;推广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生态、节地葬法,倡导鲜花祭扫,树立文明殡葬新风。
现有公益性公墓1229座,公益性骨灰楼(堂)916座,公益性公墓建设在山区农村不断推开,并逐步向生态化方向发展。
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73号——汕头经济特区储备土地管护和临时利用办法-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73号
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73号——汕头经济特区储备土地管护和临时利用办法正文:----------------------------------------------------------------------------------------------------------------------------------------------------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73号《汕头经济特区储备土地管护和临时利用办法》已经2017年4月10日汕头市人民政府第十四届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市长刘小涛2017年4月18日汕头经济特区储备土地管护和临时利用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储备土地的管护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汕头经济特区土地储备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汕头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特区范围内金平区、龙湖区储备土地的管护和临时利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一)储备土地,是指市土地储备机构依法收储的土地;(二)管护,是指储备土地供应前,土地储备机构对储备土地进行看护、管养;(三)临时利用,是指储备土地供应前,土地储备机构将储备土地的使用权单独或者连同地上建(构)筑物和地下基础设施,以出租、出借等方式予以临时使用。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土地储备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
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储备土地的管护和临时利用工作。
第五条土地储备机构应当会同市国土资源、财政、城乡规划、市容环境卫生、公安、消防等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编制储备土地的管护方案,报市土地储备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储备土地的管护方案可以在编制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或者土地收储实施方案时一并编制,也可以单独编制。
储备土地的管护方案应当包括管护工作的内容、管护方式、管护费用、管护期限以及管护期限届满后续期的条件等内容。
平度市南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一章总则第一节规划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促进土地利用向节约集约方向转变,科学指导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城乡统筹发展。
第二节规划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二)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三)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四)《南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五)《平度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六)《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七)相关专项规划和相关行业发展规划。
第三节规划任务根据南村镇社会、自然、经济条件和平度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上级规划”)的要求,综合研究和确定土地利用的目标、发展方向,统筹安排田、水、路、林、村各类用地,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协调安排村镇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及其他基础产业、基础设施用地,划定土地用途区,科学安排土地整治,制定实施规划的措施。
第四节规划的范围和期限范围为南村镇行政辖区全部土地,总面积109.50平方公里。
以2005年为规划基期,规划期限为2006年至2020年;以2010年为近期目标年,以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
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分析第一节南村镇概况一、自然概况南村镇地处平度市东南34公里处,中心点位于东经120°01′、北纬36°30′,东西横距12.5公里,南北纵距13公里,面积为109.50平方公里。
南村镇地势较为平缓,大部为平原,也有浅平洼地,东部为临河高地,西北部为小弧丘地域,西南部为平洼地域。
境内主要有大沽河、落药河、助水河、东新河、西新河等。
土壤主要是砂姜土类和潮土亚类。
二、经济社会概况南村镇辖52个行政村和一个社区委员会,总人口61697人。
20120703深圳市龙岗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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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主要内容)第一章总则一、规划目的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统筹潮南区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二、规划编制原则➢依法编制➢统筹兼顾➢上下结合➢充分协调➢公众参与三、规划期限和范围规划以2009年为基期,规划期限为2010-2020年,规划近期目标年为2015年,规划远期目标年为2020年。
本规划范围为潮南区行政范围内的全部陆域土地59986公顷及规划期内围填海增加的土地1公顷,规划总面积为59987公顷。
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分析一、土地利用现状及存在问题(一)土地利用现状2009年潮南区土地总面积为59986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43272公顷,建设用地面积12622公顷,其他土地面积4092公顷。
(二)土地利用存在主要问题➢耕地锐减,人地矛盾突出➢基本农田保护任务重➢建设用地结构布局不合理➢局部土地污染严重二、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一)发展机遇➢经济发展形势良好,有利于促进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集约用地政策的实施,有助于解决用地紧张的难题(二)面临的挑战➢建设用地供给矛盾突出➢耕地保护任务艰巨第三章规划目标一、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严格耕地保护。
规划期内,全区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2156公顷以内1,落实2156公顷顷补充耕地义务量,确保2020年全区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3854公顷2。
强化基本农田管理,规划期内,全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3783公顷3。
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划到2020年全区地均GDP提高到72.5万元/公顷,单位建设用地第二、三产业增加值提高到283.0万元/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严格控制在86平方米/人。
规划期内,全区规划“三旧”(旧城镇,旧村庄,旧厂房)改造面积635公顷。
三、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用地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优先保障重点基础设施用地。
规划至2020年,全区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4740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12343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2397公顷。
四、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规划期内,保护好大南山生态林,全面整治练江、两英大溪、峡山大溪等的水污染,加强城镇绿地体系建设。
规划到2020年,全区1.按照规划建设用地的安排,规划期内潮南区建设占用耕地的规模为2156公顷(不包括未确定具体位置的建设项目占用的耕地规模)。
2.汕头市原下达潮南区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13636公顷,2012年新增218公顷的耕地保有量任务,即潮南区2020年耕地保有量任务为13854公顷。
3.汕头市原下达潮南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3221公顷,2012年新增562公顷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即潮南区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3783公顷。
城镇绿化覆盖率达到38%,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7平方米以上。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规划到2020年,全区农用地面积为42051公顷,建设用地面积为14329公顷,其他土地面积为3607公顷。
农用地:耕地面积12149公顷,园地面积4539公顷,林地面积19987公顷,其他农用地面积5376公顷。
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面积12336公顷,其中城镇工矿用地8067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4269公顷;交通水利用地1377公顷;其他建设用地616公顷。
其他土地:自然保留地面积为2243公顷,水域面积为1364公顷。
二、土地利用布局优化1.生态用地布局。
逐步形成以祥符塔山、各城镇公园为节点,峡山大溪、两英大溪、南山截流渠等平原河溪为脉络,大南山区为屏障的点、线、面相结合的土地利用生态格局。
2.耕地和基本农田格局。
形成五片耕地和基本农田集中片区,即井都—陇田东部片区、胪岗—成田中部片区、仙城—两英西部片区、红场—雷岭南部片区和陈店—司马浦北部片区。
3.基础设施用地。
重点加快揭惠高速(揭阳—惠来)潮南段、汕揭高速(汕头—湛江)潮南段、峡新公路(玉晖大道)、北环大道、陈沙公路延伸线等工程的建设以及国道324、省道237、司神公路、陈仙公路、西环路、长虹路等区域交通网络系统的改扩建和潮南区城市防洪工程、中港整治工程、南山截流工程等水利设施项目的建设。
4.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构建“一主三副,扇形辐射”的城镇用地发展格局。
即以中心城区为核心,以324国道、和惠公路、峡英路—司神路为发展轴,以两英、陇田、陈店3个中心镇(三副)为节点,呈扇形辐射带动周边区域的城镇发展。
并加快对农村建设用地的综合整治,引导农村居民点向中心村集中。
5.城乡生产和绿色空间布局。
规划期末园地主要分布在两英、仙城、胪岗、成田、陇田、井都等镇。
林地主要形成南部的大南山林区和东部平原沿海防护林区。
其他农用地在全区各地均有分布。
第五章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一、严格保护耕地1.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将全区13854公顷的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到位。
明确各级政府保护耕地的主体责任,执行年度考核问责制。
2.严格控制耕地减少。
规划期内,全区建设占用耕地的面积控制在2156公顷以内。
3.加大耕地补充力度,规划期内全区开发改造园地山坡地和其他土地补充耕地2214公顷。
另外规划易地购买耕地储备指标703公顷(10549亩),确保规划期内耕地占补平衡任务的完成。
4.加强耕地质量建设。
5.加强对耕地保护的监督力度。
二、强化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1.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切实落实13783公顷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同时多划239公顷的基本农田。
2.合理调整基本农田布局,调整后的基本农田主要分布在5片集中片区。
3.加强基本农田建设。
第六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一、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加强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
规划至2020年,全区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4740公顷。
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益,力争到2020年全区地均GDP提高到72.5万元/公顷,单位建设用地第二、三产业增加值达到283.0万元/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控制在86平方米/人。
二、合理配置新增建设用地科学安排各类新增建设用地,优先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工程项目用地需求。
优化新增建设用地布局。
规划至2020年,全区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360公顷以内。
三、挖掘建设用地潜力规划期内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规范全区各类存量用地的管理。
对造成土地低效利用的项目,鼓励进行建设用地二次开发。
同时推进“三旧”改造工作,逐步增强土地的利用效率。
四、城乡建设用地集约利用分类引导严格控制城镇工矿用地。
优先保障中心城区、中心镇的用地需求。
规划到2020年,全区城镇工矿用地的规模控制在8079公顷以内。
规范整合农村建设用地。
规划到2020年,全区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在68平方米/人以内。
第七章土地利用分区管制一、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允许建设区:面积控制在1233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20.56%。
有条件建设区:面积为111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6%。
限制建设区:面积为4467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4.48%。
禁止建设区:面积185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3.10%。
主要包括大南山森林公园核心区、秋风岭水库等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南部地质灾害危险区。
二、土地用途分区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为14798公顷,分布在全区11个镇(街道)。
一般农地区:面积7187公顷,在各镇(街道)均有分布。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面积为12271公顷,主要分布在峡山街道、陈店镇、司马浦镇、两英镇和胪岗镇等。
独立工矿区:面积为65公顷,主要集中在采石场等区域。
风景旅游用地区:面积为211公顷,主要包括塔山风景区、仙湖——翠峰岩风景区、潮南区生态体育公园等。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面积402公顷,主要包括秋风岭水库等饮用水源保护区、南部地质灾害危险区。
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面积1457公顷,主要包括大南山山体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水体保持生态区等。
林业用地区:面积18283公顷,主要分布在南部大南山区的红场、雷岭等镇,以及东部沿海的陇田镇、井都镇。
第八章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一、构建良好的土地利用生态格局加强土地利用空间管制,规划至2020年全区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耕地、园地、林地、水域等地类的面积约为43415公顷。
因地制宜调整各类用地布局,构建点、线、面相结合的土地利用生态格局。
二、加快生态公益林建设规划到2020年,潮南区将建成生态公益林17533公顷。
三、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大南山森林公园规划3677公顷,是潮南区重要的生态屏障。
四、加强土地生态环境综合治理1. 强化水源地保护力度2.防治水土流失治理。
3.防治土地污染。
4.加快生态农业建设。
5.加强沿海生态环境保护。
第九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与重点建设项目一、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土地开发整理:规划2010-2020年全区开发整理园地山坡地及其他土地补充耕地2214公顷。
建设用地复垦:规划期内潮南区建设用地复垦面积为1239公顷。
三旧改造:规划期内,全区规划改造“三旧”635公顷。
围填海造地:规划到2015年,潮南区围填海造地1公顷。
二、保障重点项目用地能源工程:粤东LNG项目潮南清管站、粤东LNG项目潮南101阀室和风能发电场。
交通运输工程:主要包括汕湛高速、揭惠高速、北环大道、324国道、235省道(司神公路)、峡新公路(玉晖大道)和海门中心渔港建设项目(潮南片区)等。
水利建设工程:主要包括潮南区城市防洪工程、南山截流工程、中港整治工程以及潮南区上金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水利工程建设。
电力保障工程:规划新建500千伏变电站1座,新建220千伏变电站5座,新建110千伏变电10座。
环境保护工程:峡山、两英、司马浦和陈店污水处理厂和潮南区生活垃圾填埋场。
旅游设施建设:雷岭中信温泉度假村、潮南区生态体育公园。
新区行政中心工程:峡山街道新区行政中心。
产业建设工程:深圳龙岗(汕头潮南)产业转移园和潮南区粮食仓库及配套加工厂。
教育、医疗设施:新建潮南区职业技术学校,以及潮南区两英中学、励青中学、实验学校、田心中学和其他中小学的改扩建,民生医院扩建。
其他设施建设:潮南区旗山经营性公墓及潮南区殡仪馆、骨灰楼、龙溪自来水厂、金溪自来水厂、陇田自来水厂、秋风自来水厂。
第十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潮南区的中心城区控制范围和中心城区范围均为峡山街道所辖区域。
一、用地方向规划期内,中心城区的用地方向主要是南向为主,两翼为辅,通过对该区域的土地资源进行全面整合,拓展用地空间。
二、用地规模规划到2015年中心城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240公顷以内,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不超过83平方米/人;规划到2020年中心城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303公顷以内,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不超过84平方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