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各阶段的基本做法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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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实施步骤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实施步骤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实施步骤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实施步骤一、引言行政处罚是国家机关对违法行为采取的强制措施,为了确保其实施的公正、合法和符合程序,特制定本,详细介绍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实施步骤。

二、立案阶段1. 接收举报或发现违法行为,并进行初步核实;2. 如初步核实符合立案条件,制作立案报告;3. 上级主管机关审批立案报告;4. 发出立案通知书并建立案卷。

三、调查阶段1. 开展调查活动,收集相关证据材料;2. 面对面询问当事人或相关证人,记录询问情况;3. 对涉嫌违法行为的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取证;4. 对违法行为所在地、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查;5. 取证材料进行封存,并制作封存笔录。

四、听证阶段1. 根据案件性质,决定是否进行听证;2. 发出听证通知书,告知当事人听证地点和时间;3. 听证组成员到场,主持听证会议;4. 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进行口头陈述和答辩;5. 相关证人提供证言;6. 撰写听证笔录。

五、审理阶段1. 根据调查和听证结果,进行案件审理;2. 形成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初步意见;3. 上级主管机关审批行政处罚决定书初步意见;4. 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告知当事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和期限。

六、执行阶段1. 当事人按照决定书要求执行;2. 对于不能履行的当事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3. 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情况;4. 对执行结果进行备案。

七、文件整理与归档1. 完成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制作;2. 归档有关案卷和资料;3. 完成结案报告。

附件:1. 立案通知书模板2. 听证通知书模板3. 行政处罚决定书模板法律名词及注释:1. 行政处罚:指国家机关对违反行政法规、规章的行为人采取的强制措施的行为。

2. 立案条件: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确定立案的条件和程序。

3. 证据材料:指能够证明或推定案件事实的材料。

4. 现场检查:指行政机关根据需要对相关场所或机构进行实地检查和调查活动。

5. 封存笔录:指证据材料封存时记录的过程和相关信息。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五大步骤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五大步骤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五大步骤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给予惩戒的行政行为。

其目的在于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包括以下五个步骤:一、立案行政机关在发现违法行为后,应当及时进行调查,了解基本情况,包括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信息等。

经过初步审查,认为有违法事实存在,并且属于自己管辖范围的,应当立即立案。

立案是行政处罚程序的开始,也是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基础。

二、调查取证在立案后,行政机关应当进行详细的调查,收集相关证据。

调查过程中,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并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到场,听取其陈述和申辩。

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等。

调查取证是行政处罚程序的核心环节,直接关系到处罚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三、告知当事人在完成调查取证后,行政机关应当将相关情况和证据告知当事人,并通知其有提出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告知当事人是为了保障其合法权益,让其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四、听取当事人陈述与申辩当事人收到告知后,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和申辩。

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听取并记录当事人的意见和理由,同时也要对其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

这是对当事人权益的重要保障,也是确保处罚程序公正的重要环节。

五、决定处罚和送达行政机关在完成以上四个步骤后,应当根据调查结果和法律规定作出处罚决定。

决定应当包括处罚种类、罚款数额、执行方式等内容,并应当以书面形式送达当事人。

送达方式可以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

送达是行政处罚程序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和行政管理秩序的重要环节。

在行政处罚一般程序中,每个步骤都有其具体的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例如,立案时需要了解基本情况并确定是否属于管辖范围;调查取证时需要遵循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并通知当事人到场;听证过程中需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等。

这些流程和注意事项都是为了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办理一般程序案件各阶段的基本做法和注意事项

办理一般程序案件各阶段的基本做法和注意事项

办理一般程序案件各阶段的基本做法和注意事项一般程序案件是指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司法程序进行审理的案件。

其基本阶段包括起诉阶段、立案阶段、庭前准备阶段、庭审阶段、判决阶段和执行阶段。

下面将对每个阶段的基本做法和注意事项进行详细说明。

1.起诉阶段:起诉阶段是案件开始审理的阶段,包括以下基本做法和注意事项:-基本做法: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权益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递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

-注意事项:起诉状要符合法定形式,内容确切、具体,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同时要注意诉讼时效,确保起诉行为在法定时限内完成。

2.立案阶段:立案阶段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并作出立案决定的阶段,包括以下基本做法和注意事项:-基本做法: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经审查是否符合立案条件,及时作出立案决定,并发出立案通知书告知当事人。

-注意事项:当事人要及时提供相关材料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并确保相关诉讼费用的缴纳。

3.庭前准备阶段:庭前准备阶段是案件审理前的准备工作,包括以下基本做法和注意事项:-基本做法: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如当事人无法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依法进行调查取证,准备庭审所需的证据材料。

-注意事项:当事人要积极参与庭前调解,并配合法院的调查取证工作,提供证据材料。

同时,要对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合理的辩驳和反驳。

4.庭审阶段:庭审阶段是案件在法庭上进行审理的阶段,包括以下基本做法和注意事项:-基本做法:法院通知双方当事人按时到庭参加审理,当事人可以进行陈述、辩论和质证,并提供证据材料。

法院则负责主持庭审并进行相关调查。

-注意事项:当事人要准备充分,提出清晰、有力的诉讼请求和辩护意见,并在庭审中合理使用证据进行证明。

5.判决阶段:判决阶段是法院根据审理结果作出相关判决的阶段,包括以下基本做法和注意事项:-基本做法:法院在审理终结后,依法作出判决,并在判决书中明确当事人的权益和义务。

6.执行阶段:执行阶段是判决生效后,实现判决结果的阶段,包括以下基本做法和注意事项:-基本做法: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提供相关执行材料。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件流程图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件流程图

行政处罚普通程序案件流程图一、立案阶段1.1 接到举报、投诉、检查等线索后,相关部门(以下简称“执法单位”)进行初步调查核实。

如涉及法律问题,执法单位将启动行政处罚程序。

1.2 执法单位责令当事人作出说明;如果必要,也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以充分了解案件事实。

1.3 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和证据应与案件有关并符合法律规定,执法单位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查并在必要时进行取证。

1.4 执法单位根据初步调查结果对案件进行评估,确定是否需要立案。

1.5 如果决定立案,执法单位应当依法向当事人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告知其享有的申诉、复议、诉讼权利。

二、听证阶段2.1 如果当事人要求听证,执法单位应当依法组织听证会并通知当事人。

2.2 在听证会上,当事人可以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合用等方面进行说理或者申辩,并可以自己或者委托代理人向执法单位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

2.3 执法单位应当记录听证会的全部过程,并将有关材料和记录一并作为案卷保存。

三、审查处罚阶段3.1 在听证会结束或者当事人抛却听证后,执法单位应当采集、审查各方提供的证据和材料。

3.2 对于当事人举报、投诉等控告,执法单位也需要核实其真实性和合法性,以确保行政处罚符合法律规定。

3.3 执法单位应当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将处罚决定书及时送达当事人。

四、执行阶段4.1 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并支付相应罚款。

4.2 执法单位可以对当事人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调查等,发现未按照处罚决定执行的,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总结:1. 本文档所涉及简要注释如下:(1)行政处罚决定书:是执法单位针对违法行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向当事人送达的文书。

(2)申诉、复议、诉讼权利:是当事人享有的针对行政处罚决定提出申诉、复议、诉讼的权利。

2. 如下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是行政处罚制度的基本法规,规定了行政处罚的各种形式、程序、权限等事项。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件流程图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件流程图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件流程图一:案件受理阶段1. 收到行政处罚的申请或举报1.1 验证申请或举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1.2 判断是否属于行政处罚处理的范畴1.3 记录案件基本信息,包括案件编号、当事人信息等1.4 发送受理通知给申请人或举报人并告知申请材料的补充要求2. 补充申请材料的要求2.1 发送补充要求通知给申请人或举报人2.2 确定补充材料的期限2.3 归档补充材料3. 完整的申请材料评估3.1 评估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证据性3.2 确定案件处理方式3.3 决定是否立案二:立案阶段1. 案件立案准备1.1 公告案件立案通知1.2 指定办案人员1.3 通知案外人及相关证人1.4 准备案件调查需要的工具和材料2. 案件调查2.1 调查证人及相关当事人2.2 收集相关证据材料2.3 做笔录和记录相关证人的陈述2.4 制定调查报告3. 案件审查3.1 审查案件材料和调查报告3.2 补充调查,并勘验案发地点3.3 制定初步意见4. 案件立案4.1 制定立案决定书4.2 送达立案决定书给申请人和被处罚方4.3 注册立案决定书三:处罚决定阶段1. 处罚决定准备1.1 通知当事人进行申辩1.2 考虑申辩意见,修改处罚决定书1.3 审核处罚决定书2. 处罚决定审核2.1 制定处罚决定书2.2 审核处罚决定书内容2.3 审查证据和调查材料的合法性和充分性3. 处罚决定执行3.1 发送处罚决定书给相关当事人3.2 当事人的接收和反馈确认3.3 履行处罚决定四: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1. 申请材料的复印件2. 补充材料的复印件3. 相关证据材料的复印件4. 调查报告的原件五:法律名词及注释1. 行政处罚:或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或法规规定,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主体进行的不利的惩罚性行政行为。

2. 当事人:行政处罚案件中与案件具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

3. 受理通知: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或举报后,向申请人或举报人确认受理事项的通知。

行政处罚案件制作的流程

行政处罚案件制作的流程

行政处罚案件制作的流程一、立案阶段1. 收到举报或发现违法行为后,相关执法部门会进行初步调查和核实,确定是否需要立案处理。

2. 确定立案的依据和法律适用,并制定相应的处罚方案。

二、调查阶段1. 执法部门会对涉案人员进行调查取证,收集相关证据材料。

2. 调查过程中,涉案人员有权提供申辩意见和辩护材料。

三、听证阶段1. 如果案件需要进行听证,执法部门会根据法定程序,通知当事人参加听证会。

2. 在听证会上,当事人有权陈述自己的观点和辩护意见,相关证人和专家也可以出席并作证。

四、处罚决定阶段1. 执法部门根据收集到的证据和听证结果,综合考虑相关法律法规,做出处罚决定。

2. 处罚决定应当明确违法行为、处罚种类和依据、处罚金额或其他刑罚措施,并告知当事人。

五、处罚执行阶段1. 当事人收到处罚决定后,应当按照要求履行处罚义务,如缴纳罚款、改正违法行为等。

2. 执法部门会对处罚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处罚的有效执行。

六、申诉和复议阶段1. 如果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满意,可以依法提出申诉或复议请求。

2. 执法部门会对申诉或复议的理由和事实进行审查,并根据相关法律程序进行处理。

七、案件结案阶段1. 在处罚决定执行完毕或申诉、复议程序结束后,案件被认定为结案。

2. 执法部门会做好案件的归档和记录工作,保留相关证据和资料。

八、监督和评估阶段1. 执法部门会对处罚案件的办理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估,查找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进。

2. 监督和评估的目的是提高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确保公正、合法的行政处罚。

以上是行政处罚案件制作的基本流程,不同案件可能会有一些细节上的差异,但总体上遵循相似的程序和原则。

在整个流程中,执法部门应当依法行事,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行政处罚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同时,当事人也应积极配合执法部门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履行相应的法定义务。

只有通过规范的流程和程序,才能有效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步骤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步骤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步骤行政处罚是国家机关依法对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进行的一种强制措施,属于行政机关的权力运用。

行政处罚一般由多个步骤组成,下面将介绍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步骤。

第一步:立案调查行政处罚的第一步是立案调查。

行政机关在接到举报或发现违法行为后,会进行初步调查,并决定是否立案处理。

在立案调查阶段,行政机关将调查证据、听取证人证言,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初步评估。

第二步:通知听证通常情况下,行政机关会通知相关当事人参加听证会。

听证会是行政机关为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而进行的一种程序。

在听证会上,当事人可以陈述自己的观点和申辩意见,行政机关会记录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材料。

第三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在听证会后,行政机关会根据听证会的结果和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通常包括对违法事实的确认、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评定、适用的法律法规以及处罚的种类和幅度等内容。

第四步:告知当事人和公示行政机关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发给当事人,并要求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处罚决定。

行政机关还会在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公示,公告行政处罚的决定内容和信息。

第五步:行政复议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时,可以向上级机关进行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提出异议或请求变更、撤销的一种诉讼程序。

行政复议通常需要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并需要提交相应的材料和理由。

第六步:行政诉讼如果行政复议不通过或当事人不满意行政复议结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当事人依法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审查和判决行政机关违法行为的一种法律救济方式。

行政诉讼通常需要符合一定的法定条件和程序,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和理由。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步骤包括立案调查、通知听证、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告知当事人和公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不同的案件可能会有一些特殊的程序要求,但以上步骤是行政处罚的基本流程。

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流程

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流程

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流程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流程一、立案阶段1、收到行政处罚案件举报材料或发现行政违法行为后,依法进行初步调查,确定是否需要立案。

2、确认立案需要的材料和证据,包括相关证人证言、涉案物证等,并组织调查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取证。

3、完成立案报告,包括立案的决定、案件基本情况、证据材料等,报经上级机关审核批准。

二、调查阶段1、在调查阶段,应当依法采取调查措施,如询问当事人、约谈证人、鉴定物证等,以收集证据。

2、依法取证,包括以书面形式要求有关单位或个人提供证明文件、书面证言等,如拒不提供,可依法调取相关记录。

3、就案件事实、证据进行复核,进行举证质证等工作,以确定案件事实。

三、听证阶段1、如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举行听证会的,应按照听证程序进行。

2、发出听证通知,告知当事人听证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等。

3、举行听证会,听取当事人陈述意见和申辩理由,并与证人对质,逐一调查相关事实和证据。

4、对听证会进行记录,整理听证会材料。

四、处罚决定阶段1、在调查和听证的基础上,形成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进行案件分析和研究。

2、根据质证结果和证据情况,对当事人是否构成违法行为进行认定。

3、在认定的基础上,依据法律规定和行政机关的职权,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并制定处罚决定书。

4、处罚决定书中应当包括处罚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种类、处罚幅度、处罚期限、申诉途径等内容。

五、送达和履行阶段1、在决定作出后,及时将处罚决定送达当事人,并留存送达证明。

2、当事人受到行政处罚后,应按照处罚决定的要求履行义务。

3、行政机关要监督和检查当事人履行处罚决定的情况,如发现未履行或履行不完全,可采取强制措施。

4、在一定期限内,改正错误、履行处罚内容、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

附件:本文档涉及附件如下1、相关案件举报材料2、调查取证相关材料3、听证会通知和记录4、处罚决定书及送达证明5、监督和检查记录法律名词及注释:1、行政处罚:执法机关对违反行政法规、规章等行为实施的惩罚措施。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1. 立案阶段1.1 收到举报/投诉行政机关接到举报或投诉,或自行发现违法行为。

1.2 审查受理行政机关审查举报或投诉,决定是否予以受理。

如果不予受理,要及时通知投诉人并说明理由;如果予以受理,则进入下一步。

1.3 立案行政机关立案,并向涉案当事人送达立案通知书,要求当事人提交相关证据和申辩意见。

2. 调查取证阶段2.1 查明事实行政机关调查取证,查明案件事实,并据以初步认定违法事实。

2.2 取证材料行政机关收集或留存证据、材料,制作《调查笔录》、《实地勘验笔录》、《询问笔录》等。

2.3 聆听申辩行政机关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调查取得的证据、材料,复核审核。

3. 处理决定阶段3.1 初步决定行政机关根据调查取证和当事人申辩情况,初步认定是否构成违法行为,并作出初步处罚决定。

3.2 表达意见行政机关向当事人告知处罚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辩权和申请听证权。

3.3 申辩/听证当事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行政机关提出书面申辩,也可以申请听证。

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组织听证,并将听证笔录归档。

3.4 决定发出行政机关在申辩或听证期限届满后,根据实际情况再次审查案件,作出最终决定并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4. 履行阶段4.1 履行要求涉案当事人必须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要求履行,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完毕。

4.2 监督检查行政机关对当事人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出具检查意见或复查决定。

4.3 处罚执行对拒不履行处罚决定或者恶意拖延履行的当事人,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比如强制停产停业、罚款、查封扣押等。

5. 结束阶段5.1 结案行政机关依法结案,告知涉案当事人行政处罚已经履行完毕。

5.2 评估总结行政机关对行政处罚工作实施评估总结,总结工作经验,总结处理案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办案流程及重点

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办案流程及重点

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办案流程及重点首先是立案环节。

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是指行政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举报、检举、投诉、巡查、检查等途径获得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初步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的程序。

在立案环节,行政机关需要对举报、检举、投诉等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是否符合行政处罚的条件和程序要求。

接下来是调查取证环节。

行政机关在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时,可以采取询问、勘验、查阅、检查等方式,获取相关证据材料,查明违法事实。

在调查取证环节,行政机关需要依法收集、保管、分析、鉴定涉案证据,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三个环节是听证环节。

行政处罚案件一般需要进行听证,即行政机关与当事人进行面对面的听证程序。

听证是为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在案件审理前听取当事人陈述意见,了解事实情况,并听取辩护意见。

在听证环节,行政机关还需要确保听证的公正、公开、公平,对当事人的陈述、辩解进行适当记录和采纳。

然后是审理环节。

审理环节是行政机关对听证结果、调查取证结果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并作出相关审理决定的阶段。

在审理环节,行政机关需要综合考虑当事人的陈述、证据以及法律规定,进行事实认定和法律解释。

紧接着是裁决环节。

裁决环节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审理的结果,对涉案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阶段。

在裁决环节,行政机关需要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并向当事人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最后是执行环节。

执行环节是指行政机关依据裁决结果,对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实施的阶段。

在执行环节,行政机关需要对处罚决定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处罚决定得到有效执行。

在办理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重点。

首先,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严格履行立案程序,对于合法、有效的举报、检举、投诉等应及时立案。

其次,调查取证工作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确保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再次,听证程序要公开、公正、公平,让当事人有充分的陈述和辩护机会。

最后,行政处罚决定要依法作出,并及时执行,确保处罚决定的有效性和执行力。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步骤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步骤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步骤一、立案阶段:1.接到案件或发现违法行为后,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依法立案,并编制案卷,记录立案的经过及相关事实。

2.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及时将立案决定通知当事人,并告知其有关权利和义务。

二、调查阶段:1.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对案件进行调查,搜集相关证据,并记录调查的过程、结果等。

2.行政执法部门可以采取询问、调查取证、勘验现场、查封、扣押等措施收集证据。

三、听证阶段:1.对于需要听证的案件,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并告知听证的时间、地点和权利义务。

2.行政执法部门根据听证程序进行听证,并记录听证的过程,当事人可以进行陈述、申辩和质证等。

3.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在听证结束后,依法作出听证报告,明确事实、证据和处理意见。

四、裁决阶段:1.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依据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进行认定。

2.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在合法依据的基础上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将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五、执行阶段:1.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依法监督、督促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并记录监督、督促的过程。

2.当事人应当按照行政处罚决定履行相关义务,如缴纳罚款或进行整改等。

六、复议与诉讼阶段:1.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2.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以上是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主要步骤,不同情况下可能会有些许变化。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行政执法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的过程中应当尊重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行使职权,确保程序的公正、公平和合法性。

同时,当事人应当配合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并依法主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步骤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步骤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步骤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步骤1. 案件立案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第一步是案件的立案。

当行政机关接到涉嫌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或发现违法行为时,需要进行初步调查,确定是否需要立案并决定是否启动行政处罚程序。

2. 调查取证在立案后,行政机关需要进行全面的调查取证工作。

调查取证包括现场勘查、询问涉案人员、查阅相关资料等。

行政机关可以依法要求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证据材料,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讯问、扣押物品等。

3. 发布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机关在初步调查取证后,应向涉案单位或个人发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该告知书应明确指出涉嫌违法行为、依据的法律法规、可能被处罚的权利义务,并告知涉案单位或个人享有进行陈述、申辩和提供证据的权利。

4.听证和陈述申辩在行政处罚程序中,涉案单位或个人可以申请听证和陈述申辩。

听证是一种公开的证据调查程序,通过听取各方的陈述与申辩,有利于公正审理和裁决案件。

陈述申辩是指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向行政机关提出陈述、辩护、申辩等请求,说明自己的观点、理由和证据。

5.行政处罚决定在听证和陈述申辩程序完毕后,行政机关会根据调查取证材料和听证、陈述申辩的意见建议,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该决定应明确违法行为、适用的法律法规、处罚的种类和依据、罚款数额等内容,并告知涉案单位或个人享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

6.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决定后,涉案单位或个人需按照行政处罚决定指定的期限和要求进行履行。

履行内容根据具体情况可能包括支付罚款、停产停业整顿、整改违法行为等。

7.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如果涉案单位或个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进行诉讼救济。

行政复议是指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满意,要求上级行政机关或上级机关直接对其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一种程序。

行政诉讼是指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将其诉诸法院进行司法审查和裁决。

8.结案行政处罚程序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结束后,根据最终裁决结果进行结案。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步骤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步骤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步骤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步骤:第一章:立案阶段1、提交立案申请- 根据相关法规,当发现有违法行为时,相应的执法机构应立即接收有关单位或个人的举报、投诉或发现违法行为。

- 根据执法权限、地域等因素,确定是否需要进一步调查并立案。

- 在立案申请中应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据,确保立案申请的合法性和事实真实性。

2、立案审查- 执法机构对立案申请进行初审,核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 如需要补充材料或调查其它相关事实,通知申请人或相关单位补充提供。

3、立案决定- 执法机构根据初审结果,决定是否立案。

- 如决定立案,则发出立案通知书并指派执法人员进行进一步调查,并通知当事人。

第二章:调查阶段1、通知当事人- 执行机构通知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违法事实,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据资料。

2、调查取证- 执法人员根据立案决定,对相关事实进行调查取证。

- 执法人员可以进行现场勘查、询问等调查方式,并记录相关证据。

3、调查报告- 执法人员根据调查结果,撰写调查报告。

- 调查报告应包括违法事实、相关证据、当事人的陈述等内容。

第三章:听证阶段1、听证通知- 执法机构根据调查结果,通知当事人进行听证。

- 听证通知应明确听证的时间、地点、程序和相关要求。

2、听证会- 听证会由执法机构主持,当事人有权陈述,提供相关证据和辩解意见。

- 执法机构可以邀请专家、证人参加听证会,并进行笔录、录音、录像等记录。

3、听证决定- 根据听证会的结果,执法机构作出听证决定。

- 听证决定可以是继续追加处罚、减轻处罚或撤销处罚等。

第四章:处罚阶段1、处罚决定- 执法机构根据调查和听证的结果,作出处罚决定。

- 处罚决定应明确违法事实、法律依据、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履行期限等。

2、处罚告知- 执法机构将处罚决定书及时送达当事人,并说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3、处罚执行- 执法机构监督和跟进处罚的执行情况。

- 如当事人不服处罚决定,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办案流程

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办案流程

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办案流程一、立案阶段:1.接到案件:行政执法机关接到行政处罚案件后,需对案件进行登记立案。

2.立案审查:行政执法机关对案件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是否符合立案条件。

如符合,行政执法机关会发出立案通知书,宣告该案件已立案。

二、调查阶段:1.查明事实:行政执法机关对案件相关事实进行调查取证,并完善案件材料。

2.案卷备案:行政执法机关将调查取证所得证据和相关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形成完备的案卷。

三、听证阶段:1.通知听证:行政执法机关会向当事人发出听证通知,告知听证时间、地点和程序等相关事项。

2.听证程序:听证会由行政执法机关组织并指定主持人,当事人可以进行陈述、质证和辩论等活动,同时也可以提供证人证言和书面证据等。

四、裁决阶段:1.审批裁决:行政执法机关根据调查结果和听证情况,经过对案件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最终作出裁决决定。

2.发出处罚决定书:行政执法机关将裁决结果写入处罚决定书,并发给当事人。

处罚决定书中会载明裁决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种类和期限等,同时也会告知当事人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

五、行政复议阶段:1.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则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复议机关根据申请进行复议调查。

2.复议决定:行政复议机关对复议案件进行审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复议决定。

复议决定可以维持原处罚、撤销原处罚或者改变原处罚决定。

以上就是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的办案流程。

不同的地区和案件类型可能会有细小的差别,但总的来说,这个流程基本适用于大部分行政处罚案件。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具体步骤有哪些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具体步骤有哪些

⾏政处罚⼀般程序的具体步骤有哪些如果⾏政机关要进⾏⾏政处罚的,是需要遵守法定的程序的,并且是需要在法定的权限范围内,进⾏⾏政处罚。

⾏政处罚分为⼀般程序和简易程序,那么,⾏政处罚⼀般程序的具体步骤有哪些呢?下⾯,店铺⼩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政处罚⼀般程序的具体步骤有哪些⾏政处罚的⼀般程序是实施⾏政处罚的基本程序,其适⽤的范围是最⼴泛的,除依法适⽤简易程序实施的⾏政处罚以外,都应遵循⼀般程序。

⼀般程序包括⽴案调查程序和审查决定程序。

(1)⽴案调查⽴案是⼀般程序的开始阶段,先⽴案后查处,应当是⾏政处罚程序的最初要求。

调查则是查明案件事实的⼿段,⽬的在于获得可以证明案件事实的各种证据。

调查和取证是⾏政机关对于⽴案处理的案件,为查明案情、收集证据⽽依法定程序进⾏的专门活动,是⾏政处罚的核⼼程序。

调查取证应当遵循全⾯、客观、公正的原则。

根据⾏政处罚法的规定,⾏政机关在调查取证时可以进⾏抽样取证和先⾏登记保存;调查时执法⼈员不得少于两⼈;执法⼈员应当向当事⼈或者有关⼈员出⽰证件;询问当事⼈、证⼈应当制作询问笔录;在必要的时候,⾏政机关可以对当事⼈本⼈或者与案件有关的场所进⾏检查,进⾏检查应当制作检查笔录;为取得证据⽽进⾏现场勘查勘验的,也应当制作现场勘验笔录;与当事⼈有利害关系的执法⼈员应当回避,当事⼈也有权申请回避。

(2)审查决定案件调查结束后,⾏政机关应就所取得的事实和证据进⾏分析判断,作出⾏政处罚的决定。

作出处罚决定之前,⾏政机关应当将拟作出的⾏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告知当事⼈,并应告知当事⼈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对当事⼈的陈述和申辩,⾏政机关必须认真听取,对当事⼈陈述和申辩中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的,⾏政机关应当予以采纳。

⾏政机关在查清事实,掌握确凿证据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政处罚决定。

⼀般的⾏政处罚案件都由⾏政机关负责⼈决定,但是对于会给当事⼈造成极为重⼤损失的处罚案件,⾏政机关的负责⼈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办理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各阶段的基本做法和注意事项

办理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各阶段的基本做法和注意事项

办理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各阶段的基本做法和注意事项办理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各阶段的基本做法和注意事项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一种行政处理。

行政处罚的程序,是指享有行政处罚决定权和执行权的机关(或组织)作出和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具体方式、方法和顺序、步骤。

所以行政处罚程序又分为行政处罚决定程序和执行程序两部分。

行政处罚决定程序包括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

简易程序又称当场处罚程序,适用于一些不需要立案调查且影响不大、事实很简单、在其发现后即可认定并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一般程序又称普通程序,是指除法律特别规定应当适用简易程序和听证程序以外,行政处罚通常所用的程序。

——也即我们日常口头提及的行政处罚办案程序,一般包括立案、调查取证、告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送达决定几个大的步骤。

听证程序是在一般程序行政处罚中,基于行政相对人提出听证的申请而启动的一种特殊程序。

我们主要详细说下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的基本做法和注意事项。

立案阶段在搜集整理上述材料同时或之先应当如实填写《案件来源登记表》,对于不愿意留下姓名或者要求保密的应当在《案件来源登记表》中注明。

并由受理案件来源线索的单位负责人决定是否需要进一步核查。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应当对有关材料和线索在七个工作日内核查完毕,然后决定是否立案。

(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十五个工作日)二.填写《立案审批表》。

对于核查后应当进行行政处罚的,需要立即填写《立案审批表》。

该表按国家工商总局制发的统一格式填写。

1.当事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应当与身份证、《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有效证件上的一致,其他情况尽量写清楚,特别是电话、邮政编码和住所一栏。

办理一般程序案件各阶段的基本做法和注意事项

办理一般程序案件各阶段的基本做法和注意事项

[转载]办理一般程序案件各阶段的基本做法和注意事项原文地址:办理一般程序案件各阶段的基本做法和注意事项作者:古堰红盾办理一般程序案件各阶段的基本做法和注意事项立案阶段一.案件来源 1.检查工作中发现。

属此来源的案件应作好现场检查笔录和有关人员(证人和当事人)的询问笔录,从而要对此案件来由情况有一个粗浅的交代。

2.根据举报。

应作好举报人的笔录、填写举报记录表。

3.受害人申诉、投诉、控告。

应作好有关人员的笔录并收好其所提交的有关材料。

4.上级机关交办和有关部门移交。

应办理交接手续并收好转交的材料。

5.违法行为人投案自述。

(要求同2.3)二.填写《立案审批表》。

按国家工商局制发的统一格式填写。

1.当事人情况:尽量写清楚,特别是电话和住所一栏。

2.案发地:是指违法行为发生地(包括行为开始地、经过地、实施地和危害后果发生地)——《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所以此点应明确看出办案机构是否有管辖权。

3.案件来源(见第一段)4.案件及立案的理由:简要写明发现(掌握)的当事人有关行为以及涉嫌违反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看出其行为可能违反了有关规定并可能应受到行政处罚)。

此段不要求详细,但基本要写清立案的侧重点。

承办人员应填写两个以上。

5.承办机构意见:由案件的承办机构的负责人签署同意承办人员的“立案建议”的意见,提出具体由谁主办和协办的建议,同时加盖办案机构的公章。

三.报请立案。

承办人员填写好《立案审批表》并经办案机构负责人签字同意盖章后,将《立案审批表》报分管局长审批同意。

此时应附案件来源的材料和有关的证据在后面(见第一段)。

对特殊情况的案件在局长审批后还要报请上级工商局审批同意。

四.立案阶段应注意:1.时效性很重要。

发现线索应及时搜集整理,并在最短的时间内上报审批。

因《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行政机关谁先立案谁查处的原则,以及有些违法行为存在的时间很短等种种原因如果不及时立案可能会造成劳而无功,且不利于开展进一步的调查取证。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步骤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步骤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步骤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步骤一、立案阶段1. 当事人举报或监管部门发现违法行为- 当事人或他人向监管部门举报实施违法行为- 监管部门自主发现违法行为2. 受理投诉/举报- 监管部门收到投诉/举报并确认其属实- 监管部门向当事人发出受理通知书3. 立案- 监管部门调查核实投诉/举报事实- 监管部门根据调查结果进行立案决定- 监管部门向当事人发出行政处罚立案通知书二、调查阶段1. 通知书送达- 监管部门向当事人发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有权申辩和听证的机会2. 调查取证- 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工作,包括询问、勘验、查阅、抽样等- 监管部门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据3. 复核核实- 监管部门复核当事人提供的证据- 监管部门核实调查取证的结果4. 涉案财产保全- 当事人涉嫌违法所得和用于违法行为的财物可以进行冻结、扣押等保全措施5. 调查报告- 监管部门根据调查取证和复核核实的结果编写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应当包括行政处罚的事实、证据、依据和处罚建议三、申辩和听证阶段1. 申辩材料提交- 当事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监管部门递交申辩材料- 申辩材料应当详细说明抗辩理由、提供相关证据2. 申辩答复- 监管部门收到申辩材料后,应当进行申辩答复 - 监管部门应当进行公正、客观、认真地审理3. 听证会组织- 当事人申请听证的,监管部门应当组织听证会 - 听证会应当公开、公正、公平地进行4. 登记听证笔录- 监管部门应当记录听证会的全部过程四、处罚决定阶段1. 决定机关审核- 监管部门将调查报告等材料交由决定机关审核 - 决定机关对监管部门的调查报告进行审核和审议2. 处罚决定- 决定机关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监管部门向当事人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3. 处罚决定送达- 监管部门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处罚决定五、执行阶段1. 处罚执行- 当事人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规定履行处罚2. 监督检查- 监管部门进行处罚执行的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可以包括现场检查、查账等方式3. 效果评估- 监管部门对处罚执行的效果进行评估罗列出本所涉及附件如下:1. 行政处罚立案通知书2.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3. 行政处罚调查报告4. 行政处罚决定书罗列出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监管部门:行政机关或执法部门,负责对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罚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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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各阶段的基本做法和注意事项立案阶段一.案件来源 1.检查工作中发现。

属此来源的案件应作好现场检查笔录和有关人员(证人和当事人)的询问笔录,从而要对此案件来由情况有一个粗浅的交代。

2.根据举报。

应作好举报人的笔录、填写举报记录表。

3.受害人申诉、投诉、控告。

应作好有关人员的笔录并收好其所提交的有关材料。

4.上级机关交办和有关部门移交。

应办理交接手续并收好转交的材料。

5.违法行为人投案自述。

(要求同2.3)二.填写《立案审批表》。

按国家工商局制发的统一格式填写。

1.当事人情况尽量写清楚,特别是电话和住所一栏。

2.案发地是指违法行为发生地(包括行为开始地、经过地、实施地和危害后果发生地)——《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所以此点应明确看出办案机构是否有管辖权。

3.案件来源(见第一段) 4.案件及立案的理由。

简要写明发现(掌握)的当事人有关行为以及涉嫌违反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看出其行为可能违反了有关规定并可能应受到行政处罚)。

此段不要求详细,但基本要写清立案的侧重点。

承办人员应填写两个以上。

5.承办机构意见。

由案件的承办机构的负责人签署同意承办人员的“立案建议”的意见,提出具体由谁主办和协办的建议,同时加盖办案机构的公章。

三.报请立案。

承办人员填写好《立案审批表》并经办案机构负责人签字同意盖章后,将《立案审批表》报分管局长审批同意。

此时应附案件来源的材料和有关的证据在后面(见第一段)。

对特殊情况的案件在局长审批后还要报请上级工商局审批同意。

四.立案阶段应注意 1.时效性很重要。

发现线索应及时搜集整理,并在最短的时间内上报审批。

因《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行政机关谁先立案谁查处的原则,以及有些违法行为存在的时间很短等种种原因如果不及时立案可能会造成劳而无功,且不利于开展进一步的调查取证。

2.现场检查有时是在立案前进行有时是在立案后进行,根据案件情况而定。

现场检查时人员如何分工、如何开展也要根据案件类型和现场具体情况来进行。

但现场笔录总的原则是实事求是,应让每一个没有到现场的人看过后有如临其境的感觉,要抓住主要检查发现的问题但不要明白表述违反了什么,当事人和见证人有相关的陈述应当写在上面。

(比如:当事人向检查人员说明此广告出自什么地方、该行为为谁所为;见证人说明其看到的有关情况等等。

)同时在现场检查笔录内容开头应首先写明检查人出示执法证件,向被检查人或见证人交代有关的权利和义务然后开始检查——这一点相当重要!可以这样表述“首先检查人员介绍身份并说明来意、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证件号码:、),告知被检查人依法应当配合接受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证据、确认检查笔录的义务和享有的知情权、陈述申辩权、请求回避权、阅读修改笔录权、人格受尊重等权利,然后开始进行检查。

经检查,发现情况如下:”现场检查笔录应有条理,先看到什么再是什么(可以用列1.2.3.的形式表述)。

检查人员应两个以上。

现场检查笔录写好后应交当事人和见证人阅读或向其宣读,并由其在上面签字或盖章(对单位而言)。

签字时应写上类似“以上检查记录我已经看过,与检查情况一致”的确认语。

当事人拒绝到场或签字的应在笔录上说明原因,办案人员可以邀请有关部门人员到场参加见证其拒绝到场签字的情况。

3.现场检查时对于不好取得实物作为物证的可以拍摄照片和用其他方式固定原貌。

(下面再详细介绍)对于现场检查同时拍照和摄像的、对于现场采取了先行登记保存或者抽样取证、查封扣押措施的都应当在现场检查笔录中有所表述。

4、现场检查笔录中的“当事人”是一个办案人员特别是新手经常弄错的概念。

这里的“当事人”是指检查行为相对的单位和个人,即直接接受检查的单位和个人,不一定就是立案时案件的当事人,比如有时是证人。

5、现场检查笔录一页无法记录完毕的应当附页,但同样要检查人员、记录人、当事人(被检查人)、见证人签字确认。

同时对于记录结束的地方应当划表示结束的斜线。

调查取证阶段这是一个最主要的阶段,这阶段是基于立案时所掌握情况所作的进一步了解,应充分搜集整理足以证明当事人有违法行为的有关证据材料,以下一步给整个案件定性提供事实依据。

逻辑性、关联性、真实性、合法性是证据的基本要求,即1.证据必须是真实的,经得起推敲和检验来不得半点弄虚作假;2.证据的取得必须合法,在法律上能够作为证据来认定,这主要针对证据的种类和取得的方法而言;3.证据应当和违法行为有关联性,即所取得的证据应从不同的角度证明当事人进行了违法行为;4.证据的逻辑性即证据之间应该形成互相证明和补充的逻辑关系,不能互相矛盾产生逻辑推理上的错误。

证据有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七类,这七类证据都必须经相关人员确认和有关方式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一.书证主要指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文件、函件、合同、协议、帐册等内容。

办案人员如果不能取得书证的原件可以复制(一般采取复印或抄写的方式),但不管原件还是复制件均应有供证人或当事人的签字(盖章)并让其说明“此件为….的原件(或复制件),出自什么地方。

”如果是复制件的话还要让其写明“经核对与原件一致”的字样。

书证不论页数多少每一张都应按以上要求由供证人或当事人签字(盖章)作出说明并加盖骑缝章。

同时办案人员应当逐页写明取证的时间、地点、取证人、证据内容等。

二.物证主要是指能够证明当事人有违法行为的实物。

有时它和书证并没有严格的区分。

(比如有些印刷品广告)对于物证实物较大无法和案卷一起存档的应当用照片和复制的方式提取,要求同书证一样。

三.证人证言和当事人陈述即常见的询问笔录(也包括证人和当事人提供的其他类型的陈述材料)。

询问笔录制作时有以下几点注意事项:1.一人被问,即询问必须单独进行。

2.两人在场,即应有两个以上办案人员在场进行询问,被询问人是女性时还应该有女办案人员在场。

3.三种对象即被询问人有证人、当事人、被侵害人三种。

4.四项义务。

被询问人有配合调查、接受询问、如实陈述、确认笔录的义务。

5.五项权利。

知情权(知道为什么事情被谁询问)、请求回避权(认为办案人员与本案涉及的人和事或与被询问人本人有关联可能影响公正执法,可以要求其回避此案)、陈述申辩权、阅读修改笔录权、人格受尊重权。

6.六项注意。

办案人员应该表明身份(这一点相当重要!应当在询问之前向被询问人表明身份出示有关证件,同时在笔录开头应当将此和告之被询问人的权利和义务要求其如实回答或提供有关内容这个情况写上去);简要提问(即提问要简单明了,一项一项按步骤提问,由浅而深…);听取陈述如实记录;全面调查客观取证;抓住重点注重策略;掌握实际指明违法;宣传法律适时教育。

对于询问中的技巧是一个长期实践的过程,办案人员可以在进行询问之前先列一个询问笔录的提纲,对案情先要有一个基本的认识,了解被询问人与本案的关系、自己要通过询问调查些什么(明确什么、达到什么目的)…..笔录应用钢笔书写、避免错别字、字迹端正避免潦草、标点准确、语句通顺避免用不常用的生硬的词语;笔录交被询问人阅读(或向其宣读)后尾部应问“以上你所讲的是否属实?还有没有其他的情况要补充?”被询问人作出回答后要要求其在下一行顶格写上类似“以上页笔录我已经看过,与我所陈述的情况一致”的确认话语并签名(盖章)写上日期。

同时要求其逐页在规定地方签字(盖章),对于笔录中有删改的内容要要求被询问人进行签名和盖章(或按指印)予以确认。

最后办案人员(询问人和记录人)应在下一行签名。

补充一点:对于当事人是单位的,如果被询问人没有授权委托书和相关的身份证明,应该在笔录上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

(这一点在收集其他证据时也应如此)四.鉴定结论。

这在对违反《产品质量法》的行为涉及较多,总的要求就是要通过鉴定结论能够依法给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准确定性!1.抽样取证的真实合法。

抽样的主体是否合法、抽样时是否当事人(或见证人)在场并签字盖章、抽样的方法是否科学准确合符规定(比如样品的密封、当事人在封签上是否签字,抽取的样品是否有代表性是否能够反映整体情况)。

2.鉴定单位是否是国家规定的权威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是否真实可靠、能够依法作为证据使用。

3.样品应有两份,一份送检、一份留存备查。

五.现场笔录已在前面说明不再累赘。

其他证据介绍略整理填写材料准备结案阶段一.全面整理材料(一).对每一件证据进行程序性审查;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等所有证据。

主要审查的是1.当事人和证人以及调查人员签名(盖章)是否齐全、是否标明了出处(没有的必须补齐)2.相关证据材料是否粘贴固定。

以美观整洁、方便查阅存档为原则,对于原件证据较大的可以用折叠方式,较小的(比办案纸小)可以用粘贴方式;复制件(或复印件)可以用缩小复印或裁剪的方式;照片可以粘贴在办案纸上,在办案纸空白处写明拍摄的内容。

如:“此照片拍摄的为某某(当事人…)进行某某活动时所使用(发布或其他…)的什么工具(广告或其他…)”,有时对于照片重点部分可以接上一句写“照片中某某部分可以看出有什么什么字样(或现象)”在下面应当写明照片拍摄时间、地点和拍摄人员。

——注意一点:一般照片拍摄是和现场检查笔录同步进行,为标明照片的出处,可以在现场检查笔录结尾补充一句“以上现场检查情况检查人员已在检查同时拍摄照片”再交由当事人(或证人)签字盖章确认。

也可以在照片拍摄并粘贴后让有关人员在上面补签。

(二).证据按取证的时间先后顺序进行一次排列。

这样便于办案人员回顾调查过程,发现证据是否有遗失等情况,也有利于办案人员在调查终结报告中按时间顺序反映调查取证过程。

(三).按证据所证明的问题之间的关联再进行排列——这也是案卷整理最后的基本排列要求和方式。

即按平时我们常说的“证据链”的一环扣一环、一环证明一环的逻辑推理顺序排列。

这样便于办案人员以外的其他人通过证据能够看得懂——客观上的确存在有什么人(或单位)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实施了什么违法行为这样一个事实!(四).认真浏览、分析所掌握的所有证据。

因为此时办案人员基本对案情有了一个全面的认识,(包括违法行为人情况、违法事实、违反了何法律法规的何条款、将按什么定性、依据何法律法规的何条款进行何种处罚…..)通过此环节有利于发现:1.所掌握的证据中是否互相之间存在有矛盾,不能证明当事人有违法行为。

2.证据是否真实可靠。

3.当事人是否提供了虚假陈述、还有没有隐瞒。

4.证据是否已齐全,从多角度已经能够互相对应证明当事人的违反行为。

(包括时间、地点、实施人、事情起始经过结果影响以及主观客观的整个环节)ⅹ——证据收集后的排列、整理、浏览和分析是现实中我们不太注重的环节,所以经常会出现案卷报上去后无法通过法制机构从另一个角度进行的审查和推敲!二.写出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即结案报告)、草拟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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