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必要举措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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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如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如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均是为了实现权力的规范、透明和公正性。

下面将详细讨论如何通过建立健全的制度来限制和规范权力的行使。

首先,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是将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基础。

法律是指导政府行为和限制权力的最重要工具之一、一个健全的法律体系应当具有可操作性、公正性和适用性,以确保政府的行为遵循法律的规定并受到法律的制约。

在制定法律过程中,应该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确保依法实施公正的司法审判,从而为权力行使提供明确的界限和控制。

其次,建立独立的监督机构和程序是将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关键因素之一、这些机构和程序应独立于政府和权力机构,具有调查、审查和追究政府行为和权力滥用的权力。

监督机构应该由专业人士组成,他们应受到适当的培训和监管,并享有充分的权力来调查政府行为,并对不当行为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

第四,建立健全的选举制度和政治竞争机制也是将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重要因素之一、选举制度应具有多党制、选举公正、选民权利保护等特点,以确保政府的合法性和代表性。

政治竞争机制应该是公平和透明的,为不同政治派别和候选人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以避免权力集中和滥用。

最后,建立有效的问责制度是将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最终手段。

政府和公务员应该承担起责任,对其行为负责,并受到追究。

问责制度应该建立在法律和法规的基础上,并通过独立的调查机构来实施。

对于权力滥用或腐败行为,应采取适当的纪律和法律措施,确保公正和公正性的实现。

总之,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需要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独立的监督机构、自由独立的媒体和公民社会、健全的选举制度和政治竞争机制以及有效的问责制度。

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通过各种手段确保权力的规范、透明和公正性。

只有通过这样的方式,才能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中,为国家和社会的长期稳定和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怎样“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怎样“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怎样“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一直以来,权力与政治的关系是社会发展中长久以来的命题,如何让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已成为当今社会治理必须认真面对的一个难题。

制度化是当今社会治理体系关键的构成方式之一,而制度是捆绑权力的最有效手段。

所谓“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下,对权力进行管制和规范,防止滥用权力。

那么,怎么样才能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呢?一、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合理、科学、有效的制度是关键。

制度是治理的基础,是治理的灯塔。

制度建设包括程序规范、管理制度、职权清单、权责清晰等,需要充分体现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保证权利的平衡和维护好各方的合法权益。

二、反腐倡廉教育讲规矩,重文化。

优化制度建设的同时,还需要通过反腐倡廉教育,提高公民及有关部门的反腐倡廉意识。

时刻保持一种对权力“抵制、审视、约束”的理性态度,弘扬诚实守信、廉洁公正、恪尽职守的价值观,增强权力的自律性和约束力。

三、公众监督和民主参与公众监督和民主参与是制度监督的重要内容。

建立司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积极探索市民评议机制,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和社会团体的监督作用,有效防止权力滥用。

四、建立科学有效的权力调控机制权力的调控机制应具有科学、公正、权威和协调等特点,需要制定程序、分科、分层、分级,配合各种权力的分权和协商机制,很好地实现了单位内部权力的平衡。

五、建立联合体制和协商机制联合体制和协商机制是当今社会形势下很有效的方式。

联合体制是指各个利益相关方之间紧密协作的机制,协商制度意味着在特定时间、地点和场合下共同协商和决策处理公共事务,其核心精神是包容、合作、民主和平衡,旨在保障各个群体之间的良性关系,保障权力合理清晰规范的运行。

六、相关部门职能的分配和提升对一些涉及权力的部门,要确保其职能和工作的公开、透明、明确。

要增加权力范围和职能规定的描述和说明,厘清管理对象和管理范围,明确权力的边界,划定权责的范围和领域,规定各级权力机构之间的关联及上下游的消费关系,使其具有强制性、可操作性、透明性,使公民能够按法律程序进行监督,强制政府机关严格执行制度规定。

制度反腐的核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制度反腐的核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制度反腐的核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作者:李成言来源:《唯实》2013年第09期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中国共产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

解决好这个问题的根本,正如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所强调的,要全面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一、为什么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随着改革开放进入深水区,反腐也正进入攻坚阶段。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反腐倡廉建设呈现新的工作局面和战略部署,从强调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再到主张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无不体现从严治党、制度反腐、惩防并举的新思路。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意味着中央要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依靠制度改革力量来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着力消除腐败之源,实现廉洁政治。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提出,说明经过多年的实践,制度反腐在廉洁政治建设工作格局中的地位更加明确和突出,有利于彰显党反对腐败的坚定决心,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推进廉洁政治建设。

不管是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都需要把干部权力特别是“一把手”权力、政府权力特别是行政裁量权、政治权力特别是部门立法权,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其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种思想和提法在学术界和实践界早就有之,但在中央领导的正式讲话中提出倒是第一次。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思想是政治文明的体现,蕴含着深刻的政治哲理。

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指出,一个自由的健全的国家必然是一个权力受到合理、合法限制的国家,因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会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经验。

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

阿克顿也指出:“权力趋于腐败,绝对的权力趋于绝对的腐败。

”政治文明的发展历史,是一个权力不断受到制约和监督的发展史。

在封建社会,统治者的权力是专制的,不容受到任何挑战,权力是无限的;在民主社会,统治者的权力来源于社会,受到宪法制约和社会制约,权力是有限的。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权力,是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权力的滥用却时有发生,给社会带来了巨大困扰。

为此,我们需要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通过建立健全的制度来约束权力的滥用,保障人民的权益。

首先,制度应当确立权力的边界和限度。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能为人民谋福祉,也能成为压迫人民的工具。

因此,制度应当明确规定权力的归属和范围,确保权力行使在合法范围之内,并设立权力的审查机构,对权力行使进行监督。

只有在权力的制度约束下,才能避免权力的滥用。

其次,制度应当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

公民的权利是权力的边界,必须受到法律的保护,不容侵犯。

制度应当明确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并设立独立的法律机构,保障这些权利得到有效的维护和实施。

只有在权利得到充分保障的前提下,人民才能真正享有自由和尊严。

此外,制度应当建立透明和公正的决策程序。

决策是权力行使的关键环节,对决策的决定权的行使要有明确的程序和规则。

权力行使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是制度的重要指标。

应建立决策程序的公开化,让公众能够参与到权力的行使中来,监督和监察权力的运行。

只有在制度的约束下,决策才能更加公正合理。

最后,制度应当强化对权力滥用的惩治与监督。

权力滥用是制度最大的威胁。

为了保障权力行使的公正审查,制度应建立完善的监察机构,对权力行使进行监督。

对权力滥用者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恢复受害者的权益,避免相同的错误再次发生。

只有在制度的约束下,权力才能得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

在建立制度约束的过程中,我们重在行动。

首先,我们需要推动相关法律的修订和完善,确保制度的先进性、完备性和适应性。

其次,我们应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让每个人都具备法律知识和法律素养。

最后,我们要加大对权力滥用行为的惩治力度,让权力滥用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是实现社会公正和稳定的必然要求。

只有通过制度的规范和约束,才能确保权力行使的公正和合理,保障人民的权益。

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建立一个更加公正和法治的社会而不懈奋斗。

浅谈如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浅谈如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浅谈如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稳定的关键。

权力的滥用往往导致社会不平等、腐败和不稳定,因此必须通过建立制度来限制权力的行使。

本文将从制定合理的法律法规、加强监管和审查机制、推进透明化和公开化以及激励与约束并存等方面,浅谈如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首先,制定合理的法律法规是关押权力的有效手段。

法律作为一种规范行为的制度,能够将权力行使的界限明确化。

政府应当通过立法机关制定全面、科学和公正的法律体系,以规范公共权力的行使。

法律应当准确界定政府权力的范围和对公民的限制,确保公共权力不超越法律的界限,同时保护人民的权利和自由。

其次,加强监管和审查机制是保障权力不被滥用的重要保障。

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的监察、审计和执法机构,对权力行使进行全面监督和审查。

监察机构应当独立、公正、有效地履行职责,对权力行使中的腐败和滥用进行严厉打击。

同时,要倡导并加强公民监督,通过媒体、民间组织等方式,推动权力行使的公开透明和社会监督。

第三,推进透明化和公开化是关押权力的重要手段。

政府应当主动公开权力运行的信息,建立公开透明的决策机制,并让公众参与决策的过程。

信息公开可以让社会各方面对权力行使进行监督和评估,避免权力被滥用和偏向。

同时,要加强政府对外部组织和个人的信息公开要求,通过信息公开,让权力行使更加规范和公正。

最后,激励与约束并存是更好关押权力的有效办法。

政府应当建立良好的激励与惩罚机制,对于权力行使中的优秀表现予以奖励,对于权力滥用和违法行为实施严厉惩罚。

只有让权力的行使者明确知道,他们的行为将受到奖励或惩罚的结果,才能更好地约束其行为,从而确保权力行使的规范和公正。

综上所述,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需要制定合理的法律法规,加强监管和审查机制,推进透明化和公开化,以及激励与约束并存。

只有通过这些措施的有效配合,才能够有效地保障权力不被滥用,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和稳定。

从法律层面浅议如何“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从法律层面浅议如何“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从法律层面浅议如何“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从权力源头上遏制腐败,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众所周知,凡是权力,都具有希望自由、嫌恶拘束的倾向。

要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须有足够的途径和手段,而要长期关住权力,须有足够坚实的笼子。

个人认为,法律是编制“制度的笼子”的前提和基础。

遏制权力腐败的根本路径和手段,就是通过一系列法律制度来规范和制约权力;通过法律规范确立科学分权的机制,明确掌握公共权力者的职责,完备公共权力行使的程序,制定科学的评价标准,完善有效的责任机制,就是确保权力依法且合乎目的地行使的“坚实的笼子”。

笼子编好了了,编坚实了,怎么将法律贯彻落实到位就成了关键。

值得深思和警惕的一个现象是,社会各界似乎集体性地选择了一个思维盲区:权力不可能自动走进制度的笼子,那么,谁该负责把权力关进去呢?我国目前的反腐败格局,主要不是“笼子”的缺失;恰恰相反,我们应该是笼子、制度最多的国家之一。

从最近对一系列的“房多多”、“户多多”甚至“色多多”案件的立案、查处来看,制度是现成的、笼子是显现的。

真正的问题,是制度执行者的缺位、“笼子”守门人的走失。

怎么考量权力是否被关进了制度的笼子?不想进笼子的权力进笼了;进了笼的权力既不能不作为,更不能乱作为。

谁能有这个权力?谁能踏石有印、抓铁留痕?这离不开公职人员的自律、监督者的他律、社会舆论的鞭策。

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

反腐败工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既要立志长远系统进行制度设计,把权力关进更严谨、合理、有约束力的“笼子”里;更要着眼当下“潜渊”反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让反腐败工作快见成效、早见成效。

怎样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怎样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怎样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在任何社会中,权力都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权力可以带来好处,例如制定公平的法律、保护人民的权益等等。

但是权力也有可能被滥用,导致社会动荡和人民的不满。

因此,怎样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是当今社会需要思考解决的问题之一。

第一步,建立清晰的权力界限。

一旦某个人在权力范围内成为“超人”,即可制造权力的滥用。

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应该建立清晰的权力界限和完善的责任体系,使得每个人都有严格的限制权力和行使权力的范围。

第二步,确立高标准的道德准则。

在国家的制度框架中,应该具有恰当的道德准则,以规范公职人员的行为和决策。

这些道德准则应该是严格的和高标准的,这样公职人员才能足够承担起主导国家和人民杰出的责任。

第三步,确保公正和透明的决策过程。

为了避免不公平的决策或利益交换,我们必须确保透明和公正的决策过程。

对于一些重要决策,必须在公开场合中进行,秉承公开透明、合理合法的原则进行决策。

第四步,建立有效的司法程序。

司法程序能够确保司法行为公正透明,保护人们的基本权利和自由,防止权力滥用,并确保权力被巩固到法治的相关规则中。

只有建立有效的司法体系,我们的制度才能在维护基本权利方面得到充分的保障。

第五步,不断强化监督机制。

监督是对权力保持约束的一种方法。

我们需要建立一套有效的监督体系,以确保公职人员的行为和权力行使均受到严格的管控。

这种监督机制应该覆盖各个阶层,保证权力不能轻易被滥用。

最后,打造人民参与治理的机制。

人民的民主权利是维护制度稳定和权力合法性的重要保障。

应该建立充分的人民参与机制,以确保人民的意见被充分听取,并在权力决策中得到妥善考虑。

因此,我们需要确保公正有序、透明高效、监管完善,实行依法治国、人民当家作主、治理科学。

只有这样,我们的制度才能具有权力与责任相匹配的制衡关系,实现权力机关的公正行使,最终关进制度笼子的权力也才会更为稳健。

如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如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如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在人类社会的进化过程中,政治权力一直是一个极为重要的议题。

由于掌握权力,人类中的某些个体可以对其他人施加某些程度的影响,他们可以改变其他人的行为、行使某些特权、调配某些资源等等。

但是当我们考虑到所有拥有权力的个体是否都会出于某种善意去运用这个权力时,就会产生一些问题。

为了防止权力被滥用,我们需要将它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而这个过程可以通过机制进行实现。

这篇文章将会讨论一些方法,以便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什么是制度?首先,我们需要对制度进行定义。

制度可以简单地理解为一些规则和程序,这些规则和程序会影响个人、企业或其他实体的行为。

在政治领域中,制度通常包括包括宪法、法律和其他规章制度。

这些规则和程序通常被设计为确保权力不会被滥用,并确保公众的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建立独立的司法体系制度的最基本要素之一是独立的司法体系。

司法机关应该是完全独立于政府和其他权力机构的独立实体。

独立司法体系可以确保法律得以公正地执行,并为受害者提供保护,还可以确保被告人拥有公正的审判。

这将有助于防止那些拥有权力和特权的人滥用其权力和特权,并确保所有人都受到公平对待。

建立独立的监管机构除了独立司法体系,另一个关键部分就是独立的监管机构。

监管机构可以确保权力机构不会滥用其权力和资源。

监管机构应该是独立的,并必须拥有充分的权力来防止任何人在行使权力时进行任何形式的滥用。

监管机构应该负责监督政府机构、私营企业以及其他权力机构的行为,以确保他们不会超越规定的界限。

通过民主制度实现权力制衡另一种关键机制是民主制度,这种机制可以在政治系统中创造一种平衡。

民主制度可以确保公民能够对代表他们的政治领导人行使监督,这可以防止代表们滥用权力。

民主制度可以确保权力分散,避免特定人群或团体获得过多的权力。

当权力得到分散时,民主制度可以帮助建立一种制度化的机构,让它们来起到权力均衡的作用,防止某个人或团体获得过多的权力。

怎样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怎样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怎样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是一项重要的任务,它可以确保权力被合理行使,避免滥用和不当行为。

以下是一些建议,可以帮助实现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目标。

首先,加强法治建设是关键。

一个健全的法律体系对于限制和规范权力至关重要。

政府应该加强法律制度的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法律的适用性、权威性和公正性。

此外,法律的执行也需要得到保障,确保权力被依法行使,防止出现人为干预和滥用等行为。

其次,建立独立而有效的监督机制。

监督机制是防止权力滥用的重要手段。

政府应该建立独立的监察机构,对权力行使进行全面监督,确保权力公正、透明和廉洁。

这些监督机构应该拥有独立的调查权和追责权,不受其他权力机构的干涉。

同时,政府还应鼓励公民参与监督,通过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来发现和揭示权力滥用行为。

第三,加大透明度和公开度。

政府应该积极推动信息公开,提高政府行政和决策的透明度。

这样一来,公众就可以及时了解政府决策的背后逻辑,监督政府的行为。

政府部门应该主动公开相关信息,使公众能够更全面地了解政府的工作。

第四,强化对权力的约束和监管。

政府应该建立起一整套完善的制度和机制,对权力行使进行有效的约束和监管。

这包括建立规范权力行使的准则和标准,制定相应的制度和程序,并对权力行使进行监督和评估。

同时,政府还应建立起权力过错追责机制,对权力滥用行为进行严肃追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正义。

最后,加强公民权益保护。

政府应该加强对公民权益的保护,确保公民在行使权力时受到法律的保护和尊重。

政府应该建立投诉机制,让公民能够便捷地投诉权力滥用和不当行为。

同时,政府也应该加强对公民的权益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使公民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需要政府的坚决决心和行动,同时也需要更广泛的社会参与和监督。

只有通过加强法治建设、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提高透明度和公开度、加强对权力的约束和监管以及加大对公民权益的保护,才能实现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目标,确保权力被合理行使,有效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正义。

浅析如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浅析如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浅析如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作者:王立龙来源:《企业文化》2017年第14期摘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是保持领导干部清正廉洁的有力举措,是企业不断完善、不断发展壮大的根本要求。

只有建立一套科学完善有效的制度体系,才能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才能保证权力不被滥用。

本文从三个方面对该课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即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必要性,如何建立科学有效的制度笼子,如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各级领导干部只有按制度办事,合理用权,才能有效防止腐败。

关键词:权力;制度;腐败;廉洁一、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必要性(一)是保持领导干部清正廉洁的有力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重要论述,告诫各级领导干部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

企业要健康快速发展,就要营造清正廉洁的文化氛围,打造一支“靠得住、能干事、在状态、善合作”的干部队伍。

要保持领导干部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就要加强权力约束,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防控权力扩张,权力滥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才能从根本上防范廉洁风险。

(二)是有效遏制腐败的必然要求腐败是一种歪风邪气,不仅破坏企业良好的廉洁文化氛围,还会腐蚀思想灵魂。

一旦腐败行为大行其道,腐败文化就会替代廉洁文化成为主导文化,严重影响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所以,领导干部要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严格按制度办事。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自身监督责任,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严厉查处无视制度、滥用职权现象,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企业文化氛围。

(三)是实现权力和责任相统一的必由之路权力意味着责任,权力越大责任就越重。

但如今在中央大力度反腐的形势下,不少领导干部仍然不能正确看待权力和责任,甚至将二者完全脱离开来,滥用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置责任于不顾。

十八大以来,在反腐的高压态势下,大批省部级腐败官员陆续落马,均受到了严厉的惩治。

这些悲剧的发生,无不是他们滥用职权的结果。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跟踪研究新形势下权力笼子面临的新挑战、新问 题和新要求,不断推进权力笼子理论和实践的创 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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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制度安排
制定合理、科学的制度安排,特别是针对容易出现问题的领域和环节,明确相应 的责任和要求。
加强权力制约
分解权力
将权力进行分解,避免权力过度集中,以实现权力之间的制 约和平衡。
透明公开
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推行公开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权 力运行机制,防止权力滥用。
建立监督机制
内部监督
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完善组织架构和职能设置,明确责任分工和监督范 围。
加强人权保障
强化对人权的保障力度,确保公民的基本权利不受侵犯,提高人民群众的获 得感和幸福感。
07
研究结论与展望
研究结论
1
权力笼子是保障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通过制 度规范和约束权力,防止权力滥用和以权谋私 。
2
制度是权力笼子的基本框架,通过完善制度、 强化制度执行和监督,实现对权力的有效制约 和监督。
促进社会发展
保障经济稳定
良好的制度能够保障经济的稳定发展,避免权力干预和腐败对 经济造成损害。
推动社会进步
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有助于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和繁荣发 展。
弘扬法治精神
将权力置于制度的约束下,有助于弘扬法治精神,推动社会治 理体系的法治化、规范化。
提高管理效率
避免权力干预
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可以避免权力对管理工作的 干扰和干预,保证管理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
文献研究
通过查阅和分析相关文献,了解已有研究成果和理论,梳理相关 理论和研究脉络。
案例研究
选择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了解权力与制度之间的相互作用关 系,为研究提供实证支持。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现代社会,权力的运行是一个不可忽视的议题。

权力的滥用和暴力行为频频出现,给社会秩序和人民利益带来了巨大的威胁。

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公正,人们开始思考如何将权力束缚于制度之中,以确保其合理运行和监督。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渐渐成为人们共识的目标。

1.权力的本质与挑战权力,作为一种社会关系,是一种人们通过集权行使影响他人利益的能力。

然而,权力存在着滥用的隐患。

权力的滥用常常导致不公正、腐败和专制等问题。

在缺乏有效制衡和约束的情况下,权力变得难以控制,为社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2.制度化规定权力边界的重要性为了避免权力滥用,人们开始思考如何将权力纳入制度的约束之中。

制度化规定权力边界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制度可以起到规范和约束权力行使的作用,确保权力的合理和公正运行。

通过制度化规定权力边界,可以有效防止权力滥用和损害人民利益的情况发生。

3.建立公正、透明的监督机制制度化关押权力的首要任务是建立公正、透明的监督机制。

监督是制度化治理的重要环节,通过对权力行使的监督,可以实现对权力的有效制约和约束。

建立多层次、多维度的监督体系,通过审查和调查等手段,确保权力行使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并对滥用权力者进行严肃追责。

4.加强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力度法律是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约束权力行使的重要手段。

加强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力度,可以有效地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法律应当明确规定权力行使的界限和责任,明确处罚权力滥用和腐败行为。

同时,加强司法独立,确保法律的公正执行,为权力行使提供保障。

5.推进政府的透明与公开政府的透明与公开是制度化关押权力的重要举措之一。

政府应当主动向公众公开重大决策的过程和结果,使其行为受到公众监督。

建立健全的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交流,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机制,有助于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6.加强公民参与和民主监督公民参与和民主监督是制度化规范权力行使的有效手段。

论述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内涵和意义

论述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内涵和意义

论述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内涵和意义摘要:一、权力与制度的内涵1.权力的定义与特征2.制度的定义与作用二、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的必要性1.权力滥用带来的问题2.制度对权力的约束与引导作用三、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的意义1.保障人民权益2.促进社会公平正义3.提高政府治理能力4.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四、构建权力制约机制的途径1.完善法律法规体系2.强化制度执行与监督3.增强权力主体的自律意识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正文: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权力与制度的关系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

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既是一种政治智慧,也是一种社会治理方式。

本文将从权力的内涵与特征、将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必要性、意义及构建权力制约机制的途径四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权力与制度的内涵1.权力的定义与特征权力是指在社会生活中,一方依据某种地位、资格或能力对另一方产生强制性影响的能力。

权力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1)强制性:权力关系中,有权一方可以要求无权一方按照其意志行事。

(2)不对称性:权力关系中,有权一方与无权一方地位不平等,有权一方可以对无权一方施加影响。

(3)利益性:权力往往与利益挂钩,有权一方可以利用权力谋取自身利益。

2.制度的定义与作用制度是指规范社会行为和关系的规则体系,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风俗习惯等。

制度在社会生活中具有以下作用:(1)约束作用:制度对人们的行为进行规范,防止滥用权力、侵犯他人权益。

(2)引导作用:制度对社会行为进行引导,促使人们遵循公序良俗,维护社会稳定。

二、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的必要性1.权力滥用带来的问题权力滥用会导致社会不公平、腐败现象滋生、民生权益受损等问题。

如不受制约的权力容易导致官员以权谋私、设租寻租等现象。

2.制度对权力的约束与引导作用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可以通过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对权力进行有效约束,防止权力滥用。

同时,制度可以引导权力主体依法行政、为民服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浅谈如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浅谈如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浅谈“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摘要: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强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一提到权力,一般人会想到那是一个部门、单位领导专有的,百姓哪有什么权力?殊不知,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手中的权力如果缺乏制约和监督,都会产生这样那样的违纪案件。

关键词: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怎样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如何防党员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权力失控?笔者认为,要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狠抓党员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运用有效的制度约束力,才能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一、何谓权力、制度、笼子及其关系权力是一种影响力,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狭义的权力指职务权力——职务影响力、强制性影响力,这是本来意义的权力概念。

广义的权力则包括职务权力和个人权力,后者包括个人影响力、非强制性影响力。

广义的权力概念就是权威。

恩格斯在《论权威》中指出:“权威,是指把别人的意志强加于我们;另一方面,权威又是以服从为前提的。

”这里的“服从”指的是心甘情愿、心悦诚服的服从。

制度是一个宽泛的概念,一般是指在特定社会围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律(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等部分构成。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就是要让随处游荡的权力在制度的围活动,减少权力踩中陷阱的机会;就是让掌握权力党员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在制度的规和约束下,公开地行使权力,循着制度规定的通道进行。

在此,制度的笼子就是公与私之间的界线,就是不能逾越的高压线。

权力是一种能力,一种资格,表现为影响力和支配力;制度是一种准则,一种规程,表现为指导性和制约性;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对权力与制度关系的形象概括,也是回归权力本质的必然要求。

论文:浅谈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构建不能腐的有效机制

论文:浅谈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构建不能腐的有效机制

浅谈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构建不能腐的有效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是习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二次会议中提出来的。

它是对权力与义务关系的形象概括,也是回归权力本质的必然要求。

在我国,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既是我国宪法和法律的明确要求,也是当前反腐败工作的新举措。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的腐败形势和反腐败工作进入攻坚期。

习总书记指出的,“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习总书记的主张是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历任领导人权力制约思想的新的发展。

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

为了更好地促进民主政治的发展,保证公民的政治权利的实现,进一步完善社会的公平正义,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成为当今我们防腐工作的重点。

一、构建制度牢笼的必要性(一)权利的特点长期以来,我们把权利看成“掌权者意志的体现”,它具有两面性、膨胀性和腐蚀性。

一是两面性,即正确的使用权利,它便是为人民、为社会谋福利的工具,错误的使用权利,它便成为腐蚀人们灵魂,牟取个人私利的工具;二是膨胀性,即一旦握有权利,就会不自主的,贪得无厌的追逐名利。

“爱好权利,犹如好色”,而“食用、性也”这是人类的本性之一,人类一旦掌握了权利,享受了权利带来的福利后,就会用尽手段的最求权利的最大化;三是腐蚀性,即容易令掌权者滋生权大于法的心态,以致放纵欲望、迷失本性,不愿“进笼”接受制度的束缚。

(二)构建制度牢笼的重要性因为权利具备上述特性,其就犹如一头猛兽,如果缺乏有效制约,一旦兽性发作,则往往使得无辜的百姓沦为受害者。

所以构建制度的牢笼,就显得尤为的重要。

第一,构建制度的牢笼是权力监督的必需和现代民主社会的必然笼子多与动物有关,有两个功能,防止动物走失,二是防止动物伤人。

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概因权力具有虎狼之兽性.权力失去约束和制衡,就犹如脱缰的野马,放归山林的虎啸,为所欲为,极尽其所能行贪污腐败之事。

浅谈如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浅谈如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浅谈“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摘要: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强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一提到权力,一般人会想到那是一个部门、单位领导专有的,百姓哪有什么权力?殊不知,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手中的权力如果缺乏制约和监督,都会产生这样那样的违纪案件。

关键词: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怎样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如何防党员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权力失控?笔者认为,要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狠抓党员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运用有效的制度约束力,才能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一、何谓权力、制度、笼子及其关系权力是一种影响力,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狭义的权力指职务权力——职务影响力、强制性影响力,这是本来意义的权力概念。

广义的权力则包括职务权力和个人权力,后者包括个人影响力、非强制性影响力。

广义的权力概念就是权威。

恩格斯在《论权威》中指出:“权威,是指把别人的意志强加于我们;另一方面,权威又是以服从为前提的。

”这里的“服从”指的是心甘情愿、心悦诚服的服从。

制度是一个宽泛的概念,一般是指在特定社会围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律(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等部分构成。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就是要让随处游荡的权力在制度的围活动,减少权力踩中陷阱的机会;就是让掌握权力党员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在制度的规和约束下,公开地行使权力,循着制度规定的通道进行。

在此,制度的笼子就是公与私之间的界线,就是不能逾越的高压线。

权力是一种能力,一种资格,表现为影响力和支配力;制度是一种准则,一种规程,表现为指导性和制约性;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对权力与制度关系的形象概括,也是回归权力本质的必然要求。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心得体会领导干部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心得体会领导干部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心得体会领导干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心得体会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我们的重要职责之一就是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牢牢限制在法律、规章制度的框架内,把权力用好、用对。

我深深认识到,在权力下,制度是第一道防线,更是权力行使的基石。

只有依法行使权力,才能做到公正、透明、廉洁的原则,才能有效避免权力滥用、腐败现象的出现。

在具体实践中,我们需要紧紧围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目标,不断探索如何更好地做到,既是一种方向性引导,更是一项必要的责任担当。

首先,作为领导干部,我们必须严守规矩,铭记党的职业道德准则,恪守道德底线,时刻自我警醒,做到始终如一的风格、务实求实的作风、严以律己的纪律,杜绝权力滥用的所有可能性。

其次,将自身与团队纳入有序的制度体系之中,始终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决策部署,深化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制度创新,破除一些旧有难以适应工作的规章制度,建立一些新的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制度,打造保障权力调控持续有效的完善制度体系。

在实践过程中,一个重要问题是:如何把握权力在制度框架下的行使。

我们需要在行使权力时,着眼长远、注重效果、铁面如铁、一视同仁,心中始终有着坚定的法治理念,既保障制度的完整性,更是加强制度执行的方向和教育。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应当注重健全规章制度,获得更加公正、透明的决策流程。

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和法制宣传,让身边的领导干部都心怀法律的“防备心”,用制度的笼子来维护法制的权益。

此外,思辨也是非常关键的。

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实践中,我们需要善于思辨,深刻的反思自己的思想,不断的进行自我完善。

在开展规章制度工作时,我们需要深入思考各方利益关系,分析问题的因果关系,不断地问自己“为什么”,深化对权力行使最基本的道德规范的理解和认识,提升做出正确的决策和执法的能力。

只有通过坚定自己的信仰、提高自己质量、厚植自己技能来展现自己的指导思想,才能保障权力得到妥善行使。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必要举措之一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必要举措之一
——上海财经大学副教授 温娇秀
财政信息公开什么,透明要达到怎样的程度,最终要看公众能否通过了解更多的信息,对滥用公款、三公消费、形象工程、贪污腐败等不良倾向产生有效的监督和制约作用。这是财政信息公开成效最好的检验标准,以此为目标,才能避免雷声大、雨点小的作秀式公开,使我国的财政透明度取得实质性进展。
但是,在不少地方、部门、单位出现的问题是,预算公开或“内容粗枝大叶”,民众看之,如坠五里云雾之中;或“项目数额巨大”,支出表述模糊,且与日常工作内容重复;或三公预算“藏头露尾”,自己看不清,别人看不懂,纯属一本“糊涂账”;或在“其他支出”中大做文章,暗藏玄机……如此种种,不一而足。这样的预算公布,确乃“积极响应”了中央号召,但糊弄了上级,迷惑了民众,让人不得不怀疑如此公布的“用意”。
二、落实情况
2013年4月18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近80多家政府部门纷纷向社会公开了各自2013年的部门预算。自2010年首次公开部门预算起,今年是中央各部门推进部门预算公开的第四个年头。部门预算与三公经费预算一并公开更便于社会监督,内容从类到项进一步细化
2013年中央部门预算公开有很多新变化:一是今年中央各部门在公开部门预算的同时,一并公开了部门“三公经费”预算。二是今年中央部门预算公开的内容更加详细,专门增加公开了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公开的内容更加全面。这次公开预算,不仅把所有经费晒在百姓面前,更为地方财政预算公开、三公消费公开起到了“上行下效”的引导作用。
观点二预算公开要细化
新华网网友:预算公开的目的在于让公众知道政府花了多少钱,办了什么事,从而更好地监督政府。尽管财政预算公开细化的过程永无止境,公众也从来不奢望部门预算公开能够像一步到位地“细致到桌椅板凳”。但如果公开的财政预算,公众根本就不知道该从何处展开监督,那么公开部门预算的意义大概只能相当于聊胜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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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必要举措之一导语:2013年部门预算公开大幕开启。

继广东、北京、上海、陕西等地公开2013年部门预算,国家发改委等多个中央部委近期也向社会公开2013年部门预算。

虽然公开的项目有所增加,但从整体看,大多数预算报告按功能分类,内容粗疏,普通公众难以看懂。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于2013年5月6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个指出,要下力气推动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体制,形成深化预算制度改革总体方案。

有关专家认为,国家应制定预算公开的文本格式和标准,进一步细化支出帐目,对预算的监督问责。

【背景链接】一、政策背景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大力推动政务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和公务接待、公务车购置使用、因公出国出境经费公开,让人民群众更加全面地了解政府工作,更加有效地监督政府行为。

建立公开预算体制2013年5月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研究部署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决定建立公开预算体制下力气推动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体制,形成深化预算制度改革总体方案。

推动财政预算制度改革2013年3月1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表示,要推动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财政预算制度改革,优化支出状况,更多向民生倾斜。

李克强说,推动经济转型要注意发挥财政、金融、价格改革的杠杆性作用,推动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财政预算制度改革,这可以使人民更有效地监督财政收支、优化支出状况,更多向民生倾斜。

《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2013年7月,国务院公布了《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以下简称《工作安排》),提出了当前要重点推进9个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其中第二项是“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这是政府推进这方面工作的一个新举措,社会期待着政府信息公开,尤其是财政信息公开的实质性进展。

二、落实情况2013年4月18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近80多家政府部门纷纷向社会公开了各自2013年的部门预算。

自2010年首次公开部门预算起,今年是中央各部门推进部门预算公开的第四个年头。

部门预算与三公经费预算一并公开更便于社会监督,内容从类到项进一步细化2013年中央部门预算公开有很多新变化:一是今年中央各部门在公开部门预算的同时,一并公开了部门“三公经费”预算。

二是今年中央部门预算公开的内容更加详细,专门增加公开了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公开的内容更加全面。

这次公开预算,不仅把所有经费晒在百姓面前,更为地方财政预算公开、三公消费公开起到了“上行下效”的引导作用。

但是,在不少地方、部门、单位出现的问题是,预算公开或“内容粗枝大叶”,民众看之,如坠五里云雾之中;或“项目数额巨大”,支出表述模糊,且与日常工作内容重复;或三公预算“藏头露尾”,自己看不清,别人看不懂,纯属一本“糊涂账”;或在“其他支出”中大做文章,暗藏玄机……如此种种,不一而足。

这样的预算公布,确乃“积极响应”了中央号召,但糊弄了上级,迷惑了民众,让人不得不怀疑如此公布的“用意”。

【百姓怎么看】观点一树立执政为民的信念才能把财政预算公开做好和讯网网友:如果我们有关部门能真正做到“执政为公”“为政于民”,就会把“为公”“为民”当做自身的义务和责任。

因为是责任,就会心中“无私”,为国为民而想;因为是责任,就会心中“无鬼”,为国为民而做。

如把责任装实于心,即使没有预算公布统一的“格式标准”,自己也会想出一个使民众看得清、读得懂的“格式标准”来;如果别无他想,也不会将“受到舆论积极评价”的“三公预算”在网上公布了又拆下来,用“简版”替代。

观点二预算公开要细化新华网网友:预算公开的目的在于让公众知道政府花了多少钱,办了什么事,从而更好地监督政府。

尽管财政预算公开细化的过程永无止境,公众也从来不奢望部门预算公开能够像一步到位地“细致到桌椅板凳”。

但如果公开的财政预算,公众根本就不知道该从何处展开监督,那么公开部门预算的意义大概只能相当于聊胜于无。

观点三财政预算公开不能走形式主义新华网网友:“三公”公开本质上是让政府部门履行责任,接受纳税人的监督。

如何不让“三公”公开在实际中走偏,变成应付领导和舆论的“形式主义”,最终需要“三公”彻底而详细的公开。

推进预算和决算公开,“三公”公开已经先行一步,接下来,继续推进“三公”预算和决算公开,完全可以成为预算民主改革的一个切入点、突破口。

观点四公开“三公经费”实现公众监督权网易网网友:向社会公开“三公经费”信息,也是实现公众监督权的需要。

虽然人民政府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府,但有些部门或个人,仍然会利用管理的便利,违背公众利益和人民要求,将有限的财政资源,用于优先满足自身的需要。

在某些地方,这类问题还十分严重。

以公务接待为名的大吃大喝,以出国考察学习为名的游山玩水,以公务需要为名的豪华轿车和豪华办公大楼,人们并不陌生。

如果将这些支出的明细账目都放到阳光下,让人们评说,接受人们的监督质询,那么,这样不合理的支出一定会大大减少。

【专家怎么说】公众只有通过完整、详细的经济分类信息才能了解自己作为纳税人的钱是怎么被花掉的,有多少用在自己身上了,有多少用在行政机关人员身上了,只有这样,才能判断每一笔钱该不该花、花费的规模和结构是否适当。

——上海财经大学副教授温娇秀我国目前财政预算科目管理中,对于“其他支出”的界定确实比较模糊,但是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对于“其他支出”也按照经济分类进行了界定,包括预备费、预留、补充全国社保基金、未划分的项目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其他支出等,“现实中鲜有部门公开这些信息,公众的疑惑很多。

——上海财经大学副教授温娇秀财政信息公开什么,透明要达到怎样的程度,最终要看公众能否通过了解更多的信息,对滥用公款、三公消费、形象工程、贪污腐败等不良倾向产生有效的监督和制约作用。

这是财政信息公开成效最好的检验标准,以此为目标,才能避免雷声大、雨点小的作秀式公开,使我国的财政透明度取得实质性进展。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预算制度改革的核心是构建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水平。

“未来,政府收入都要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现在相对独立而又统筹协调衔接的公共收支预算、资本预算、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中。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当前应当从预算分配、预算编制改革、预算执行等方面多管齐下,加快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体制。

在预算分配方面,应以依法理财、民主理财、科学理财为取向,建立和完善与国家宏观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政府施政目标紧密结合的预算分配决策机制;深化预算编制改革方面,应积极引入公众参与的机制,从公众知情权延伸到质询权、建议权、监督权和决策权;在预算执行方面,进一步加强对国库收支的单一账户管理,继续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实行政府集中统一采购为主的机制优化;在预算绩效方面,需要建立全流程的财政收支绩效评价体系。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如果要进一步推进预算的透明公开,预算的编制要更加注重精细化和科学化,要运用信息化、专业化和系统化管理技术,建立健全工作规范、责任制度和评价机制。

——辽宁省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王振宇【政府怎么办】[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摘要)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要在继续做好财政预算决算和部门预算决算公开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三公”经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财政审计信息公开力度。

一是着力推进“三公”经费公开。

在2012年工作基础上,2013年要进一步细化公开中央部门“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增长的中央部门,要细化说明增长的原因。

细化中央部门2014年预算编制,将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购置费和运行费。

各省(区、市)政府要全面公开省本级“三公”经费,并指导督促省级以下政府加快“三公”经费公开步伐,争取2015年之前实现全国市、县级政府全面公开“三公”经费。

二是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公开。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要在2012年按款级科目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公开至项级科目。

三是推进财政审计信息公开。

在继续做好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主动公开整改情况,进一步提升中央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公开的透明度和全面性。

(财政部、审计署分别牵头落实)[建立公开预算体制]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

会议决定,下力气推动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体制,形成深化预算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控制措施。

削减、合并一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形成资源税费和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方案。

[财政预算公开]2013年4月18日,随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中央政府部门向社会公开各自2013年的部门预算,2013年中央部门预算公开全面启动,一并亮相的还有中央部门“三公经费”预算。

这是中央各部门自2010年首次公开部门预算以来,连续第四年推进部门预算公开。

[权威论述]推动经济转型要注意发挥财政、金融、价格改革的杠杆性作用,推动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财政预算制度改革,这可以使人民更有效地监督财政收支、优化支出状况,更多向民生倾斜。

——李克强公开透明是最有效反腐剂。

政府要向群众说真话,交实底。

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信息,要主动让人民群众了解真实情况。

预算公开要通俗,要让老百姓知道政府花了什么钱了什么事。

政府阳光运行地方多了,腐败就少了藏身之地。

——李克强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制度,把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逐步做到所有政府开支都要事先编制预算,让人民能有效进行监督。

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

——李克强要及时主动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信息,向人民群众说真话、交实底。

深化细化预算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从今年开始,要逐步实现县级以上政府公务接待经费公开。

公开的形式要通俗,要让老百姓看得懂,可以有效地监督政府。

——李克强结语:政府信息公开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必要举措之一,其最终目的在于让社会对政府进行有效监督。

财政信息公开什么,透明要达到怎样的程度,最终要看公众能否通过了解更多的信息,对滥用公款、三公消费、形象工程、贪污腐败等不良倾向产生有效的监督和制约作用。

这是财政信息公开成效最好的检验标准,以此为目标,才能避免雷声大、雨点小的作秀式公开,使我国的财政透明取得实质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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