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规概论商业银行法精品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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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中国人民银行的业务
1、人民币发行。 2、持有、管理和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
储备。
3、收受金融机构按照规定比例交存的存款 准备金。
4、为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账户的金融机构 办理再贴现。
5、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 6、在公开市场上买卖国债和其它政府债券
及外汇。
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理国库。 8、代理国务院财政部门向各金融机构组织
三、贷款的一般程序
1、贷款申请 2、贷款调查和审批 3、签订合同 4、发放贷款 5、贷后检查 6、贷款归还
四、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是作为贷款人的金融机构与借 款人约定,贷款人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 金贷与借款人,借款人按约定用途使用 并到期还本付息的协议 。
(一)借款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二)借款合同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五、贷款管理制度
(一)贷款主办行制度 (二)贷款内部管理责任制 (三)贷款对象限制制度 (四)贷款证管理制度 (五)贷款期限管理制度 (六)贷款利率管理制度
第三节 同业拆借法律制度
同业拆借是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 之间相互融通短期资金的行为。
我国目前对同业拆借的管理,主要 有以下内容:市场主体限制、期限限制、 资金来源限制、资金用途限制、利率限 制、拆借规模限制、同业拆借合同管理、 同业拆借市场形态、报告管理制度。
四、人民币的发行与流通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人民 币的单位为元,人民币辅币为角、分。人民 币无论主币、辅币,均具有无限法偿能力; 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发行;禁 止伪造、变造人民币;禁止出售、购买伪造、 变造的人民币;禁止运输、持有、使用伪造、 变造的人民币;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禁止 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 人民币图样;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印制、发 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
第八章金融法ppt课件
(三)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的登记、托管与结算服务,是
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 督管理机构批准。
• 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1.自有资金不少于人民币二亿元; • 2.具有证券登记、托管和结算服务所必须的场所和设施; • 3.主要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必须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 4.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履行下列职能: • 1.证券账户、结算账户的设立; • 2.证券的托管和过户; • 3.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 • 4.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交易的清算和交收; • 5.受发行人的委托派发证券权益; • 6.办理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查询; • 7.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决定暂停其公司债券 上市交易:
• (1)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 (2)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
条件;
• (3)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不按照审批机关批准的
用途使用;
• (4)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 • (5)公司最近二年连续亏损。
(四)禁止的交易行为
• 1.内幕交易行为 • 2.操纵市场行为 • 3.虚假陈述行为 • 4.欺诈客户行为
•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最低限额;
• 3.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
• 4.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 5.具备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
关的其他设施。
• 6.设立商业银行,还应当符合其他审慎性条件。
(三)商业银行的业务
• (二)发行程序 • 1.发行人应按照由依法负责核准或审批的机构或者部门
商业银行法讲座PPT课件
21
四、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 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可分为:单一行制、总
分行制、连锁银行制、控股公司制等几种。
22பைடு நூலகம்
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
单一银行制
指银行业务完全由一个独立的商业银行
经营,不设任何分支机构的银行制度。
23
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
总分行制
指在大城市设总行,同时在国内外各地 普遍设置分支机构的银行制度。
理财法规讲座之
商业银行法
2011年11月16日
1
目录
• 第一节 概述 • 第二节 商业银行的设立和组织机
构 • 第三节 商业银行的业务规则 • 第四节 商业银行的监督管理 • 第五节 商业银行的接管和终止 • 第六节 法律责任
2
第一节 概述
一、商业银行的概念、性质及职能 (一)概念:商业银行是以金融资产和负债为 经营对象,以利润最大化或股东收益最大化为 主要目标,按照《商业银行法》和《公司法》 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 业务的企业法人 (二)性质: 商业银行是一种特殊的金融企业, 其法律形式是企业法人。
12
二、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 商业银行的业务按资金来源和用途可分为三 类:负债业务、资产业务和中间业务。 根据《 商业银行法》第3条的规定,商业银行 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1 .吸收公众存款。 2 .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3 .办理国内外结算。 4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5 .发行金融债券。
11
商业银行的职能
金融服务
商业银行可以利用其在国民经济活 动中的特殊地位,以及在提供信用 中介和支付中介业务过程中所获得 的大量信息,凭借这些优势,运用 电子计算机等先进工具,为客户提 供多种金融服务。这些服务主要包 括服务咨询、代理融通、信托、租 赁、计算机服务、现金管理、经纪 人业务、国际结算等等。
四、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 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可分为:单一行制、总
分行制、连锁银行制、控股公司制等几种。
22பைடு நூலகம்
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
单一银行制
指银行业务完全由一个独立的商业银行
经营,不设任何分支机构的银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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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
总分行制
指在大城市设总行,同时在国内外各地 普遍设置分支机构的银行制度。
理财法规讲座之
商业银行法
2011年11月16日
1
目录
• 第一节 概述 • 第二节 商业银行的设立和组织机
构 • 第三节 商业银行的业务规则 • 第四节 商业银行的监督管理 • 第五节 商业银行的接管和终止 • 第六节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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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概述
一、商业银行的概念、性质及职能 (一)概念:商业银行是以金融资产和负债为 经营对象,以利润最大化或股东收益最大化为 主要目标,按照《商业银行法》和《公司法》 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 业务的企业法人 (二)性质: 商业银行是一种特殊的金融企业, 其法律形式是企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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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 商业银行的业务按资金来源和用途可分为三 类:负债业务、资产业务和中间业务。 根据《 商业银行法》第3条的规定,商业银行 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1 .吸收公众存款。 2 .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3 .办理国内外结算。 4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5 .发行金融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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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的职能
金融服务
商业银行可以利用其在国民经济活 动中的特殊地位,以及在提供信用 中介和支付中介业务过程中所获得 的大量信息,凭借这些优势,运用 电子计算机等先进工具,为客户提 供多种金融服务。这些服务主要包 括服务咨询、代理融通、信托、租 赁、计算机服务、现金管理、经纪 人业务、国际结算等等。
第三编商业银行法(中)课件
商业银行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因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而承担的 法律后果。
商业银行法律责任的目的
保护客户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
商业银行法律责任的分类
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商业银行的法律责任种类
民事责任
因商业银行在业务经营中的不当行为 给客户造成损失,需要承担的赔偿责 任。包括合同违约、侵权、不当得利 等。
现场检查
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进行现场检 查,包括对其财务报表、业务运
营、风险控制等方面的检查。
非现场监管
监管机构通过收集和分析商业银行 的报表、报告等资料,对其风险状 况进行评估和监控。
限制性措施
监管机构在必要时可以采取限制性 措施,如限制业务范围、暂停部分 业务等,以降低商业银行的风险。
监督管债券、吸收外币 存款等。
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
贷款业务
向企业或个人提供贷款,是银行最主要的资产业 务。
投资业务
购买债券、股票等金融工具,进行投资获取收益 。
其他资产业务
如租赁、信托等。
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
支付结算业务
提供各种支付结算服务 ,如汇款、转账等。
代理业务
代理客户进行各种金融 交易或服务,如代理收 付款、代理买卖证券等
连带责任
商业银行与其工作人员或关联 方的共同违法行为,需要共同
承担法律责任。
代为承担责任
商业银行因代为履行职责或代 理行为而承担法律责任。
转承责任
商业银行因对其工作人员或关 联方的违法行为承担转承责任
。
THANKS
感谢观看
。
咨询顾问业务
为客户提供财务、投资 等方面的咨询和顾问服
务。
其他中间业务
商业银行法律责任的目的
保护客户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
商业银行法律责任的分类
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商业银行的法律责任种类
民事责任
因商业银行在业务经营中的不当行为 给客户造成损失,需要承担的赔偿责 任。包括合同违约、侵权、不当得利 等。
现场检查
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进行现场检 查,包括对其财务报表、业务运
营、风险控制等方面的检查。
非现场监管
监管机构通过收集和分析商业银行 的报表、报告等资料,对其风险状 况进行评估和监控。
限制性措施
监管机构在必要时可以采取限制性 措施,如限制业务范围、暂停部分 业务等,以降低商业银行的风险。
监督管债券、吸收外币 存款等。
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
贷款业务
向企业或个人提供贷款,是银行最主要的资产业 务。
投资业务
购买债券、股票等金融工具,进行投资获取收益 。
其他资产业务
如租赁、信托等。
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
支付结算业务
提供各种支付结算服务 ,如汇款、转账等。
代理业务
代理客户进行各种金融 交易或服务,如代理收 付款、代理买卖证券等
连带责任
商业银行与其工作人员或关联 方的共同违法行为,需要共同
承担法律责任。
代为承担责任
商业银行因代为履行职责或代 理行为而承担法律责任。
转承责任
商业银行因对其工作人员或关 联方的违法行为承担转承责任
。
THANKS
感谢观看
。
咨询顾问业务
为客户提供财务、投资 等方面的咨询和顾问服
务。
其他中间业务
金融法课件3-商业银行法
清算组的职权与义务
义务 接受法院和债权人会议的监督;
依法履行清算职责,保证破产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对清算过程进行透明公开,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THANKS
感谢观看
公平竞争原则
公平竞争原则是指商业银行在市 场竞争中应遵循公平、公正和透 明的原则,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
进行竞争。
商业银行应尊重同业竞争,遵守 市场规则,不得采取低价倾销、 恶意诋毁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市场
份额。
公平竞争原则要求商业银行加强 自律,提高自身竞争力,推动行
业的良性发展。
保护客户利益原则
保护客户利益原则是指商业银行 在开展业务时应以客户利益为重
现场检查
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进行实地 检查,核实其业务和财务状况
。
非现场监管
通过收集和分析商业银行的报 表、数据等信息,对其风险状 况进行监测。
监管评级
根据对商业银行的评估结果, 对其进行评级,并采取相应的 监管措施。
行政处罚
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 求的商业银行进行处罚,维护
金融市场的公平和秩序。
监管内容
01
02
03
04
资本充足率
确保商业银行具有足够的资本 金,以应对潜在的金融风险。
风险管理
对商业银行的风险进行识别、 评估、监测和控制,确保其稳
健经营。
业务合规性
确保商业银行的业务活动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信息披露
要求商业银行及时、准确、完 整地披露相关信息,提高透明
度。
监管方式与手段
信息咨询
通过收集和整理企业财 务、经营状况和市场行 情等信息,商业银行可 以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 供咨询和市场预测服务
银行法之商业银行法PPT课件(19张)
4.公告 在指定的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公告。(银监会对商行统一进行设立 公告+工商行政机关发布企业登记公告)
▲分支机构设立的不同之处:向工商部门登记时领取的是 《营业执照》
▲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无正当理由 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 由银监会吊销营业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二、商业银行的变更
(一)事项变更 下列事项变更时需经银监会批准——第24条 1.变更名称; 2.变更注册资本; 3.变更总分行所在地; 4.调整业务范围; 5.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5℅以上的股东; 6.修改章程; 7.中国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
(二)主体变更 1.合并:吸收合并,新设合并 2.分立:存续分立,新设分立
③资产负债比例管理
④风险控制制度
2 业务交易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
3 竞争规则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原则
4 业务规则原则
a.保护存款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b.坚持自主放贷、依法放贷原则
5 独立经营原则: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第二节 商业银行的组织体制、组织形式和治理结构
一、组织体制
(一)单一制(独家银行制):指依法不设立分支机构或跨地域设立分 支机构的体制。 1.利:各银行间相互独立,能避免银行垄断保持适度竞争,能隔离风险 2.弊:风险集中,规模有限,经营成本高等 (二)分支制(总分制):指依法可在国内外开设分支机构的银行体制。 1.利:规模大、成本低、经营灵活。2.弊:易形成垄断 (三)集团制:指银行控股公司控制或收购若干商业银行股权的体制。 1.利:规模经济、国际竞争力强。2.弊:易操纵市场、风险连带 (四)连锁制(联合银行制):指某一集团或某一人购买若干独立银行 的多数股票,从而控制这些银行的体制。
▲分支机构设立的不同之处:向工商部门登记时领取的是 《营业执照》
▲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无正当理由 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 由银监会吊销营业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二、商业银行的变更
(一)事项变更 下列事项变更时需经银监会批准——第24条 1.变更名称; 2.变更注册资本; 3.变更总分行所在地; 4.调整业务范围; 5.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5℅以上的股东; 6.修改章程; 7.中国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
(二)主体变更 1.合并:吸收合并,新设合并 2.分立:存续分立,新设分立
③资产负债比例管理
④风险控制制度
2 业务交易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
3 竞争规则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原则
4 业务规则原则
a.保护存款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b.坚持自主放贷、依法放贷原则
5 独立经营原则: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第二节 商业银行的组织体制、组织形式和治理结构
一、组织体制
(一)单一制(独家银行制):指依法不设立分支机构或跨地域设立分 支机构的体制。 1.利:各银行间相互独立,能避免银行垄断保持适度竞争,能隔离风险 2.弊:风险集中,规模有限,经营成本高等 (二)分支制(总分制):指依法可在国内外开设分支机构的银行体制。 1.利:规模大、成本低、经营灵活。2.弊:易形成垄断 (三)集团制:指银行控股公司控制或收购若干商业银行股权的体制。 1.利:规模经济、国际竞争力强。2.弊:易操纵市场、风险连带 (四)连锁制(联合银行制):指某一集团或某一人购买若干独立银行 的多数股票,从而控制这些银行的体制。
2024年度金融学商业银行PPT课件
2024/3/24
5
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
01
02
03
总部
商业银行的总部通常设在 各大中心城市,负责制定 全行的发展战略、管理政 策和业务规划。
2024/3/24
分支机构
商业银行在各地设立分支 机构,包括分行、支行、 分理处等,负责具体业务 的开展和客户服务。
控股公司
部分大型商业银行还通过 设立控股公司的方式,拓 展业务范围和地域覆盖。
包括代理收付款、代理保险、代理基金等 ,是商业银行利用自身渠道优势为客户提 供便利服务的重要方式。
担保业务
其他中间业务
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是商业银行 为企业提供信用支持的重要手段。
包括咨询顾问、资产托管等,是商业银行 为客户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的重要组成部 分。
2024/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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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
商业银行如何把握未来机遇
制定发展战略、加强技术创新、提高风险管理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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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 YOU
2024/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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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计量模型
运用现代金融理论、数理统计技术和 信息技术,对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风 险进行量化分析,为风险管理提供决 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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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应对策略与措施
01 风险规避
通过拒绝或退出某一业务或市 场来避免承担该业务或市场风 险的策略。
02 风险分散
通过多样化的投资来分散和降 低风险的策略性选择。
处罚违规行为
对于违反监管规定的商业银行,监管机构有权采 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如罚款、吊销执照等。
2024/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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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的法规框架
第三章 商业银行法ppt课件
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 (二)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
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 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
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 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
未逾三年;
负有个人责任的;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 (三)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 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 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 逾三年;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设立方式; (4)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5)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 时间;
(6)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9)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10)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11)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12)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 5、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 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 6、设立商业银行,还应当符合其他审慎性条件。
编辑版p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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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商业银行的设立、变更
• 设立商业银行须有有符合《商业银行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我国商业银行多为股份有限公司,依我国《公司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编辑版p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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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商业银行的接管、解散、破产、终止
(一)商业银行的接管
• 商业银行的接管,是指商业银行在运行过程中,发生或可 能发生信用危机时,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其 采取接管措施促使其正常经营,以保障存款人和其他客户 的利益。
商业银行法最新PPT课件[文字可编辑]
四、商业银行的设立、变更、接管与终止
(一)商业银行的设立
1、商业银行的设立制度 我国对商业银行的设立实行核准制,即只有
经过严格审查获得批准的银行才能经营银行业务, 非银行机构不得经营银行业务,且不得使用“银 行”字样。
2、设立条件: 1)有符合商行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2)有符合商行法规定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 3)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高级管理
第一节 商业银行法概述
一、商业银行与商业银行法
1.商业银行:
(1)起 源:
1694年在英国成立了世界上第一家股份制银行— 英 格兰银行,标志着西方资本主义商业银行的产生。
我国1978年专业银行相继恢复; 1986年,交通银行、 招商银行等商业银行组建成立; 1994年,金融体制改革 的过程中,把国有专业银行改为国有商业银行。
a、内部组织机构: ①股东会 ----权力机构 ②董事会 ---- 执行机构 ③监事会 ---- 监督机构
b、外部组织机构——分支机构 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在总行权权范围内开展业务,
其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下组织。 ①可以在境内外设立; ②必须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③不按行政区划设立; ④总行应拨付与其经营规模相符合的营运资金。 (不
有下列情形: ① 接管决定规定的期限届满或者中国银监会决定的接管延期
届满; ② 接管期限届满前,该商业银行已经恢复正常经营能力; ③ 接管期限届满前,该商业银行被合并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四)商业银行的终止 1、概 念:是指商业银行因出现解散、被撤销
和被宣告破产等法律规定的情形,消灭其法律主体 资格的法律行为。
人员; 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5)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
金融法规概论商业银行法PPT课件
(1)甲银行在拆入资金的使用上有哪些违法之处? (2)我国《商业银行法》对拆入资金的用途有哪
些特别规定?
引例分析
(1)将拆入资金投资于股票市场;将拆入资 金借贷给房地产公司进行固定资产投资; 拆借资金的期限超过了4个月。
(2)《商业银行法》第46条规定,拆入资金 仅用于弥补票据结算、联行汇差头寸的不 足和解决临时性周转资金的需要,除此之 外不能将拆人资金用于其他方面。
2)商业银行法适用范围
《商业银行法》的适用范围,是指其对哪些金融 机构的哪些活动有法律约束力,概括起来,主要 有:
(1)商业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其他商业 银行)的一切经营活动和管理,都适用于商业银 行法。
(2)外资商业银行、中外合资商业银行、外国 商业银行的分行,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适用其规定。
案例
2008年,某市新成立了一家城市信用合作商业银 行A,成立之初即进行了两笔业务,一笔是购买 政府债券500万元人民币,另一笔是向该市新客 隆超市投资100万人民币。根据上述情况,请回 答下列问题:
(1)A银行作为一家城市合作银行,新设立时其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该是多少元人民币?
(2)A银行的两笔业务属于商业银行的何种业务? (3)A银行的两笔业务是否符合《商业银行法》
3.1 商业银行法概述
3.1.1 商业银行的概念与特征 1)商业银行的概念 商业银行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以盈利为目 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 的企业法人。 2)商业银行的特征 (1)商业银行是企业 (2)商业银行是金融企业 (3)商业银行的法律形式是企业法人
(3)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办理存 款、贷款和结算等业务。
些特别规定?
引例分析
(1)将拆入资金投资于股票市场;将拆入资 金借贷给房地产公司进行固定资产投资; 拆借资金的期限超过了4个月。
(2)《商业银行法》第46条规定,拆入资金 仅用于弥补票据结算、联行汇差头寸的不 足和解决临时性周转资金的需要,除此之 外不能将拆人资金用于其他方面。
2)商业银行法适用范围
《商业银行法》的适用范围,是指其对哪些金融 机构的哪些活动有法律约束力,概括起来,主要 有:
(1)商业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其他商业 银行)的一切经营活动和管理,都适用于商业银 行法。
(2)外资商业银行、中外合资商业银行、外国 商业银行的分行,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适用其规定。
案例
2008年,某市新成立了一家城市信用合作商业银 行A,成立之初即进行了两笔业务,一笔是购买 政府债券500万元人民币,另一笔是向该市新客 隆超市投资100万人民币。根据上述情况,请回 答下列问题:
(1)A银行作为一家城市合作银行,新设立时其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该是多少元人民币?
(2)A银行的两笔业务属于商业银行的何种业务? (3)A银行的两笔业务是否符合《商业银行法》
3.1 商业银行法概述
3.1.1 商业银行的概念与特征 1)商业银行的概念 商业银行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以盈利为目 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 的企业法人。 2)商业银行的特征 (1)商业银行是企业 (2)商业银行是金融企业 (3)商业银行的法律形式是企业法人
(3)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办理存 款、贷款和结算等业务。
金融法课件3-商业银行法PPT资料88页
手中,这笔钱用来于购买特定的服务或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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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发卡部门来说,这相当于“吸收存款”。 而吸收“公众存款”,根据《商业银行法》是商业银行的职能,银行
吸收存款后还要付利息,而一卡通是无息的。 同时,2009年底由住建部IC卡中心开展的行业IC卡应用情况调查中发
现,近90%的公交/城市一卡通公司IC卡应用已经拓展到小额消费领域 的商场、超市、便利店、餐饮、健身、影剧院,以及自来水、燃气、 供热等公用事业及通方面的缴费,同时数字社区中门禁、停车场的管 理以及园林景点门票应用也有涉及,覆盖了近40个非交通领域。
为了适应2019年1月1日生效的特别提款权定值货币基础制度的变化, 欧元的代表性利率是3个期欧元同业银行拆放利率(Euro Inter Bank Offered Rate),从而取代了法国和德国本国的金融工具。 日元的代表性利率由3个月定期存款单利率改变为本政府13周融资 券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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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的功能是计价、支付、结算和储值的工具。这些卡也有 支付、结算和储值的功能,没有计价功能,但是在网上的 第三方支付拥有部分计价功能,也能换成货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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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的规定,主权国家的流通货币只有法定货币,法 定货币只能由中央银行发行。我国的《中国人民银行法》 第三条和第四章都是关于人民币的规定,没有关于发卡的 规定,因此发卡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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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参加国分得特别提款权以后,即列为本国储备资产 ,如果发生国际收支逆差即可动用。
使用特别提款权时需通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由它 指定一个参加国接受特别提款权,并提供可自由使 用的货币,主要是美元、欧元、日元和英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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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用于偿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贷款和支付利 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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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发卡部门来说,这相当于“吸收存款”。 而吸收“公众存款”,根据《商业银行法》是商业银行的职能,银行
吸收存款后还要付利息,而一卡通是无息的。 同时,2009年底由住建部IC卡中心开展的行业IC卡应用情况调查中发
现,近90%的公交/城市一卡通公司IC卡应用已经拓展到小额消费领域 的商场、超市、便利店、餐饮、健身、影剧院,以及自来水、燃气、 供热等公用事业及通方面的缴费,同时数字社区中门禁、停车场的管 理以及园林景点门票应用也有涉及,覆盖了近40个非交通领域。
为了适应2019年1月1日生效的特别提款权定值货币基础制度的变化, 欧元的代表性利率是3个期欧元同业银行拆放利率(Euro Inter Bank Offered Rate),从而取代了法国和德国本国的金融工具。 日元的代表性利率由3个月定期存款单利率改变为本政府13周融资 券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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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的功能是计价、支付、结算和储值的工具。这些卡也有 支付、结算和储值的功能,没有计价功能,但是在网上的 第三方支付拥有部分计价功能,也能换成货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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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的规定,主权国家的流通货币只有法定货币,法 定货币只能由中央银行发行。我国的《中国人民银行法》 第三条和第四章都是关于人民币的规定,没有关于发卡的 规定,因此发卡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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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参加国分得特别提款权以后,即列为本国储备资产 ,如果发生国际收支逆差即可动用。
使用特别提款权时需通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由它 指定一个参加国接受特别提款权,并提供可自由使 用的货币,主要是美元、欧元、日元和英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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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用于偿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贷款和支付利 息费用;
金融法课件第5讲 商业银行法(中)
一审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下简称商 业银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 保证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支付,不得拖延、拒绝 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该条规定了商业银行 的保证支付义务。保证支付不仅是指银行不得 拖延、拒绝支付,还包括银行应当以适当的方 式履行支付义务。商业银行应当无条件履行保 证支付义务。
当原告周培栋持卡第一次在被告江东农行下属的 火车站分理处柜台前要求取款时,无论其是否说 出取款数额,江东农行的营业员都不得以任何理 由拒绝提供适当服务。特别是周培栋已经向营业 员告知其不会使用自动取款机后,营业员仍只是 简单告知“屏幕上有提示,你跟着提示办理就行 了”,再未主动提供任何服务,没有履行保证支 付的法定义务。
每把纸币为100张的规定,仅是银行内部对收入现金进 行清点及封存的标准,是银行系统的内部规定,只对银 行系统内部的出纳工作具有规范作用。虽然双方当事人 对领取纸币的把数无异议,但银行向储户支付现金,不 能以“把”数为计量单位。对支付给储户的现金,必 须当面清点,并以当面清点的金额为准。 石林建行的举证,虽然能够证实储蓄所的工作人员给杨 富斌支付了4把封好的现金,却不能确切地证实所支付 现金每把都是100张,故无法证实当时杨富斌领取的现 金是3.1万元。……所以,石林建行认为杨富斌取走了 3.1万元,主张其获得1万元的不当得利,该主张没有充 分的证据,故依法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
取款自由是储户的一项权利,商业银行有义务 保证储户实现这一权利。取款自由,不仅包括 取款时间、取款数额上的自由,在有柜台和自 动取款机等多种取款方式的情况下,还应当包 括选择取款方式的自由。当原告周培栋持卡第 一次在被告江东农行下属的火车站分理处柜台 前要求取款时,江东农行的营业员不得以任何 理由拒绝服务。当然,在柜台业务繁忙的情况 下,从缩短储户等待时间考虑,营业员有权建 议储户到自动取款机上取款。
第十一章银行法《经济法概论》PPT课件
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其主要内容包括规定商业银行的组织机构、 业务范围、权利义务和经营行为等。
23
二、商业银行的法律地位
◆ 商业银行,是指依照商业银行法和公司法设 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 等业务的企业法人。商业银行以安全性、 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 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并以其全 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4
八、商业银行的接管和终止
(二)商业银行的终止 ◆ 商业银行的终止包括商业银行的解散、被
撤销和被宣告破产三种情况。 ◆ 商业银行的解散,是指商业银行因分立、合
并或者出现章程规定的事由而终止的事实。 ◆ 商业银行的被撤销,是指商业银行因违法行
为被吊销经营许可证而终止的事实。 ◆ 商业银行作为企业法人,在达到破产界限、
8
一、中国人民银行法的概念
中国人民银行法是关于中国人民银行的性 质、地位、职能、组织体系和业务范围等方 面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9
二、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地位
◆ 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 ◆ 它是国务院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务院的领
导下,专门负责制定和执行国家货币政策,防 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查监督。 ◆ 第二,对金融市场的监督调控。 ◆ 2.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
19
五、中国人民银行的财务会计制度
(1)独立的财务预算制度。 (2)统负盈亏的收支制度。 (3)统一的财务收支和会计报表制度。
20
六、法律责任
(一)违反人民币管理的法律责任 (二)违反金融监管规定的法律责任 (三)金融业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理机构审查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 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 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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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业银行的法律地位
◆ 商业银行,是指依照商业银行法和公司法设 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 等业务的企业法人。商业银行以安全性、 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 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并以其全 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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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商业银行的接管和终止
(二)商业银行的终止 ◆ 商业银行的终止包括商业银行的解散、被
撤销和被宣告破产三种情况。 ◆ 商业银行的解散,是指商业银行因分立、合
并或者出现章程规定的事由而终止的事实。 ◆ 商业银行的被撤销,是指商业银行因违法行
为被吊销经营许可证而终止的事实。 ◆ 商业银行作为企业法人,在达到破产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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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人民银行法的概念
中国人民银行法是关于中国人民银行的性 质、地位、职能、组织体系和业务范围等方 面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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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地位
◆ 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 ◆ 它是国务院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务院的领
导下,专门负责制定和执行国家货币政策,防 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查监督。 ◆ 第二,对金融市场的监督调控。 ◆ 2.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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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中国人民银行的财务会计制度
(1)独立的财务预算制度。 (2)统负盈亏的收支制度。 (3)统一的财务收支和会计报表制度。
20
六、法律责任
(一)违反人民币管理的法律责任 (二)违反金融监管规定的法律责任 (三)金融业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理机构审查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 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 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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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5年5月1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 业银行法》。 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 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决定》通过了《中 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并与2004年2月1日 起实施。
▪ 2)商业银行法适用范围
案例
▪ 2008年,某市新成立了一家城市信用合作商业银 行A,成立之初即进行了两笔业务,一笔是购买 政府债券500万元人民币,另一笔是向该市新客 隆超市投资100万人民币。根据上述情况,请回 答下列问题:
▪ (1)A银行作为一家城市合作银行,新设立时其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该是多少元人民币?
▪ (2)A银行的两笔业务属于商业银行的何种业务? ▪ (3)A银行的两笔业务是否符合《商业银行法》
有限公司两种。 ▪ 4)商业银行的治理结构 ▪ 商业银行的组织机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及经理,上市的商业银行还须有独立董事。
▪ 3.1.3 商业银行法的概念与适用范围 ▪ 1)商业银行法的概念 ▪ 商业银行行法是规定商业银行设立、变更、终
止、组织机构、业务范围及其基本业务规定的法 律规范的总称。
高级管理人员 (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5)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
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6)应当符合其他审慎性条件
▪ 2)商业银行的设立程序 ▪ (1)筹建 ▪ ①申请 ▪ ②审批 ▪ (2)开业 ▪ ③登记 ▪ ④公告
▪ 3.2.2 商业银行的变更
▪ 商业银行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应当经国务院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1)变更名称;(2) 变更注册资本;(3)变更总行或者分支行所在 地;(4)调整业务范围;(5)变更持有资本总 额或者股份总额 5%以上的股东;(6)修改章程; (7)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变 更事项
第3章 商业银行法
▪ 学习目标
▪ 理解商业银行的概念与特征、商业银行的经营规 则
▪ 掌握商业银行法的适用范围、商业银行的设立条 件、业务规则及业务范围
▪ 了解商业银行的分类、组织体制、组织机构、接 管、解散、破产、终止
本章引例
▪ 2009年2月,甲银行向乙银行拆入资金2000万元 人民币,此时股票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十分火爆, 甲银行见有利可图,随将拆入资金一半投资于股 票市场,另一半借贷给某房地产公司用以房地产 开发。直到2009年l0月甲银行才向乙银行归还该 笔拆入款。问:
3.1பைடு நூலகம்商业银行法概述
▪ 3.1.1 商业银行的概念与特征 ▪ 1)商业银行的概念 ▪ 商业银行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以盈利为目 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 的企业法人。 ▪ 2)商业银行的特征 ▪ (1)商业银行是企业 ▪ (2)商业银行是金融企业 ▪ (3)商业银行的法律形式是企业法人
3.3 商业银行的业务
▪ 3.3.1 商业银行的经营规则 ▪ 1)守法经营的原则 ▪ 2)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原则 ▪ 3)依法独立自主经营的原则 ▪ 4)保护存款人利益原则 ▪ 5)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原则 ▪ 6)公平竞争的原则
▪ 3.3.2 商业银行的一般业务 ▪ 1)负债业务 ▪ (1)吸收公众存款 ▪ (2)发行金融债券 ▪ 2)资产业务 ▪ (1)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 ▪ (2)办理票据承况与贴现 ▪ (3)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 (4)从事同业拆借 ▪ (5)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 (1)甲银行在拆入资金的使用上有哪些违法之处? ▪ (2)我国《商业银行法》对拆入资金的用途有哪些
特别规定?
引例分析
▪ (1)将拆入资金投资于股票市场;将拆入资 金借贷给房地产公司进行固定资产投资; 拆借资金的期限超过了4个月。
▪ (2)《商业银行法》第46条规定,拆入资金 仅用于弥补票据结算、联行汇差头寸的不 足和解决临时性周转资金的需要,除此之 外不能将拆人资金用于其他方面。
▪ 3.1.2 中国的商业银行 ▪ 1) 中国商业银行的分类 ▪ (1)国有独资商业银行 ▪ (2)股份制商业银行 ▪ (3)城市商业银行 ▪ (4)外资银行
▪ 2) 商业银行的组织体制 ▪ 我国商业银行组织体制是分支银行制 ▪ 3)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 ▪ 我国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
▪ 《商业银行法》的适用范围,是指其对哪些金融 机构的哪些活动有法律约束力,概括起来,主要 有:
▪ (1)商业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其他商业 银行)的一切经营活动和管理,都适用于商业银 行法。
▪ (2)外资商业银行、中外合资商业银行、外国 商业银行的分行,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适用其规定。
▪ (3)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办理存 款、贷款和结算等业务。
3.2 商业银行的设立、变更
3.2.1 商业银行的设立 1)商业银行的设立条件 (1)有符合《商业银行法》和《公司法》规定的
章程 (2)有符合《商业银行法》规定的最低限额以上
的注册资本 (3)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
▪ 3)中间业务 ▪ (1)办理国内外结算 ▪ (2)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 (3)从事银行卡业务 ▪ (4)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 (5)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 (6)提供保管箱服务 ▪ (7)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结汇、售汇业务 ▪ 4)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
的规定?如果不符合,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 定,对A银行应该怎样处理?
分析
▪ (1)根据《商业银行法》规定,新设立城市合 作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 因此,A银行新成立时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也必 须是1亿元人民币。
▪ (2)A银行的两笔业务均属于商业银行的资产业 务。
▪ (3)《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可以买卖 政府债券,因此,A银行第一笔业务是合法的。 《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非银行金 融机构和企业投资,因此,A银行第二笔业务不 符合《商业银行法》的规定。)由于A银行向企 业投资违反了《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应承担法 律责任: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
▪ 2)商业银行法适用范围
案例
▪ 2008年,某市新成立了一家城市信用合作商业银 行A,成立之初即进行了两笔业务,一笔是购买 政府债券500万元人民币,另一笔是向该市新客 隆超市投资100万人民币。根据上述情况,请回 答下列问题:
▪ (1)A银行作为一家城市合作银行,新设立时其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该是多少元人民币?
▪ (2)A银行的两笔业务属于商业银行的何种业务? ▪ (3)A银行的两笔业务是否符合《商业银行法》
有限公司两种。 ▪ 4)商业银行的治理结构 ▪ 商业银行的组织机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及经理,上市的商业银行还须有独立董事。
▪ 3.1.3 商业银行法的概念与适用范围 ▪ 1)商业银行法的概念 ▪ 商业银行行法是规定商业银行设立、变更、终
止、组织机构、业务范围及其基本业务规定的法 律规范的总称。
高级管理人员 (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5)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
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6)应当符合其他审慎性条件
▪ 2)商业银行的设立程序 ▪ (1)筹建 ▪ ①申请 ▪ ②审批 ▪ (2)开业 ▪ ③登记 ▪ ④公告
▪ 3.2.2 商业银行的变更
▪ 商业银行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应当经国务院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1)变更名称;(2) 变更注册资本;(3)变更总行或者分支行所在 地;(4)调整业务范围;(5)变更持有资本总 额或者股份总额 5%以上的股东;(6)修改章程; (7)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变 更事项
第3章 商业银行法
▪ 学习目标
▪ 理解商业银行的概念与特征、商业银行的经营规 则
▪ 掌握商业银行法的适用范围、商业银行的设立条 件、业务规则及业务范围
▪ 了解商业银行的分类、组织体制、组织机构、接 管、解散、破产、终止
本章引例
▪ 2009年2月,甲银行向乙银行拆入资金2000万元 人民币,此时股票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十分火爆, 甲银行见有利可图,随将拆入资金一半投资于股 票市场,另一半借贷给某房地产公司用以房地产 开发。直到2009年l0月甲银行才向乙银行归还该 笔拆入款。问:
3.1பைடு நூலகம்商业银行法概述
▪ 3.1.1 商业银行的概念与特征 ▪ 1)商业银行的概念 ▪ 商业银行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以盈利为目 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 的企业法人。 ▪ 2)商业银行的特征 ▪ (1)商业银行是企业 ▪ (2)商业银行是金融企业 ▪ (3)商业银行的法律形式是企业法人
3.3 商业银行的业务
▪ 3.3.1 商业银行的经营规则 ▪ 1)守法经营的原则 ▪ 2)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原则 ▪ 3)依法独立自主经营的原则 ▪ 4)保护存款人利益原则 ▪ 5)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原则 ▪ 6)公平竞争的原则
▪ 3.3.2 商业银行的一般业务 ▪ 1)负债业务 ▪ (1)吸收公众存款 ▪ (2)发行金融债券 ▪ 2)资产业务 ▪ (1)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 ▪ (2)办理票据承况与贴现 ▪ (3)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 (4)从事同业拆借 ▪ (5)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 (1)甲银行在拆入资金的使用上有哪些违法之处? ▪ (2)我国《商业银行法》对拆入资金的用途有哪些
特别规定?
引例分析
▪ (1)将拆入资金投资于股票市场;将拆入资 金借贷给房地产公司进行固定资产投资; 拆借资金的期限超过了4个月。
▪ (2)《商业银行法》第46条规定,拆入资金 仅用于弥补票据结算、联行汇差头寸的不 足和解决临时性周转资金的需要,除此之 外不能将拆人资金用于其他方面。
▪ 3.1.2 中国的商业银行 ▪ 1) 中国商业银行的分类 ▪ (1)国有独资商业银行 ▪ (2)股份制商业银行 ▪ (3)城市商业银行 ▪ (4)外资银行
▪ 2) 商业银行的组织体制 ▪ 我国商业银行组织体制是分支银行制 ▪ 3)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 ▪ 我国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
▪ 《商业银行法》的适用范围,是指其对哪些金融 机构的哪些活动有法律约束力,概括起来,主要 有:
▪ (1)商业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其他商业 银行)的一切经营活动和管理,都适用于商业银 行法。
▪ (2)外资商业银行、中外合资商业银行、外国 商业银行的分行,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适用其规定。
▪ (3)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办理存 款、贷款和结算等业务。
3.2 商业银行的设立、变更
3.2.1 商业银行的设立 1)商业银行的设立条件 (1)有符合《商业银行法》和《公司法》规定的
章程 (2)有符合《商业银行法》规定的最低限额以上
的注册资本 (3)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
▪ 3)中间业务 ▪ (1)办理国内外结算 ▪ (2)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 (3)从事银行卡业务 ▪ (4)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 (5)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 (6)提供保管箱服务 ▪ (7)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结汇、售汇业务 ▪ 4)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
的规定?如果不符合,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 定,对A银行应该怎样处理?
分析
▪ (1)根据《商业银行法》规定,新设立城市合 作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 因此,A银行新成立时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也必 须是1亿元人民币。
▪ (2)A银行的两笔业务均属于商业银行的资产业 务。
▪ (3)《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可以买卖 政府债券,因此,A银行第一笔业务是合法的。 《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非银行金 融机构和企业投资,因此,A银行第二笔业务不 符合《商业银行法》的规定。)由于A银行向企 业投资违反了《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应承担法 律责任: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