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_7486-87_总氰化物测定方法

合集下载

ISO14001法律法规及标准大全

ISO14001法律法规及标准大全

基础标准1.GB3840-91 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2.HJ14-96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3.GB6919-86 空气质量词汇4.GB6816-86 水质词汇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5.GB11915-89 水质词汇第三部分~第七部分6.GB15562.1-95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7.GB15562.2-95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水环境标准水环境质量标准1.GB3838-8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废止)2.GB3097-1997 海水水质标准3.GB11607-89 渔业水质标准4.GB12941-91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废止)5.GB5084-92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7.GB5749-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8.GHZB 1-1999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1.GB8978-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2.GB3552-83 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3.GB4286-84 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4.GB4914-85 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排放标准5.GB14374-93 航天推进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14470.1-93 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火炸药7.GB14470.2-93 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火工品8.GB14470.3-93 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弹药装药9.GB4287-92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10.GB3544-92 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11.GWPB 2—1999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12.GB13456-92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13.GB13457-92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14.GB13458-92 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PB 4—1999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16.GB15580-95 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17.GB15581-95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水环境监测方法标准采样1.GB12997-91 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2.GB12998-91 水质采样技术指导3.GB12999-91 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水质湖泊和水库采样技术指导5.HJ/52—1999 水质河流采样技术指导水环境项目分析1.GB6920-86 水质 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2.GB7469-87 水质总汞的测定高锰酸钾-过硫酸钾消解法双硫腙分光光度法3.GB7470-87 水质铅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4.GB7471-87 水质镉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5.GB7472-87 水质锌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6.GB7473-87 水质铜的测定 2,9-二甲基-1,1-菲罗啉分光光度法7.GB7474-87 水质铜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8.GB7475-87 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9.GB7476-87 水质钙的测定 EDTA滴定法10.GB7477-87 水质钙和镁总量的测定 EDTA滴定法11.GB7478-87 水质铵的测定蒸馏和滴定法12.GB7479-87 水质铵的测定钠氏试剂比色法13.GB7480-87 水质硝酸盐氮的测定酚二磺酸分光光度法14.GB7481-87 水质铵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15.GB7482-87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茜索磺酸锆目视比色法16.GB7483-87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氟试剂分光光度法17.GB7484-87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18.GB7485-87 水质总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19.GB7486-87 水质氰化物的测定第一部分:总氰化物的测定20.GB7487-87 水质氰化物的测定第二部分:氰化物的测定21.GB748S8-87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22.GB7489-87 水质溶解氧的测定碘量法23.GB7490-87 水质挥发酚的测定蒸馏后4-氮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24.GB7491-87 水质挥发酚的测定蒸馏后溴化容量法25.GB7492-87 水质六六六、滴滴涕的测定气相色谱法26.GB7493-87 水质亚硝酸盐氮的测定分光光度法27.GB7494-87 水质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亚甲蓝分光光度法28.GB7466-87 水质总铬的测定29.GB7467-87 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30.GB7468-87 水质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31.GB8972-88 水质五氯酚的测定气相色谱法32.GB9803-88 水质五氯酚的测定藏红T分光光度法33.GB11889-89 水质苯胺类的测定 N-(1-萘基)乙二胺偶氮分光光度法34.GB11890-89 水质苯系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35.GB11891-89 水质凯氏氮的测定36.GB11892-89 水质高锰酸盐指数的测定37.GB11893-89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38.GB11894-89 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分光光度法11895-89 水质苯并(a)芘的测定乙酰化滤纸层析荧光分光光度法40.GB11896-89 水质氯化物的测定硝酸银滴定法41.GB11897-89 水质游离氯和总氯的测定 N.N-二乙基-1,4-苯二胺滴定法42.GB11898-89 水质游离氯和总氯的测定 N,N-二乙基-1,4-苯二胺分光光度法43.GB11899-89 水质硫酸盐的测定重量法44.GB1190O-89 水质痕量砷的测定硼氢化钾-硝酸银分光光度法45.GB11901-89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46.GB11902-89 水质硒的测定二胺基萘荧光法47.GB11903-89 水质色度的测定48.GB11904-89 水质钾和钠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49.GB11905-89 水质钙和镁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50.GB11906-89 水质锰的测定高碘酸钾分光光度法51.GB11907-89 水质银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52.GB11908-89 水质银的测定镉试剂2B分光光度法B11909-89 水质银的测定 3,5-Br2-PADAP分光光度法54.GB11910-89 水质镍的测定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55.GB11911-89 水质铁、锰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56.GB11912-89 水质镍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57.GB11913-89 水质溶解氧的测定电化学探头法58.GB11914-89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59.GB/T12990-91 水质微型生物 P.F.U 测定方法60.GB13192-91 水质有机磷农药的测定61.GB13193-91 水质总有机碳的测定62.GB13194-91 水质硝基苯、硝基甲苯、硝基氯苯、二硝基甲苯的测定63.GB13195-91 水质水温的测定64.GB13196一91 水质硫酸盐的测定65.GB13197-91 水质甲醛的测定66.GB13198-91 水质六种特定多环芳烃的测定67.GB13199-91 水质阴离子洗涤剂的测定电位滴定法68.GB13200-91 水质浊度的测定水质物质对蚤类急性毒性测定方法水质物质对淡水鱼急性毒性测定方法水质铅的测定示波极谱法水质硫氰酸盐的测定异烟酸吡唑酮分光光度法水质铁(II、III)氰络合物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水质铁( II、III)氰络合物的测定三氯化铁分光光度法水质黑索金的测定分光光度法水质二硝基甲苯的测定示波极谱法水质硝化甘油的测定示波极谱法水质梯恩梯的测定分光光度法水质梯恩梯黑索金地恩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水质梯恩梯的测定亚硫酸钠分光光度法水质烷基汞的测定气相色谱法水质一甲基肼的测定对二甲氨基苯甲醛分光光度法水质偏二甲基肼的测定氨基亚铁氰化钠分光光度法4377-93 水质三乙胺的测定溴酚蓝分光光度法水质二乙烯三胺的测定水杨醛分光光度法水中镍-63的分析方法水中放射性物质1.GB6764-86 水中锶-90放射化学分析方法发烟硝酸法2.GB6765-86 水中锶-90放射化学分析方法离子交换法3.GB6766-86 水中锶-90放射化学分析方法二-(2-乙基己基)磷酸萃取色层法4.GB6767-86 水中铯-137放射化学分析方法5.GB6768-86 水中微量铀分析方法6.GB11214-89 水中镭-226的分析测定7.GB11218-89 水中镭的放射性核素的测定8.GB11224-89 水中钍的分析方法9.GB11225-89 水中钚的分析方法10.GB11338-89 水中钾-40的分析方法11.GB12375-90 水中氚的分析方法12.GB12376-90 水中钋-210的分析方法B/T13272-91 水中碘-131测定方法工业废水1.GB4918-85 工业废水总硝基化合物的测定分光光度法2.GB4919-85 工业废水总硝基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3.GB4920-85 硫酸浓缩尾气硫酸雾的测定铬酸钡比色法大气环境标准1.GB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2.HJ14-96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3.GB9137-88 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4.GB3840-91 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空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GB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2.GB13271-9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3.GWPB 3—1999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4.GB4915-1996 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5.GB9078-1996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6.GB16171-1996 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7.GB13223-1996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8.GB14554-9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9.GB14761.1-93 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0.GWPB 1—1999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标准11.GB14761.2-93 车用汽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2.GB14761.3-93 汽油车燃油蒸发污染物排放标准13.GWPB 1—1999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标准14.GB14761.4-93 汽车曲轴箱污染物排放标准15.GWPB 1—1999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标准761.5-93 汽油车怠速污染物排放标准17.GB14761.6-93 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标准18.GB14761.7-93 汽车柴油机全负荷烟度排放标准19.GB14621-93 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GWPB 1—1999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标准21.GWPB 5—2000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监测分析方法空气质量分析方法1.GB8969-88 空气质量氮氧化物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比色法2.GB8970-88 空气质量二氧化硫的测定四氯汞盐-盐酸副玫瑰苯胺比色法3.GB8971-88 空气质量飘尘中苯并(a)芘的测定乙酰化滤纸层析荧光分光光度法4.GB6921-86 大气飘尘浓度测定方法5.GB9801-88 空气质量一氧化碳的测定非分散红外法空气质量氮氧化物的测定空气质量恶臭的测定三点比较式臭袋法空气质量三甲胺的测定气相色谱法空气质量二硫化碳的测定二乙胺分光光度法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4 环境空气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环境空气铅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环境空气降尘的测定重量法大气降水分析方法大气降水采样和分析方法总则大气降水样品的采集与保存大气降水电导率的测定方法大气降水pH值的测定电极法5.GB/13580-92 大气降水中氟、氯、亚硝酸盐、硝酸盐、硫酸盐的测定离子色谱法7.GB/13580-93 大气降水中亚硝酸盐的测定 N-(l-萘基)-乙二胺光度法9.GB/13580-92 大气降水中氯化物的测定硫氰酸汞高铁光度法10.GB/13580-92 大气降水中氟化物的测定新氟试剂光度法12.GB/13580-92 大气降水中钠、钾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13.GB/13580-92 大气降水中钙、镁的测定原于吸收分光光度法空气中放射性物质1.GB12377-90 空气中微量铀的分析方法激光荧光法2.GB12378-90环境空气中氡的标准测量方法空气中碘-131的取样与测定工业废气分析方法1.GB4921-85 工业废气耗氧值和氧化氮的测定重铬酸钾氧化、萘乙二胺比色法2.GB5468-85 锅炉烟尘测试方法3.GB9079-88 工业炉窑烟尘测量方法4.GB9804-88 烟度卡标准空气质量氮氧化物的测定6.GB12301-90 船舱内非危险货物产生有害气体的检测方法机动车排气1.GB11642-89 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测试方法车用汽油机排气污染物试验方法汽油车燃油蒸发污染物的测量收集法4.GB11340-89 汽车曲轴箱排放物测量方法汽油车排气污染物的测量怠速法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的测量滤纸烟度法7.GB3847-83 汽车柴油机全负荷烟度测量方法摩托车排气污染物的测量怠速法摩托车排气污染物的测量工况法—92 燃油式火化机污染物排放限值及监测方法噪声辐射标准噪声标准1.GB3096-9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4.GB10070-88 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5.GB9660-88 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6.GB11339-89 城市港口及江河两岸区域环境噪声标准7.GB12348-90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8.GB12349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9.GB12523-90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10.GB12524-90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11.GB12525-90 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12.GB1495-79 机动车辆允许噪声标准13.GB16170—1996 汽车定置噪声限值辐射标准1.GB14585-93 铀、钍矿冶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技术规定2.GB14586-93 铀矿冶设施退役环境管理技术规定3.GB14588-93 反应堆退役环境管理技术规定4.GB6249-86 核电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5.GB8703-88 辐射防护规定6.GB9132-88 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的浅地层处置规定7.GB9133-88 放射性废物分类标准8 轻水堆核电厂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理系统技术规定9.GB9135-88 轻水堆核电厂放射性废液处理系统技术规定10.GB9136-88 轻水堆核电厂放射性废气处理系统技术规定11.GB8702-88 电磁辐射防护规定12.GB11215-89 核辐射环境质量评价一般规定噪声和振动测量方法标准1.GB5467-85 摩托车噪声测量方法2.GB9661-88 机场周围飞机噪声测量方法3.GB12349-90 工厂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4.GB12524-90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5.GB12525-90 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6.GB14623-9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7.GB10071-88 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测量方法放射性1.GB7023-86 放射性废物固化长期浸出试验2.GB11216-89 核设施流出物和环境放射性监测质量保证计划的一般要求3.GB11217-89 核设施流出物监测的一般规定4.GB12379-89 环境核辐射监测规定环境地表γ辐射剂量率测定规范工业固体废弃物1.GB5086-85 有色金属工业固体废物浸出毒性试验方法标准2.GB5087-85 有色金属工业固体废物腐蚀性试验方法标准3.GB5088-85 有色金属工业固体废物急性毒性初筛试验方法标准固废标准1.GB4284-84 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2.GB12502-90 含氰废物污染控制标准3.GB5085-85 有色金属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4.GB6763-86 建筑材料用工业废渣放射性物质限制标准5.GB8172-87 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6.GB8173-87 农用粉煤灰中污染物控制标准7.GB7959-87 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8.GB13015-91 含多氯联苯废物污染物控制标准9.CJJ17-88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10.GB1689-1997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环境法律1.环境保护法2.海洋环境保护法3.水污染防治法4.大气污染防治法5.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6.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资源法律1.森林法2.草原法3.渔业法4.矿产资源法5.土地管理法6.水法7.野生动物保护法8.水土保持法9.煤炭法10.节约能源法相关法律1.行政诉讼法2.行政处罚法3.国家赔偿法4.行政督察法5.防洪法6.气象法7.建筑法8.公路法9.电力法10.标准化法11.乡镇企业法12.城市规划法13.文物保护法14.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15.刑法(摘录)环境资源行政法规环境行政法规细则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条例1.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2.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4.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5.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6.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7.海洋倾废管理条例8.防止拆船污染环境管理条例9.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办法1.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2.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有偿使用暂行办法3.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有偿使用暂行办法规定1.对外经济开放地区环境管理暂行规定2.关于结合技术改造防治工业污染的几项规定3.关于加强乡镇、街道企业环境管理的规定4.关于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排污费贴息的规定决定1.关于在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2.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4.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通知1.关于调整超标污水和统一超标噪声排污费征收标准的通知2.关于开展加强环境保护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活动的通知3.关于坚决控制境外废物向我国转移的紧急通知4.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5.关于开展征收工业燃煤二氧化硫排污费试点工作的通知6.关于淮河流域城市污水处理收费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通知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九五”计划及2010年规划的通知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期停止生产销售使用含铅汽油的通知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通知批复1.国务院关于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有关问题的批复2.国务院关于二氧化硫排污收费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批复3.国务院关于长江上游水污染整治规划的批复4.国务院关于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及5.国务院关于太湖水污染防治“九五”计划及2010年规划的批复6.国务院关于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九五”计划及2010年规划的批复意见1.关于加强重点交通干线、流域及旅游景区塑料包装废物管理的若干意见复函1.关于中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指导委员会有关问题的复函资源行政法规细则1.森林法实施细则2.渔业法实施细则3.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条例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2.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4.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6.基本农田保护条例7.乡镇煤矿管理条例办法1.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2.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1.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2.国家经委关于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决定1.国务院关于修改《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的决定2.矿产资源分类细目其它行政法规条例1.信访条例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核材料管制条例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5.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6.农药管理条例7.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8.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9.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条例10.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1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1.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2.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3.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规定1.土地复垦规定2.农药登记规定3.农药安全使用规定4.法规规章备案规定批复1.国务院关于同意征收煤炭城市建设附加费的批复通知1.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节录)2.关于对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3.关于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增值税先征后返的通知4.关于继续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等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意见1.关于贯彻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意见决定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其他1.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一批)2.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二批)3.汽车工业产业政策(环保部分摘录)4.汽车报废标准5.全国第三产业发展规划基本思路6.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环保部分摘录)7.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环保部分摘录)8.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环保部分摘录)9.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市建设类税目注释环境部门规章建设项目1.关于核设施环境影响报告审评收费的函2.关于核设施工程环境影晌报告书审评收费问题的通知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证书管理办法5.制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收费标准的原则与方法(试行)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程序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试行)10.关于建设项目环境管理问题的若干意见11.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权限问题的通知12.建设项目环境影晌评价资格证书管理办法13.关于加强外商投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通知14.关于加强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15.关于重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权限的通知16.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几点意见17.关于加强自然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管理的通知18.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划分标准的规定19.关于贯彻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通知20.关于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晌评价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21.铁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规定(试行)排污收费1.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2.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3.征收超标准排污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办法4.关于加强环境保护补助资金管理的若干规定5.关于加强排污收费和环保补助资金管理的紧急通知6.关于对排污费和污染源治理贷款基金免征营业税问题的通知7.关于在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开展征收二氧化硫排污费扩大试点的通知8.关于征收二氧化硫排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9.关于开展总量排污收费新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10.关于加强乡镇企业和餐饮娱乐服务业排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11.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法(行)发[1989]2号文的通知12.关于增设“排污费”收支预算科目的通知13.关于环境保护资金渠道的规定的通知14.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征收污水排污费的通知15.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环保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16.财政部关于充分发挥财政职能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17.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充分运用财政税收政策,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18.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贯彻信贷政策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19.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运用信贷政策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20.中国农业银行、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乡镇企业污染防治和保证贷款安全的通知环保产品1.环保产品监督检验机构管理办法2.关于对环保产品实行认定的决定3.环境保护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4.关于安装汽车污染控制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5.汽车污染控制产品适用条件环境标志1.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试行)2.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和环境标志使用管理规定3.关于在我国开展环境标志工作的通知4.关于发布我国环境标志图形的通知环境科技1.科技发展计划管理规则补充规定2.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管理办法3.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4.关于环境科学技术和环保产业若干问题的决定5.环境保护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化学品1.化学品首次进口及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规定2.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收费标准3.中国禁止或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4.关于修订《中国禁止或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目录(第一批)》的通知5.农药登记规定6.农药安全使用规定有机食品1.有机(天然)食品标志管理章程环境监测1.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2.环境监测报告制度3.国家环境监测网章程(试行)4.全国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管理规定(暂行)5.环境监测质量保证管理规定(暂行)6.工业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暂行)7.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工作的决定8.全国机动车尾气排放监测管理制度(暂行)9.环境监测为环境管理服务的若干规定(暂行)10.环境监测人员合格证制度(暂行)11.环境监测站开展专业服务收费暂行规定1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办法(试行)13.环境监测人员行为规范14.关于开展环保计量认证工作的通知排污申报1.关于全面推行排污申报登记的通知2.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环境统计1.环境统计管理暂行办法2.环境保护计划管理办法环境监理1.环境监理工作暂行办法2.环境监理工作制度(试行)3.环境监理人员行为规范4.环境监理工作程序(试行)5.环境监理执法标志管理办法6.环境监理报告制度(试行)7.环境监理政务公开制度环境信访1.环境信访办法2.国家环境保护局环境信访规则3.环境保护信访管理办法污染控制1.关于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与新建和扩建工程实行“三同时”的若干规定2.关于“九五”期间加强污染控制工作的若干意见污染事故1.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程度的划分及原则2.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法规标准1.国家环境保护局法规性文件管理办法2.环境保护法规解释管理办法3.环境标准管理办法4.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地方环境标准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5.关于实施国家大气环境标准的通知6.关于实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国家标准的通知。

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制药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根据中药类制药工业生产工艺及污染治理技术的特点,规定了中药类制药工业企业水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适用于中药类制药工业企业水污染防治和管理。

为促进区域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引导中药类制药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方向,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中药类制药工业企业排放大气污染物(含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中药类制药工业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不再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相关规定。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中药协会、河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8年4月29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8年8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中药类制药工业企业的水污染防治和管理,以及中药类制药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防治和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以药用植物和药用动物为主要原料,按照国家药典,生产中药饮片和中成药各种剂型产品的制药工业企业。

藏药、蒙药等民族传统医药制药工业企业以及与中药类药物相似的兽药生产企业的水污染防治与管理也适用于本标准。

HJ 484-2009 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容量法和分光光度法

HJ 484-2009 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容量法和分光光度法

HJ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484-2009代替GB 7486—87和GB 7487—87水质氰化物的测定容量法和分光光度法Water quality—Determination of cyanide—Volumetric and spectrophotometry method2009-09-27发布 2009-11-01实施环境保护部发布HJ484—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47号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水质多环芳烃的测定液液萃取和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等十八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一、《水质多环芳烃的测定液液萃取和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HJ 478—2009);二、《环境空气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 479—2009);三、《环境空气氟化物的测定滤膜采样氟离子选择电极法》(HJ 480—2009);四、《环境空气氟化物的测定石灰滤纸采样氟离子选择电极法》(HJ 481—2009);五、《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HJ 482—2009);六、《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四氯汞盐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HJ 483—2009);七、《水质氰化物的测定容量法和分光光度法》(HJ 484—2009);八、《水质铜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HJ 485—2009);九、《水质铜的测定 2,9-二甲基-1,10菲啰啉分光光度法》(HJ 486—2009);十、《水质氟化物的测定茜素磺酸锆目视比色法》(HJ 487—2009);十一、《水质氟化物的测定氟试剂分光光度法》(HJ 488—2009);十二、《水质银的测定 3,5-Br2-PADAP分光光度法》(HJ 489—2009);十三、《水质银的测定镉试剂2B分光光度法》(HJ 490—2009);十四、《土壤总铬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491—2009);十五、《空气质量词汇》(HJ 492—2009);十六、《水质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 493—2009);十七、《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 494—2009);十八、《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指导》(HJ 495—2009)。

地下水 氰化物的测定

地下水 氰化物的测定

FHZDZDXS0068 地下水 氰化物的测定 吡啶吡唑啉酮分光光度法F-HZ-DZ-DXS-0068地下水—氰化物的测定—吡啶-吡唑酮分光光度法1 范围本方法适用于地下水中氰化物的测定。

最低检测量为0.1μg。

测定范围:0.4μg/L~16μg/L。

2 原理“氰化物”是指在本分析方法条件下,能将其氰基作为氰离子而测定的含氰化合物。

当在酸性环境中与乙酸锌存在下蒸馏时,分析结果包括了简单氰化物和部分络合氰化物中的氰。

在中性或弱酸性介质中,氰离子和氯胺T反应,转变成氯化氰,再与吡啶作用,水解后生成戊烯二醛,然后与吡唑啉酮生成蓝色聚亚甲基染料,其颜色强度与一定含量范围的氰离子浓度成正比。

铁、钴、镍的氰络合物较为稳定,毒性较小。

为了测定水中的表观氰化物(不包括稳定络合氰化物),试样蒸馏时加入乙酸锌,一方面是为了消除硫化物的干扰(生成硫化锌沉淀不被蒸出),同时也抑制了上述各稳定络合氰化物的分解。

Cu2+、Hg2+、Fe3+、S2-、I-、SCN-等离子对氰化物的测定有不同程度的干扰,经过预蒸馏,大部分干扰可以消除,但仍不能消除硫氰化合物的干扰。

3 试剂除非另有说明,本法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水为蒸馏水、二次去离子水和等效纯水。

3.1 酒石酸(C4H6O6)。

3.2 乙酸,36%。

3.3 氢氧化钠溶液(10g/L)。

3.4 乙酸锌溶液(100 g/L)。

3.5 磷酸盐缓冲溶液(pH6.8):称取34.0g磷酸二氢钾(KH2PO4)和35.5g磷酸氢二钠(Na2HPO4)共溶于蒸馏水中,稀释至1000mL。

用酸或碱溶液调节溶液pH为3.8。

3.6 氯胺T溶液(10g/L)。

现用现配。

3.7 吡啶-吡唑啉酮溶液:称取0.5g1-苯基-3-甲基-5-吡唑啉酮(C10H10ON2)溶于100mL无水乙醇中,加吡啶0.5mL,混匀。

此溶液在室温下可保存7天。

3.8 氰离子标准溶液3.8.1 氰离子标准贮备溶液3.8.1.1 配制:称取2.51g氰化钾(KCN,剧毒!小心操作)溶于适量氢氧化钠溶液[c(NaOH)=0.1mol/L]中,移入1000mL容量瓶中,并以此氢氧化钠溶液稀释至刻度,摇匀。

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制药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根据中药类制药工业生产工艺及污染治理技术的特点,规定了中药类制药工业企业水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适用于中药类制药工业企业水污染防治和管理。

为促进区域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引导中药类制药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方向,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中药类制药工业企业排放大气污染物(含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中药类制药工业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不再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的相关规定。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中药协会、河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8年4月29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8年8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中药类制药工业企业的水污染防治和管理,以及中药类制药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防治和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以药用植物和药用动物为主要原料,按照国家药典,生产中药饮片和中成药各种剂型产品的制药工业企业。

藏药、蒙药等民族传统医药制药工业企业以及与中药类药物相似的兽药生产企业的水污染防治与管理也适用于本标准。

北京《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

北京《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
12 150 240 100
5 0.07
0.3 10 9 200 0.7 1800 25 700 60 6 60 60 60 60 60 0.6
3.1 580 0.5 1.6 7.5 4.6 0.19 1200 74 0.25 12 43 150 43 5 0.05
0.2 4 7 80 0.6 750 13 500 50 5 50 50 50 50 50 0.5
ICS XX.XXX Z 50/59 备案号:XXXXXX—2009
北京


DB
方标准
DBXX/ XXX—2009
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
Screening Values for Soil Environmental Risk Assessment of Contaminated Sites
(征求意见稿)
2009-XX-XX 发布
2009-XX-XX 实施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XX/ XXX—2009
目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与定义 ......................................................................... 2 4 土地利用类型 ....................................................................... 3 5 筛选值 ............................................................................. 3 6 监测 ............................................................................... 6 7 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 11

总氰化物测定方法

总氰化物测定方法

总氰化物GB7486--87 总氰化物是指在磷酸和EDTA存在下,pH小于2的介质中,加热蒸馏,能形成氰化氢的氰化物,包括全部简单氰化物(多为碱金属和碱土金属的氰化物,铵的氰化物)和绝大部分络合氰化物(锌氰络合物、铁氰络合物、镍氰络合物、铜氰络合物等),不包括钴氰络合物。

预处理1.方法原理向水样中加入磷酸和Na2-EDTA,在pH<2条件下,,加热蒸馏,利用金属离子与EDTA络合能力比与氰离子络合能力强的特点,使络合氰化物离解出氰离子,并以氰化氢形式被蒸馏出来,并用氢氧化钠溶液吸收。

仪器(1) 500ml全玻璃蒸馏器。

(2) 600W或800W可调电炉。

(3) 100ml量筒或容量瓶。

(4) 仪器装置。

试剂(1) 磷酸:ρ=1.69g/m1。

(2) 1%(m/V)氢氧化钠溶液。

(3) 10%(m/V)Na2—EDTA溶液。

(4) 乙酸铅试纸:称取5g三水合乙酸铅溶于水中,稀释到100ml。

将滤纸条浸入上述溶液中,1h后,取出晾干,盛于广口瓶中,密塞保存。

(5) 碘化钾—淀粉试纸:称取1.5g可溶性淀粉,用少量水搅成糊状,加入200ml沸水,混匀。

放冷,加0.5g碘化钾和0.5g碳酸钠,用水稀释到250ml,将滤纸条浸渍后,取出晾干,盛于棕色瓶中密塞保存。

(6) l十5硫酸溶液。

(7) 1.26%(m/V)亚硫酸钠溶液。

(8) 氨基磺酸。

(9) 4%(m/V)氢氧化钠溶液。

步骤1.氰化氢的释放和吸收(1) 量取200m1样品,移入500m1蒸馏瓶中(若氰化物含量高,可酌量少取,加水稀释至200ml),加数粒玻璃珠。

(2) 往接收容器内,加入10m1 1%氢氧化钠溶液,作为吸收液。

(3) 馏出液导管上端接冷凝管的出口,下端插入接收容器的吸收液中,检查连接部位,使其严密。

(4) 将10ml Na2—EDTA溶液加入蒸馏瓶内。

(5) 迅速加入10m1磷酸,当样品碱度大时,可适当多加磷酸,使pH<2;立即塞好瓶塞。

氰化物作业指导书

氰化物作业指导书

氰化物作业指导书(依据标准: GB/T7487-1987 )1含义及有关质量或排放标准1.1 氰化物含义水中氰化物可分为简单氰化物和络合氰化物两种。

简单氰化物包括碱金属(钠、钾、铵)的盐类(碱金属氰化物)和其他金属的盐类(金属氰化物),络合氰化物有多种分子式。

氰化物的主要污染源是电镀、有机、化工、选矿、炼焦、造气、化肥等工业排放污水。

氰化物可能以HCN、CN-和络合氰离子的形式存在于水中。

1.2 总氰化物(以CN-计)的地表水1、污水排放标准2-3单位:mg/L注:1-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HZB1-1999)2-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3-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2分析方法(GB7487-87)本标准适用于饮用水、地面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

活性氯等氧化物干扰,使结果偏低,可在蒸馏前加亚硫酸钠溶液排除干扰,见GB7486-87 的2.6.1.7a。

硫化物干扰,可在蒸馏前加碳酸铅或碳酸镉排除干扰,见GB7486-87 的2.6.1.7c。

亚硝酸离子干扰,可在蒸馏前加适量氨基磺酸排除干扰,见GB7486-87的2.6.1.7b。

少量油类对测定无影响,中性油或酸性油大于40mg/L时干扰测定,可加入水样体积的20%量的正已烷,在中性条件下短时间萃取排除干扰。

本标准分四篇:第一篇氰化氢的释放和吸收;第二篇硝酸银滴定法;第三篇异烟酸-吡唑啉酮比色法;第四篇吡啶-巴比妥酸比色法;硝酸银滴定法最低检测浓度为0.25mg/L;检测上限为100mg/L。

异烟酸-吡唑啉铜比色法最低检测浓度为0.004mg /L;检测上限为0.25mg/L。

吡啶-巴比妥酸比色法最低检测浓度为0.002mg /L(用72型分光光度计吸光度为0.020左右);检测上限为0.45mg/L(10mm比色皿)、0.15mg/L(30mm 比色皿)。

第一篇氰化氢的释放和吸收2.1 定义在pH4的介质中,硝酸锌存在下,加热蒸馏,能形成氰化氢的氰化物,包括全部简单氰化物(碱金属的氰化物和碱土金属的氰化物)和锌氰络合物,不包括铁氰化物、亚铁氰化物、铜氰络合物、镍氰络合物、钴氰络合物。

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制药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根据中药类制药工业生产工艺及污染治理技术的特点,规定了中药类制药工业企业水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适用于中药类制药工业企业水污染防治和管理。

为促进区域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引导中药类制药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方向,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中药类制药工业企业排放大气污染物(含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中药类制药工业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不再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的相关规定。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中药协会、河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8年4月29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8年8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中药类制药工业企业的水污染防治和管理,以及中药类制药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防治和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以药用植物和药用动物为主要原料,按照国家药典,生产中药饮片和中成药各种剂型产品的制药工业企业。

藏药、蒙药等民族传统医药制药工业企业以及与中药类药物相似的兽药生产企业的水污染防治与管理也适用于本标准。

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制药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根据中药类制药工业生产工艺及污染治理技术的特点,规定了中药类制药工业企业水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适用于中药类制药工业企业水污染防治和管理。

为促进区域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引导中药类制药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方向,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中药类制药工业企业排放大气污染物(含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中药类制药工业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不再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中的相关规定。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中药协会、河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8 年4 月29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8 年8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中药类制药工业企业的水污染防治和管理,以及中药类制药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防治和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以药用植物和药用动物为主要原料,按照国家药典,生产中药饮片和中成药各种剂型产品的制药工业企业。

藏药、蒙药等民族传统医药制药工业企业以及与中药类药物相似的兽药生产企业的水污染防治与管理也适用于本标准。

GB_7486-87_总氰化物测定方法

GB_7486-87_总氰化物测定方法

总氰化物GB7486--87总氰化物是指在磷酸和EDTA存在下,pH小于2的介质中,加热蒸馏,能形成氰化氢的氰化物,包括全部简单氰化物(多为碱金属和碱土金属的氰化物,铵的氰化物)和绝大部分络合氰化物(锌氰络合物、铁氰络合物、镍氰络合物、铜氰络合物等),不包括钴氰络合物。

预处理1.方法原理-EDTA,在pH<2条件下,,加热蒸馏,利用金属离向水样中加入磷酸和Na2子与EDTA络合能力比与氰离子络合能力强的特点,使络合氰化物离解出氰离子,并以氰化氢形式被蒸馏出来,并用氢氧化钠溶液吸收。

仪器(1)500ml全玻璃蒸馏器。

(2)600W或800W可调电炉。

(3)100ml量筒或容量瓶。

(4)仪器装置。

试剂(1)磷酸:ρ=1.69g/m1。

(2)1%(m/V)氢氧化钠溶液。

—EDTA溶液。

(3)10%(m/V)Na2(4)乙酸铅试纸:称取5g三水合乙酸铅溶于水中,稀释到100ml。

将滤纸条浸入上述溶液中,1h后,取出晾干,盛于广口瓶中,密塞保存。

(5)碘化钾—淀粉试纸:称取1.5g可溶性淀粉,用少量水搅成糊状,加入200ml沸水,混匀。

放冷,加0.5g碘化钾和0.5g碳酸钠,用水稀释到250ml,将滤纸条浸渍后,取出晾干,盛于棕色瓶中密塞保存。

(6)l十5硫酸溶液。

(7) 1.26%(m/V)亚硫酸钠溶液。

(8)氨基磺酸。

(9)4%(m/V)氢氧化钠溶液。

步骤1.氰化氢的释放和吸收(1)量取200m1样品,移入500m1蒸馏瓶中(若氰化物含量高,可酌量少取,加水稀释至200ml),加数粒玻璃珠。

(2)往接收容器内,加入10m11%氢氧化钠溶液,作为吸收液。

(3)馏出液导管上端接冷凝管的出口,下端插入接收容器的吸收液中,检查连接部位,使其严密。

(4)将10ml Na—EDTA溶液加入蒸馏瓶内。

2(5)迅速加入10m1磷酸,当样品碱度大时,可适当多加磷酸,使pH<2;立即塞好瓶塞。

打开冷凝水,调节可调电炉,由低档逐渐升高,以2—4m1/min的馏出液速度进行加热蒸馏。

总氰化物检测作业指导书

总氰化物检测作业指导书

总氰化物检测作业指导书1.试剂除另有说明外,均使用分析纯试剂和蒸馏水或去离子水。

1.1淀粉-碘化钾试纸:称取1.5g可溶性淀粉,用少量水搅称糊状,加入200ml沸水,混匀。

放冷,加0.5g碘化钾和0.5g碳酸钠用水稀释至250ml,将滤纸条浸渍后,取出晾干,盛于棕色瓶中闭塞保存。

1.2乙酸铅试纸。

1.3硫酸溶液。

1.4氨基磺酸:称取10g氨基磺酸溶于100ml水中。

1.5亚硫酸钠溶液1.6磷酸1.7 10%(m+V)乙二胺四乙酸二钠盐溶液:称取10g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盐溶液溶于100ml水中。

1.8 0.1%(m+V)氢氧化钠溶液:称取10g氢氧化钠溶于1000ml水中。

1.9 2%(m+V)氢氧化钠溶液:称取20g氢氧化钠溶于1000ml水中。

1.10 1%(m+V)氢氧化钠溶液。

1.11氯化钠基准溶液:称取氯化钠1.1689g置于烧杯中,用水溶解,移入1000ml容量瓶,并稀释至标线,混合摇匀。

1.12硝酸银标准溶液:浓度为0.0200mol/l。

1.13氰化钾标准贮备溶液1.14氰化钾标准溶液:将氰化钾标准贮备溶液用氢氧化钠溶液逐级稀释成标准溶液,第一份约稀释50倍,第二次稀释10倍,用时现配。

1.15铬酸钾指示剂。

1.16酚酞指示剂。

1.17 0.5mol/l乙酸溶液。

1.18磷酸盐换从溶液pH=6.8:称取34.0g无水磷酸二氢钾和35.5克无水磷酸氢二钠于烧杯内,加水溶解后,稀释至1000ml,摇匀。

于冰箱中保存。

1.19 1%(m+V)氯胺T溶液。

1.20(1+3)盐酸溶液。

1.21吡啶-巴比妥酸溶液:称取0.18g巴比妥酸,加入3ml吡啶及10ml盐酸溶液,待溶解后,加水至100ml,摇匀。

贮存在棕色瓶中,于冰箱中可稳定一周。

2.总氰化物释放和吸收2.1量取200ml实验样品作试料,移入500ml蒸馏瓶中,加数粒玻璃珠。

2.2在用于接收的100ml容量瓶中加入20ml氢氧化钠溶液作为吸收液。

水质氰化物的测定

水质氰化物的测定

水质氰化物的测定容量法和分光光度法Water quality—Determination of Cyanide Volumetric and Spectrophotometry method(发布稿)本电子版为发布稿。

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2009-09-27 发布2009-11-01 实施环境保护部发布目次前言....................................................................II 1适用范围..................................................................1 2 术语和定义................................................................1 3 干扰及消除. (2)第一部分样品的采集与制备4 方法原理.................................................................2 5试剂和材料.................................................................2 6仪器和设备.................................................................3 7样品的采集和保存.........................................................4 8样品的制备. (4)第二部分样品分析方法方法1 硝酸银滴定法9 适用范围 (6)10 方法原理 (6)11 试剂和材料 (6)12 仪器和设备 (7)13 分析步骤 (7)14 结果计算 (7)15 精密度和准确度 (8)方法2 异烟酸-吡唑啉酮分光光度法16 适用范围 (8)17 方法原理 (8)18 试剂和材料 (8)19 仪器和设备 (10)20 分析步骤 (11)21 结果计算 (11)22 精密度和准确度 (12)方法3 异烟酸—巴比妥酸分光光度法23 适用范围 (12)24 方法原理 (12)25 试剂和材料 (12)26仪器和设备 (13)27 分析步骤 (13)28 结果计算 (13)29 精密度和准确度 (13)方法4 吡啶—巴比妥酸分光光度法30 适用范围 (14)31 方法原理 (14)32 试剂和材料 (14)33 仪器和设备 (15)34 分析步骤 (15)35 结果计算 (16)36 精密度和准确度 (16)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中氰化物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海水—氰化物的测定—异烟酸吡唑啉酮分光光度法

海水—氰化物的测定—异烟酸吡唑啉酮分光光度法

FHZDZHS0040 海水氰化物的测定异烟酸吡唑啉酮分光光度法F-HZ-DZ-HS-0040海水—氰化物的测定—异烟酸吡唑啉酮分光光度法1 范围本方法适用于大洋、近岸、河口及工业排污口水体中氰化物的测定。

检出限:0.05μg/L-CN-。

2 原理蒸馏出的氰化物在中性(pH7~8)条件下,与氯胺T反应生成氯化氰,后者和异烟酸反应并经水解生成戊烯二醛,与吡唑啉酮缩合,生成稳定的蓝色化合物,在639nm处测定吸光度。

脂肪酸不影响测定。

干扰测定的因素主要有氧化剂、硫化物、高浓度的碳酸盐和糖类等。

干扰物质的检测与消除干扰方法见6.1。

3 试剂除非另作说明,本法中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水为二次蒸馏水或等效纯水。

3.1 丙酮(CH3COCH3)3.2 N-二甲基甲酰胺[DMF HCON(CH3)2]。

3.3 氢氧化钠溶液,2g/L:称取5g氢氧化钠(NaOH)加水溶解并稀释至2500mL。

转入棕色小口试剂瓶,橡皮塞盖紧。

3.4 氢氧化钠溶液,0.01g/L:取5mL氢氧化钠溶液(2g/L)稀释至1000mL。

3.5 磷酸盐缓冲溶液,pH7:称取34.0磷酸二氢钾(KH2PO4)和89.4g磷酸氢二钠(Na2HPO4·12H2O)溶于水中并稀释至1000mL。

3.6 氯胺T溶液,10g/L:取1g氯胺T (CH3C6H4SO2NClNa·3H2O)加水溶解并稀释至100mL盛于125mL棕色试剂瓶中,低温避光保存,有效期一周。

须经常检查氯胺T是否失效,检查方法如下:取配成的氯胺T若干毫升,加入邻甲联苯胺,若呈血红色,则游离氯(Cl2)含量充足,如呈淡黄色,则游离氯(Cl2)不足,应重新配制。

3.7 异烟酸-吡唑啉酮溶液3.7.1 吡唑啉酮溶液:称取0.25g吡唑啉酮[C6H5NN:C(CH3)CH2CO]溶于20mL N-二甲基甲酰胺中。

3.7.2 异烟酸溶液:称取1.5g异烟酸,(C6H6NO2),溶于24mL氢氧化钠溶液(20g/L)中。

氰化物的测定

氰化物的测定

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编 制 说 明(征求意见稿)沈阳市环境监测站2008 年4 月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一、任务来源2006年国家质检总局(国质检财函[2006]909号)和2007年国家质检总局(国质检财函[2007]971号)下达了GB 7486-87 《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第一部分 总氰化物的测定》和GB 7487-87《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第二部分 氰化物的测定》国家环保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统一编号为1184、1186,任务承担单位为沈阳市环境监测站。

二、国内外概况氰化物是剧毒物质,对人体的毒性主要是与高铁细胞色素氧化酶结合,生成氰化高铁细胞色素氧化酶而失去传递氧的作用,引起组织缺氧窒息。

氰化物危害极大,可在数秒之内出现中毒症状。

因此,氰化物的测定在环境监测中显得格外重要。

本标准是根据GB 7486-87 《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第一部分 总氰化物的测定》和GB 7487-87《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第二部分 氰化物的测定》两个标准方法,参照ISO 6703/1-1984 Water quality—Determination of cyanide Part1: Determination of total cyanide、ISO 6703/2-1984 Water quality —Determination of cyanide Part2: Determination of easily liberatable cyanide和ASTM D2036-2006 Standard Test Methods for cyanides in Water,对两个标准方法进行修订和整合。

由于GB 7487-87,GB 7486-87制定实施的时间比较久远,分析方法制定得不十分规范,而且两标准中分析方法从方法原理、试剂和材料、仪器和设备、分析步骤、结果计算等方面均有共同之处。

因此,需要对水质氰化物标准分析方法进行重新修订和整合,使之符合HJ/T 168-2004《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订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规范水质中氰化物的监测方法,使氰化物的测定有一个规范统一的科学依据。

水质总氰化物测定操作规程

水质总氰化物测定操作规程

水质总氰化物测定操作规程一、实验目的:1.了解水体中氰化物的含量,评估水质的污染程度;2.掌握水质总氰化物测定的操作方法,以便进行水质监测和评估。

二、实验仪器和试剂:1.仪器: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电子天平、离心机等;2.试剂:氰化钠标准溶液、硝酸钠标准溶液、纳氢氨、硫酸酚酞等。

三、实验步骤:1.准备工作:1.1仪器校准:确保分析仪器处于工作状态,对分光光度计进行零点校准;1.2标准曲线制备:采用不同浓度的氰化钠标准溶液,制备出一系列含量递增的标准溶液。

2.水样处理:2.1采样:选择代表性的水样,避免污染和异物干扰,并记录采样点、时间以及其他相关信息;2.2采样容器处理:用硝酸钠标准溶液冲洗采样容器,避免污染和样品损失;2.3过滤:将水样过滤,去除悬浮物;2.4pH调整:根据水样的pH,适当进行调整,使其处于较为稳定的酸性或碱性条件下。

3.样品测定:3.1试剂配置:按照实际需求,配置需要的试剂,如纳氢氨溶液、硫酸酚溶液等;3.2操作流程:3.2.1取一定体积的水样,加入适量的纳氢氨溶液进行缓冲;3.2.2加入一定体积的硫酸酚溶液,用硫酸酚与氰化物发生反应,生成红色化合物;3.2.3实时监测吸光度:将待测溶液放入分光光度计中,选择合适的波长,记录吸光度;3.2.4制备标准工作曲线:将一系列不同浓度的氰化钠标准溶液进行同样操作,记录吸光度;3.2.5计算氰化物含量:根据标准曲线,将实时监测吸光度值与标准曲线进行对照,计算样品中氰化物的含量。

四、实验数据处理:1.标准曲线绘制:根据一系列不同浓度的氰化钠标准溶液的吸光度值,绘制标准曲线;2.水样测定:根据实验操作及实时监测结果,计算水样中氰化物的含量;3.结果分析:根据实验结果,评估水质的污染程度,并进行数据比较、统计和报告撰写。

五、实验安全注意事项:1.操作时戴上防护手套、口罩、护目镜等;2.注意试剂的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3.禁止直接接触有毒、易燃物质;4.实验结束后要彻底清洗仪器和容器。

分析化验 分析规程 氰化物的测定

分析化验 分析规程 氰化物的测定

氰化物的测定方法一硝酸银滴定法1 适用范围本方法适用于CN-含量在0.25~100mg/L间含氰污水中CN-的测定。

2 分析原理向水样中加入酒石酸和硝酸锌,在pH=4的条件下加热蒸馏,简单氰化物和部分配合物(如锌氰配合物)均以氰化氢形式被蒸馏出,并用氢氧化钠溶液吸收。

用硝酸银标准滴定溶液滴定吸收液中的氰离子,生成可溶性的银氰配离子[Ag(CN)2-]。

过量的银离子与试银灵指示液反应,溶液由黄色变为橙红色,指示终点的到来。

3 试剂和仪器3.1 试剂3.1.1 硝酸银标准滴定溶液[C(AgNO3) = 0.01mol/L。

(临用前配制)3.1.2 150g/L酒石酸溶液。

称取15g酒石酸,溶于水后,稀释至100 mL。

(有效期六个月)3.1.3 0.5g/L甲基橙指示液。

称取0.05g甲基橙,溶于70℃的水中,冷却,稀释至100mL。

(有效期六个月)3.1.4 100g/L硝酸锌[Zn(NO3)2·6H2O]溶液。

称取10g硝酸锌[Zn(NO3)2·6H2O],溶于水后,稀释至100 mL。

(有效期六个月)3.1.5 20g/L或40g/L NaOH吸收液。

称取20g氢氧化钠(AR),溶于水后,稀释至1000mL,浓度为20g/L NaOH 吸收液。

(有效期六个月)称取40g氢氧化钠(AR),溶于水后,稀释至1000mL,浓度为40g/L NaOH 吸收液。

(有效期六个月)3.1.6 试银灵指示液称取0.02g试银灵(对二甲氨基亚苄基罗丹宁)溶于100mL 丙酮中,贮于棕色瓶中,置于暗处,有效期一个月。

3.2 仪器3.2.1 500mL 蒸馏烧瓶。

3.2.2 蛇形或球形冷凝管。

3.2.3 可调电炉(600W或800W)。

3.2.4 250mL 锥形瓶(用作吸收瓶)。

3.2.5 10mL 棕色酸式滴定管。

4 操作步骤4.1 氰化氢(HCN)的蒸出和吸收4.1.1 量取过滤后水样200mL,移入500mL 蒸馏烧瓶中(若氰化物含量较高。

分光光度法-(九)氰化物(环境监测岗专业考试)

分光光度法-(九)氰化物(环境监测岗专业考试)

分光光度法-(九)氰化物(环境监测岗专业考试)(九)氰化物分类号:W6—8一、填空题1.根据《水质氰化物的测定第一部分总氰化物的测定》(GB/T 7486—1987),样品采集后,如果不能及时测定,必须将样品存放在约℃的暗处,并在采样后h内进行样品分析。

①答案:4 242.根据《水质氰化物的测定第一部分总氰化物的测定》(GB/T7486—1987),预蒸馏时一般用10m1 %的NaOH溶液作为吸收液。

当水样中存在亚硫酸钠和碳酸钠时,可用%NaOH溶液作为吸收液。

①答案:1 43.异烟酸—巴比妥酸分光光度法测定水中氰化物,用10mn2比色皿于nm波长处测量吸光度,其最低检出浓度为mg/L。

③答案:600 0.001二、判断题1.氰化物可能以氰氢酸、氰离子和络合氰化物的形式存在于水中,这些氰化物可作为总氰化物和氰化物分别加以测定。

( )①答案:正确2.测定水中总氰化物时,若样品中含有大量亚硝酸根离子,将不干扰测定。

( )①答案:错误正确答案为:干扰测定。

3.水中氰化物主要来源于生活污水。

( )①答案:错误正确答案为:水中氰化物主要来源于小金矿的开采、冶炼、电镀、有机化工、选矿、炼焦、造气、化肥等工业排放的废水。

4.水中总氰化物是指在水样中加入EDTA且在碱性条件下蒸馏能形成氰化氢的氰化物。

( )①答案:错误正确答案为:是指在磷酸和EDTA存在下,在pH<2的介质中加热蒸馏能形成氰化氢的氰化物。

5.若水样中含有大量硫化物干扰氰化物测定,可先加入NaOH 固定剂,然后再加入碳酸镉或碳酸铅固体粉末。

( )①答案:错误正确答案为:应先加碳酸镉或碳酸铅固体粉末,形成硫化物沉淀后,再加氢氧化钠固定。

6.根据《水质氰化物的测定第一部分总氰化物的测定》(GB/T7486—1987),在对测定总氰化物水样进行预蒸馏时,应在蒸馏瓶中先加入10m1 H3PO4,再迅速加入10m1 10%的Na2EDTA溶液。

( )①答案:错误正确答案为:应先加入10m1 10%Na2EDTA溶液,再迅速加入10mlH3PO47.易释放氰化物是指在pH=8的介质中,在硝酸锌存在下,加热蒸馏能形成氰化氢的氰化物。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总氰化物GB7486--87总氰化物是指在磷酸和EDTA存在下,pH小于2的介质中,加热蒸馏,能形成氰化氢的氰化物,包括全部简单氰化物(多为碱金属和碱土金属的氰化物,铵的氰化物)和绝大部分络合氰化物(锌氰络合物、铁氰络合物、镍氰络合物、铜氰络合物等),不包括钴氰络合物。

预处理1.方法原理-EDTA,在pH<2条件下,,加热蒸馏,利用金属离向水样中加入磷酸和Na2子与EDTA络合能力比与氰离子络合能力强的特点,使络合氰化物离解出氰离子,并以氰化氢形式被蒸馏出来,并用氢氧化钠溶液吸收。

仪器(1)500ml全玻璃蒸馏器。

(2)600W或800W可调电炉。

(3)100ml量筒或容量瓶。

(4)仪器装置。

试剂(1)磷酸:ρ=1.69g/m1。

(2)1%(m/V)氢氧化钠溶液。

—EDTA溶液。

(3)10%(m/V)Na2(4)乙酸铅试纸:称取5g三水合乙酸铅溶于水中,稀释到100ml。

将滤纸条浸入上述溶液中,1h后,取出晾干,盛于广口瓶中,密塞保存。

(5)碘化钾—淀粉试纸:称取1.5g可溶性淀粉,用少量水搅成糊状,加入200ml沸水,混匀。

放冷,加0.5g碘化钾和0.5g碳酸钠,用水稀释到250ml,将滤纸条浸渍后,取出晾干,盛于棕色瓶中密塞保存。

(6)l十5硫酸溶液。

(7) 1.26%(m/V)亚硫酸钠溶液。

(8)氨基磺酸。

(9)4%(m/V)氢氧化钠溶液。

步骤1.氰化氢的释放和吸收(1)量取200m1样品,移入500m1蒸馏瓶中(若氰化物含量高,可酌量少取,加水稀释至200ml),加数粒玻璃珠。

(2)往接收容器内,加入10m11%氢氧化钠溶液,作为吸收液。

(3)馏出液导管上端接冷凝管的出口,下端插入接收容器的吸收液中,检查连接部位,使其严密。

(4)将10ml Na—EDTA溶液加入蒸馏瓶内。

2(5)迅速加入10m1磷酸,当样品碱度大时,可适当多加磷酸,使pH<2;立即塞好瓶塞。

打开冷凝水,调节可调电炉,由低档逐渐升高,以2—4m1/min的馏出液速度进行加热蒸馏。

(6)接收瓶内溶液近100m1时,停止蒸馏,用少量水洗馏出液导管,取出接收瓶,用水稀释至标线。

此碱性馏出液(C),供测定总氰化物用。

2.空白试验用实验用水代替样品,按步骤(1)--(6)操作,得到空白试验馏出液(D),供测定总氰化物用。

硝酸银滴定法概述1.方法原理经蒸馏得到的碱性馏出液(A),用硝酸银标准溶液滴定,氰离子与硝酸银作]¯,过量的银离子与试银灵指示液反应,用形成可溶性的银氰络合离子[Ag(CN)2溶液由黄色变为橙红色,即为终点。

2.方法的适用范围当水样中氰化物含量在1mg/L以上时,可用硝酸银滴定法进行测定。

检测上限为l00mg/L。

本方法适用于饮用水、地面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

仪器(1)10m1棕色酸式滴定管。

(2)120ml柄皿或150m1锥形瓶。

试剂1.试银灵指示液称取0.02g试银灵溶于100m1丙酮中。

贮存棕色瓶暗处,可稳定一个月。

2.铬酸钾指示液称取10g铬酸钾溶于少量水中,滴加硝酸银溶液至产生橙红色沉淀为止,放置过夜后,过滤,用水稀释至100m1。

3.0.0100mo1/L氯化钠标准溶液称取氯化钠(经600℃干燥lh,在干燥器内冷却)0.5844g置于烧杯中,用水溶解,移入1000m1容量瓶,并稀释至标线,混合摇匀。

4.0.0100mo1/L硝酸银标准溶液(1)称取1.699g硝酸银溶于水中,稀释至1000m1,贮于棕色试剂瓶中,摇匀,待标定后使用。

(2)硝酸银溶液的标定:吸取0.0100mo1/L氯化钠标准溶液10.00m1,于150ml柄皿或锥形瓶中,加50m1水。

同时另取一柄皿或锥形瓶,加入60ml水作空白试验。

向溶液中加入3—5滴铬酸钾指示液,在不断搅拌下,从滴定管加入待标定的硝酸银溶液直至溶液由黄色变成浅砖红色为止,记下读数(V)。

同),样滴定空白溶液,读数为(V按下式计算:硝酸银标准溶液浓度(mo1/L)=0.10V V c −×式中,c——氯化钠标准溶液浓度(mo1/L);V——滴定氯化钠标准溶液时,硝酸银溶液用量(m1);V 0——滴定空白溶液时,硝酸银溶液用量(m1)。

5.氢氧化钠溶液配制2%(m/V)的氢氧化钠溶液。

步骤1.样品测定取100ml 馏出液A (如试样中氰化物含量高时,可酌量少取,用水稀释至100ml)于柄皿或锥形瓶中。

加入0.2m1试银灵指示液,摇匀。

用硝酸银标准溶液滴定至溶液由黄色变为橙红色止,记下读数(V a )。

2.空白试验另取100m1空白试验馏出液B,于锥形瓶,按样品测定(2)进行滴定,记下读数(V 0)。

计算氰化物(CN¯,mg/L)=()VV V V V c a 100004.52210×××−式中,c ——硝酸银标准溶液浓度(mol/L);V a ——测定试样时,硝酸银标准溶液用量(ml);V 0——空白试验时,硝酸银标准溶液用量(m1);V——样品体积(m1);V 1——试样(馏出液A)的体积(ml);V 2——试样(测定时,所取馏出液A)的体积(m1);52.04——氰离子(2CN¯)摩尔质量(g/mo1)。

注意事项用硝酸银标准溶液滴定试样前,应以pH 试纸试验试样的pH 值。

必要时,应加氢氧化钠溶液调节pH>11。

异烟酸—吡唑啉酮光度法概述1.方法原理在中性条件下,样品中的氰化物与氯胺T 反应生成氯化氰,再与异烟酸作用,经水解后生成戊烯二醛,最后与吡唑啉酮缩合生成蓝色染料,其色度与氰化物的含量成正比,进行光度测定。

2.方法的适用范围异烟酸—吡唑啉酮比色法,最低检测浓度为0.004mg/L;测定上限为0.25mg/L。

本方法适用于饮用水、地面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

仪器(1)分光光度计或光度计(2)25ml 具塞比色管。

试剂(1)2%(m/V)氢氧化钠溶液。

(2)0.1%(m/V)氢氧化钠溶液。

(3)磷酸盐缓冲溶液(pH=7):称取34.0g 无水磷酸二氢钾和35.5g 无水磷酸氢二钠于烧杯内,加水溶解后,稀释至1000m1,摇匀。

于冰箱中保存。

(4)1%(m/V)氯胺T 溶液:临用前,称取0.5g 氯胺T 溶于水,并稀释至50ml,摇匀。

贮存棕色瓶中。

(5)异烟酸—吡唑啉酮溶液:①异烟酸溶液:称取1.5g 异烟酸溶于24m12%氢氧化钠溶液中,加水稀释至100ml。

②吡唑啉酮溶液:称取0.25g 吡唑啉酮溶于20m1N,N--二甲基甲酰胺。

临用前,将吡唑啉酮溶液②和异烟酸溶液①按1+5混合均匀。

(6)氰化钾标准溶液:称取0.25g 氰化钾(注意剧毒!)溶于0.1%氢氧化钠溶液中,并用0.1%氢氧化钠溶液至100m1,摇匀。

避光贮存于棕色瓶中。

吸取10.00ml 氰化钾贮备溶液于锥形瓶中,加入50ml 水和1ml 2%氢氧化钠溶液,加入0.2ml 试银灵指示液,用硝酸银标准溶液(0.0100mol/L)滴定,溶液由黄色刚变为橙红色止,记录硝酸银标准溶液用量(V 1)。

同时另取10ml 实验用水代替氰化钾贮备液作空白试验,记录硝酸银标准溶液用量(V 0),按下式计算:氰化物(mg/ml)=()00.1004.5201×−V V c 式中,c--硝酸银标准溶液浓度(mol/L);V 1--滴定氰化钾贮备液时,硝酸银标准溶液用量(ml);V 0--空白试验,硝酸银标准溶液用量(ml);52.04—氰离子(2CN¯)的摩尔质量(g/mol);10.00—取用氰化钾贮备液体积(ml)。

(7)氰化钾标准中间溶液(1ml 含10.00µg 氰离子):先按下式计算出配制500ml 氰化钾标准中间液所需氰化钾贮备溶液的体积(V):V =10050000.10××T 式中,10.00—1ml 氰化钾标准中间溶液含10.00µg CN¯;500—氰化钾标准中间溶液体积(ml);T—氰化钾贮备液含CN¯数(mg)。

准确吸取氰化钾贮备液于500ml 棕色容量瓶中,用0.1%氢氧化钠溶液稀释到标线,摇匀。

(8)氰化钾标准使用溶液(1ml 含1.00µg 氰离子):临用前,吸取10.00ml氰化钾标准中间溶液(1ml 含10.00µg 氰离子)于100ml 棕色容量瓶中,用0.1%氢氧化钠溶液稀释到标线,摇匀。

步骤1.校准曲线的绘制(1)取8支25ml 具塞比色管,分别加入氰化钾标准使用溶液0、0.20、0.50、1.00、2.00、3.00、4.00、5.00,各加0.1%氢氧化钠溶液到10ml。

(2)向各管中加入5m1磷酸盐缓冲溶液,混匀。

迅速加入0.2m1氯胺T 溶液,立即盖塞子,混匀,放置3—5min。

(3)向管中加入5m1异烟酸—吡唑啉酮溶液,混匀。

加水稀释至标线,摇匀。

在25--35℃的水浴中放置40min。

(4)用分光光度计,在638nm 波长下,用10mm 比色皿,零浓度空白管作参比,测量吸光度,并绘制校准曲线。

2.样品的测定(1)分别吸取10.00ml 馏出液A 和10.00ml 空白试验馏出液于具塞比色管中,然后,按校准曲线的绘制步骤(2)--(4)进行操作,测量吸光度。

(2)从校准曲线上查出相应的氰化物含量。

计算氰化物(CN¯,mg/L)=21V V V m m b a •−式中,m a --从校准曲线上查出试样的氰化物含量(µg);m b --从校准曲线上查出空白试样(馏出液B)的氰化物含量(µg);V——样品的体积(ml);V 1--试样(馏出液A)的体积(ml);V 2--试样(比色时,所取馏出液A)的体积(ml)。

精密度和准确度用加标水样,其氰化物含量为0.022--0.032mg/L,经6个实验室分析,得单个实验室相对标准偏差分别为7.4%和1.8%,加标回收率为92--99%。

注意事项(1)当氰化物以HCN 存在时,易挥发。

因此,从加缓冲液后,每一步骤都要迅速操作,并随时盖严塞子。

(2)为降低试验空白值,实验中以选用无色的N -2甲基甲酰胺为宜。

(3)实验温度低时,磷酸盐缓冲溶液会析出结晶,而改变溶液的pH 值。

因此,需要在水浴中使结晶溶解,混匀后,方可使用。

(4)当吸收液用较高浓度的氢氧化钠溶液时,加缓冲液前应以酚酞为指示剂,滴加盐酸溶液至红色褪去。

水样和校准曲线均应为相同的氢氧化钠浓度。

吡啶一巴比妥酸光度法概述1.方法原理在中性条件下,氰离子和氯胺T 反应生成氯化氰,氯化氰与吡啶反应生成戊烯二醛,戊烯二醛与两个巴比妥酸分子结合生成红紫色染料,进行光度测定。

2.方法的适用范围吡啶-巴比妥酸光度法的最低检测浓度为0.002mg/L,检测上限为0.45mg /L(1cm 比色皿)。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