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与人事)兴业证券营销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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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营销基础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经纪业务总部营销服务管理原则
第三章:营业部营销服务人员发展序列
第四章:管理序列营销服务人员的工作职责
第五章:专业序列营销服务人员的工作职责
第六章:兼职培训序列人员的工作职责
第七章:兼职营销经纪人的工作职责
第八章:各发展序列转换原则
第九章:营业部营销服务团队组织管理原则
第十章:营销服务人员的管理原则
第十一章:营销服务人员任职资格
第十二章:营销服务人员薪酬待遇
第十三章:营销服务人员的考核原则
第十四章:营销服务人员人员招聘
第十五章:营销服务人员培训教育
第十六章:营销服务人员福利保障
第十七章:风险防范及违规处罚
第十八章:附则
附录一、营销服务人员劳动合同
附录二、应聘员工资料表
附录三、应聘员工担保书
附录四、营销服务人员自评表
附录五、营销服务人员互评表
附录六、营销服务人员领导评分表
附录五、营销服务人员职级调整申请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总公司打造“优秀的金融服务公司”战略性发展思路,结合“专业化、规范化、市场化”精神,特制定《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营销基础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以促使在经纪业务系统内建立系统、完善、规范的综合营销服务体系,引入竞争、激励及淘汰机制,指导营业部通过专业化、规范化、市场化的管理和考核,提升员工价值、创造客户价值、提高公司的整体市场竞争力。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经纪业务营销服务体系中所有营销服务人员,营销服务人员按发展方向分为管理类、专业类及培训讲师类三个类型的发展序列,及营业部批准的兼职经纪人。第三条:本制度为经纪业务总部管理营业部营销服务工作的基本法,各营业部应严格依据本制度进行制度建设及营销服务日常管理,营业部原有管理办法相关条款与本制度存在抵触的,应以本制度为准。
第四条:经纪业务总部负责对经纪业务系统的营销服务体系进行全面管理。经纪业务总部市场营销部对各营业部营销服务体系的运营进行全方位的督促、检查与指导,并共同为营业部
营销服务体系的运营提供良好的后台支持。
第五条:各营业部经理、营销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相关原则,对营业部全体营销服务人员、营销团队进行全面的业务、绩效、培训、人事动态管理,为员工营销服务提供全面指导支持,提高营业部综合营销服务能力。
第六条:营业部可以通过营销服务团队的方式组织员工共同进行展业及存量客户服务,团队长负责对所辖团队成员的日常管理、激励与培训,其选聘原则必须符合本制度相关规定。第七条:营销服务人员的义务与权利:
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的各项业务规定,进行综合营销与客户服务,以专业化服务创造客户价值,参加公司规定的各项活动。
权利:营销服务人员在规定的考核期,达到本制度组训、投资襄理、助教及以上相应级次规定的综合指标,经营业部推荐,公司相关部门核准后,成为公司正式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公司规定的相应福利待遇,并根据工作绩效或为营业部创造的综合营销理财业务收入享有相应的绩效奖励,接受公司及营业部提供的各种培训。
营销服务人员享有的权利及义务仅在合同期内,若本人离职或被公司辞退,合同解除,相应的权利与义务则中止。
第八条:各级营销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证券行业职业道德与操守,不得从事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规章禁止的行为。营销服务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营业部相关制度,给公司、营业部及客户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公司并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提前解除合同、开除等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章:经纪业务总部营销服务管理原则
第九条:经纪业务总部负责制定及修订营销服务管理各项制度,指导经纪业务系统的运营,并结合本制度对经纪业务系统的综合营销服务体系进行全面管理与考评,整合各类资源,研发新产品与渠道,为营业部综合营销服务工作提供平台支持。
第十条:经纪业务总部市场营销部负责相关营销方案的策划与推广,依据本制度对各营业部营销服务基础管理制度、业绩与人事管理、营销方案及培训计划的实施及运营过程进行全方位的督促、检查与指导,负责对各营业部营销经理(市场总监)及组训的考核,指导各营销团队开拓市场,提升业绩。
市场营销部策划人员:负责通过调查、研究,拟定总体营销发展计划,修订营销基本策略和营销管理制度,进行营销具体活动策划、指导和总结,提高公司经纪业务系统专业化营销水平。
市场营销部督导人员: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各营业部执行公司营销基本制度、营销方案及培训计划,推广营销活动,促进专业化营销体系的建立。
市场营销部培训人员:负责协助组织经纪业务系统的营销培训工作,建立经纪业务营销培训体系,指导营业部营销培训活动顺利进行。
市场营销部业绩人事管理人员:负责对营销活动进行专业化的人事和业绩管理,建立市场化的营销人员管理机制和激励机制,提高对营销人员的人事和业绩管理水平。
第十一条:各营业部应指派营销经理(或专人)负责与经纪业务总部及市场营销部的日常联络,与总部建立良好的信息交流及反馈渠道,客观、及时地汇报营业部关于营销服务体系的运营状况、存在的问题,客户、员工的需求,以便经纪业务总部对系统内的营销服务体系进行更好的动态管理。
第三章:营业部营销服务人员定位
第十二条:各营业部营销服务人员按其发展方向,分为分为管理类、专业类及培训讲师类三
个类型的发展序列,各序列按本制度规定均设有不同职级,员工考核期内达到相应职级标准后,经营业部考核推荐,报经纪业务总部审批后,予以相应职级聘任,营业部招聘的兼职经纪人不设职级划分。
第十三条:管理类的营销服务人员:
主要从事营业部营销服务体系的组织管理工作,参与营业部营销服务年度经营计划拟定、执行与评估,负责对本部营销服务人员的业绩及人事管理,组织会报制度,进行营业部阶段性营销方案策划与组织落实,指导营销团队的展业及服务,组织培训及增员的计划,协调与营业部其他部门的关系,认真督导营业部营销服务经营目标的达成,负责与总部及经纪业务总部的联络与沟通,为专业类营销服务人员展业及客户服务工作提供良好的支撑。
职级划分:(由低到高共6级)
组训、督导、高级督导、资深督导、市场总监助理、市场总监
第十四条:专业类的营销服务人员
参与综合营销,积极参与营业部及团队营销拓展活动,积极进行市场开发,吸引新增客户。参与培训会报交流,促进团队的建设与发展,提高自身综合营销服务素质。为投资者提供专业化理财服务,盘活存量客户,创造客户价值,提升团队及自身业绩。
职级划分:(由低到高共9级)
见习客户经理、客户经理、投资襄理、投资协理、投资顾问、高级投资顾问、资深投资顾问、首席投资顾问、投资总监
第十五条:培训讲师类营销服务人员:
本序列员工由营业部推荐综合素质优秀的营销服务人员,经公司培训中心培训,并通过由总部组织相关职级的考核后,由公司任命培训资格,属兼职性质。培训讲师除承担自身的营销服务工作外,还要负责根据总部营销培训计划,协助组织参与营业部培训课程的规划、编制,执行本部及外营业部的各级营销人员的日常授课任务,对营销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职级划分:(由低到高共5级)
助教、讲师、中级讲师、高级讲师、首席讲师
第十六条:营业部兼职经纪人:
兼职经纪人同样从事客户开发及自有客户的咨询服务工作,但仅属于外挂经纪人性质,不属于营业部的员工,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享受营业部福利待遇,仅按其客户交易量提成,其与客户间产生的责任与义务与公司及营业部无关,营业部仅为客户提供交易等方面服务。
兼职经纪人没有职级划分,但在达到客户经理标准后,可向营业部提出申请,转为专业类营销服务人员类别。
第四章:营销服务团队管理原则
第十七条:营业部为提高营销服务能力,可以由营业部分配或员工自行组成数个营销服务团队进行日常展业与客户服务,为保证团队合力效应,每个营销服务团队设立团队长一名,团队成员人数不得少于两人。
第十八条:团队长应当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与管理能力,且必须由督导、投资协理、讲师以上职级的营销服务人员方可担任,团队长除进行自身的营销服务日常工作外,还需要承担团队的建设与发展的具体组织工作。
第十九条:各营销服务团队在日常工作中,必须由团队长牵头负责,通过专业化工具及会报制度,策划组织团队营销服务方案,合理落实团队奖惩方案,协调与其他团队的关系,提高团队成员工作积极性,促进团队综合营销服务业绩的提升。
第二十条:营业部市场总监直接对各营销管理团队长进行管理,督导营销服务团队的运营,调配现有资源,协调各营销服务团队的关系,促使各营销服务团队合理竞争、共同发展。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