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学资料
宪法学复习提纲范文
宪法学复习提纲范文一、宪法学的概述1.宪法学的定义2.宪法学的研究对象与范围3.宪法学的意义与作用二、宪法的概念与特征1.宪法的基本概念2.宪法的特征及其作用3.宪法与法律的关系三、宪法的形式与内容1.宪法的形式2.宪法的内容3.宪法内容的特点与要求四、宪法的种类与历史演变1.宪法的种类与分类2.宪法的历史演变3.现行宪法的主要内容五、宪法的解释与修正1.宪法解释的概念与原则2.宪法解释的主要方法3.宪法修正的原则与程序2.宪法的效力及其限制3.宪法的司法保护七、宪法的权利与义务1.公民的宪法权利2.公民宪法义务与责任3.公民宪法权利的限制与限度八、宪法的国家机构与组织1.国家机构的概念与功能2.主权机关与宪政机构3.国家机构的运行机制与权力制衡九、宪法的基本原则与价值观1.宪法的基本原则及其内涵2.人权与法治原则3.宪法的民主与社会主义原则十、宪法的行政与司法保障1.宪法的行政保障2.宪法的司法保障3.宪法的宪法保障十一、宪法与地方自治1.宪法与地方自治的关系2.地方自治的法律地位与范围3.地方自治的实践与发展十二、宪法的对外关系与国际法1.宪法的对外关系2.宪法与国际法的关系3.宪法对国际法的适用与保护以上提纲仅作为复习宪法学的一个基本框架,具体内容可以根据教材以及个人学习情况进行深入拓展。
同时,充分理解与应用宪法的基本原则、价值观以及宪法在国家机构、人权保障、地方自治、国际关系等方面的具体内容与实践,有助于建立宪法学的系统性、完整性和时代性的认识。
宪法学期末考试资料
一、宪法的基本理论1.宪法的概念和特征(一)宪法的概念:宪法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权利的国家根本法。
(二)宪法的特征(形式特征VS实质特征)A 形式特征(1)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不同于普通法律。
制宪机关专门机关;绝对多数。
(2)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具有两层含义:一,宪法的效力高于普通法律,普通法律的规定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二,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以及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B 实质特征(1)对基本人权的保障——宪法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综观世界各国宪法,对公民权利通常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例举式。
(我国采取此种方式)。
另一种是限制式。
(2)对国家权力的限制:一方面,由于宪法规定了主要国家机关的组织、职权、活动原则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因此宪法实际上成为授予行使国家权力的根据。
另一方面,宪法规定了国家机关行使权力的范围、程序与方式,因此宪法同时也是对国家机关权力的限制。
Eg:分权理论:洛克与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麦迪逊的分权制衡理论在《联邦党人文集》中得到最充分的论述。
2.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宪法在调整基本社会关系、确认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时所依据的并反映其根本价值和作用的最基本的准则,是贯穿于立宪和行宪之中的基本精神。
(一)人民主权原则。
人民主权原则的核心就是指国家主权这一最高权力来源于人民,同时永远属于人民,人民有权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
我国现行《宪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这一规定充分表明,我国现行宪法不仅确认了人民主权原则,同时也规定了实现人民主权原则的方式,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议会至上、议会主权、人民代表大会)(二)基本人权原则。
宪法学自考(复习资料全背下来保证过)
第一章宪法绪论宪法具有法的共性:即它们的本质是相同的,都是统治阶级的意志表现,都是经过特定的程序制定成了法律、由国家强力保证其实施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宪法:是法的组成部分,集中反映社会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原则、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作为国家根本法,具有与其他一般法律的不同特点:第一,宪法的内容: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制度和最基本的国策,而一般的法律往往只规定某一方面或者某个领域的制度和政策。
第二,宪法的效力:宪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的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是“母法”,是其他一般法律的立法基础。
第三,宪法的规范:宪法是根本的行为准则。
第四,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一般法律的程序更为严格。
第五,宪法与一般法律相比,更加全面、更加集中地反映社会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
宪法的分类:1、以宪法本质划分,社会主义宪法和资本主义宪法。
2、以宪法是否具有统一法典的形式,分为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
3、以效力和修改程序的差异,分为柔性宪法和刚性宪法。
4、以制定机关不同,分为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协定宪法。
宪法关系:一般地说,法的规范必然要调整一定的社会关系。
宪法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叫做宪法关系。
宪法关系的特点:第一,涉及面非常广泛,但均属原则性、宏观性层面的问题。
第二,宪法关系的一方通常必然是国家或者是代表国家行使公权力的组织(国家机关)。
宪法规范:是指调整国家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的各种规范的总和,具体说来,宪法规范是调整国家权力运行与人权保障的法律规范。
宪法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1、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
2、国家机关内部的关系。
3、国家机关与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
4、国家与国内各民族、团体、企业、事业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
宪法规范的特点:最高性、广泛性、原则性、概括性、适应性、无具体惩罚性。
宪法学课件讲义(2024版)pdf
包括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 业、社会事务,维护社会秩序,保 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等。
司法机关组成及职权
司法机关的定义
司法机关是指依法行使国家审判 权、检察权的机关。
司法机关的组成
我国司法机关包括人民法院和人 民检察院。
司法机关的职权
包括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 行政案件,监督法律实施,维护
宪法实施与监督 介绍宪法实施的主要途径,包括宪法解释、宪法 修改和宪法监督等,并分析其实施效果及存在的 问题。
基本权利保障 阐述公民基本权利的种类、内容及其保障措施, 包括人身自由、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等。
当前面临的主要挑战和问题
宪法权威不足
01
分析宪法权威缺失的表现及原因,如违宪行为频发、宪法实施
国家机构概述及分类
01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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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构的定义
国家机构是国家为实现其 职能而建立起来的一整套 国家机关体系的总称。
国家机构的分类
根据国家机关行使权力的 性质不同,可分为立法机 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 等。
国家机构的特点
阶级性、历史性、强制性、 组织性。
立法机关组成及职权
பைடு நூலகம்
立法机关的定义
立法机关是指有权制定、 修改和废止法律的机关。
效果不佳等。
基本权利保障不力
02
探讨基本权利保障存在的问题,如权利救济途径不畅、权利受
到侵犯时难以获得有效救济等。
宪政文化建设滞后
03
分析宪政文化建设的现状及其滞后的原因,如宪法意识淡薄、
法治观念不强等。
未来发展趋势和前景展望
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
提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的具体措施,如完善宪法解释程序、建 立违宪审查制度等。
宪法学资料
、名词解释(每个4分,共20分)1.宪法宪法是确认民主制度的、表现国家阶级力量对比的国家根本大法。
2.根本政治制度政治制度是指统治阶级实现其阶级统治的政权组织形式及其有关制度的总称,如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的结构形式以及选举制度、文官制度、自治制度等。
其中,政权组织形式是政治制度的主要和核心部分,所以被称为根本政治制度。
3.选举权是指公民享有选举为人民代表机关代表或某些国家公务人员的权利;被选举权是指公民享有的被选举为国家代表机关代表或某些国家公务人员的权利。
4.民族区域自治就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管理本自治区域内的事务。
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5.单一制是指由若干个不具有独立性的行政单位或自治单位组成的单一主权的国家结构形式,是由中央统一行使国家主权的国家。
在单一制形式下,国家只有一部宪法,公民有统一的国籍,它在国际交往中是单一的主体。
国家整体和部分的关系表现为中央和地方的关系。
五、简答题(每题10分,共20分)1.选举制度的民主原则选举中是否贯彻民主的原则直接关系到人民权力的行使,普遍;直接;平等、秘密选举是资产阶级政党提出的主要口号,并为法律所确认,这也是选举制度民主化的四大标志。
社会主义国家也确认了这些民主原则,我国宪法、组织法、选举法也作了明确的规定。
(2分)(1)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它是指除了没有本国国籍、不够法定选举年龄、有精神病以及法院宣告剥夺政治权利的以外,不另设其它资格的限制。
(2分)(2)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它是指每个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而且每个选民所投的选票的效力都相等。
(2分)(3)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直接选举就是代表由选民投票直接选出。
间接选举就是指代表不是由选民直接投票,而必须由选民选出的代表进行投票选出,直接选举相对于选举来说在形式上更民主。
(2分)(4)无记名投票原则,也叫秘密投票的原则指的是选举人在投票时不在选票上填写自己的姓名,不受任何干涉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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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社会经济权利
财产权的概念和内Biblioteka 休息权的概念和内容劳动权的概念和内容 物质帮助权的概念和内容
202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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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义务与责任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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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04
公民义务的概念和特征
2024/1/28
公民义务的分类和内容
公民责任的概念和内容
公民违反义务的法律责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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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国家机构及其职权
2024/1/28
202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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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
202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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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基本权利概述
公民基本权利的概念和特征
公民基本权利的分类和内容
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和保护
202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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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政治权利和自由
01
02
政治权利的概念和内容
政治自由的概念和内容
2024/1/28
03
04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 行、示威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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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的组织结构 一般采取层级制,分为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 机关。
202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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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机关及其职权
2024/1/28
司法机关的含义
司法机关是指依法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国家机关。
司法机关的职权
包括审判案件、监督法律实施、维护社会公正等。
司法机关的组织结构
一般分为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负责审理案件,检察机 关负责法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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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2024/1/28
• 宪法基本概念与原则 • 国家基本制度 • 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 • 国家机构及其职权 • 宪法实施与保障 • 国际视野下的宪法学研究
宪法学复习资料
《宪法学》一、简答题:1、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和一般的权利义务相比有哪些特点?2、简述平等权的特点和内容。
3、我国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主要表现是什么?4、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是什么?5、村民委员会的设臵范围有几种情况?6、为什么说宪法是根本法?7、宪法解释的原则与功能是什么?8、宪法修改的必要性和限制有哪些?9、为什么说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10、我国选举制度有哪些基本原则?二、论述题:1、为什么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2、为什么我国要实行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3、论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4、如何认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三者之间的关系?参考答案一、简答题(48分,每题4分)(评分标准:根据参考答案中的要点数确定每题中的分值,如第一题有二个要点,全部答上给满分,少答或答错一个扣2分)1、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和一般的权利义务相比有哪些特点?答:与公民的一般权利义务相比,公民的基本权利具有如下特点:(1)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是由宪法所确认的,其内容和范围都来自宪法的规定。
(2)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公民最主要的,也是必不可少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是其他普通法律规定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依据和基础。
(3)宪法所确定的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主要反映了国家机关和公民的关系,而公民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则调整公民同某些具体的社会组织及公民相互之间的关系。
2、简述平等权的特点和内容。
答:所谓平等权是指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差别对待,要求国家同等保护的权利与原则。
在这个意义上,平等权具备如下特点:第一,平等权主体是公民,它表明公民地位的平等;第二,从公民与国家关系看,公民有权要求国家平等的保护,不因公民性别、年龄、职业、出身等原因给予差别对待;国家有义务无差别地保护每一个公民的平等地位。
第三,平等权意味着公民平等地行使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
第四,平等权意味着它是实现基本权利的方法或手段。
宪法学复习资料
宪法学复习资料一、概述宪法学是法学的重要分支学科,研究的是宪法的起源、性质、内容、解释和适用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宪法作为国家的基本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对国家政治制度、国家机构和权力运行等方面起着重要的规范作用。
本文旨在提供一份详细的宪法学复习资料,帮助读者全面了解宪法学的相关知识。
二、宪法的起源与发展1. 宪法的起源:宪法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如古代希腊的城邦制度和罗马的法律体系。
而现代宪法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7世纪的英国,通过《大宪章》等文件确立了国王权力的限制和人民权利的保障。
2. 宪法的发展:宪法的发展经历了几个重要阶段,如启蒙时代的宪政思想、美国独立战争后的宪法制定、法国大革命后的宪政运动等。
现代宪法往往包括了权利法案、行政法、司法法和国际法等多个方面的内容。
三、宪法的性质与特征1. 宪法的性质:宪法具有法律性质,是国家最高法律,具有法律效力和约束力。
宪法是国家政治制度的基本规范,体现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安排和价值追求。
2. 宪法的特征:宪法具有普遍性、稳定性、基本性、权威性和约束性等特征。
宪法的普遍性表现在适用于整个国家和全体公民;稳定性体现在宪法的修改需要一定的程序和条件;基本性体现在宪法对国家政治制度和权力运行的基本规范;权威性体现在宪法的制定需要具备一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约束性体现在宪法对国家机关和公民的行为具有约束力。
四、宪法的内容与结构1. 宪法的内容:宪法的内容包括宪法的序言、总则、基本权利与义务、国家机构和权力运行、宪法的修改和解释等方面。
不同国家的宪法内容有所差异,但通常都包括了对国家制度、国家机构和公民权利的规定。
2. 宪法的结构:宪法的结构通常包括了序言、总则、基本权利与义务、国家机构和权力运行、宪法的修改和解释等部分。
宪法的结构安排合理,便于理解和适用。
五、宪法的解释与适用1. 宪法的解释:宪法的解释是指对宪法规定的理解和阐释。
宪法的解释可以通过宪法解释机关、宪法学说和宪法实践等途径进行。
宪法复习资料
第一章宪法学的基本理论第一节宪法学的概念和本质一、宪法的特征1,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最根本的问题2,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更严格(1)宪法的制定一般要求成立专门的机构(2)宪法草案的通过程序比普通法律严格(3)只有宪法规定的特定主体才能提出修宪的议案(4)修改宪法的通过程序更严格(5)有些国家明确规定对修宪内容的限制3,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1)宪法是普通法律制定的基础和依据(2)与宪法相抵触的法律无效二、宪法的本质(一)宪法是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基本形式(二)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1,宪法是阶级斗争的产物2,宪法随着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变化而变化综上所述,宪法是确认民主事实,集中反映一国政治力量对比关系,通过规范国家权力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根本法。
第二节宪法的分类和渊源一、宪法的分类(一)资本主义类型的宪法和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二)其他分类1,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2,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3,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4,近代宪法和现代宪法标志:1918年苏俄宪法和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二、宪法的渊源(宪法的表现形式)(一)宪法典(二)宪法性法律(三)宪法惯例(四)宪法判例(五)宪法解释(六)国际条约我国的宪法渊源:宪法典、宪法惯例、宪法解释。
第三节宪法的制定、解释与修改一、宪法的制定宪法制定是指宪法制定主体依照一定的理念、基本原则和程序并通过制宪机关创制宪法的活动。
(一)制定机关与制宪程序1.制宪机关:是接受制宪权主体委托,具体制定宪法的机关。
制宪机关部室宪法制定权的主体,宪法制定权的主体是全体人民。
2.制宪程序(1)设立制宪机关(2)提出宪法草案(3)通关宪法草案(4)公布二、宪法的解释(一)宪法解释机关和宪法解释体制1.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或立法机关解释制(社会主义国家)2.普通法院解释制3.宪法法院或宪法委员会解释制(二)宪法解释的种类1.有权解释和学理解释(依据宪法解释的效力所作的划分)2.合宪解释、违宪解释和补充解释(依据宪法解释的目的所作的划分)3.语法解释、逻辑解释、历史解释、系统解释和目的解释(依据宪法解释的方法所作的划分)(三)宪法解释的原则1.符合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2.符合宪法规定的国家根本任务和目的3.协调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内容4.协调宪法规范与社会实际的关系(四)我国的宪法解释宪法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三、宪法的修改宪法修改是指宪法修改机关认为宪法的部分内容不适应社会实际而依据宪法规定的特定修改程序删除、增加、变更宪法部分内容的活动。
宪法学知识点总结
宪法学知识点总结宪法学是研究宪法的学科,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法律文件,规定了国家政治体制的组成和权力的运行方式,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宪法学包括宪法的起源、内容、解释和适用、以及宪法制度在不同国家间的比较研究等方面的知识。
本文将结合宪法学的基本理论和案例分析,对宪法学的若干重要知识点进行总结。
一、宪法的起源宪法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各种政治组织形式的产生,早在古代希腊和罗马,就有因特定历史条件而产生的宪法。
然而,现代意义上的宪法主要起源于17世纪的英国。
17世纪的英国发生了著名的“光荣革命”,君主与议会之间爆发了严重的冲突,导致了王权的严重削弱。
1689年,英国议会通过了《权利法案》,这一法案规定了君主与议会的权力分配,成为了英国的第一部成文宪法。
自此之后,宪法成为了民主国家的标志。
二、宪法的内容宪法的内容包括了国家政治体制的基本原则、国家政府组织及职权的分配、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宪法的修改程序等。
例如,美国宪法规定了联邦政府的三大分支、各分支之间的相互制衡,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规定了中国的国家组织形式、国家的基本政治原则和国家的基本制度。
三、宪法的解释和适用宪法的解释和适用是宪法学的重要研究领域。
在宪法的解释方面,有针对宪法文字的解释和针对宪法精神的解释两种方式。
在宪法的适用方面,涉及到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宪法权利的实现方式等问题。
例如,美国最高法院在《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中判决:“种族隔离是违宪的”,这一判决对宪法权利的适用具有重要意义。
四、宪法制度比较宪法制度比较是宪法学的另一个重要研究领域。
不同国家的宪法制度具有不同的特点,例如宪法的起草方式、宪法权利的保障方式、宪法的修改程序等。
宪法学家可以通过比较研究来总结不同国家宪法的特点,为各国宪法的修改和完善提供参考。
例如,美国、英国和法国是传统的宪政国家,宪法具有长期稳定的特点,而德国、日本和韩国等国家则是宪政民主国家,宪法具有较为灵活的特点。
宪法学复习资料
宪法学复习资料简答题1、简述宪法学的基本特征①宪法学具有更加鲜明的现实政治性②宪法学在法学学科体系中具有重要的基础性③宪法学具有特殊的规范性和实践性2、宪法的特征①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最根本的问题②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更为严格③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3、宪法的分类①资本主义类型的宪法和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②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③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④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⑤近代宪法和现代宪法4、宪法解释的原则①符合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②符合宪法规定的国家根本任务和目的③协调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内容④协调宪法规范与社会实际的关系5、宪法的效力①空间效力。
宪法的空间效力是指宪法在什么地域内发生效力。
宪法的空间效力及于国家行使主权的全部空间,也就是一个国家的领土。
②时间效力。
宪法的时间效力,是指宪法在什么时间段上发生效力,具体而言就是宪法的生效与失效问题。
③对人效力。
宪法的对人效力,是指宪法对哪些主体发生效力。
具体分为两个方面:(1)宪法所约束的公权力主体。
(2)基本权利所保护的对象。
也就是基本权利主体。
④对事效力。
宪法的对事效力,是指宪法对社会生活的那些领域、哪些事项发生效力。
传统上,宪法只对公共领域涉及国家权力运行的事项发生效力。
6、资本主义宪法的基本特征①确立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基本原则②确立资本主义根本政治原则③确立主权在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7、我国宪法指导思想的理论内涵①关于国家性质的理论②关于国家政权组织形式的理论③关于国家结构形式的理论④关于国家政党制度的理论⑤关于民主法治的理论⑥关于国家根本任务的理论8、民主集中制原则含义:①民主基础上的集中②集中指导下的民主③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的有机结合和辩证统一内容:①在国家机构和人民的关系上,国家权力来自人民,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②在国家权力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上,国家权力机关居于核心地位,其他的国家机关包括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③在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的关系上,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与积极性的原则④国家权力机关的运行高度重视运用民主机制9、国家结构形式的分类①单一制。
宪法学知识点
宪法学知识点宪法学是指研究国家宪法的学科,主要内容包括宪法的来源、性质、结构、内容、解释、修改等方面。
以下是宪法学的一些知识点。
一、宪法的定义和分类宪法是规定国家组织和行政管理基本制度,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国家最高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法律效力和权威性。
宪法可以分为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
成文宪法是指由制宪会议或议会制定的明文的宪法文件,如中国宪法。
不成文宪法指没有明文文件,但是存在于国家政治生活之中的宪法原则或规范,如英国宪法。
二、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的基本原则包括:1. 国家的主权属于全体人民;2. 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3. 领导权属于中国共产党,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4. 在宪法规定的范围内,公民享有基本权利和自由,同时也要履行社会责任;5. 民族平等、自治、和睦相处,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6. 国家的根本任务是经济建设,实现国家富强;7.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治国。
三、宪法的修改和解释宪法的修改需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表决通过。
在修改过程中,必须遵守特定程序和规定。
宪法的解释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
在宪法的适用过程中,如果出现解释不一致的情况,应该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解释为准。
四、宪法的实施和监督宪法的实施和监督包括以下方面:1. 国家组织和行政管理的实施应该遵循宪法规定的原则和规定;2. 宪法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需要国家行政机关的保障;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应该对宪法的实施进行监督;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该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合宪性进行监督;5. 监察机关应该对宪法的实施进行监督。
五、宪法的保障措施宪法的保障措施包括以下方面:1. 宪法是最高法律,必须得到全体公民的支持和遵守;2. 宪法法律效力、优先性和不可修改原则的规定;3. 国家机关和公务员必须宣誓或者宣誓书;六、宪法的作用和意义宪法的作用和意义包括以下方面:1. 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律,它规范了国家机构、权力关系和政治制度等方面;2. 宪法是保障人权和自由的基本保障,对于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3. 宪法是指导政治文明、社会文明和法律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4. 宪法是国家民族和谐、国家政治稳定和国家发展的重要保障。
宪法复习资料完整版
宪法复习资料一、名词解释1、宪政:宪政是以宪法为前提,以民主政治为核心,以法治为基石,以保障人权为目的的政治形态或政治过程。
又称立宪主义,是一种主张国家权力来自宪法并被宪法约束、规定公民权利的学说或理念。
宪政是以宪法为前提,以民主政治为核心,以法治为基石,以保障人权为目的的政治形态或政治过程宪政的要义有两点:第一是保障每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自由;第二是限制公共权力,一切公共权力的权威与合法性来自于宪法。
2、违宪审查制度:是指对国家机关和政党及重要领导人的言论或行为违背宪法的原则、精神和具体内容,由专门国家机关依法确认其法律责任的制度。
3、代议制度:指选民通过选举产生代表组成议会,由议会代表选民行使立法权、财政权和监督权等政府权力,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管理的制度。
4、选举制度:指的是由选民、选举单位以及政府机关遵照法定的程序和方式选拔并认定代议机关代表以及其他政府机关公职人员的行为。
5、两院制:两院制是指通过选民选举产生、或者通过选举和任命相结合的方式产生两个相对独立的立法团体,并由两者共同行使立法权的体制模式。
6、一院制:一院制是指由民选议员组成一个单独的立法团体,由其独立行使全部立法权7、君主制:指以终身制、世袭制的君主为国家元首,并由其在名义上或实质上执掌政府权力的政权组织形式。
8、共和制:是与君主制相对应的一种政权组织形式,是指在确认主权在民的前提下,以选举制和任期制为基础,由不同的政府机构根据宪法分别掌握和行使不同性质的政府权力而形成的一种政权组织形式。
8、人民代表大会制:由人民通过选举产生人民代表,组成统一行使政府权力的代表机构;各代表机构分别产生同级其他政府机构,并通过宪法和法律赋予相关政府机构相应的职权;代表机构处于政府机构体系的核心,其他政府机构由其产生并对其负责。
9、政党:政党是现代国家的政治组织,是“由一群人组成的团体,他们通过选举或革命取得政权并行使政权。
10、国家元首:通常为一个国家对外、对内的最高代表与象征,也是该国政府机构的组成部分,并依据该国宪法行使相关的元首职权。
宪法学大题复习资料
宪法学复习资料1、什么是宪法?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表明宪法是国家法律的一种,宪法具有最高法律的效力,宪法是政治法,是治理国家的根本法和基本原则总体,与同一法律体系中的其他法律相比,宪法的根本法属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①宪法规定的内容和调整的社会关系不同于其他法律;②宪法的效力高于其他法律;③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不同于其他法律。
2、如何理解宪法是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阶级斗争力量对比关系之所以成为宪法发展变化的重要因素,主要是由宪法同国家政权的密切关系所致。
一方面,国家政权是宪法存在的政治基础和维护力量,宪法所表现的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根本意志;另一方面,宪法又服务于国家与公民关系的调整,因此宪法始终与国家政权保持着十分密切的关系,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变化,必然影响国家政权,从而导致宪法存在的政治基础和维护力量变化,引起宪法的变化。
3、宪法怎样进行分类?现有的宪法分类理论,可从逻辑方法和分类标准进行考察:(一)从宪法分类的逻辑方法上看,宪法分类理论主要有两分法和三分法两种。
两分法是宪法分类理论中最常见的分类模式,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近代宪法与现代宪法,平时宪法与战时宪法,资产阶级国家宪法与无产阶级国家宪法等,都属于这种模式。
三分法可将宪法分为民定宪法,钦定宪法和协定宪法以及所谓一权宪法,三权宪法和五权宪法等。
(二)从宪法分类的标准上看,宪法分类理论有形式上的宪法分类和实质上的宪法分类,形式上的宪法分类理论主要包括:①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②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③民定宪法,钦定宪法和协定宪法;④形式上的宪法与实质上的宪法或狭义宪法与广义宪法;⑤近代宪法与现代宪法等;实质上的宪法分类,又称宪法的类型,它将宪法分为资产阶级国家宪法和无产阶级国家宪法。
4、为什么说现行宪法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宪法?①确认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即“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为国家在新时期的根本任务,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成为根本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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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复习资料(一)一、名词解释1、宪法:宪法是规定一个国家的根本性问题,使民主制度法律化,集中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反映政治力量实际对比关系的国家根本大法。
2、刚性宪法:是指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机关或程序与普通法律不同的宪法。
3、柔性宪法:是指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机关或程序与普通法律相同的宪法。
4、成文宪法:是指以一个或几个法律文件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宪法。
5、不成文宪法:是指以国家的一般法律、惯例或法院判例形式出现的宪法。
6、钦定宪法:是指在君主立宪制的国家由国王或君主制定的宪法;7、民定宪法:是由议会、制宪会议或经公民投票表决通过的宪法;8、协定宪法:是指由君主和代表民意的代议机关共同制定的宪法。
9、宪法惯例:是指在国家长期的政治生活中形成的、涉及国家根本问题,调整相应基本关系,为社会普遍承认和遵循的、具有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习惯和传统。
10、解释宪法:即宪法解释,是指由法定的机关对宪法条文的内容、词义以及适用范围所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
二、单项选择题1.我国有权对宪法进行解释的机关是( B )。
A.全国人大 B.全国人大常委会C.最高法院 D.国务院2.资产阶级学者以宪法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将宪法分为( A )。
A. 成文与不成文宪法 B.规范与不规范宪法C.刚性与柔性宪法 D.钦定与民定宪法3.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是( C )。
A.英国宪法 B.法国宪法C.美国宪法 D.荷兰宪法4.国家制度的核心是( A )。
A.国体 B.政体C.国家结构形式 D.政党制度5.我国的政党制度是( D )。
A.一党制 B.多党制C.多党合作制 D.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三、填空题1、我国宪法规定,一切___法律____、___法规____和____地方性规范____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2、一切国家机关和____武装力量______、___各政党_____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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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资料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宪法学一、宪法是什么?如何理解宪法?(宪法的概念和特征)宪法是指为限制国家权力滥用,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对国家中最为根本性的问题进行规定的法律规范,其内容主要涉及国家政治体制结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
这里所说的宪法仅指宪法典的含义,理解它需要双三个层面入手。
(一)从目的层面来看,宪法的目的在于限制国家权力的滥用,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
(二)从内在的层面来讲,宪法规定的内容具有根本性宪法关注的核心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国家权力。
关于国家权力的规定往往涉及国家权力的来源、国家权力的行使和国家权力的配置。
二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三)从外在的形式层面来讲,宪法在效力上具有最高性,制定和修改上具有严格性。
1、宪法的效力高于普通法律。
凡是与宪法相违背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或者国家机关的行为都归为无效,都应当承担相应的宪法责任。
2、宪法的制定和修改比普通法律严格。
首先,宪法一般由专门的制宪机关制定。
其次,宪法的修改程序一般比普通法律修改程序更为严格。
这些严格的程序包括:(1)修宪提案权主体有特别限制,有的国家要求议会绝对多数提出,有的国家规定由总统提出,我国宪法规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出。
(2)宪法的修改程序有特别严格的规定,一般要求立法机关以绝对多数或特定的方式通过,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宪法修改须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二、什么是成文宪法?什么是不成文宪法?成文宪法是指以统一的宪法典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宪法。
不成文宪法是指没有统一的法典形式而由带有宪法性质的各种政治文件、法律文件、宪法惯例和宪法判例组成的宪法。
三、什么是规范性宪法?名义性宪法和标语性宪法?规范性宪法,是指宪法对国家权力有规范性作用,能够约束国家权力的运行的宪法。
名义宪法,是指由于宪法内容远离本国的实际政治生活,不能发挥规范性作用,对国家权力没有起到约束作用的宪法。
宪法学原理知识点梳理
宪法学原理知识点梳理一、宪法的概念和特征1、宪法的定义: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基本原则、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职权,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宪法的特征宪法内容的根本性:涉及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宪法效力的最高性: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依据,其他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宪法制定和修改程序的严格性:通常需要特定的机关和特定的程序。
二、宪法的历史发展1、世界宪法的产生和发展英国宪法:不成文宪法的代表,具有柔性宪法的特点。
美国宪法: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确立了三权分立和联邦制的原则。
法国宪法:多部宪法的更替,反映了法国政治的变迁。
2、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1908 年《钦定宪法大纲》: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
1912 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具有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宪法性质。
新中国成立后的宪法:1954 年宪法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之后经历了多次修改和完善。
三、宪法的基本原则1、人民主权原则:国家的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
人民选举代表组成国家权力机关。
人民对国家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2、基本人权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宪法的重要内容。
公民的人身权利、政治权利、经济权利、文化权利等得到保障。
国家积极创造条件促进人权的实现。
3、权力制约原则:通过权力之间的相互制约,保障权力的正确行使。
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的相互制约平衡。
中央权力与地方权力的相互制约。
4、法治原则:依法治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国家的治理依靠法律。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法律。
四、国家性质1、国家性质的概念:即国体,指国家的阶级本质,反映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
2、我国的国家性质:人民民主专政工人阶级的领导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根本标志。
工农联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基础。
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特色。
宪法学复习资料
宪法学复习资料宪法学复习资料宪法学是法学的重要分支之一,它研究的是宪法的内容、原理和运行机制。
对于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说,宪法学是必修课程之一,也是法学考试中的重要科目。
因此,掌握宪法学的基本知识和理论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提供一些宪法学复习资料,帮助学生们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这门学科。
一、宪法的定义和特征宪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是国家政权组织和运行的总章程。
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国家机关的组织和职权、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
宪法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 最高法律地位:宪法在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其他法律都必须遵守宪法的规定。
2. 法律的法律:宪法是国家法律体系的核心,其他法律都是在宪法的框架下制定和实施的。
3. 国家的基本制度:宪法规定了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和国家机关的组织形式,是国家制度的基础。
4. 具有稳定性和长期性:宪法相对稳定,一般不会频繁修改,保持较长时间的有效性。
二、宪法的起源和发展宪法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例如古希腊的城邦制度和罗马法的影响。
但是现代宪法的发展主要始于18世纪的美国和法国。
美国的《美国宪法》和法国的《人权和公民权利宣言》被认为是现代宪法的开山之作。
此后,各国纷纷制定和修订自己的宪法,形成了多样化的宪法制度。
宪法的发展经历了从权利保障到制度建设的转变。
最初的宪法主要关注个人权利的保护,强调限制政府权力。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政治制度的完善,宪法开始重视国家机关的组织和职权,强调制度的规范和运行。
三、宪法的解释和适用宪法的解释和适用是宪法学的重要内容。
宪法的解释是指对宪法规定的含义和适用范围进行解释和说明,以便正确理解和适用宪法。
宪法的解释主要有字面解释、历史解释、系统解释和目的解释等方法。
宪法的适用是指将宪法规定应用于具体案件和具体情形的过程。
宪法的适用主要通过宪法法院进行,宪法法院是负责审理宪法案件和保护宪法权利的特殊法院。
宪法法院通过对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保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维护公民的宪法权利。
宪法学知识点归纳
宪法学知识点归纳一、简介宪法学是法学的一个重要分支,主要研究国家宪法的学科体系和基本原理,涉及国家组织原则、国家权力机关、宪法解释、宪法制度等方面内容。
本文将对宪法学的一些核心知识点进行归纳,帮助读者快速了解和掌握宪法学的重要概念和理论。
二、宪法的定义宪法是国家最高法律,是国家政治制度的基本规范,也是国民生活的基本保障。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组织形式、权力机关的构成和运行机制,保障公民权利和义务,确立了国家治理的基本原则。
三、宪政原则1. 三权分立原则:宪法要求国家权力分为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相对独立的机关行使,并相互制约和平衡。
2. 人民主权原则:宪法认为国家的权力来自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根本,人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应当得到保障。
3. 民主原则:宪法强调国家治理应当以民主方式进行,包括选举制度、言论自由、结社自由等方面的保障。
4. 法治原则:宪法要求国家权力在法律框架下行使,强调法律的统治,保护公民权利,规范政府行为。
四、宪法的内容1. 基本权利:宪法明确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人身自由、平等权利、财产权利、言论自由、结社自由等。
2. 国家机关:宪法规定了国家权力机关的组织形式、职能和运行机制,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3. 地方自治:宪法保障了地方自治权,规定了地方政府的组织形式和权力范围,促进了地方政府在一定范围内的独立和自主。
4. 宪法解释:宪法解释是保证宪法正确适用的一项重要工作,它由专门机构负责进行,确保宪法规定的正确解释和实施。
5. 宪法修正:宪法修正是根据国家的发展需要进行的,一般需要经过立法机关逐级审议和公民投票才能生效。
五、宪法学的发展宪法学是一个不断发展的学科,随着社会进步和国家治理需要的变化,宪法学的研究内容和方法也在不断演进。
当前,宪法学的研究方向主要包括宪法制度、宪法解释、宪政改革等。
六、宪法学的意义宪法学对于国家的政治制度建设、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考研宪法学背诵材料
考研宪法学背诵材料一、国家基本制度1. 国家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 政治制度: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3. 经济制度: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4. 文化制度: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
二、公民基本权利1. 平等权: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2. 人身自由: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搜查和侵害。
3. 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权利。
4. 宗教信仰自由: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5. 文化教育权利:包括受教育权、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6. 社会经济权利:包括财产权、劳动权、休息权、物质帮助权等。
7. 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的特殊保护:国家保障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采取措施保障他们的生活和福利。
三、国家机构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立法权和监督权。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家元首,负责公布法律、发布命令等职权。
3. 国务院:最高行政机关,负责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和决议。
4.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司法机关,分别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
四、宪法修正案1. 宪法修正案的制定和通过需要经过严格的程序,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2. 宪法修正案的内容应当符合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不得与宪法的其他条款相抵触。
3. 宪法修正案的效力应当追溯到修正案通过之日。
五、宪法效力与保障1.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2. 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等都必须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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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政2016级宪法学考前冲刺背诵by冷师兄一、题型及分值1、单选(15个15分)2、多选(10个10分)3、名词解释(4题12分)4、判断分析(4题16分)5、简答(3题15分)6、论述(2题20分)7、材料分析(1题12分)二、重点章节(占80%以上)第一章第二节第五章第一节第二节第四节第六章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第八章第二节第三节三、特别说明1、在复习时请结合自身情况,分配好时间。
时间充裕的,尽量全面复习;时间紧张的,先复习重点,文中有些内容可略看。
宪法就这样,没办法。
2、宪法考点很难把握,大家做题时也发现了,基本全是陌生的,感觉是复习了“假书”。
非重点也会考查,某些概念未在文件中列明,可结合教材复习,此份文件仅供参考。
3、考查选择题的,不必完全背诵,留意细节表述,对比记忆,注意区分即可。
重要的概念应当熟记,应对名词简答分析论述。
4、记忆时应当掌握方法,长段文字先记关键词(特别是大题),人大及常委会职权之类的可以对比记忆,必要时还可以利用口诀记忆。
5、法条会考查一定分值,群里上传了重点法条的文件,可下载使用。
但不会要求完全一字不漏地写下来,记住要点即可。
6、考试时遇到陌生的题,不要慌,大家都记不住。
尽量写,言之有理也会酌情给分。
比如名词解释可从某主体+为了什么+内容等角度去还原。
第一章第二节宪法的性质与地位(重点)一、宪法的性质(一)宪法的公法性1、从利益上说,宪法体现出显著的公共利益性;2、从宪法关系的主体上说,宪法关系的主体至少一方具有公的属性;3、从宪法规制的对象上说,宪法是以公权力(职权)为规范的核心;4、从宪法的内容上说,宪法以国家的公共政策为重点之一。
(二)宪法的政治性1、从制宪的目的看,宪法具有特定的政治目的;2、从宪法产生上看,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竞争的政治产物;3、从宪法的精神看,像每个国家宪法都蕴含和直接表达着特定的政治哲学思想或者意识形态;4、从宪法的内容看,宪法具有政治宣言的特性,同时它还规定了国家在特定时期的政治任务和原则。
二、宪法的地位(一)宪法是根本法(从四个方面理解)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规范;2、宪法是公民权利的根本规范;3、宪法是普通法律的根据法;4、宪法是最高效力之法。
(1)在一国的法律体系中,宪法居于核心地位,其他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任何违背宪法的法律法规无效;(2)宪法是国家一切组织和个人活动的根本准则,任何行为都不得违反宪法的规定。
(二)宪法是母法三、宪法的功能(一)宪法是国家组织之法1、宪法确立了建国的目的、原则和体制。
2、宪法确立了国家的组织结构。
3、宪法确立了国家的区划结构。
(二)宪法是权力之法1、宪法对国家权力所属的明定(1)现代宪法将国家权力所有者和行使者进行了分离,将国家权力归属于人民,然后将此进行分解,分别授予不同国家机关专门行使;(2)宪法确立国家权力属于人民,既是国家权力合法性和正当性的宣示,也是规制国家权力在行使中的目的性,即为人民谋福利。
2、宪法对国家权力的配置(1)从权力的横向配置来看:现代宪法主要确立了“三权”配置模式和“五权配置模式”。
(2)从权力的纵向配置来看:主要有中央集权式的权力配置和地方自治式的权力配置。
3、宪法对国家权力的限制(1)宪法设置国家权力的范围和边界;(2)宪法规定了国家行使权力的禁止性事项;(3)宪法设立了行使权力的例外情形和附加情形。
(三)宪法是权利之法1、从宪法产生的根源上讲,宪法源于权利。
2、从宪法的价值上讲,宪法也称为权利之法。
因为人和公民的权利自由是宪法核心的价值。
3、从宪法的功能上讲,宪法被称为权利之法。
宪法对人和公民权利保护具有根本性地位和特殊功能。
4.从宪法的内容上讲,大多数国家的宪法典对人和公民的权利进行了专门详尽的规定。
第二章宪法的渊源与构成1、宪法渊源:宪法典、宪法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宪法)、宪法性法律(如选举法、国家机关组织法)、宪法惯例(又称宪法习惯,我国有)、宪法判例(我国不是)。
2、宪法的分类:(1)按是否有统一法典形式:成文宪法、不成文宪法。
1787年美国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
英国宪法是不成文宪法的代表。
(2)按修改程序的难以程度:刚性宪法、柔性宪法。
一般不成文是柔性,但有的成文也属于柔性(如哥伦比亚、智利、秘鲁)。
(3)按宪法制定的主体:钦定宪法(1814挪威王国宪法)、协定宪法(1809瑞典宪法)、民定宪法。
3、宪法典的结构:我国的顺序和构成是:序言、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138条,有序言,但没有附则。
第三章第四章温馨提示:据莫江平老师说,第三四章总共可能涉及1至2分,估计为选择题。
1、制宪权主体(全体人民),制宪机关(第一届人大第一次全体会议)。
解释宪法(常委会)。
修宪机关(全国人大)、修正案公布(惯例人大主席团)。
2、人权是一种消极权利,公民权是一种积极权利。
2004年修正案人权入宪:国家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第五章中国宪法中的公民权第一节公民权的含义(重点)一、公民(一)公民的内涵现代意义的公民内涵在内涵上发生质的飞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公民概念的提出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平等。
2、公民是与国家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是有资格、有能力与国家直接相关的一种公共身份。
3、公民享有对国家事务的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公民与国籍1、取得方式:原始国籍(基于出生而取得),继有国籍(自己申请或法律规定)。
2、我国的具体规定p75(三)公民与人民的区别1、性质不同。
公民是与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相对应的法律概念;人民是与敌人相对应的政治概念。
2、范围不同。
公民的范围比人民的范围广泛,公民除了包括人民,还包括敌人。
3、地位不同。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而公民中的敌人,不享有全部的权利,尤其是政治权利受到限制,也不能履行公民的某些光荣义务。
4、公民是一个个体概念,而人民是个集体概念。
二、公民基本权利(一)公民权1、含义:公民权利(简称公民权),是指公民根据一国宪法和法律所享有的各项权利的总称。
2、分类:在公民权体系中,按照规定公民权的法律规范效力等级的不同,可将公民权分为公民基本权利和公民一般权利。
公民基本权利是宪法规定的公民权,而公民一般权利是宪法宪法之外的其他法律规范规定的公民权。
(二)公民基本权利的概念和特征含义:公民基本权利,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在国家和社会中享有的必不可少的权利。
1、公民基本权利是由宪法规定的权利。
2、公民基本权利体现公民与国家之间的基本关系。
3、公民基本权利体现了公民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法律地位。
4、公民基本权利具有不可缺少性。
(三)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1、公民基本权利的界限可在两个维度上展开:一是不得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二是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2、宪法规定公民基本权利的界限可采取以下三种形式:(1)在宪法规范中直接规定具体权利的限制;(2)在宪法规范中不作具体的限制,只规定依法限制的原则;(3)在宪法规范中对某些基本权利不作具体限制,但对各种权利和自由加以总的原则性限制。
我国就属于这种情况。
3、需要注意的是:(1)不同国家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程度可能有所不同,同一个国家在不同历史时期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内容也可能有所不同;(2)有些权利是绝对不受限制的;(3)在紧急状态下,为了公共利益以及公民生命财产的需要,可暂时性的对公民基本权利进行限制;(4)对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必须符合宪法规定的目的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保留原则。
(四)公民基本权利的分类1、消极权利:无须国家干涉即能实现的权利,如财产权和继承权(规定在总纲)。
积极权利:依赖于国家权力的积极作为才能实现的权利。
2、教材按照公民基本权利的性质分类:平等权、参政权、自由权、财产权、受益权、权利救济权。
p78三、公民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之间的关系1、公民基本义务是指宪法规定的公民对国家和社会必须履行的根本责任,是国家权力赖以存在的基础和保证。
2、我国宪法典中规定的公民基本义务包括:详见p79第二节公民的平等权(重点,可能出论述)一、平等权的概念1、形式平等:不考虑每个“具体”的人天然的差异,认为每个“抽象”的人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享有相同的权利,履行相同的义务,每个人具有相同的发展机会,起点相同,因此也被称为机会平等。
2、实质平等:是指因为特定的人在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与其他人存在事实上的差异,而采取不同的措施,在实质上为公民提供平等发展的条件,缩小由于形式上平等造成的差距,又叫条件平等。
3、需要注意:实质平等只是对形式平等的修正和补充,不能完全取代形式平等;实质上的平等不是绝对平等,不同于结果平等,不是平均主义。
4、平等权:指公民要求国家同等保护,不受无礼的差别对待的权利。
从性质上看,平等权具有以下特征:(1)平等权是在比较中产生的权利。
(2)平等权是置于其他一切权利之上的权利。
(3)平等权属于保障性权利。
二、平等权的宪法规定三、平等权与合理差别平等权的内涵既包括形式平等,又包括实质平等。
形式平等要求一律平等,实质平等承认合理差别。
所谓合理差别,是指为了保障实质平等,立法时采取的具有合理依据的,并且是在合理程度上的差别。
从我国的法律实践看,合理差别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根据人生理上的差异所采取的合理差别。
(2)根据民族差异所采取的合理差别。
(3)根据特定职业的需要,而对任职者采取的资格限定。
(4)根据从事职业的特殊性,而对从业人员权利进行特殊的限制或保护。
第三节公民的参政权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现行宪法第3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二、批评权和建议权(第27、41条)三、控告、检举权p84补充:我国宪法还没有明文规定的:生命权、沉默权、隐私权、环境权、知识产权、营业自由、罢工自由、迁徙自由、传教自由。
第四节公民的自由权(重点)一、表达自由(一)表达自由概述1、含义:表达自由是指公民通过各种形式表达自己的思想、意见和观点而不受他人干涉的自由。
表达自由的内容包罗万象,形式多种多样。
2、限制:一方面,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包括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的稳定等;另一方面,不得侵犯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如名誉权、隐私权等3、现行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二)言论自由1、言论自由是指公民通过口头表达方式发表自己观点的自由。
从广义上来说,言论自由不仅包括口头表达方式,还包括其他表达方式,其内涵和外延与表达自由权相同。
2、具体而言,言论自由在行使时注意以下情况:(1)不得使用煽动性言论煽动他人实施违法行为(2)不得侵犯他人的人格尊严,主要指名誉权和隐私权(3)不得使用猥亵或淫秽言论等违反公序良俗(4)不得发表虚假言论造成公共利益的损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