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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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教学档案(含教学成果档案)是教研室开展工作的历史记载,同时是总结经验、加强学科建设、不断改进工作的重要参考资料。教研室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做好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特备是当资料管理人员变动时,要做好资料交接工作。为保障教学档案规范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一、医院要责成专人(兼职)负责管理教学档案。
二、根据文件、资料分类设卷,集中保存。
三、教学档案的主要内容:
1、基本情况:建立协作关系有关申请、批文、协议书,本院机构设置、床位配置、教学设备、师资队伍情况。
2、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河北医科大学、承德医学院等协作院校和医院下发的有关教学工作的规章制度。
3、教学文件:有关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医院各年度教学日历、实习安排。
4、见习带教教学材料
①、教案首页及教案:重要的教学文档资料,学期结束后按讲课顺序装订成册。
②、见习教案:学期结束后按讲课顺序装订成册,并于册子首页附上本学期见习课授课计划。教案与计划必须统一一致。
③、听课记录:脱产教师必须听本专业大课,并做好详细记录。其根本目的为:更合理的安排见习内容,使见习内容与授课内容有机结合,互相补充。
④、集体备课记录:为本教研室相关教师更好的完成某一次教学活动而组织的集体讨论记录。主要包括两种形式,一、课堂授课的集体备课:一般由教研室主任组织,参加人员含各年资教师。即在教研室主任主持下,各级教师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对该教师的授课安排提出修改意见,并最后形成统一,形成最终的课程安排,即教案首页定稿。二、见习带教的集体备课:脱产教师组织相关人员结合听课记录讨论见习内容并形成见习教案。
⑤、教学总结(含教研室总结及脱产教师个人总结):脱产教师结束后,教师于科教处处领取相关表格,一式两份填写后经教研室主任签字,分别存档。
5、考试:考试成绩和成绩册长期保存,考试卷保留到学生毕业后三年,每学期对考试进行分析总结。
6、检查与评估:教学检查、教学评估的有关材料。
7、其它:试讲记录、教学检查记录、会议记录、教学查房记录、病例讨论记录、小讲座记录等。
四、每学年的教学资料在6月底前整理好,存放在科教处。
几点说明:
1、各种记录本要进行连续使用,不必每学期更换。
2、各教研室、脱产教师要保证文档的规范,齐全。
3、脱产教师见习带教结束后将全部文档交至科教处,审查合格后存档。
4、各教学科室于每年6月将实习带教教学资料交至科教处,审查合格后存档。
此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二0一0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