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政府关于确定2017年重大创新团队和第一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的通知-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的通知正文:----------------------------------------------------------------------------------------------------------------------------------------------------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的通知各市、区科技局: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环境,完善人才创新创业机制,大力吸引与集聚海内外高科技领军人才来苏创新创业,切实提高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步伐。
今年,市政府、市人才办分别出台了《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的意见》(苏府办[2007]37号)及《实施细则》(苏人才办[2007]4号)。
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支持对象:面向海内外,不分国籍、不分地域。
领军人才一般应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学位。
二、支持条件:(一)创业领军人才1、拥有独立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权,且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较好市场潜力和产业化前景的领军人才。
2、在国际某一学科、技术领域内的带头人,能够引领产业发展走在国际前沿的领军人才。
3、在本市重点产业领域中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领军人才。
4、2007年1月1日后到苏州市创办科技型企业,本人为企业的法人代表或主要参股人。
5、正在洽谈,拟今年在苏州注册的科技型公司。
(二)创新领军人才1、在本市创业成功并在苏州大学、中科院苏州纳米研究所等在苏高校和科研院所中建立从事国际前沿技术研发实验室的人员。
2、时间为2007年1月1日起。
三、申报材料:1、创业人才填写《创业计划书》,创新人才填写《项目申报书》,一式六份。
请在苏州市科技局网站下载。
2、相关资格、业绩、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3、有效身份证件。
4、主要辅助材料:(1)技术成果为发明专利,需提交相应机构颁发的专利证书(复印件1份)以及被授予专利权后各年所缴纳的年费发票(复印件1 份)。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2013年第一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通知-苏府[2013]144号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2013年第一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通知正文:----------------------------------------------------------------------------------------------------------------------------------------------------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2013年第一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通知(苏府〔2013〕144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经专家评审、市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张贵新等67人为2013年第一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名单附后)。
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姑苏人才计划的若干意见》(苏发〔2010〕20号)的有关要求,做好相关资助工作,落实好各项待遇,加强跟踪服务,切实支持人才创新创业。
希望获得资助的人才要充分发挥创新创业领军作用,开拓创新、奋勇争先,努力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抢占科技与产业融合发展的制高点,为苏州推进创新型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2013年第一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名单苏州市人民政府2013年7月3日附件2013年第一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名单(排名不分先后)张贵新张家港智电电工高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张立勋张家港市永发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黄继颇张家港凯思半导体有限公司索来春张家港安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JianKuShang 张家港格林台科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王浪平苏州格科特真空镀膜技术有限公司周建斌江苏浦士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姜齐荣张家港智电电力电子研究所有限公司陈文政联优机械(常熟)有限公司谈顺毅江苏慧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宋瑛林常熟微纳激光光子技术有限公司史晓华苏州光舵微纳科技有限公司徐辰江苏思特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陈平物联微电子(常熟)有限公司刘忠军江苏云才材料有限公司王慰江苏畅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孔剑苏州镭创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谢乾昆山百敖软件有限公司邓庆平优化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吴翔虎直觉系统科技(昆山)有限公司廖奕坤昆山德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文利苏州世纪正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李宗雨苏州碧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安海谦金普诺安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姜淑忠苏州泰铎电气有限公司蔡鸿明苏州鸿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陈照峰苏州宏久航空防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杨永喆太仓富勒姆纳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李磊苏州绿控传动科技有限公司刘现军苏州楚凯药业有限公司任廷荣苏州欧康泰压缩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吕少波苏州四同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方波苏州舜唐新能源电控设备有限公司凌静苏州维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范国平苏州瑞奇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郑文革苏州市炽光新材料有限公司项安苏州太易检测设备有限公司刘星乐趣软件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席建忠苏州吉诺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MatthiasPeterVolk 苏州森思珍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文学军苏州睿研纳米医学科技有限公司顾力栩苏州迪凯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镇学初雷克塞德(苏州)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洪健安润医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荣宏苏州云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聂富强苏州汶颢芯片科技有限公司刘俊苏州中盛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张浩然苏州坤元微电子有限公司刘寅苏州络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章登义博视联(苏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叶松江苏天源电子有限公司谢贤宁苏州容电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潘克菲苏州诺菲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崔树庆苏州成强换热器有限公司罗本东苏州景新电气有限公司孙伟苏州奥索特新材料有限公司钱磊苏州瑞晟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刘雪松苏州泽达兴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崔刚苏州富宜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郭述文苏州文智芯微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刘向明苏州山石网络有限公司李志前苏州千视通信科技有限公司陈耀武苏州皓泰视频技术有限公司韩兴成苏州聚元微电子有限公司郭丰亮苏州企航新能源有限公司——结束——。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组织申报首批苏州市创新型试点企业的通知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组织申报首批苏州市创新型试点企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07.05.10•【字号】•【施行日期】2007.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组织申报首批苏州市创新型试点企业的通知各市、区科技局、国资委(办)、总工会、工商联:为贯彻落实苏州市科技大会精神,进一步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培育和建设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示范企业,根据《江苏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市工商联联合制订了《苏州市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同时启动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
“十一五”期间,我市将选择100家企业进行苏州市创新型企业试点,其中2007年拟首批启动40家左右。
经市四部门协商,现将申报首批苏州市创新型试点企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1、请各市、区科技局会同当地国资委(办)、总工会、工商联,从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出发,积极组织推荐符合试点条件的、创新成效突出、企业规模较大、具有典型示范意义和带动作用的企业申报苏州市创新型企业试点。
首批创新型企业将采取预筛选方式推荐上报,各市、区推荐的名额请见附件2。
2、申报苏州市创新型试点企业的单位,需填报《苏州市创新型企业试点申请表》(详见件件3),并按要求编制《苏州市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方案》(提纲详见附件4),经所在地市科技局审核后,于2007年6月15日前一式五份(连同电子版)报送苏州市科技局项目服务中心。
3、苏州市科技局、国资委、总工会、工商联将依据《苏州市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和条件,对申报的创新型企业进行综合审查,并确定首批试点企业名单。
联系人:苏州市科技局高新处乔慧莉(65227947)苏州市科技局项目服务中心王凯(65241080)附件1、苏州市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附件2、苏州市创新型试点企业推荐名额分配附件3、苏州市创新型企业试点申请表附件4、苏州市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方案编写提纲二OO七年五月十日附件1苏州市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苏州市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增强我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企业在自主创新中的主体作用,根据国家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总工会《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及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省工商联《江苏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苏州实际,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决定共同开展苏州市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
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创新领军人才
五、重点项目讲解
(一)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创新领军人才:
1.拥有博士学历或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 55 周岁; 2.具有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关键岗位 5 年以上相关 研发工作经历; 3.2012 年 1 月 1 日后引进到企业工作,2013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 引进相关手续,引进后能全职连续为企业服务 3 年以上; 4.引才企业为建有省级以上重大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 术研究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规模型科技企业或苏州市创新先锋 企业。
A、科技支撑计划(农业部分)、技术与成果转化 专项(纳米技术专项、医疗器械与新医药专项、 重大科技创新成果转化项目)以及姑苏领军人才 计划,实行市与县级市科技经费联动支持;
B、其它科技计划对涉及四个县级市项目只安排指 导性计划,由县级市酌情安排科技经费;
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专项
应用基础研究计划
六个基本计划 科技支撑计划
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 科技服务业计划 国际科技合作计划 软科学研究计划
纳米技术专项
医疗器械与新医药专项
科技成果转化专项
工业部分 农业部分 医疗卫生部分 工业部分 农业部分 社会发展部分
二、苏州市科技项目申报要求
占销售收入比重原则上不低于2%(以2012年度统计数据 为准)。
二、苏州市科技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的基本要求:
A、申报项目须符合指南支持的领域或方向;
B、实施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同一项目不能同时申报两个或多 个不同计划;
C、申报项目内容具体,目标明确并可考核,能形成专利、 软件著作权、自主专有技术等自主知识产权,实施周期 一般不超过三年。
(一)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创业领军人才:
关于印发苏州高新区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实施办法通知
关于印发苏州高新区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实施办法通知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州科技城、苏州西部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综保区管理办公室,各室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苏州高新区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实施办法》已经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政府2020年4月10日苏州高新区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高水平打造创新引领发展示范区,开放再出发,做强科技创新主阵地,加快引进、集聚科技人才来苏州高新区创新创业,助推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区域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苏州高新区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大健康、大数据和高端制造等产业领域,大力引进高层次科技领军人才(团队)来苏州高新区创新创业,切实提升区域科技人才综合竞争力。
第三条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分为两大类别:顶尖领军人才(团队)、领军人才(团队)。
其中,顶尖领军人才(团队)分为三类:重大创新团队;诺贝尔奖获得者、海内外院士及国家最高科技奖获得者;地方培养的院士。
领军人才(团队)分为五类:重点创新团队;创业领军人才(领军、孵化、成长);创新领军人才。
第二章申请条件第四条顶尖领军人才(团队)(一)重大创新团队主要支持拥有重大原始创新成果,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能够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持续的创新支撑,并引领和推动苏州高新区产业跨越发展的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团队。
团队成员由领军人才和相关核心成员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并具有博士学位。
领军人才应在国际相关领域具有重要的创新地位和学术影响,创新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强,研究水平和成果居本领域、本行业前列,业绩突出。
团队应为近年来苏州高新区创业或全职到苏州高新区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领衔创新。
自主创业的团队,企业须已正式设立,领军人才需符合区创业领军人才条件;相关核心成员应全职或占股。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2015年第一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2015年第一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7.17•【字号】苏府[2015]105号•【施行日期】2015.07.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市政府关于确定2015年第一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通知苏府[2015]105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考察公示,市政府研究,确定徐永亮等68人为2015年第一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关资助工作,落实好各项待遇,并加强跟踪服务,切实支持领军人才创新创业。
在当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下,希望获得资助的领军人才充分发挥行业领军作用,勇于拼搏、锐于创新,进一步支撑和助推我市新兴产业的发展,为苏州创新型经济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5年第一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名单苏州市人民政府2015年7月17日附件2015年第一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名单(排名不分先后)徐永亮苏州恒嘉晶体材料有限公司朱林苏州美高立电气有限公司何华瑞苏州福来兹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黄晓江苏嘉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刘和义江苏和腾热工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王春张家港市顶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程杰张家港智电芳华蓄电研究所有限公司李海森苏州声光达水下探测仪器有限公司樊凌涛张家港东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丛培金苏州启澜功率电子有限公司郑永春张家港奥尼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宙苏州领灿科技有限公司冯虎田张家港斯克斯精密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张韵苏州晶世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钟路华苏州硕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陈田安威士达半导体科技(张家港)有限公司张立苏州信美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单巍巍苏州昊卓新材料有限公司于保华苏州宝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陈善忠苏州久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英超苏州林奈新能源有限公司彭臻鐳亚电子(苏州)有限公司侯春洪苏州波斯特克精密电机有限公司郝建强苏州毫邦新材料有限公司林斌苏州江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纪国章昆山安泰美科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傅建中苏州紫金港智能制造装备有限公司郭建峰苏州阿尔法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匡煜峰苏州威尔森电梯有限公司白海赞江苏欧耐尔新型材料有限公司黄建中苏州德迈科电气有限公司蔡雄辉昆山西微美晶电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郭松坡苏州维永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孟建平太仓市捷宏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吴东方苏州光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吴志周苏州市易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俞麒峰苏州云逸航空复合材料结构有限公司刘东江苏东博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周励贵苏州徕士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尹荣苏州创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宋维宁苏州洲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杨振枢苏州博利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吕莹苏州华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郑四发华环(苏州)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戴庆苏州康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苏维威盛纳斯(苏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骆威以诺康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靳健苏州二元世纪纳米技术有限公司朱志荣江苏海普功能材料有限公司马光辉中科森辉微球技术(苏州)有限公司薛龙国江苏绿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石东苏州桐力光电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李华顺苏州顺升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童友之苏州开拓药业有限公司李正佳苏州华天国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秦刚启德医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程功弼江苏盖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莫文剑苏州铜宝锐新材料有限公司裴轶苏州捷芯威半导体有限公司张小虎苏州云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马峻苏州亚思科精密数控有限公司杨磊苏州蔻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何旭东龙具硬质合金(苏州)有限公司孙媛科塞尔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耿振民江苏威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牟全臣苏州智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张会林苏州福丰科技有限公司张瑜苏州玄禾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附件:市政府关于确定2015年第一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通知.doc。
姑苏企业服务公司-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申请奖励-400万元扶持资金
企业申请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项目到底能拿多少奖励呢?立项的团队、人才可按照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接下来智多星为大家将奖励政策整理如下:
一、对立项的重大创新团队,三年内给予1000-5000万元的项目资助经费,团队成员享受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相关政策。
二、对立项的创业领军人才,给予100-400万元的项目资助经费和100-250万元的安家补贴。
三、加强对人才项目的滚动支持。
项目承担期结束后,根据项目验收评估意见,对项目完成情况好,技术先进、发展潜力大,销售额超过3000万元的,择优给予最高100万元的滚动支持。
立项后六年内入选苏州市高成长创新型培育企业库、瞪羚企业库的,再给予100万元项目资助经费。
四、享受苏州市高层次人才相关生活待遇。
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青年创业领军人才(未落户)项目申报条件及注意事项
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青年创业领军人才(未落户)项目申报条件及注意事项一、申报条件1、主要支持有在苏创业的意愿,尚未在苏州完成企业注册的创业团队;2、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可放宽2周岁;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有较好的创新能力,拥有与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3、项目负责人获得青年创业领军人才认定资格后,应于2024年6月30日前在苏州创办企业,且为企业主要负责人,股权一般不低于20%或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在企业实收资本中的现金出资不少于50万元(必须自然人直接持股);4、主导产品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5、申报团队须已获得各县级市(区)领军人才资格(各地须提供认定佐证材料)。
二、注意事项1、各地区推荐上报数量不超过10个。
2、待人才企业完成注册落户后下拨相关经费。
3、项目资助经费由苏州市级财政和落户地财政分担,根据项目情况分年度拨付。
4、申报人才及申报团队应守法守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且近3年无重大失信行为和不良记录。
5、申报人及申报团队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
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的研究内容和拟取得的创新、技术及经济效益等指标应科学合理、严肃规范,并将作为项目评审、合同签订、中期检查、项目验收或评估的主要依据,原则不予调整。
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不得变更。
对弄虚作假的,特别是申报人学历、经历、团队成员等核心要素出现造假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申报及立项资格、记入诚信档案、5年内不再接受该团队和个人的申报等。
6、已获得“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资助的人才,不得重复申报。
己获苏州所辖各市、区人才引进计划资助的人才,不得异地申报。
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实施细则
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实施细则一、引言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科技的迅猛进步,创新创业已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驱动力。
为了加强姑苏地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队伍的建设,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正式实施。
本实施细则旨在明确计划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为姑苏地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选拔与培养提供指导。
二、计划目标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旨在培养具备创新创业精神和能力的高层次领军人才,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推进姑苏地区经济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三、计划内容与要求1. 选拔范围与条件(1) 本计划适用于在姑苏地区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创业者及创新团队的领军人才。
(2) 选拔对象要求具备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有突出的创新创业能力和成果,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和领导才能。
2. 选拔程序与方式(1) 申报阶段:根据计划要求,符合条件的人员和团队需按规定时间提交申报材料,并按规定形式填写申请表。
(2) 初审阶段:由专家评委组成的初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初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和团队。
(3) 面试阶段:对初审通过的候选人和团队进行面试,评估其创新创业能力、领导才能和团队协作能力。
(4) 终审阶段:由专家评委组成的终审小组根据初审和面试结果,综合评估确定入选人员和团队。
3. 培养与资助(1) 入选人员和团队将获得一定的培养计划和资助支持,包括科研经费、创业扶持、人才津贴等。
(2) 培养计划根据个人和团队的实际需求,提供专业培训、导师指导、创业孵化等支持,全面提升创新创业能力。
(3) 资助支持将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进展,给予适当的经费和资源保障,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4. 成果评估与奖励(1) 入选人员和团队需按照计划要求完成创新创业项目,并定期进行成果和进展的报告和评估。
(2) 经过评估认定,优秀成果和项目将得到奖励和表彰,包括荣誉称号、资金奖励等。
四、组织机构与管理1. 管理机构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由姑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成立管理机构负责计划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7年度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苏府办〔2017〕77号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7年度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正文:----------------------------------------------------------------------------------------------------------------------------------------------------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7年度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苏府办〔2017〕77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为规范全市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暂行)》(简称《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市政府办公室经各地各部门申报、相关部门会商审议等程序,确定市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并结合截至目前已向市政府报备的部门级决策事项,编制成《2017年度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本目录明确的各承办单位根据《办法》要求,会同有关单位,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起草决策草案、完成决策过程。
二、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各市级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政府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审议;部门级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部门集体讨论。
三、各承办单位要将决策论证过程、审查申报等工作纳入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网上公开运行系统,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论证工作节点管理、流程控制、规范运行。
四、各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22年度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青年创业专项)团队组拟立项名单的公示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22年度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青年创业专项)团队组拟立项名单的公示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公布日期】2022.12.16
•【字号】
•【施行日期】2022.12.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科技计划
正文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22年度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青年创业专项)团队组拟立项名单的公示根据《2022年度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项目指南》、《苏州科技商学院“科创未来营”青年领军培育计划方案》,经板块推荐、形式审查、项目路演,现将2022年度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青年创业专项)团队组拟立项名单进行公示。
拟立项项目于2023年10月31日前在苏州落户注册,并且符合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青年创业专项)相关申报条件,可获2023年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青年创业专项)立项支持,给予项目经费。
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6日至12月22日,为期7天。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
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和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苏州市人民路979号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邮政编码:215002
业务部门:市科技局外国专家局(科技人才处),65230716
监督部门:市科技局机关纪委,65233021
附件:拟立项公示名单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2月16日。
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暨“
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暨“创响江苏”活动月苏州分会场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苏府办[2017]281号【发布部门】苏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7.09.18【实施日期】2017.09.1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暨“创响江苏”活动月苏州分会场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府办〔2017〕281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策部署,市政府定于9月15日~10月15日举办2017年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以下简称活动周)暨“创响江苏”活动月(以下简称活动月)苏州分会场系列活动。
通过系列活动,相对集中地展示我市创新驱动和创业富民成果,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富民氛围,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富民积极性。
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以“两聚一高”为总目标,围绕优化创新创业生态、拓展创新创业领域、提升创新创业层次、激发创新创业动力、提高群众获得感,按照“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广泛传播、上下联动、落地为民”的原则,采取集中展示与群众活动相结合、线上传播与线下互动相结合、典型带动与广泛发动相结合、政策导向与紧接地气相结合的方式,充分调动各市(区)、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等创新创业主体的积极性,围绕创新创业重点领域,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科技创新“1+3”政策和聚焦富民等文件精神,大力宣传创新富民,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和更深程度,将活动周和活动月切实打造成为启迪创意、展示和转化创新创业成果的重要平台,激励更多的人投身创新创业,促进转型升级,共享发展成果。
二、活动主题双创促升级,壮大新动能(国家活动周主题)双创在身边,富民在行动(江苏活动月主题)创梦新天地,发展新经济;创客新天堂,培育新动能(苏州分会场主题)三、时间地点(一)时间。
项目申报关键指标表-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项目
(1)第一批(上半年)受理重大创新团队、创业领军人才、创新领军人才、青年领军人才、重点产业领军人才(面上专项)。网上集中受理时间:重大创新团队、创业领军人才、重点产业领军人才(面上专项):3月15日-4月6日17:00;创新领军人才、青年领军人才:4月7日-4月18日17:00。
(2)第二批(下半年)受理重点产业领军人才(区域重点产业专项)。网上集中受理时间:8月2日-8月11日17:00。
(2)团队成员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团队领军人才应在国际相关领域具有重要的创新地位和学术影响力,研究成果居国际一流水平,具有杰出的创新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团队核心成员应有2年以上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研发及管理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效;
(3)团队于2019年1月1日后来到苏州创业或全职引进到苏州企业、在苏高校及科研院所领衔创新。院士领衔的、产业化已有重大突破的(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及其他特别优秀的项目,来苏时间可放宽到2017年1月1日;
(3)2020年1月1日后新引进到苏州,并于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引进手续,并全职到岗工作,引进后能全职连续在就职单位服务3年以上组织,申报人及企业须符合姑苏领军人才计划创业领军人才“引进人才”类的相关申报条件,且已获所在地30万元以上的人才项目扶持,实施的项目符合以下产业方向:
(3)对立项的创新领军人才,给予100-200万元的项目资助经费和100-200万元的安家补贴,引才企业可获30-50万元引才奖励。
(4)对立项的青年领军人才,给予50-200万元的项目资助经费。
(5)对立项的高校院所创新人才,给予50-100万元的项目资助经费。
(6)获得立项的人才还可享受最高5000万元的企业无抵押信用贷款和最高300万元的个人信用贷款、优秀人才贡献奖励政策以及乐居、医疗、子女教育服务、出入境便利等高层次人才扶持政策和生活待遇。优先对立项人才项目给予创业保险、人才基金等支持。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市政府领导重点督办建议提案的通知-苏府办〔2017〕47号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市政府领导重点督办建议提案的通知正文:----------------------------------------------------------------------------------------------------------------------------------------------------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市政府领导重点督办建议提案的通知苏府办〔2017〕47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期间及闭会期间,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民主党派、社会团体(以下简称“代表、委员”)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共提出建议、批评、意见和提案(以下简称“建议、提案”)550件,其中由政府系统承办515件,占总数的93.6%。
为进一步推动今年的办理工作,更好地落实办理任务,根据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精神,市长和各位副市长结合分管工作,选择了16件建议、提案作为重点办理件进行督办。
现将市政府领导重点督办的建议、提案目录发给有关承办单位,并作如下要求:一、各相关承办单位要积极协助市政府领导做好督办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周密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在办理过程中,承办单位要主动向市政府领导汇报办理进展情况。
对办理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需要提请市政府领导出面协调解决的,应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
三、加强与代表、委员的面商沟通,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召开座谈会或专题视察,并报请市政府领导参加。
四、正式答复文件要先报市政府领导审示同意后方可签发答复。
五、办理完结后,要将重点建议、提案的办理情况及办理成效书面报送市政府领导和市政府办公室。
附件:2017年市长、副市长重点督办“两会”建议、提案目录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3月7日附件2017年市长、副市长重点督办“两会”建议、提案目录督办领导建议提案内容类别编号建议人提案者标题案由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曲福田市长建议0104梅新敏关于全力改善城区水环境的建议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容市政局、环保局,姑苏区政府,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提案334周黎敏关于我市创新驱动发展的几点建议市科技局市人才办,市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工商局、金融办王翔常务副市长建议0166秦珊珊关于建立苏州市新兴产业投资基金的建议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金融办提案273张宁关于打造环保综合监管平台,强化苏州环境污染治理的建议市环保局市发改委、经信委、公安局、住建局、市容市政局吴庆文副市长建议0164陈琦关于举全市之力,让“丝绸”这张苏州城市名片响彻世界的建议市经信委市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文广新局、旅游局,吴江区政府提案110陈林森关于推进“民营官助”新型创新机构建设的建议市科技局市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徐美健副市长建议0032周国忠关于重视公共体育设施日常养护维修的建议市体育局提案128赵羽关于加快推进苏州艺术剧院项目建设的建议市文广新局苏州高新区管委会李京生副市长建议0083沈纪芳关于改善我市交通拥堵市民出行难的建议市公安局市规划局、市容市政局、交通局提案143周勤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处置的建议市市容市政局市委农办,市财政局、国土局、农委、环保局副市长建议0049葛双乐关于加快推进土地休耕轮作的建议市农委市财政局、国土局,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政府,苏州高新区管委会提案358李翠梅关于加强苏州地区饮用水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的建议市水利局市卫生计生委、环保局,苏州水务集团金洁副市长建议0124周建萍关于加强对食品安全检测与监管的建议市食药监局市委宣传部,市农委、工商局提案234吴四月关于加强护理队伍建设的建议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卫生计生委吴晓东建议0043金瑾关于做好特色村庄、保留村庄规划建设工作的建议市规划局市委农办,市国土局、住建局提案261吴四月关于优化公交路线,减少交通拥挤,提高公共资源利用效率的建议市交通局——结束——。
苏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
苏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07.03.29•【字号】苏人才办[2007]4号•【施行日期】2007.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苏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苏人才办〔2007〕4号)各市、区、工业园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各有关单位: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同意,现将《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苏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07年3月29日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实施细则为加快集聚海内外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根据《市政府关于实施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的意见》(苏府[2007]37号),现制定实施细则如下:第一条成立“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军人才办),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组织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工作的实施,负责领军人才工作的咨询、联络、接待和受理等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以下简称领军人才)是指符合《市政府关于实施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的意见》规定条件的落户在苏州创新创业的人员,或每年在苏州工作时间不少于半年的创新创业人员;在本市创业并将在创新载体中建立从事国际前沿技术研发实验室的人员;在本市重点产业领域中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创业人员。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创新载体是指苏州大学、中科院苏州纳米研究所等在苏高校和科研院所。
创业载体是指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和各市(县)区建立的各类科技创业园(产业园)。
第四条每年由市政府通过媒体、网络()以及组织两次国内外的专题招聘会等形式,发布招聘公告。
第五条凡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需按要求填写创业计划书、项目申报书等材料(见网上附表),经所在地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市领军人才办,也可通过网络直接提交给市领军人才办。
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项目申报书
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项目申报书尊敬的评审委员会:我代表姑苏市政府,向您推荐我们的“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项目”,以期得到您的支持和认可。
作为江苏省的科技创新中心和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姑苏市一直以来都十分注重人才培养和引进,目前已经形成了一批高素质的创新创业人才,推动了当地的经济发展。
这些人才包括了一批知名学者、专业人士、企业家和新兴产业领军人物。
随着城市的发展和市场需求的变化,新一代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已经成为了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进一步推动姑苏市的创新创业事业,我们特别推出了“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项目”,以吸引更多优秀的人才到姑苏这个创新创业的前沿阵地,助力城市的发展。
该项目的主要目标是面向全球招聘一批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经验的人才,以带动当地经济的繁荣发展。
我们将为他们提供最好的创新创业平台和环境,让他们在姑苏市获得最大的发展机会和收益。
“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项目”的主要特点如下:1. 定制化分析,根据不同领域和专业招聘相应的人才,例如生物科技、信息科技、新材料、智能装备等等;2. 聚焦优秀人才,力争引进一批国内外著名的创新创业人士;3. 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为创新创业人才提供优惠措施和最大程度的资源保障;4. 建立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提供创业基地、创业导师和资本支持等资源,支持创业者实现快速发展;5. 重视创新创业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加强与企业的对接和合作,使科技创新更好地转化为经济发展。
“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项目”希望吸引到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先进理念的科技创新人才和创业领袖。
我们将以最优质的服务和最大的支持,助力他们在姑苏市实现创新创业的大展身手,为城市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最后,我代表姑苏市政府再次向您推荐我们的“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项目”,期待能够得到您的大力支持和认可,为城市发展献上自己的一份力量。
谢谢您的关注!。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2010年度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2010年度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
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府[2010]167号
【发布部门】苏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12.04
【实施日期】2010.12.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2010年度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通知
(苏府〔2010〕167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2010年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经专家评审,并经市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研究,确定薛松生等55人为2010年度“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名单附后)。
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姑苏人才计划的若干意见》(苏发〔2010〕20号)精神,做好相关资助工作,落实好各项待遇,切实支持领军人才创新创业,使人才优势成为苏州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
希望获得资助的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充分发挥创新创业领军作用,带领团队,奋
力拼搏、开拓创新,努力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抢占科技与产业融合发展的制高点,为推动苏州转型升级、加快创新发展、建设“三区三城”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2010年度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名单
二○一○年十二月四日附件
2010年度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名单。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姑苏旅游人才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苏府〔2017〕169号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姑苏旅游人才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正文:----------------------------------------------------------------------------------------------------------------------------------------------------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姑苏旅游人才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苏府〔2017〕169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姑苏旅游人才计划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第 26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2017年12月22日姑苏旅游人才计划实施细则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加速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旅游人才队伍,适应苏州旅游国际化进程,根据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苏发〔2016〕28号)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姑苏旅游人才计划分为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两大类实施。
第二条姑苏旅游人才计划由苏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人才办)会同苏州市旅游局(以下简称市旅游局)组织实施。
计划到2020年,引育30名姑苏旅游领军人才、100名姑苏旅游青年拔尖人才、30个姑苏旅游创业团队、20个人才培养项目和20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第二章人才引进第三条人才引进范围是从苏州大市范围以外引进的在旅游资源整合、旅游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旅游业态和发展模式创新、(移动)互联网的旅游应用、海外旅游营销、旅游投资金融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的优秀人才,或者在经营、管理、策划、设计等旅游各细分行业取得突出业绩的专业人才。
人才引进分为姑苏旅游领军人才、姑苏旅游青年拔尖人才和姑苏旅游创业团队三类实施。
第四条姑苏旅游领军人才是指由苏州旅游企事业单位引进的,掌握旅游业相关领域的前沿动态,在旅游发展中的某一个或几个专项业务中具有高水平经营、管理、策划、设计、营销等方面能力,在所从事的旅游专业领域具有深厚造诣,并在国内有较高影响力,能带领团队在所从事领域取得突出业绩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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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政府关于确定2017年重大创新团队和第一批姑苏创新
创业领军人才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府[2017]97号
【发布部门】苏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7.22
【实施日期】2017.07.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苏州市政府关于确定2017年重大创新团队和第一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通知
(苏府〔2017〕97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单位申报、专家评审和考察公示,并经市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确定吴一戎等4个团队(16人)为2017年重大创新团队、丁国华等64人为2017年第一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好各项政策待遇,切实支持人才创新创业。
希望获得资助的团队、人才要抢抓发展机遇,不断开拓创新,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助推产业转型升级,为苏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
制造业基地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高地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1.2017年重大创新团队名单
2.2017年第一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名单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2日附件1 2017年重大创新团队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注:以上领军人才和核心成员享受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同等政策待遇。
附件2 2017年第一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名单(排名不分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