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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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市局直属、鹿城区属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意见的通知

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市局直属、鹿城区属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意见的通知

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市局直属、鹿城区属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温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9.02.25•【字号】温教直〔2019〕17号•【施行日期】2019.0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招生考试正文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市局直属、鹿城区属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意见的通知温教直〔2019〕17号鹿城区教育局,市局直属相关学校:现将《2019年市局直属、鹿城区属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温州市教育局2019年2月25日2019年市局直属、鹿城区属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意见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意见的通知》(温教基〔2019〕4号)精神,结合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及鹿城区属中学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要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深化课程改革,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初中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体系,促进我市义务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

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水平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主要是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一)学业水平考试对象1.在市局直属或鹿城区属中学就读并且已取得主管教育局统一注册电子学籍的2019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2.在外地就读要求回户籍所在地(鹿城区)升学的2019年应届初中毕业生;鹿城区户籍但未曾在高中段学校注册就读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3.温州市引进人才、回归温商人员子女在温州报考高中可享受温州市民同城待遇。

(二)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组织工作1.鹿城区应届初中毕业生,于3月5日-8日进行网上报名(网址:),并将本人户口簿及复印件等相关报名材料报送学校初审。

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模板】

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模板】

附件1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为保证浙江省今年普通高校新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浙江省普通高校(以下简称“高校”)录取工作,在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招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以下简称“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高校录取新生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高校须按国家和浙江省核定后统一向社会公布的当年招生计划进行招生。

第五条高校录取新生要做到公开、透明,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浙江省招生政策。

录取期间不得随意更改在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各项承诺,招生章程中出现与教育部和浙江省规定不一致的,须按教育部和浙江省的规定执行。

要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严肃招生政策,严明招生纪律,对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条高校招生工作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录取场所实行封闭式管理。

录取期间,除招生工作人员和纪检监察人员外,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得进入录取现场。

各录取场所要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七条录取期间,成立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录取工作,领导和协调各部门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机构:一、计划组负责高校(专业)招生计划审核、调整等工作;审核公布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负责录取名册整理并加盖录取专用章;负责未录取高分考生情况查询;负责向高校寄发录取名册。

二、信息组负责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畅通安全、网上填报志愿、录取应用系统的技术管理和运行维护;负责网上填报志愿、录取数据的组织、管理和安全保密工作;负责按规定的原则进行投档、数据预测和数据统计;负责新生录取名册的打印以及对工作人员进行计算机操作培训和技术指导。

三、录检组负责录取过程的检查和联络工作。

对高校投档条件设置进行核对,对退档、预录考生名单进行审核;按政策规定对体检、政审、加分、降分等情况进行审核;确认高校最终录取名单。

国家教委关于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的通知-教学[1990]005号

国家教委关于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的通知-教学[1990]005号

国家教委关于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的通知正文:---------------------------------------------------------------------------------------------------------------------------------------------------- 国家教委关于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的通知(教学[1990]005号1990年3月28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自1987年颁布实施以来,作为招生工作的基本法规性文件,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

为稳定政策、加强管理、严肃纪律,抵制不正之风,做好招生工作,现就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各地区、各部门、各高校,都要继续认真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切实依照各自职责权限及政策规定办事,不得各行其事,以保证高等学校的新生质量,维护高等学校招生的良好社会信誉,巩固和发展已经取得的改革成果。

二、招生录取体制的改革是为了更好地选拔合格人才,克服统考成绩在决定考生升学与否时权重过大、不利于选拔和培养专门人才的弊端。

但由于各地情况不同,是否扩大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的实施范围由各地审慎决定。

“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是高校招生录取体制的一项改革,已经实行这种体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在继续实行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逐步完善监督机制。

三、录取新生时,应认真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尽可能全面地考察考生,以体现教育方针在高校招生中的导向作用。

四、高等学校某些文理渗透的专业可以在文史类和理工农医类中兼收新生。

凡兼收新生的专业,有关高等学校必须在下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中,分别注明各专业的文史类及理工农医类招生数。

五、严格执行招生来源计划,从总体上控制招生规模,从计划形式上控制各类新生数量,把好治理、整顿高等教育,理顺层次、科类及专业结构的第一关。

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 (夏季高考)工作实施意见.doc

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 (夏季高考)工作实施意见.doc

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夏季高考)工作实施意见为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考试招生(夏季高考)(以下简称高考)工作,保障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制定本规定。

2019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一、报名(一)报名工作有关要求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执行。

(二)做好报名资格复查工作。

2019年我省高考招生工作继续实行远程网上报名,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对所有报名数据进行重复报名和违规情况筛查。

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对高考报名资格的审查力度,在前期审查基础上,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做好报名资格的复查工作,重点对考生的户籍情况、学籍情况、报名材料、特殊考生材料和往年参加高考的违纪作弊记录、高中阶段违纪作弊记录等进行全面复查。

发现问题要按照规定及时进行严肃处理。

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地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高职院校农村专项计划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公安等部门加强对报考考生户籍地、居住地、学籍等信息的复查。

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由实施区域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有关市教育局负责考生资格复核工作。

有关市、县(市、区)和考生所在中学要及时将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有关市教育局要将公示无异议考生名单在规定时间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汇总后进行公示,并据此组织相关投档及录取工作。

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

其中报考军事、公安、武警类高校的考生还须参加由省军区、省公安厅或有关高校组织的军检、体能测试和面试,具体办法另文下达。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浙江卷)试卷与答案

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浙江卷)试卷与答案

{正文}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浙江卷)数学试题参考公式:h 40一、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4分,共40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1.已知全集{}1,0,1,2,3U =-,集合{}0,1,2A =,{}101B =-,,,则UA B =( )A .{}1-B .{}0,1C .{}1,2,3-D .{}1,0,1,3-2.渐近线方程为0x y ±=的双曲线的离心率是( )A B .1CD .23.若实数,x y 满足约束条件3403400x y x y x y -+≥⎧⎪--≤⎨⎪+≥⎩,则32z x y =+的最大值是( )A .1-B .1C .10D .124.祖暅是我国南北朝时代的伟大科学家.他提出的“幂势既同,则积不容易”称为祖暅原理,利用该原理可以得到柱体体积公式V Sh =柱体,其中S 是柱体的底面积,h 是柱体的高,若某柱体的三视图如图所示,则该柱体的体积是( )A .158B .162C .182D .325.若0,0a b >>,则“4a b +≤”是“4ab ≤”的( )A .充分不必要条件B .必要不充分条件C .充分必要条件D .既不充分也不必要条件6.在同一直角坐标系中,函数11,log (02a x y y x a a ⎛⎫==+> ⎪⎝⎭且0)a ≠的图象可能是( ) A . B .C .D .7.设01a <<,则随机变量X 的分布列是:则当a 在()0,1内增大时( ) A .()D X 增大B .()D X 减小C .()D X 先增大后减小D .()D X 先减小后增大8.设三棱锥V ABC -的底面是正三角形,侧棱长均相等,P 是棱VA 上的点(不含端点),记直线PB 与直线AC 所成角为α,直线PB 与平面ABC 所成角为β,二面角P AC B --的平面角为γ,则( ) A .,βγαγ<< B .,βαβγ<<C .,βαγα<<D .,αβγβ<<9.已知,a b R ∈,函数32,0()11(1),032x x f x x a x ax x <⎧⎪=⎨-++≥⎪⎩,若函数()y f x ax b =--恰有三个零点,则( )A .1,0a b <-<B .1,0a b <->C .1,0a b >->D .1,0a b >-<10.设,a b R ∈,数列{}n a 中,21,n n n a a a a b +==+,b N *∈,则( )A .当101,102b a => B .当101,104b a =>C .当102,10b a =->D .当104,10b a =->非选择题部分(共110分)二、填空题:本大题共7小题,多空题每题6分,单空题每题4分,共36分 11.复数11z i=+(i 为虚数单位),则||z =________. 12.已知圆C 的圆心坐标是(0,)m ,半径长是r .若直线230x y -+=与圆相切于点(2,1)A --,则m =_____,r =______.13.在二项式9)x 的展开式中,常数项是________;系数为有理数的项的个数是_______. 14.ABC ∆中,90ABC ∠=︒,4AB =,3BC =,点D 在线段AC 上,若45BDC ∠=︒,则BD =____;cos ABD ∠=________.15.已知椭圆22195x y +=的左焦点为F ,点P 在椭圆上且在x 轴的上方,若线段PF 的中点在以原点O 为圆心,OF 为半径的圆上,则直线PF 的斜率是_______. 16.已知a R ∈,函数3()f x ax x =-,若存在t R ∈,使得2|(2)()|3f t f t +-≤,则实数a 的最大值是____.17.已知正方形ABCD 的边长为1,当每个(1,2,3,4,5,6)i i λ=取遍±1时,123456||AB BC CD DA AC BD λλλλλλ+++++的最小值是________;最大值是_______.三、解答题:本大题共5小题,共74分,解答应写出文字说明、证明过程或演算步骤. 18.设函数()sin ,f x x x =∈R .(1)已知[0,2),θ∈π函数()f x θ+是偶函数,求θ的值; (2)求函数22[()][()]124y f x f x ππ=+++ 的值域. 19.如图,已知三棱柱111ABC A B C -,平面11A AC C ⊥平面ABC ,90ABC ∠=︒,1130,,,BAC A A AC AC E F ∠=︒==分别是11,AC A B 的中点.(1)证明:EF BC ⊥;(2)求直线EF 与平面1A BC 所成角的余弦值.20.设等差数列{}n a 的前n 项和为n S ,34a =,43a S =,数列{}n b 满足:对每12,,,n n n n n n n S b S b S b *++∈+++N 成等比数列.(1)求数列{},{}n n a b 的通项公式; (2)记,,2nn na C nb *=∈N 证明:12+2,.n C C C n n *++<∈N21.如图,已知点(10)F ,为抛物线22(0)y px p =>,点F 为焦点,过点F 的直线交抛物线于,A B 两点,点C 在抛物线上,使得ABC 的重心G 在x 轴上,直线AC 交x 轴于点Q ,且Q在点F 右侧.记,AFG CQG △△的面积为12,S S .(1)求p 的值及抛物线的标准方程; (2)求12S S 的最小值及此时点G 的坐标. 22.已知实数0a ≠,设函数()=ln 1,0.f x a x x x +>(1)当34a =-时,求函数()f x 的单调区间; (2)对任意21[,)e x ∈+∞均有()2x f x a≤ 求a 的取值范围.注:e 2.71828...=为自然对数的底数. {答案}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浙江卷)数学试题参考答案1.【答案】A【分析】本题借根据交集、补集的定义可得.容易题,注重了基础知识、基本计算能力的考查.【详解】={1,3}U C A -,则(){1}U C A B =-【点睛】易于理解集补集的概念、交集概念有误. 2.【答案】C【分析】本题根据双曲线的渐近线方程可求得1a b ==,进一步可得离心率.容易题,注重了双曲线基础知识、基本计算能力的考查.【详解】因为双曲线的渐近线为0x y ±=,所以==1a b ,则c ==离心率ce a== 【点睛】理解概念,准确计算,是解答此类问题的基本要求.部分考生易出现理解性错误. 3.【答案】C【分析】本题是简单线性规划问题的基本题型,根据“画、移、解”等步骤可得解.题目难度不大题,注重了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考查.【详解】在平面直角坐标系内画出题中的不等式组表示的平面区域为以(-1,1),(1,-1),(2,2)为顶点的三角形区域(包含边界),由图易得当目标函数=3+2z x y 经过平面区域的点(2,2)时,=3+2z x y 取最大值max 322210z =⨯+⨯=.【点睛】解答此类问题,要求作图要准确,观察要仔细.往往由于作图欠准确而影响答案的准确程度,也有可能在解方程组的过程中出错. 4.【答案】B【分析】本题首先根据三视图,还原得到几何体—棱柱,根据题目给定的数据,计算几何体的体积.常规题目.难度不大,注重了基础知识、视图用图能力、基本计算能力的考查. 【详解】由三视图得该棱柱的高为6,底面可以看作是由两个直角梯形组合而成的,其中一个上底为4,下底为6,高为3,另一个的上底为2,下底为6,高为3,则该棱柱的体积为264633616222++⎛⎫⨯+⨯⨯=⎪⎝⎭. 【点睛】易错点有二,一是不能正确还原几何体;二是计算体积有误.为避免出错,应注重多观察、细心算. 5.【答案】A【分析】本题根据基本不等式,结合选项,判断得出充分性成立,利用“特殊值法”,通过特取,a b 值,推出矛盾,确定必要性不成立.题目有一定难度,注重重要知识、基础知识、逻辑推理能力的考查.【详解】当a>0,b>0时,a b +≥,则当4a b +≤时,有4a b ≤+≤,解得4ab ≤,充分性成立;当=1, =4a b 时,满足4ab ≤,但此时=5>4a+b ,必要性不成立,综上所述,“4a b +≤”是“4ab ≤”的充分不必要条件.【点睛】易出现的错误有,一是基本不等式掌握不熟,导致判断失误;二是不能灵活的应用“赋值法”,通过特取,a b 的值,从假设情况下推出合理结果或矛盾结果. 6.【答案】D【分析】本题通过讨论a 的不同取值情况,分别讨论本题指数函数、对数函数的图象和,结合选项,判断得出正确结论.题目不难,注重重要知识、基础知识、逻辑推理能力的考查. 【详解】当01a <<时,函数x y a =过定点(0,1)且单调递减,则函数1x y a=过定点(0,1)且单调递增,函数1log 2a y x ⎛⎫=+⎪⎝⎭过定点1(,0)2且单调递减,D 选项符合;当1a >时,函数x y a =过定点(0,1)且单调递增,则函数1x y a=过定点(0,1)且单调递减,函数1log 2a y x ⎛⎫=+ ⎪⎝⎭过定点1(,02)且单调递增,各选项均不符合.综上,选D .【点睛】易出现的错误有,一是指数函数、对数函数的图象和性质掌握不熟,导致判断失误;二是不能通过讨论a 的不同取值范围,认识函数的单调性. 7.【答案】D【分析】研究方差随a 变化的增大或减小规律,常用方法就是将方差用参数a 表示,应用函数知识求解.本题根据方差与期望的关系,将方差表示为a 的二次函数,二测函数的图象和性质解题.题目有一定综合性,注重重要知识、基础知识、运算求解能力的考查. 【详解】方法1:由分布列得1()3aE X +=,则 2222111111211()01333333926a a a D X a a +++⎛⎫⎛⎫⎛⎫⎛⎫=-⨯+-⨯+-⨯=-+ ⎪ ⎪ ⎪ ⎪⎝⎭⎝⎭⎝⎭⎝⎭,则当a 在(0,1)内增大时,()D X 先减小后增大.方法2:则()222221(1)222213()()03399924a a a a D X E X E X a ⎡⎤+-+⎛⎫=-=++-==-+⎢⎥ ⎪⎝⎭⎢⎥⎣⎦故选D .【点睛】易出现的错误有,一是数学期望、方差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掌握不熟,无从着手;二是计算能力差,不能正确得到二次函数表达式. 8.【答案】B【分析】本题以三棱锥为载体,综合考查异面直线所成的角、直线与平面所成的角、二面角的概念,以及各种角的计算.解答的基本方法是通过明确各种角,应用三角函数知识求解,而后比较大小.而充分利用图形特征,则可事倍功半.【详解】方法1:如图G 为AC 中点,V 在底面ABC 的投影为O ,则P 在底面投影D 在线段AO 上,过D 作DE 垂直AE ,易得//PE VG ,过P 作//PF AC 交VG 于F ,过D 作//DH AC ,交BG 于H ,则,,BPF PBD PED α=∠β=∠γ=∠,则cos cos PF EG DH BD PB PB PB PB α===<=β,即αβ>,tan tan PD PDED BDγ=>=β,即y >β,综上所述,答案为B .方法2:由最小角定理βα<,记V AB C --的平面角为γ'(显然γ'=γ) 由最大角定理β<γ'=γ,故选B .法2:(特殊位置)取V ABC -为正四面体,P 为VA 中点,易得33322cos sin sin 33α=⇒α=β=γ=,故选B .【点睛】常规解法下易出现的错误有,不能正确作图得出各种角.未能想到利用“特殊位置法”,寻求简便解法. 9.【答案】D【分析】本题综合性较强,注重重要知识、基础知识、运算求解能力、分类讨论思想及数形结合思想的考查.研究函数方程的方法较为灵活,通常需要结合函数的图象加以分析. 【详解】原题可转化为()y f x =与y ax b =+,有三个交点.当BC AP λ=时,2()(1)()(1)f x x a x a x a x '=-++=--,且(0)0,(0)f f a ='=,则 (1)当1a ≤-时,如图()y f x =与y ax b =+不可能有三个交点(实际上有一个),排除A ,B(2)当1a >-时,分三种情况,如图()y f x =与y ax b =+若有三个交点,则0b <,答案选D下面证明:1a >-时,BC AP λ=时3211()()(1)32F x f x ax b x a x b =--=-+-,2()(1)((1))F x x a x x x a '=-+=-+,则(0)0 ,(+1)<0F >F a ,才能保证至少有两个零点,即310(1)6b a >>-+,若另一零点在0<【点睛】遇到此类问题,不少考生会一筹莫展.由于方程中涉及,a b 两个参数,故按“一元化”想法,逐步分类讨论,这一过程中有可能分类不全面、不彻底. 10.【答案】A【分析】本题综合性较强,注重重要知识、基础知识、运算求解能力、分类讨论思想的考查.本题从确定不动点出发,通过研究选项得解.【详解】选项B :不动点满足2211042x x x ⎛⎫-+=-= ⎪⎝⎭时,如图,若1110,,22n a a a ⎛⎫=∈< ⎪⎝⎭,排除如图,若a 为不动点12则12n a =选项C :不动点满足22192024x x x ⎛⎫--=--= ⎪⎝⎭,不动点为ax 12-,令2a =,则210n a =<,排除选项D :不动点满足221174024x x x ⎛⎫--=--= ⎪⎝⎭,不动点为17122x =±,令1712a =±,则171102n a =<,排除. 选项A :证明:当12b =时,2222132431113117,,12224216a a a a a a =+≥=+≥=+≥≥, 处理一:可依次迭代到10a ;处理二:当4n ≥时,221112n nn a a a +=+≥≥,则117117171161616log 2log log 2n n n n a a a -++>⇒>则12117(4)16n n a n -+⎛⎫≥≥ ⎪⎝⎭,则626410217164646311114710161616216a ⨯⎛⎫⎛⎫≥=+=++⨯+⋯⋯>++> ⎪ ⎪⎝⎭⎝⎭.故选A【点睛】遇到此类问题,不少考生会一筹莫展.利用函数方程思想,通过研究函数的不动点,进一步讨论a 的可能取值,利用“排除法”求解. 112【分析】本题先计算z ,而后求其模.或直接利用模的性质计算. 容易题,注重基础知识、运算求解能力的考查. 【详解】12|||1|22z i ===+. 【点睛】本题考查了复数模的运算,属于简单题.12.【答案】(1)2m =- (2)r =【分析】本题主要考查圆的方程、直线与圆的位置关系.首先通过确定直线AC 的斜率,进一步得到其方程,将(0,)m 代入后求得m ,计算得解. 【详解】可知11:1(2)22AC k AC y x =-⇒+=-+,把(0,)m 代入得2m =-,此时||r AC ===【点睛】:解答直线与圆的位置关系问题,往往要借助于数与形的结合,特别是要注意应用圆的几何性质.13.【答案】(1)(2)5【分析】本题主要考查二项式定理、二项展开式的通项公式、二项式系数,属于常规题目.从写出二项展开式的通项入手,根据要求,考察x 的幂指数,使问题得解.【详解】9)x 的通项为919(0,1,29)rr r r T C x r -+==可得常数项为0919T C ==因系数为有理数,1,3,5,7,9r =,有246810T , T , T , T , T 共5个项【点睛】此类问题解法比较明确,首要的是要准确记忆通项公式,特别是“幂指数”不能记混,其次,计算要细心,确保结果正确.14.【答案】(1)5 (2)10【分析】本题主要考查解三角形问题,即正弦定理、三角恒等变换、数形结合思想及函数方程思想.通过引入CD x =,在BDC ∆、ABD ∆中应用正弦定理,建立方程,进而得解.. 【详解】在ABD ∆中,正弦定理有:sin sin AB BD ADB BAC =∠∠,而34,4AB ADB π=∠=, 522=+=BC AB AC ,34sin ,cos 55BC AB BAC BAC AC AC ∠==∠==,所以BD =cos cos()coscos sinsin 4410ABD BDC BAC BAC BAC ππ∠=∠-∠=∠+∠=【点睛】解答解三角形问题,要注意充分利用图形特征.15.【答案】15【分析】结合图形可以发现,利用三角形中位线定理,将线段长度用坐标表示考点圆的方程,与椭圆方程联立可进一步求解.利用焦半径及三角形中位线定理,则更为简洁.【详解】方法1:由题意可知||=|2OF OM|=c=,由中位线定理可得12||4PF OM==,设(,)P x y可得22(2)16x y-+=,联立方程221 95x y+=可解得321,22x x=-=(舍),点P在椭圆上且在x轴的上方,求得315,22P⎛⎫-⎪⎪⎝⎭,所以1521512PFk==方法2:焦半径公式应用解析1:由题意可知|2OF|=|OM|=c=,由中位线定理可得12||4PF OM ==,即342p p a ex x -=⇒=-求得315,2P ⎛⎫- ⎪ ⎪⎝⎭,所以1521512PFk ==.【点睛】本题主要考查椭圆的标准方程、椭圆的几何性质、直线与圆的位置关系,利用数形结合思想,是解答解析几何问题的重要途径. 16.【答案】max 43a =【分析】本题主要考查含参绝对值不等式、函数方程思想及数形结合思想,属于能力型考题.从研究()2(2)()23642f t f t a t t +-=++-入手,令2364[1,)m t t =++∈+∞,从而使问题加以转化,通过绘制函数图象,观察得解.【详解】使得()()222(2)()2(2)(2))223642f t f t a t t t t a t t +-=•++++-=++-, 使得令2364[1,)m t t =++∈+∞,则原不等式转化为存在11,|1|3m am ≥-≤,由折线函数,如图只需113a -≤,即43a ≤,即a 的最大值是43【点睛】对于函数不等式问题,需充分利用转化与化归思想、数形结合思想. 17.【答案】(1)0 (2)5【分析】本题主要考查平面向量的应用,题目难度较大.从引入“基向量”入手,简化模的表现形式,利用转化与化归思想将问题逐步简化. 【详解】()()12345613562456AB BC CD DA AC BD AB ADλ+λ+λ+λ+λ+λ=λ-λ+λ-λ+λ-λ+λ+λ要使123456AB BC CD DA AC BD λ+λ+λ+λ+λ+λ的最小,只需要135562460λ-λ+λ-λ=λ-λ+λ+λ=,此时只需要取1234561,1,1,1,1,1λ=λ=-λ=λ=λ=λ=此时123456min0AB BC CD DA AC BDλ+λ+λ+λ+λ+λ=202)(4122)()(412)(2)(48)()()()()()(26252652625265265262526565265422653126542265312654265312654321=-+++=-+++-+=++++-+=++++-++≤++-+-+-=++-+-+-=+++++λλλλλλλλλλλλλλλλλλλλλλλλλλλλλλλλλλλλλλλλλλλλλλAD AB BDAC DA CD BC AB等号成立当且仅当1356,,λ-λλ-λ均非负或者均非正,并且2456,,λ-λλ+λ均非负或者均非正。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部分废止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2021年)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部分废止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2021年)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部分废止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2021年)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21.07.30
•【字号】浙人社发〔2021〕38号
•【施行日期】2021.07.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部分废止失效行政规
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浙人社发〔2021〕38号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为加快落实数字化改革要求,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省厅对2020年12月31日以前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决定宣布废止失效13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现将文件目录予以公布,请做好相关文件的清理衔接工作。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7月30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分废止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
目录
注:序号标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为此次清理新增文件。

丁长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教育行政管理(教育)二审行政判决书

丁长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教育行政管理(教育)二审行政判决书

丁长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教育行政管理(教育)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政府信息公开【审理法院】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0.13【案件字号】(2020)浙01行终576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唐莹祺李洵刘斌【审理法官】唐莹祺李洵刘斌【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丁长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当事人】丁长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当事人-个人】丁长辉【当事人-公司】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代理律师/律所】陈洵熙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陈洵熙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陈洵熙【代理律所】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丁长辉【被告】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本院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权责关键词】合法违法拒绝履行(不履行)证据不足缺席判决维持原判改判撤销原判听证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查,本院对原审法院认定的案件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四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公开政府信息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案中,上诉人丁长辉向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申请公开在制定《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和《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过程中形成的会议记录(纪要)、风险评估、组织听证、公开征求意见等方面信息,从上诉人对申请内容的描述来看,其要求获取的明显是浙江省考试院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可能形成的过程性信息,故被上诉人决定不予公开,实体并无不当。

【政治学考选考考试说明】2019版浙江省考试说明

【政治学考选考考试说明】2019版浙江省考试说明

①股票的含义及股票投资的收入来源和风险bຫໍສະໝຸດ ②债券的含义和种类a
第三单元 收入与分配
课次
知识条目
七、个人 收入的分

八、财政 与税收
▲1.按劳分配为主体 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①按劳分配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②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因、意义及按劳分配的地位 ③按生产要素分配
▲2.收入分配与社会公平 ①收入分配公平的含义 ②实现社会公平的制度保证和重要举措 ③兼顾效率与公平
考试要求 a b b c b
▲1.意识的本质
①意识的起源、生理基础和内容
b
五、把握思 ②物质决定意识
b
维的奥妙 ▲2.意识的作用
①人能够能动地认识和改造世界
c
②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
c
▲1.人的认识从何而来
①实践的含义和特点
a
②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c
六、求索真
理的历程 ▲2.在实践中追求和发展真理
①真理的含义和客观性
六、中国 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c
共产党领 ②依法治国、依法执政
b
导的多党 ▲2.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 执政为民
合作和政 ①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
a
治协商制 ②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b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
我国政党制度的基本内容和优势
b
▲1.处理民族关系的原则:平等、团结、共同繁荣
二、考试目标与要求
(一)考试目标 思想政治科目考试主要考查本学科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观点,分析、比较、 归纳等基本能力,以及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二)考试要求 思想政治科目考试要求分为三个层次,从低到高依次为识记、理解、应用,分别用字 母 a、b、c 表示。其含义如下: a-识记:再认或再现学过的思想政治学科的一些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观点。 b-理解:理解思想政治学科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观点;把握知识内部各要素 之间的逻辑关系;能够依据所学知识对一些现象或观点作出初步判断和说明。 c-应用:运用所学思想政治学科的知识、观点和方法,分析、探究经济、政治、文化 等现象,并加以论证。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编报2019年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职业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编报2019年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职业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编报2019年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职业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9.02.22•【字号】浙发改社会〔2019〕79号•【施行日期】2019.0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编报2019年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职业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浙发改社会〔2019〕79号各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省级有关单位,各有关高校:为加快推进我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适应职业教育人才一体化培养的趋势性要求,服务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和社会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按照整合统筹的思路,从2019年起将原有“3+2”、五年一贯制办学模式统一为“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培养模式,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培养模式保持不变。

现就编制2019年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职业教育招生计划事项通知如下:一、继续扩大“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招生计划“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职业教育合作中职学校须为等级中职学校(含省级以上重点技工学校)及非等级学校的名专业(品牌、优势特色)和示范(骨干、特色、新兴)专业,对地方重点扶持的中职学校给予适当倾斜。

“中高职一体化”职业教育招生专业、招生计划由举办的高职院校和挂钩中职学校共同研究,并征得所在地发改和教育部门同意,由高职院校汇总上报。

各校在编制生源计划时要考虑地区平衡,根据设区市中职教育专业结构布局情况,合理安排跨设区市招生计划数。

“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职业教育专业原则上是行业岗位技术含量较高,专业技能训练周期较长,技能熟练程度要求较高,适合中高职统筹培养,社会需求相对稳定的人才培养规格和工作要求。

中职学校招生专业一般应为具有优势和特色的专业,高职院校招生专业原则上需有一届以上毕业生,每校控制申报专业数量。

学生学籍管理、奖助学、收费等政策由高职院校与中职学校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协商后在招生前告知学生。

浙江异地高考考生需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浙江异地高考考生需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浙江异地高考考生需具备的条件有哪些异地高考需要什么条件,2019年浙江考生可以异地参加高考吗,浙江异地高考新政策有哪些?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到您。

1浙江2019年异地高考有哪些政策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160号)规定条件,同时符合(一)中规定条件的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具备报名资格。

随迁子女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

随迁子女在我省可报考普通院校、现役院校、院校(院校地方计划除外),不能报考院校、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需政审或按户籍实行定向招生的院校(专业),具体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相关规定:通过我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或符合我省流入地初中升高中条件,进入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习,并具有完整的我省高中阶段连续学习经历和学籍的随迁子女,同时符合我省高考报名的其他条件的,从2013年起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

随迁子女参加高校招生录取与我省户籍学生享受同等政策。

2浙江异地高考考生需具备的条件2012年12月28日社会广为关注的浙江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地升学政策,正式公布,并确定于2013年开始实施。

浙江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做好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浙江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对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浙江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条件予以了明确。

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通过浙江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或符合浙江省流入地初中升高中条件,进入浙江省高中阶段学校学习,并取得在浙江省完整的高中阶段连续学习经历和学籍,符合浙江省高考报名的其它条件,在2013年起可就地报名参加高考。

具体要求,从高一年级开学时就在浙江省高中阶段连续学习,在省电子学籍系统进行高中电子学籍注册且按规定完成高中学业,中间不中断(因故经批准同意休学的除外)。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
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8.05.15
•【字号】浙教考〔2018〕46号
•【施行日期】2018.05.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实
施办法的通知
浙教考〔2018〕46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7〕45号)精神,省教育厅对我省2014年出台的《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

现将新修订的《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实施办法
浙江省教育厅
2018年5月15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9.12.26•【字号】浙教高教〔2019〕91号•【施行日期】2019.1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通知浙教高教〔2019〕91号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及《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的实施意见》(浙教高教〔2018〕101号),牢固确立教学工作在高等学校人才培养中的中心地位,进一步完善教学管理体制,强化基层教学组织的功能,更好地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立德树人、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和课堂教学创新等人才培养质量提高中的重要作用,现就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重要作用。

基层教学组织作为高校开展教学和教研活动的基本单位,在落实教育教学任务、推进教学研究与改革、促进教师教学成长与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是联系教师与学生、学科与专业、专业与课程以及落实教学工作“最后一公里”的基本教学组织,其建设和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学校的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推进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旨在适应高等教育的新变化,贯彻落实“以本为本、四个回归”要求,强化教学工作,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组织形式,明确职能定位,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运行机制,激发组织活力,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育教学的积极性,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健全、运行有效的基层教学组织体系,切实发挥基层教学组织的作用,推动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和一流人才培养。

二、创新基层教学组织形式。

高校要根据自身学科专业特点,围绕人才培养目标要求,按照有利于教学活动组织与管理的原则,按专业、课程或课程模块等设立基层教学组织,创新组织形式,加强与学科、科研等基层组织的有效衔接与融合。

浙江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类平行投档(一段)分数线

浙江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类平行投档(一段)分数线

024
0005 宁波大学(省重点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025
0005 宁波大学(省重点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026
0005 宁波大学(省重点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027
0005 宁波大学(省重点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028
0005 宁波大学(省重点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005
0006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省重点建设高校)
006
计算机类
104
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42
物理学类
96
电子信息类
49
化学类
85
生物科学类
114
地理科学(师范)
56
环境科学与工程
26
机械类
103
交通运输(现代轨道与智慧交通)
71
汉语国际教育(师范)
52
阳明创新班(人文)
10
阳明创新班(理工)
位次 3821 3557 3125 2407
255 2302
4313
4211 3031 3842 2129
4106 1630 305 381 327 627 2198 22922 12441 34285 23836 31863 24489 25193 21645 29879 19844 23643 26773 26351 37164 50068 10145 14089 29947 36363 37360 29933 16123 14698 23149 26761 34552 14315 15594 19157 24348
598
49481
597
50499
627
23330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政策公布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政策公布

【导语】⾼考频道从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浙江2021年普通⾼校招⽣⼯作实施意见政策已公布,具体如下: 根据教育部普通⾼等学校招⽣⼯作有关政策和《浙江省深化⾼校考试招⽣制度综合改⾰试点⽅案》《浙江省⼈民政府关于进⼀步深化⾼考综合改⾰试点的若⼲意见》《浙江省⼈民政府关于进⼀步做好⾼考综合改⾰试点⼯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意见。

⼀、选拔模式 1.实⾏统⼀⾼考和⾼中学业⽔平考试(以下简称⾼中学考)相结合,考⽣⾃主确定选考科⽬,⾼校确定专业选考科⽬及其他选拔条件要求,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招⽣计划 2.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具有普通⾼等学历教育招⽣资格的⾼校,根据教育部汇总公布的年度专业设置备案和审批结果,在教育部核定的本科招⽣计划和备案的⾼职(专科)招⽣计划内,按教育部有关计划编制原则和要求,编制本校的浙江省分专业招⽣计划(即招⽣来源计划),并按时报送。

来源计划中相关说明须与国家招⽣政策规定、⾼校招⽣章程保持⼀致。

3.除按有关规定允许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类型外,各⾼校招⽣来源计划均须经教育部汇总分送,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核对后向社会公布,未经教育部分送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计划⼀律不得安排招⽣。

三、报名 4.报名⼯作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校招⽣考试报名⼯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20〕72号)执⾏。

四、考试 5.2021年浙江省统⼀⾼考招⽣报考科类分为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

普通类考试科⽬为3门必考科⽬和3门选考科⽬。

艺术类、体育类考⽣除⽂化科⽬外,还须分别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和体育术科考试。

6.必考科⽬:语⽂、数学、外语3门。

外语分为英语、⽇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语,由考⽣从中选定1个语种参加考试。

各语种均含听⼒考试。

选考科⽬:考⽣根据本⼈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及专业的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物、技术(含通⽤技术和信息技术)等7门科⽬中,选择3门作为⾼考选考科⽬。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3.13•【字号】浙教办函〔2019〕64号•【施行日期】2019.03.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64号各高等学校:在各高校的共同努力下,省教育厅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共同实施的地方合作项目——“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已执行9年,共录取1456名教师出国研修,覆盖面越来越广,项目影响力逐渐增强,受到了各校和教师的普遍欢迎。

经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协商,2019年我省将继续实施地方合作项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服务国家和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导向,以推进浙江教育现代化为统领,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印发的《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目标,通过实施地方合作项目,选派我省高校骨干教师出国研修,借鉴国外先进教育理念和有益教育经验,学习国际前沿理论,提高我省高校骨干教师的一线教学能力和整体学术水平,培养国际化人才,更好地服务浙江经济社会发展,为浙江“两个高水平”建设贡献力量。

二、选派计划2019年计划选派200人,其中理工农医类120人,人文社科类80人。

三、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一)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二)访问学者:留学期限6个月或12个月。

四、选派学科专业紧密围绕浙江“十三五”着力培育的信息、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文化创意等八大万亿产业和人工智能、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需要,确定相关重点选派专业。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5.07•【文号】教学厅〔2019〕6号•【施行日期】2019.05.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贯彻落实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和2019年4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今年高职扩招百万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确定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进一步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的重大机遇。

各地各校要以政治思维提高站位,充分认识高职扩招的重大意义,确保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位;要以改革思维攻坚克难,改革完善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办法,鼓励更多应届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报考;要以系统思维科学谋划,衔接好现有高考政策,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统筹做好报名、考试、录取工作;要以底线思维确保稳定,积极稳妥操作,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公平公正。

二、工作任务各地各校要针对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不同群体的特点和受教育状况,采取分列招生计划、分类考试评价、分别选拔录取等措施,在严格规范、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完成好扩招任务。

1.认真落实计划安排。

各地要按照教育部关于高职扩招计划安排的有关部署,加强本地高等职业教育资源统筹,足额落实教育部下达的高职扩招计划和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

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职院校分类招考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扩大高职分类招考规模,重点布局在优质高职院校,区域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和就业率高的专业,以及贫困地区特别是连片特困地区。

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导语】⽆忧考⾼考频道从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2019年浙江省普通⾼校招⽣考试报名办法已公布,具体如下:⼀、报名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我省户籍⼈员,具备报名资格:1.遵守中华⼈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3.⾝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符合《浙江省⼈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4部门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160号)规定条件,同时符合(⼀)中规定条件的外省籍进城务⼯⼈员随迁⼦⼥(以下简称随迁⼦⼥),具备报名资格。

随迁⼦⼥不得在“流⼊”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考报名。

随迁⼦⼥在我省可报考普通院校、公安现役院校、军队院校(军队院校地⽅计划除外),不能报考公安院校、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北京电⼦科技学院等需政审或按户籍实⾏定向招⽣的院校(专业),具体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计划为准。

(三)在中国定居、持有我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民共和国外国⼈永久居留证》,同时符合(⼀)中所列条件的外国侨民,具备报名资格。

(四)下列⼈员不得报名:1.具有⾼等学历教育资格的⾼等学校的在校⽣;或已被⾼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学资格的学⽣;2.⾼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的在校⽣;3.在⾼级中等教育⾮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校招⽣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统考和⾼校单独组织的招⽣考试,以下简称⾼校招⽣考试)的应届毕业⽣;4.在往年参加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规舞弊⽽受到暂停参加⾼校招⽣考试处罚尚处于暂停期内的⼈员;5.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五)少年班报考办法报考经教育部批准具有少年班招⽣资格的⾼校的考⽣,须先按⾼校要求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后,凭⾼校发给的报考证明,到当地县(市、区)考试招⽣机构办理报名⼿续。

少年班考⽣不得参加其他⾼校的招⽣录取。

⼆、报名办法报考2019年普通⾼校各类招⽣的所有考⽣(包括艺术、体育、⾃主招⽣、三位⼀体综合评价招⽣、⾼职提前招⽣、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保送⽣、⾼⽔平运动队、⾼⽔平艺术团等)均须参加报名。

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市局直属(瓯海片区)普通高中定向招生实施细则的通知

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市局直属(瓯海片区)普通高中定向招生实施细则的通知

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市局直属(瓯海片区)普通高中定向招生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温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9.06.10•【字号】温教直〔2019〕63号•【施行日期】2019.06.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招生考试正文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市局直属(瓯海片区)普通高中定向招生实施细则的通知温教直〔2019〕63号瓯海区教育局:为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意见的通知》(温教基〔2019〕4号)、《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市局直属(瓯海片区)高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教直〔2019〕62号)精神,瓯海中学和温州市瓯海区第一高级中学招生总计划的55%(含自主招生)以招收定向生的方式分配到瓯海区初中学校。

一、招生对象定向招生的对象必须是在瓯海区报考,具有所在初中学校两年以上(含两年,其中一年为九年级)学籍的,符合瓯海片区公办普高招生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为4P 及以上(其中瓯海中学为2A2P及以上),综合表现评定为合格及以上,且必须填报该普通高中的志愿,否则不能录取为该校的定向生。

二、招生名额定向生招生名额原则上按瓯海区初中学校符合瓯海片区公办普高定向生招生条件的毕业生人数分配。

瓯海中学招收定向生164名,温州市瓯海区第一高级中学招收定向生347名,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

三、录取办法1. 瓯海中学。

瓯海中学的定向生在其统招分数线以下20分内(泽雅中学的考生降低到瓯海中学统招分数线以下30分内),根据各校定向生分配名额数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额满为止。

在规定分数范围内无定向生录取的初中学校,保底录取最高分1名。

瓯海区各初中学校未被瓯海中学录取而空缺的定向生名额可累计计入温州市瓯海区第一高级中学定向生名额。

2. 温州市瓯海区第一高级中学。

温州市瓯海区第一高级中学的定向生在其统招分数线以下30分内(泽雅中学的考生降低到温州市瓯海区第一高级中学统招分数线以下50分内),根据各校定向生分配名额数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额满为止。

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市局直属(鹿城片区)高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市局直属(鹿城片区)高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市局直属(鹿城片区)高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温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9.06.10•【字号】温教直〔2019〕55号•【施行日期】2019.06.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招生考试正文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市局直属(鹿城片区)高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教直〔2019〕55号鹿城区教育局,市局直属各学校:现将《2019年市局直属(鹿城片区)高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温州市教育局2019年6月10日2019年市局直属(鹿城片区)高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意见的通知》(温教基〔2019〕4号)精神,结合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及鹿城区属中学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中涉及的市局直属(鹿城片区)普通高中是指市区普通高中体制调整前原市局直属普通高中,即温州中学、温州第二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温州市艺术学校、温州人文高级中学(温州第二高级中学分校),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温州市第五十八中学、温州外国语学校(温州中学国际部)、温州市英才学校、温州东瓯中学,以及实行统筹招生的龙湾中学、瓯海中学、洞头中学。

一、招生办法(一)招生原则1.择优录取原则。

高中段招生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

综合考察学生全面发展情况,既关注毕业升学,又关注品德发展和身心健康;既关注共同基础,又关注个性特长。

2.普职协调原则。

按照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招生大体相当的原则,统筹安排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招生计划,努力促进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健康协调发展。

3.信息公开原则。

鹿城片区各高中学校要提前将高中招生计划、录取办法、加分政策、民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等招生信息通过多种途径告知考生和家长,方便考生及家长选择。

2019年39所军队院校及招收国防生的普通高校在浙招生

2019年39所军队院校及招收国防生的普通高校在浙招生

2019年39所军队院校及招收国防生的普通高校在浙招生招生院校有哪些今年在我省招生的军队院校共有19所:国防科学技术大学、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解放军理工大学、陆军军官学院、解放军电子工程学院、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军事交通学院、第二军医大学、第三军医大学、装甲兵工程学院、陆军航空兵学院、海军工程大学、海军航空工程学院、海军大连舰艇学院、空军工程大学、火箭军工程大学、武警工程大学、武警警官学院、武警后勤学院。

今年在我省招收国防生的普通高校共有20所: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河海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合肥工业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华东交通大学、南昌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理工大学、重庆大学、中山大学。

各院校具体专业招生计划,在6月下旬省教育考试院编印的《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图书中公布。

满足条件即可网上填报志愿报考的考生,要满足四个条件1.普通中学应、往届高中毕业生;2.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报考当年8月31日);3.未婚;4.符合军队院校招生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等相关标准。

分批按时网上填报志愿军队院校、国防生实行传统志愿录取,考生须按时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网实行网上志愿填报。

第一批提前于6月26日8:30至6月27日17:30填报;第二批提前于7月17日8:30至17:30填报。

考生在每批次中分别可填报五个志愿,另设服从志愿,每个院校志愿下可填三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工作由省军区招生办负责组织,其结果录入考生电子档案,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

在分数线以上,一般依照各院校招收男、女考生计划数的3倍确定政治考核、面试、体检流程考生名单。

政治考核以第一批为例:6月30日12点前,市、县(市、区)招生办向所在县(市、区)人武部分别提供第一批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名单,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及考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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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政策和《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选拔模式1.实行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相结合,考生自主确定选考科目,高校确定专业选考科目及其他选拔条件要求,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招生计划2.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校,根据教育部汇总公布的年度专业设置备案和审批结果,在教育部核定的本科招生计划和备案的高职(专科)招生计划内,按教育部有关计划编制原则和要求,编制本校的浙江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并按时报送。

来源计划中相关说明须与招生章程保持一致。

3.除按有关规定允许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外,各高校招生来源计划均须经教育部汇总分送,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未经教育部分送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一律不得安排招生。

三、报名4.报名工作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号)执行。

四、考试5.年浙江省统一高考招生报考科类分为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

普通类考试科目为门必考科目和门选考科目。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除文化科目外,还须分别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和体育术科考试。

6.必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门。

外语分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由考生从中选定个语种参加考试。

各语种均含听力考试。

选考科目:考生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及专业的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等门设有加试卷的高中学考科目中,选择门作为高考选考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分,按得分计入考生总成绩;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分,以高中学考成绩合格为赋分前提,根据事先公布的比例确定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分,起点赋分分。

考生满分分。

语文、数学提供一次考试机会,成绩当次有效。

外语和选考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成绩年有效,考生自主选用其中次成绩。

听力残疾考生的外语听力成绩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听力残疾考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免外语听力测试的通知》规定执行。

听力残疾考生信息记入考生电子档案。

拟报考有外语面试要求专业的考生,英语面试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外语面试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号)中关于面试工作的规定执行,其他语种暂不进行面试。

7.考试时间月日上午:语文;下午:数学;月日下午:外语(考试对象限于当年高考考生)。

具体考试时间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选考科目考试时间按选考相关规定执行。

外语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各科均由浙江省自主命题;自主命题的各科考试性质均属全国统考。

8.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及高校自行命制的试卷(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等应当按照《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严格管理。

9.各市、县(市、区)高校招生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以下简称考试招生机构)和有关学校均须按国家规定,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密规章制度,人防技防并举,加强监督和检查,完善应急反应机制、值班制度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

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事发单位须在第一时间直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失(泄)密范围的扩大。

10.考务管理工作按《浙江省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务规程》执行。

五、综合素质评价11.对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需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品德表现、学业水平、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等五方面。

综合素质评价坚持全面评价、客观记录、民主评定、公开公正、简便实用的原则,根据客观记述、民主评议、公示确认、形成档案的程序,形成《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基本信息表》。

具体按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12.对往届生和其他高中应届生须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所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鉴定)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鉴定内容应当完整、准确地反映在《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中。

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犯罪记录被公检法部门依法封存的考生不提供相关材料。

13.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中,如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当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六、考生电子档案14.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

考生电子档案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体检信息、志愿信息、高考成绩信息、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

15.各市、县(市、区)考试招生机构和有关学校应当对采集的考生有关信息进行校验、确认,并负责进行汇总、整理,确保考生相关信息的完整、准确、安全,确保考生电子档案与考生纸介质材料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

考生电子档案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七、身体健康状况检查16.考生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

17.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案〔〕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案厅〔〕号)精神,制定《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

具体要求仍按《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做好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浙教考〔〕号)执行。

18.各县(市、区)应当成立招生体检组,设立招生体检站,具体负责体检工作的组织实施。

主检医师应当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

主检医师须按有关规定及要求对考生体检作出规范准确的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省、市建立中心体检组,负责对疑难问题的处理和复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会同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确定一家省级医院作为招生体检的终检医院,负责对有异议的体检结论做出最终裁定。

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19.高校可在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必须合理、合法,有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八、招生章程20.高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招生章程。

21.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经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核定后方能向社会公布。

招生章程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

各高校在招生宣传(广告)中应当准确描述本校的办学类型、层次,使用与办学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相一致的学校名称,不得使用简称,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当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高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

浙江省地方属高校招生章程须经本校主要领导审核,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会同浙江省教育厅有关处室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核定后方能向社会公布。

高校应当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

22.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涉及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等),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各专业对考生外语语种、身体健康状况、选考科目等要求,录取规则(如有无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按传统志愿录取的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

高校有特殊要求的,必须在招生章程中明确。

有关高校制订的特殊类型招生办法须符合相关规定,且不得与本校招生章程内容相违背。

相关特殊类型招生简章需明确各专业的选考科目范围要求。

23.各高校在报送招生计划的同时,须将经主管部门核定的招生章程的发布网址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后提供考生查阅。

九、录取24.高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组织实施,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

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录取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须集体研究决定。

25.录取分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三类进行。

26.普通类分提前录取和平行录取。

提前录取实行传统志愿,平行录取实行专业平行志愿。

27.普通类考生分段办法。

分三段,分别按实考人数的、、确定。

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在考生高考成绩发布时一并确定并公布分段线。

扩大比例征求志愿分数线择时公布。

28.普通类考生位次确定办法。

考生位次根据所有考生高考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

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先后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全部相同者为同位次。

29.普通类提前录取。

有政审、面试、体检等特殊要求的军事、公安、定向招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定向培养士官试点,及经过批准的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院校、航海类等专业,实行提前录取。

()志愿设置。

实行以院校为单位的传统志愿。

考生可填报不超过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不超过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不再设院校服从志愿。

符合相关院校、专业报考条件的一、二、三段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一并填报志愿。

院校对专业服从志愿考生进行调剂录取,须以考生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为前提。

()录取。

本、专科不再分批,录取分段进行。

每一段录取时,根据志愿优先原则,按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录取。

投档比例不超过,考生总分相同时按位次投档。

其中,按规定须在投档前先进行政审、面试、体检等工作的,按上述办法及规定比例,分段提供考生名单,统一组织政审、体检、面试。

提前录取高校(专业)可参考浙江省普通类分段线,在第三段线上提出最低文化成绩要求。

浙江警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单列,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工作开始前完成录取。

被浙江警察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其他高校录取;未被浙江警察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影响普通类提前录取个院校志愿的投档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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