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德国空间规划经验及建议
国际空间规划的主要经验与启示
国际空间规划的主要经验与启示空间规划是继城市规划、区域规划之后一种规划类型,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主要是指各项活动的空间组织。
大部分发达国家都编制空间规划,但是由于政治和经济体制、发展水平的不同,其名称也不同。
比如德国叫“空间规划”、日本称为“全国综合开发规划”、法国称为“综合服务规划”,韩国称为“国土建设综合规划"。
各种空间规划内容不同,发挥作用各异,但都是针对具有综合性、层次性和地域性的空间问题的政策工具。
发达国家的近代城市规划早在19世纪末因工业化和城市化问题而诞生,“二战”以后逐步构建完善的空间规划体系,100多年的空间规划经历和50多年的规划体系实践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我国“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建立由空间规划、用途管制等等构成的空间治理体系,建立国家空间规划体系的要求。
从某种角度而言,“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也只有世界的才是民族的”。
因此,了解国外空间规划的情况,对我国探索适合中国特点的国家空间规划体系路径,建立中国空间规划理论、方法和技术,形成国际空间规划的中国模式,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基本概念空间规划(Spatial planning)是因规划发展的需求而从欧洲引入的,在与各部门及不同行业特点相结合的过程中含义也不尽相同。
为此,需要明确空间规划和空间规划体系两个基本概念。
1空间规划空间规划在1983年欧洲区域规划部长级会议通过的《欧洲区域/空间规划章程》中首次使用。
文中指出,区域/空间规划是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政策的地理表达,也是一门跨学科的综合性科学学科、管理技术和政策,旨在依据总体战略形成区域均衡发展和物质组织。
1997年发布的《欧盟空间规划制度概要》中进一步指出,空间规划主要是由公共部门使用的影响未来活动空间分布的方法,目的是形成一个更合理的土地利用及其关系的地域组织,平衡发展和保护环境两个需求,实现社会和经济发展目标。
通过协调不同部门规划的空间影响,实现区域经济的均衡发展以弥补市场缺陷。
石正林:荷兰的土地规划经验
石正林:荷兰的土地规划经验为什么要比较荷兰与中国的土地征收?因为两国有很惊人的相似点。
比如荷兰人口密度是最大的,有1700万人口,但只有42000平方公里的面积。
中国人口密度非常大,特别是东部区域。
第二是城镇化推进跟中国是一样的,83%的人口居住在城市区域,但我们只有两个城市达到一百万人口,有许多中小型城市,只有很少人居住在农村。
另外,我们还是一个三角洲国家,27%的国土低于海平面,如果没有拦海大坝,20%的国土会被海水倒灌。
对这些区域的居民来说,水是非常重要的日常生活话题。
为了处理这些问题,我们有专门负责水的管理组织。
和中国一样,食品安全、粮食安全也非常重要。
中国显著的成就是粮食基本自给自足,这是非常卓越的成就。
荷兰52%的土地是农用地,生产了大量农产品,是世界上第二大农业出口国,第一是美国,第三是法国。
我主要讲讲荷兰土地法的一些基本原则,包括区域规划、土地使用、土地储备征收的一些政策。
土地制度改革和土地良治原则有几个:一是有效的体制。
包括规划和意见的透明度与公开性;决策的民主化,由人民来做出决定。
二是非常现实地看待大家的经济利益和环境利益,用法律保障居民不受其他居民或政府违法行为的侵害,获得一定的资金资源进行土地区域的规划,资金主渠道是税收。
但目前做法也有严重缺陷,民主意味着决策过程非常冗长。
比如在荷兰修一个双轨铁路,17年时间才修成。
因为有130多次公民参与的诉讼,政府70次败诉。
1992年的预算是30亿欧元,但修完一共花了47亿欧元。
由于要充分考虑公众的诉求,导致有大量拖延和成本上升。
荷兰政府现在希望加速或简化参与的过程,同时又不侵害公民的正当权益,在政府利益、公众利益、每个公民利益三者间找到平衡。
按照荷兰法律,一块土地的所有者可以独享这块土地带来的利益。
按照我们的《民法》,在这块地上他干什么都可以,除非会带来社会动荡。
在绝大多数欧洲国家,有公法与私法间的矛盾。
私法主要是管理个人之间的关系,公法管理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关系。
荷兰空间规划体系的演变及启示
荷兰是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国土面积为4.19万平方公里,土地利用结构中农地占60%,水域占18%,建成区占12%。
荷兰是全球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农产品出口国、欧洲农业强国。
同时在城市快速发展中仍然拥有优美的自然环境和生态空间,因此其空间规划享有国际声誉。
分析荷兰空间规划体系的演变,对构建我国空间规划体系,实现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目标具有借鉴意义。
空间规划体系的演变空间规划体系通常由法律、行政区划和运行体系构成。
荷兰国家空间规划运行体系与三级行政建制一致:国家和省级编制结构远景规划,属于战略性非法定规划;市级编制两层规划,上层是结构远景规划,一个市或几个市联合编制;下层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土地利用规划,是土地用途管制的依据。
总体看,空间规划体系的演变过程主要有3个阶段:源于住宅需求的空间规划体系雏形(1941年~1965年)。
荷兰历经第一次技术革命引致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加上大型基础建设加速了城镇空间的集聚,导致城市中心住宅环境简陋,而富裕阶层搬迁至城市外围带来城市蔓延。
因此,1901年制定了《住宅法》,提出了发展公共住宅与城市规划的框架。
规定人口1万以上或过去5年中人口增加了20%及以上的城市需要编制城市发展规划,旨在规范私人的建设项目开发活动。
到20世纪20年代,城市规划扩展到乡村领域。
在此基础上,1941年成立重建与公共住房部国家规划局,开始尝试空间规划编制。
1956年《空间规划法》草案送交国会,1965年正式生效实施,标志着荷兰空间规划迈入新阶段。
集权主导的垂直型等级体系(1965年~2008年)。
1965年的《空间规划法》奠定了荷兰规划体系制度基础。
按照这一体系,中央政府编制了第2次~第5次国家空间政策,分别是1966年“组团式分散”理念的政策文件、1973年“新城式分散”理念的政策文件、1988年“紧凑城市”为理念的国家结构规划、1996年~2006年“城市网络”理念下,实现竞争力、活力、安全和保护为目标的国家规划战略。
德国“村庄更新”、荷兰“农地整理”、韩国“新村运动”,这些乡村发展经验值得学习!
德国“村庄更新”、荷兰“农地整理”、韩国“新村运动”,这些乡村发展经验值得学习!尽管国外和我国国情不同,社会制度不同,农业发展的自然基底和现状水平也大不一样,但是基于产业发展的美丽乡村建设仍存在一定的相似性,能够为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参考借鉴。
法国“领土整治”推动乡村发展法国的农村改革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方面是发展“一体化农业”,另一方面是开展“领土整治”。
“一体化农业”即将农业与同农业相关的部门结合起来,组成利益共同体。
通过相关部门提供的资金技术支持,实现对农业的反哺。
“领土整治”则是通过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乡村发展,实现农村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将农村的空间环境和生态环境作为保护重点。
在实施“领土整治”的过程中,法国用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来指导城乡土地利用,优先保证各类绿地、开放空间、农场牧场、村庄建设用地及规模,以及农房高度边界和绿色边界,保持乡村形态和自然景观的原始延续。
保护自然景观的同时,注重对乡村人文景观的保护,避免城市化引起的乡村衰落。
德国“村庄更新”强化乡村治理1954年,“村庄更新”的概念被正式提出。
1976年,德国首次将“村庄更新”写入《土地整理法》,试图保留村庄的地方特色和传统优势。
上世纪90年代,德国提出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后,村镇建设倾向于内向式发展。
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扩张,在现有建设范围内寻找发展更新的潜力,更加注重生态保护。
这时的“村庄更新”将乡村的文化价值、休闲价值和生态价值被提升到和经济价值同等重要的地位。
总体来看,德国的“村庄更新”是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变化而采取的适应性调整。
一方面,为适应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的要求,改变了失去功能的农业经济房屋的用途,重新调整了剩余建筑物的形状、规模、开发状态和建筑物现状。
另一方面,为适应农村社会和人口发展状况,对农村基础设施作出相应调整,减少没有经济收益的土地利用,改善农村生活和生产条件。
荷兰“农地整理”重塑乡村景观20世纪以来,荷兰乡村地区的规划主要以“土地整理”和“土地开发”两种具体形式开展。
德国空间规划的成功经验
德国空间规划的成功经验众所周知,德国的空间规划法制体系较为成熟,是大量空间规划的理论、方法和法律的发源地。
尤其是,德国的空间治理和管控能力令人瞩目,可为我国完善国土规划体系提供有益借鉴。
德国通过有序的空间规划,将政府调控应用于分权化、自治化、市场化的制度环境,有效解决了“多规融合”的问题,真正实现了“一本规划、一张蓝图”。
德国的成功经验主要有以下几点。
前提是合理的权责分配德国的空间规划建立了权责合理分配的机制,有效地避免了“一刀切”和“执行难”的问题。
目前,德国共有16个联邦州,439个行政区,12000多个市镇。
规划体系依次共分为四个层级,分别为联邦规划、州规划、区域规划、市镇规划。
按照1945年的《基本法》规定,联邦对于空间规划有框架立法权。
因此,在空间规划上,德国联邦政府权力相对有限,具有法律效力的空间规划权主要落在州和市镇这两级。
由于缺乏强制性,联邦政府就必须与十六个联邦州的相关单位进行紧密合作,充分尊重地方的利益和需求,维护全国空间规划的秩序。
在沟通协调上,由联邦交通、建筑和城市发展部牵头召集十六个州的空间发展部部长组成一个常设委员会,针对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事项充分沟通,达成共识。
并且,德国在1965年出台了《空间规划法》,该法明确规范了联邦和各州制定空间规划的原则、目标和义务,提出了上下级规划相符的法定要求。
如果联邦和州之间、不同规划之间就规划权属问题出现争议,则通过联邦宪法法院的法律解释来进行审核。
这样,就以法治方式保证了“多规合一”的实现,使不同层次的多个规划组成了一个紧密的规划体系。
在联邦层次,主要通过空间指导原则影响次级规划。
按照2006年通过的《空间发展指导原则》,联邦政府主要确立了经济增长与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文化、生态景观保护三大准则,对次级规划的制定提供战略性的指导。
所谓经济增长和创新原则,就是要通过空间规划,重点考虑有经济增长潜力和优势资源的地区,吸引优质企业投资、提高创新能力。
城市规划与住房建设的国际经验借鉴
城市规划与住房建设的国际经验借鉴随着全球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规划与住房建设成为各国政府高度关注的领域。
各国在城市规划和住房建设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通过借鉴国际经验,我们可以更好地解决我国在城市化进程中所面临的问题。
本文将介绍几个国家在城市规划和住房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并探讨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一、荷兰的城市规划经验荷兰作为城市规划方面的典范,拥有多个优秀的城市规划案例。
其中,阿姆斯特丹的城市规划被公认为世界上最成功的案例之一。
阿姆斯特丹的规划强调可持续发展和人文关怀,注重文化保护和自然环境的改善。
这种以人为本的城市规划理念为我国城市规划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二、新加坡的住房建设经验新加坡在住房建设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该国通过推行公共住房政策,解决了大量人口的住房问题。
新加坡的住房项目注重社区建设,为居民提供完善的配套设施,如学校、医院和商业中心。
这种注重社区建设的住房模式对我国解决城市化过程中住房问题具有借鉴意义。
三、德国的可持续城市规划经验德国在可持续城市规划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该国注重发展公共交通,提倡徒步和骑行,减少了汽车的使用,从而降低了排放和能源消耗。
德国的城市规划还注重保护自然环境,提供绿地和公园,改善居民的生活质量。
这种可持续城市规划经验对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环保和节能发展具有借鉴意义。
四、美国的城市更新经验美国在城市更新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该国通过城市更新项目改造了许多老旧的工业区和城市中心,提升了城市形象和居住环境。
美国的城市更新注重保留历史文化,同时引进现代化的设施和建筑,使城市更具活力和吸引力。
这种城市更新模式为我国老旧城区的改造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总结与展望通过借鉴国际经验,我国可以在城市规划和住房建设方面不断改进和提升。
荷兰的以人为本的城市规划理念、新加坡的社区住房建设模式、德国的可持续发展经验以及美国的城市更新模式都可以为我国提供宝贵的参考。
我们需要结合自身国情,针对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具体问题,积极学习和借鉴这些国际经验,推动我国城市规划与住房建设不断迈向新的高度。
荷兰城市规划环评的经验与启示
荷兰具有系统化的空间规划体 系,其各级政府都要对所管辖的区域 进行空间规划,规划一般由相应层级 的政府部门制定,交付议会审议通过, 具有法律定位。空间规划一旦通过, 区域的发展路径基本定型。城市规划 属于空间规划的一部分,其一般上接 国家空间规划、省域空间规划、大区 域空间规划等。通过总结荷兰城市规 划环评的先进理念和实践经验,可为 我国城乡规划环评的发展和完善提供 有益的借鉴。
鹿特丹市的“2030 年结构远景” 环 评 与 马 斯 莱 可 迪(Maasvlakte 2) 新港口和内港区(Stadshavens)的规 划环评是上下级规划环评联动的案 例。 鹿 特 丹 是 荷 兰 第 二 大 城 市 及 重 要港口,人口 60 余万,工商业发达, 港口、工业以及居民生活质量是鹿特 丹城市规划的主题。鹿特丹市公布了 “鹿特丹 :欧洲的门户”的城市定位, 并在此基础上,于 2007 年提出“2030 年结构远景”。在这个结构远景规划 中,鹿特丹提出发展强劲的经济和适 宜的居住环境两大目标,并分别对城 市中心区、南部和北部提出不同的发 展策略,即中心区侧重发展港口、住 宅区及国际化的市中心,城市南部侧
循环互动的海牙市城市规划修 订与规划环评
海牙是荷兰中央政府所在地,人 口约 50 万。由于人口增长、城市扩张、 城市间交通、市内交通和新海岸建设 等需求,海牙市面临着城市规划的修 订,例如滨海的席凡宁根(Kijkduin) 区,面临着重新规划和开发,市内交 通体系也要重新规划等。
海牙市政府最初制定了一个高强 度的城市开发计划,遭到强烈反对, 市政府为此进行了公众咨询。在公众 咨询过程中,市政府、开发方、公众 等提出了多个备选方案,这些方案都 能达到城市发展所提出的目标。针对 这些备选方案,海牙市开展规划环评, 从大气质量、噪声、气候变化与节能、 可持续的住宅、水、土壤、交通、景 观、安全、施工期环境问题、历史文 化遗存、健康、居住环境、复合效应、 社会问题、市政管理要求、自然保护 地等 17 个领域对不同的备选方案进 行评价。这些备选方案及环评结果被 送交给决策者和公众,最终的决策过 程不仅较为顺利,而且方案也得到广 泛的公众支持。
荷兰城市规划环评的经验与启示
环境 、社会以及经济等方面的综合评
价 。根 据 阿姆斯 特 丹市 的具 体 情况 以
及备选方案间的主要差异,阿姆斯特 丹市从 6 个方面对三个备选方案进行
评 价 ,分 别 是对 自然 的影 响 、对 城 市
济和文化 中心, 也是荷兰最大的城市 ,
人 口7 6 万 。2 0 0 8 年4 月 ,阿姆 斯特 丹
例 。鹿 特丹是荷 兰第二 大城市 及重
要港 口,人 口6 0 余万 ,工商业发达 ,
港 口、工业以及居 民生活质量是鹿特
丹 城 市规 划 的主题 。鹿特 丹市 公 布 了 “ 鹿 特丹 : 欧洲 的 门户 ” 的城 市 定位 , 并 在此 基础 上 ,于 2 0 0 7 年提 出 “ 2 0 3 0 年结构远景 ” 。在这 个 结 构 远 景 规 划 中 ,鹿 特丹 提 出发 展强 劲 的经 济 和适
开 始2 0 4 0 年 的城 市远景 规划制定 行 动 ,历 时 三年,最终 于2 0 1 0 年 审批
通 过 。 其 中环 评 于 2 0 0 8 年 底 开 始 介
景观的影响、对气候变化的适应 、对 居住环境的影响、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和对交通的影响 。每个方面设计 了一 些评价
订 与规划 环评 海牙是荷兰中央政府所在地,人
口约 5 0 万 。由于人 口增 长 、 城市 扩 张 、
循 环互 动过 程 ,也 就是 前一 阶 段 的环
评 结果 被 纳入 了更 新后 的规划 ,如 此
区。 为达到这些发展 目标, “ 结构远景” 提出1 3 项 重点工程 ,其 中就包括 马
综合 评 价 。 关键 词 : 城 乡规 划 ;荷 兰 ;案例 ; 借 鉴
荷 兰 具有 系统化 的空 间规 划体 系,其各级政府都要对所管辖的区域
欧洲空间规划体系和福利制度以荷兰为例
2、在实施空间规划过程中,注重社会参与和民主决策。通过广泛征集民意 和协调各方利益,确保空间规划充分反映社会需求和民生福祉,从而更好地体现 福利制度的普惠性。
3、倡导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荷兰的空间规划强调生态保护、资源节约 和环境友好,这有助于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降低健康风险并创造宜居环境。此 外,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也体现在荷兰的福利制度中,如政府鼓励绿色出行、节能 减排等政策。
空间规划体系
欧洲空间规划体系由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组成,包括欧盟、成员国和地方自 治政府。荷兰的空间规划体系也遵循这一架构,由中央政府和省政府以及市级政 府构成。在荷兰,空间规划分为战略性空间规划、地方性空间规划和区域性空间 规划。
战略性空间规划由中央政府负责,主要确定国家层面的空间发展战略和重大 项目布局;地方性空间规划由省政府和市政府联合制定,旨在满足当地的发展需 求;区域性空间规划则是在跨行政区的层面上,协调和平衡不同地区的发展利益。
结论
通过对4个典型村的案例分析,可以发现乡村空间规划管控的途径是多样的, 包括政策与规划协同管控、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文化保护与景观提升以及土地流 转与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等方面。然而,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政策与规划协同不够 紧密、基础设施规划和环保可持续性不足、文化保护和景观提升不够深入以及土 地流转和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的支持政策不够完善等。
一、江苏省乡村空间规划的背景
江苏省拥有丰富的乡村资源,但随着城市化的加速,乡村地区的规划和管理 面临着许多问题。例如,乡村土地利用效率低下,环境污染严重,文化传承面临 威胁等。因此,加强乡村空间规划,优化乡村资源配置,保护乡村生态环境和文 化传承,是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构中的重要任务。
二、江苏省乡村空间规划的原则
国省乡村空间规划体系
荷兰的土地整理案例
荷兰的土地整理案例荷兰的土地整理案例1. 荷兰是一个小而狭长的国家,地势低洼,地理条件非常特殊。
自古以来,荷兰人民就面临着频繁的水患威胁,如何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成为了一项重要的挑战。
在这个过程中,荷兰不断探索和实施土地整理方案,通过建设堤坝、开展排水工程等方式,成功地解决了自然环境带来的困扰。
2. 荷兰的土地整理案例吸引了世界的关注,其成功经验不仅在于对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更在于科学的规划和国家层面的整体协调工作。
在荷兰,国家对土地的管理十分严格,几乎所有土地的使用都需要经过严苛的审查和规范的使用计划。
这种严格的管理制度为荷兰的土地整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3. 在荷兰,土地整理不仅仅是对土地进行开垦和利用,更是一个综合的、长期的过程。
对于沼泽地的利用,荷兰人通过开展排水工程,将湖泊和河流的水排至海外,并修建起一系列可靠的堤坝和水库来解决水患问题。
这一系列的措施使得原本不适宜人类生活的区域变得适宜,并在保护土地资源的满足了人们对住宅、农田和工业用地的需求。
4. 荷兰的土地整理所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不仅仅包括对水患地区的改造,还包括城市化进程中的土地开发和保护。
荷兰城市的发展规划通常非常严格,城市规划师会对土地的使用进行详细的考虑,以确保城市的发展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在开发新的居住区域时,荷兰城市规划师通常会选择既符合人们需求又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自然环境的土地。
5. 荷兰人民对土地整理的重视程度和对环境的保护意识在世界范围内也是独树一帜的。
他们普遍关心土地保护的问题,并主动参与到土地整理的过程中。
荷兰的市政府通常会举办公民参与的会议,征求居民的意见和建议,以充分考虑不同人群的需求和利益。
这种开放和民主的方式使得土地整理更加符合社会的期望和要求。
总结回顾:荷兰的土地整理案例为我们展示了一个成功的国家层面的土地管理和利用经验。
荷兰人民通过科学的规划和严格的管理制度,不断探索和实施土地整理方案,成功地解决了水患等自然环境带来的挑战。
荷兰开放空间系统性规划思想及启示_王佐
[摘 要]荷兰的城市开放空间规划采用整体性和系统性的规划思想,遵循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采取生态隔离带、连接体系和以水为先导的城市开放空间建设等措施,将开放空间生态系统有机地融于城市规划中,注重开放空间的系统化、网络化建设和生态性建设,有助于实现城市开放空间环境的优化与可持续发展,这些经验值得我国借鉴。
[关键词]系统性开放空间规划;自然生态;荷兰[文章编号]1006-0022(2008)11-0090-04 [中图分类号]TU984.11+3 [文献标识码]BOpen Space Planning Mind and It’s Inspiration in the Netherlands/Wang Zuo[Abstract] Open space planning in the Netherlands is holistic, systematic, environmentally friendly, and sustainable. Open space is integrating with urban planning using ecological barriers, an attachment system, and water networks. It stresses an ecologically open and systematic open space network. China should learn from these successful experiences.[Key words] Systematic open space planning, Natural environment, The Netherlands荷兰开放空间系统性规划思想及启示□ 王 佐随着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城市规划经过多年实践,逐步走向正轨,但以经济效益为导向的规划模式导致了城市“摊大饼”式发展、开放空间规划忽略以生态为基础的整体性规划思想等问题。
德国空间规划体系概述及其对我国国土规划的借鉴
德国空间规划体系概述及其对我国国土规划的借鉴摘要:本文采用文献资料法,系统解析德国空间规划的法律基础、内容体系、协调与审批机制,认为德国空间规划层次合理清晰,街接良好;法律体系完善;注重区域协调,强调跨区合作;公众参与度高。
借鉴德国空间规划的这些特点,建议明确我国国土规划地位,凸显国家空间发展战略,消除部门利益冲突;推进国土规划的立法建设,提升权威性;完善我国国土规划体系结构,明晰各层级规划的功能作用;重视区域协调发展,消除各行政区规划割裂;建立公众参与机制。
关键词:国土规划空间规划规划体系德国国土规划是国家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其本质上是一种空间规划,通过国土规划能够对国土资源的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以及国土重大建设活动进行综合空间战略部署,从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我国的国土规划起步比较晚,于20世纪80年代才引入我国,但因种种原因未能实施。
由于国土规划工作的长期缺位,我国已经出现了矿产资源的无序开发、生态环境的破坏、城区的盲目扩张和土地资源的浪费等多方面空间秩序失衡问题。
因此,迫切需要对国土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空间性、综合性的规划。
德国在国土空间规划领域的起步较早,其现代规划理论与方法经过长期不断的实践和积累,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严谨的体系和科学的方法研究德国空间规划的法律基础、内容体系、协调机制、特点等对于完善我国国土规划体系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一、德国空间规划的法律基础联邦德国是地方高度自治的联邦制国家。
德国的行政体系分为三级,即联邦、联邦州和州辖管理的市或地区(也叫行政区)。
德国规划法律体系紧密依托于其行政体系。
最高联邦层面的空间规划相关法律文件主要有《建设法典》及配套法律《建设法典实施法》和《规划理例条例》;《空间规划法》及配套《空间规划条例》;一些针对专项规划的法律法规,如《土地征收法》、《废弃牛防止、循环和处置法》、《能源与天然气供给法》、《联手自然保护法》、《联邦水利法》等。
荷兰空间规划做法及对我国的借鉴_于丽娜
荷兰国土空间规划历史悠久、特点鲜明、体系完善,在欧洲乃至世界上都独树一帜,其战略性和实效性受到国际规划界的广泛赞誉。
荷兰人多地少,资源禀赋与我国相似。
其将战略目标融入空间发展,通过空间规划调整空间、环境和经济的发展关系,实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研究学习荷兰的空间规划理念,对于进一步推进我国城镇化背景下节约集约用地、绿色和谐发展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荷兰空间规划的方法和原则简单地说,荷兰空间规划的方法就是整合、调整和参与。
即在国土战略的基础上,推动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公众、团体等积极参与,不断改革和调整社会、经济、环境政策,整合环境、基础设施、住房、商业区、绿化区等不同部门、不同区域对空间设计的利用。
荷兰空间规划遵循五个原则:一是城市化集中发展,即建设紧凑城市并保留广阔的乡村区域;二是空间聚合性,即保证城市活动良好的空间可达性;三是空间差别化,即建设营造环境场所注重多样性和差别化;四是空间层级化,即维护城市中心和经济活动的高效模式;五是空间发展公平性,即区域发展和地方发展在服务、设施等方面机会均等。
荷兰空间规划的主要内容与现状荷兰空间规划体系的特点之一,是与政府职能密切衔接。
荷兰政府分为中央、省和市三级。
相对应地,依据《荷兰空间规划法》,国家空间规划体系分为国家级、区域级和地方级三个层级。
其中,三个层级均需制定战略方针政策;地方级还需要执行土地利用详细规划,即分区方案;大部分基础设施项目为区域级或者国家荷兰空间规划做法及对我国的借鉴◎ 于丽娜DOI:10.13816/11-1351/f.2015.04.013-33-级项目,对于这些详细项目计划,分别由各省和有关部门准备。
2012年起,荷兰国家基础设施和空间规划方针战略进一步调整。
一是抓大放小,涉及国家利益的战略规划和重大项目仍旧由中央政府负责;二是权责下放,在空间规划调整时赋予区域和地方当局更大的灵活性;三是简化管理,通过简化立法加速规划编制进程,以减少政府、企业和公民的行政管理负担。
城市规划:德国空间开发的经验及启示
应借鉴德国的经验,国家⼀级的规划重在⼤政⽅针、跨区域问题,⽽地⽅规划要分级,具体,有约束⼒,并加强⽴法,加强公众参与,使规划真正指导建设实践 德国国⼟空间开发的宗旨是谋求地区的均衡发展,促进全国和各地区的开发、建设、保护;协调社会经济⽬标与⽣态功能⽬标,在⼤范围内保持地区的均衡且可持续发展;在全国提供同等的⽣活环境。
德国空间开发格局的主要特点 德国共有⼤中⼩城市500多个,其中绝⼤部分为中⼩城市,⼈⼝在2—20万⼈的城市约占城市总数的70%多,表现为中⼩城镇为主的⾼度城市化,城市化⽔平达95%以上。
在欧洲,德国的⼈⼝密度较⾼,230⼈/平⽅公⾥,但各地的差异性很⼤,成⽚或单独的⼈⼝密集区与⼈⼝稀少的空间相区分,⼤体形成三种空间类型。
中⼼空间由突出的⼏个较⼤的密切关联的城市化区域构成,如汉堡、柏林、莱茵——鲁尔、莱茵——美茵河、斯图加特和慕尼⿊等地区,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该类型空间平均⼈⼝密度1000⼈/平⽅公⾥,以11%的领⼟⾯积聚集了49%和57%的⼈⼝和从业⼈员,就业岗位增加,反映聚集优势对企业选址具有重要意义。
边缘空间⼈⼝密度低于100⼈/平⽅公⾥,远离⼤的中⼼区域,遍布全国各地,约占领⼟的60%和总⼈⼝的25%,能够⽐较⽅便地与中⼼地区连接。
⼆者之间的就是过渡空间,占总领⼟的30%和⼈⼝的25%以上,平均⼈⼝密度200⼈/平⽅公⾥。
由于采取⼤分散⼩集中式的开发模式,德国的平均国⼟开发强度为12.8%(指除森林、河流、耕地之外的使⽤⾯积与总国⼟⾯积之⽐),对⾃然环境的保护⾮常重视和有效。
德国空间规划的编制及其层级 德国的国⼟整治规划⼜叫空间利⽤规划或空间规划,还叫国⼟整治纲要、国⼟整治规划、区域规划等多种名称。
空间规划被看作是⼀种使⾼度⼯业化社会对空间不断增长的要求与实际存在的空间尽可能好地协调⼀致的尝式,主要任务是根据各地区经济状况和发展趁势进⾏分类,对不同地区制定不同的战略⽬标,采取不同的政策措施。
荷兰空间规划及对我国国土空间规划的启示
5.第五次国土空间规划的最终形成。21 世纪初开始,欧盟不 规划方面的建议的权利,监察员制度建立起中央与省、市政府之
断得到扩大和发展,国家间的合作不断加强,在欧洲区域一体化 间一种重要联系,保证省和地方政府的规划符合国家的大政方
进程的推动和刺激下,荷兰内阁政府于 2000 年 12 月 15 日签署 针。
●博士硕士论坛
《经济师》2012 年第 6 期
荷兰空间规划及对我国国土空间规划的启示
●陈 利 毛亚婕
摘 要:荷兰国土空间规划历史悠久,特点鲜明,在欧洲乃 至世界独树一帜,其规划思想和追求的生态理念对世界规划界 产生深远影响。荷兰人多地少,人均用地极为紧张,如何利用国 土空间规划有效利用土地资源是国家发展诉求,这与我国国情 相似,因此荷兰国土空间规划经验值得学习和借鉴。为此,文章 从荷兰国土空间规划的背景入手,对历次规划的内容和目标作 了梳理和分析,并对规划的实施协调机制和保障政策作了介绍 和思考,最后提出我国可以从规划理念、规划模式、规划体制和 系统、规划的公众参与等方面参考和借鉴荷兰经验,从而完善和 优化国土空间规划。
城市的人口规模出现持续下降的势头,随着城市郊区化的推进, 化,使用了层次分析法,将荷兰空间分为基础层、网络层和应用
大量的城市中产阶层逐步迁移到小城镇甚至乡村地区,兰斯塔 层三个层次,认为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将影响这三个层次,并产
德地区城市出现衰退迹象。于是,荷兰前后耗时 10 年编制第三 生对空间的不同需求和对空间规划的不同要求。
更新,包括商业区规划和旧房改造等,不断改善城市的居住环 面又要指导市级规划符合省调机制
4.第四次国土空间规划的成功编制。20 世纪 80 年代中期开
在荷兰分权的行政体制下,保持各级政府乃至各部门之间
荷兰空间规划体系研究
基于垂直协调视角下的空间规划体系研究——以荷兰国家空间规划为例摘要作为重视政府干预的国家,荷兰自上世纪50年代开始了国家层面的基于公共和市场干预的战略规划,逐步建立国家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完善协调机制,以管制性而著称。
本文将以荷兰空间规划体系中的垂直协调为重点,阐述各层级规划内涵以及规划新动向,最后提出我国可以从规划模式、规划体制、协调机制等方面参考和借鉴荷兰经验,从而完善和优化我国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关键词荷兰;空间规划;纵向协调1背景1.1研究背景我国的空间规划开展之初就建立了相应的规划体系,但是随着各部门越来越重视空间规划,现有空间规划体系存在的问题逐渐暴露出来:大多数的空间规划和相关规划由不同等级不同部门组织编制,以致于空间规划类别虽多但规划内容与职能常常相互重叠冲突,空间规划分级明确但下级规划受限且不能结合实际,最终导致空间规划难以协调和衔接。
因此,我国迫切需要对现有空间规划体系进行调整,总结国外先进国家和地区规划的经验教训,建立和完善我国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1.2研究目的与意义1完善我国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寻求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平衡荷兰国土空间规划历史悠久,特点鲜明,在欧洲乃至世界处于领先地位,尤其规划思想和追求的生态理念对世界规划界产生深远影响,实现了社会、经济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因此研究学习荷兰的空间规划理念,对于推进我国城镇化背景下节约用地、经济建设和绿色和谐发展具有积极的启发和借鉴价值。
2汲取荷兰国土空间规划经验,在有限土地资源中创造宜居环境荷兰国土面积只有4.15万平方公里,人口密度为408人/平方公里,却承担了欧洲水路运输门户、世界重要空港、国际金融中心等重要职能,是欧美世界中密度最高的国家之一。
本次研究旨在更好地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在保证良好生态环境和农业空间的基础上满足城镇发展需求,建设高水平宜居环境。
3探讨荷兰规划垂直协调机制,优化我国空间规划纵向协调管理长期以来,我国各层级政府的规划权、决策权、审批权及财权混乱而僵化,部门规划权限范围自我膨胀、互相重叠,加之缺乏统一的编制标准和目标体系,多种空间规划自成一体、各自为政现象明显。
荷兰空间规划及对我国国土空间规划的启示
摘要:荷兰国土空间规划历史悠久,特点鲜明,在欧洲乃至世界独树一帜,其规划思想和追求的生态理念对世界规划界产生深远影响。
荷兰人多地少,人均用地极为紧张,如何利用国土空间规划有效利用土地资源是国家发展诉求,这与我国国情相似,因此荷兰国土空间规划经验值得学习和借鉴。
为此,文章从荷兰国土空间规划的背景入手,对历次规划的内容和目标作了梳理和分析,并对规划的实施协调机制和保障政策作了介绍和思考,最后提出我国可以从规划理念、规划模式、规划体制和系统、规划的公众参与等方面参考和借鉴荷兰经验,从而完善和优化国土空间规划。
关键词:背景与历程程序与系统协调与政策启示荷兰中图分类号:F061.6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6—018—03引言规范空间开发秩序,优化空间开发格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是我国现阶段国土空间开发追求的理念,我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出台正是追求这一理念的体现。
但目前以经济效益为导向的规划模式导致了我国国土规划中忽略以生态为基础的整体性规划思想。
因此,亟需总结国外先进国家和地区规划的经验教训,建立和完善我国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寻求国土开发过程中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平衡,实现国土开发环境的优化与可持续发展。
作为世界上国土空间规划成功典范,荷兰在国土规划中具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经验,通过对其国土空间规划的整体性、系统性和生态性规划思想的学习和借鉴,对于人均用地极为紧张而又必须在有限的土地资源中利用国土空间规划系统创造宜居环境的我国而言,无疑具有积极的启发和借鉴价值。
一、荷兰概况与其国土空间规划背景分析荷兰位于欧洲西部,国土总面积为41864平方公里,地形平坦且水患较多,居民80%居住在人口2万以上的都市化地区,由于国土面积狭小,人口密度超过400人/平方公里,是世界上典型的人多地少的国家之一。
为了解决国土面积狭小和人口分布过分集中的问题,荷兰政府很早就十分重视国土空间整治与规划工作。
德国空间规划用途管制的经验与启示
德国空间规划用途管制的经验与启示摘要:德国的空间规划用途管制以空间总体结构布局为基础,在聚居区和开放空间采用不同形式的管控手段,由多项规划工具统筹协调实现。
《空间秩序法》、《建设法典》等的空间规划法律体系规范不同部门的职责,为规划编制和实施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本文对德国的空间用途管制的主要做法进行了梳理总结,并提出了若干对我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启示性建议。
关键词:空间规划;空间用途管制;景观保护德国联邦、州、市(镇)三级政府之间存在紧密联系,联邦主管部门编制指导性空间规划,各联邦州制定州空间规划目标和基本原则。
区域规划承担着空间总体规划和地方建设指导规划之间承上启下的功能。
德国地方层面的空间规划重要特点之一是有序规范城市建设活动,采取一系列城市建设的法规、规范和章程等管理措施。
本文将选取若干德国聚居区和开放空间的管制的措施进行归纳分析,并对我国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启示性建议。
1、德国空间规划用途管制的主要措施1.1聚居区土地开发建设的管制德国空间规划系统中以《建设法典》为主的城市建设相关法律是基于引导城市发展的角度对土地开发建设行为进行管制,其中核心的制度就是建设指导规划[1]。
依法确立的建设规划通过建设许可中体现出实际的约束力。
根据《建设法典》的条例,建设许可在规划法上分成以下几种类别:(1)在合格建设规划区内的建设许可的合规性审查,(2)合格建设规划区外的建成关联区的相容性审查。
(3)外围区的范围为前两种情况以外的区域,原则上外围区只能作为自然生态保护农林用途,一般意义上的土地开发利用建设是被严格限制的,法律上规定的“特许计划”和“其他计划”两种情形可能被允许[2]。
1.2开放空间的生态保护管理德国在建设过程中也极为重视自然生态的保护与管理,对开放空间的生态保护管理主要通过正式法定规划工具——景观规划和若干地方自发的非正式规划来实现的。
景观规划是从生态学的角度研究城市发展的一个重要层次,是一种综合性的专项规划,不仅局限于规划外围区,还包括城镇范畴或者有人类建设活动的空间[3],具体体现如下:(1)景观规划的基础评价部分为空间规划重大设施的选址提供依据,为建设规划外围区域特许计划中农林业设施、园艺生产设施、公共基础设施等选址提供参考,尽可能降低建设对开放空间带来的负面影响。
荷兰海岸带空间规划管理实践及启示
荷兰住房、空间规划和环境部发布第 5个《国家空间 角洲项目提出了与空间规划空间自适应结合的水治
规划政策文件》,陆地和海洋在空间规划中不再被认 理目 标,并 将 海 岸 带 区 域 作 为 6个 地 方 性 子 项 目
为是分开的实体,并且为北海的荷兰部分提供了一个 之一。
考虑到 有 关 的 国 际 协 议 和 国 家 政 策 的 发 展 框 架。
开发研究 2020年第 1期
荷兰海岸带空间规划管理实践及启示
赵 璐1,胡 业 翠2,张 宇 龙3,张 露2
(1.中国科学院 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北京 100190; 2.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土地科学技术学院,北京 100083;3.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天津 300171)
提 要:海岸带空间规划是我国“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新时代下我国陆海统一国土空间治理的重 要手段。鉴于荷兰在水治理以及陆海统筹开展国家空间规划方面的成功经验,该研究从海岸带空间规划和综合管理的视角,系 统梳理了荷兰海岸带空间规划的主要特点,并分析总结了其管理模式特征,继而立足于我国国情以及新时代下陆海统筹海岸带 空间规划管理的战略需求,对我国海岸带空间规划和管理提出若干建议。
关键词:海岸带空间规划;陆海统筹;国家生态网络;管理体制模式;荷兰 中图分类号:F11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637(2020)01-0078-08 DOI:10.13483/j.cnki.kfyj.2020.01.011
党的 十 九 大 报 告 明 确 要 求 “坚 持 陆 海 统 筹,加 迫又充满了挑战[4-6]。以美国 1972年颁布的《海岸
格局中的独特性和复杂性,使得对海岸带的管理既紧 代我国在“多规合一”的国家空间规划体系下开展陆
荷兰、德国空间规划经验及建议
荷兰、德国空间规划经验及建议
佚名
【期刊名称】《重庆经济》
【年(卷),期】2011(000)005
【摘要】为学习借鉴欧盟国家空间规划的先进理念和经验,今年7月,市发展改革委组建的空间规划考察团,赴德国、荷兰进行了考察研讨。
考察团拜访了芬兰海牙市政府、阿姆斯特丹市政府城市发展规划部、鹿特丹市港务局,德国联邦交通建设和城市事务部(德国空间规划的主管部门)、工商总会、多特蒙德工商会、多特蒙德科技大学空间规划系、汉堡STEG城市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改造公司,与有关官员和专家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沟通,并进行了实地参观学习。
【总页数】5页(P54-58)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99.21
【相关文献】
1.国外土地整理经验对我国的启示——以德国、荷兰为例
2.国际经验对我国长期护理保险评估体系建设的启示r——以德国、荷兰、日本、韩国为例
3.构筑层次分明、上下协调的空间规划体系——德国经验对我国规划体制改革的启示
4.荷兰空间规划及对我国国土空间规划的启示
5.国土空间规划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推动作用——德国经验启示及海淀区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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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则是进行集 中开发建设 , 促进人 口、 经济集 中分布 , 提高土地等资源的利用效率。 德国联邦
规 划部 门在 国土 空 间的各 大 区域 ,都 选 择 了一 些 都市 区作 为 增 长极 和创 新 点 ;在 每一 都 市 区 内部 , 则有 若 干城 市作 为 核心 区域 , 现 出疏 密 呈
是 注重 区域 发 展均 衡协 调 。 区域 发 展不
确提 出 , 间规划 的主要 理念 之一 是 使 “ 空 社会 和 经济 发 展对 空 间 的需 求 与 国土空 间 的生态 功 能 相协 调 ,并 达 到长久 的 、大 空 间范 围平 衡 的秩 序 , 而 保 证 空 间 的可 持 续 发 展 ” 现在 德 国 已 从 , 将空 间规 划理 念 提升 为 实现人 口分 布 、经 济 布 局 与资 源环 境 的均衡 。荷兰 空 间规 划则 致 力 于 满 足 经 济 效 率 、社 会
大 学 空 间规划 系 、 堡S E 城 市发 展 规划 以及 汉 TG
调 发 展 作 为 德 国空 间结 构 调 整 的 主 要 任 务 之
一
。
在 充分 考虑 不 同空 间结 构 引起 的客观 差 异
和对 生 活条 件 主观判 断 等 因素 的基 础上 ,德 国 将 空 间规划 的首要着 眼点放 在 在不 同地 区创 造
观性 、 战略 性 进 行规 划 , 间 尺度 较 大 , 的层 空 州 面也 同样需 要空 间 规划 来进 一 步 明确所 辖 区域
的空间发展方 向和管制原则 。 在德国, 有关各联 邦州的空间规划 问题 ,是由联邦空间规划法和 各州立规划法案共同调节的。由联邦确定的空
间规 划 的 主导理 念 和基 本原 则应 当作 为州 空 间 规划 的基 础 , 在 空 间发展 方面将 其具 体化 。 并 在 具体 制 定规 划过 程 中 ,各州 空 问规 划都 运 用 了 类似 的规 划要 素 , 且使 用 了相 近的规 划方 法 。 并 () 2 通过 区域 规划 约束 空 间开发行 为 。 与基 层 的城 市规 划 和土 地利 用规 划不 同 ,区域 规划 是对 经 济联 系 比较 紧密 、 间作 用相 互 影 响 、 空 且
“ 等值 的生活条件” 这一 目标上 , 提高 了人们 对
本地 区生活 满 意程度 ( 福 指数 ) 幸 。柏林 与 周边 的勃 兰 登堡 州共 同编制 的空 间规 划 中 ,将柏 林
周 边 区域划 分 为若 干经 济 区 ,每个 经 济 区 的经
城 市改 造公 司 ,与 有关 官员 和专 家进 行 了深 入 交 流和 沟通 , 并进行 了实地参 观学 习 。
孳戾嚣 05 肾2" 1 1
区 经 域济
荷-、 l 德国空间规划经验及建议 ●
。 重 庆 市发展 改革委 空 间规 划 考察 团
为学习借鉴欧盟 国家空间规划的先进理念 和经 验 , 年7 , 今 月 市发 展 改 革 委 组建 的空 间规
划 考察 团 , 赴德 国 、 荷兰 进行 了考 察研 讨 。考 察 团拜 访 了芬兰 海牙 市政 府 、阿姆 斯 特丹 市政 府 城 市 发展 规划 部 、 特 丹市 港务 局 , 国联邦 交 鹿 德 通 建设 和城 市 事务 部 ( 国空 间规划 的主管 部 德 门 )工 商 总会 、 、 多特 蒙德 工 商会 、 特蒙德 科 技 多
比较成熟 的经 验 。 ( ) 重规 划编制 新理念 一 注
一
土空间利用时的一个重要考虑 ,就是使空间发
展在 满 足 当代人 需要 的同 时 ,不 损 害 下一 代人
的发 展利 益 。 国空 间规划 政策 追 寻“ 德 可持 续 的 空 问发展 ” 目标 ,9 8 19 年颁 布 的空 间规划 法 中明
公平 、 境 ( 态 ) 环 生 永
平 衡 问题 以前在 德 国 比较突 出 ,德 国 国土空 间
开发规划的宗 旨就是谋求地区间的均衡和可持 续发 展 。 国统 一 以来 , 受东 西部 发展不 平衡 德 深
问 题 的 困扰 ,00 和2 0 年 的德 国空 间 规划 20年 05 报 告 , 把缩 小 区域 生 活质量 差距 、 进 区域 协 都 促
界 上 独 一 无 二 的城 乡
格局。
・
5 ・ 4
区经 域济
三 是注 重 重点 区域 集 中开 发 。从 整 个 国 家 的空 间布局 看 , 国均 注 重人 口 、 济等 在 国 土 两 经 空 问 总体上 的均衡 布 局 。但对 于 适 宜 区域 范 围
2 ・ 凄镑 05 1 1 肾
相 问 的空 间开 发格 局 。德 国西部 地 区 的开 发重
点 在一 些 核心 城市 ,而东 部一 些 城 市 的周边 地 区 , 年来 已成为 新 的投 资热 点 , 间规 划通 过 近 空 加 强基 础设 施 建设 和 财政 支持 等 进一 步 增 强这 些 地 区的 吸引力 。 兰 中央政 府确 定 优先 发展 6 荷 个 国家 级城 市 网络和 1个 经 济核 心 区 ,对关 键 3 城 市 网络 节 点 和 阿姆 斯 特 丹 南 轴 以及 5 国 家 个 关 键项 目一 鹿 特丹 中心 、 海牙 中心 、 乌特 勒 之 中
一
济 中心 布局 在远 离柏 林 核心 区的另 一 端 ,以实
现空 间的均衡 发展 。 及经 验 德
二是 注重 空 间可 持续 发 展 。两 国在 规 划 国
荷 兰 、德 国是较 早 编制 实施 空 间规划 的欧 洲 国家 ,在 空 间规划 的探索 与实 践方 面积 累 了
续 、保 存 及 丰 富文 化
认 同4 个基 本 目标 。环
境 要 素 成 为 荷 兰 国 土
空 间 规 划 的 刚 性 约
束 。规划采用“ ‘ 以 绿 心 ’ 掣肘 , 为 以城 市 区
域 和 国家 城 市 网络 为
重 点 ” 多极 核 网 络 的“
开 发 ” 式 , 持 了 世 模 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