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第三章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第三章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第三章一、合同的签订合同的签订是合同管理的第一步。
在签订合同之前,双方应充分沟通,明确工程的范围、质量要求、工期、成本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还应考虑潜在的风险和不确定因素,并在合同中作出相应的规定。
- 明确条款:合同中的条款应清晰明确,避免模糊不清的表述,以减少未来的争议。
- 风险分配:合理分配风险,确保双方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有共同的认识和应对措施。
- 变更管理:设立合理的变更管理机制,对于工程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变更,应有明确的处理流程和责任划分。
二、合同的执行合同的执行是合同管理的核心。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合同条款进行操作,并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
- 进度控制:根据合同约定的工期,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监控工程进度,确保按时完成。
- 质量控制: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 成本控制:通过有效的成本管理,防止成本超支,确保项目在预算范围内完成。
三、合同的变更与调整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需要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调整。
此时,应遵循合同约定的变更管理流程,确保变更合法、合规。
- 变更申请:任何一方提出变更申请时,都应提供充分的理由和依据。
- 评估影响:对变更可能带来的影响进行全面评估,包括工期、成本和质量等方面。
- 协商一致: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实施,必要时可修改合同。
四、合同的结算与终止合同的结算是合同管理的最后阶段。
在工程完工后,应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结算。
如果合同提前终止,也应按照合同规定处理。
- 结算审核:对工程量、材料使用等进行审核,确保结算的准确性。
- 支付条件:明确支付条件和时间,保证资金的及时支付。
- 合同终止:合同终止时,应处理好遗留问题,如保修、索赔等。
建设工程企业合同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企业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企业合同管理,规范企业合同行为,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企业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是指建设工程企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与发包人、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单位等签订的各种合同。
第三条建设工程企业合同管理应遵循合法、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建设工程企业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第五条建设工程企业在订立合同前,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和风险评估,确保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合同内容应包括工程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内容、质量、工期、价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
第七条建设工程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
第八条建设工程企业应建立健全合同履行监督机制,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第三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应遵循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并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协商一致,并依法办理解除手续。
第四章合同的转让与终止第十一条合同的转让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取得合同对方的同意。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后,建设工程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妥善处理合同遗留问题。
第五章合同的争议解决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企业应积极参与合同争议的解决,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合同管理的法律责任第十五条建设工程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建设工程企业合同管理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建设工程企业。
通过以上条款,建设工程企业合同管理办法对合同的订立与履行、变更与解除、转让与终止、争议解决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定,旨在加强建设工程企业合同管理,规范企业合同行为,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2024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题库
2024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题库合同目录第一章:合同概述1.1 合同定义与法律性质1.2 合同的基本原则1.3 合同的法律效力第二章:合同主体2.1 甲方资格与责任2.2 乙方资格与责任2.3 合同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第三章:合同标的3.1 工程概况与范围3.2 工程质量要求3.3 工程验收标准第四章:合同价款与支付4.1 合同价款的确定4.2 支付方式与进度4.3 价款调整机制第五章:工程进度管理5.1 工程进度计划5.2 进度监控与调整5.3 进度延误的处理第六章: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6.1 质量管理体系6.2 安全生产责任6.3 质量与安全事故处理第七章:合同变更与解除7.1 合同变更的条件与程序7.2 合同解除的条件7.3 变更与解除的法律后果第八章:违约责任8.1 违约行为的认定8.2 违约责任的承担8.3 赔偿范围与计算方法第九章:争议解决9.1 争议解决机制9.2 协商与调解9.3 仲裁与诉讼第十章:合同的生效、履行与终止10.1 合同的生效条件10.2 合同履行的监督10.3 合同的终止条件第十一章:不可抗力与免责条款11.1 不可抗力的定义与影响11.2 免责条款的适用11.3 不可抗力发生时的通知与处理第十二章:合同的附则12.1 合同的解释权12.2 补充协议的效力12.3 其他约定事项第十三章:签字栏13.1 甲方签字13.2 乙方签字13.3 签订日期13.4 签订地点合同编号______第一章:合同概述1.1 合同定义与法律性质本合同是指甲乙双方就建设工程项目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1.2 合同的基本原则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均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1.3 合同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章:合同主体2.1 甲方资格与责任甲方应是具备相应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工程进度、质量等承担监督责任。
2.2 乙方资格与责任乙方应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资质,并承担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等责任。
合同管理习题第三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第三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 个最符合题意).依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因承包人的原因不能按期开工, 后推迟开工日期。
.需承包人书面通知工程师 .应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应经工程师批准 .需承包人书面通知发包人.施工中需要使用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时,按照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如果是( 。
.发包人要求使用,由发包人办理相应手续,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发包人要求使用,由承包人办理相应手续,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由发包人办理相应手续,承包人承担相应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由承包人办理相应手续,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施工过程中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采取赶工措施后仍未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完成施工任务,则此延误的责任应由 承担。
.工程师 .承包人 .工程师和承包人.发包人.依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投料试车工作应在工程竣工 。
.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 .验收前由发包人负责.验收后由工程师负责 .验收前由工程师负责.由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到货检验时发现与标准要求不符,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进行了重新采购,最后达到了标准要求。
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的正确方法是 。
.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给予顺延 .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给予顺延 .按照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承包人的义务包括 。
.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保护工作.按工程需要提供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办理临时停电、停水、中断道路申报批准手续.组织设计交底.按照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当组成施工合同的各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矛盾时,应按 顺序解释。
.施工合同协议书、工程量清单、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附件、合同履行中的变更协议.合同履行中的洽商协议、中标通知书、工程量清单.施工合同专用条款、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中标通知书.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要同时约定保修条款。
建筑工程行业合同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行业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程行业的合同管理,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合同。
第四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履行合同能力,承担合同责任。
第二章合同订立第五条建筑工程合同包括工程承包合同、施工图纸合同、工程量清单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施工监理合同等。
第六条合同双方应当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明确合同内容,包括工程范围、质量标准、工期、价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
第七条合同双方应当遵循国家规定,履行招投标程序,确定合同价款。
第八条合同双方应当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盖章。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九条合同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保障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按期完成工程。
第十二条合同双方应当加强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沟通与协调,及时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第四章合同变更与解除第十三条合同双方应当遵循合同约定,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第十四条合同双方应当依法解除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章合同争议解决第十五条合同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合同争议。
第十六条合同双方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有违法行为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办法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建筑工程行业合同管理办法的制定,旨在加强建筑工程行业的合同管理,维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复习指导(第三章)
⼀、政府⾏政主管部门对招标投标的监督1.必须进⾏招标的采购范畴、具体情况、项⽬必须以招标⽅式进⾏⼤型基础设施、公⽤事业等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程项⽬的国家投资、融资的项⽬总体范畴使⽤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的项⽬ 施⼯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民币以上必须进⾏招标的具体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民币以上情况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民币以上依法必须全部使⽤国有资⾦投资的进⾏招标的国家资⾦投资占控股的项⽬ 国有资⾦投资占主导地位的 2.不进⾏招标时,采⽤直接委托⽅式发包的建设任务 (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程; (2)抢险救灾⼯程; (3)利⽤扶贫资⾦实⾏以⼯代赈、需要使⽤农民⼯等特殊情况; (4)建筑造型有特殊要求的设计; (5)采⽤特定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进⾏勘察、设计或施⼯; (6)停建或者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单位⼯程,且承包⼈未发⽣变更的; (7)施⼯企业⾃建⾃⽤的⼯程,且该施⼯企业资质等级符合⼯程要求的; (8)在建⼯程追加的附属⼩型⼯程或者主体加层⼯程,且承包⼈未发⽣变更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3.不同标的的招标需满⾜的条件 (1)建设⼯程已批准⽴项; (2)向建设⾏政主管部门履⾏了报建⼿续,并取得批准; (3)建设资⾦能满⾜建设⼯程的要求,符合规定的资⾦到位率;(4)建设⽤地已依法取得,并领取了建设⼯程规划许可证; (5)技术资料能满⾜招标投标的要求;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应满⾜的条件 (1)有与招标⼯作相适应的经济、法律咨询和技术管理⼈员; (2)有组织编制招标⽂件的能⼒; (3)有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的能⼒; (4)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
5.招标单位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代理招标,此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成⽴的组织]. 6.招标代理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有能够编制招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能⼒]、[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选的技术、经济等⽅⾯的"专家库"]. 7.依法必须招标的建筑⼯程项⽬,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招标邀请书前,须持有关材料到[县级以上地⽅⼈民政府建设⾏政主管部门]备案。
中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条例
中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是指发包人(甲方)与承包人(乙方)依法就建设工程的施工、设备供应、工程咨询等方面的权利义务达成的一致协议。
第三条订立和履行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鼓励采用招标、拍卖等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确定承包人。
第五条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
发包人应当具备建设项目相应的资金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承包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技术能力和质量管理能力。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六条合同订立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工程质量标准、合同价款、合同工期、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
第七条合同订立前,发包人应当将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投资额、施工地点等情况向承包人说明。
承包人应当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资料,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报价。
第八条合同订立前,发包人应当对承包人的资质进行审查。
承包人应当向发包人提交资质证书、业绩证明等有关材料。
第九条合同订立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
合同一经订立,双方应当严格遵守,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十条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施工义务。
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工程内容、降低工程质量或者延误工期。
第十一条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不得拖欠或者提前支付合同价款。
第十二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当相互配合,及时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三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部分履行,双方应当协商解决。
第四章合同的解除第十四条合同解除应当符合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条件。
第十五条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发包人应当支付承包人已经完成的工程价款。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教材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教材第一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概述1.1 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与特征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就完成一定建设任务,支付相应价款,并按照约定交付建设工程的协议。
建设工程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合同主体特定:发包人是建设工程的所有者或者使用权人,承包人是具有相应建设资质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合同标的特定: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是一定的建设项目,包括工程的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等。
(3)合同内容复杂:建设工程合同涉及的技术、质量、进度、投资等方面的内容较为复杂,需要明确的约定和具体的实施方案。
1.2 建设工程合同的分类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工程勘察合同:发包人支付勘察费用,承包人完成勘察任务并提交勘察成果。
(2)工程设计合同:发包人支付设计费用,承包人完成设计任务并提交设计文件。
(3)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支付施工费用,承包人完成施工任务并交付建设工程。
(4)工程监理合同:发包人支付监理费用,承包人完成监理任务并提交监理报告。
1.3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目的与意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目的在于确保合同的履行,实现项目的顺利实施,达到预期的投资效益。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具有以下意义:(1)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通过合同管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防止合同纠纷,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2)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合同管理有助于确保工程建设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进行,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
(3)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合同管理有助于合理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防止投资浪费。
(4)保障工程建设的进度:合同管理有助于明确工程建设的进度要求,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
第二章: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与履行2.1 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合同的订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合同准备:双方进行初步沟通,明确项目需求、合同类型、合同内容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和效益,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建设工程合同的公正、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管理活动。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应遵循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依法合规的原则,依法规范合同签订和执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管理的便民、高效和公正。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职责,维护建设市场秩序。
第五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应当坚持做到公开、透明、便民,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六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依法订立合同。
第七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合同履行期限和质量要求,确定施工方式和工期,确定合同价款和支付方式,约定合同变更和索赔的程序和规定。
第八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
第九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应当履行法定的程序和内容,施工承包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合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名单和技术负责人员名单。
第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过程的监督机制,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十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保质保量完成工程。
第十二条施工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组织施工作业,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施工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购买劳动保险和职工安全防护用品,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和健康安全。
第十四条施工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杜绝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五条施工承包人应当及时向招标人通报工程进度和质量情况,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招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期限和方式,及时履行付款义务,保障施工承包人的正常经营。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教材电子版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教材电子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教材电子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合同的基本信息本合同由甲方(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与乙方(以下简称“承包商”)签订,本合同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工程的完工,保证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成功实施。
第二条合同的定义本合同是指建设单位与承包商在建设工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是双方之间的约定和规定,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条合同的遵守本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地方政府的政策规定,同时双方应遵守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相关法规。
第四条合同的评审经过双方协商,达成合意后,本合同经建设单位评审、批准,成为建设工程合同的有效凭证。
第二章:双方的基本信息第五条建设单位的基本信息1.建设单位名称:2.法定代表人姓名:3.地址:4.联系人姓名:5.联系方式:第六条承包商的基本信息1.承包商名称:2.法定代表人姓名:3.地址:4.联系人姓名:5.联系方式:第三章: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第七条建设单位的身份、权利和义务1.身份:建设单位是本合同的委托方,有权对工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2.权利:(1)签订本合同;(2)向承包商提供工程资料、技术要求、设计文件等;(3)对承包商的工程施工进行监督、检查、验收和复查;(4)按照合同约定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项。
3.义务:(1)向承包商提供真实和完整的工程资料和设计文件等;(2)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3)对承包商的工程施工进行监管和管理;(4)按照合同约定对承包商的工程施工进行验收和复查。
第八条承包商的身份、权利和义务1.身份:承包商是本合同的受托方,有权进行工程施工,并且承担合同约定的责任。
2.权利:(1)与建设单位协商确定工程建设的费用和报酬;(2)向建设单位要求提供工程资料、技术要求、设计文件等;(3)按照合同约定采取适当的技术和管理措施进行工程施工;(4)要求建设方对工程施工进行验收和复查。
3.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工程施工;(2)保证工程施工的安全和质量;(3)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工程建设任务;(4)保证工程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法规要求;(5)按照合同约定接受建设单位的管理和监督。
基本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基本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基本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工程建设行为,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的一切基本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条基本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应遵循合法、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等手续应当齐全有效,项目资金应当落实,方可签订合同。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五条合同签订前,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和风险评估,明确合同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第六条合同内容应包括工程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内容、质量标准、工期、价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
第七条合同签订时,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招投标、资质审查等程序。
第八条合同双方应当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合同,并加盖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九条合同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项目的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
第十一条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提供施工条件,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
第十二条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应当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四章合同变更和解除第十三条合同变更或者解除,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合同变更或者解除的条件如下:(一)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二)当事人一方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三)合同约定的条件成就或者未成就;(四)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合同变更或者解除的,合同双方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互相赔偿因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六条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基本建设工程合同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建设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及争议解决等活动。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四条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合同双方应当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工程的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协商一致。
第六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合同双方的名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姓名;(二)工程概况;(三)工程的建设规模、设计标准、工程内容;(四)工程的建设工期;(五)工程质量要求;(六)工程价款及其支付方式;(七)材料和设备的供应;(八)工程变更、签证和索赔的处理;(九)工程竣工验收;(十)违约责任;(十一)争议解决方式;(十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七条合同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项,并为承包人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
第九条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工程建设,并接受发包人的监督和检查。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十条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合同内容的,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第十一条合同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并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
第五章争议解决第十二条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2021年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第三章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及工程总承包招标
第一节工程施工招标方式和程序【习题】以下()属于招标文件的内容。
A.投标人须知B.评标办法C.投标文件格式D.已标价工程量清单E.对投标文件的澄清『正确答案』ABC『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招标文件的内容。
选项DE属于投标文件的内容。
参见教材P40。
【习题】下列文件中,属于招标文件组成内容的有()。
(2016年真题)A.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B.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书面澄清与说明C.对投标人质疑的书面解答D.招标人发布的资格预审公告E.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正确答案』CE『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招标文件的组成。
对投标人质疑的书面解答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均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选项B属于投标文件的内容。
参见教材P40~41。
【习题】根据规定,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试点项目的招标文件,应不加修改地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
A.投标人须知正文B.评标办法正文C.通用合同条款D.技术标准和要求E.投标文件格式『正确答案』AB『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概述。
参见教材P39。
【习题】根据《招标投标法》,招标代理机构的性质是()。
A.依法成立的企业B.地方政府成立的事业单位C.依法成立的行业协会D.行业主管部门设立的服务机构『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参见教材P40。
【习题】应由()向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的书面通知。
A.资质审查委员会B.评标委员会C.招标人D.招标代理机构『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查资格审查。
招标人还应向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的书面通知。
参见教材P42。
【习题】某项目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则招标人()。
A.可以采用直接委托方式发包B.可以自行招标,但应当备案C.可以自行招标,无需备案D.必须委托中介机构代理招标『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招标准备阶段的工作。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2024年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2024年合同目录第一章:合同总则1.1 合同目的1.2 合同适用范围1.3 合同定义第二章:合同主体2.1 甲方信息2.2 乙方信息2.3 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第三章:合同内容3.1 工程范围3.2 工程质量要求3.3 工程进度安排第四章:合同价格与支付4.1 合同价款4.2 支付方式4.3 价格调整机制第五章:合同执行5.1 施工准备5.2 施工过程管理5.3 施工验收第六章:合同变更与解除6.1 变更条件6.2 变更程序6.3 合同解除第七章:违约责任7.1 违约情形7.2 违约处理7.3 违约赔偿第八章:合同争议解决8.1 争议解决方式8.2 争议解决程序8.3 争议解决地点第九章:合同生效与终止9.1 合同生效条件9.2 合同终止条件9.3 合同终止后的处理第十章:签字栏10.1 甲方签字10.2 乙方签字10.3 签订时间10.4 签订地点第十一章:附加条款11.1 保密协议11.2 知识产权11.3 技术支持与培训第十二章:合同附件12.1 附件清单12.2 附件效力12.3 附件更新第十三章:合同的修改与补充13.1 修改条件13.2 修改程序13.3 补充协议第十四章:合同的解释14.1 解释原则14.2 解释权14.3 语言版本第十五章:其他约定15.1 通知与送达15.2 不可抗力15.3 法律适用第十六章:合同备案16.1 备案要求16.2 备案责任第十七章:合同的继承与转让17.1 继承17.2 转让第十八章:附则18.1 合同份数18.2 补充说明18.3 合同解释权合同编号______第一章:合同总则1.1 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建设工程项目中的合作基础、权利义务及责任分担,以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1.2 合同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的建设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监理等。
1.3 合同定义合同中使用的特定术语和表达,详见附件一《术语定义表》。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合同订立第五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合同内容包括合同当事人、工程名称、地点、规模、建设内容、投资额、质量标准、工期、价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
第六条建设工程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七条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第八条建设工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合同订立前,对对方的资质、信誉、技术力量、财务状况等进行调查。
第九条建设工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平等自愿地订立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十条建设工程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应当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当事人应当立即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第四章合同变更和解除第十五条建设工程合同变更或者解除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办理。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确保市场秩序正常,保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及房屋修缮等建设工程的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
第三条施工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家计划,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四条承发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能力。
对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实施建设时,发包方必须具备组织协调能力;承包方必须具备有关部门核定的资质等级并持有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第五条凡进行工程建设,承发包双方必须在中标后的规定时限内,或开工前依法签订书面施工合同,并全面履行。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第三方利益及扰乱建筑市场秩序。
第二章施工合同的签订与管理第七条施工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范围、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工程质量标准;(二)合同工期: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工期延误的后果及处理办法;(三)合同价格:合同总价、调整方式、预付款、进度付款、竣工结算等;(四)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方的义务、承包方的义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违约责任等;(五)验收、移交和保修:验收标准、移交时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六)合同争议的解决:仲裁或诉讼、管辖法院等;(七)其他条款:如保密、知识产权、环境保护等。
第八条承办人员签订合同,应取得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第九条施工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转让、变更。
第十条承发包双方之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第三章施工合同的履行与监督第十一条承包方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完成施工任务,保证工程质量,按期交付工程。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进行的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依法签订工程合同,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与管理第五条工程合同应当包括工程项目的名称、工程内容、工程量、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造价、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
第六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合同签订后,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和管理。
第八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九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关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与监督第十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进度和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按期完成,控制工程造价。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对工程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自查,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欺诈、胁迫、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等情形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合同价款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的管理,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是指总承包单位将其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按照合同约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分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分包工程,并支付相应的报酬的合同。
第三条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的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五条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六条总承包单位应当将其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按照工程性质、规模、技术要求等因素,合理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
第七条分包单位应当具备与分包工程相适应的资质等级、技术力量、施工设备和资金。
第八条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工程量、工程质量标准、工程期限、工程价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九条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分包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明确分包工程的施工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条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组织施工,确保分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
第十一条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分包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安全和进度进行评估。
第十二条分包单位完成分包工程后,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的,支付相应的报酬;验收不合格的,分包单位应当及时整改,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章合同变更和解除第十三条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第十四条合同变更和解除的原因包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发生变化、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发生变化、合同一方违约等。
第十五条合同变更和解除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价款和违约责任。
第五章违约责任第十六条违反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保障施工合同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签订的,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并确定合同价款的合同。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利的原则。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选择施工单位时应按照项目需要,自主选择,并以招投标、邀请招标等方式公开选取。
第五条施工单位在承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第六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注明工程范围、工期、合同价款、验收标准等内容。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七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书面形式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在合同中详细描述工程范围、工程价款、工期等主要条款。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根据施工单位的资质及施工经验,综合考虑后确定合同价款,并在合同中明确支付方式。
第九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明确工程范围,包括工程的设计、施工、材料采购等内容,并在合同中注明。
第十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明确工程工期及进度,以保证工程按时完成,并在合同中约定相关条款。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就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等问题达成一致,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十二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根据合同约定,共同实施合同,并互相配合、协助。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要求提供必要的技术、人力和设备,并保证施工的安全、质量等问题。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价款,并按照约定完成验收及结算工作。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建设,并按照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异议应及时协商、解决,不得拖延工期。
第四章合同变更和解除第十七条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提交变更申请。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如发现对方违反合同约定,可根据合同约定采取解除合同等措施。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培训教程2024年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培训教程2024年合同目录第一章:合同管理概述1.1 合同管理定义与重要性1.2 合同管理的目标与原则1.3 合同管理在建设工程中的作用第二章:合同的类型与特点2.1 建设工程合同的分类2.2 标准合同与非标准合同2.3 合同的特点及其适用性第三章:合同的起草与审查3.1 合同起草的基本原则3.2 合同条款的构成要素3.3 合同审查的关键点第四章:合同的签订与生效4.1 合同签订的程序与要求4.2 合同的法律效力4.3 合同生效的条件第五章:合同的履行与监控5.1 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5.2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监控5.3 合同变更与调整的管理第六章:合同的风险管理6.1 合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6.2 风险应对策略的制定6.3 风险管理在合同执行中的应用第七章:合同的违约与争议解决7.1 违约责任的确定与承担7.2 争议解决的途径与程序7.3 合同争议的预防与处理第八章:合同的终止与清算8.1 合同终止的条件与程序8.2 合同清算的原则与方法8.3 合同终止后的法律责任第九章:合同管理的信息化与技术应用9.1 合同管理软件的选择与应用9.2 信息技术在合同管理中的作用9.3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在合同管理中的应用第十章:合同管理的案例分析10.1 典型合同管理成功案例10.2 合同管理中的常见问题与解决方案10.3 合同管理的发展趋势与创新第十一章:合同管理的培训与人员发展11.1 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需求11.2 合同管理专业技能的培养11.3 人员发展与职业规划第十二章:合同管理的法律框架与伦理12.1 合同管理的法律环境12.2 合同管理中的伦理问题12.3 法律与伦理在合同管理中的平衡第十三章:合同管理的未来趋势与挑战13.1 合同管理的国际化趋势13.2 可持续发展与合同管理13.3 应对未来挑战的策略签字栏:培训参与者签字:______培训日期:______培训地点:______本教程旨在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人员提供全面、系统的培训指导,以提高合同管理的专业水平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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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 办理招标备案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招标人自行招标的项目,应 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前,向工 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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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招标资格要求和委托招标
• 1) 建设工程应具备的条件 • 2) 招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 3) 委托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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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和业务范围
• 1)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 • 2)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相应许可的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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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 确定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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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 设标底招标和无标底招标的弊端
• 1)设标底招标的弊端 • (1)易发生泄露标底及暗箱操作的现象 • (2)标底价是预算价,科学合理性差 • (4)导致投标人尽力地去迎合标底 • (3)使标底价成为左右工程造价的杠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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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无标底招标的弊端 • (1)容易出现围标串标现象 • (2)容易出现低价中标后偷工减料,不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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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招标与投标阶段的主要工作 3.4.1 发布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时,从发布招标公告开始,邀请招标从 发出投标邀请函开始,到投标截止日期为止的期 间称为招投标阶段
• 招标备案内容包括:招标范围、招标方式、计划 工期、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招标项目的前期准 备情况、自行招标还是委托代理招标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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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 编制招标有关文件
• 招标准备阶段招标人应编制好招标过程中需要使 用的有关文件,保证招标活动的顺利进行
• 主要包括: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 包括工程量清单等
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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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基本程序 3.2.1 工程项目施工公开招投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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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建设工程施工邀请招投标程序
• 邀请招标与公开招标的程序基本相同,不同之处 有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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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招标投标法
• 《招标投标法》将招标与投标的过程纳入法制管 理的轨道,进一步推动建设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 主要内容包括通行的招标投标程序;招标人和投 标人应遵循的基本规则;任何违反法律规定应承 担的后果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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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强制招标的范围与标准
•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 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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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概述 3.1.1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概念
• 招标投标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大宗货物的买卖、 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与承包,以及服务项目的采 购与提供时,所采用的一种交易方式
• 建设工程招标是指招标人用招标文件将委托的工 作内容和要求告之有兴趣参与竞争的投标人,让 他们按规定条件提出实施计划和价格,然后通过 评审比较选出信誉可靠、技术能力强、管理水平 高、报价合理的可信赖单位,以合同形式委托其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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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建设工程招标分类
• 1) 咨询服务招标 • 2) 勘察设计招标 • 3) 工程施工招标 • 4) 建设监理招标 • 5) 物资采购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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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 建设工程招标方式
• 1) 公开招标 • 公开招标又称无限竞争招标,是由招标人以招标
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 2) 邀请招标 • 邀请招标又称有限竞争招标,是由招标人以投标
• (2) 接受各个阶段的备案与核查 • (3) 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 • (4)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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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招标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 3.3.1项目报建
• 凡在我国境内投资兴建的工程建设项目,都必须 实行报建制度,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 督管理。建设工程项目报建,是建设单位招标活 动的前提
质量 • (3)评标时,招标人对投标人的报价没有参考
依据和评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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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 编制招标控制价
• 1) 招标控制价的概念 • 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
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 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 • 2)招标控制价的适用范围以及编制依据 • (1)适用范围 • (2)编制人和编制依据 • (3)招标控制价的组成和优点
民工等特殊情况; • (4)建筑造型有特殊要求的设计; • (5)采用特定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进行勘察、
设计或施工; • (6) 停建或者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单位工程,且
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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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 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 (8) 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 层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 (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 的项目
• (3)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 的项目
• 具体的范围与标准 • 1)按工程性质划分 • 2)按委托任务的规模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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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可以直接发包的建设项目范围
• (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工程; • (2)抢险救灾工程; • (3)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
第三章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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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问题
• 招投标程序 • 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 • 常用的投标策略与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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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内容
• 招标投标是通过公平竞争的方式进行建设工程的 发包与承包,市建设工程合同的形成阶段。本章 主要介绍了招标投标的概念与方式,以施工招标 投标为例的招标投标程序和招标投标文件的构成, 常用的投标策略与技巧,工程项目建设其他阶段 招标投标的特点。
• (1)公开招标发布招标公告,而邀请招标发出 投标邀请书。
• (2)邀请招标一般没有资格预审环节,在评标 时进行资格后审,因为招标单位直接向有能力承 担本工程的施工单位发出投标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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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招投标的监 督
• (1) 依法核查必须采用招标方式选择承包单位 的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