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制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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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科生导师的工作职责
1、专业指导:指导学生了解学分制条件下主修和辅修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基本情况、发展动态、社会需求,根据学生的学习能力、兴趣、爱好,指导学生制订科学合理的学习计划,并对学生选课、学习进程安排、发展方向选择、学习方法等进行指导,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确立正确的成才目标,培养学生自主获取知识的能力和良好的学习习惯。
本科生专业指导根据学生年级不同各有侧重点:一年级重专业思想教育、学业生涯规划、暑期实践指导;二年级重在培养专业素质和专业精神,帮助参与大学生“挑战杯”、考级考证、导游大赛、优秀本科论文大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等专业竞赛和实践活动,提升专业素质与能力;三年级重在帮助指导专业实习、学生考研、出国留学以及校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计划项目申报和实施、推荐校十佳大学生评选;四年级重在提供本科论文、考研调剂、就业、创业的指导、咨询和帮助。
2、学术引导:引导学生开展读书活动、科学研究和专业实践活动,提升学生的科研素养、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文献和信息检索能力、社会实践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提倡有条件的导师带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
3、技能提升:针对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知识结构优势,对学生学习能力、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专业素养、从业技能、创业本领等方面强化指导,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
4、品德培养:导师要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风范影响和教育学生,尊重、热爱、关心学生,密切师生日常交往,关注学生日常生活,加强与学生的情感沟通与交流,帮助学生解决心理困惑和问题,努力以自身的言传身教促进学生的品德养成和全面发展。
二、本科生导师的工作要求
1、本科生导师应根据校院教学工作计划或节点,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日常指导活动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
2、导师与学生保持相对稳定的接触,每学期初与每学期末必须与学生见面。
采取集体指导与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式,集体指导每个月不少于一次(寒暑假除外),对每个学生的个别指导不少于一次。
对有特殊学业需求的学生应及时给予指导。
3、在导师制工作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配合教学、学生管理等部门做好相关的学生事务管理工作。
每学期末向导师制工作小组提交工作总结,并对所指导学生做出学习、品行等方面的评价。
4、在指导工作中,本科生导师应与辅导员及时沟通,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及时解决学生困难和不稳定因素,保障学院的安全稳定的同时促进学生成才成人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