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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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确保学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落实安全工作的责任制,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吉林省突发性特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吉林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通化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结合我市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的基本规律,特制定我校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服从指挥,听从安排,确保学生及教师的生命安全,本着及时有效、尊重科学、责任到人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好正常的教学秩序。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将暴雨、洪水、冰雹、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质(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作为防灾减灾的主要对象,以地震灾害为重点,逐步建立和完善群测群防的地质灾害防灾预警体系,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报工作,建立“汛前编制预案与巡查,汛期抽查与调查,汛后及时总结”的管理程序,有效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的安全。
二、预防预警
按上级要求,落实安全责任制,责任到人,杜绝安全隐患,加强日常监督力度,做好安全疏散演习。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宿责任制,建立学校灾情报告制度。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的原则,一旦发现灾情要及时上报教育局防灾领导小组。
1、加强防灾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各学校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经过校会、班会、课间广播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及紧急救
助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在师生中广泛开展防灾减灾知识、防御预案和自救措施的宣传教育活动。
2、进一步落实防灾减灾目标责任制,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范畴,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细致到每校教师职工都知道在安全疏散中自己所承担的任务和职责,充分认识各种地质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
3、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和监测。按教育防灾领导小组的要求组织有关单位对校区周边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一次彻底的排查,并做好对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做好监测工作,发现险情,要及时上报并采取防范措施,特别要组织好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区域的师生员工安全转移。
4、地质灾害易发区学校要会同教育局所编制好地质灾害防灾应急预案,并报教育局备案后组织实施。各学校每年至少要按应急预案组织师生进行一次在紧急情况下的逃生自救演练,在演习中进一步完善防灾方案,使方案达到科学、快速、安全的要求。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学校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中心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校长室。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副主任:,联系电话:
指挥中心工作职责:
负责地质灾害事件的领导、指挥、处理工作。组织调动各方面处理力量和资源,决定处理措施,向市教育局及相关部门汇报情况。
指挥中心下设五个具体行动小组,具体负责应对和处理安全事故。
(一)现场抢救组
组长:
成员:
联络员:
工作职责:组织维持事故现场秩序;组织稳定事故现场事态;组织救助现场伤患人员等。
(二)伤患救助组
组长:
成员:
联络员:
工作职责:组织救助现场伤患人员;救送伤患人员入院就医;随时掌握伤患人员治疗情况等。
(三)事故调查组
组长:
成员:
联络员:
工作职责:负责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经过,提出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处理意见等。
(四)善后处理组
组长:
成员:
联络员:
工作职责:安抚事故伤患人员家属情绪;接待听取事故伤患人员家属意见;依法研究提出事故善后解决办法等。
(五)信息通联组
组长:
成员:
联络员:
工作职责:负责事故相关信息的整理、报送;负责事故处理过程中信息的传阅、相关材料的记录、装档、留存;负责接待各类咨询、采访等。
预案启动后,上述各组组长如因故不能参加应急救险,由该组成员按组成名单顺序递补负起组长职责。
预案启动后,上述各组组长及成员均有权抽调局机关科室、局直属单位及各学校等人员参与应急救险。
四、地质灾害指挥程序
总指挥:学校校长
副总指挥:学校副校长
调度长:学校副校长
1.通讯报警程序
事故发生后3分钟内,由事故现场人员直接报告指挥中心副总指挥、调度长(手机:),同时报警119、120现场急救。接警人员在5分钟内向总指挥报告,由总指挥向市局报告,并下达行动命令,各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