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1.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内涵所谓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中国人民根据法律规走,在所居住的社会基层区域内,进行自我管理、在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种制匮。
官带有基层性、群众性和自治性的特点,基层性,是指人民群744 中华人民头号和国政治制度企的这呻自治,实施f 自身居住的社会基层区域内♂群众生,是指凡在居住区域内的公民,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军人、商人、学生,不分职业、性别、年龄, t~ 参加自治组织,开展自治情动。
自治性,首先意睛看具有定的自治杠。
凡属本居住区内群众自己的事,均由自治组织自行决策,自己办理,只要不违反法律,任何人不得干情。
本居住区内的领导成白,由本居住区公民直接选举产生.平需要国家政权机关指派。
其院,自治性意晾着群f); 自治组织不是级政权组织,它所规定的公约、民约和条例只在本居住区内起作用.且不具备法律效力。
在中国,基层群班自治制度主要包括两个方面z 农村的村民自治串户度与城市的居民自治制度。
2 村民自治制度的形成和发展村民自治及其组织形式村民委员会,是党的十届二中全会以后随着我国广泛而深刻的在村改革而出现并逐步发展起串的,是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回应,也是我国农村政治、经济世展的必腆产物。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的忖级组织形式曾几经变迁.最后才形成盟在的格局u 过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
(1) 1949 年至1 954 年建国初期,一方面为适应农村土地改革和剿匪、镇压反革命的需要,另→方面为了使社会主义民主在农村基层打下牢固的基础,政务院于1950 年颁布了《乡(行政村〉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乡〈行政村)人民政府组织通则)) ,规定行政村属于人民政权的基层在织,村人国政权由村人民代在会议(或人民代表大会)与忖人民政府组成。
忖人民代表会议〈或村人民代表大会)是圭村人民行第10 草人民直接参勺制度745由权力的机关。
村人民代表会议由村人民政府召集. 般代行材人民代表大会职权,村人民政府既是村人民代表会议(付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芜,只是在政务院统领导下的地方基层行政机关。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特点和完善途径
完善组织建设
01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基层群众自治中的领导作用,提高其组织协调和解
决问题的能力。
02
发展多元化的自治组织
鼓励和支持基层群众自发组建或参与各种自治组织,提高其自我管理
、自我服务的能力。
03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培养和引进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优秀人才,为基层群众自治提供人
才保障。
趋势1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民主意识的提高,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将得 到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实现更加充分、全面、平衡的参与和治 理。
趋势2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将更加注重数字 化、智能化、信息化的建设和管理,提高治理效能和服务质量。
趋势3
随着全球化和国际化的趋势加强,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将更加注重 交流与合作,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推动制度创新和发展。
05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1
王浦劬. 政治学基础[M].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4.
2
田洪俊. 中国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研究[D]. 北京大 学, 2013.
3
胡锦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研究 [M].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5.
THANKS
感谢观看
发展
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供了更加广泛、直接、有效的政治参与途径。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重要性
促进民主政治建设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实践是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途径,它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意识 和能力,增强了民主意识和民主素养。
推动社会治理创新
当前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办法
问题1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设不完善,存在一些制度缺陷和管 理漏洞。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24253
实践形式:村民委 员会在实践中采取 多种形式如村民会 议、村民代表会议、 村民小组会议等广 泛听取村民意见促 进村民参与村务管 理提高基层治理水 平。
其他自治组织形式
村民委员会: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居民委员会: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社区委员会: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企业职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增强基层群众自治能力
提高基层治理效率
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推动基层民主建设
保障人民群众权益
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促进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民主能力提升 增强人民群众对基层治理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未 来发展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村民委员会
定义:村民委员会 是基层群众自治组 织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村民选举产生实 行民主选举、民主 决策、民主管理、 民主监督。
职责:负责村务 管理、公共服务、 社会稳定等方面 的工作是村民参 与基层治理的重 要平台。
组织架构:村民 委员会一般由主 任、副主任和委 员组成下设治保 委员会、调解委 员会、妇女委员 会等机构。
特点: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具有广泛性、直接性、民主性等特点 现状: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在中国得到了广泛应用成为基层民主的重要形式
民主性: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体现了 人民当家作主的原则保障了人民的 民主权利。
特点和优势
灵活性: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可以根 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具有较 强的适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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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新教材政治必修三课件第三框基层群众自治制
重要意义及作用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 要途径。通过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人民群众 可以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管理国家 和社会事务,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 我服务、自我监督。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 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通过基层群众自 治制度,可以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激 发社会活力,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现代化。
03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运作机制
民主选举机制
01
02
03
直接选举
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如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 等。
差额选举
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名额 ,选民可自由选择,增加 选举的竞争性和民主性。
秘密投票
保障选民自由表达意愿, 防止选举中的不正当行为 。
民主决策机制
村民会议或居民会议
建立健全基层群众自治的参与机制,如听证会、协商会等,保障群众的 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加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能力建设,提高其服务群众、化解矛盾、促进 和谐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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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实践案例
案例一:某村村民自治实践
实行民主选举,由村民直接投 票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成员。
设立村务公开栏,定期公布财 务收支、计划生育、优抚救济 等情况,接受村民监督。
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对村民委 员会成员和村干部进行民主评 议,促进他们改进工作。
案例二:某社区居民自治实践
3
实行民主理财
建立财务公开制度,定期公布财务状况,接受群 众监督。
民主监督机制
村务监督委员会或居民监督委员会
01
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工作进行监督
广东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典型例子
广东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典型例子(原创实用版3篇)目录(篇1)一、广东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定义和宪法规定二、广东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典型例子三、广东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优势和作用四、广东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发展历程和未来展望正文(篇1)广东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指在广东省范围内,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
这一制度体现了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的原则。
广东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典型例子包括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农村居民的自治事务,例如土地管理、水利建设、农业生产等。
居民委员会则主要负责城市居民的自治事务,例如社区治安、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等。
这些委员会由居民或村民民主选举产生,具有很高的代表性和权威性。
广东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具有很多优势和作用。
首先,这一制度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能够直接反映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
其次,我国的基层群众自治在党和政府的主导下进行,能够坚持正确的方向并稳定有序地发展。
再次,我国的基层群众自治能够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相促进。
最后,我国的基层群众自治是循序渐进、逐步发展的,顺应了时代潮流,符合党心民心。
广东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发展历程可谓波澜壮阔。
从最初的农村村民自治到城市居民自治,再到现在的城乡一体化自治,广东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
目录(篇2)一、广东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定义和宪法规定二、广东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三、广东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作用和意义四、广东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典型例子正文(篇2)广东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作为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下,由居民(村民)选举产生的成员组成居民(村民)委员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的制度。
这一制度在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发展
1987年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 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这是新 中国成立后的第一部有关村民委员 会的法律文件。
其他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发展历程
1955年
全国总工会开始在工厂和企业中建立工会组织,作为职工参 与企业管理和监督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05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未来展望
Chapter
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01
满足群众自我管理、 自我服务的需求
随着城市化、现代化进程的加快,群 众对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需求日益 增强,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能够满足这 一需求。
02
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 治理能力现代化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实现国家治理体 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完善该制度有助于推动国家治理体 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村民理事会
村民理事会是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一种形式,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 对村民代表会议负责,代表村民行使自治权利和承担义务。
03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发展历程
Chapter
城市居民委员会的发展历程
1949年
新中国成立后,城市居民委员会开始在各地逐步建立。
1954年
全国首届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 ,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部全国性的法律文件,为城市 居民委员会的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
发展
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得到了进 一步的发展和完善。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基层民主建设,强 调要把加强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设作为完善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重要性
2024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部编版) 必修3 第14课 课时3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课时3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核心考点一我国基层群众自治的组织形式1.基层群众自治的含义和特点含义是指人民群众在城乡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在居住地范围内,依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民主制度和治理模式特点发生领域的基层性、民主参与的直接性、管理活动的自治性2.基层群众自治的组织形式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性质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城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主要职能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等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等产生村民委员会成员由村民选举产生,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居民委员会成员由居民选举产生,向居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管理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规范村民和村干部的行为居委会成员居民选,社区大事居民定,日常事务居民管意义大大调动了广大村民/居民参与乡村/社区建设的积极性,有效提高了村民/居民参与政治生活的素质和能力归纳提升村委会与乡镇政府、村支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关系(1)村委会是自治组织,不是国家政权基层组织,不是基层国家机关,不是基层政府。
(2)乡镇政府与村委会是一种指导关系,村委会在乡镇政府指导下工作,非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3)村支部是基层党组织,领导村委会的工作,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4)村务监督委员会独立行使监督权,对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不从事具体的村务工作。
1.人民群众依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间接行使民主权利。
纠正:人民群众依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2.实行基层群众自治,能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
纠正:实行基层群众自治,能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居住地范围内)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原创版3篇】篇1 目录一、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定义和特点1.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指由居民或村民依法选举产生自己的自治机关,行使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权利。
2.该制度具有广泛的群众参与性,居民或村民是自治的主体,自治机关的权力来源于居民或村民的授权。
3.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发展历程1.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起源于新中国成立初期,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推进,其发展不断完善。
2.改革开放以来,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在城乡基层社区得以广泛实践,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
3.近年来,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日益受到重视。
三、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作用和意义1.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可以促进居民或村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
2.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有利于推动社会公平正义,增强社区凝聚力和向心力。
3.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支撑。
篇1正文一、概述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指由居民或村民依法选举产生自己的自治机关,行使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权利。
它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广泛的群众参与性,居民或村民是自治的主体,自治机关的权力来源于居民或村民的授权。
二、发展历程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起源于新中国成立初期,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推进,其发展不断完善。
改革开放以来,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在城乡基层社区得以广泛实践,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
近年来,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日益受到重视。
三、作用和意义1.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可以促进居民或村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
它可以增强社区凝聚力和向心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2.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支撑。
篇2 目录一、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定义和特点1.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指由居民或村民通过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依法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教育的一种制度。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指在中国政治体制下,基层群众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组织,行使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权力,实现基层群众自治的制度安排。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人民在治理国家大事中的生动实践。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具有以下特点和作用:
首先,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中国人民的权力保障。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实施,使群众从被动的政治对象转变为主动参与者和管理者,通过选举产生的代表可以履行职责,维护群众的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其次,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中国政府的治理创新。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实施,有效地分担了政府的工作压力,群众可以自主解决问题,减轻政府的负担,同时也提高了政府的执政能力和透明度。
再次,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实施,依法保障了人民的民主权利,增加了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的普及,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建设的进程。
最后,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中国的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突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优势和特点,实现了中央与地方、政府与民众之间权力关系的协调,充分发挥了
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总的来说,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中国政治制度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通过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实施,中国政府与人民之间的关系得到了进一步的协调和平衡,促进了社会主义事业的快速发展。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是中国政治制度建设的重要方向,也是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必然要求。
高中政治统编版必修三6.3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共21张ppt)
3、基层群众自治的组织形式
(1)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是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2)按照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是城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3、基层群众自治的组织形式
(1)村民委员会(简称村委会)
①性质: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②主要职能: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 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等。 ③产生:由村民选举产生,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④管理:在农村基层治理实践中,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是村民规 范自己和村干部的行为,运用民主的办法来管理本村的日常事务,实现自己 的事情自己办,自己的难题自己解决的有效途径。
居民选举产生。 ①农村: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产生采取村民直接选举的办法,实行无记 名投票、公开计票,选举结果当场公布。 ②城市:向更高比例的居民直接选举发展,选举程序更加规范,给城市基层治理 带来显著变化。
1、基层民主的实践活动形式
(2)民主协商
①原因:城乡基层的公共事务千头万绪,应该也必须由众人商量着办。只有本着 有序参与的原则,让居民或村民合理表达意见和建议,求同存异,才能找出解决 问题的好方案,促成基层社会的和谐。 ②开展:我国城乡的基层民主协商,在街道或乡镇、社区或行政村以及企事业单 位等不同的层次展开,也贯穿于基层治理的全过程
2、发展基层民主的原因和要求
(1)原因: ①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群众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是我国社 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 ②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③扩大基层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广泛而深刻的实践
(2)要求: 应该将其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加以推进。
课堂小结
基层自治制度模板
基层自治制度是指在党的领导下,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据宪法和法律,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方式,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制度。
基层自治制度是我国基本政治制度之一,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一、基层自治制度的历史发展基层自治制度源于新中国成立后的民主实践,最初在城市发展起来。
经过长期探索,基层自治制度逐步完善,并得到了法律的确认。
1982年,我国宪法正式规定了基层自治制度,为基层自治提供了法律依据。
此后,基层自治制度在城乡得到了广泛推广和发展。
二、基层自治制度的核心内容1. 民主选举: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产生,代表和服务居民利益。
2. 民主决策: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通过召开居民会议等形式,听取居民意见,讨论和决定本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3. 民主管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通过制定和执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规范居民和村干部的行为,维护社会秩序。
4. 民主监督: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通过村务公开、民主评议村干部等形式,对村干部的工作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基层自治制度的重要意义1. 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基层自治制度使广大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决策与管理,有效保障了人民的民主权利。
2. 提高社会治理效能:基层自治制度充分发挥了居民的主体作用,提高了社会治理效能,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3. 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基层自治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供了有力支撑。
4. 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基层自治制度激发了基层群众的创造力和积极性,有力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
四、基层自治制度的未来发展新时代,基层自治制度将不断完善和发展。
要加强党对基层自治工作的领导,确保基层自治制度始终坚持正确方向。
要深化基层自治制度改革,完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
群众基层自治制度
群众基层自治制度
群众基层自治制度是指在中国基层组织中,通过群众自身的参与、管理、监督,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实现基层自治的一种组织形式。
这一制度旨在加强基层组织的自我管理和服务,促进群众自治、法治和德治相结合,形成协调有序的社会治理体系。
群众基层自治制度的特点和关键要素包括:
群众参与:群众自治制度强调广泛的群众参与。
通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决策、管理和监督,推动基层事务由“代管”向“自治”转变。
民主决策:强调在基层事务的决策过程中,通过充分的协商、讨论和表决,实现民主决策。
这有助于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公正性,满足群众的多样需求。
法治与德治结合:在基层自治中,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既要依法办事,又要注重培养群众的文明素质和自治意识。
通过法规制度的建立,推动德治与法治相互促进,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机制。
权责清晰:群众基层自治制度要求在组织结构和职责划分上明确清晰,确保权责对等。
通过规范的制度,确保各项事务能够有序推
进,避免权力过分集中或不负责任的情况发生。
依法治理:群众自治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各项自治决策和行为都应符合法律法规,确保基层组织的自治不违反法律,有法可依。
社会治理创新:群众基层自治制度鼓励社会治理的创新,包括基层治理机制的灵活调整、自治模式的创新等,以适应不同地区、不同社会群体的需求。
群众基层自治制度的建设需要充分发挥社区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自治组织的作用,促进民主决策、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推动社区和村庄的良性发展,实现基层自治的良性循环。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内容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内容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指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通过
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的主体作用,依法依规进行自治管理的制度安排。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群众路
线在政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生动实践。
首先,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
国政治制度是在党的领导下,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安排。
基层群众
自治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政治体制的
重要内容。
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实践中,我们要坚决贯彻党的群
众路线,发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基层民主政治
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
其次,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具体体现。
党的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保证。
在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实践中,我们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依法
依规,依靠群众,发扬民主,团结群众,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
要求。
最后,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生动实践。
社
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国政治制度的本质特征,是我国政治制度的最大优势。
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实践中,我们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治国,坚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向前发展。
总之,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生动实践。
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推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创新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现状及完善途径
随着专家咨询、社会听证等制度的逐步推行,决策的科学性不断增强。
民主管理现状
管理规范化
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的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化,各项 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社会参与度提高
社会各界对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的参与度不断提高 ,推动了管理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管理效果改善
随着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入和细化,管理效果得到 了显著改善。
制度执行不严格
一些地方在执行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时,存在不规范、不严谨的问题,导致制度的效力 打折。
缺乏监督机制
对于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执行情况,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难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
民主选举方面的问题
01
选举不规范
在某些地方的民主选举中,存在选举程序不规范、选举结果不符合群
众意愿等问题。
民主监督方面的问题
监督不到位
某些地方的民主监督存在不到位、不全面的问题,导致一些不良 现象得不到及时纠正。
监督缺乏独立性
一些地方的民主监督缺乏独立性和公正性,导致监督效果不佳。
监督机制不健全
某些地方的民主监督机制不健全,缺乏有效的制度和规定,难以 发挥监督作用。
04
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完 善途径与对策建议
村务管理、民主决策、监督机制等方面。
规章制度不断完善
02
各地区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据实际情况,不断制定和完善有关农村基层群众自治
的规章制度,推动制度建设向精细化、具体化方向发展。
组织建设逐步加强
03
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建设得到加强,村级组织不断健全,
为民主管理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民主选举现状
选举法规逐步完善
有关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的选举法规逐步完善,为选举工作的开展 提供了制度保障。
教学设计3:6.3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学习目标】1.了解基层群众自治的组织形式;熟悉发展基层民主的原因及实践;掌握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途径。
2.能够结合实际阐述人民群众通过哪些形式的实践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3.深刻领会我国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自觉依法参与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民主决策、民主管理。
【核心素养】1.政治认同:知道我国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坚定坚持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
2.科学精神:了解村委会和居委会的内容,能够区分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3.法治意识:能够依法参与基层群众自治,自觉履行宪法规定的义务、行使宪法规定的权利。
4.公共参与:在日常生活中,能够积极、主动、有序参与基层群众自治。
【教学重难点】教学重点: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教学难点: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
【教学方法】采用视频引导与任务驱动的方式引导学生学习。
讲授法与讨论法结合。
【教学过程】目录01我国基层群众自治的组织形式02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生动实践新课教学:【视频导入:我国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师:请同学们根据视频内容,谈谈你对我国基层群众自治的理解。
师:我国的基层群众自治指的是人民群众在城乡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在居住地范围内,依托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民主制度和治理模式。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点1.基层性: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只存在于居住地范围的基层社区,所从事的工作都是居民居住范围内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2.自治性: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国家机关,不是国家机关的下属组织,也不从属于居住地范围内其他任何社会组织,具有自身组织上的独立性。
3.直接性: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同于国家政权组织和其他政治、经济等社会组织,是基于一定居住地范围内居民(村民)社会生活的共同需要而建立,每个居民(村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师: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是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高一政治必修精品课件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05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与个人参 与
个人在基层群众自治中的角色
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的 主体,个人应积极参 与社区事务的讨论和 决策。
个人应当遵守社区规 章制度,维护社区秩 序和公共利益。
个人有权对社区公共 事务提出意见和建议 ,并监督社区工作的 实施。
如何积极参与基层群众自治
01
关注社区动态,了解社 区工作计划和政策措施 。
重要意义。
02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理论基 础
马克思主义群众观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
01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
者,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
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
02
中国共产党在长期革命实践中形成的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
和根本工作路线,也是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理论基础。
目的
通过本课件的学习,使学生了解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基本概 念、原则、实践和意义,提高学生的政治素养和参与基层民 主建设的能力。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概述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定义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指 依照宪法和法律,由居 民(村民)选举的成员 组成居民(村民)委员 会,实行自我管理、自 我教育、自我服务、自 我监督的制度。
。
民主决策
村民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 会议等形式,对涉及全村利益 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和决策。
民主管理
建立健全村务公开、民主理财 等制度,保障村民对村级事务 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民主监督
通过设立监督机构、开展民主 评议等方式,对村民委员会及
其成员的工作进行监督。
城市居民自治
居民委员会建设
第十七讲 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
第十七讲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第一节概述一、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的概念(一)、基层群众性自治的概念我国《宪法》第111条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虽然这一宪法规范明确了两点:一、城市和农村按居住地区实行基层群众性自治;二、自治组织是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
从逻辑上而言,前者是后者的前提,只有实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才有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
可见,虽然《宪法》第111条第1款的措辞以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为中心,实际上同时确立了基层群众性自治。
由此出发,我们也就能够得出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的概念:基层群众性自治,就是处于基层的城市和农村居民群众通过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进行的、管理自己事务的制度。
其中,城市居民自治是指城市居民通过居民委员会进行的、管理自己事务的制度,而村民自治是指农村村民通过村民委员会进行的、管理自己事务的制度。
(二)、基层群众性自治的特征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具有如下特征:一、基层性。
从层级上来看,基层群众性自治的主体为处于最基层的城市居民和农村村民,而自治组织所的职责,也立足于基层,办理社区内群众的公共事务;二、群众性。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群众性组织。
在人事上,这表现为居民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本居住区域的所有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各户推选的代表选举产生,而村民委员会的成员则由有选举权的村民选举产生,即自治组织的成员来自群众、由群众选举产生,而不是由政府决定;在职权方面,群众性表现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不具有国家强制力。
它们主要通过说服教育的方式开展工作;而在与基层政权的关系上,群众性体现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可以向基层人民政府反映居民或者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三、自治性。
在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之下,同一居住区域的居民和村民通过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作为组织手段,自行决定有关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处理。
虽然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也协助基层人民政府开展工作,但是其最根本的身份,仍然是基层群众进行自治的组织;四、直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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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政策思考
(2008-07-13 11: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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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政策思考
一、事件回顾
中国历史上一直有乡村自治的传统,家族是传统乡村自治的核心组织。
为了维持以家族为核心的乡村自治,族田、族产、宗祠、家谱等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新中国成立后,农村社会组织和社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革,中国共产党成为农村各种组织的领导核心,在城市基层也设立了居民委员会,参政不再是少数富有阶层的专利,广大基层群众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民主权利。
1978年,我们党在总结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时指出,要在基层政权和基层社会生活中逐步实现人民的直接民主。
1980年前后,广西宜山等地农村出现了农民自发组织起来的村民委员会,负责调解邻里纠纷,维护社会治安,发展生产,效果很好。
这些不同于人民公社时期生产队和生产大队的新兴组织引起了中央有关领导人的注意,1982年宪法充分肯定了村委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地位。
到了1987年,党的十三大明确提出,要发展基层社会生活的群众自治。
经过20多年的发展,以村民自治、居民自治为主要形式的基层群众自治实践日渐成熟。
中国共产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就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这是“基层群众自治制度”首次写入党代会报告,正式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并列,被纳入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范畴。
二、相关评论
评论一,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当代中国自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们认为,当代中国有三种形式的自治制度:一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是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自决权与中国革命和建设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和政治制度。
二是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自治制度,这是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与中国革命和建设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解决国家统一问题的基本政策和政治制度。
三是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这是马克思主义基层民主与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相结合的产物,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解决基层群众民主参与问题的政治制度和基本政策。
评论二,基层群众自治是基层民主的主要实现形式。
基层群众自治就是城乡基层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据国家法律和党的政策,按照平等、选举、公开、监督、多数人决定、法治等原则,按照一定程序,民主选举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领导人,对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进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制度、规范和实践活动,表现为基层群众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以及对干部的民主监督,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其目的就是要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有利于扩大、巩固地方政府、基层组织的权力来源与群众基础,改善地方政府、人大机关和群众自治体系之间的关系,在基层社会形成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从而有利于建立良好的基层社会政治生态。
评论三,当前中国城乡基层群众自治成就和问题并存。
当前中国基层群众自治在城市和乡村采取不同的形式进行,即农村的村民自治和城市的居民自治。
随着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开展,各地城乡基层自治活动出现了各种实践创新,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如村委会成员的“海选”,村民代表会议的设立;城市居民委员会的直选,等等。
然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实践也存在许多问题。
例如,村委会和村党支部之间的矛盾形成的“两委”关系问题,乡—村之间的矛盾冲突问题等等。
更加严重的是,在许多乡村地区,农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供给不足,乡村发展陷入停滞,农业发展缓慢,农民负担沉重,农村社会失序等“三农问题”亟待解决。
城市居民自治工作也不容乐观,在多数城市的社区建设中,居民自治还没有很好地实行,社区建设在很多城区某种程度上还是一种政绩工程,城市基层自治组织行政化色彩浓重,难以实现基层民主的目标。
三、政策献言
1、完善基层群众自治的相关法律制度。
目前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发展还存在很多问题,原因之一就是相关的法律制度不完善。
以农村村民自治为例,1987年通过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经历了长达十年的试行期,直到1998年,修订后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才正式颁布实施。
之后,村民自治制度在全国的推广力度加大,进展也更加明显。
然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还存在条文原则化、缺乏可操作性等问题,例如对村委会直接选举中贿选的界定、关于乡—村关系的规定还不够细化,等等。
城市居民自治的相关法律也存在滞后的现象,1954年通过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长期沿用,直到1989年才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自1990年1月1日起施行,这一法律的具体条文规定也存在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类似的问题,影响到基层民主自治的顺利推行,应该尽快加以完善。
现在,实行基层民主已经写入了党的十七大报告,写入了党章,在此基础上,还应该适时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写入宪法,用国家根本大法来保障公民在基层行使群众自治的权利,使基层群众自治获得宪法和法律的制度支持。
2、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
从目前的实践来看,基层群众自治主要集中在村民自治、居民自治、企事业民主三个领域。
为此,还需要扩大基层群众自治的范围,我们建议扩大新兴社会组织的自主权、自治权和基层群众参与权。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和社会结构的变化,大量新的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群众自发组织应运而生,在基层社会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比如城市中的业主委员会,农村中的专业性行业协会和经济合作组织等等。
根据十七大精神,应该鼓励人们积极参与这些组织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活动。
另外,一些地方尝试实行学校校长、医院院长直选,效果不错,这些新出现的基层群众自治形式值得推广。
3、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
这一机制的建立健全,主要是为了处理和解决党的领导权与基层群众的自治权之间的关系。
以村民自治为例,一些当选的村委会主任认为,自己是上千选民选出来的,而农村党支部则是十几个党员选出来的,因此觉得自己的民意基础比支部书记大;另一方面,一些支部书记则认为党的领导应该通过基层党组织领导体现出来,基层自治组织必须接受党支部的领导。
这样一来,往往造成村民自治中的两委关系出现紧张,甚至对峙,严重影响到部分农村政治稳定。
我们建议,一是通过“两票制”选举农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增强农村党组织在农村社会中的民意基础;二是实行村委会主任和村党支部书记“一人兼”,通过这种人事安排缓和两委的冲突;三是由村委会和
村党支部召开两委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农村重大事项。
这些方法已经在一些地方推行,对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
4、建立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的运行机制。
政府的行政管理权与基层群众的自治权也存在着一定的张力。
仍以村民自治为例,一方面按照村委会组织法的规定,村委会是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而乡镇政府是一级政府,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
但在历史上,乡镇一直是村的上级领导机关,长期形成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很难通过一纸法令能够改变。
某些乡镇领导不适应村民自治的新形势,仍然坚持对村委会自治活动的种种干涉。
而一些新当选的村委会主任尤其是不为乡镇领导看好的人上台后,借口村民自治,与乡镇政府行政管理发生冲突。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通过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当前最主要的应是明确界定政府行政权与群众自治权的边界,为二者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提供政策支持。
5、建立健全与基层群众自治相适应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
胡锦涛同志指出,坚持和完善村民自治、居民自治和企事业民主,发挥社会自治功能,是推进社会主义基层民主的重要内容。
为了更好地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各项改革和建设事业的全面发展,必须完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
党的十七大报告再次明确强调,要“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从基层群众自治实践来看,当前应该着力发挥民间机构和社会组织在群众利益诉求、利益表达方面的独特地位,增强村委会、居委会、职代会等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增强其社会自治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