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原则之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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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年金概念界定 欧美国家“企业年金是指在政府强制实施的基本养老保
险制度之外,企业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根据自身经济实力 和经济状况建立的,旨在为本企业职工提供一定程度退休收 入保障的制度。”
我国养老保险体系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 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个层次,其中,补充养老保险包 括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企业年金主要针对企业,是指根据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企业及其职工 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 险制度。
参考文献 [1] 王景慧.从文物保护单位到历史建筑——文物古迹保 护方法的深化[J].城市规划,2011(09). [2] 王丽琴.杨璐.文物保护原则之探讨[J].华夏考古,2011(09).
文物保护原则之探讨
作者: 作者单位: 刊名:
英文刊名: 年,卷(期):
杨妍瑛 宜良县文物保护管理所,云南 昆明,652100
三、企业年金的发展历程 从我国政府颁布的有关企业年金的政策法规来看,可以 将企业年金的发展历程归纳为以下两个阶 : 第一个阶段 :企业年金制度的探索阶段(1991-1999 年) 1991 年“国务院关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 发 [1991]33 号),首次明确提出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储 蓄型养老保险相结合的社会保障体系。94 年全国人大通过《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并规定 :“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 单位的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养老保险。”95 年 12 月, 劳动保障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 意见〉的通知》(劳部发 [1995]464 号),对企业建立补充养 老保险的实施条件、决策程序等提出了指导意见,并明确提 出我国补充养老保险采用 DC 模式。97 年《国务院关于建立 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国发 [1997]26 号 ) 中明确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的关系。
2014. VOL. 558. NO. 12 ·135·
青年与社会 2014年4月下 第12期总第558期
我国中小企业实施企业年金制度的障碍及出路分析
魏巧梅
(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湖北 武汉 430072)
【摘 要】企业年金是中国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支柱之一,与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和第三支柱商业性养老保险一起构 成了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中小企业作为中国就业市场的主力军,对企业年金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地位。在我国多层次养 老保障战略的发展过程中,中小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但目前中小企业年金市场发展缓慢,存在 很多阻碍因素。文章从中小企业年金发展的现状入手,分析阻碍其发展的因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一些对策。
4821
5366.65
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的 比例(%)
7.31
8.03
数据来源 :人社部 2011 年度、2012 年度发布的《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013 年 9 月发布的《2013 年二季度
企业年金业务数据摘要》 如表 1 所示,从我国企业年金量的发展来看每年有所增
长,但是占的比例、涉及的人数和企业的数量都还相对比较 少,所以企业年金发展空间还很大。
考古现场保护原则不仅需要实行与特定的场合相结合的 原则,还需要实行以下特殊原则进行保护 :
1. 少干预原则 首先确定文物保护处于安全状态,之后,减少对文物的 干预,如果文物出土时处于良好的状态,如果可以不经行处 理保存,就不需要经行处理,对其进行正确包装,进行保存, 能减少处理就减少处理,这才是最好的处理。 2. 可再处理与可逆性原则 可逆性通常是对文物进行一些处理,在不影响文物现状 的前提下将其清除。可再处理原则通常是对即使存在无法清 除的材料,也不会对后续的处理和研究造成影响,这种处理 往往需要阶段性的技术,一旦超出阶段,很有可能有更好的 更新的技术出现, 3. 事先取样原则 在发掘文物之前,要根据前期对文物调查、勘察的信息, 设计科学合理的规划方案,避免一些考古发掘工作中出现的 或多或少的文物被污染,从而导致不准确的分析信息出现的 情况。 (三)选择文物保护材料的原则 文物材料保护原则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尽量减少更换 原来构建的材料,保障维持原来材料的质地、颜色、成分不 变 ;二是在非得更换不可的情况下,采取榫接、挖补、填充 和化学等加固手段尽可能地保存原构件,使用一些文物的旧 料更新材料、质地、形式和色调与原来相同。 现代高分子材料应用于文物保护,并不是文物保护专属 材料,大多是从相关领域借用过来的,比如“万能胶”的环 氧树脂广泛用于石质文物、彩绘壁画、陶瓷器等文物的粘结 修复,作为文物胶粘剂并不理想,具有不可逆性,破碎的文 物一旦粘结起来,很难被重新分开,进一步校正是不可能的。
·136· 2014. VOL. 558. NO. 12
的材料,不能对原有的性能进行最大限度改变,一定具有独 特的功能特性,具有优先的性能。
三、保护原则应该在众多因素中寻找平衡 任何文物的保护和修复需要大量的实践作为理论基础, 尽可能不去破坏和改变文物材料现有的结构和装饰。考古学 家进行工作常常具有很大的局限性,不能及时将文物包含的 全部信息揭示出来。现实的管理使用者首先要考虑承受力, 使用方便程度等,而文物保护的研究者需要保障文物建筑、 建筑历史信息量等。 四、结语 对于文物保护原则需要我们与长远的研究教育和经济向 结合,使得文物理想保护原则和经济发展相互促进,让文物 得到真正的保护。
【关键词】多层次养老保障;企业年金;中小企业;改进措施
一、发展中小企业年金的背景及意义 表1
时间 / 项目
2011 年底 2012 年底 2013 年 8 月底
全国建立企业年金基金的企 业个数(万个)
4.49
5.47
5.94
参加职工总人数(万人) 1577
1847
1957.30
累计基金结余(亿元)
3570
青年与社会 Young & World 2014(12)
本文链接: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qnyshh201412095.aspx
【关键词】文物保护;原则;文物保护材料;考古现场
我国有五千年悠久的历史文化,遗存大量的历史文化遗 产,这些遗产的存在不仅见证了人类发展的历程,同时承载 着我国优秀的文化。在现代文明中,古物、文物和文化遗产 需要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来进行保护,才得以持续发展,我 国丰富的历史文物才得以保存和延续。
一、《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内容 《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是对《文物保护法》进一步 深化、专业化的文件,是由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主编、国 家文物局公布,属于部门规章,具有法规效力。《保护准则》 规定,文物古迹的原状有以下四种形态 :实施保护工程以前 的状态 ;历史上变化后存留的有价值的状态以及体现重要历 史因素的残毁状态 ;局部破坏但仍保留原构件和结构、形制, 经过修整后恢复的状态 ;文物古迹价值中所包涵的原有环境 状态。其主要是对文物古迹实行有效保护,保存古迹实物遗 存面貌及历史环境的全部活动,保障真实、全面的历史信息 及价值。
二、文物保护原则 文物的不可再生性决定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保护工 作出现任何一个错误都是不可挽回的,所有保护工作必须在 保护原则指导下实施保护管理措施。 (一)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 中国具有长期的文物保护工作经验,而且国外也普遍具 有文物保护工作经验,但是一直存在对文物艺术价值和历史 价值等方面的争议,当然世界各国也普遍遵循一个原则,就 是对文物的保护工作避免对文物在任何结构和装饰上的改 造,并且应以足够的研究资料为证。首先修旧如旧的原则, 在历史资料的佐证下,尽可能的利用原物,最大限度保存文 物建筑部分,尽量避免对原有文物的添加和拆除装饰,强调 对原文物材料和建筑的修复保护工作。对一些残存的古建筑 进行修补,必要情况下,拆除其他建筑物剩下的旧料用于替 换残存文物,保障其品格和个性。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制定严 格的文物维修方案,避免对建筑外貌做较大的改变,尽可能 的控制建筑内部结构。 我国经过长期的实践工作,统一总结成“不改变文物原 状”,考古学家在精心工作时往往有很大的局限性,《保护准 则》特别要求复建要以科学准确的论证,不允许按文献记载 进行推测,不允许以民间传闻为依据,不能为旅游发展而不 顾历史依据进行重建,甚至造假古董。这些要求是苛刻的, 在一定程度对文物古迹的利用与保护出现矛盾。通常“原状” 不能简单理解为原貌,或者文物最早的状态,如金属器皿在 出土时携有大量的有害锈,对器皿造成安全威胁,应当坚持 除掉,所以,保持文物原状一定是在文物安全健康的情况下。 (二)考古现场文物保护的原则 考古现场文物保护是指在文物发掘出土到文物被运送到
实验室的这段时间里,对文物进行抢救和临时性妥善保护及 维护。当文物处于地下时,会与文物考古环境形成相对稳定 的状态,文化材料的变化速度会趋于平缓甚至停止。如果从 考古现场取出来的文物,会处于新的环境中,与空气中物质 发生化学反应,原来的环境状态被打破,遭受到强力的物理、 化学、生物反应,如陵墓出土的纺织品,彩绘壁画等会受到 致命的损伤,彩绘颜色只需几天的时间或者一瞬间的时间就 会消失,其损失是无法挽回的。
文物不可再生的属性决定文物材料不同于其他材料,所 以在选用文物保护材料时,不仅要具有长期耐久性,性能最 佳性,同时还具有不改变外观、可逆性的原则,即遵循以下 原则 :
1. 不改变外观的原则 一些用在表面的材料如“文物防水剂”受到特点制约, 因为在文物里,颜色、色泽等文物承载信息是最重要的,如 果把有色材料加在文物里,使得材料颜色和文物原来的颜色 发生叠加作用,致使文物颜色发生变化,就不能保持文物的 原状。 2. 长期耐久性的原则 文物保护的目的是把文物的寿命尽可能的延长下去,所 以材料的作用需要在一定时间内持续具有保护功能,但是文 物材料保护作用时间有限,这样会浪费大量的人力和财力, 而且文物防护材料同时会造成一定程度上的损伤,文物保护 材料会有老化变质的现象。 3. 性能最佳原则 在选择保护材料时,要选择优良性能、老化周期时间长
对考古现场文物保护,注重对易损坏文物的保护,主要 包括丝织品、纸张字画、彩绘陶器等,以有机质文物为主。 对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如一些壁画、窑址、建筑基址等。 与现代实验室相比,考古现场无论是仪器材料、试剂药品等 各方面的条件都不尽完善,决定现场工作的特点是临时性的, 并且对文物保护采用的处理技术手段及考古研究对后续实验 室的处理不产生负面影响。
青年与社会 2014年4月下 第12期总第558期
文物保护原则之Leabharlann Baidu讨
杨妍瑛
(宜良县文物保护管理所,云南 昆明 652100)
【摘 要】《文物保护法》规定,保护“文物保护单位”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这一原则不同程度上限制了 对文物古迹的合理利用。在理论上我国的文物保护指导原则是正确的,但这些原则指导出的文物保护工程却让我们窥探出其隐 藏下的面具。
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危需要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 而发展企业年金则是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重大战略选择之 一。目前,我国企业的税负偏重,尤其是很多中小型企业更 是雪上加霜,他们更宁愿以实际工资的形式将企业年金资金 发放给员工,造成这种情况的因素有很多,进行深入分析并 结合实际提出相应对策是非常有必要的。
险制度之外,企业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根据自身经济实力 和经济状况建立的,旨在为本企业职工提供一定程度退休收 入保障的制度。”
我国养老保险体系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 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个层次,其中,补充养老保险包 括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企业年金主要针对企业,是指根据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企业及其职工 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 险制度。
参考文献 [1] 王景慧.从文物保护单位到历史建筑——文物古迹保 护方法的深化[J].城市规划,2011(09). [2] 王丽琴.杨璐.文物保护原则之探讨[J].华夏考古,2011(09).
文物保护原则之探讨
作者: 作者单位: 刊名:
英文刊名: 年,卷(期):
杨妍瑛 宜良县文物保护管理所,云南 昆明,652100
三、企业年金的发展历程 从我国政府颁布的有关企业年金的政策法规来看,可以 将企业年金的发展历程归纳为以下两个阶 : 第一个阶段 :企业年金制度的探索阶段(1991-1999 年) 1991 年“国务院关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 发 [1991]33 号),首次明确提出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储 蓄型养老保险相结合的社会保障体系。94 年全国人大通过《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并规定 :“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 单位的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养老保险。”95 年 12 月, 劳动保障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 意见〉的通知》(劳部发 [1995]464 号),对企业建立补充养 老保险的实施条件、决策程序等提出了指导意见,并明确提 出我国补充养老保险采用 DC 模式。97 年《国务院关于建立 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国发 [1997]26 号 ) 中明确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的关系。
2014. VOL. 558. NO. 12 ·135·
青年与社会 2014年4月下 第12期总第558期
我国中小企业实施企业年金制度的障碍及出路分析
魏巧梅
(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湖北 武汉 430072)
【摘 要】企业年金是中国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支柱之一,与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和第三支柱商业性养老保险一起构 成了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中小企业作为中国就业市场的主力军,对企业年金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地位。在我国多层次养 老保障战略的发展过程中,中小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但目前中小企业年金市场发展缓慢,存在 很多阻碍因素。文章从中小企业年金发展的现状入手,分析阻碍其发展的因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一些对策。
4821
5366.65
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的 比例(%)
7.31
8.03
数据来源 :人社部 2011 年度、2012 年度发布的《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013 年 9 月发布的《2013 年二季度
企业年金业务数据摘要》 如表 1 所示,从我国企业年金量的发展来看每年有所增
长,但是占的比例、涉及的人数和企业的数量都还相对比较 少,所以企业年金发展空间还很大。
考古现场保护原则不仅需要实行与特定的场合相结合的 原则,还需要实行以下特殊原则进行保护 :
1. 少干预原则 首先确定文物保护处于安全状态,之后,减少对文物的 干预,如果文物出土时处于良好的状态,如果可以不经行处 理保存,就不需要经行处理,对其进行正确包装,进行保存, 能减少处理就减少处理,这才是最好的处理。 2. 可再处理与可逆性原则 可逆性通常是对文物进行一些处理,在不影响文物现状 的前提下将其清除。可再处理原则通常是对即使存在无法清 除的材料,也不会对后续的处理和研究造成影响,这种处理 往往需要阶段性的技术,一旦超出阶段,很有可能有更好的 更新的技术出现, 3. 事先取样原则 在发掘文物之前,要根据前期对文物调查、勘察的信息, 设计科学合理的规划方案,避免一些考古发掘工作中出现的 或多或少的文物被污染,从而导致不准确的分析信息出现的 情况。 (三)选择文物保护材料的原则 文物材料保护原则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尽量减少更换 原来构建的材料,保障维持原来材料的质地、颜色、成分不 变 ;二是在非得更换不可的情况下,采取榫接、挖补、填充 和化学等加固手段尽可能地保存原构件,使用一些文物的旧 料更新材料、质地、形式和色调与原来相同。 现代高分子材料应用于文物保护,并不是文物保护专属 材料,大多是从相关领域借用过来的,比如“万能胶”的环 氧树脂广泛用于石质文物、彩绘壁画、陶瓷器等文物的粘结 修复,作为文物胶粘剂并不理想,具有不可逆性,破碎的文 物一旦粘结起来,很难被重新分开,进一步校正是不可能的。
·136· 2014. VOL. 558. NO. 12
的材料,不能对原有的性能进行最大限度改变,一定具有独 特的功能特性,具有优先的性能。
三、保护原则应该在众多因素中寻找平衡 任何文物的保护和修复需要大量的实践作为理论基础, 尽可能不去破坏和改变文物材料现有的结构和装饰。考古学 家进行工作常常具有很大的局限性,不能及时将文物包含的 全部信息揭示出来。现实的管理使用者首先要考虑承受力, 使用方便程度等,而文物保护的研究者需要保障文物建筑、 建筑历史信息量等。 四、结语 对于文物保护原则需要我们与长远的研究教育和经济向 结合,使得文物理想保护原则和经济发展相互促进,让文物 得到真正的保护。
【关键词】多层次养老保障;企业年金;中小企业;改进措施
一、发展中小企业年金的背景及意义 表1
时间 / 项目
2011 年底 2012 年底 2013 年 8 月底
全国建立企业年金基金的企 业个数(万个)
4.49
5.47
5.94
参加职工总人数(万人) 1577
1847
1957.30
累计基金结余(亿元)
3570
青年与社会 Young & World 2014(12)
本文链接: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qnyshh201412095.aspx
【关键词】文物保护;原则;文物保护材料;考古现场
我国有五千年悠久的历史文化,遗存大量的历史文化遗 产,这些遗产的存在不仅见证了人类发展的历程,同时承载 着我国优秀的文化。在现代文明中,古物、文物和文化遗产 需要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来进行保护,才得以持续发展,我 国丰富的历史文物才得以保存和延续。
一、《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内容 《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是对《文物保护法》进一步 深化、专业化的文件,是由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主编、国 家文物局公布,属于部门规章,具有法规效力。《保护准则》 规定,文物古迹的原状有以下四种形态 :实施保护工程以前 的状态 ;历史上变化后存留的有价值的状态以及体现重要历 史因素的残毁状态 ;局部破坏但仍保留原构件和结构、形制, 经过修整后恢复的状态 ;文物古迹价值中所包涵的原有环境 状态。其主要是对文物古迹实行有效保护,保存古迹实物遗 存面貌及历史环境的全部活动,保障真实、全面的历史信息 及价值。
二、文物保护原则 文物的不可再生性决定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保护工 作出现任何一个错误都是不可挽回的,所有保护工作必须在 保护原则指导下实施保护管理措施。 (一)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 中国具有长期的文物保护工作经验,而且国外也普遍具 有文物保护工作经验,但是一直存在对文物艺术价值和历史 价值等方面的争议,当然世界各国也普遍遵循一个原则,就 是对文物的保护工作避免对文物在任何结构和装饰上的改 造,并且应以足够的研究资料为证。首先修旧如旧的原则, 在历史资料的佐证下,尽可能的利用原物,最大限度保存文 物建筑部分,尽量避免对原有文物的添加和拆除装饰,强调 对原文物材料和建筑的修复保护工作。对一些残存的古建筑 进行修补,必要情况下,拆除其他建筑物剩下的旧料用于替 换残存文物,保障其品格和个性。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制定严 格的文物维修方案,避免对建筑外貌做较大的改变,尽可能 的控制建筑内部结构。 我国经过长期的实践工作,统一总结成“不改变文物原 状”,考古学家在精心工作时往往有很大的局限性,《保护准 则》特别要求复建要以科学准确的论证,不允许按文献记载 进行推测,不允许以民间传闻为依据,不能为旅游发展而不 顾历史依据进行重建,甚至造假古董。这些要求是苛刻的, 在一定程度对文物古迹的利用与保护出现矛盾。通常“原状” 不能简单理解为原貌,或者文物最早的状态,如金属器皿在 出土时携有大量的有害锈,对器皿造成安全威胁,应当坚持 除掉,所以,保持文物原状一定是在文物安全健康的情况下。 (二)考古现场文物保护的原则 考古现场文物保护是指在文物发掘出土到文物被运送到
实验室的这段时间里,对文物进行抢救和临时性妥善保护及 维护。当文物处于地下时,会与文物考古环境形成相对稳定 的状态,文化材料的变化速度会趋于平缓甚至停止。如果从 考古现场取出来的文物,会处于新的环境中,与空气中物质 发生化学反应,原来的环境状态被打破,遭受到强力的物理、 化学、生物反应,如陵墓出土的纺织品,彩绘壁画等会受到 致命的损伤,彩绘颜色只需几天的时间或者一瞬间的时间就 会消失,其损失是无法挽回的。
文物不可再生的属性决定文物材料不同于其他材料,所 以在选用文物保护材料时,不仅要具有长期耐久性,性能最 佳性,同时还具有不改变外观、可逆性的原则,即遵循以下 原则 :
1. 不改变外观的原则 一些用在表面的材料如“文物防水剂”受到特点制约, 因为在文物里,颜色、色泽等文物承载信息是最重要的,如 果把有色材料加在文物里,使得材料颜色和文物原来的颜色 发生叠加作用,致使文物颜色发生变化,就不能保持文物的 原状。 2. 长期耐久性的原则 文物保护的目的是把文物的寿命尽可能的延长下去,所 以材料的作用需要在一定时间内持续具有保护功能,但是文 物材料保护作用时间有限,这样会浪费大量的人力和财力, 而且文物防护材料同时会造成一定程度上的损伤,文物保护 材料会有老化变质的现象。 3. 性能最佳原则 在选择保护材料时,要选择优良性能、老化周期时间长
对考古现场文物保护,注重对易损坏文物的保护,主要 包括丝织品、纸张字画、彩绘陶器等,以有机质文物为主。 对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如一些壁画、窑址、建筑基址等。 与现代实验室相比,考古现场无论是仪器材料、试剂药品等 各方面的条件都不尽完善,决定现场工作的特点是临时性的, 并且对文物保护采用的处理技术手段及考古研究对后续实验 室的处理不产生负面影响。
青年与社会 2014年4月下 第12期总第558期
文物保护原则之Leabharlann Baidu讨
杨妍瑛
(宜良县文物保护管理所,云南 昆明 652100)
【摘 要】《文物保护法》规定,保护“文物保护单位”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这一原则不同程度上限制了 对文物古迹的合理利用。在理论上我国的文物保护指导原则是正确的,但这些原则指导出的文物保护工程却让我们窥探出其隐 藏下的面具。
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危需要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 而发展企业年金则是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重大战略选择之 一。目前,我国企业的税负偏重,尤其是很多中小型企业更 是雪上加霜,他们更宁愿以实际工资的形式将企业年金资金 发放给员工,造成这种情况的因素有很多,进行深入分析并 结合实际提出相应对策是非常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