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文献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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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技能训练》实习报告
文献综述
题目:融资租赁综述
学生姓名:张傲
指导教师:温梅
系别:商务管理系
专业、班级:财会教育09级05班
学号:9213090305
完成时间:2012年6月4日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教务处制
摘要
首先,对融资租赁的起源与发展进行了回顾,然后探究了其概念、含义以及基本理论、基础理论,其次分析了我国目前融资租赁的现状,对此提出一系列的该解决探讨的问题,最后提出今后的研究走向及对未来融资租赁的展望。
关键词:融资租赁,特征,分类,基本理论,研究
目录
摘要........................................................................................................................... .1
一、融资租赁基本概念研究 (1)
二、融资租赁基础理论研究 (1)
三、融资租赁基本理论研究 (2)
四、融资租赁基本特征研究 (2)
五、评书我国融资租赁研究现状 (3)
六、未来研究展望 (3)
参考文献 (4)
20世纪50年代,融资租赁产生与美国,随后被世界许多国家接受并推广,获得了快速的发展。目前,在西方发达国家,融资租赁已经成为仅次于银行贷款的第二大融资方式。作为一种新兴的融资方式,融资租赁于1981年引入我国。
一、融资租赁基本概念研究
融资租赁(Financial Leasing)又称设备租赁(Equipment Leasing)或现代租赁(Modern Leasing),是指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资产的所有权最终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融资租赁,又称金融租赁或财务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供货人和租赁标的物的选择,由出租人向供货人购买租赁标的物,然后租给承租人使用。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其颁布的《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第13号公告》中,对融资租赁规定了一系列标准来定义:一是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所有权必须转移给承租人;二是租赁协议中规定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权利;三是租期必须要等于或超过租赁资产的预期使用年限75%;四是承租人所支付的租金的现值要等于或超过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的90%。从后面的两条标准可以看出,美国的财务会计准则是规则导向型的。但安然事件发生后,美国证监会开始对“美国财务报告制度采取以原则为基础的会计制度”进行研究。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在《国际会计标准17号》中对融资租赁定义为“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在实际上将属于资产所有权上的一切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承租人的一种租赁,至于所有权的名义最终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这一定义强调了租赁资产实际受益权的转移,而不重视法律或名义所有权的转移。作者认为,就是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的延伸。
从财政部2007年1月1日起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来看,我国的会计准则比较倾向于原则导向,这是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一种表现。
二、融资租赁基础理论研究
阿曼波和克拉克是著名的代表性人物。
阿曼波对租赁研究的突出表现为他提出的两大租赁经典理论:租赁周期理论和四大支柱学说。
阿曼波指出:“随着租赁产业的诞生,赢得对支持和影响该行业的四大支柱的深刻理解就非常重要。他们是法律的、直接税的、金融会计的以及行政法规的支柱。这四大支柱之间特别是法律、直接税以及行政法规之间的细微差别可能对数量、增长以及市场渗透率方面产生积极或消极的影响。
克拉克的著作《租赁》在租赁领域几乎是经典之作,该著作所讨论的主要是融资租赁中的相关问题,重要包括租赁的操作过程以及融资租赁与借贷的成本比较等。
三、融资租赁基本理论研究
(一)分期付款买卖说
该学说认为,融资租赁实质上是保留所有权的分期付款买卖,且融资租赁常约定承租人将最终取得租赁物所有权。区别仅在于有的融资租赁合同并不约定承租人在租赁期满后取得租赁物。
(二)租赁契约说
典型的租赁契约说认为,租金是租赁物使用权的对价,不是租赁物本身所有权的对价,因此融资租赁是以租金交易使用权,是典型的租赁契约。
(三)货币借贷契约说
该学说强调融资租赁所具有的融资的经济实质,从而将其法律性质解释为货币借贷契约。其学说还解释,融资租赁是以租赁物件对于出租人来说是债权的担保品,因此融资租赁与抵押贷款没有本质区别。
笔者认为,融资租赁首先是一种租凭,是由出租人向承租人转让租赁物在租赁期内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在这方面它与经营租赁有共同的性质,这也是它至今仍被归在租赁业务中的各奔原因。它与融资功能是通过融物实现的,因而不能因其具有融资功能而本末倒置的轻视其融的根本。它不是物品买卖,因而它不以转让所有权为根本目的,也不要求在租赁期结束时承租人必须购买租赁物,承租人违约时出租人可以要求全部未付租金而不仅是物品的对价。
四、融资租赁基本特征研究
融资租赁的主要特征是:由于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只是出租人为了控制承租人偿还租金的风险而采取的一种形式所有权,在合同结束时最终有可能转移给承租人,因此租赁物件的购买由承租人选择,维修保养也由承租人负责,出租人只提供金融服务。租金计算原则是:出租人以租赁物件的购买价格为基础,按承租人占用出租人资金的时间为计算依据,根据双方商定的利率计算租金。它实质是依附于传统租赁上的金融交易,是一种特殊的金融工具。
融资租赁的特征一般归纳为五个方面:
(一)租赁物由承租人决定,出租人出资购买并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并且在租赁期间内只能租给一个企业使用。
(二)承租人负责检查验收制造商所提供的租赁物,对该租赁物的质量与技术条件出租人不向承租人做出担保。
(三)出租人保留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支付租金而享有使用权,并负责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管理、维修和保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