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接触网抢规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铁总运[2014]53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

《高速铁路接触网故障抢修规则》的通知

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

现将《高速铁路接触网故障抢修规则》(技术规章编号:TG/GD106-2014)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高速铁路接触网抢修材料储备定额

2.高速铁路接触网抢修机具储备定额

中国铁路总公司2014年2月18日

TG/GD106-2014

高速铁路接触网故障抢修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高速铁路(含相关联络线和动车走行线,下同)接触网故障(或事故,下同)抢修工作,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高速铁路接触网故障抢修要遵循“先行供电”“先通后复”和“先通一线”的基本原则,以最快的速度满足滞留列车供电条件,尽快疏通线路并尽早恢复设备正常的技术状态。为保证快速抢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允许接触网降低技术条件临时恢复供电开通运行。

第三条牵引供电运行各级管理部门按照“细分供电单元,缩小供电范围,准确判断故障,压缩故障停时”的要求,合理抢修布局,强化抢修设施配套,完善抢修预案,实现快速响应、高效抢修。

第四条接触网抢修基地应针对高速铁路设备特点,配备先进装备、机具和充足的材料。在供电段生产调度指挥场所设置实时的远动(SCADA)和综合视频复视系统。积极推广和应用集设备运行、技术资料、信息传递、抢修预案等功能于一体的接触网抢修辅助决策系统,提高接触网故障应急抢修工作效率与管理水平。

第五条铁路从业人员凡发现接触网故障和异状,应立即报

告列车调度员、供电调度员或者邻近车站值班员、供电设备管理单位(含牵引供电外委维修管理单位或公司,从事高速铁路牵引供电的施工单位等,下同)人员,并尽可能详细地说清故障范围和损坏情况。

第六条本规则适用于高速铁路接触网故障、事故抢修及自然灾害和其它事故引起的接触网修复、配合工作。新建设计速度200公里/小时的铁路参照本规则执行。各铁路局应结合本局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章抢修组织

第七条牵引供电运行各级管理部门要加强高速铁路接触网故障抢修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各级责任制。铁路局应成立接触网故障抢修领导小组,供电段、车间和工区应成立接触网故障应急抢修组织。

第八条铁路局供电调度员负责接触网故障抢修指挥。铁路局应建立高铁供电应急指挥专家组,应急指挥专家组主要负责指导高铁供电应急处置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为电调指挥和现场抢修提供技术支持,实现安全快速抢通。

第九条供电段负责现场抢修组织和实施。抢修时,应明确现场抢修负责人,所有抢修人员必须服从抢修负责人的统一指挥。在配合铁路交通事故救援时,接触网抢修负责人应服从事故现场负责人的指挥。

第十条接触网现场抢修负责人一般由先行到达现场技术

安全等级最高的人员担任。抢修负责人变更后应及时报告供电调度。

第十一条跨局或两个及以上工区参加抢修时,原则上由设备管理单位人员担任现场抢修负责人。

第十二条在高铁车站(含动车段、所)站房内应设立接触网应急值守点。值守点应具有不少于30平方米单独的值守和工具材料房间,满足值守抢修条件。特殊情况时,可在重点区段增设临时应急值守点。在冰雪、大雾、雷雨、台风等恶劣天气时,应急值守点人员、车辆等应相应加强。

第十三条牵引供电运行各级管理部门应备有管辖范围的供电分段示意图、接触网平面图和安装图、“一杆一档”设备档案、抢修交通路线系统等资料。

第十四条承担抢修工作的车间、班组和应急值守点有关人员根据作业需要均应配置GSM-R手持终端,并保持状态良好。铁路局供电调度应掌握各级抢修组织成员及现场抢修人员的联系通讯方式。

第十五条抢修预案应明确AT供电、直接供电、迂回供电、越区供电等不同供电方式保护定值组别转换及倒闸作业流程。

第十六条接触网发生断线、弓网故障或故障停电时间可能超过30分钟的接触网抢修,铁路局抢修领导小组成员应及时到达调度台或现场协调组织抢修。供电段负责人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修。

第十七条为保证抢修工作的顺利进行,可要求通信部门开

通现场至铁路局间电话和图像通信。相关单位应做好后勤服务工作,保证抢修人员生活和物资供应。

第三章信息处置与行车组织

第十八条铁路局应建立供电与其他相关专业的故障信息沟通、处置机制。供电调度、供电段接到与故障相关信息后,应及时组织分析和处理,信息情况不明时,应主动联系了解详情。

第十九条发生供电跳闸、接触网悬挂异物、零部件脱落、动车组停电、降弓(换弓)等异常情况时,供电调度员应协调列车调度员,及时办理列车限速、降弓、扣停等行车限制措施,同时组织供电人员登乘后续列车巡视检查设备。

第二十条跳闸重合闸成功或试送电成功,判明为未侵入铁路建筑限界的变电设备原因、过负荷或供电线(缆)原因时,列车可不需限速、降弓。

第二十一条需要限速或降弓时,限速范围原则上按故障指示地点前后各加2公里确定。故障地点不明确的,按整个供电臂(供电单元)限速。

第二十二条跳闸后试送电失败,本供电臂内停有列车,确认故障地点及性质后,具备条件的,供电调度员应通过远动分合接触网分段隔离开关,隔离故障点,恢复故障点所在最小停电单元以外的区段供电。

第二十三条遇强风天气线路停运时,接触网可相应停电,恢复送电前,确认具备送电条件后方可送电。发生接触网覆冰及覆冰融化脱落时段,列车限速160公里/小时及以下运行。

第四章安全措施

第二十四条抢修人员需进入防护栅栏防护网检查确认或处理故障时,应向列车调度员提出申请,在本线及邻线封锁或本线封锁、邻线列车限速160公里/小时及以下进行。

第二十五条抢修作业可不签发接触网工作票,但必须得到供电调度批准的相应作业命令,并由抢修负责人布置安全、防护措施。

第二十六条除遇有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供电调度员发布的开关倒闸命令可以没有命令编号和批准时间外,接触网所有的作业命令,均必须有命令编号和批准时间。

第二十七条进入封闭栅栏防护网内进行抢修作业,人员到达现场,在线路封锁命令下达前,所有作业人员须全部在封闭栅栏防护网外等候。接到封锁命令后,施工负责人方能带领作业人员进入防护网内。

第二十八条设备发生故障,需在双线区间的一线上道检查、处理设备故障时,须设置防护,本线、邻线可不设置防护信号,不同作业的具体防护办法由铁路局制定。

第二十九条作业组所有的工具物品和安全用具均须粘贴反光标识,在使用前均须进行状态、数量检查,符合要求方可使用。进、出封闭栅栏防护网时对所携带和消耗后的机具、材料数量认真清点核对,不得遗漏在线路或封闭栅栏防护网内。

第三十条根据故障现场实际和抢修需要,需采取V停或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