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组织形式及其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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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组织形式是指企业运作中所采用的组织框架形式,也就是企业的管理模式和管理
结构的分布形式。
企业组织形式多种多样,不同企业组织形式其性质、特征、优势和缺
点各有不同。
下面着重介绍三种最常用的企业组织形式及其特点,它们分别为股份细分制、管理式细分制和职能式细分制。
股份细分制是最常用的企业组织形式之一。
它的特点是分为董事会和管理层,分别具
有决策权和执行权。
董事会由股权人组成,对财务状况和企业战略行动进行监督,并于重
要事件上投票表决;管理层负责企业的日常运营和管理,由首席执行官 (CEO) 领导管理
层实现董事会的指示和决策。
管理式细分制是企业组织形式中较少见的一种。
它和股份细分制有许多相似之处,只
是在董事会和管理层之间仅存在弱关系。
管理层享有较大自主权和活动范围,而董事会大
多仅在重要事件上进行投票表决,存在的关系仅为协调衔接。
职能式细分制是一种现代企业组织形式。
它将企业的职能形成多个单一的部门,以实
现统一的目的。
企业的操作方式使每个部门通过协作完成企业的操作和决策,同时还遵循
统一的关系,具有更明确的责任分配、职责分离和利益协调。
以上介绍了三种最常用的企业组织形式以及它们的特点,股份细分制、管理式细分制
和职能式细分制是企业结构形式中常用的三种,它们的优劣的要看具体的企业文化、组织
机制和行业需求,最终选取合适的企业组织形式以求获得企业最佳状态,为公司的发展起
到作用。
国有企业的组织架构
国有企业的组织架构国有企业是指由国家投资或控股的企业,其组织架构是为了实现企业的管理、决策和运营而设计的一种体系。
有效的组织架构能够帮助国有企业实现目标并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本文将介绍国有企业的组织架构及其特点。
一、总体分析国有企业的组织架构通常分为三个层次:公司层面、部门层面和岗位层面。
在公司层面,通常有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团队;在部门层面,各个职能部门负责落实企业战略和运营任务;而在岗位层面,每个员工有自己的职责和工作任务。
1. 董事会董事会是国有企业最高决策机构,由董事构成。
董事会通常由政府代表、企业代表和独立董事组成。
政府代表由国家或地方政府指定,负责监督和指导企业的战略方向和政策决策。
企业代表由企业内部选举或指定,负责具体的经营管理与运营决策。
独立董事由中立的专业人士组成,负责监督和提供独立意见。
2. 高级管理团队高级管理团队是国有企业的核心管理团队,负责制定和执行企业的经营策略和战略计划。
团队成员通常包括首席执行官(CEO)、首席财务官(CFO)、首席运营官(COO)等。
3. 职能部门职能部门是国有企业组织架构中的核心部分,包括人力资源、财务、市场营销、生产等各个职能部门。
每个职能部门由一个负责人领导,并负责执行公司的决策和任务。
各个职能部门之间需要密切合作,实现协同工作,以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营。
4. 岗位层面岗位层面是国有企业组织架构中的最基本单位,每个员工都有一个具体的工作岗位和职责。
在岗位层面上,员工需要根据职责履行自己的工作,并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
二、组织架构特点国有企业的组织架构具有以下特点:1. 层级多、决策权集中由于其官僚化的管理特点,国有企业的组织架构通常存在多层级,并且决策权较为集中。
这种管理结构可以确保企业的稳定性和统一性,但也导致决策效率相对较低。
2. 政企关系密切国有企业通常与政府存在密切的关系,政府在董事会中拥有一定的权力,并对企业的经营和决策产生一定的影响。
这也使得国有企业的组织架构较为复杂,需要考虑政府的相关要求和政策。
我国现行的企业组织形式有哪些,有何区别?
我国现行的企业组织形式有哪些,有何区别?国际上通常把企业组织形式分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企业三大类。
1、独资企业,它是由某个人出资创办的,有很大的自由度,只要不违法,爱怎么经营就怎么经营,要雇多少人,贷多少款,全由业主自己决定。
赚了钱,交了税,一切听从业主的分配;赔了本,欠了债,全由业主的资产来抵偿。
我国的个体户和私营企业很多属于此类企业。
2、合伙企业是由几个人、几十人,甚至几百人联合起来共同出资创办的企业。
它不同于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的公司制企业。
通常是由各合伙人依合同或协议凑合组织起来的,结构不稳定。
合伙人对整个合伙企业所欠的债务负有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不如独资企业自由,决策通常要合伙人集体做出,但它具有一定的规模优势。
3、公司制企业是所有权和管理权相分离,出资者按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主要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就我国目前来说,现有的企业组织形式主要有八种:1.有限责任公司、2.股份有限公司、3.国有独资公司、4.个人独资企业、5.合伙企业、6.个体工商户、7.外商投资企业、8.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
下面具体讲述这八种企业类型的各自的差别。
一、不同类型的公司有何区别?1.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股份有限公司: 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国有独资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4.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5.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成立,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中国企业组织形式及其特点
中国企业组织形式及其特点一、按企业资产的所有制性质分类1.国有企业也称全民所有制企业。
它的全部生产资料和劳动成果归全体劳动者所有,或归代表全体劳动者利益的国家所有。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的国有企业全部由国家直接经营。
由国家直接经营的国有企业称国营企业。
2.集体所有制企业简称集体企业。
在集体企业里,企业的全部生产资料和劳动成果归一定范围内的劳动者共同所有。
3.私营企业这是指企业的全部资产属私人所有的企业。
我国《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8人以上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4.混合所有制企业这是指具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所有制经济成分的企业,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国内具有多种经济成分的股份制企业等。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由外国企业、个人或其它经济组织与我国企业共同投资开办、共同管理、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企业。
它在法律上表现为股权式企业,即合资各方的各种投资或提供的合作条件必须以货币形式进行估价,按股本多少分配企业收益和承担责任。
它必须是中国法人。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由外国企业、个人或其它经济组织与我国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共同投资或提供合作条件在中国境内共同举办,以合同形式规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企业。
它可以具备中国法人资格,也可不具备。
合作各方依照合同的约定进行收益或产品的分配,承担风险和亏损,并可依合同规定收回投资。
二、根据企业制度的形态构成分类这是国际上对企业进行分类的一种常用方法。
按此方法可将企业分成业主制企业、合伙制企业和公司制企业。
企业制度是法律高速的结果,所以这种分类方法划分而成的企业类型也称法律形式。
1.业主制企业它是由一个人出资设立的企业,又称个人企业。
出资者就是企业主,企业主对企业的财务、业务、人事等重大问题有决定性的控制权。
简述企业的组织形式
简述企业的组织形式摘要:一、企业组织形式的概述二、常见企业组织形式的优缺点1.个人独资企业2.合伙制企业3.有限责任公司4.股份有限公司三、我国企业组织形式的现状与发展趋势四、如何选择合适的企业组织形式正文:一、企业组织形式的概述企业组织形式是指企业在法律框架下,依据一定的产权关系、组织结构和经营模式进行运营和管理的方式。
企业组织形式多种多样,可以根据企业创立者、出资人、责任承担方式等特点进行分类。
企业组织形式的合理选择对于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常见企业组织形式的优缺点1.个人独资企业优点:(1)投资决策权高度集中,便于快速决策;(2)税收负担较轻;(3)创立和运营成本相对较低。
缺点:(1)承担无限责任,风险较大;(2)融资困难;(3)持续发展能力较弱。
2.合伙制企业优点:(1)投资人和管理团队共享利润和风险,有利于激发团队积极性;(2)税收优势;(3)融资相对容易。
缺点:(1)合伙人间可能存在信任危机,影响企业稳定;(2)承担连带责任,风险较大;(3)管理复杂。
3.有限责任公司优点:(1)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风险可控;(2)公司制度健全,内部管理相对规范;(3)融资渠道较多。
缺点:(1)税收负担较重;(2)设立和运营成本较高;(3)决策过程相对繁琐。
4.股份有限公司优点:(1)股权流通性好,便于融资;(2)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部监督严格;(3)税收优势。
缺点:(1)设立和运营成本较高;(2)股权分散,可能导致决策效率降低;(3)承担社会责任压力较大。
三、我国企业组织形式的现状与发展趋势近年来,我国企业组织形式日趋多样化,企业改革不断深化。
随着国家政策的支持和市场环境的优化,中小企业、创新创业企业等得到了快速发展。
同时,企业兼并重组、混合所有制改革等也在逐步推进,企业组织形式不断调整和完善。
发展趋势:1.企业组织形式向多元化、专业化发展;2.企业治理结构日趋完善,注重股东、董事会、监事会等之间的制衡;3.企业转型升级,逐步从传统产业向新兴产业、高端产业转型;4.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不断提高,注重可持续发展。
企业组织形式范文
企业组织形式范文
企业组织形式是指企业按照一定的管理模式和结构来组织和运作的方式。
不同的组织形式适用于不同的企业规模、经营方式和市场需求。
常见
的企业组织形式包括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股份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
集团公司等。
1.独资企业
独资企业由一个人拥有和控制,其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独资企业适
用于个体经营者或小规模企业,其优点是灵活快捷,决策快速,但也存在
风险集中和资源有限的问题。
2.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以上的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承担责任和共同管
理的企业形式。
合伙企业适用于经营规模较小、合伙人具有共同目标的企业。
合伙企业的优势是资源共享和风险共担,但也存在合伙人之间的管理
和利益分配难题。
3.股份制企业
股份制企业是由股东按照其出资比例享有分红权和决策权的企业形式。
股份制企业适用于大规模企业和集资经营。
股份制企业可以便于扩大资金
和人才引进,但也存在股东利益冲突和管理层权力过大的问题。
4.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形式。
有限
责任公司适用于中小规模企业,其优势是股东责任有限和公司法律地位明确,但也存在股东权益保护不足和经营灵活度较低的问题。
5.集团公司
此外,还有其他组织形式如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等。
不同的组织形式在不同的经济环境中有其特定的优势和局限。
企业应根据自身的规模、发展阶段、经营模式和市场需求来选择适合的组织形式,以实现长期稳定发展和持续竞争优势。
我国法定的企业组织形式
我国法定的企业组织形式一、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法定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它是指公司出资人仅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是出资人资金出资额度决定其责任范围,出资人只需承担其出资额度的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既可以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出资人,也可以由多个出资人共同出资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人享有公司的收益,并且在公司倒闭时,出资人只需承担相应的责任,不会承担个人财产的风险。
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指由发起人以货币或实物出资,组织一定数量的人以购买股份的方式进行合作,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并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是以股份为出资方式,出资人以购买股份的方式参与公司经营,享有相应的权益。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享有股权,可以通过股权转让实现股份的流通。
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不会承担个人财产的风险。
三、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按照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同承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
合伙企业的特点是合伙人按照约定出资,共同经营企业,享有相应的收益。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即个人财产也会受到债务的限制。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各自的权益比例、分配收益方式以及解散和清算的方式等。
四、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个人独资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形式。
个人独资企业的特点是由个人独自承担企业的经营风险和责任,个人财产与企业财产无法分开。
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者享有企业的全部收益,并且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相对简单,成本较低,适合个体经营者开展经营活动。
五、集体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是指由农民、职工等以集体组织形式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享有收益的企业形式。
集体所有制企业的特点是由集体组织作为出资人,共同经营企业,享有相应的收益。
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出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不会承担个人财产的风险。
企业组织形式及相关问题
企业组织形式及相关问题一、企业的组织形式1.企业组织形状——企业三种差不多的合法形式第一,个体业主制(Sole Proprietorship)个体业主制特点:费用最低;无企业所得税,只有个人所得税无限责任;企业存续期有限;业主个人的借款;合伙制(Partnership)合伙制的形式:一样合伙制:合伙协议;同意各自提供一定比例的合伙资金;分享相应的利润或亏损;承担相应份额的债务,无限责任;有限合伙制:至少一人是一样合伙人;不参与企业治理;合伙制企业特点:费用较低;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只对出资份额负责;企业存续期有限;有限合伙人能够出售他们在企业的利益;无企业所得税,只有个人所得税;治理操纵权归一样合伙人;重大事件投票表决;第三,公司制(Corporation)公司制企业特点:创办复杂(章程和细则),费用高;三类不同的利益者;有限责任;企业存续期无限;法人;公司法规定:设置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2.特点比较企业形式的比较:合伙制和公司制的比较公司制合伙制市场流淌性股份易于交换, 产权交换受限,无公司无须终结合伙制产权交易市场投票权一股一权一样合伙人操纵企业税收双重征税个人所得税责任有限责任无限责任存续永续有限存续创办费高低筹资易, 规模大渠道有限, 规模小3.我国的现代企业制度有限责任公司资合公司;公司实行资本金制度,非等额股份有限责任;股东人数---2人以上50人以下;不能公布募股;股东出资不能随意转让;财务不必公布, 定期送达个股东手中;股份有限公司资本金划分为等额股份;发行股份, 公布募股筹资;有限责任;股东人数无限;股票自由转让;财务公布;国有独资公司一人公司;有限责任;只能是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部门;二、公司治理咨询题1.代理咨询题——股东与债权人的矛盾、股东与经理人的矛盾托付代理咨询题之一:股东和经营治理者治理者追求的目标决定了两者间矛盾的必定性。
企业组织形式及其特点
企业是从事经营活动的组织.企业的基本组织形式通常有三种,即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业和公司企业。
这是国际上通行的企业组织形式。
学习公司财务,首先必须了解企业组织形式及其特点。
表1—1 企业组织形式及特点公司组织形式特点个人独资企业1.只有一个出资者。
2.出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3.独资企业不作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合伙企业1.有两个以上出资者。
2.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3.合伙人按照对合伙企业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或分担亏损。
4.合伙企业本身不交纳企业所得税.公司企业有限责任公司1.有2~50个出资者。
2.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3.公司交纳企业所得税。
股份有限公司1.有限责任。
2.永续存在。
3.可转让性.4.易于筹资。
5.对公司的收益重复纳税(一) 个人独资企业组织形式及其特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特点:1.只有一个出资者。
2.出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在个人独资企业中,独资人直接拥有企业的全部资产并直接负责企业的全部负债,也就是说独资人承担无限责任。
3.独资企业不作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
一般而言,独资企业并不作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其收益纳入所有者的其他收益一并计算交纳个人所得税.如大多数小企业按独资企业组织设立,因之易于组建。
独资企业的价值是出资者出售企业可以得到的现金.(二)合伙企业组织形式及其特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的规定,合伙企业是依法设立,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组织。
合伙企业特点:1.有两个以上所有者(出资者)。
2.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包括对其他无限责任合伙人集体采取的行为负无限责任。
试比较各种小企业法定组织形式的特征及优缺点。 简答题 (10 分)
试比较各种小企业法定组织形式的特征及优缺点。
简答题
(10 分)
各种小企业法定组织形式的特征及优缺点比较如下:
1.个人独资企业:
(1)特征: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
担无限责任。
(2)优点:创立和解散程序简单,运营灵活,决策迅速。
(3)缺点:企业规模有限,缺乏稳定性,难以筹集大量资金。
2.合伙企业:
(1)特征: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签订合伙协议组成,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担
风险。
(2)优点:相对稳定,可以集合多个人的财力和智慧,共同应对风险。
(3)缺点:合伙人之间容易产生意见分歧,决策效率较低。
3.公司制企业:
(1)特征: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出资者依法出资设立,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
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2)优点: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产权明晰,责任明确,能够筹集大量资金。
(3)缺点:创立和解散程序相对复杂,决策需要经过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讨论通过。
4.集体企业:
(1)特征:由职工自愿组合、自筹资金、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企业。
(2)优点:灵活性较高,能够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3)缺点:产权不清,责任不明确,容易产生内部矛盾。
5.股份合作制企业:
(1)特征:兼具股份制和合作制的特点,既体现合作又体现股份。
(2)优点:灵活性较高,可以集合多人的财力和智慧,同时也可以通过股份的形式分散风险。
(3)缺点:产权关系复杂,容易产生纠纷。
企业组织形式
个人独资企业1:定义:个人独资企业,它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期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2:特点:(1)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2)投资人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3)内部机构设置简单,经营管理方式灵活;(4)是非法人企业。
2:优点:(1)企业组建简单、费用低,只要向政府的工商管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即可。
(2)无须向社会公布企业的财务报表。
(3)所有权和经营权合一,经营者有最大的激励因素。
(4)政府对个体企业的管制较少,个体企业只要遵守政府的有关规定和个人独资企业法即可。
(5)不交纳企业所得税,只交纳个人所得税。
缺点;(1)个体企业对自己的债务负有无限责任,当个人投入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抵偿债务时,业主的个人财产也将被追索。
(2)个体企业的寿命最长也就随业主的死亡而告终,因此企业只能是有限寿命。
(3)个体企业的资本由业主个人筹集,一般为个人积蓄,企业利润的再投资及银行个人贷款,很难筹集到大笔资金用于企业的扩展。
由于以上原因,个体企业建立得多,消失得也快,其规模较小。
当个体形式妨碍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时,它们会转向其他更有利的形式。
(二):合伙企业1:是指由两个以上的合伙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2:特点:(1)由两个以上的合伙人组成;(2)以合伙协议为法律基础;(3)内部关系属于合伙关系;(4)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5)是非法人企业,不交纳企业所得税,只交纳个人所得税。
(三):公司制企业1:定义:公司企业是依照公司法组建并登记的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2:特点(1)是依照公司法组建并登记的社会经济组织;(2)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法人团体;(3)公司是企业法人;(4)公司所有权归股东共同所有;(5)公司最终由股东共同控制。
3:我国公司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2个以上,50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企业的四种组织形式
企业的四种组织形式一、独资企业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或法人独自投资、经营和承担风险的企业形式。
独资企业的最大特点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由同一人或同一法人独自掌握。
独资企业适用于个人创业者或小型企业,其优势在于决策快速、灵活,对所有权的控制也具有绝对性。
然而,独资企业的劣势在于风险由一个人承担,经营资源有限,难以承担大规模的经营活动。
二、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多个自然人或法人根据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分享利益和承担风险的企业形式。
合伙企业相较于独资企业,具有资金和资源的共享优势,能够承担更大规模的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的特点是所有合伙人共同承担经营风险、共同参与经营决策,并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分享利润。
然而,合伙企业的劣势在于合伙人之间容易发生意见分歧,决策过程相对较为繁琐。
三、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或法人共同出资组成的,以公司为名义进行经营活动的企业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将所有者的责任限制在其所出资的额度范围内,即只承担其出资额的风险。
有限责任公司的优势在于股东的责任有限,投资风险相对较小,同时也有较好的法人地位和法律保护。
然而,有限责任公司的劣势在于股份转让相对较为复杂,决策权较为分散,决策效率较低。
四、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五个以上自然人或法人出资组成的以股份为单位进行经营的企业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的最大特点是资本分散,所有者与经营者分离,股东的责任仅限于其所持有的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的优势在于可以通过发行股票吸引更多的资金,有利于企业的扩大和发展。
此外,股份有限公司还具有较好的法人地位和法律保护。
然而,股份有限公司的劣势在于决策权分散,管理层与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可能导致决策效率低下。
独资企业适用于个人创业者或小型企业,合伙企业适用于多人共同创业且资金相对较少的情况,有限责任公司适用于资金相对较多的中小型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适用于资本需求较大的企业。
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组织形式,以实现经营目标并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
中国企业组织形式及其特点
中国企业组织形式及其特点一、按企业资产的所有制性质分类1.国有企业也称全民所有制企业。
它的全部生产资料和劳动成果归全体劳动者所有,或归代表全体劳动者利益的国家所有。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的国有企业全部由国家直接经营。
由国家直接经营的国有企业称国营企业。
2.集体所有制企业简称集体企业。
在集体企业里,企业的全部生产资料和劳动成果归一定范围内的劳动者共同所有。
3.私营企业这是指企业的全部资产属私人所有的企业。
我国《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8人以上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4.混合所有制企业这是指具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所有制经济成分的企业,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国内具有多种经济成分的股份制企业等。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由外国企业、个人或其它经济组织与我国企业共同投资开办、共同管理、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企业。
它在法律上表现为股权式企业,即合资各方的各种投资或提供的合作条件必须以货币形式进行估价,按股本多少分配企业收益和承担责任。
它必须是中国法人。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由外国企业、个人或其它经济组织与我国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共同投资或提供合作条件在中国境内共同举办,以合同形式规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企业。
它可以具备中国法人资格,也可不具备。
合作各方依照合同的约定进行收益或产品的分配,承担风险和亏损,并可依合同规定收回投资。
二、根据企业制度的形态构成分类这是国际上对企业进行分类的一种常用方法。
按此方法可将企业分成业主制企业、合伙制企业和公司制企业。
企业制度是法律高速的结果,所以这种分类方法划分而成的企业类型也称法律形式。
1.业主制企业它是由一个人出资设立的企业,又称个人企业。
出资者就是企业主,企业主对企业的财务、业务、人事等重大问题有决定性的控制权。
他独享企业的利润,独自承担企业风险,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
从法律上看,业主制企业不是法人,是一个自然人。
2.合伙企业它是由两人或数人约定,共同出资或以技艺共集一处设立的企业。
企业基本组织形式
企业根本组织形式企业是指为了追求利润而组织起来的经济实体,而企业的组织形式决定了其内部结构和管理方式。
随着经济的开展和社会的进步,企业根本组织形式也在不断演变和丰富。
本文将介绍几种常见的企业根本组织形式,并对其特点和适用范围进行分析。
一、独资企业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或法人独立投资设立,拥有全部股权并享有全部经营管理权的企业形式。
独资企业的特点是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高度集中,决策效率高。
其适用于个人投资者或少数股东,具备独立经商能力的自然人之间的企业组织形式。
二、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是指由两个或多个自然人或法人共同投资设立,共同承当风险和经营管理的企业形式。
合伙企业的特点是权益分配灵巧,决策机制相对简单。
其适用于两个或多个有共同商业目标、资源互补和经商能力的合作伙伴之间的企业组织形式。
三、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简称LLC〕是指由两个或多个自然人或法人共同投资设立,股东对公司债务承当有限责任的企业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是灵巧性大,规模可小可大,法人独立存在,权益相对稳定。
其适用于投资规模相对较小、创业风险相对较高的企业组织形式。
四、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指由发起人出资设立,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当责任的企业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是资本金分割为等额股份,可以面向广阔投资者募集资金,适宜于较大规模的企业组织形式。
其适用于具备较高资本实力和规模,需要多元化股权投资和中长期战略开展的企业。
五、集团公司集团公司是指通过控股或参股多个公司,形成上下游关系或行业垄断优势的企业组织形式。
集团公司的特点是权力和资源集中,经济规模大,经营范围广。
其适用于大型跨国企业、国有企业或规模较大的企业,能够通过整合资源和实施多元化开展战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市场地位。
六、联营企业联营企业是指由两个或多个企业共同投资组建的合资企业,各方在企业中享有相应权益,并共同承当风险和经营管理的企业形式。
中国企业组织结构现行状况分析
中国企业组织结构现行状况分析一、背景介绍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制造业和消费市场之一,其企业组织结构对经济与产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本文将就中国企业组织结构的现行状况进行分析,并探讨其特点与趋势。
二、传统企业组织结构传统中国企业通常采用传统的分工制度和管理层级,以执行级别、部门等为基本单元的组织结构。
在这种结构下,信息流动缓慢,决策效率低下,且员工之间的交流和协作受到较大限制,这种结构逐渐无法适应当代经济快速变化的要求。
三、现代企业组织结构趋势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全球化的影响,中国企业逐渐转向扁平化、网络化的组织结构。
这种结构下,企业更加注重快速决策、灵活性和创新能力,部门之间的交流更加便捷,企业更具有适应市场变化的能力。
四、中国企业组织结构的特点1.扁平化管理: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采用扁平化管理结构,减少管理层级,促进快速决策和创新。
2.团队协作:强调团队协作和跨部门合作,促进企业内部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
3.数字化转型:随着数字化技术的普及,中国企业越来越重视数字化转型,以提升效率和竞争力。
4.全球化视野:伴随着全球化发展,中国企业组织结构更加开放,与全球市场更紧密相连。
五、中国企业组织结构的挑战与机遇1.挑战:–人才瓶颈:现代企业结构需要高素质、创新型人才,人才短缺成为制约发展的重要因素。
–科技革新:科技发展速度快,企业需要不断更新技术和系统,适应新形势。
–管理精细化:管理好复杂的组织结构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关键。
2.机遇:–信息技术: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的应用,为企业提供更多创新机会和发展空间。
–全球化:与全球市场的连接愈加紧密,为中国企业拓展更多发展机遇。
–人才培养: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为企业未来发展提供稳定的人力资源支持。
六、总结中国企业组织结构在不断变革中,传统与现代结构相互融合,力求提升组织效率与竞争力。
在面对挑战的同时,中国企业也面临着更多的发展机遇,通过持续创新与转型,将更好地适应变化的市场环境。
我国几种主要企业单位组织形式
我国几种主要的企业组织形式1.独资企业。
独资企业,是一个自然人投资并兴办的企业,其业主享有全部的经营所得,同时对债务负有完全责任。
这种企业的规模都较小,其优点是经营者和所有者合一,经营方式灵活,建立和停业程序简单。
这些优点使这种组织形式的企业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主要是中小型企业)。
这类企业的缺点是自身财力所限,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弱。
2.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3.公司企业。
公司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由许多投资者共同出资组建,股东以其投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公司的两种主要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企业有如下特点:(1) 股东负有有限责任;(2) 股份可转让,流动性好;(3) 可以募集大量资金;(4) 公司有独立的存在期限;(5) 管理较科学,效率较高;(6) 创办手续复杂,费用高;(7) 保密性差,财务状况比较透明;(8) 政府的限制较多;(9) 社会负担重,要承担双重税赋。
企业的基本组织形式
企业的基本组织形式企业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主体,其拥有独立的财产、独立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需要根据自己的规模、性质和经营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基本组织形式。
企业的基本组织形式包括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企业。
本文将分别介绍这三种基本组织形式,并探讨它们的特点和优缺点。
一、独资企业独资企业是一种由一个人独立经营管理的企业形式。
在独资企业中,所有的收益和亏损都由独资者承担,独资者对企业享有全部的所有权和控制权,企业的经营风险也完全由独资者承担。
独资企业的组织形式简单灵活,决策速度快,易于管理和控制。
独资企业的优点在于:1.独资者对企业享有全部的所有权和控制权,可以自主决策和管理企业;2.企业的组织结构简单,决策速度快;3.企业的责任和义务由独资者独自承担,不受合作伙伴的制约。
二、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的企业形式。
合伙人之间根据合伙协议共享利润、承担损失,并共同承担企业的风险和责任。
合伙企业的组织结构相对简单,规模较大的合伙企业通常设立管理层或者董事会来共同管理企业。
合伙企业的优点在于:1.合伙企业能够整合多方资源,集中力量办大事,承担较大规模的投资和经营风险;2.合伙企业之间能够相互监督和约束,减少个人主观意识对企业的影响;3.合伙企业的责任分担和利益分享相对公平,有利于合伙人共同发展。
合伙企业的缺点在于:1.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存在较大的合作风险,合伙人之间可能产生矛盾和冲突;2.合伙协议的制定和履行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需要合伙人之间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3.合伙企业的组织结构相对简单,决策效率和运营效率较低。
三、公司制企业公司制企业是一种通过法定程序注册成立并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形式。
公司制企业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形式,其中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人为股东,由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人为股东,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公司。
单位组织形式
单位组织形式企业是指以盈利为目的,通过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提供产品或服务,为社会创造价值的单位组织形式。
它是市场经济中的主体,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本文将从企业的类型、组织形式、治理结构、经营模式等角度探讨企业这一单位组织形式。
一、企业的类型企业按照所有制形式可以分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等。
其中,国有企业是由国家出资或者国家授权组建的企业,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集体企业是由一定数量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集体成员按照一定比例出资组建的企业。
民营企业是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独立创办、经营的企业。
外资企业是由外国投资者或者国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出资组建的企业。
二、企业的组织形式企业的组织形式包括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
独资企业是由一个人出资创办的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归一个人所有。
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共同出资创办的企业,各自拥有出资份额,共同承担经营风险。
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两个以上的股东出资组建的企业,按照出资比例持有股份。
有限责任公司是由两个以上的股东出资组建的企业,股东对公司承担责任的范围仅限于其出资额。
三、企业的治理结构企业的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董事会是企业的最高决策机构,主要职责是审议和决定企业的重大事项。
监事会是企业的监督机构,主要职责是监督企业经营活动是否合法合规。
经理层是企业的执行机构,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
四、企业的经营模式企业的经营模式包括传统型企业和创新型企业。
传统型企业通常采用规模化、标准化的生产方式,注重成本控制和效率提升。
创新型企业则注重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以满足市场需求为导向,实现差异化竞争。
企业是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主体,不同类型的企业有着不同的组织形式、治理结构和经营模式。
在商业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企业需要不断创新和发展,才能在市场中取得更好的竞争优势。
企业的基本组织形
• 业主对企业负无限责任;因此独资企业不适 宜风险大的行业
• 企业的规模有限 企业主的个人财产以 及工作经历和管理水平都制约了企业 的经营规模
• 企业的存在缺乏可靠性 独资企业的存 续完全取决于企业主个人得失安危
三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条件
• 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 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 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 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7 合伙的退伙和入伙的规定; 8 损益分配的原则和比率; 9 付给合伙人贷款的利息及其工资; 10 每个合伙人可以抽会的资本; 11 合伙人死亡的处理以及继承人权益的确定; 12 合伙企业的结账日和利润分配日; 13 合伙企业终止以及合伙财产地分配方法; 14 其他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事项
四 合伙企业的优势
五 合伙企业的缺点
1. 相对于公司而言;合伙企业的资金来源和企业信 用能力有限;不能发行股票和债券;这使得合伙企 业的经营规模不可能太大
2. 合伙人的责任比股东的责任大得多;合伙人之间 的连带责任使合伙人需要对其他合伙人的经营 行为负责;更加重了合伙人的风险
3 合伙企业存续期限短
公司企业
一 概念
公司企业是按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出资者按照出资 额对公司承担创办的企业;可分为有限责任公司 和股份有限公司
<一>有限责任公司
1.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条件 2.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 3. 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特征
<二>股份有限公司 1.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2. 股份有限公司的优缺点 3. 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特征
企业的基本组织形式
现代企业的组织形式按照财产的组织 形式和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划分为 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公司企业
企业的三种组织形式及其特点:
企业的三种组织形式及其特点:企业有三种基本组织形式:个体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
个体企业又称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人出资、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的企业,它具有结构简单、组织容易、费用较低、限制较少等优点。
但也有三个缺点:(1)很难筹集到大笔资金,可能会丧失良好的投资机会;(2)个体企业所有人对企业债务负有无限责任,既当企业资产资不抵债时,要把个人资产拿来抵债;(3)个体企业寿命与创建人的寿命有关。
因此,这种企业组织形式一般仅仅限于小型企业或企业创建初期。
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出资和联合经营的企业,它的主要优点是组建容易、成本较低,缺点与个体企业有些类似,即很难筹到大笔资金、无限债务、有限寿命,还有很难转移所有权。
合伙人按出资额共享利益,共担风险。
合伙企业经营到一定程度时,有必要转变成公司的形式。
三种不同的组织形态的比较个体企业合伙企业公司1、成立难易度非常容易较个体企业稍复杂最复杂2、组织延续性不能连续不能连续无限连续到公司关闭3、所有权转移不能转移不能转移,除非合伙条约有规定者自由转移4、债务责任负完全债务负完全债务有限责任5、资金筹措能力由独资者出资由合伙人出资可以向任何投资者筹措6、赋税责任不付企业所得税,所得并入独资者个人的不付企业所得税,所得并入合伙人的所得税双重课税: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所得税公司:公司是依据一国公司法组建、具有法人地位的、以营利为目地的企业组织形式。
公司的分类有多种形式,以股东的责任范围为标准,公司可以分为五种类型:无限公司、有限公司、两合公司、股份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
我国公司法对公司的介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
公司相对于其他企业形式的优越性及局限性优越性:(1)责任有限;(2)易于集聚字资本;(3)所有权具有流动性;(4)专业经营;(5)无限生命的可能性。
局限性:(1)双重赋税;(2)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容易产生内部人控制等问题;(3)公司营业状况必须向社会公开,保密性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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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组织形式及其特点
一、按企业资产的所有制性质分类
1.国有企业也称全民所有制企业。
它的全部生产资料和劳动成果归全体劳动者所有,或归代表全体劳动者利益的国家所有。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的国有企业全部由国家直接经营。
由国家直接经营的国有企业称国营企业。
2.集体所有制企业简称集体企业。
在集体企业里,企业的全部生产资料和劳动成果归一定范围内的劳动者共同所有。
3.私营企业这是指企业的全部资产属私人所有的企业。
我国《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8人以上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
4.混合所有制企业这是指具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所有制经济成分的企业,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国内具有多种经济成分的股份制企业等。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由外国企业、个人或其它经济组织与我国企业共同投资开办、共同管理、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企业。
它在法律上表现为股权式企业,即合资各方的各种投资或提供的合作条件必须以货币形式进行估价,按股本多少分配企业收益和承担责任。
它必须是中国法人。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由外国企业、个人或其它经济组织与我国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共同投资或提供合作条件在中国境内共同举办,以合同形式规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企业。
它可以具备中国法人资格,也可不具备。
合作各方依照合同的约定进行收益或产品的分配,承担风险和亏损,并可依合同规定收回投资。
二、根据企业制度的形态构成分类
这是国际上对企业进行分类的一种常用方法。
按此方法可将企业分成业主制企业、合伙制企业和公司制企业。
企业制度是法律高速的结果,所以这种分类方法划分而成的企业类型也称法律形式。
1.业主制企业它是由一个人出资设立的企业,又称个人企业。
出资者就是企业主,企业主对企业的财务、业务、人事等重大问题有决定性的控制权。
他独享企业的利润,独自承担企业风险,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
从法律上看,业主制企业不是法人,是一个自然人。
2.合伙企业它是由两人或数人约定,共同出资或以技艺共集一处设立的企业。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之间是一种契约关系,不具备法人的基本条件,不是法人。
但也有些国家的法典中,明确允许合伙企业采取法人的形式。
根据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责任不同,可将其分为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拥有参与管理和控制合伙企业的全部权利,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其收益是不固定的。
有限合伙人无参与企业管理和控制合伙企业的权利,对企业债务和民事侵权行为仅以出资额为限负有限责任,根据合伙契约中的规定分享企业收益。
由普通合伙人组成的合伙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
共同组成的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
业主制企业和合伙制企业统称为古典企业。
3.公司制企业公司是指依公司法设立,具有资本联合属性的企业。
国际上有关公司的概念,一般认为:“公司是依法定程序设立,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
”因此,公司具有反映其特殊性的两个基本特征: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公司资本具有联合属性。
这是公司区别于其它非公司企业的本质特征。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我国将存在国有独资公司,这是一种特殊的公司形式。
对公司企业可进一步按照其股东的责任范围进行分类,将公司分为:
(1)无限公司是由两个以上的股东出资设立,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的公司。
(2)有限责任公司是由一定数量(我国公司法规定为2~50个)的股东出资设立,各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清偿责任的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对外发行股票,股东只有一份表示股份份额的股权证书,股份的转让受严格限制。
(3)两合公司是由一名以上的无限责任股东和一名以上的有限责任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无限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责任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
(4)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一定数量(我国公司法规定为5个)以上的股东出资设立,全部资本分为均等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公开,股份在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自由转让。
三、按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的性质分类
这种分类方法也是我国常用的企业分类方法。
而且,我国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也是按这一分类来设置管理机构的。
按这种分类方法分成的主要企业类型有:
1.工业企业它是从事工业品生产的企业,为社会提供工业产品和工业性服务。
2.农业企业它是从事农、林、牧、副、渔业生产的企业,为社会提供农副产品。
3.商业企业它是从事生活资料流通和流通服务的企业。
4.物资企业它是从事工业品生产资料流通或流通服务的企业。
5.交通运输企业它是为社会提供交通运输服务的企业。
6.金融企业它是专门经营货币或信用业务的企业。
除上述主要类型外,还有邮电、旅游企业等。
上述企业中的商业企业和物资企业统称为商品流通企业,简称流通企业。
将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分开是我国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
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在生产和消费方面虽有各自的特点,因而组织流通的活动也会有所不同,但
从市场经济的角度看,它们都是商品,没有本质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