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高低压停送电制度

井下高低压停送电制度

概述

随着煤矿采掘越来越深,井下用电也成为煤矿生产中越来越重要的支撑。井下高低压停送电制度是指为保证煤矿井下电器设备完好运行,防止电气事故的发生,制定的关于井下电气设备停、送电的管理规定和工作程序。

主要内容

井下高低压停送电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停电管理

停电是指将井下低压、高压设备从电源中完全隔离,使其不能工作的过程。停电操作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步骤一:停电分级

根据设备重要性和井下系统安全系数分为一级停电、二级停电、三级停电。

步骤二:停电申请

停电前,停必须先由电气管理人员填写停电申请表,对停电范围和时间作出明确说明。

步骤三:确认无误后停电

待电气管理人员仔细对停电申请进行验证无误,方可对井下电气

设备进行停电。

步骤四:检查确认

停电后,必须进行设备检查,确认井下设备已经完全隔离,不会

对人员造成危害。

送电管理

送电是指将井下低压、高压设备与电源连通使之正常工作的过程。送电操作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步骤一:送电分级

根据设备重要性和井下系统安全系数分为一级送电、二级送电、

三级送电。

步骤二:送电前检查

送电前,必须进行设备检查,以确保井下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步骤三:确认无误后送电

电气管理人员对检查后确认无误后,方可对井下设备进行送电。

步骤四:安全保护

在井下送电过程中,需配置对应的安全保护装置,确保设备及岗

位安全。

操作流程

井下高低压停送电制度的实施需要遵循以下的操作流程:

步骤一:安全检查

在进行井下电气工作前,需先进行电气设备安全检查,将问题记录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及时解决。

步骤二:停、送电申请

需要停或送电时,由操作人员填写电气设备停送电申请表,并进行相关息的填写。

步骤三:审核申请

电气管理人员对停、送电申请进行审核,如未达到要求则予以退回,并填写原因。

步骤四:确认隔离、接通

经过以上审核后,达到要求的申请即可在井下进行设备的隔离或接通工作。

步骤五:设备恢复

在隔离或接通等工作完成后,必须进行设备恢复工作,并进行电气安全检查。

总结

井下高低压停送电制度是保证煤矿井下电器设备完好运行,防止

电气事故的发生的重要管理规定。执行规范的井下高低压停送电制度,对于保障煤矿安全生产至关重要。除此之外,在执行过程中还需要注

意相关安全事项和防范措施,确保实现安全和高效的生产。

井下停送电及供电安全管理规定

井下停送电及供电安全管理规定为保障矿井井下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本矿生产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停电管理 1.井下停送电必须经值班主任或当班领导同意,由电工带班 进行操作; 2.通知井下所有作业人员立即停电并从工作面和巷道撤出, 禁止进入受电设备压力范围内,等笼式电梯和人车混合运输设备到位 并上锁后,方可进入受电设备压力范围内进行作业; 3.停电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逐个开关停送电,并用电 压表在开关上确认电压降到零后,方可继续下一个开关的操作; 4.停送电作业完毕后,应在井下全面检查受电设备是否安全 可靠,并通知井下作业人员恢复上岗; 二、供电设备管理 1.井下供电系统应一级、二级配电系统相隔不少于30m,当 需重载或断路时,应分批次进行,以避免短路或过载情况的发生; 2.百叶板及盖板应符合使用要求,恢复到位并锁好; 3.禁止在供电线上悬挂其他物品,防止弯曲过度而导致断裂; 4.禁止在供电线路下蓄水,防止漏电引起触电伤害;

5.禁止修补设备电缆,如有损坏或老化应及时更换; 6.每年至少对供电系统进行一次维护,并做好维护记录; 三、安全疏散 1.安全疏散应是井下最基本的应急措施之一; 2.在井下设有警报器,并每隔30m安装一个安全疏散指示灯,以引导井下作业人员有序疏散; 3.疏散指示灯应设立在容易看到的位置,标志清楚,具有良 好的可见性; 4.疏散指示灯的电源应设置独立电源,保证在停电时也能够 正常使用; 5.疏散口应设立在必要的位置,并保证其畅通无阻; 四、安全文化 1.真正的安全文化是在“严以律己”的基础上培育形成的; 2.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多次进行安全会议和行业大会,加强对井下作业人员的思想教育; 3.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提升其技能水平和安 全意识; 4.进行安全技能比赛及事故模拟演习等活动,增强井下作业 人员的安全应急能力。

井下高低压停送电制度

井下高低压停送电制度 概述 随着煤矿采掘越来越深,井下用电也成为煤矿生产中越来越重要的支撑。井下高低压停送电制度是指为保证煤矿井下电器设备完好运行,防止电气事故的发生,制定的关于井下电气设备停、送电的管理规定和工作程序。 主要内容 井下高低压停送电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停电管理 停电是指将井下低压、高压设备从电源中完全隔离,使其不能工作的过程。停电操作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步骤一:停电分级 根据设备重要性和井下系统安全系数分为一级停电、二级停电、三级停电。 步骤二:停电申请 停电前,停必须先由电气管理人员填写停电申请表,对停电范围和时间作出明确说明。

步骤三:确认无误后停电 待电气管理人员仔细对停电申请进行验证无误,方可对井下电气 设备进行停电。 步骤四:检查确认 停电后,必须进行设备检查,确认井下设备已经完全隔离,不会 对人员造成危害。 送电管理 送电是指将井下低压、高压设备与电源连通使之正常工作的过程。送电操作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步骤一:送电分级 根据设备重要性和井下系统安全系数分为一级送电、二级送电、 三级送电。 步骤二:送电前检查 送电前,必须进行设备检查,以确保井下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步骤三:确认无误后送电 电气管理人员对检查后确认无误后,方可对井下设备进行送电。 步骤四:安全保护 在井下送电过程中,需配置对应的安全保护装置,确保设备及岗 位安全。

操作流程 井下高低压停送电制度的实施需要遵循以下的操作流程: 步骤一:安全检查 在进行井下电气工作前,需先进行电气设备安全检查,将问题记录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及时解决。 步骤二:停、送电申请 需要停或送电时,由操作人员填写电气设备停送电申请表,并进行相关息的填写。 步骤三:审核申请 电气管理人员对停、送电申请进行审核,如未达到要求则予以退回,并填写原因。 步骤四:确认隔离、接通 经过以上审核后,达到要求的申请即可在井下进行设备的隔离或接通工作。 步骤五:设备恢复 在隔离或接通等工作完成后,必须进行设备恢复工作,并进行电气安全检查。

停送电管理制度

停送电管理制度 (一)停电管理规定 1、所有计划停电的工作,不论是有人值守变电所还是无人值守的变电所(各地点的配电点)停电必须有电气工作票,停电前必须汇报队值班人员和矿调度室,得停电命令后方能停电。 2、停送电操作严格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度。 3、有人值班变电所,停电前申请停电单位施工负责人必须向变电所值班配电工提供停电工作票并办理手续后方可停电。值班配电工要完成停电、验电、放电、挂牌、锁好机械闭锁装置等工作。 4、无人职守的变电所、配电点、移动变电站停电,施工负责人必须亲自操作,完成停电、验电、放电、挂牌、锁好机械闭锁装置等工作,在工作期间还应留专人负责看管。 5、操作高压设备主回路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站在绝缘台上执行。操作1140V及以下主回路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 6、停电后必须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字样的工作牌。 7、顺序:先低压,后高压;先停断路器,后拉隔离刀闸。 8、严禁带负荷拉隔离刀闸。 9、用户在同一个线路上停电检修时,必须分别填写停电工作票,严禁几个单位共用一份停电工作票。停电时,变电工作好记录,只有在最后完工的施工单位办理工作终结后,变电工确认所有施工单位全部工作结束,方可合闸送电。(二)送电管理规定

1、下列情况之一时,严禁送电。 (1)线路故障未经排除; (2)“三大保护”不合格; (3)打有栅栏的巷道; (4)风电、瓦电闭锁失去作用的掘进巷道; (5)长期停用的设备、线路未经检查; (6)排放瓦斯时回风流中的供电线路; (7)未经审批的停电工作票; (8)未经验收的新开工采掘工作面的供电系统。 2、必须坚持谁停电、谁送电、谁挂牌、谁摘牌的原则,中间不得换人,严禁约时停电、送电。 3、必须得到设备检修负责人和调度的命令后,方可送电。 4、送电人确认一切正常,拆除安全措施,取下“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字样的工作牌,解除机械闭锁装置,方可进行送电。 5、送电后,操作人员应观察10-15分钟,确认正常后方可离开现场。 6、送电顺序:先高压,后低压;先送隔离刀闸,后合断路器。 7、高压线路倒闸操作时,严格执行操作制度和监护制度。 8、在高压线路检修或施工时,在送电前必须所有高压线路工作结束、清点人员、工具,具备送电条件后,方准按照要求试送电 (三)考核办法 1、凡出现无计划停电,电气队要认真组织追查并处罚相关单位1000元;单位主要负责人200元;机电队长100元。

高低压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与低处压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引言 高处与低处压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是指在高处与低处压电设备 运行的过程中,为保障在运营时产生的人员安全和电气设备的正常 运行,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和订立的针对高处与低处 压停送电的安全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保证电力系统在停 电和送电的过程中,使用高处与低处压电设备进行安全牢靠的操作,并且最大程度地削减安全事故的发生。本文将就高处与低处压电停 送电安全管理制度订立的必要性、制度的重要内容和执行的关键注 意点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以期对此管理制度的实施能够达到预期 效果。 二、制度订立的必要性 电力系统的运行一直与人们的生产和生活紧密相关,为加快我 国经济进展,电力系统更是成为国家基础设施中的紧要构成部分。 然而,电力系统无论是在建设中抑或是运行中,机器与人员必定会 显现交集,同时业内人员往往需要进行高风险的操作,这些都可能 造成电力设施的损坏、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不可预料的安全事故。为解决这个问题,订立一套高处与低处压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显得 尤为紧要。 三、高处与低处压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订立的重要内容 1.组织架构的订立 高处与低处压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需要具有反映公司极 高电压设备运行本领的工程和技术本领的专业机构支撑,同时基于 需求和任务的组织和现有的运营要求进行结构设计。所以,该制度

的订立还涉及到电力系统管理的基本原则、机构设置、职能划分等 方面。 2.标准规范 高处与低处压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还应当完善管理规章的订立 和实施,包括制度管理、规章订立、工作及执行方案的订立等。 3.部分实施步骤 在高处与低处压设备进行停送电作业前,需进行细心的日常维 护和日常管理,并侧重关注设备的状态和安全性能,同时在日常工 作中需要加强认得,全面把握现场安全不同级别措施的应急处理方法。 4.应急响应计划的订立 高处与低处压设备在发送事故时,往往需要紧急反应,需要快 速订立有效安全措施,因此,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实行合适的措施,达到掌控事态进展,削减损失,保证人员安全的目的。高处与低处 压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中,应急响应计划的订立也是特别紧要的部分。 5.值班布置 最后,高处与低处压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的订立也包括值班布 置的订立,值班人员需随时准备执行电气安全管理计划。 四、制度执行的关键注意点 1.订立身份标识

井下停送电及供电安全管理规定

井下停送电及供电安全管理规定 一、概述 井下停送电和供电安全是煤矿生产中不可或缺的过程,是确保煤矿生产安全、 稳定、高效的重要环节。为了保证井下停送电和供电安全,必须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本文就此进行阐述。 二、井下停送电规定 1、停电条件 煤矿井下必须根据矿井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在必要的情况下采取停送电措施。停电条件包括以下4个方面: - 发现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或利用设备维修保养、新设 备调试等原因需要停电的; - 煤矿井下发生事故或事故现场处于救援作业期间需要 停电的; - 泄漏电流过大、机电故障严重等技术原因需要停电的; - 安全监测装置 发出停电信号需要停电的。 2、停电程序 煤矿井下工作人员应按照停电程序操作,防止因个别失误引发事故。程序包括 以下5个步骤: - 现场确认,确保停电工作不会影响煤矿井下一切设备、设施和工 人的人身安全; - 发出停电通知,避免因工作人员不知道即将进行的停电而引发事故; - 开始停电工作,确保按照规定和步骤进行停电,并叮嘱工作人员注意安全;- 泵、风、空调的启停时序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确保井下设备的正常运转; - 停电验收,经现场负责人确认无误后,井下工作人员方可进行作业。 3、通电程序 通电程序和停电程序一样,也需要进行严格的操作流程。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 确认矿井室外开关的位置、方向及位置管路状况,以确保通电无误; - 确认 井下电气设备、机器电器的电缆接线状态,消除潜在隐患; - 同时清查井下的有关 工具和场地,确保通电过程不会造成任何事故; - 安排专人操作电源开关和控制装置,确保通电顺利; - 开始通电,并监测运行情况。 三、供电安全管理规定 1、矿用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矿区供电安全,必须实施矿用电气安全管理制度。该制度主要包括矿用 电气设施检查、维修保养等方面的规定,目的在于提高设施的可靠性、减少故障率

高低压停送电管理办法

高低压停送电管理办法 高低压停送电管理办法 第一节总则 为了加强我矿机电管理工作,有效杜绝机电事故,保障职工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及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各施工单位计划需要停(送)电作业时,必须提前一天提出停(送)电申请,填写《停(送)电联系票》,内容包括:申请单位、申请时间、停(送)电原因、停电范围、影响区域和单位等,报机电科供电管理人员和矿领导审批,经被影响单位同意、调度室批准后进行停(送)电作业准备工作。需停(送)电操作时,施工负责人(或派专责人员)将《停(送)电联系票》送达相关变电所,交主值班员并签字。当变电所主值班员接到调度室的送电指令和施工单位《停(送)电联系票》和专责停(送)电联系人当面通知并签字后,才能进行停(送)电操作。 第二条区队在井下需要临时到变电所内停(送)电时,区队机电队长或当班主值班电工必须到变电所填写《停(送)电联系票》,详细写出停(送)电原因、影响范围并签字等;并报矿调度室经批准后,再进行停(送)电操作。否则,变电所值班员有权拒绝停(送)电。 第三条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的规定,由当班主

副值班员进行操作,并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监护人员应由具备较高电气维护水平的电工承担并以书面形式确定,否则严禁作业。 第四条各施工单位须在自己供电范围内停电检修不需要到变电所停(送)电时,施工单位机电负责人(或检修负责人)必须与供电区域内受影响的用电单位联系,经受停电影响的单位跟班负责人同意,并做好停(送)电措施后,向调度室汇报,征得调度室值班主任同意后,施工单位检修人员方可进行停(送)操作。如发现违规操作,罚施工单位停电人员300元/次,区队机电负责人200元/次。 第五条各单位所有电气维护人员在进行电气设备检修时,必须实施控制电源开关的二级停电,操作人员必须能够直观判断明显断开点。具体规定按《高低压设备检修停电原则》中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停电检修的安全防护措施 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本停送电操作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停电、检查瓦斯、验电、放电、打短路地线、挂停电警示牌工作顺序进行操作并派专人在上一级停电闭锁开关处值守。必须确保三相短路接地线连接紧固,接地线采用截面不小于25mm2软铜线制作。有接地刀的开关柜按照停电、断开上下隔离刀闸、合上接地刀、检查合刀状况和挂停电警示牌工作顺序操作。高爆开关按停电、检查瓦斯、拉出小车,对检修部分验电、放电、关闭高爆开关门至正常位置锁紧、挂停电警示牌工作顺序进行操作。

井下高低压停送电制度范本(2篇)

井下高低压停送电制度范本 一、目的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井下高低压设备的安全运行,规范停送电操作,减少事故发生,并适用于所有涉及井下高低压设备的工作场所。 二、定义 1. 井下高低压设备:指井下电气设备中的高压设备、低压开关设备、变电站等设备。 2. 停电:指将井下高低压设备从电网中断开,停止供电。 3. 送电:指将井下高低压设备重新与电网连接,恢复供电。 三、责任与权限 1. 井下高低压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停送电计划和组织实施。 2. 井下高低压设备操作人员负责执行停送电操作,并确保安全。 3. 井下高低压设备维护人员负责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并参与停送电操作。 四、停电操作流程 1. 停电前的准备工作 1.1 清除设备附近的杂物和危险品。 1.2 检查设备运行状态,确保正常工作。 1.3 关闭设备的总电源开关。 1.4 通知相关人员,确保其安全撤离。 2. 停电操作步骤 2.1 操作人员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2.2 检查设备的地线和接地装置,确保良好连接。

2.3 将低压设备的主开关置于“关”位。 2.4 切断高压设备的电源,关闭高压开关,并加锁。 2.5 进行有关设备的安全检查,并填写停电记录。 2.6 若需要维修或更换设备,则在停电记录中注明。 五、送电操作流程 1. 送电前的准备工作 1.1 清除设备附近的杂物和危险品。 1.2 检查设备运行状态,确保正常工作。 1.3 通知相关人员,确保其安全撤离。 2. 送电操作步骤 2.1 操作人员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2.2 检查设备的地线和接地装置,确保良好连接。 2.3 验证低压设备的主开关处于“关”位。 2.4 建立高压设备的电源,关闭高压开关的加锁装置。 2.5 进行有关设备的安全检查,并填写送电记录。 2.6 若已维修或更换设备,则在送电记录中注明。 六、应急情况的处理 1. 发生火灾或其他危急情况时,立即切断电源,并按应急预案处理。 七、培训与监督 1. 对井下高低压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确保其了解本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2. 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进行记录。 八、制度的违规与处罚

高低压停送电操作规程

高低压停送电操作规程 一、操作留意事项 1、合闸前应检查高压开关、低压总开关、母联开关、以及各支路开关和相配套的刀闸是否在关的位置,对设备检修后的合闸操作还应检查各回路是否有接地线未解除,有关设备是否已恢复原状,要仔细核实接线无误后方可进行倒闸操作。 2、合闸前要依据一次系统图供电回路和现场实际的用电状况对号操作,做好保证平安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做好符合现场实际的平安措施,方可操作,在操作过程中即使有很小的疑问也必需弄清再行操作。 3、高压操作时应由二人进行,一人监护,一人操作。 二、停送电操作原则 1、送电原则:要按先合刀闸、后合负荷开关;先合高压开关,后合低压开关;先合电源侧刀闸,后合负荷侧刀闸;先合电源侧开关,后合负荷侧开关的原则进行。 2、停电挨次:与上述操作原则相反。 三、送电流程 (一)送电流程 1、检查设备复位状况。 2、拆除停电时挂的标示牌。 3、拆除停电后挂的全部接地线解除接地刀闸。

4、合上高压电源进线刀闸,检查电压指示。 5、合上需送电的高压支路电源进线刀闸。 6、合上需送电的高压负荷开关。 7、检查变压器各相、线电压是否为380/220V。 8、合上低压进线电源侧刀闸。 9、合上低压进线侧空气开关。 10、依据运行状况确定是否合母联刀闸、开关。 11、合上电源切换柜进线刀闸。 12、合上电源切换柜断路器,并把KK开关转至手动位。 13、依据要求合上各支路电源进线刀闸、断路器。 14、投入无功补偿装置并转入自动运行。 15、检查各主干及支路电源是否对称,各电气元件是否发热过载。(二)全部停电工作流程: 1、把电容柜掌握器的开关转至手动位置并逐组切除。 2、拉开电容柜断路器、刀闸并放电。 3、切断各支路送电断路器及支路电源进线刀闸。 4、把电源切换柜及发电机掌握柜KK开关扳至停止位置。 5、切断母联开关及母联刀闸。 6、切断各路低压电源进线主空气开关及低压主开关电源刀闸。 7、切断各支路高压断路器及高压支路隔离开关。 8、切断高压电源进线总负荷开关及总刀闸(隔离开关)。 10、对凹凸压侧电源进出线、母线、变压器、电容器、电缆及开关,

矿井高、低压停送电管理制度(2篇)

矿井高、低压停送电管理制度 一、基本规定 1、矿属井上、下各变电所的内部所有高、低压停送电命令都由矿生产技术部调度室(以下简称矿调度室)统一指挥下达,动力公司所属变电所供三矿的高低压供电线路的停送电亦由矿调度室负责联系和指挥,并按煤电公司及动力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 2、矿区内部日常或计划性检修的停电,必须提前办理书面停电手续;供电系统出现故障需抢修处理时,严格在矿调度室的指挥下进行停送电工作。办理停电手续时,申请停电单位须提前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其中地面办公、生活用电的主管部门为生活服务部,具体由该部电工班负责办理;井上、下生产用电(以下称为矿井供电)的主管部门为机运部。 矿井供电的停电手续的办理职责划分为:高压电气及重要低压线路(如主扇)的手续由机运部电气工程师负责办理并经部长审批(其中停电开关属于动力公司的,必须到该单位办理,并遵守其各项规定);井下低压负荷的手续由机运部电管组或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办理。机运部办理的停电手续经生产部审批后执行,但牵扯井下局部风机的停电手续还必须经通灭部审批后才能执行。当班未能执行的停电手续,必须作废;跨班作业的停送电手续,调度员应向下一班详细交接,以便确保安全供电。 3、在矿井高、低压供电系统上进行电工作业时(如接线、拆线、检修等),必须遵守以下防止误送电措施: ①、所有能造成误送电的开关(即该开关若闭合有造成触电事故的危险)都必须做到:停电、闭锁、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牌,并由专人看守。其中,开关属于变电所的,由变电工落实该措施、承担看守职责,调度室负责指挥、核对、记录(对动力公司管辖变电所,矿调度员也必须提出要求、落实措施);开关

高低压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2篇)

高低压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及停送电规定执行。 第二条井上、下不准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包括电缆,机组电缆、装煤机、综掘机的拖拽电缆除外),检修或搬迁时必须切断电源。 第三条在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到所属配电室或分路总开关办理停电手续。严禁趁别人停电机会,进行任何检修工作。 第四条执行停送电工作的必须是经考试合格,且有合格证的本降、配电室值班员或本采区电钳工操作,其他人员禁止操作或执行停送电工作,并严格执行停送电工作票制度和操作票制度。 第五条在进行检修搬迁前,必须用同电源电压相适应的合格的验电笔验电,确认无电后再将导体对地完全放电(井下必须先检查瓦斯,当其浓度在____%以下时方准放电),并按规定要求安装短路接地线,方可工作。 第六条所有开关手把在切断电源时都应闭锁,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只有执行此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摘下警告牌并送电,其他人员无权操作。 第七条掘进供电必须执行“三专”、“两闭锁”,即、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供电,风与电、瓦斯与电闭锁。一台专用变压器只允许负担同一个采区内的____台局扇。专供系统必须专人负责,严禁随意停送专供系统,专供系统停电检修必须征得通风部门同意。 第八条为保证安全,局扇必须由通风人员开、停。机电人员因检修需试机时要有通风人员在场配合,机电人员不得开、停局扇,在任何情况下风电、瓦斯电联锁严禁甩掉不用。

第九条对于地面暂时不生产或不用的线路,必须从其供电的配电室切断电源,并挂警示牌。对于井下的采、掘、开工作面不生产或不用的线路,必须将操作开关、分路总开关停电并加锁,但局扇不得停电。 第十条无论井上、下,在检修或搬迁完毕后,必须对设备详细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结束工作票,发出送电命令,即认为线路或设备已经带电,严禁再在线路上进行任何工作。 第十一条接受送电命令的人员必须清楚发令人的要求,不清楚不得执行停送电工作。 第十二条在井下任何巷道闭墙之内,不得留有任何电气设备和电缆线,必须留时,则需将闭墙之内一切电气设备或线路可靠地切断电源,没有特殊安全措施,任何人不得送电。 第十三条在送电之前,地面降配电人员要详细检查工作票是否结束。井下地区电钳工要详细检查被送电的电气设备、线路是否有“三无”、“失爆”问题存在,风电、瓦斯电闭锁是否正确,瓦斯浓度是否允许,否则禁止送电。 第二节降配电室及配电峒室停送电操作 第十四条除遵守一般规定外,还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十五条操作电气设备的人员,必须清楚被操作设备所属的供电系统和用途,操作前还必须提前与有关单位人员联系,并及时向本单位调度汇报,允许后方可操作。 第十六条操作高压电气设备开关时,必须带合格的绝缘手套,穿绝缘鞋站在绝缘台上。 第十七条在降配电(峒)室更换、检修设备时,必须到上一级降配电(峒)室办理停送电工作票和操作票,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

井下停送电制度

井下停送电制度 井下停送电制度是指为了保障井下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防止 井下矿山设备损坏而设置的管理制度。井下停送电制度是一项特别 紧要的制度,其严格执行对于保障煤矿生产安全具有紧要意义。 井下停送电制度的意义 井下电气安全是煤矿生产中的一个紧要环节。井下输电线路、 设备和照明系统是煤矿生产中不可或缺的基本设施,但同时也常常 成为事故发生的紧要因素。由于井下通常有很多可燃的气体,而电 火花又是最简单引发煤矿事故的一种因素。因此,为了避开煤矿事 故的发生,必需严格执行井下停送电制度。 井下停送电制度规定了在井下作业时全部电气装置都必需停电,电压等级为380V及以上的设备必需切断电源,以确保井下煤矿作业 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煤矿设备的正常运转。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能 进行现场喊话和实行其他应急措施。井下的设备要运转、检修必需 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并经过前方安全管理部门的审核,做到安全 牢靠。 井下停送电制度的实施 一、实施范围 井下停送电制度是指井下全部电气设备,包括高处与低处压电缆、变压器、电动机、照明装置等,在进行作业时都必需实行停电 措施,确保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 二、实施步骤

1. 在井下电气设备及作业之前,必需通知前方安全管理部门,接受其安全检查,并依照检查结果执行相应的措施。 2. 在实施停电之前,必需通知前方人员,做好现场喊话,确认停电情况。 3. 为避开误操作,应在现场设立警示标志牌,并通过喊话、拦路等方式防止前方来车,确保井下人员的安全。 4. 开始作业前,必需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认作业区域没有煤气渗出等情况,并严格执行后方掌控员的安全操作指令。 5. 作业结束后,必需严格执行井下开关及设备的启停程序,确保设备和系统的正常运转。 三、技术要求 井下停送电的技术要求特别高,必需由谙习电气学问并具有相关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操作。 1. 必需对井下电气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包括电缆的绝缘状态、接头的坚固程度、变压器和电动机的散热器的清洁、照明设施的正常、牢靠、安全使用等。 2. 井下电气设备需要进行耐压、绝缘测量等安全检查,以确保设备与地面设备相互独立,防止电气干扰,实现效果稳定牢靠。 3. 井下各种电气设备必需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如电气设备必需符合GB/T 14048电气设备总则和其他有关标准的规定,并被相关机构认证等。 四、检查和管理

2022年煤矿停送电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停送电操作程序,强化停送电工作票、操作票的执行力度,明确相关操作人员的工作职责,杜绝停送电工作执行过程中因操作失误造成事故,保证停送电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停送电工作票执行范围 从事下列高压电气设备停送电时必须执行停送电工作票。 1.在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时。 2.在高压室内的二次回路和照明等回路上工作,需将高压设备停电或采取安全措施时。 3.在停电线路或双回路线路中的某一停电线路上工作时。 4.在全部或部分停电的配电变压器台架上工作时。 二、停送电程序 井上下高低压电气设备检修、检查、维护保养和卫生清理时需停电后方可作业的设备,必须执行如下程序:各变电所停电必须提前申请,大范围停电,必须提前一天向调度室申请,由调度室安排各有关单位采取安全措施,并准时停电送电。小范围停电,应提前半小时向调度室申请(电话或书面),由调度室通知工作地点人员采取安全措施,并准时停送电。调度室同意后由作业负责人根据作业项目办理相应的工作票,再由工作票签发人审核,确认同意签字后方可执行相关程序。送电前,应先向受电单位电话通知,受电单位同意后,方可送电。停送电时,必须严格执行专人联系,专人停送,专人摘挂“停电工作牌”,在一个停电系统统一停电时间里,有几个项目需要同时工作,则各自办理停电手续和各自挂“停电牌”。工作完毕后要各自摘牌,并由最后一个摘牌者送电。严格执行停送电工作

票制度,工作票由主管电气的技术员或分管科长签字。停送电人员必须熟悉本系统接线方式、配电所执行操作票制度。操作时监护人唱票,操作人员复诵。凡有两路供电的高低压设备在停电检修中,尤其要注意反送电的可能性。一路停电检修时,除打开闭锁挂停电牌(“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设临时接地线外,对另一路的联络刀闸也应闭锁,挂好停电牌。凡供电系统不是按常规方式接线,而是“倒供”的隔离开关等要悬挂警示牌。工作票特别注明。主要通风机停运时,严禁向井下供电。主要通风机恢复运行15πι1n后,经瓦检员下井检测,合格后方可通知送电。(十)停送电操作程序 1.停电 ①工作地点必须停电的设备包括:检修的设备;与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的距离小于规定安全距离的设备(1OkV以下安全距离不得小于0.35m);带电部分在工作人员后面或两侧无可靠安全措施的设备。 ②检修设备停电,必须把所有电源完全断开,禁止在只经断路器(开关)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必须拉开隔离开关(刀闸),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必须从高、低压两侧断开,防止向停电检修设备反送电。 ③断开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能源。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手把必须锁住。 2.验电 使用高压验电笔必须戴绝缘手套,验电前应检查验电笔是否完好,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的专用验电笔,在检修设备进出线两侧各相分别

井下停送电管理制度

井下停送电管理制度 第一条停送电权限: 1.基层用电单位自行许可停送电权限 在本队管辖的6KV以下电气设备范围内,如停送电不影响其它单位及局扇、监控电源的,由本队机电负责人许可报调度进行停送电操作。 2.当班调度员许可停送电权限 (1)根据机电部办理的工作票下令停送电。 (2)对于井下双回路供电电网,在确保一回路正常供电的情况下,经机电矿长、机电副总书面或口头通知,对备用回路的停送电。 (3)低压动力设备停电会影响其它单位供电,停电单位填写《井下停送电申请单》,经审批后的停送电。 (4)紧急情况下的停送电。 3.变配电值班工或井下电钳工的停送电权限 (1)在检修班进行漏电试验、风机切换试验的停送电。 (2)紧急情况(危及到人身及设备安全的情况)下的停电。 (3)紧急情况(掘进工作面风机双回路停运而瓦斯不超限)时的送电。 第二条实施停送电人员的资格:实施停送电人员必须是持有效证件上岗的员工。 1.井下变电所:持有“煤矿井下电气作业”证的专职配电值班工、机运队电气维修人员。 2.配电点:持有“煤矿井下电气作业”证的电气维修人员或持有经矿培训中心核发的“矿井维修电工”证的兼职配电值班人员。 第三条电气检修停送电 1.井下6KV高压电气检修停送电

(1)井下高压电气设备或线路检修时,检修单位填写《井下停送电申请单》,经审批后办理工作票进行停送电操作。 (2)当高压电气设备或线路检修涉及到井下采区以上6KV供电系统单回路运行时,检修单位提前一天在调度会上通报停电影响范围情况,填写《井下采区以上6KV供电系统单回路运行审批表》经相关部门及矿领导批准后办理工作票执行,进行停送电操作。 2.井下低压电气检修停送电 (1)检修变电所或配电点低压总开关、监控综保等需要6KV高压开关停电时,检修单位填写《井下停送电申请单》,经审批后办理工作票报值班调度执行。 (2)井下其它低压电气设备的检修不办理工作票,停送电执行以下规定:1)在本队管辖的6KV以下电气设备范围内,如停送电不影响局扇、监控电源及其他其它单位,填写《井下停送电申请单》,由本队机电负责人审批许可后报调度执行。 2)如停电影响其它单位,由检修单位填写《井下停送电申请单》,经机电部、生产调度室审批后报值班调度执行。如停电影响监控电源等,必须经机电部、生产调度室、信息部审批;如停电影响本单位局扇双回路运行时,必须经机电部、生产调度室、通风部、信息部审批。 第四条增减负荷停送电 各基层队需增减负荷时,由用电单位提前两天填写《井下供电负荷增减申请表》,经机电部相关人员审批后,填写《井下停送电申请单》审批后执行(停高压需办理工作票)。 第五条新建配电点投运 新建配电点投运前,施工单位应填写《送电申请单》向机电部申请,机电部组织验收合格后,经调度许可进行送电操作。

井下停送电制度

井下停送电制度 井下停送电制度 1、井下高低压停送电必须严格履行停送电审批手续,不准私自停送电。 2、井下停送电人员应为持有合格证的专业电工或配电工,操作高压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台上。 3、联系停、送电应设专人,中途严禁换人。 4、停、送电应按规定程序操作,停电时先停低压,后停高压;先停启动器,后停馈电。送电时与之相反。 5、严禁约时停、送电。 6、停、送电时,必须使用停、送电工作牌,而用其它方式联系的均认为无效。 7、停电工作完毕后,必须进行试送电,保证安全可靠,操作人员方可离开现场。多人操作的线路,必须待最后一块停、送电工作牌收回后,方准送电。 8、正常情况下停、送电: (1)应持申请单到中央变电所申请停送电,操作人员应根据申请单内容确认停电开关,观察负荷情况后,方可按规定操作。 (2)停电后开关手柄应打在断开位置,闭锁后悬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标志牌。

(3)停电时如发现异常情况或影响面较大时,操作人员应向机电科和调度室、机电队汇报,确认无误方可停电。 (4)当停井下高压或重要负荷时,操作人员必须向机电科、机电队汇报,防止误操作。 (5)送电时,操作人员先了解线路情况,确认安全方可按规定操作。 (6)井下设备检修停、送电严格执行停电、验电、放电打接地制度,对验电、放电应经专职瓦检员检查瓦斯后,确认安全方可操作。 9、故障情况下停、送电: (1)凡接到故障停电指令,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将通知的区域开关断开,风机电源经反向寻问确定后方可断开。 (2)对发生的人身触电或瓦斯超限、火灾、水灾等重大事故停电后,配电工不得远离电话和停电开关。 (3)采、掘、开头放炮时,防突风门以里电源必须断掉,送电时需经瓦检员对停电范围内瓦斯浓度检测,确认安全,得到瓦检员、安检员同意后方可送电。 (4)当出现大面积跳闸,送电应先送风机电源,再送动力照明。 (5)采、掘、开头停电、停风时,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立即撤人。

矿井停、送电安全技术措施

矿井停、送电安全技术措施 为保证相关检修人员以及矿井供电的安全,避免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停送电安全技术措施,望相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一般规定 1.操作人员必须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不得由低压电工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应熟悉矿区、矿井供电系统,能处理简单故障,能够分析产生故障的原因。 2.矿井停、送电时机电科必须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二、停送电操作 (一)工作票办理 1.工作负责人提前填写工作票,写清工作内容、停电范围、停电地点,交由工作票签发人签发。 2.工作票签发人对工作负责人所提报的工作票内容、工作的必要性、计划时间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在工作票中填写本次工作需要实施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签字。 3.工作负责人将工作票交调度室备案后,送交机电科。 4.操作人员(工作许可人)应详细审核工作票,发现有涂改或填写错误时,将操作票返回工作负责人重新办理。 5.需停电或送电时、工作负责人提前30分钟通知调度室,由调度室通知操作人员到达操作现场。 (二)停送电操作

1.停电操作 (1)工作许可人(操作人员)和工作负责人均到达作业地点后,由工作负责人向调度室电话提出申请,讲清楚停电内容和范围,调度员核实并记录后向工作许可人下达操作命令。 (2)工作许可人接到调度命令后,需详细记录并复诵无误。 (3)工作许可人检查操作现场瓦斯情况,确定瓦斯不超0.5%。 (4)操作人员(工作许可人)认真填写停、送电操作票内容,并经监护人(工作负责人)审核无误,双方签字确认。 (5)操作人员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准备相应的保安用具。 (6)操作人员和监护人应核对设备各称、编号和设备实际状态,检查正确后,监护人填写操作开始时间,监护人按照操作票所列操作顺序操作,每操作一项后,均应检查操作的正确性,然后由监护人在票上做一个勾票记号,勾票后,告诉操作人员下一步操作内容。 (7)禁止带负荷断电。 (8)在停电作业过程中,必须做到一人工作,一人监护确保安全停电。 (9)停电时必须严格按操作票执行,严格执行倒闸操作制度。 (10)低压设备停电顺序为: 戴好绝缘手套,穿好绝缘靴进行操作:断开分馈开关断

煤矿停送电制度

煤矿停送电制度 停送电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停送电工作是直接关系着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问题~做好停送电安全工作是一项科学的技术管理工作。为确保人身安全、设备安全以及设备运行和检修的有序进行~强化停送电管理~保证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矿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发布停送电命令或执行停送电工作以及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是按规定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没有操作资格合格证的人员不得进行有关停送电工作。 三、井上下一切电气设备~凡在进行停送电工作时~除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外~还必须执行本规定。若本规定与国家有关规定有抵触时~以国家规定为准。 四、定义: 本制度所称“带电”按其危险程度规定如下: ,一,不论任何电器设备,包括电缆和电线,~其电压在36伏及以上的导电部分~和失去绝缘性能的电缆电线均认为是“带电”。 ,二,不论任何电气设备,包括电缆和电线,~虽已切断电源~但未妥善完成验电、放电、接地、短路之前仍认为是“带电”。 ,三,一切电气设备的外壳、配电设备的构架、电缆的附件和电缆的金属外皮等接地装臵遭到破坏时~即认为是“带电”部分。 本规定所谓“停送电工作”系指执行电气设备的检查、修理、安装、迁移、拆除、接线等工作时~在井上下变电所、输配电线路上~动力和照明等设备的开关上

进行停送电操作及在被停电部分的一切电气设备上进行工作~不论全部的或局部的~凡有以上工作~均称为“停送电工作”。 五、停送电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六、本制度适用于矿属范围的停送电作业区域。所属各部室、班组必须严格执行该制度。 第二章一般规定 一、井上下变电所~必须挂有该供电范围的供电系统图~当系统变动时应予随之修改~必须做到与实际相符~所有开关上应设标示牌~标明开关编号、用途及供电线路标识等~以便于操作人员识别~防止发生误操作。 二、在备用和停用的设备、线路上进行工作时~也必须履行停送电手续~事前与有关单位和人员联系清楚~并妥善地完成验电、放电、接地工作~证明确实无电时才能开始进行工作~否则认为“带电”~不得进行工作。 三、在进行停送电工作之前~操作人员必须准备好合格的安全用具,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台等,~地面登杆工作必须系安全带。 四、井上下任何开关如果发生漏电保护装臵动作突然掉闸停电~可按照如下规定操作: 1、向井下供电的开关掉闸~没有查明原因不准强送。 2、地面供电的开关因过流动作掉闸,有显示,~允许强送一次~一次强送不上时必须通知相关电工进行检查~查明原因时~将事故线路切断后方可送电。 3、如确认系由于操作机构失灵,误动作,~或受到某种原因的碰触和震动而造成的掉闸停电~可以强送。 4、由于系统电压突然降低~使装有失压保护的井下分路开关动作掉闸停电~并确认非本开关馈出系统的故障或事故,过流继电器无动作批示时,~也可强送一次。

煤矿停送电制度

煤矿停送电制度 矿井所有供电线路及设备的停送电,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安全工作规程"。正常停送电操作必须经机电科领导批准、用户许可,否则不许操作。事故及其他特殊情况下除外,为杜绝停送电过程中的失误特制定本制度: 一、井下采区变电所 1、将检修的设备或线路停电,必须将有关的电源全部断开,使隔离开关处在隔离状态,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必要时加锁。 2、与停电设备或线路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的高低压两侧必须全部断开,防止向停电设备或线路反送电。 3、断开开关和刀闸的操作把手必须加锁。 4、验电时,必须用符合规定要求的验电器,在检修设备的进出线两侧分别验电。 5、当验明设备无电压后,应将检修设备或线路上挂上接地线,架设地线时必须使用符合规定的导线,先接接地端,后将地线的另一端对检修停电设备进行放电,直到放尽为止后固定。放电前,应检查瓦斯浓度,只有在瓦斯浓度小于1%情况下方可放电。 6、严禁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移动或拆除接地线和警示牌。 7、部分设备或线路停电时,其安全距离小于规定距离时,必须装设临时栅栏,并挂"止步,高压危险"警示牌。 8、接到工作负责人的完工报告后,拆除所有接地线和警示牌,并得到指定人员的命令后方可合闸送电,一切正常后全体工作人员撤离现场。 9、运行中开关设备一旦出现跳闸,过流允许试送一次。速断动

作时待查明跳闸原因后方可联系送电。 二、35KV变电所和中央变电所 1、值班人员必须熟悉变电所供电设备性能、保护装置及操作原理。 2、停送电工作必须由机电专职负责人签发工作票,值班员按规程填写倒闸操作票,先模拟操作后执行,并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3、线路停电时,必须由电力调度值班人员与任城电业局调度进行电话联系,并做好记录。 4、停电时,应先拉负荷断路器,再拉隔离,然后验电、放电,悬挂接地线,隔离手柄挂牌上锁。送电顺序与此相反。严禁带负荷停送隔离刀闸,并检查隔离刀闸是否断开或接触良好。 5、挂接地线应先把地线与接地网连接,然后再和验明无电的施工设备导电部位相连接。 6、凡有可能反送电的开关必须加电气闭锁和机械闭锁,开关上挂上"小心反电"的警示牌。 7、停电检修时值班人员应按照工作需要,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会同工作负责人现场检查无误后方可开始工作。 8、送电时,必须确认所有作业人员已全部撤离,并由工作负责人和值班员签字后方可进行操作。 9、倒变压器时,应先将备用变压器一次倒入空载,运行正常后,方可对二次开关送电。 10、发生事故或异常运行时,值班员有权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并立即向上一级调度汇报,做好记录。 11、倒闸操作必须穿戴好绝缘胶靴和绝缘手套或站在绝缘平台上。

井下停送电管理制度

井下停送电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我矿井下人员人身安全、稳定生产,保障电网和矿井安稳, 特制定此制度。 一、中变停送电管理制度: 送电程序: (一)向井下中央变电所送电时,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瓦斯员检查中变及其开关附近20米内的瓦斯浓度是否在0.5%以下,中变值班员检查中变设备完好情况。当各方面的条件符合送电规定时,向调度室汇报,经矿调度室值班员通知机电部值班领导,由机电部值班领导通知地面变电所值班员向井下送电。 (二)中变合闸顺序:值班人员先合线路的总高防开关(严禁双回路线路同时运行),然后合中变采区专用开关,采面瓦斯员汇报采区瓦斯浓度达规定许可后。然后合移动变电站控制高防开关。最后合低压总开关。 (三)注意:值班人员在操作高压开关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并且要有一人监护。 停电顺序: (一)中变总高压开关跳闸,中变值班员向地面变电所值班员询问停电原因,未送电前,值班人员一定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二)中变总高压开关跳闸如果不是线路停电,值班人员要立即向主管领导和井口值班室汇报,井下电钳工要迅速查找故障,在故障未查明前,任何人禁止试送开关。 (三)如遇检修需要断开高压电源,要通过机电部领导的批准,并提前办理

“电气工作票”。停电前操作人员凭“电气工作票”填写“电气操作票”,按所填“电气操作票”的顺序核对模拟。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停送电制度。如需断开低压电源,按下真空馈电开关的分闸按钮,将手柄拉至闭锁位置,并将闭锁装置锁好,上好两防锁。在电源断开后,要在断电开关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牌。二、采区变电所停送电管理制度: 送电顺序: 中央变电所有电后,由巡回瓦斯员向调度室汇报采区变电所瓦斯浓度, 当瓦斯浓度在0.5%以下,符合规定时,向矿调度室申请,由中变值班工把电送至采区变电所总高防开关。 停电顺序: (一)采区总开关跳闸后,值班人员首先向中变查询,如果是地面变电所停电,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在没有接到通知时,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二)采变电所总高防开关跳闸如果不是地面停电,值班人员要先向主管领导和井口值班室汇报,井下电钳工要迅速查找故障。在故障未查明前,任何人禁止试送开关。 (三)如遇检修需要断开高压电源,要通过机电部领导的批准,并提前办理“电气工作票二停电前操作人员凭“电气工作票”填写“电气操作票”,按所填“电气操作票”的顺序核对模拟。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停送电制度。如需断开低压电源,按下真空馈电开关的分闸按钮,将手柄拉至闭锁位置,并将闭锁装置锁好,上好两防锁Q 在断开电源后,要在断电开关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牌。 三、采区工作面停送电管理制度: 送电顺序:

井下停送电及供电安全管理规定

井下停送电及供电安全管理规定 1. 引言 为了加强井下工作的安全管理,保证井下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和使用,特制定本规定,以规范井下停、供电工作。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行井下作业的人员,以及相关电气设备的维修、检修和运行人员。 3. 停电管理 3.1 停电原则 •发生停电时,应在系统外、不接触电源情况下进行作业。 •井下设备停电时间应尽量缩短,避免影响生产。 •停电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管理制度。 3.2 停电程序 停电程序如下: 1.工作前,通知相关部门并办理临时停电申请手续。 2.按停电顺序,依次停掉设备电源。 3.将工作证明牌挂在运行控制柜上。

4.操作完毕后,应将所有断路器、隔离开关、塞板锁死,确 保安全。 5.工作结束时,应按停电顺序,依次开启设备电源。 3.3 停电注意事项 1.停电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作业规程,按照程序进行操作。 2.停电前,应对停电设备所在位置进行检查,确保周围环境 安全无误。 3.停电作业前,应确保所有人员到达安全区域和集合地点, 并进行通知。 4.停电过程中,应严禁随意开启、关闭设备电源及接触电气 设备。 5.停电后,应进行设备的检查和测试,以保证停电操作正确 有效。 4. 供电管理 4.1 供电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确保井下供电安全、可靠、正常运行。 •严格实行“双重检查制度”,确保井下供电可靠运行。

4.2 井下供电管理 井下供电管理如下: 1.每班应指定1名值班电工,负责检查井下高低压电气设备、电缆及其他电气设施。 2.确保井下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转,检查井下电缆、支架、卡子、接头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监控井下电气设备的温度、电流等运行参数,发现问题及 时排除。 4.定期进行检修维护,保证供电系统的可靠运行。 5.为了保证井下供电的连续性和可靠性,在必要时应采取双 路供电或应急供电等措施。 4.3 井下变配电室供电管理 井下变配电室供电管理如下: 1.井下变配电室按规定设置,设备应按规定进行日常检修和 定期维护。 2.井下变配电室设备的安装、维修和检修,应严格按照相关 规程进行,确保安全无误。 3.变供电设备及井下配电网络的维修检修,必须按照井下电 力设备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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