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学知识体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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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学知识体系结构图

行政法学知识体系结构图

行政法学知识体系
行政法概述-—行政、行政法的法律渊源、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行政主体理论——行政主体资格、中央行政机关机构、地方行政机关机构、
基础知识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
抽象行政行为——抽象行为的制定权限与程序、抽象行为的效力与监督
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为的概念、具体行为的成立与效力
行政许可——许可的设定、许可的实施、许可的监督检查
行政处罚——处罚的种类、处罚的设定、处罚的实施与执行行政行为法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
政府采购—-采购法、采购当事人、采购方式、采购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其它行为——行政征收与征用、行政调解与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应急行
政受案范围—-诉讼受案范围、复议受案范围、复议与诉讼关系
法管辖制度——诉讼级别管辖、诉讼地域管辖、复议管辖(复议机关)学参加人制度——诉讼原告与被告;复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第三人等程序制度——一般程序(起诉、受理、一审、二审、再审)复议与诉讼法-—特殊程序(撤诉与缺席判决、合并审理、一审期间
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行政附带民诉)
证据与法律——举证责任、举证要求、特殊规则、证据效力、法律适用
结案制度—-诉讼判决类型、诉讼裁定、诉讼决定、复议决定类型
执行制度——诉讼裁判与复议决定的执行、非诉执行
赔偿范围-—国家赔偿责任、行政赔偿范围、司法赔偿范围
赔偿当事人-—赔偿请求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司法赔偿义务机关国家赔偿法赔偿程序——行政赔偿程序、司法赔偿程序
赔偿方式-—国家赔偿的方式与计算。

林鸿潮行政法88表

林鸿潮行政法88表

行政法学知识体系图行政法授课提纲行政法学十六专题八十八图表专题一:行政主体——单位主要内容:行政主体资格;行政主体类型;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

ABCD第三级☆某些部门的内设机构☆某些部门的派出机构非政府行政主体★被授权的企业组织★被授权的事业单位★被授权的社会团体★被授权的群众自治组织(如某些公用事业企业)(如高等院校)(如某些行业协会)(如村委会、居委会)说明:★表示有行政主体资格;☆表示经授权可能有行政主体资格;未标注者表示无行政主体资格。

真题-2(04-74-多选)关于国家行政机构,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A.国家粮食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B.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是主管台湾事务的办事机构C.财政部的司级内设机构的增设由财政部审核,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D.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专题二:公务员——个人近亲回避示例图(图-6):市公安局长(弟弟)×招生办主任(弟弟)×市教育局长(哥哥)×市长(弟弟)×教育局组织科(人事科)、纪检组(监察组)、财务科、审计科工作人员真题-3(07-85-多选)下列哪些情形违反《公务员法》有关回避的规定?A.张某担任家乡所在县的县长B.刘某是工商局局长,其侄担任工商局人事处科员C.王某是税务局工作人员,参加调查一企业涉嫌偷漏税款案,其妻之弟任该企业的总经理助理D.李某是公安局局长,其妻在公安局所属派出所担任户籍警察真题-4(08-39-单选)关于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行政诉讼的生效判决撤销某行政机关所作的决定,九天考资即应给予该机关的负责人张某行政处分B.工商局干部李某主动交代自己的违法行为,即应减轻处分C.办事员张某辞职离开县政府,单位要求他在离职前办理公务交接手续D.县财政局办事员田某对单位开除决定不服向县人事局申诉,申诉期间财政局应保留田某的工作专题三:行政立法主要内容:行政法规的制定;行政规章的制定;立法的效力与监督。

法学专业知识体系和课程体系

法学专业知识体系和课程体系

法学专业知识体系和课程体系
法学是一门广泛而深刻的学科,它涵盖了法律的理论、实务和应用。

法学专业知识体系和课程体系是法学教育的核心。

在法学专业中,学生将接受一系列涵盖法律理论、法律实务和法律应用的课程,这些课程将帮助他们建立起扎实的法学知识体系。

在法学专业知识体系中,学生将学习法律的基本理论,包括法律的起源、发展和基本原则。

他们还将学习不同法律体系的比较研究,理解不同法律体系的特点和差异。

此外,法学专业知识体系还包括了法律实务方面的知识,例如法律文书的起草、法庭辩护和法律咨询等实际操作技能。

最后,法学专业知识体系还包括了法律应用方面的知识,例如法律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以及法律在社会中的作用和影响。

在法学课程体系中,学生将学习各种法学课程,包括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等。

这些课程将帮助学生建立起对不同法学领域的深入理解和掌握。

此外,法学课程还将包括一些实务性课程,如法律写作、法律实务、法律职业道德等,这些课程将帮助学生培养实际操作技能和职业素养。

总之,法学专业知识体系和课程体系是法学教育的核心,它们将帮助学生建立起扎实的法学知识体系,掌握法学领域的核心理论和实务技能,为将来从事法律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行政基本法基础知识点

行政基本法基础知识点

行政基本法基础知识点一、知识概述《行政基本法基础知识点》①基本定义:行政基本法就是规范行政机关权力的范围、行使方式,还有保障公民等行政相对人权益的一系列基本法律规范。

简单来说,就像给行政机关的活动划了个框,告诉它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同时也给我们老百姓在面对行政机关的时候提供一个保护自己的依据。

②重要程度:在整个法学学科里,行政基本法超级重要。

它就像是行政领域的地基,如果没有这个地基,行政机关的权力运行就会乱套,公民权益也没法保障。

比如在城市规划中,行政机关要拆迁居民房屋,这就必须依据行政基本法规定的程序进行,不然就会引发矛盾。

③前置知识:了解宪法的一些基本概念很有必要,因为行政基本法的很多原则是从宪法延伸出来的。

还得大概知道国家机关体系的基本构成,这样才能明白行政机关在国家体系里的位置和作用。

④应用价值:在现实生活里用途可大了。

比如你开个小店,万一遇到工商部门来检查,他们检查的权限范围、检查的程序等就要依据行政基本法。

如果他们超出了法定权限或者违反程序,你就可以根据这个法来维权。

二、知识体系①知识图谱:在法学体系里,行政基本法位于行政法领域的基础位置,和宪法、其他行政法律法规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②关联知识:和宪法有关联,宪法是根本大法,行政基本法是对宪法中行政相关条文的具体化;和行政诉讼法也有关,行政基本法规定行政机关的权力大家义务等,行政诉讼法则是在权益被侵犯时怎么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

③重难点分析:- 掌握难度:说实话有点难,因为里面涉及好多复杂的行政权力分类,还有限制行政权力与保障公民权益的平衡。

- 关键点:理解行政权力的合法性来源和范围是关键。

就像行政机关罚款的权力,来源必须是法律赋予的,而且范围必须明确,不能想罚多少罚多少。

④考点分析:- 在考试中的重要性:在法学专业的考试里相当重要,是行政法部分的基础内容。

- 考查方式:可能会出概念题,让解释行政基本法某个概念;也可能出案例题,给个行政机关执法的案例,让分析其是否符合行政基本法规定。

依法治国知识体系框架

依法治国知识体系框架

依法治国知识体系框架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特征,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依法治国需要建立完备的知识体系,包括法律理论、政治学、经济学、哲学、伦理学、文化学等多个学科领域。

下面是依法治国知识体系框架的主要内容。

一、法律理论法律理论是依法治国的核心。

它包括法律哲学、法律逻辑、法律史、法律语言、法学基本原理等多个方面。

法律理论的研究是为了深入探讨法律存在的基础、法律规则的本质及实施的方法,以及对法律体系的解读、重新构建和完善等方面。

二、宪法学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政治权力和社会权利保障的基本规范和基石。

宪法学是以宪法为研究对象的一门基础法学科,它研究宪法起源、性质、作用、解释、修改等内容,以及学说和制度等方面。

宪法学是依法治国的基础理论,是宪政体制的支撑。

三、行政法学行政法学是研究行政机关设立、组织建制、法律地位、职权行使等方面的法学科。

它研究政府行为的法律规范和制约,是掌握政府治理能力的基础,对加强政府公正、提高行政效率等都有积极作用。

行政法学不仅是行政机关管理能力的基础理论,而且是市场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法律规范。

四、刑法学刑法学是研究犯罪和刑事处罚的法学科。

它包括刑法理论、刑法应用、犯罪学、刑事诉讼法等专业内容,具有维护社会公正、维护法律权利、保证社会安全等作用。

刑法学是维护社会安全和法治的基石。

五、民商法学民商法学是研究民事和商事法律的法学科。

它包括民法、商法、合同法、侵权法等一系列法律规范,涵盖了拥有财产权、自由权等基本人权的法律法规。

民商法学是维护市场秩序和公正竞争的重要法律规范。

六、国际法学国际法学是研究国际关系和国际组织法律的一门法学科。

它包括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方面。

国际法是各国实现平等、公正、合作的基础,也是规范国家行为的重要法律规范。

国际法学是推动国家间法律关系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七、政治学政治学是研究政治现象和政治制度的学科,包括政治理论、政治制度、政治文化等方面。

法律知识大全资料358条图片

法律知识大全资料358条图片

法律知识大全资料358条1. 什么是法律?法律是社会秩序的规范体系,由政府制定并贯彻执行。

它是保障公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公正的重要工具。

2. 法律的分类•宪法:国家的根本法律,规定了政府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职责,以及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刑法:规定了犯罪行为和相应的处罚。

•民法:涉及个人或组织之间的权益关系,如合同、财产、婚姻等。

•行政法:处理行政机关的权力行使和对公民和组织的管理。

•劳动法:关于劳动者权益、工资、劳动条件等方面的法律。

3. 法律的来源•立法: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

•司法:由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制定的先例或判决。

•行政:由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法规或政策。

4. 法律的适用范围法律适用于国家内的所有领土和境内人员,包括国民和外国人。

5. 如何了解法律?了解法律对于每个公民都非常重要。

以下是一些了解法律的途径:•阅读相关书籍和资料,如宪法、法典和法学教材。

•咨询法律专家,如律师或法律顾问。

•参与法律培训课程和讲座。

•关注司法案例和法律咨询的新闻报道。

6. 法律的作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

•保护公民的权益和自由。

•规范公民和组织的行为。

•解决纠纷和争议。

7. 什么是合同?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自愿达成的协议,用以约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8. 合同的要素•意思表示一致:各方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和条款达成一致。

•合法的目的和标的:合同的目的和标的不能违法或违反公共利益。

•双方互有义务:合同双方都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形式要素:某些合同根据法律规定需要书面形式。

9. 什么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创作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权益,如专利、版权、商标等。

它们保护了创作者的权益,鼓励创新和创造。

10. 什么是著作权?著作权是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发布、复制和演出所享有的法律保护。

它保护了作者的经济权益和精神权益。

11. 什么是商标?商标是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的标识,如商标标志、商号、商标名称等。

它能够帮助消费者识别和辨别产品和服务的来源。

行政管理知识体系划分

行政管理知识体系划分

行政管理知识体系划分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行政管理的知识体系也得到了不断深化和扩展。

作为一种集中力量、协调资源、实现公共目标的管理行为,行政管理在现代社会中已经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因此,对于行政管理知识体系的划分和分类,是实现行政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的重要前提和保障。

一、行政管理知识体系划分的意义行政管理知识体系的划分,可以对行政管理的各个领域进行分类和归纳,使得行政管理人员能够在关注行政管理的具体领域的同时,能够跨越领域,协调关系,实现综合性管理。

同时,行政管理知识体系的划分还可以进一步服务于行政管理的教育和培训,为行政管理人员的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二、行政管理知识体系的基本框架行政管理知识体系的基本框架包括:公共管理学、行政法学、公共政策学、行政组织学、行政人事学、行政经济学、行政伦理学等。

1.公共管理学公共管理学是研究公共行政部门的组织结构、行政权力、公共财政等的一门社会科学。

公共管理学旨在通过研究行政管理理论和方法,培养行政管理人员的实践能力和职业素质,推进公共事务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

2.行政法学行政法学是通过法律渠道保障国家行政法律支配的科学。

行政法学主要研究行政法律法规,提供保障行政管理工作的制度支撑和保障行政管理工作的依据。

3.公共政策学公共政策学是研究影响公共事务决策的因素、公共事务决策的过程和实施的效果以及公共政策的评估,为提高公共事务决策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提供核心理论支持。

4.行政组织学行政组织学是研究公共行政机构的组织形式、职能以及与之相关的管理机制、方法、政策的学科。

行政组织学旨在为公共行政机构的建设与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管理实践的指导。

5.行政人事学行政人事学是研究公共行政机构人事管理的学科,主要研究公共行政机构人力资源管理的理论、制度和方法以及管理的规律。

行政人事学的发展旨在为公共行政人才的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提供指导和支持。

6.行政经济学行政经济学是以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为基础,对公共行政部门在资源配置、收支平衡、公共财政、市场监管、国家监管等方面进行研究,为公共行政经济管理提供支撑和指导。

精编李佳行政法讲义资料全

精编李佳行政法讲义资料全

行政法讲义提纲主讲人:李佳本阶段的复习任务是:固基础,抓概念,搭框架,定方向!讲义基本框架行政法学体系和基本结构 (3)内在脉络一:行政法上的人——行政主体 (7)内在脉络二:行政法上的人——相对人与利害关系人 (13)内在脉络三:行政法上的行为——具体行政行为 (18)内在脉络四:行政法中的法律适用 (30)内在脉络五:行政法上的证据 (36)内在脉络六:三个救济阶段的关系 (38)行政法学体系和基本结构一.行政法学体系图二.行政法学外围权力结构图行政法是控制行政权的法(1)立法结构Eg公安机关可以对非法持有毒品的人处以10到15天拘留(2)行政行为结构(3)法院审查结构法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若p1,p2,则q司法审查五要素A主体合法?B 大前提法律(是否正确适用)?C小前提事实(是否合法、真实、充分)?D程序合法?E明显不合理(滥用职权、显失公正)三.行政法学内维知识结构图人四.行政法学体系的内在脉络内在脉络一:行政法上的人之行政主体“行政主体——复议被申请人、被告——复议机关,法院管辖”内在脉络二:行政法上的人之相对人及相关人“相对人(相关人)——复议申请人(复议第三人)、原告(第三人)——法院管辖”内在脉络三:行政法上的行为“具体行政行为——诉讼和复议受案范围——复议决定的类型、诉讼判决的类型”内在脉络四:行政法上的法律适用“行政程序阶段的法律适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阶段的法律适用”内在脉络五:行政法上的证据“行政程序阶段的证据——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阶段的证据”内在脉络六:三大救济阶段的内在关系内在脉络一:行政法上的人——行政主体一.行政主体(一)行政组织国务院政府地方各级政府(省级、地级、县级、乡级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所属的工作部门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机构行政机关国务院工作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政府工作部门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地方各级政府所属的工作部门(厅、局、委)行政组织派出机关(地区行政公署、区公所、街道办)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非政府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二.行政主体的判定行政主体资格三步判断法不完全归纳法,逻辑上不严密,但是解题很有用授权与委托【真题演练】2008—84为严格本地生猪屠宰市场管理,某县政府以文件形式规定,凡本县所有猪类屠宰单位和个人,须在规定期限内到生猪管理办公室申请办理生猪屠宰证,违者予以警告或罚款。

中国政法大学赵鹏行政法学知识点

中国政法大学赵鹏行政法学知识点

行政法学主讲:赵鹏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联系方式:zhaopeng_1981@一、法律上明确“行政”的概念的作用:确定哪些活动属于行政活动,从而明确行政法的调整范围。

(一)形式意义上的行政:国家权力中行政分支的活动洛克: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和执法权;孟德斯鸠:国家权力分由行政、立法和司法;思考:1.是否行政机关所有的活动均由行政法调整?2.是否非行政机关的活动均不由行政法调整?(二)从形式上定义行政应当排除下列活动:1.“私法”后备行为:行政机关以平等主体身份开展的一些活动,适用民法来解决,不属于行政法调控的范畴;2.国家行为(统治行为):一些高层的行政机关作出的具有高度政治裁量性质的活动,法律对其约束程度很低,发生争议也难以进入司法程序接受裁判,这类行为被称为统治行为(国家行为);《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若干问题解释》第二条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国家行为,是指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防部、外交部等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授权,以国家的名义实施的有关国防和外交事务的行为,以及经宪法和法律授权的国家机关宣布紧急状态、实施戒严和总动员等行为。

3.刑事司法行为:在中国,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对犯罪活动的侦查、追惩活动被定义为“司法”活动,不是行政法的规范对象。

《若干问题解释》第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二)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三)实质意义上的“行政”:实践中,国家为了管理需要,可能将一些行政任务授权或者委托私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团体、行业协会)行使,因此有必要从实质意义上定义行政。

(四)结论:我国行政法所调整的行政:行政法所调整的行政,以形式上的行政机关的活动为主,但也包括一些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实施的,满足实质标准的活动。

详解司法考试全科的知识体系

详解司法考试全科的知识体系

详解司法考试全科的知识体系司法考试全科的知识体系详解一、导言司法考试是一项对法律从业人员进行资格认证和素质评估的重要考试。

为了顺利通过司法考试,考生需要系统掌握司法考试全科的知识体系。

本文将对司法考试全科的知识体系进行详细解析,以帮助考生更好地备考。

二、刑法学在司法考试全科中,刑法学是一个重要的学科。

刑法学主要研究罪刑法律规范及其相关理论。

具体而言,刑法学包括刑法基本理论、刑法各要素的构成要件、刑罚种类及其适用、刑法责任等内容。

考生需要深入理解各项法律规定,熟悉各项罪刑法律规范的要点,并能够将其灵活应用于实际案例中。

三、民商法学另一个重要的学科是民商法学,其内容主要涵盖了民法和商法两个方面。

民法主要规定了人的权利、义务和法人制度等内容,而商法则重点研究了商事主体、商事法律关系和特定的商事行为。

考生需要熟练掌握民商法的基本理论和相关法律规定,理解和运用法律条文解决实际问题。

四、行政法学行政法学是司法考试全科中的第三个重要学科。

行政法学主要研究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行政机关的组织和职能、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和变化等内容。

考生需要仔细学习并理解行政法的基本理论和相关法律法规,熟悉行政行为的特点和规范。

五、诉讼法学在司法考试全科中,诉讼法学也是一个必不可少的学科。

诉讼法学主要研究诉讼制度、诉讼程序和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考生需要熟悉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各种诉讼程序,掌握各类诉讼案件的处理方法,具备解决实际诉讼问题的能力。

六、宪法学和行政法学宪法学是司法考试全科中涉及的另一重要学科,主要研究国家法律组织和行政机关的组织和职能等内容。

考生需要熟练掌握宪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国家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和运行机制。

七、经济法学经济法学是司法考试全科中的最后一个学科,主要研究经济法律制度和经济法律关系等内容。

考生需要掌握经济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熟悉经济法律关系的特点和处理方法。

八、总结综上所述,司法考试全科的知识体系包括刑法学、民商法学、行政法学、诉讼法学、宪法学和经济法学。

法学知识体系

法学知识体系

法学知识体系法学知识体系是指涵盖了法律体系、法规、法律制度、法律实践等方面的知识体系。

它包括了法学的基本理论、法律实践中的具体案例、法律适用和法律评价等方面的知识。

法学知识体系的完备性和系统性是法学学科的核心所在,包括以下内容:一、法律体系法律体系是法律规则的体现,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

法律体系对整个社会有重要作用,它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保障国家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的重要工具和手段。

二、法律制度法律制度是法学知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了法律、司法、法律人员、法律文书等方面的制度。

法律、司法制度是法治社会的保障,法律人员和法律文书则是运作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法律实践法律实践是法学知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体现了法律规则在社会生活中的具体应用。

法律实践包括了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仲裁等方面的实践,它们对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保障国家安全和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四、法律哲学法律哲学是法学知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涵盖了法律的本质、法律的价值和法律的意义等方面的哲学思考。

法律哲学是法学学科理论研究的重要方向,它对深化法律理论的认识和提高法律实践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五、法律英语法律英语是法学知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体现了法律在国际化和全球化进程中的重要作用。

法律英语涵盖了法律术语、法律文件、合同和协议等方面的内容,它对提高法律人员的国际视野和法律实践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总之,法学知识体系是一个相对完备和系统的知识体系,它对培养素质优秀的法律人才和提高法律实践水平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4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4版)

精彩摘录
精彩摘录
行政有公行政与私行政之分;公行政又有国家行政与非国家行政之分;而国家行政又有形式行政与实质行政 之分。
行政虽然主要指国家行政,但也包括非国家行政。非国家行政主要指私行政,即私人企业、组织、团体的执 行、管理活动。国家行政属于公行政,但公行政并不等于国家行政。公行政除了国家行政以外,还包括其他非国 家的公共组织的行政,如工会、妇联、青联等社会团体,律师协会、医师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等行业组织,村 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行政。
第三十一章涉外行政 诉讼
第三十二章行政附带 民事诉讼
第二十三章行政诉讼概述
第一节行政诉讼与行政诉讼法 第二节行政诉讼法律关系 第三节行政诉讼基本原则 第四节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第二十四章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第一节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概述 第二节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基本框架 第三节可诉性行政行为和不作为的特征 第四节几类不可诉行为 第五节几类特殊行为的可诉性鉴别
第二十九章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
第一节行政诉讼法律适用概述 第二节行政审判法律适用的规范 第三节审判规范之间的冲突及处理
第三十章行政诉讼的判决、裁定与决定
第一节行政诉讼判决概述 第二节行政判决的适用条件 第三节行政诉讼的裁定 第四节行政诉讼的决定
第三十一章涉外行政诉讼
第一节涉外行政诉讼概述 第二节涉外行政诉讼的原则 第三节涉外行政诉讼的法律渊源 第四节涉外行政诉讼法律规范的适用 第五节涉外行政诉讼的期间、期日和送达
读书笔记
读书笔记
依申请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基于行政相对人的申请而作出的行政行为,其程序主要表现为受理、审核、 批准(或者拒绝)三个阶段。
建议法学专业的不要看跟马工程一样被和谐过不过是考研学硕教材难顶。 行政诉讼的当事人是个人与国家的对峙,是对国家公权力的怀疑和扬弃,这种制度设计不但具有维护权利、 监督行政权力的内在价值,而且还具有突破其自身价值的功能。

《行政法学电子教案》课件

《行政法学电子教案》课件

《行政法学电子教案》PPT课件第一章:行政法学的概念与特征1.1 行政法学的定义1.2 行政法学的特征1.3 行政法学的研究对象与方法1.4 行政法学的历史发展第二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2.1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概述2.2 合法行政原则2.3 合理行政原则2.4 程序正当原则2.5 高效便民原则第三章:行政主体与行政行为3.1 行政主体的概念与特征3.2 行政主体的种类3.3 行政行为的定义与分类3.4 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3.5 行政行为的无效与可撤销第四章:行政诉讼制度4.1 行政诉讼制度的概述4.2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4.3 行政诉讼的被告与原告4.4 行政诉讼的程序与步骤4.5 行政诉讼的裁判与执行第五章: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5.1 行政强制措施的定义与种类5.2 行政强制措施的合法要件与程序5.3 行政强制执行的概念与特征5.4 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与程序5.5 行政强制执行的裁执分离与裁执合一第六章: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6.1 行政许可的概念与特征6.2 行政许可的种类与设定6.3 行政许可的申请与审查6.4 行政许可的决定与救济6.5 行政确认的概念与种类第七章: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措施7.1 行政处罚的概念与特征7.2 行政处罚的种类与设定7.3 行政处罚的决定与执行7.4 行政强制措施的适用与限制7.5 行政强制措施的救济与监督第八章:行政合同与行政给付8.1 行政合同的概念与特征8.2 行政合同的种类与范例8.3 行政合同的签订与履行8.4 行政给付的概念与种类8.5 行政给付的适用条件与程序第九章:行政复议制度9.1 行政复议制度的概念与特征9.2 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与管辖9.3 行政复议的申请与受理9.4 行政复议的审理与决定9.5 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与监督第十章:行政信息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10.1 行政信息公开的概念与特征10.2 行政信息公开的范围与方式10.3 行政信息公开的申请与答复10.4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主要内容10.5 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与责任第十一章:行政垄断与不正当竞争行为11.1 行政垄断的概念与形式11.2 行政垄断的法律责任11.3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11.4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11.5 反不正当竞争的行政监管第十二章:行政强制与侵权赔偿12.1 行政强制的概念与适用12.2 行政强制的程序与法律后果12.3 行政侵权的概念与特征12.4 行政侵权的责任形式12.5 行政赔偿的申请与处理程序第十三章:行政指导与行政建议13.1 行政指导的概念与特征13.2 行政指导的种类与方式13.3 行政指导的法律效力13.4 行政建议的概念与作用13.5 行政建议的实施与评价第十四章:行政监督与行政法制监督14.1 行政监督的概念与体系14.2 行政监督的主要内容与方式14.3 行政法制监督的概念与特征14.4 行政法制监督的机构与职责14.5 行政法制监督的程序与效力第十五章:行政法学的应用与实践15.1 行政法学在行政决策中的应用15.2 行政法学在行政争议解决中的应用15.3 行政法学在行政诉讼中的应用15.4 行政法学在行政监督中的应用15.5 行政法学的实践意义与未来发展重点和难点解析本《行政法学电子教案》PPT课件涵盖了行政法学的概念、特征、研究对象与方法、历史发展、基本原则、行政主体与行政行为、行政诉讼制度、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合同与行政给付、行政复议制度、行政信息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垄断与不正当竞争行为、行政强制与侵权赔偿、行政指导与行政建议、行政监督与行政法制监督以及行政法学的应用与实践等多个方面。

法理学知识点结构图

法理学知识点结构图

法理学知识点框架图政治性基本特征人民性科学性开放性党的事业至上本质属性人民利益至上基本理论(“三个至上”)宪法法律至上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理论渊源中国传统法律思想西方资本主义法治思想一、社会主义实践基础法治地位和作用理念核心内容:依法治国本质要求:执法为民基本内容价值追求:公平正义重要使命:服务大局根本保证:党的领导健全完善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法治统一、体系完备)基本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注意重点:合法行政、合理行政、高效便民、权责统一、政务公开、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严格公正司法→(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树立司法权威、发扬司法民主)其他马克思关于法的本质的基本观点1法的概念法的特征(规范性、国家意志性、普遍性、强制性、程序性、可诉性)规范作用(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法的作用社会作用2法的局限性3种类:秩序自由正义二、法的价值价值位阶原则法的本体法的价值冲突及解决:个案平衡原则比例原则逻辑结构(假定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法律规则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的区别4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分类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法的要素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5:公理性原则和政策性原则法律原则种类基本原则和具体原则实体性原则和程序性原则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适用基本权利义务与普通权利义务分类绝对权利义务与相对权利个人权利义务、集体权利义务和国家权利义务权利与义务结构上数量上两者的关系6产生发展上价值上1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的基本观点:首先法的本质表现为法的正式性;其次,反映为法的阶级性;最终体现为法的物质制约性。

2法的社会作用:涉及三个领域和两个方向。

①三个领域即社会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思想文化生活领域;②两个方向即政治职能(阶级统治的职能)和社会职能(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3法的局限性的体现:①法律以社会为基础,不可能超出社会发展需要创造或改变社会;②法律是社会规范之一,必然受到其他社会规范以及社会条件和环境的制约;③法律规制和调整社会关系的范围和深度是有限的,有些社会关系不适宜由法律来调整,法律就不应涉足其间;④法律自身条件的制约,如语言表达能力的局限。

法律基础知识——法理学思维导图 脑图

法律基础知识——法理学思维导图 脑图

法律基础知识法的概念法的含义与特征含义法的特征1.国家意志性2.权利义务性。

权利义务构成了法律的主要内容,为人们的行为设定了“权利模式”和“义务模式”。

3.国家强制性(最主要特征)4.普遍性5.规范性 针对不特定的人,可以反复适用。

6.程序性7.可诉性法与社会法与政策法与道德1.生成方式:法律是国家制定道德是生活中自然演进而成2.行为标准:法律有具体表现形式,明确、可操作性强道德无具体表现形式,笼统、原则、标准模糊3.强制方式:法律是外在强制,国家强制力道德是内在约束。

良知认同和责难4.调整方式:法律重外在行为道德重内在动机5.解决方式:法律可诉性。

可诉性是法区别于一切行为规则的显著特征道德不可诉性。

法的作用规范作用1.指引作用:指引本人行为。

一般VS个别,法律这样规定我这样做2.评价作用:评判他人行为。

根据法律他这样不对3.预测作用:预先估计人们相互间会出现行为的后果,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安排。

典型题:银行贷款评估4.教育作用:法律对一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

个别VS一般,举个别例子来教育大众5.强制作用:违法犯罪行为来强制约束。

社会作用法律体系和法的分类法律体系含义特征(1)只包括国内法的体系,不包括国际法;(2)包括现行有效的法,不包括曾经存在,但已经失效的法;(3)构成基础是法律部门。

法的分类1.国内法与国际法以创制主体、适用范围分类。

2.成文法与不成文法以创制方式和表现形式分类。

①成文法又称制定法②不成文法没有文字或有文字没有具体规定,一般指习惯法。

3.根本法与普通法以法的地位、效力、内容和制定程序为标准分类。

①我国根本法指宪法4.一般法与特别法这是以法的效力范围分类。

5.实体法与程序法以内容不同分类。

①实体法一般指以规定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或职权、职责关系为主要内容的法,如民法、刑法、行政法等。

②程序法通常指以保证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得以实现或保证主体的职权和职责得以履行所需程序或手续为主要内容的法,如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

精编李佳行政法讲义资料全

精编李佳行政法讲义资料全

行政法讲义提纲主讲人:李佳本阶段的复习任务是:固基础,抓概念,搭框架,定方向!讲义基本框架行政法学体系和基本结构 (3)内在脉络一:行政法上的人——行政主体 (7)内在脉络二:行政法上的人——相对人与利害关系人 (13)内在脉络三:行政法上的行为——具体行政行为 (18)内在脉络四:行政法中的法律适用 (30)内在脉络五:行政法上的证据 (36)内在脉络六:三个救济阶段的关系 (38)行政法学体系和基本结构一.行政法学体系图二.行政法学外围权力结构图行政法是控制行政权的法(1)立法结构Eg公安机关可以对非法持有毒品的人处以10到15天拘留(2)行政行为结构(3)法院审查结构法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若p1,p2,则q司法审查五要素A主体合法?B 大前提法律(是否正确适用)?C小前提事实(是否合法、真实、充分)?D程序合法?E明显不合理(滥用职权、显失公正)三.行政法学内维知识结构图人四.行政法学体系的内在脉络内在脉络一:行政法上的人之行政主体“行政主体——复议被申请人、被告——复议机关,法院管辖”内在脉络二:行政法上的人之相对人及相关人“相对人(相关人)——复议申请人(复议第三人)、原告(第三人)——法院管辖”内在脉络三:行政法上的行为“具体行政行为——诉讼和复议受案范围——复议决定的类型、诉讼判决的类型”内在脉络四:行政法上的法律适用“行政程序阶段的法律适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阶段的法律适用”内在脉络五:行政法上的证据“行政程序阶段的证据——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阶段的证据”内在脉络六:三大救济阶段的内在关系内在脉络一:行政法上的人——行政主体一.行政主体(一)行政组织国务院政府地方各级政府(省级、地级、县级、乡级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所属的工作部门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机构行政机关国务院工作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政府工作部门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地方各级政府所属的工作部门(厅、局、委)行政组织派出机关(地区行政公署、区公所、街道办)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非政府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二.行政主体的判定行政主体资格三步判断法不完全归纳法,逻辑上不严密,但是解题很有用授权与委托【真题演练】2008—84为严格本地生猪屠宰市场管理,某县政府以文件形式规定,凡本县所有猪类屠宰单位和个人,须在规定期限内到生猪管理办公室申请办理生猪屠宰证,违者予以警告或罚款。

2018年李佳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3天)

2018年李佳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3天)

三、其他行使权力的组织
行政授权
后果
被授权者获得行政主体资格
作出主体 法律、法规或规章的授予
对象
无行政权能机构、组织
行政委托 被委托者没有行政主体资格(以委托机关名义) 行政主体 机关、机构、组织 (处罚:事业组织;许可:行政机关;强制措施:无)
四、行政主体资格两步操作法 方法一:行政主体资格二步判断法
诚实守信
信赖保护
【构成要件】1.授益行为 2.有信赖利益且该利益值得保护 【保护方式】1.存续保护 2.财产保护
高效便民
高效 便民
应当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 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权责统一
行政效能 行政责任
法律、法规应当赋予其实现目的所需的相应的执法手段 行政机关违法行使或者不履责,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行政法的法律渊源
1.立法系统 规 范 性 法 律 2.行政系统 文 件
①法律
省法规
②地方性法规 地级市市法规
③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①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
②部门规章(国务院下属部委制定) 省规章
③地方规章(省政府、地级市政府) 市规章
④其他规范性文件
3.司法系统——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司法解释
2018 年李佳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含新司法解释) 第一部分 行政法学体系和基本结构
一、行政法学体系图
法律
立法 实 施 行政
监 督
行政立法
行政组织
实 施
具体行政 行为
可 能 引 起
行政主体 主体资格;主体类型;行政授权;行政委托 公务员 公职取得;公职履行;公职丧失;救济 行政许可 许可设定;许可实施;许可监督检查 行政处罚 处罚种类;设定;实施;执行;治安处罚 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公开 公开体制;范围;方式;场所;程序 其他行为 征收与征用;奖励与给付;裁决与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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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学知识体系图基本原则:《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行政主体:《国务院组织法》、《地方组织法》等行政法基础公务员:《公务员法》等约10分抽象行为:《立法法》等具体行为:《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法司法解释》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15—20分行政行为法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法》行政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争议内容《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若干解释》争议结构《行政诉讼证据规则》、《行政诉讼管辖解释》行政争议法争议过程《行政诉讼撤诉解释》、《行政许可法司法解释》25—30分争议规则《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争议结果《行政复议法》相关条款司法解释赔偿范围《国家赔偿法》赔偿关系最高院相关司法解释5—8分国家赔偿法赔偿程序最高检相关司法解释赔偿方式和计算两高联合司法解释行政法备考复习应当避免的三个误区行政法在司法考试各学科中,难度最大,得分最低,绝大多数考生畏之如虎。

这和大多数考生未能掌握正确的备考复习方法有关。

因此,我们诚挚提醒大家,在行政法的复习备考过程中应特别避免陷入以下三个误区:第一,记忆偏执。

许多考生花费巨大的精力用于记忆老师的授课讲义或课堂笔记,甚至有人认为讲课越琐碎、越强调记忆的老师越好,但考试结果往往事与愿违。

原因在于,每年的行政法试题只有一小部分在记忆层面进行考察,大多数还是立足于理解和运用层面。

我们的大多数授课内容都不强求大家记忆,而是尽量告诉大家如何去理解那些重点和难点,并通过揭示知识规律告诉大家解决问题的办法。

因此,仅仅执着于记住授课内容可能会让你一无所获。

第二,法条偏执。

很多考生有着根深蒂固的法条“迷信”,认为只有记住大量的法条,考试才有希望。

甚至有的人对老师总结出来的规律性结论置之不理,而孜孜不倦地将这些结论重新还原为法条来记忆。

对于行政法学科来说,其法律渊源比较丰富,法条数量极为庞大,法条关系错综复杂。

简单地理解和记忆法条,一方面会使考生不堪重负,另一方面应试效果也极不乐观。

我们在授课中会更多地对法条进行总结提炼,并告诉大家重要的结论和规律。

掌握这些结论并结合往年真题深化理解,比迷恋法条死记硬背要来得轻松而有效。

第三,先见偏执。

行政法作为司法考试中难度最大的一个学科,市面上的辅导图书很少能以较高的准确性讲解各种考点,甚至低级错误俯拾皆是,许多说法谬种流传、流毒很广。

很多考生前期可能已经使用了某些质量低下的辅导资料,甚至在复习过程中强行说服自己接受了那些看起来就有问题的错误观点。

即使后来老师在授课时已经告诉其正确的结论,并对错误观点进行了辨析乃至批驳,但很多人出于先入为主的心理惯性,对这些正确结论反而给予了强烈的质疑和抵触,乃至于陷入了钻牛角尖的地步。

这种心理误区,大家切切要加以克服。

强化阶段行政法讲义行政法学十八专题一百图表九十题/林鸿潮第一部分行政法基础专题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核心考点:均为核心考点。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表-1)真题-1(11-78-多选)依法行政是法治国家对政府行政活动提出的基本要求,而合法行政则是依法行政的根本。

下列哪些做法违反合法行政的要求?A.因蔬菜价格上涨销路看好,某镇政府要求村民拔掉麦子改种蔬菜B.为解决残疾人就业难,某市政府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指导意见》,对录用残疾人达一定数量的企业予以奖励C.孙某受他人胁迫而殴打他人致轻微伤,某公安局决定对孙某从轻处罚D.某市政府发布文件规定,外地物流公司到本地运输货物,应事前得到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准许,并缴纳道路特别通行费真题—2(08—46—单选)关于合理行政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遵循合理行政原则是行政活动区别于民事活动的主要标志B.合理行政原则属实质行政法治范畴C.合理行政原则是一项独立的原则,与合法行政原则无关D.行政机关发布的信息应准确是合理行政原则的要求之一真题—3(11-77-多选)高效便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也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关于高效便民,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是依法行政的重要补充B.要求行政机关积极履行法定职责C.要求行政机关提高办事效率D.要求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时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真题-4(06-五-案例)2002年7月,某港资企业投资2.7亿元人民币与内地某市自来水公司签订合作合同,经营该市污水处理。

享有规章制定权的该市政府为此还专门制定了《污水处理专营管理办法》,对港方作出一系列承诺,并规定政府承担污水处理费优先支付和差额补足的义务,该办法至合作期结束时废止。

2005年2月市政府以合作项目系国家明令禁止的变相对外融资举债的“固定回报”项目,违反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现有保证外方投资固定回报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属于应清理、废止、撤销的范围为由,作出“关于废止《污水处理专营管理办法》的决定”,但并未将该决定告知合作公司和港方。

港方认为市政府的做法不当,理由是:其一,国务院文件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对涉及固定回报的外商投资项目应“充分协商”、“妥善处理”,市政府事前不做充分论证,事后也不通知对方,违反了文件精神;其二,1998年9月国务院通知中已明令禁止审批新的“固定回报”项目,而污水处理合作项目是2002年经过市政府同意、省外经贸厅审批、原国家外经贸部备案后成立的手续齐全、程序合法的项目。

请运用行政法原理对某市政府的上述做法进行评论。

真题-5(11-76-多选)权责一致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也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下列哪些做法是权责一致的直接体现?A.某建设局发现所作出的行政决定违法后,主动纠正错误并赔偿当事人损失B.某镇政府定期向公众公布本镇公款接待费用情况C.某国土资源局局长因违规征地受到行政记过处分D.某政府召开座谈会听取群众对政府的意见专题二:行政主体主要内容:行政主体资格;行政主体类型;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

核心考点:行政主体资格;行政主体类型。

真题-6(06-42-单选)某县公安局民警甲在一次治安检查中被乙打伤,公安局认定乙的行为构成妨碍公务,据此对乙处以200元罚款。

甲认为该处罚决定过轻。

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对乙受到的处罚决定,甲既不能申请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B.甲可以对乙提起民事诉讼C.对乙受到的处罚决定,甲可以申请复议但不能提起行政诉讼D.对乙受到的处罚决定,甲应当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主体类型(图-3)中央行政主体第一级★国务院第二级★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议事协调机构办公机构办事机构(只有组成部门的设、增、减、并、改须经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其他国务院可自主决定)第三级★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机构☆某些国务院下属单位的内设机构地方行政主体第一级★地方各级政府★中央主体派驻地方的机构第二级★派出机关★工作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议事协调机构办公机构办事机构(只有县级以上政府才设立下属部门和机构,乡镇政府没有下设部门和机构)第三级☆某些部门的内设机构☆某些部门的派出机构非政府行政主体★被授权的企业组织★被授权的事业单位★被授权的社会团体★被授权的群众自治组织(如某些公用事业企业)(如高等院校)(如某些行业协会)(如村委会、居委会)说明:★表示有行政主体资格;☆表示经授权可能有行政主体资格;未标注者表示无行政主体资格。

真题-7(11-40-单选)国家禁毒委员会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关于该机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撤销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B.可以规定行政措施C.议定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D.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专题三:公务员主要内容:公务员的范围;公职的取得;公职的履行;公职的丧失;纠纷解决机制。

核心考点:无。

织中兼职。

真题-8(10—98—任选)关于聘任制公务员,下列做法正确的是:A.某县保密局聘任两名负责保密工作的计算机程序员B.某县财政局与所聘任的一名精算师实行协议工资制C.某市林业局聘任公务员的合同期限为十年D.某县公安局聘任网络管理员的合同需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法责自负。

市公安局长(弟弟)×招生办主任(弟弟)×市教育局长(哥哥)×市长(弟弟)×教育局组织科(人事科)、纪检组(监察组)、财务科、审计科工作人员近亲回避示例图(图-8)真题-9(10-41-单选)关于国家机关公务员处分的做法或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张某受记过处分期间,因表现突出被晋升一档工资B.孙某撤职处分被解除后,虽不能恢复原职但应恢复原级别C.童某受到记大过处分,处分期间为二十四个月D.田某主动交代违纪行为,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损失,应减轻处分真题-10(09—42—单选)下列哪一做法不属于公务员交流制度?A.沈某系某高校副校长,调入国务院某部任副司长B .刘某系某高校行政人员,被聘为某区法院书记员C .吴某系某国有企业经理,调入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任处长D .郑某系某部人事司副处长,到某市挂职担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真题-11(07-85-多选)下列哪些情形违反《公务员法》有关回避的规定?A .张某担任家乡所在县的县长B .刘某是工商局局长,其侄担任工商局人事处科员C .王某是税务局工作人员,参加调查一企业涉嫌偷漏税款案,其妻之弟任该企业的总经理助理D .李某是公安局局长,其妻在公安局所属派出所担任户籍警察(30天) (30天)(15天) (60/90天)原机关复核 上一级机关或同人事处理 级人事机关申诉再上一级机关再申诉(60/90天)上一级机关或同级人事机关申诉 (限初次申诉由省级以下机关处理的情况)(30天) (60/90天)一般公务员的申诉程序仲裁生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聘任合同争议(60天)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服仲裁(15天)提起民事诉讼聘任制公务员的仲裁程序真题-12(05-90-多选)下列哪些做法不符合有关公务员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A.县公安局法制科科员李某因2002年和2004年年度考核不称职被辞退B.小王2004年7月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市法制办工作,因表现突出于2005年1月转正C.办事员张某辞职离开县政府,单位要求他在离职前办理公务交接手续D.县财政局办事员田某对单位开除决定不服向县人事局申诉,申诉期间财政局应保留田某的工作真题-13(11-97-任选)当事人不服下列行为提起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A.某人保局以李某体检不合格为由取消其公务员录用资格B.某公安局以新录用的公务员孙某试用期不合格为由取消录用C.某人保局给予工作人员田某记过处分D.某财政局对工作人员黄某提出的辞职申请不予批准专题四:抽象行政行为(行政立法)主要内容:行政行为的分类;抽象行政行为(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等)的制定;立法的效力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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