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与宗教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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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与宗教文化

旅游业与宗教文化互相影响、互相作用、相辅相成、共同发展我们知道,宗教名胜古迹的开发具有保护传插宗教文化和发展旅游业双重意义,宗教文化是我国传统文化重要的组成部分,它具有地域性,主要反映在人们的思想意识和生活习俗上,是我国非常宝贵的旅游资源。

宗教文化与旅游经济密不可分,二者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辅相成,但是共同发展是它们的总统目标,开发宗教文化旅游资源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是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双重发展的必然趋势。旅游业为我国的宗教文化的发扬和传播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通过旅游这种渠道,不仅可以让我国优秀的宗教文化遗产走入每个公民的心理,而且也有助于走向世界。旅游活动是人们追求美好生活的一种方式,通过旅游可以了解中华民族灿烂的文化,增长宗教文化知识,洗涤心灵,陶冶情操,修身养性。

我们可以看出,旅游业已经在国民经济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例越来愈大,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国外有许多比较成功的旅游业经验,我们可以吸取这些优秀的经验,在大力发展宗教文化旅游经济的同时,也做好历史文物保护工作,使宗教文化更好地服务于旅游业,立足于两者的长远发展,从而充分发挥它们的经济效益。

我国的宗教文化资源丰富,有我国传统的道教、佛教,也有外来的伊斯兰教、基督教。旅游业虽然是以盈利为目的,但是与其他商业形式不一样,它也是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因为在旅游的过程中,也加速了我国传统文化的传播和发展,对我国宗教文化有积极的作用。随着我国旅游业的不断发展,宗教文化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首先,宗教文化不仅是人类文化的组成部分,而且是有特色的、有吸引力的人文旅游资源,极具旅游价值,宗教文化资源的利用和开发,有利于形成有特色的旅游产品,开拓新的旅游市场,吸引游客,对旅游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目前,各种宗教信徒总数约占世界人口的60%以上,许多国家都非常重视宗教文化资源的开发,以朝圣、做弥撤和烧香拜佛、考察研究为主要内容,因为虔诚的宗教信仰和强烈的求知欲望都会转化为旅游动机,世界上一些著名的宗教圣地如沙特阿拉伯的麦加(伊斯兰教克尔白圣殿)、耶路撒冷(基督教耶稣圣墓教堂、伊斯兰教阿克萨清真寺、犹太教所罗门圣殴)、伯利恒(犹太教古以色列大卫王的故乡、传说中耶稣降生之所)、意大利罗马、梵蒂冈(世界天主教的中心)都成了国际旅游业发达的地方。

我国宗教种类齐全,既有土生土长的宗教如道教;也有外来宗教如佛教、伊斯兰教和基督教等;更有受外来宗教影响而产生的具有中国民族特色的宗教如明教、白莲教等。仅国务院公布的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各种宗教名胜古

迹就有150多处,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与宗教有关的名胜古迹共有3000多处。丰富的宗教文化资源吸引了海内外信徒、专家学者和一般游客。

佛教文化对中国有着深刻的影响,并逐渐形成了适应中国国情的佛教教规、礼仪和宗派,留下了许多著名的寺院、石窟和佛塔,其数量之多、艺术之精、历史之久是中外驰名的。1987年国务院公布的汉族地区全国重点佛教寺院就有142座。丰富的佛教文化具有同一性中的差异性、特殊性:如同是佛寺,五台山的宏伟建筑与九华山的民舍构造就各具一格;同为雕塑,山西云冈的石雕和天水麦积山的泥雕、泥塑就表现出两种不同的艺术技巧。如果进一步分析的话,则会发现佛教的三大建筑都会因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宗派和不同的地区而显示出不同的风采。

再以被奉为道教崇拜的神--妈祖为例,每逢妈祖诞辰(农历三月二十三日)湄洲祖庙内外人山人海,香火鼎盛,各地游客纷至沓来,以台湾最为突出,总要抬着妈祖像回来探亲、进香还愿。

当然,由于宗教信仰的不同,宗教派别的差异,全世界的宗教信徒都有自己向往的圣地,在宣传招徕过程中,应当有针对性,才能取得理想的效果。根据宗教文化的特点,丰富旅游商品,增收创汇是我们应当重视的。如出售各种宗教纪念品,佛教的木鱼、进香袋、数珠、雕像,提供斋饭;道教的“八仙过海”、“福禄寿三星”画幅、介绍宗教名胜古迹的书籍。

以佛教胜地普陀山为例,其针对游客的类型、特点,结合本地的实际,出售各种各样反映普陀山风貌的图像和以观音菩萨为主的佛像,发挥了独特的优势,带来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利用宗教节日,促进旅游业的发展。随着宗教文化的传播一些宗教节日,由于符合人们心理要求,不仅是信徒的节日,也成了民间流行的节日。基督教的圣诞节、复活节等流行全球,傣族的浴佛节(泼水节)、伊斯兰教的古尔邦节也逐渐被人们所接受,其新奇感和神秘感颇具魅力。

其次,旅游既是一种经济现象,又是一种社会文化现象。现代旅游是一种大规模的各种文化的交流。旅游业的发展,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新的旅游市场的开拓,吸引了更多的客人前来游览、朝圣和学术考察交流,这些都有利于宗教文化的传播、交流和发展,对宗教文物古迹也起着保护、修缮的作用。

发展旅游业,就要大力开发旅游资源,其中对宗教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是过去和今后的重要任务。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随着党的宗教政策的落实及有关文物保护法规的颁布执行,许多宗教文物古迹都得到了恢复和维修。如承德避暑山庄、敦煌莫高窟等都置于国家的保护之下;云南的筇竹寺、承德的外八庙、北京的潭柘寺等也修缮一新;有“世界宗教博物馆”之称的泉州也被列为中国第一批二十四座历史文化名城,泉州的许多宗教组织恢复了活动,宗教文化遗产得以

整理、传播,文物古迹也得到保护和修缮,重现昔日的风采。由于党和人民政府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许多濒临消失或年久失修的宗教文物古迹得以保护和修复,重新发挥了作用,而旅游业的发展,也迫切要求对宗教文物古迹进行保护和开发,经过恢复和修缮的宗教。

文化遗产如寺庙宫观,使游客可以身临其境,欣赏各种宗教的文化艺术,增长各种宗教知识,使宗教这一人类传统文化得以继承和传播。而随着海外各种宗教旅游团的到来,为中外宗教界人士提供了许多加强联系互相交流的机会,对宗教文化的传播和学术研究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另外,随着信徒和游客的不断增多,许多人捐赠钱款,为宗教文物古迹的保护和维修提供了大量的资金。

当然,旅游业的发展对于宗教文化不只是起着积极的作用,同时也有一定的消极作用,由于旅游人数的增多,带来了一些人为的破坏和环境污染,如游客在宗教旅游区内乱涂乱刻乱扔东西,大声喧哗,破坏了宗教名胜古迹独有的宁静和超凡的气氛。游客的不文明行为也会给宗教文物古迹造成一定的损害。

由此可见旅游业的发展对于宗教文化遗产不只是有着积极的作用,同时也有消极的一面,如何防止和消除这些不利的东西,是我们必须重视和解决的问题,有的宗教名胜古迹已制定出相应的保护条例,如在宗教旅游区范围内禁止乱扔乱涂乱刻行为;禁止游客烧烤、野炊、砍伐树木;禁止燃放爆竹、烟花;禁止对各种宗教雕塑、壁画摄影;限制游客人数等等都起到了较好的效果。总之,不能“保”了旅游,而“丢”了宗教文化遗产。

旅游业的发展对于宗教文化的继承、传播、交流和研究都起到促进的作用。旅游活动是人们需求层次提高的一种表现,能满足人们求知的需要,通过旅游可以增长人们的宗教文化知识,陶冶性情、修心养性。到宗教名胜古迹的人一般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不仅有一般游客,更有朝圣者、宗教信徒和专家学者。因此旅游活动的发展也是人们传播了解、探讨和研究宗教文化的一个重要途径。如古代的鉴真和尚东渡日本传播佛教,明代外国传教土利玛窦来华传播基督教。现代旅游更是一座沟通各种宗教文化交流、研究的桥梁。如来华的游客中,就有大量的宗教信徒、朝圣者和专家学者;有的更组成了宗教文化考察团,而国际上还有专事宗教旅游的旅行社。

再者,宗教文物古迹的修复与重建,应尽量保持其历史原貌,坚持“修旧如新”,切忌“整旧如新”。人工建造的风景,也应与周围的宗教文物古迹相协调。如杭州韬光寺一带的茂林修竹,构成了一种幽雅超然的意境;西湖的保铛塔姿态秀美,钱塘江边的六和塔风格雄伟,两者分别与湖、江两种不同的自然景观相辉映。如果当初建造时地点互换,就难以形成今日两地的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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