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档案编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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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档案规范制度

工程建设档案规范制度

工程建设档案规范制度一、总则1. 本规范制度旨在明确工程建设档案的管理职责、流程和方法,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

2. 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范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档案管理工作。

3. 工程建设档案应包括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全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文件和资料。

二、档案管理责任1. 建设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工程建设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和提供查询服务。

2. 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并与建设单位的档案管理部门保持密切沟通。

3. 各级管理人员应根据职责范围,确保档案的真实性、时效性和保密性。

三、档案分类与编号1. 工程建设档案应按类别进行分类,如技术文件、合同文件、会议纪要、进度报告等。

2. 每个档案应有唯一的编号,编号规则应简洁明了,便于检索和管理。

3. 档案分类和编号的具体规则由建设单位制定,并通知所有参建单位。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档案的收集应与工程建设进度同步进行,确保及时记录工程信息。

2. 档案材料应当齐全、格式统一,内容清晰可辨。

3. 档案整理应按照预先设定的分类和编号规则进行,确保条理清晰,便于查阅。

五、档案保存与保密1. 工程建设档案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妥善保存,防止丢失、损坏或泄露。

2. 根据档案的重要性和保密等级,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限制无关人员的访问。

3. 对于电子档案,应做好数据备份和防病毒工作,确保信息安全。

六、档案查询与利用1. 建立健全档案查询制度,确保相关人员能够高效获取所需资料。

2. 对于外借或复制的档案,应建立登记制度,明确借用人的责任和归还期限。

3. 鼓励合理利用档案资源,为工程建设决策和管理提供依据。

七、档案更新与维护1. 随着工程建设的进展,应及时更新档案资料,反映最新情况。

2. 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3. 对于过时或无用的档案,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毁或转移。

建设工程档案编制规范(doc 106页)

建设工程档案编制规范(doc 106页)

建设工程档案编制规范(doc 106页)ICS93.010P 01 DBJ 广州市地方技术规范DBJ 440100/T 153—2012 建设工程档案编制规范2012–12–3发布2012–12–31实施目次前言 (IV)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基本规定 (3)5 纸质档案整理编制要求 (4)5.1 归档范围 (4)5.2 质量要求 (4)5.3 立卷的原则和方法 (5)5.4 案卷的编目 (5)5.5 案卷的装订与装盒 (6)5.6 装具的要求 (7)6 电子档案整理编制要求 (7)6.1 归档范围 (7)6.2 质量要求 (7)6.3 整理要求 (8)7 声像档案整理编制要求 (9)7.1 归档范围 (9)7.2 归档要求 (9)7.3 立卷的原则与方法 (9)7.4 案卷的编目 (9)7.5 案卷的装订与装盒 (10)7.6 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电子文件的整理 (10)8 工程文件归档要求 (10)9 工程档案预验收 (10)10 工程档案验收与移交 (11)附录A(规范性附录)建设工程档案编制指南.. 13A.1 概述 (13)A.2 归档范围 (13)A.2.1 纸质档案 (13)A.2.2 声像档案 (15)A.2.3 电子档案 (16)A.3 建筑工程档案移交顺序清单 (16)A.3.1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16)A.3.2 监理文件 (18)A.3.3 建筑工程综合管理记录 (18)A.3.4 地基与基础工程 (19)A.3.5 主体结构工程 (28)A.3.6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34)A.3.7 建筑幕墙工程 (36)A.3.8 建筑屋面工程 (37)A.3.9 建筑节能工程(围护结构部分) (39)A.3.10 建筑设备安装工程综合管理记录 (40)A.3.11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 (41)A.3.12 建筑电气工程 (47)A.3.13 智能建筑工程 (49)A.3.14 通风与空调工程 (53)A.3.15 电梯工程 (55)A.3.16 建筑节能工程(建筑设备部分) (55)A.3.17 竣工图 (57)A.3.18 竣工验收文件 (58)A.4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移交顺序清单 (59)A.4.1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59)A.4.2 监理文件 (61)A.4.3 工程综合管理记录 (61)A.4.4 道路单位工程 (62)A.4.5 桥梁单位工程 (69)A.4.6 给水排水管道单位工程 (80)A.4.7 给排水构筑物单位工程 (86)A.4.8 竣工图 (91)A.4.9 竣工验收文件 (92)A.5 管线工程档案移交顺序清单 (93)A.5.1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93)A.5.2 监理文件 (94)A.5.3 施工技术文件 (94)A.5.4 竣工图 (98)A.5.5 竣工测量成果 (98)A.5.6 竣工验收文件 (99)附录B(资料性附录)卷内目录格式 (100)B.1 纸质档案示例 (100)B.2 声像档案示例 (102)附录C(资料性附录)卷内备考表 (103)附录D(资料性附录)案卷封面 (104)附录E(资料性附录)卷盒脊背 (106)附录F(资料性附录)工程档案概况 (108)F.1 建筑工程档案概况表 (108)F.2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概况表 (110)F.3 管线工程档案概况表 (111)F.4 建设工程档案概况通用表 (112)附录G(资料性附录)城建档案移交书 (113)G.1 纸质、声像档案移交书 (113)G.2 电子档案移交书 (114)附录H(资料性附录)案卷目录 (115)附录I(资料性附录)档案移交目录封面 (116)附录J(资料性附录)芯页 (117)J.1 照片芯页 (117)J.2 底片芯页 (119)附录K(资料性附录)声像档案标签 (121)K.1 录像带标签 (121)K.2 盒式录音带标签 (122)K.3 光盘著录卡 (123)附录L(规范性附录)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验收申请表 (124)前言本规范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进行编制。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

认工程变更情况。工程设计变更依据性文件汇总表的样式可参见附录 B。 4.3.4 竣工图的签证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竣工图所用图纸必须符合国家对施工图的使用规定。 2 所有竣工图必须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章应使用不褪色的红色印泥盖印,加盖在蓝图右下角设计图签的 上方或周围不压盖图形文字的地方;并应由施工单位、编制人、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应经监理单位审核,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 3 施工图重新绘制的,在设计图图签栏中必须有原设计单位名称和设计人员的签证,图纸应符合设计单位 施工图出图用章规定。 4 竣工图章示例如下:
4 工程文件的质量
4.1 工程文件的基本要求 4.1.1 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标准的规定。 4.1.2 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4.1.3 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符合耐久性要求,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4.1.4 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宜为 A4 幅面(297mm×210mm)。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4.1.5 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用蓝晒图归档的竣工图应是新蓝 图;用工程打印图归档必须符合本规范 4.2 节的规定。 4.1.6 工程文件为外文版的,应用中外两种文字准确表达,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有关文件的中文翻译件应由翻译责任者签字认证,并与原件一并归档。
3 基本规定
3.0.1 竣工档案必须真实地反映建设全过程,并应按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程序进行收集、整理、编制, 达到完整、准确、系统的要求。 3.0.2 建设单位在进行招投标或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合同时,应对竣工档案的数量、内 容、质量、费用、移交时间和违约责任等提出明确要求。 3.0.3 每个建设项目(工程)应至少编制二套纸质竣工档案,一套由建设单位自行保管,一套向市或区(县)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此二套竣工档案中归档的工程文件和图纸应使用原件,专业主管部门核发的证书, 建设单位可以保留原件,用复制件归档报送市或区(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3.0.4 向市或区(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的一套竣工档案,表式和装具必须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填写 时应用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建设单位自行保管的一套竣工档案表式和装具也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3.0.5 符合下列条件的建设项目(工程)应制作及报送工程声像档案: 1 总投资在人民币五千万元及以上、一亿元以下的建设项目(工程),应制作及报送工程照片档案。 2 市重点建设项目(工程)或总投资在人民币一亿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工程),除应制作及报送工程照 片档案外,还应制作及报送工程录像档案 3.0.6 工程声像档案的密级、保管期限应与所反映的纸质竣工档案的密级、保管期限一致。 3.0.7 每个建设项目(工程)应编制一套工程电子档案,报送市或区(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其中应包 含两类格式的工程电子文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第一类是按照要求收集、整理、组卷后的多种格式的工程电子文件, 2 第二类是把前一类格式转换成 TIFF 格式后的工程电子文件,TIFF 文件的压缩方式应为 Group4,分辨率 应为 300dpi、黑白模式。 3.0.8 工程电子档案与相应的纸质或其他载体形式的工程文件应同时归档。 3.0.9 工程电子档案的存储载体应为一次性写入光盘。磁带、可擦写光盘、硬磁盘、移动硬盘、优盘、软 磁盘等不宜作为长期保存电子档案的载体。 3.0.10 纸质竣工档案、工程电子档案的归档内容应按本规范附录 A 执行。 3.0.11 工程声像档案的归档内容应按本规范 7.1 节的规定执行。

建设工程档案归档整理规范

建设工程档案归档整理规范

建设工程档案归档整理规范建设工程档案归档整理规范第一章建设工程文件归档的基本职责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工程文件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在整理立卷、验收移交工作中,建设单位应履行以下职责:1.在与工程招标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对工程文件的套数、费用、质量、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

2.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并进行立卷归档。

3.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

也可委托监理单位监督、检查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

4.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

5.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未取得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6.对列入XXX接收范围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当地XXX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立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各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总包单位。

建设工程项目由几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其承包项目的工程文件,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对工程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验收合格后,须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第二章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工程文件的具体归档范围应符合下列目录要求:1.工程准备阶段文件见附录1;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文件见附录2;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文件见附录3;4.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文件共分为桩基、土建、给排水、电气、幕墙、电梯、钢结构分别见附录4.1-4.7;5.建设工程竣工图见附录5;6.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文件见附录6;7.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图见附录7;8.监理文件见附录8.第三章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完整版】上海市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

【完整版】上海市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archive filing and arrangementDG/TJ08—2046—2008J11321—20082008上海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编制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archive fi l ing and arrangementDG/TJ08—2046—2008主编单位: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批准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施行日期:200 9年2月1日2008 上海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沪建交[2OO8]982号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批准《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由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主编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经市建设交通委科技委技术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统一编号为DG/TJO8—2046—2008,自2009年2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市建设交通委负责管理、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二00八年八十一月二十四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结合上海实际情况,按照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沪建交[2007]184号文件的要求,由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较为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本市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工作的实践经验,依据国家及其他相关行业标准,并以多种方式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和技术难点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定定稿。

本规范主要规定的内容有: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工程文件的质量;5工程文件的组卷;6案卷构成;7工程声像档案的编制;8工程电子档案的编制等。

建设工程档案编制方案

建设工程档案编制方案

建设工程档案编制方案一、项目背景建设工程档案是对建设工程全过程进行记录、整理、归档的工作,是建设工程管理和监督的重要依据。

建设工程档案编制方案的制定,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完善建设工程档案的内容和形式,提高建设工程档案的质量和效益。

二、编制目的1. 规范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建设工程档案的及时、完整、准确。

2. 完善建设工程档案的内容和形式,提高建设工程档案的质量和效益。

3. 提高建设工程档案的利用价值,为管理部门的决策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

三、编制依据1.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条例》2.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办法》3.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规定》4. 《建设工程档案编制标准》四、编制内容1. 建设工程档案的名称及确立依据2. 建设工程档案的编制目的3. 建设工程档案的管理范围4. 建设工程档案的编制依据5. 建设工程档案的编制程序6. 建设工程档案的内容要求7. 建设工程档案的归档保存8. 建设工程档案的利用与管理五、编制程序1.明确建设工程档案的名称,并按照《建设工程档案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确立档案编制依据。

2.制定建设工程档案的编制目的,明确建设工程档案的管理范围,包括哪些工程项目的档案需要编制,对哪些部门的档案需要编制,明确建设工程档案的范围和数量。

3.编制建设工程档案的编制依据,明确建设工程档案的编制依据,包括各项建设工程档案编号、编制日期、建设单位名称、建设工程地址等。

4.制定建设工程档案的编制程序,明确建设工程档案的编制程序和流程,包括各项建设工程档案的编制步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

5.明确建设工程档案的内容要求,包括建设工程档案的内容与表格的要求。

6.制定建设工程档案的归档保存办法,包括哪些建设工程档案需要归档保存,归档保存的时间要求,并且按照《建设工程档案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7.制定建设工程档案的利用与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档案的利用要求和管理方法。

六、编制要求1.建设工程档案的编制要求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编制。

建设工程档案编制规范

建设工程档案编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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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责任者:填写文件的直接形成单位。有多个责任者时,选择 两个主要责任者,其余用“等”代替;
f) 文件题名:填写文件标题或图纸的全称;
g) 日期:填写文件的形成日期或起止日期(竣工图填写竣工图 章上的日期);
h) 页次:填写每份文件在本案卷的起始页号。最后一项文件填 写起、止号,如最后一项文件为单页,只填写起号(或止页号) 即可; i) 备注:填写需要说明的问题。
3.13 案卷
由互有联系的若干 文件组成的档案保管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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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立卷
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 法,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 分门别类整理成案卷,亦 称组卷。
3.15 归档
建设单位完成其工作任务后, 将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整 理立卷后,按规定移交档案管理 机构。
3.16 建设工程声像档案
在工程规划、建设、管理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 照片、录像、录音等以声像为主、文字为辅的历史记录。
3.17 建设工程电子档案
具有参考和利用价值并作为档案保存的建设电子文件及相 应的支持软件、参数和其他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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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基本规定
4.1 建设、勘察、测绘、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建
设工程文件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 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4.2
工程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做好工程档案 的收集、积累、归档、保管等工作,并及时交建设单位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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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所有竣工图(含深化设计的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设
计出图专用章和“施工文件审查章”。 ● 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 应包括:“竣工图”字 样、施工单位、编制人、 审核人、技术负责人、 编 制日期、监理单位、现 场监理和总监。竣工图 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 印泥,并盖在图标栏上 方 空白处;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保障档案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一、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工作。

二、收集资料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前,应当全面收集设计、施工、监理等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包括施工图纸、施工记录、质量评估报告、监理报告等。

三、分类整理建设工程文件应当按照建设工程的不同类型进行分类整理。

具体可以按照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类:1、建筑工程文件:包括建筑图纸、施工记录、质量评估报告、验收报告等。

2、安装工程文件:包括设备安装图纸、施工记录、质量评估报告、验收报告等。

3、市政工程文件:包括市政设施图纸、施工记录、质量评估报告、验收报告等。

4、铁路工程文件:包括铁路设施图纸、施工记录、质量评估报告、验收报告等。

5、水利工程文件:包括水利设施图纸、施工记录、质量评估报告、验收报告等。

四、编写目录在整理建设工程文件时,应当编写文件目录。

文件目录应当清晰明了,包括文件名称、文件编号、文件日期等信息。

五、装订成册建设工程文件应当按照整理顺序装订成册,确保文件完整、有序。

六、质量要求建设工程文件应当符合以下质量要求:1、字迹清晰,无涂改、涂抹现象。

2、文件完整,无遗漏、缺项现象。

3、文件分类准确,整理有序。

4、文件保存安全,无损坏、丢失现象。

七、责任与监督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工作负总责,并监督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做好文件归档整理工作。

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按照本规范要求做好文件归档整理工作,确保文件质量。

八、总结与建议本规范为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工作提供了具体的指导与要求,对于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保障档案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建议各单位在实施过程中认真遵守本规范,加强监督与管理,确保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针对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单位应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本规范,为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提供更加科学、合理的指导。

广州市建设工程档案编制技术规范

广州市建设工程档案编制技术规范

广州市建设工程档案编制技术规范1. 引言建设工程是指在土地上建造、改建、扩建或者修缮的用于生产经营、公共服务或者作为人民群众生活必需的设施工程。

建设工程档案是记录建设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等全过程信息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工程的宝贵财富。

为了规范广州市建设工程档案的编制工作,加强档案管理,提高档案利用率,提出本技术规范。

2. 术语和定义•建设工程档案:记录建设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等全过程信息的档案。

•档案编制:按照一定的规范和要求,将建设工程的相关信息整理、归档和编制成档案的过程。

•档案管理:对建设工程档案进行整理、保管、利用和处置的过程。

•档案利用率:指档案被使用的频率和效率的度量。

3. 档案编制的基本要求3.1 统一编制标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编制建设工程档案应统一采用广州市建设工程档案编制标准,确保档案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3.2 完整记录工程信息建设工程档案应完整记录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等全过程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规划和设计方案•施工合同和施工图纸•施工日志和施工记录•验收材料和验收记录•维修保养记录和维权投诉记录3.3 规范文件的编制和整理档案编制过程中,应按照文件的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和整理,确保文件的有序性和易查性。

3.4 档案的保密性和安全性建设工程档案涉及到工程的机密信息和个人隐私,必须加强对档案的保密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控性。

4. 档案编制的具体流程4.1 档案编制前的准备工作在档案编制前,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制定档案编制计划•编制档案编制流程图•确定档案编制责任人和工作人员4.2 档案编制的具体步骤按照档案编制流程图,完成以下具体步骤:1.收集工程相关信息,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合同等。

2.整理和分类文件,确定归档文件目录结构。

3.编制档案封面和目录,填写档案登记表。

4.将文件按照目录结构进行归档,并编制文件目录。

5.档案编制完成后,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建设工程施工档案规范

建设工程施工档案规范

建设工程施工档案规范一、总则1.1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档案的管理,保障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档案管理。

1.3 施工档案应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验收文件和竣工图等。

1.4 施工档案的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完整、准确、及时的原则。

二、施工档案的编制与提交2.1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规模,制定施工档案编制计划,明确编制人员、编制时间、编制内容和提交要求。

2.2 施工档案应按照工程项目的时间顺序、工程部位和专业分类编制,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和特点,确保文件之间的逻辑关系。

2.3 施工档案应采用耐久性好的书写材料和装订材料,确保档案的长期保存。

2.4 施工档案应注明编制单位、编制人员、审核人员、批准人员等信息,并加盖公章。

2.5 施工档案应按照工程项目和专业的分类,提交给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进行审查和归档。

三、施工档案的审查与归档3.1 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要求,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档案进行审查,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3.2 审查内容包括: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合法性、规范性等。

3.3 对符合要求的施工档案,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应予以接收并归档。

3.4 对不符合要求的施工档案,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直至符合要求。

四、施工档案的利用与保管4.1 施工档案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要求,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人员提供查询、复制等服务。

4.2 施工档案应采取有效的保管措施,防止档案的损坏、丢失、篡改等。

4.3 施工档案的保管期限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要求确定,至少应保存工程验收合格后的五年。

五、施工档案的移交与销毁5.1 施工档案的移交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明确移交时间、移交人员和接收人员等信息。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

2 如无翻译件的材料,案卷目录中的案卷题名和卷内目录中的文件(图纸)名称应用中外文两种文字准确 表达。
4.2 工程打印图的质量 4.2.1 工程打印图用纸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文件用纸耐久性测试法》(DA/T11)中一般耐久纸的技术要 求。 4.2.2 工程打印图字迹耐久性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档案字迹材料耐久性测试法》(DA/T16)中墨水耐久 性的指标要求。 4.2.3 工程打印图图像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静电复印机工程图纸复印机》(GB/T10992.3)中静电复 印品图象质量的规定。 4.2.4 工程打印图的原稿应为数字化原稿或清晰打印稿。 4.2.5 用作竣工图归档的工程打印图必须由提供方出具工程打印图质量证明。打印图质量证明应以“归档 材质合格证”和“归档材质合格章”的形式进行标识,必须真实,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所有生产带有此类合格证的工程打印图的单位必须提供 “复印品质量”、 “档案字迹材料耐久性”、 “ 一般耐久合格纸”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 工程打印图生产单位应对每批次白图提供一张合格证,并注明批号。 3 每张工程打印图应盖有“归档材质合格章”,合格章中应注明批号、打印日期。 4 质量合格证的具体办理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 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5 对工程打印图质量的监督应按《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条例》进行管理。 4.3 竣工图的编制 4.3.1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所有设计变更必须 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签字盖章认可。 4.3.2 竣工图的编制形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按图施工没有变动的,应由负责施工的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章后,作为竣工图。 2 施工中有一般性变更的,宜重新绘制图纸。若在原施工图上加以修改补充的,应由负责施工的单位依据 经确认的变更文件及实际施工情况在原施工图上进行修改、补充并注明修改依据,加盖竣工图章后作为竣 工图。 3 结构形式、工艺、平面布置等有其他重大改变,或不宜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的,应重新绘制改变后 的图纸,并应在重新绘制的图纸上加盖竣工图章后作为竣工图。 4 在一个建设项目(工程)内,同一施工单位施工的同一类型的多个单位工程,相同内容的竣工图可只编 制其中一个单位工程的竣工图,但不同内容及变更部位必须编制相应的竣工图。 4.3.3 竣工图的修改、注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竣工图必须与工程实物相符合,所有变更内容都必须修改、注记到位(包括被修改部分的相关图纸), 竣工图的修改、注记应符合制图规范,做到图形清晰和字迹工整,竣工图的修改、注记必须用黑色碳素墨 水。 2 文字和数字的修改,应采用杠改法,并应注明修改依据,修改依据应注明编号和日期。可参见图 4.3.3-2

建筑工程档案分类编号规范

建筑工程档案分类编号规范

建筑工程档案分类编号规范为适应公司档案工作发展的需要,实现公司档案分类、排架、检索的标准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加强和促进公司档案的科学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档案的分类编号作出以下规定。

一、档案编号的原则档案编号的原则以项目各个单体为编号单位,由总到分,按照不同的文件类别,分类编号。

二、档案编号的方法档案编号的一般方法:文件的编号由分公司名称、项目单体名称、文件名称、分部工程代码、序号五个部分组成,采用统一的编号格式,具体格式与各类目的对应的关系和说明如下:XX—XX—XX—XX—XX一级类目—二级类目—三级类目—四级类目—顺序代号分公司名称—项目单体名称—文件名称—分部工程—顺序代号1、一级类目一级类目对应各分公司名称,分公司名称编号采用字母与数字代码(2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编制,字母为该城市名称的拼音首字母缩写形式,数字代码则表示为该城市的第几个项目。

2、二级类目二级类目为项目单体名称,项目单体名称的编号同样采用单体名称拼音首字母缩写形式来编写。

3、三级类目三级类目为文件名称,归档文件主要分为A、B、C、D四类文件以及综合类文件。

A类文件为建设单位文件资料,包括:立项文件(A1)、建设规划用地文件(A2)、勘察设计文件(A3)、招投标、合同文件(A4)、工程开工文件(A5)、商务文件(A6)、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文件(A7)、其他文件(A8)。

B类文件为监理单位文件资料,包括:监理管理资料(B1)、监理质量控制资料(B2)、监理进度控制资料(B3)、监理造价控制资料(B4)。

C类文件为施工单位文件资料,包括:施工管理资料(C1)、施工技术资料(C2)、施工物资资料(C3)、施工测量记录(C4)、施工记录(C5)、隐检验收记录(C6)、施工检测资料(C7)、施工质量验收记录(C8)、单位(子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资料(C9)。

D类文件为建筑安装工程竣工图,包括:综合竣工图(D1)、室外专业竣工图(D2)、专业竣工图(D3)。

长沙市建设工程档案归档整理规范

长沙市建设工程档案归档整理规范

附件1:长沙市建设工程档案归档整理规范一、案卷整理的原则根据城建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建档案整理工作,提高进馆档案的案卷质量,根据《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0)、《城建档案业务管理规范》(GJJ/158-2011)以及《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制定本标准。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整理立卷应遵循工程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电子档案和声像档案的归档整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案卷整理的要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整理工作内容包括工程档案的分类、排列、编号、编目、装盒、填写移交目录六个工作程序。

㈠文件材料的组卷要求⑴案卷的排列:建筑、市政、管线工程档案的排列按照长沙市城建档案馆网站上公布的《建筑工程竣工档案主要内容及排列顺序》、《市政工程竣工档案主要内容及排列顺序》、《管线工程竣工档案主要内容及排列顺序》以及《长沙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规范》进行组织排列,排列时应考虑各项工程管理程序或施工工序之间的联系。

⑵案卷的组卷:一个建设工程项目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应按单位工程组卷;工程综合性文件由建设单位在项目基础上集中整理组卷,分片区开发的建筑项目可按归档备案的批次整理组卷;市政项目可按工程阶段或文件类型分批整理组卷;监理文件由监理单位以监理合同为单位组卷;施工文件和竣工图由施工单位以施工合同为单位(含专业分包合同)为单位整理组卷,其中施工技术文件应按工程专业或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来进行整理组卷;文件材料和竣工图分别立卷,竣工图按专业排列,同专业的竣工图按图号顺序排列。

⑶案卷的厚度:案卷厚薄要适中,厚度以2公分为标准。

竣工文件材料每卷120-220页,图纸每卷8-12张,案卷内不能有重份文件。

⑷案卷的修整:文件材料整理时要去掉金属物、回形针、大头针、订书针和塑料夹(膜),对于破损文件材料或小于标准尺寸规格的文件需进行托裱,可将几张文件同时托裱在标准尺寸规格的白纸上,文件右边与白纸右边靠齐,托裱时使用化学浆糊。

建设工程档案归档及编制要求

建设工程档案归档及编制要求

建设工程档案归档及编制要求建设工程档案归档及编制要求一、基本规定1.建设工程档案应真实地反映建设全过程,并应按建设工程建设程序进行收集、整理、编制,达到完整、准确、系统的要求。

2.工程文件形成单位应明确专人负责收集和积累工程文件,做到工程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与建设工程的进度保持同步。

3. 勘察、测绘、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编制立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4.建设单位在工程档案整理立卷、验收移交工作中应做到以下要求:(1)与勘察、测绘、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合同时,应明确规定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套数、内容、质量、费用、移交时间和违约责任等。

(2)负责收集、整理工程前期准备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以及在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声像材料,并应进行编制。

(3)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测绘、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编制工作。

(4)负责收集和汇总勘察、测绘、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档案的编制工作。

(5)在建设工程验收前30日,应提请城建档案馆对已形成的建设工程档案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取得初验证。

(6)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馆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纸质、电子、综合管网、声像)工程档案,经专项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提交移交清册及著录信息、承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项目经理、资料员)、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并移交进馆,档案馆签字盖章、政务中心签字盖章后,由城建档案馆发放《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

二、工程文件质量要求1.归档文件应为原件,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

如果案卷内有复印的文件材料时,复印件应字迹清晰,在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写原上件存放单位,加盖单位公章。

2.归档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性大、耐久性强的纸张,一般采用70gA4纸张。

3.归档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一般采用黑色碳素笔书写。

建设工程档案编制技术规范

建设工程档案编制技术规范

建设工程档案编制技术规范一、前言建设工程档案是记录工程建设全过程的重要文件,对于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和后期维护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档案的编制,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制定建设工程档案编制技术规范是非常必要的。

二、编制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的档案编制,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等。

涉及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竣工、维护等全过程。

三、档案编制的基本原则1. 完整性原则:档案编制应当全面、完整地记录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和环节,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

2. 规范性原则:档案编制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确保档案资料的规范性。

3. 时效性原则:档案编制应当及时、准确地记录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和环节,确保档案资料的时效性。

4. 保密性原则:档案编制应当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合理保护工程建设的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确保档案资料的保密性。

四、档案编制的基本内容1. 工程设计阶段的档案编制:包括工程设计文件、设计变更说明、设计审查意见等。

2. 工程施工阶段的档案编制:包括施工图纸、施工合同、施工日志、施工验收记录等。

3. 工程验收阶段的档案编制:包括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意见、验收记录等。

4. 工程竣工阶段的档案编制:包括竣工图纸、竣工报告、竣工验收记录等。

5. 工程维护阶段的档案编制:包括维护记录、维护合同、维护报告等。

五、档案编制的技术要求1. 文件格式要求:档案资料应当采用国家规定的标准格式,包括文件尺寸、文件编码、文件命名等。

2. 文件质量要求:档案资料应当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纸张和墨水,确保文件的质量和耐久性。

3. 文件存储要求:档案资料应当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文件柜和文件盒,确保文件的安全和便捷存取。

4. 文件管理要求:档案资料应当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文件管理系统,确保文件的管理和检索便捷。

5. 文件传输要求:档案资料应当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文件传输方式,确保文件的安全和准确传输。

(完整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T50328-2001)

(完整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T50328-2001)

1 总则1.0。

1 为加强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统一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制定本规范。

1。

0。

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专业工程按有关规定执行.1.0.3 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说明:1。

0.3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2000)、《技术制图复制的折叠方法》(GB/10609。

3—89)等规范的规定。

电子文件和声像档案的归档整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2 术语2.0.1 建设工程项目(construction project)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工程基本建设单位。

它由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存联系的工程所级成.2。

0。

2 单位工程(single project)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并构成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

2.0.3 分部工程(subproject)单位工程中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的工程。

2。

0。

4 建设工程文件(construction project document)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也可简称为工程文件。

2。

0.5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seedtime document of a construction project)开程开工以前,在立顶、审批、征地、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

2.0.6 监理文件(project management document)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

0。

7 施工文件(constructing document)施工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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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4.8
建设单位在工程档案通过了预验收、并完成了各 专项(质量、消防、规划、环保等)验收后,应当提请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建设工程的纸质档案、声像档案、 电子档案进行正式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城建档案管理 机构出具《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
4.9
建设工程档案应真实、准确,并与工程实际相符; 其中纸质档案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 并确保签字盖章手续完备;声像档案文件的内容要与主 题密切相关,并应做到图像清晰、声音清楚;电子档案 文件的内容除了具备纸质档案文件和声像档案文件的质 量要求外,还应确保装载电子档案文件的介质不磨损、 不划伤。
3.13 案卷
由互有联系的若干 文件组成的档案保管单 位。
8
3.14 立卷
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 法,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 分门别类整理成案卷,亦 称组卷。
3.15 归档
建设单位完成其工作任务后, 将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整 理立卷后,按规定移交档案管理 机构。
3.16 建设工程声像档案
在工程规划、建设、管理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 照片、录像、录音等以声像为主、文字为辅的历史记录。
4.3
工程建设单位应设置档案保管场所,配备城建档案工 作人员,及时收集、妥善保管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档案材 料,并应按有关规定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10
4.4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对工程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 督、检查、指导。在工程规划验收前,应对工程档案进行预 验收,预验收合格后,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1 . 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
5. 1 归档范围
设主要 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纸质文 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程、管线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见附录 A.2 。
详细参见书本 P13-P14 。
2 . 归档范围:建筑工程、市政基础工
14
3 . 移交内容: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管线
单位工程
具有独立的设计文 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 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 程,并构成建设工程项目 的组成部分。
3.4
市政基础 设施工程
3.3
建筑工程
为新建、改建或扩建 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 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 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 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为新建、改建或扩建城 市基础建设项目和附属建、构 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 设计和施工、安装、维护和竣 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 程实体。
建设工程档案编制规范
广州市城建档案馆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广州 市建设工程档案编制的 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 纸质档案整理编制要求、 电子档案整理编制要求、 声像档案整理编制要求、 工程文件归档要求及工 程档案验收和移交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广州 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各项 新建、改建、扩建、续 建和重要部位维修的建 设工程。
4.5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对建设单位工程档案的形成、编 制、整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组织指导和培训。
4.6
列入城建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规 划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建设工程纸质档案、 声像档案、电子档案进行预验收。
4.7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管理业务时,对 未办理城建档案预验收的工程应督促其建设单位按规定办理。
6
3.8 3.9
监理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件
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施工文件
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3.10 竣工图
工程竣工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7
3.11 竣工验收文件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
3.12 建设工程档案
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 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 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 史记录,经整理后形成,也 可简称工程档案,建设工程 档案一般包括纸质档案、电 子档案和声像档案。
详细参见书本 P16-P99 。
工程档案的移交内容,分别见附录 A.3 、 A.4 和 A.5 。
建筑工程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管线工程
15
5.2 质量要求
1 . 归档的工程文件应当为原件。
2. 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 设计、施工、监理、测绘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3. 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不得使用易褪色的材料。 4. 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 A4 幅面 ( 297 × 210mm ),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5. 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 强的纸张。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或计 算机直接出图,不应使用图纸的复印件出图。
5
3.5
管线工程
3.6
建设工程文件
新建、改建、扩建 的各种地上架空线路、 地下管道、线路以及相 关的地下工程。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 的全部文件,包括工程准备 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 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 件,也可以简称为工程文件。
3.7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征地、勘察、 设计、招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
3.17 建设工程电子档案
具有参考和利用价值并作为档案保存的建设电子文件及相 应的支持软件、参数和其他相关数据。
9
4. 基本规定
4.1 建设、勘察、测绘、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建
设工程文件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 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4.2
工程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做好工程档案 的收集、积累、归档、保管等工作,并及时交建设单位汇总。
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3. 术语和定义
3.1
建设工程项目
经批准按一个总体设计 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独立 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 形式的基本建设单位。 一个建设工程项目可以 有多个单项工程,也可以只 有一个单项工程,建设工程 项目一般包括建筑工程、市 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地下管线 工程。
4
3.2
12
4.10
工程档案一般不少于两套 , 其中一套包含原件的档 案应移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其余工程档案由建设单位 保管。
4.11
地铁、园林绿化和水利部分可参照本规范进行编 制,或按照 GB/T 50323 、 DA/T 18 和 QJ 1587 要求进行 竣工档案编制。
13
5. 纸质档案整理编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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